金氏听得直点头,然后语重心长的看着姐妹俩说:“听到姨妈的话没有?以后别还像个小孩子似的没规没矩的,再让你们玩两个月,换裙后好好跟着姨妈学学大姑娘该会的东西。”

  如莲不满的撅着小嘴,如玉看到金氏和杨氏好像准备对她们进行长篇说教,赶紧岔开话题:“娘和姨妈说得对,以后再像以前一样整天只知道玩耍会被人笑话的,咱们都长大了怎么也该多帮家里做点事。”

  金氏和杨氏听得直点头:玉儿就是比莲儿懂事,让她们更省心。

  如莲的小嘴嘟得更高了,如玉当做没看见继续说道:“我知道妹妹是不愿离开爹娘和姨妈他们,我也一样,我想爹娘也是舍不得我们的,对吧?”如玉看向金氏。

  金氏和杨氏直点头,如玉抢在如莲开口前又说道:“爹娘肯定不会早早的就把我们嫁出去,我们也不能不让媒婆进门——大哥和二哥的亲事都还没定呢。”

  如玉看向金氏:“对了,娘,大哥今年都二十岁了,怎么还不成家?”

  金氏叹口气:“剑儿太要强了,早几年前我们就为他张罗婚事,可他非要等自己打拼出点成绩才谈亲事。”

  如玉和金氏、杨氏谈论起了如剑和如峰,如莲也不自觉的加入其中。

  一个月后,阿翠穿上她亲手做的大红嫁衣、披着红红的盖头坐上花轿出嫁了。一抬小轿,没有吹打手,就那么安安静静的被抬到了她姑妈所在的镇子成为了人妇。

  就在如玉姐妹俩十四岁生日前几天,小红的大嫂也进了李家的门,邻居们纷纷前往祝贺。回家后郑刚夫妇和杨氏忍不住又谈论起了如剑的婚事,一番商量后提笔给如剑写了封信,催如剑早日把亲事定下让媳妇进门。

  郑刚夫妇如此催促如剑也是情有可原:像如剑这么大还没有成家的人不多,其他同龄人差不多都已为人父了——倒不是郑刚夫妇急着抱孙子,而是这是如剑身为人子的责任。

  如玉和如莲换裙后除了每天早上上山外几乎没有再外出,姐妹俩乖乖的在家跟着杨氏学习做饭及持家之道;当然也有媒婆上门却没有为刘家说亲的——刘家的女儿有了身孕,那位师爷女婿对妻子疼爱有加,体谅妻子的思亲之情,师爷主动掏银子在县里买了个铺子把岳父岳母一家接到县里去了。

  到郑家来的媒婆们都是为着如莲来的,没有一个提到过如玉,好像她们都不知道郑家还有个大女儿如玉。

  对此如玉觉得非常正常:如莲那么漂亮可爱,自己现在虽然也瘦了许多,差不多只有以前一半胖,可也只是从“水缸”变成了“水桶”——比一般的丰满之人还要丰满不少,依然毫无美感。况且来提亲的几乎都就是落石镇的人家,他们倒是都知道郑家有个大女儿,不过他们还知道郑家的大女儿是个又胖又丑的傻子。

  如莲态度坚决,金氏他们也认为姐妹俩的婚事可以过两年再说,于是那些媒婆都只得一句话便回去了:郑家大的三个儿女的亲事都还没有定,小女儿的亲事自然也要等哥哥姐姐们的事有了着落再说。

  虽然这只是郑刚夫妇回拒人家的说辞,不过却被如莲听了进去记在了心里——哥哥姐姐们的亲事都没有着落,她这个做妹妹的是不可以在哥哥姐姐前面谈婚论嫁的。

  当瑞雪飘落的时候,金守志和如峰回家了。

  外出不过半年多的时间,如峰却变得成熟稳重了许多,虽然也和如莲姐妹俩玩笑但已不再像以前一样满屋子追着打打闹闹。

  如玉现在还是胖胖的,不过随着身高的增长但不再横向发展的她形象已经大为改观,白白胖胖的如玉笑起来时颇有些憨态可掬的样子。

  没有变成如莲一样的美女,如玉心里还是有些遗憾,不过她是个很知足的人——比起刚穿来时的样子,现在已经好很多了,至少胖的比较正常。

  比起病好后形象的改观,如玉更得意的是她也随金氏他们习武了。

  如玉衡量了自己的能力后,没有学什么剑术和刀法,而是先学起了轻功和点穴。

  剑术和刀法的身形变换对如玉来说难度太大,就她那身材又从没有练过,没有如莲那样的柔韧性好些招势如玉根本就做不到位。

  在如玉看来学会了轻功不但进出林子不再需要郑刚夫妇帮忙,而且万一遇到危险时可以逃得快,而点穴在关键时候还可以制敌——这是小红遇劫一事后如玉便打算学的;轻功和点穴都是用的巧劲,如玉没有用多长时间便学会了,在此基础上如玉还练起了“暗器”——每天她会练习用石子打果子、点穴;如玉一直认为不管做什么事,不做则罢,要做就要做好,何况这些东西学会了都是自己的,那是相当实用的。

  如剑来信说今年要回家过年,不过要等到近年关时才能回家;对爹娘操心的终身大事,如剑也明确表示:他现在有能力让家人过上好日子,明年一定把媳妇娶进门。

  如玉有些期待看到自己的大哥:她从穿过来到现在一年多了还从没有看到过这个哥哥,而且今年也是她到这个家后过的第一个团圆年。

第四十九章 告别落石镇

  腊月二十六的中午,郑如剑终于回到家看到了病愈后的妹妹如玉;如玉在看到大哥时也是颇感意外:她没想到在外经商的大哥居然如此洒脱、气宇轩昂,一点也不像想象中的商人模样。

  如剑带回了不少年货,还有给家人定做好的绸缎衣服——那料子比他自己身上穿的还要好。

  如剑拿着给如玉准备的衣裙看了又看迟迟不递给如玉:“不知道玉儿瘦了这么多,这衣服···咳,玉儿只怕是没法穿——太肥大了。只好以后重新给玉儿做了。”

  如玉灿烂的笑着拿过如剑手里的衣服,高兴的说:“不要紧的,让姨妈改改就可以了。不过我现在要先试试感受一下瘦了的感觉,一直以来我的衣服都只有做小了的。”说完,如玉拿着新衣服到自己屋里试穿去了。

  看着姐姐要穿新衣服,如莲也跟去了——她也是第一次穿这么好的衣服,当然迫不及待要展示给家人看。

  不一会儿姐妹俩都穿着新衣服来到几人面前:如莲的美丽自不用说,穿上新衣服后更是锦上添花。一家人赞叹如莲美丽的同时也被如玉的样子给逗乐了:如剑在给如玉定制衣服的时候是按照原来记忆中如玉的样子对照着年龄放大的,衣服的长度倒还合适,只是腰身衣袖却足以装下两个如玉了,宽大的衣裙挂在如玉身上还真把如玉显瘦了几分却也有些滑稽。

  如玉挥着宽宽的衣袖,开心的转着圈:“没想到我居然瘦了这么多,穿着这衣服的感觉真好!”

  如剑摇着头:“不好,这衣服根本穿不了,大得太多了。”

  如玉得意的笑着说:“不大、不大,请姨妈改过就可以了。改过后我就有两件新衣服了——这些衣料做两件衣服刚好合适。嘻嘻,大哥,谢谢你哦!”

  杨氏打量一番后点头说道:“是可以改两件穿了。”

  如莲摇着如剑的手:“哥,姐姐都有两件衣服,我只有一件呢?”

  如剑好笑的看着如莲:“大哥给你做,等回冒城大哥给你和玉儿每人多做几身。”

  听到大哥的话,如莲总算满意了——她是家里最小的,撒娇总是有用。姐妹俩回屋换下衣服,如玉的交给杨氏改做,如莲的则叠得好好的放着等大年初一再穿。

  两人再到正屋时,如剑正和父母说在冒城买房子的事:“孩儿前年盘下的铺子位置很好,掌勺的师傅手艺也不错,再加上结交的一些朋友的关照,酒楼的生意越做越红火,这次回来之前孩儿买了一座宅子想着过完年咱们全家都搬到冒城去住。”

  郑刚夫妇听到儿子如此能干,心里很是高兴,但对于儿子说搬到冒城去住两人都有些意外——如剑从来都没有提起过这事。

  金氏问如剑:“我们在这里住得好好的,剑儿怎么突然想起要搬家呢?”

  如剑知道自己突然提起搬家是太过突然,不过他并不是临时决定的:“孩儿一直便有这个打算,只是以前没这个能力让家人在冒城过上好日子,现在才实现了孩儿心中所想。爹娘不是催着孩儿早日成家吗?孩儿已经有了意中人,只等着爹娘到冒城后择吉日迎媳妇进门呢。”

  如莲瞪大双眼问道:“大哥,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们就要有大嫂了?”

  如剑点点头,居然露出一丝羞赧:“大哥几时骗过你们?”

  金氏笑着说:“剑儿的婚事是不能再耽搁了,不过我们在这里住惯了,去冒城等剑儿的亲事过后我们再回来——搬家就不必了。”

  如剑听母亲如此说,他也不着急,他相信自己能说服爹娘搬去冒城:“孩儿知道爹娘喜欢过清静日子,孩儿也不是贪念冒城的繁华。爹娘搬过去后只不过是换个地方而已,孩儿做的是本分生意,咱们家也都是本分人家,搬去后还照样过咱的清静生活。”

  “我听说如峰立志要当一名好大夫想要开一家自己的医馆;冒城虽比不得京城,可也是乾运国数得上的繁华州城,如峰到那里开医馆不比在落石镇强多了;弟弟妹妹们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冒城怎么也是州城······。不管怎么说,孩儿觉得搬到冒城对咱们家只有好处,至少孩儿以后可以随时在爹娘跟前尽尽孝心,不像现在一年也难得见上家人一面。”如剑娓娓说出自己的理由。

  郑刚夫妇犹豫不决,如剑看向金守志:“外公您觉得呢?”

  金守志笑笑说道:“我是四处走惯了的人,在哪儿都无所谓——不管你们是住在落石镇还是搬去冒城,我该去哪玩儿还去哪儿玩;不过剑儿说的也在理,兰儿,你们做父母的也是要考虑考虑子女们的将来。”

  如莲很希望爹娘答应下来,可又不好开口,看到姐姐也是一脸期盼的看着父母,如莲推了推如玉,想让如玉说两句劝劝爹娘。

  如玉听了如剑的话后心里也是一阵雀跃:她喜欢平静的生活没错,可就像如剑说的那样他们搬去冒城又不是去招惹是非,何况她穿了过来岂能不见识一下古代都城的热闹繁华——她没有想过离家出走那样的事,因为她明白自己没有能力像其他穿越者那样轻轻松松就活个风生水起,更主要的是她觉得现在这个家很好,她已经喜欢上这个家,喜欢互相关怀着的这些亲人们,对喜欢过简单快乐生活的如玉来说,现在的生活就很好。

  现在如剑在冒城买好了房子,要带全家搬过去住,如玉当然求之不得——现在她在如莲的影响下,好奇心也开始发芽了。可是看到父母亲犹豫的样子,如玉也像如莲一样,担心他们不同意。

  要怎么样才能让父母同意呢?

  “大哥,冒城很大吗?那里是不是很热闹?都有些什么好玩的?那里的房子是不是和落石镇的一样?我们都没有去过,大哥给我们讲讲吧。”如玉满脸好奇,偷偷碰了一下旁边的如莲。

  如莲会意,像如玉一样想要知道更多关于冒城的消息:“是呀,大哥,你的酒楼有镇上的兴隆酒楼大吗?我还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好想看看大哥的酒楼是什么样子。”

  “上次外公带我去过冒城,那里的繁荣景象让我记忆深刻,过两年我也在冒城开个医馆。”如峰说出来自己的打算。

  郑刚夫妇看着儿女们的神情——他们都想去冒城。夫妇俩只得同意:“你们三个也别说那么多了,过年后咱们搬家,搬到冒城去。”

  兄妹三人欢欣雀跃,如剑展开笑颜看着金氏:“儿子现在有能力撑起这个家了,爹娘以后也可以少操些心享享儿子的福,儿子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搬家的事就这么定下来了,如玉也在穿来后第一次过了个真正的团圆年。

  如剑在年后没几天便先回了冒城——他要回去打理生意、整理新买的宅子,金氏他们收拾行李等冰雪消融后才出发。

  如莲去找了小红和春桃,告诉了她们搬家的事,小红知道后一个人躲在屋里偷偷哭了好几回;郑刚也在收拾好搬家的行李后去跟邻居们告别——十几年的邻居,怎么也是有不少感情的。

  二月初的一个早晨,郑刚一家坐上马车带上简单的行李离开了落石镇。

  郑刚锁上院门的时候,小红正悄悄躲在自家门前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和暗暗爱慕的如峰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眼泪悄悄滑落——她以后怕是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转进巷子前,郑刚夫妇和杨氏都忍不住回头——看看这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看看那个充满回忆的小院,还有院子旁的那棵柿子树。

  如莲虽然舍不得离开小红和春桃她们,不过对冒城的向往也让她心情激动;就在车子启动的时候,如玉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落石镇——就要离开了,她还只不过到过镇子上两三次,以后还会回来吗?

  下一站——冒城,会不会是我一直停留的地方?马车离开落石镇,越行越远,如玉突然有些感慨还想到了月老:冒城!和我一线相牵的那个他,让月老不嫌麻烦送我到这里的那个男人会在那里吗?会是什么样呢?

  如玉甩甩头:自己怎么突然想到这些?生活是自己过的,男人也要我自己找的。

  怎么又想到男人了?

  如玉嘲笑着自己突然冒出来想法,深吸一口气呼出后平静下来——难得有机会出趟远门还可以慢慢欣赏风景,可不能错过了!

  如玉优哉游哉的坐在马车上,欣赏着沿途早春的景色,虽然花还没有开,草也不够绿,但如玉的兴致却很高。

  这就是如玉,只要简单快乐生活的如玉。

第五十章 道听途说

 因为如玉他们不急着赶时间,所以一路虽然颠簸但走走停停的倒也没有觉着累,十多天时间他们才走了差不多一半的路程。一路行来,如玉了解了更多这个时代的民俗风情。

  出了丹州,穿过溪州,如玉他们一路顺利在出门二十多天后进入了与冒城相邻的锦州。虽然一家人都身怀武功但一路行来并不是想象中的“侠客行”,甚至连个小偷也没有遇到——如玉不知道是他们的运气好还是这个时候的治安比较好或者是这里人们的素质比较高。

  黄昏时候,如玉他们到了锦州与冒州交界的一个小县,出了这个县境便进入冒州了,冒州的州城便是他们的目的地——冒城。

  找了一家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客栈住下后,一家人吃过饭早早的休息了——明天不能像往日那样慢悠悠的游玩了,出了县城后要马不停蹄的赶一整天的路,一路上人烟稀少要下午时分才能赶到下一个有客栈的地方。

  第二天天刚亮,如玉他们已经起床要到楼下吃早饭。下楼后才发现他们不算起得早的——楼下已经坐了不少人了,他们正七嘴八舌的议论着什么。

  店小二热情的招呼如玉他们坐下。

  看到那些明显互不相识的人围在一处兴致勃勃的谈论着,一向不算多话的如峰叫住了准备离开的小儿:“请问小二哥,他们在谈论什么新鲜事?看他们一个个都很高兴,是什么好事吧?”

  小儿笑了:“客官,你们刚起来当然不知道咱们县里的特大新闻了,说起来也是件好事,对咱们县的老百姓们甚至算得上是喜事一件——本县的县令昨天晚上被人杀了,头被挂在城门上,守城的今早上才发现的。”

  小二的话让这一家子都很吃惊,如峰继续追问:“凶手是谁?可抓到了?”

  小二摇头:“县令的家人也是快天亮时才发现县令被杀,谁也不知道是谁干的。”

  如莲不解的问道:“为什么县令大人被害了还是好事,没有人追查凶手吗?”

  如玉想都没想,不以为然的说道:“那个县令肯定是个让老百姓深恶痛绝、贪赃枉法的坏人。”

  小二拍手:“这位小姐说对了,这个县令大人还真就是个坏透了的坏东西。他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县令,不过仗着身后有人从他上任到现在不过短短两年时间肆无忌惮的为非作歹让整个县民不聊生了。那个死鬼县令在任期间干尽了坏事,现在被人砍了脑袋挂在城门上,县里的老百姓还有各行各业的商人甚至县衙里的差役们都无不拍手称快、奔走相告。”

  “小二!”有人叫着,小二赶忙上去招呼。

  如玉他们吃着早点,静静的听着其他人的议论:

  “真是天理昭彰,那个坏官得了报应了。”

  “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才叫阎王收了他去,这叫活该。”

  “听说那个无头鬼昨天才抢了一个年轻女子回去,因为女子不从被毒打了一顿后关着呢。幸好他见了阎王,不然······”

  “是呀,不知道是哪个英雄替咱们老百姓除了害,可千万不要被官府抓住。”

  “你没听说吗?根本就没有人看见凶手,和他同榻而眠的县令夫人也是今早上才发现县令的脑袋没了,听说县令夫人被吓疯了。”

  “别说县令夫人一个女子,任谁一觉醒来看到身边睡着一个无头鬼也会吓得魂不附体。”

  ······

  议论的人情绪高涨,声音越来越大,说出来的话也越来越离奇,甚至有人说是神仙显灵施法搬走了县令的脑袋!

  如玉他们吃过了早点,店里也已经又换了一群人围在一起,说的还是关于县令被杀的事。牵着马车出了客栈,看到大街上喜笑颜开的谈论着县令一事的人们,如玉他们不得不相信:对这些老百姓们来说,这真的是一件喜事。

  “金老前辈,幸会!幸会!好几年没有遇到了,您老是老当益壮越来越精神了。”一个爽朗的声音叫住了正要上马车的金守志。

  循声望去,一个四十多岁满脸络腮胡的男子牵着一匹马正向金守志走来。男子身后跟了四个布衣打扮的青年男子,他们也各牵着一匹马,不同的是他们的马匹背上驮着几个装满了东西的麻袋。

  说话的正是那个络腮胡,金守志认出了他,笑着与络腮胡打着招呼。

  来人姓胡,是一个山寨的寨主,因为他本就姓胡又老留着满脸胡子,于是大家都叫他“大胡子”。

  三年前,金守志偶尔救了身受重伤的大胡子,在大胡子的寨子里住过几日,对性格直爽的大胡子印象颇深。

  金守志和大胡子寒暄了几句,原来大胡子是带人到县里采买东西的——他们寨子离这儿有些路程,不少东西都是寨子里统一进城来采买。

  大胡子意外见到救命恩人,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得知金守志他们正要从寨子山脚经过,大胡子怎么也要金守志他们到寨子里住一天再走。

  算算路程后,金守志答应了大胡子的邀请,于是郑家和大胡子一行一起出了县城上路。

  大胡子骑着马,金守志坐在车沿上,两人谈着小县城里的大新闻。

  “金老前辈可听说了县令大人被杀的事?恶有恶报,真是大快人心啊!”大胡子无比畅快的说着,“那个县令无恶不作简直是穷凶极恶,我们都差点被他逼得当土匪了。”

  金守志不置可否:“如此恶人人人得而诛之,幸好死了,不然只怕今后他还会祸害更多的人。不知道是哪位英雄为民除的害,真是让人敬佩。”

  大胡子压低声音说道:“听说是专门杀人的杀手干的。”

  坐在车里的如玉姐妹俩听到大胡子的话都竖起了耳朵。

  金守志一扬眉毛:“哦!胡寨主听谁说的?”

  大胡子神秘的说道:“今儿早上遇到了一位在衙门里当差的熟人,那位熟人说的,在县令被害的现场发现了一张纸条和一个特殊的标记,据说是凶手留下的。纸条上说县令作恶多端,死有余辜,杀人者是为民除害,留下特有的标记只为了不连累无辜之人。”

  金守志也来了兴趣:“胡寨主可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一个标记?那人凭什么认为有那个标记就不会连累无辜之人?”

  “我也问过那位熟人,他们可知道凶手是谁?但他们也不知道。因为死了的人是县令大人,衙门除了现场的一个印记和一张纸条什么发现也没有,衙门已经把案子报上去了。不过那个印记我倒是听熟人描述了一番,因为确实很特别便记住了。”大胡子说完又描述了一番现场留下的印记是何模样:那是一只蝙蝠,蝙蝠的双眼殷红似血,嘴里伸出两颗森白的尖牙。

  想象着蝙蝠的样子,如玉也觉得一阵寒意袭来,仿佛那只蝙蝠正在面前用一双血红的眼睛盯着自己,尖利的牙齿闪着森森白光。

  金守志沉默片刻后继续说道:“那样的印记是够特别的,让人看过后想忘记都难。”

  大胡子点头:“不知是衙役里的哪个听人说过那是杀手专有的印记。老前辈,您说那些杀手为什么还要弄这么个标记,根本就没有必要嘛!听说杀手们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人,这个县令一定是得罪了哪个有钱人才被人家请来杀手给砍了头。”

  大胡子虽然是个寨主,不过也是本分人,关于什么杀手之类的事也只是偶尔听人说笑间得知,其他也不过是他想当然的。

  金守志笑笑答道:“所以说要多行善事,别做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