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归哭的更加伤心,他都不知道,就是不是存心才伤心啊。她该怎么回答他?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

雁归看着大伟起身穿衣,慢慢止住哭泣。还能怎样呢?她有些灰心地想,这地方虽然不对,人总算是对的。他没被抢走,始终还是她的,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大伟是她这一生中的一条既定生命轨迹,没有人能随意更改,就是她自己也不行。

大伟还没来得及萌芽的爱情就这样被雁归扼杀在了与叶筠的狭路相逢的遭遇瞬间,因为雁归的这记狠招,他注定只能和叶筠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他们从招待所出来,大伟慌乱地回宿舍清了些衣物就与在侯在外面的雁归赶往长途汽车站,几乎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他做了亏心事,跑得丢盔弃甲,自然不会还记得头天晚上还约了一个叶筠,甚至也忘记要给她一个电话一个交代。

偏偏叶筠也是个多情泼辣的性格,头天晚上大伟的爽约让她火冒三丈,第二天她毫不犹豫地找到宿舍,顺着大伟同学的指引一路追来汽车站,当看到昨日尚与她密密私语的恋人今天竟然与另一个女孩手挽手登车,顿时山河变色。雁归见她面孔一片雪白,牙齿却把嘴唇咬出丝丝血痕,心里虽无半分恻隐,也不觉有些触目惊心。爱情,本来就是一个战场,虽然没有硝烟弥漫,杀声震天,却依旧能让人感到血肉模糊的残酷。

大伟见到叶筠面色大变,将身旁的雁归一推:“你先上车。”

雁归轻轻答应一声,对大伟说:“你是不是欠了人家什么紧要东西?还劳烦别人追来,从来都是这样,真是改不了的粗心毛病。”

大伟被迫尴尬点头:“是很不好意思。”

雁归得到满意的答复,又转身对这叶筠歉意地笑了笑:“这么大热的天,麻烦你了,哪天有空的话来C市我们家玩。”

她轻轻松松地上了车。

雁归虽然没曾想今天会与叶筠对上,但昨天湖畔那一幕已经让她打了底子,是以现在说起话来半点纰漏都没有。叶筠却是措手不及,再坚强倔强一个人也受不了这种打击,眼睁睁望着雁归以胜利者的姿态离开,再也忍不住狠狠一耳光掴到大伟脸上。

雁归清楚听到后面清脆掌掴声,她没有回头看一眼,大伟是她挚爱的人,但是不管谁都要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价,没有人可以例外,他是男人,男人的事情就该由他自己解决!

雁归在车里找了个双排位置坐下,闭上眼睛假寐,过了一会感觉有人在她旁边坐下,她才睁开眼睛。

大伟半侧脸犹红,神色怏怏,雁归也不吭声,只是默默望着他。大伟尴尬地别过脸去:“一点小事,别放心上。”

“嗯。”雁归颌首:“以后记得别欠人家东西了。”

大伟紧张地等待雁归的下文,但是她竟然一点都不再追问,简直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大伟心里忐忑不安,心里有些害怕雁归盘问,但隐隐又希望她追根究底,至于她追问了之后是耐心解释还是大吵一架他却又没做好准备。偏生雁归只是这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倒像是预期的重重一拳打在了海绵上,怪难受的。

车子开动,大伟心虚的不敢望向窗外,雁归却理直气壮地把脸贴到车窗玻璃上。叶筠并没有走,两个女人的眼睛对视到一起,那天的天气依然很好,没有狂风骤雨,但是她们眼神之间擦出足以燎原的火花却比雷电更加惊险,雁归一辈子都忘不了叶筠的眼神,那个美丽的女郎大眼里充满着愤怒、绝望、哀伤却又隐含希冀祈求,她在渴望什么呢?难道她期望大伟在最后一瞬间会从已经发动的车上跳下去与她相拥在一起?

不会,大伟绝不会这么做!雁归毫不犹豫地用眼神告诉叶筠这个残酷的事实。车子渐行渐远,直至叶筠慢慢变成了雁归眼中的一个黑色小点,她才把头扭了回来。

雁归耐性了得,一路都不吭声直到回去几天以后才问:“你上次说有事要告诉我,什么事?”

大伟犹豫一阵,怅然说道:“是么?我忘了。”

雁归看着他的脸,心突然觉得一阵疼痛,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个略显惨淡的微笑。

她知道大伟已经做了选择,终究责任感还是占了上风,虽然自己算是赢了,胜利感却几乎没有,那丝丝痛楚几乎像毒蛇般啃嗜着她的心——他们的生活里从此不提叶筠这个名字。

第七章 雁归和孔峥(上)

雁归毕业后,进了里仁巷小学教书,她的生命终于开始按照她既定的轨道那样不偏不倚的前行。其实她颇讨学校领导欢心,本来能分去更好的学校,但是被她拒绝了。她对里仁巷小学有一份别样的情怀,那里每一个角落,操场、教学楼、食堂都有她最珍贵的回忆,她舍不得丢弃。

教过雁归的郑老师刚刚退休,人虽走了茶还没凉透,看到昔日的门生来接接力棒,郑老师不遗余力地为她向校长美言。雁归在她的帮助下很快熬过了每个地方都会出现的排斥新人阶段,又历练了同事之间的明争暗斗,最后脱颖而出。

新人还是谦虚勤奋点好,学校里所有的人都觉得雁归就是符合这个标志的最佳人选。她温和,却泾渭分明,决不是两边倒的墙头草;不多话不爱帮弄是非,虽然沉默寡言却并不孤僻,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认认真真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校长刚开始只是让她做任课老师,接着是班主任,最后终于交给了她一个毕业班,不到三年的时间,雁归成了学校里最受重用的年轻老师。

“现在这年头,像雁归这样的年轻人可真是少。”老一辈的教师们都这么说:“竟然还是里仁巷那种地方长大的,不容易啊。”

雁归除开做班主任还要兼任语文老师,每天都很忙碌,这天她去到学校图书室,看到图书管理员正眉开眼笑的整理大堆的新图书。

“是学校购置的么?”

“嗟,我们学校哪来这个闲钱,整整册呢。”

“教委拨款子了?”_

“也不是。”管理员笑眯眯:“是有人捐赠的。真好,我们图书馆的书实在早该更新换代了。”

雁归顿时很好奇,市里的慈善家们但凡捐赠总是离不了育仁、育才那些名声又老又好的名校,谁会这么大手笔捐册图书给里仁巷小学?

“据说曾经是这里的学生——咦,雁归,你也是这里毕业的,那岂不是你的校友?”

雁归微笑:“嗯,是啊,你看,谁说我们学校就不能出人才。”

选到自己所要书籍,雁归回到办公室,校长打电话过来:“雁归,请过来一下。”

到了校长办公室,雁归看到他书桌上摆着一大叠大红色的请帖,喜庆得很,老校长同她说:“有件事要交给你办。”

里仁巷小学五十年校庆在即,老校长回顾这一生感慨万千,从一个小小的美术老师最后升为校长,着实不易。他决定在退休之前再为里仁巷小学做出最后的贡献,诸如隆重举办五十年校庆、或者集资翻新老旧的体育馆之类,这样哪怕他退了休,甚至过身,依然会有后世之师牢牢记住他的功绩。

雁归的任务是为他送一封请帖。

“雁归,就当是对你的一次锻炼吧。之所以麻烦你,是因为这位先生是你昔日的同窗,他从美国回来不久,现在可是国内最耀眼的商界之星,他的天翔国际你应该听说过吧?”

雁归马上点头,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个名字。_

“当然这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是个非常恋旧的人,刚刚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册新书,所以我觉得这个任务由你这个老同学去再恰当不过了。”

雁归想不出自己昔日的同学谁能变成天上的星星,她一向认为小学同学里除开大伟,每个人都愚钝得很,面对这个重任,她有些紧张。

但是把请帖打开后,她觉得这个其实世界很幽默,这颗最耀眼的星竟然是——孔峥。

雁归经过重重预约才争取到见孔峥的机会,她按约定时间去到他办公室的时候却发现他不在。

那间大得可怕的总裁办公室在天翔国际大厦的顶楼,布置自然是毫无意外的大气奢华,一色纯黑真皮沙发配衬深咖啡柚木家私,英国十九世纪款式,地上铺着纯羊毛乳白色地毯,靠墙的地方是整扇落地玻璃窗,从窗户望出去整个城市尽收眼底,美不胜收。雁归懒得多打量,眼观鼻鼻关心,规规矩矩地在沙发上坐下,喝着秘书送过来的咖啡静静等待。过了好一会也不见有人出现,这时办公室里一边突然传来细微的声响,她循声找过去,发现办公室角落里竟然还有扇门通向另外一个房间。

雁归犹豫着敲了下那扇掩着的柚木门,有把男人的声音传出:“进来。”

里面的那间房大约平米,没有任何摆设,除开天花板上的灯,一片空白,大理石的地面上连地毯都没有铺。雁归推门进去的时候,孔峥正背对着她,半跪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砌一副多米诺骨牌。

雁归走动两步,刚准备开口说话,孔峥像脑后长了眼睛似的,马上把食指放到唇边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雁归只好僵硬地站在那里,免得打扰了他。

孔峥砌的多米诺是一副字形图案的牌,他正在为转角处一块牌伤脑筋,那个地方有个折,他的手对于那个弯明显大了点。雁归等了半天,看着他皱着眉头把牌拿起又放下,终于忍不住开口:“我的手比较细,可以帮你试下么?”

孔峥终于回过头来,这是他们多年后第一次见面。

他看着雁归纤细的手指,思考一下,点点头:“好。”

雁归看着他有些惊讶,她在电视上见过很多小童星,小时候漂亮得不像样,长大了却走形得厉害,最好的那种也就是维持原来的水准,很少有孔峥这么好运的,他剑眉星目,轮廓分明,竟然比小时候更加俊秀,哪怕是半跪在地上,依然可以看出身材高挑修长,肩阔腰细。不过在这么奢华的办公室里,他却不按常理出牌的简单穿着件灰色棉质短袖T恤,米色棉布裤子,或者是为了怕碰倒牌,竟然还赤足。

他招呼雁归过来,指挥她:“那里——看到没有,你放下去,小心点,不要让身体任何地方碰到其余的牌。”

雁归照他吩付,用指尖拈起一张牌,小心翼翼往指定位置放下去。

孔峥一脸严谨地注视着她的动作。

看牌落定,他松了口气,站起来往外走:“不错,你的手和以前一样镇定。”

雁归跟着他站起来:“你现在有时间了么?”

孔峥笑一笑:“我对你,一向有无比的时间和耐心。”

雁归一边琢磨着他这句话的意思,一边顺手把小房间的门关上。

“找我就是为了来送帖子?”孔峥拿起茶几上的请帖,漫不经心地打开看了看,随手又扔到桌上。

雁归看着他轻描淡写的举动不由得想,这种人就是这样,别说十多年,就是一百年也改不了坏毛病,他现在这样子和当年拿女孩给他写的情书叠飞机时有什么区别?人家的心意对他来讲总是一钱不值的,功成名就又怎么样,骡子拉到北极也还是骡子。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些人你看到就会讨厌比如孔峥,而有些人看到就会喜欢,比如大伟,正因为他们之间的强烈对比,所以雁归觉得自己更加加倍欣赏大伟了。

但她还是礼貌地回答:“是。”

孔峥等了会,见没下文,于是摇摇头发出咋咋声:“我们都十多年不见了,你对我就这么冷淡?一般情况下是不是都应该问问,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啊?结婚了没啊?”_

雁归马上很配合地问:“你过得怎么样?结婚了没?”

孔峥笑着说:“还凑合,没结婚。”

雁归哦了一声。

孔峥说:“我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说,你应该问,那这些年你想我了没啊?”

雁归顿时把细细的眉毛竖起来:“你这人怎么还跟以前一样,总那么玩世不恭没个正经?我是认真给你送帖子来的,校长很希望你能够参加咱们学校五十年的校庆。”

孔峥站起来,走到书桌旁边拿出一双鞋,当着雁归的面慢慢穿上。

“我干吗要去?”他问,似乎觉得挺好笑的样子。

“你以前不也是里仁巷小学的学生么?”雁归看着他穿鞋有些不自在,在她的感觉里,当着人面穿衣服鞋袜都是件隐私的事情,他们这么多年不见面,几乎就是陌生人,可孔峥给她的感觉就像和她多熟似的。

“小学毕业照上可没有我,雁归。”孔峥一边低头系鞋带一边回答。

“可你曾经是学校的一份子啊,而且你这次回来不是也给学校捐赠了么?”

“别提那个什么捐赠,那是别人用我的名义送的,我事后才知道。”孔峥穿好了鞋,舒舒服服服地在沙发上坐好,脸上全是不以为然:“至于你说的一份子,我可只记得原来班主任最大的夙愿就是能让我退学,班上如果谁丢了什么东西,第一个检查的也是我的书包。”

“多好的一份子。”孔峥微笑着说。

雁归瞪着他:“你是在我文具盒里拿过一块钱。”

她知道自己说这话很幼稚,可是不知为什么就是忍不住,她从小就很乖,几乎没有与人吵过嘴,只有孔峥,或许从小被他欺负得狠了,总能让她有战斗的欲望。

“嗯!”孔峥马上点头承认,一点也不羞愧:“那时候我特迷打电游,我妈给的钱不够,就顺手拿了你的。你看我从小就跟你特别亲近,别人的钱我还不高兴拿呢。”

雁归看他既得意又暧昧的神情,瞬间决定放弃这个无可救药的人:“帖子我已经送到了,到时候如果你实在没时间,可以不必来。当然如果你愿意来的话,我们也会欢迎。”

孔峥看她起身准备告辞,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能不那么假装镇定我就很开心。好吧,看在你刚刚给我砌牌的份上,我去。”

雁归不愿意再多说话,拿起包往外面走。

“嗨,等等。”孔峥叫住她。

雁归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多米诺么?”

雁归摇摇头:“你从小就出人意表,或者你喜欢倒牌那瞬间的毁灭性吧。”

“错了!因为我喜欢事情的成败掌握在我一个人的手里,就像命运,也由我自己掌握!雁归,你知道么?我的牌是不允许别人碰的,今天你是唯一一个例外。”

“世界上哪有什么可能所有成败在一个人手中,你又不是神。”

“对,我或许操控不了其他人的成败,但是起码我自己的这幅牌没人能够左右!我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谁也不能再左右我!”

雁归望着他,发现孔峥比大伟几乎要高出半个头,她在他面前显得异常娇小,他的话满含深意,而那种无形的压迫感让她觉得有些不安,他果然不再是当年的孔峥了。_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当年我…”雁归开了口,又觉得后悔,她在解释什么呢?这么欲盖弥彰,倒好像怕了他似的。

果然孔峥打断她:“当年?什么当年?我这人从小记性不好,尤其对不该记得的事忘得特别快。”

雁归别过头,匆匆说:“那就好,我走了。你记得校庆那天准时到。”

她走出大厦的那一刻忍不住回头望了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孔峥办公室开了冷气的缘故,忽然无缘无故地打了寒颤。谁说人不会变,她一开始的判断似乎是错的,孔峥已经完全褪去了年少时的焦躁轻狂,他骄傲依旧,但他的沉着冷静让她有点不适应。以前他像一只只要有危险就会露出小小爪子的黑猫,但猫毕竟是猫,爪子再锋利,威胁性也不大;现在的他却像一只懒洋洋的黑豹,虽然是漫不经心地躺在那里,但是如果遇到猎物,他的伺机一扑却会要人的命。

多年前的那桩往事雁归几乎已经快要不记得,但她从来也不认为自己有错,可是如果孔峥怀恨在心——如今的他强大又危险…

管他的,雁归甩甩头,他能拿我怎么样,我就是个没名没利的小学老师,身无长物,他就算吃了我也只是一把骨头。而且,如果孔峥的心眼像针尖这么小,又怎么可能做成这么大的事业?这么一想,她马上觉得释然了。女人对男人的触觉总是很敏锐,虽然雁归只有过一个男朋友,但是她知道孔峥喜欢她,女人永远都不会怕一个喜欢她的男人,当然变态除外。

第七章 雁归和孔峥(下)

孔峥果然如约来参加周末的校庆。这次他规规矩矩地穿着套笔挺的黑色阿曼尼西装,一双眼睛流光溢彩,明朗得像秋夜好天气里的星星,身材好人又漂亮自然穿什么都是锦上添花。热闹的仪式里,他始终保持着冷静优雅的态度,所有人都知道他少年巨富,所以即使他沉默得有些倨傲,也没人有任何非议。在大家的再三恳请下,他上台作了一段简短的发言,侃侃而谈却张驰有度,深情地表达他对曾经的母校不能忘却的热爱和思念,大家对他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

雁归回忆起他拿起请帖时不屑的表情再对比一下现在,觉得他果然有资格担当起耀眼的商界之星称号。她虽然极力抑致,但依然控制不住自己的笑意,以致于不小心流露到脸上,孔峥远远地望了她一样,犀利的目光从雁归的脸上扫过,雁归强迫自己把笑容收敛起来。

雁归的女同事从看到孔峥开始已经紧张地跑去洗手间补了三次妆,拉着雁归问:“诶,他就是那个给学校捐赠的人?”

雁归点点头。

“怎么这么年轻?他没有结婚?”女同事眼里顿时露出一种看见张五百万彩票的神采。

“据说是没结婚。”雁归回答完马上知道同事很快会第四次去洗手间,她叹了口气,孔峥就是这样对女人有魔力,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或许等他老了落魄了还可以去勾引富家老太婆混饭吃。

里仁巷小学的五十年校庆纪念举办得空前的成功,这所全市出了名的差劲小学因为有了显贵的来临而蓬筚生辉,甚至电视台都来了人,挺着大肚腩的老校长在月微凉的天气里激动得挥汗如雨,以致面对镜头时说话都结巴起来。礼毕后孔峥提出想由老同学陪同重新温习一下记忆中母校的要求,雁归在校长殷切的目光下微笑同意。

他们走过绿树成荫的操场,孔峥笑说:“你觉得校长眼里的我是怎么样的?”_

“里仁巷小学的骄傲。”

“多可笑,十多年前我在他眼里是瘟疫。至于现在,”他无聊地扯下小树上的一片叶子:“我在他眼里等同于一间可以任意支取钞票的银行。”

雁归说:“校长希望你给学校募捐?”

“嗯。”孔峥点点头。

“其实你也别觉得他太势利,校长募捐是为了学校的体育馆,那个体育馆还是我们当年读书时的那间,这么多年过去也没翻新过,实在太旧了,地方小,设施也差劲,有时候我都担心孩子们在那里不安全。”

“我们小时候每到下雨天的体育课都在那间体育馆里上,你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忘记。”

“我现在都记得你那时候的自由操是做得最好的,你的动作轻盈又好看。” 孔峥回忆起幼年的情景,眼里露出一抹罕见的温和:“雁归你信不信,这么多年里我从没忘记过你。”

雁归偏头努力地想了想:“奇怪,为什么我只记得你在和同学掷沙包,打到我的头,起了一个好大的包,痛了好几天。”

孔峥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雁归,你总是记不得我半点的好。”_

雁归淡淡说道:“总要有好的才能记得住。”

她在所有人面前一向都是温婉的,隐忍的,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一碰到孔峥就像个刺猬,似乎针锋相对才是他们之间独特的相处之道,但又莫名地让她有一种畅快的感觉,而且她竟然不能否认这种针锋相对能给她带来淋漓的快乐。

“诶,对了,你怎么想着要回来?美国不好么?”

“我刚不是说了么?我热爱这片生我养我的热土。”

“得了吧,别假惺惺。”雁归嗤鼻:“我知道你憎恶这个地方,这间学校,这条巷子。”

孔峥说:“因为我是个信守承诺的人。”

雁归斜睨了他一眼:“什么承诺?”

“你记性真不好,我离开里仁巷那天跟你说过的话你难道就不记得了。”

雁归沉默不语,那句话,她自然是记得的,孔峥当时才岁,身量还没展开,个子并不比她高多少,小小的英俊少年对她说:“你等我!我会回来接你离开这里。”

“而且,我总得来。” 孔峥望着操场旁边的梧桐树,面孔沉寂下来,他慢慢说:“再不来,你就要嫁给那个傻子了。”

雁归很不悦:“他怎么傻了?他是我见过最聪明善良的人。”

孔峥从兜里掏出一盒烟,点燃一根:“嗯,是个聪明善良的傻子,还很怯懦。”

“可能相对于你目前的成就来说,温和等于怯懦,我们的确在物质上不如你,但是并不见得你就可以这样践踏轻视我们的生活。”雁归怒道。

孔峥笑起来:“你糊涂了吧,雁归,我哪里敢践踏你?你是我这一生中最不可轻视的人!我只是好心提醒你,温和的人不见得怯懦,怯懦的人却一定温和,它们是有区别的。而且…”他拉长声音。

“什么?”

“怯懦的人最大的长处就是伤害他身边最亲近的人,他没有能力伤害别人,所以刀锋只能对准自己人。”

雁归恨得牙痒痒:“我懒得听你胡诌,你回不回来我都要嫁的,别以为能阻止我。”

“是么?几时?”孔峥漫不经心地点燃一支烟:“年底?”

雁归警觉得像只受惊的猫,几乎把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你怎么知道?你想干什么?”

孔峥说:“我知道的远比你想像的多。”

雁归狠狠瞪他一眼:“我现在过得很好,你少来搞破坏。”

“如果真正是你想象中固若金汤的爱情,别人想破坏也破坏不了,你怕什么?”孔峥冷冷回答:“而且我不是要破坏,我是要救你。”

“你唯一救我的方法就是离我的生活远点。”_

孔峥见她态度严肃,把脸一变,笑嘻嘻地说:“可能性不大,我已经在跟校长谈帮助学校成立基金会的事情。我没别的条件,但是连络人一定要是你,你从小办事周到妥贴,我只信得过你。”

雁归不理他,转身就走,孔峥也不追,静静站在原地看着雁归的背影。其实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他忍不住感叹,这么中规中矩的及膝A字裙,厚重的长发盘成古板无趣的发髻,时间在她身上都自动退回三十年,不需要任何说明,只要是个人都能看出她的职业是个小学老师。这个女孩到底有哪一点出彩,偏偏就能让他这么多年里心心念念只有一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