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末的爱好宏观地分为两项,一是动态,二是静态。前者吃,后者睡!

在别的事上,她不怎么计较!

可若你打搅了她的睡眠,抢了她的食物,她是可以跟你玩儿命的。

“谢谢二哥——”王子嘻笑着,几个跨步从飘台上摸出一个黑包来,拉开拉链,将里面的东西一一掏出,“南京盐水鸭,板鸭,桂花鸭,无锡酱肘子,肉排骨,大浮杨梅,太湖白鱼、银鱼、太湖白虾、方糕、苏州枣泥麻饼,卤汁豆腐干——”

一边往外拿,还一边大声地报着名儿!

心里唏嘘不已,二哥还真疼丫头。

在南京上了三年学,这南方的小吃、特产、地方玩意都被他淘了个遍了吧。

“这么多好吃的,今个有口福喽!”唐小逸上了趟厕所回来后,看见王子面前摊了一堆吃的东西,走过去,食指在一推吃食面前挑挑拣拣半天,拿了一包即开即吃的肉排骨,打开,捻了一块放在嘴中,砸吧两口,“味儿不错——”

嚼着肉骨头,看见王子正死死地盯着他望,一脸讶异,遂没好气地问,“看我干嘛!想吃,自己拆——”

唐小逸跟老爷子赌气,一气之下出国留学了——普林斯顿大学,世界十大名校之一,绝对的人才培养基地,即使咱心里再不是滋味,也必须大气的承认,人那无论是名气还是教学理念都高于国内高校很多。

唐小逸倒是争气来着,可他的中国胃受不了啊——

吃多洋快餐,非常想念家乡小吃的味道。

他妈倒是心疼儿子,隔三差五地便寄些家乡小吃过去。

可,那也只是杯水车薪——

这会,看到一桌的南方特产,馋着呢?

再加上玩了一上午的枪,正饿着呢?

“你们也吃,都看我看嘛!”唐小逸砸吧着嘴巴,正准备再捏一块扔嘴中时,一个身影‘嗖’的一下,窜了过来,然后,只见手中的无锡排骨,不见了。

“这是我的——哥哥买给我的!”叶末抱着从唐小逸怀中抢过来的吃食,咧着嘴,呲着牙,虎视眈眈地瞪着他,那摸样,就像——就像护食的狗儿。

基本上,叶末是竖属狗的,而且是那种特护食的京巴狗儿,很娇小,却很凶悍的那种!

平日里你咋惹她都没事,可一旦抢了她的食物,她便会暴发出惊人的威慑力来。

转身将摊了一桌的食物呼啦啦地全塞进包里,一边装一边嘟囔,“我的,我的——都是我的——你们谁也没份,哼——”

重重地哼了一声,双手拎着鼓鼓的旅行包气咻咻地回房了。

呼哧呼哧的傻样儿,惹得除唐小逸以外一干人等均笑开了怀,却——不敢张扬——

众人皆知,叶末闹气时,最好不要生风点火,否则只有**的份儿。

倒不是叶末厉害,而是那宠妹成痴赵惜文见不得她生气,所以——

“三哥,你真厉害,出了一趟国,都敢从丫头口中抢食了!”王子看着追出去的赵惜文,望着唐小逸,笑抽了——

“这不是二哥买给我们吃的?”唐小逸困惑的问,面儿极为郁闷。

“小逸,你啥时候见过二哥给除末末之外的人买过吃食?自打丫头来,二哥连块糖都没给咱兄弟吃过一块——”程俊乐的拍着桌子幸灾乐祸道,“哎——你赶紧祈祷,二哥能哄好那丫头,否则我劝你还是收拾包儿回你的普林斯顿吧!”

唐小逸啜了一下捏过排骨的手指,回味其味儿,啧啧赞叹,“这丫头可比小时候凶悍多了!”

犹记少时,跟丫头抢食,结果,打了五针狂犬疫苗,胳膊上的牙印到现在还十分清晰呢。

那时,末末才六岁吧!

刚来叶家第二天。

赵惜文领着他们六个去见这个新来的妹妹,当时她正在啃肉骨头。

眼若杏仁,微微上挑。

鼻子,小巧,若玉石雕刻。

嘴唇,粉嘟嘟,水嫩嫩的——

这样精致的五官,搭配上粉色的旗袍,留着齐耳的短发,整个人看上去,像个陶瓷娃娃——娇、甜、纯、嗲。

因为刚从孤儿院里出来,所以很瘦,整个人显的娇小孱弱,倒衬着一双杏仁大眼出奇的大。

许是因为江南的水养人,那时她的皮肤就很白皙、水嫩、细滑,再加上一双乌溜溜,亮闪闪、晶莹莹、水样样的眸子——

顷刻间便煞到了这群小小伙儿。

当时,他们大院里,比他们小的女孩还真没几个,而且也似乎没这么可爱。

尤其她啃肉骨头样儿,不像他们身边的大家闺秀女孩般用筷子夹着或用叉子叉着,而是直接下爪子。

一口咬下,油顺着她的嘴角流下——

滴落在粉色的旗袍上,可人不在意,继续大口大口地啃着肉骨头。

她啃得大气,嚼的喷香——

你想想那是什么场面?

好比观音座下的玉女,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让原本粗俗的行径也变得赏心悦目起来。

震撼——绝对是震撼——

看惯了周边女孩们小口吃肉、细嚼慢咽的男孩们,那次是切切实实地被煞到了。

再看看她那圆睁着眼眸享受的小摸样,就好像面前的肉骨头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一下子把这群半大孩子的馋虫给勾了出来。

严斌和赵惜文因为年龄大、定力强,所以只是稍稍地抿抿嘴,其余几个则‘咕咚咕咚’地咽着口水。

王子年龄最小,还不知道所谓的条件反射,以为这肉骨头跟自己平时吃的不一样,肯定是大人偏心,给妹妹的肉骨头比他的好吃,便想尝尝看。于是,直接挣脱了赵惜文的拉扯,奔了过去,蹲在叶末跟前可怜巴巴地讨食道:“妹妹,给我吃一口!”

虽然当时他只比叶末大两岁,可来时,叶映萱再三叮嘱他:叶末是妹妹,你们不可以欺负她!

叶末看了他一眼,没理,挪了地方继续啃,嘴巴‘吧唧’‘吧唧’嚼的更香了。

王子跟着转到她跟前,继续流着哈喇子,继续没皮没脸地要:“给我吃口,就一口!”

叶末还是没理,继续挪地方继续啃,嘴巴吧唧的更响了。

那时,王子的脸皮还没这么厚,也不知是吃不到肉骨头还是觉得被人拒绝很难受,于是,小嘴一撇,‘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唐小逸嘴也馋,可还没到问人要着吃的地步,看到王子哭了,小哥们义气上来了,本来他在家里也是霸道惯了,所以——二话没说,上去就抢。

然后,杯具发生了。

刚才看起来还乖巧温顺恬美的女娃,瞬间像是被狼狗附身般,‘唬’的一下就跳了出来,扑上去,抱着他手臂就咬定不放松。

严斌、赵惜文愣了——

谷冬、程俊呆了——

就连小王子也忘了哭,傻傻地看着那一切——

直到唐小逸吃疼留下英雄的泪,最年长的严斌这才缓神过来,连同赵惜文一起合力将二人分开!

每每想起那段羞辱的过往,唐小逸手臂上的牙印就隐隐作痛——

倒是自那次之后,谷冬和程俊便喜欢拿食物逗着丫头玩,喜欢看她从小绵羊变成京巴小犬的样儿,后来,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每每他们想逗丫头时,赵惜文便会从中作梗,事后,有人便要倒霉了,吃了几回苦头之后,他们最终放弃了这个乐趣——

宠溺小犬

赵惜文没有跟着叶末进她房间,反而一转身,去了厨房,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陶瓷碗儿,里面盛着一块香喷喷冒着热气的肉骨头。

叶末不亏是属狗的,赵惜文刚推开门进去,她的眼睛便寻着味儿地转了过来,“哥哥…”甜甜地叫着,人也腻上前来。

叶末爱啃肉骨头,熟知她的人都知道。她不仅爱啃骨头,还喜欢吃骨头里的骨髓。

因为叶修谨曾跟她说过,骨髓是身体里最重要的东西,这人啊、动物啊——一旦骨髓流失,离死就不远喽。这什么东西一旦入了骨髓,便形同一体,很难分开,除非死亡——

说完这句话后,叶修谨抱起叶末继续说:末末,你就是我的骨髓。

那年末末才十岁,并没有体会到叶修谨话中的深层涵义,却知道骨髓是个好东西。

老话说吃什么补什么,打那以后她不仅爱啃骨头,还必吃骨髓。

叶末吃骨髓的方法很野蛮,先用小锤子将骨头砸开,然后低头,粉嫩的小舌头,就这么一舔一舔的——怎么看怎么像小狗舔食,再配上她那摸样,也难怪赵惜文给她起名叫犬儿。

叶末对于自己被当成京巴小犬的事,很是怨言。

最后,赵惜文给她取了个比较拉风的外号——兽兽。

嗯——拉风倒是拉风,不过还是脱不了一个兽字啊。

“不是说不理我吗?”赵惜文将碗高举,看到叶末蹦跳地够着,心里笑开了,脸却绷着。

一般情况下,他是不准叶末在除家人以外的人面前啃骨头的。

那画面太诱惑了,好不好——尤其舔骨髓这段,只许在他面前上演。

“谁生你气了,人家刚才是逗你玩呢?”眼眸滴流一转,哪里还看得到一丝生气之意?

“想吃?”点了下她的鼻尖,明知故问道。

“嗯…想,”点头,傻乖傻乖的样儿,真是馋死个人。

“小馋猫…”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赵惜文笑的极为宠溺,点点自己唇,“老规矩,”

踮起脚尖,叶末二话没说就亲上他的唇…

驯兽师知道不?为了能让动物们听他们的指示去做,很多时候驯兽师就是利用食物训练动物们听话性和依赖性。

当然叶末不是动物,赵惜文也不是驯兽师,但两人的默契程度却跟食物有着莫大的关系。

在叶修谨还没出国之前,叶末只跟他黏糊,跟其它人相处都是淡淡的,不主动搭理,但也不拒绝你搭理她,说淡漠谈不上,说亲昵更淡不上。

亲戚朋友而已,不深交,也不拒绝你的友好。

叶修谨走了,叶末被叶宜兰接去了,赵惜文才慢慢入了她的眼,上了她的心。当然过程并不顺利,不过好在效果不错,至于过程中那些花费的时间和食物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将碗递给叶末,叶惜文轻轻笑着,一把将她抱起,抬脚走向里屋,坐到沙发上,看着她啃。

“好吃吗?”他笑,捏捏她的脸。

作为家中的独子,赵惜文没有嫡亲兄弟姐妹,赵家一辈儿里,他最小,叶家一脉中,王子倒是比他小,可王子少时并不常呆京城,唐小逸他们倒是比他小,也一起玩儿大的,可他们不需要他保护。

所以对叶末这个小妹妹格外的上心,从第一次看她啃骨头开始,就想宠着她了,看她吃东西,很享受,比自己吃还满足。

其实,到了今天,他对她,真的只是兄长对妹妹的爱护?骗鬼,鬼都不信吧!

“嗯——”叶末含糊地应着,嘴唇油汪汪地闪着诱惑,歪头,讨好地将骨头送到赵惜文面前,“哥哥,你吃——”

叶末是个没心没肺没脸没皮没良心的孩子,在这个世界上能从她手上抢到食物的人不多,能让她主动把食物送到嘴里的人就更不多了。

赵惜文笑笑地咬了一口,低头贴上叶末的唇,“又要玩抢食游戏么?”叶末很自然地张嘴接住,顺便舌头一伸,一下一下地舔着他的唇。

“是的!这回赢的人可以向输的人提一个要求,”赵惜文贴着叶末的唇轻轻说着,“预备,开始,”扣着她的腰贴向自己,舌头划入她的嘴里,同她争抢起嘴里的肉来,舌头一卷,肉落进自己嘴中,却不咬,也不吞。

叶末不干了,舌头窜进他嘴中,打算抢回——

他的手扣在叶末的腰间,越箍越紧。叶末的手圈在他的脖子上,肉骨头早已被他抢去,放到桌子上。身子后仰,慢慢地倒在沙发上,叶末身子贴进,跟着躺在他怀中,外人看来,像是激烈热吻中的情侣,可——人家两个孩子真的只是为了抢肉,至少叶末是这样的。

直到气喘吁吁,两人这才分开,叶末露出胜利的笑,“这次,又是我赢——”精致的小脸,绯红潮热,心跳有些急。

“末末,末末——”赵惜文双手捧着她的脸颊,呢喃地唤着,眸中飘着浓浓的情、欲。

“没了没了,吞进肚子了,”叶末看着他凑进的脸,欲贴上的唇,大叫着,“不信你看,”嘴张开,让他瞧个仔细。

“那就到肚子里抢,”赵惜文喃喃说道,附唇上来,舌尖一遍遍地勾画着她的唇,一点点的品着她的味。

“扣扣——”门外有人敲门,是老杨,“小末小姐,首长让我来请你下去!”

“什么事?”好事被打搅,赵惜文少爷脾气上来了。

“谨少爷回来了——”话还没说完,就见叶末麻溜地从赵惜文身上爬起,“爸爸回来了,爸爸回来了,”一脸欣喜,转身就往外奔。

“就这么急着想见他?”赵惜文一把搂住她的腰,酸溜溜地问。

“哥哥,你放手,”叶末急了,小腿一蹬一蹬的。

“好,你去你去,”赵惜文松手,恨恨地点着她额头,气鼓鼓地说,“你这个养不熟的京巴狗儿,”

他养了她六年,宠了她六年,到了,还是比不过那个男人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叶末也不恼,眉开眼笑地跑开了,手放在手把上,“杨爷爷,你跟爸爸和爷爷说声,让他们等我一会,”

“算你还有良心,”赵惜文看见去而复返的叶末,以为是来哄他的,为他留下的,脸笑得跟朵花似的,可——

“我得换件衣服,这样去,会让爸爸笑话的,”越过他,朝衣柜走去。

赵惜文的笑僵在脸上,牙根痒的难受——

分界线——

叶末的成长撇去幼年时的那么一段不如意以外,算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了。

叶修谨是叶柏成五十六岁时萧晨用生命换来的孩子,叶柏成亏欠萧凉在先,害死萧晨在后,自然格外疼惜这个小儿子。

中国有句古语,幺儿是娘亲的贴身小棉袄。萧晨死了,叶修谨便成了叶老爷子的贴身小棉袄,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手中怕摔了——挖心掏肺的疼着、够星星捞月亮地宠着,就怕哪点亏了孩子,让地下的萧晨死不瞑目。

叶柏成军人出身,在他的观念里,男孩子是要操练、磨砺、打压才有出息的,溺爱只会毁了他们,所以叶修谨的哥哥、姐姐们都是在棍棒底下长大的孩子,到了他这儿——就舍不得了。

早年叶柏成修理孩子们时,那是一点都不含糊,不手软,跟训练自己的兵一样,叶夫人在旁边看着心疼,但不敢劝,只能一边帮孩子们上药一边跟着留泪——那时,他不觉得,只觉得慈母多败儿。

可叶修谨犯错他想教训时,却首先想到的是泪眼朦胧的萧晨,哎——下不去手啊。

小时候下不去手,大了更下不去手,为啥?因为叶修谨越长越像萧晨。

那眉、那眼、那唇、还有那左眼角下的红痣——一摸一样,一摸一样,就像一个磨子里刻出来的,唯一不同的是,萧晨的眸子很干净、很温润,像清澈的湖水,而叶修谨的眸子却很妖魅,透着一股子邪气。

这样的叶修谨是叶柏成的命啊!他哪管什么邪不邪、错不错的,每次见到儿子就想儿子他娘,然后就更加地看不得他受一点苦,遭一点罪。

自己不舍得打、不舍得骂,别人更是没那权力。

叶修谨在机关幼儿园上学时,学校的老师曾向叶柏成投诉他儿子跟别的小朋友打架。结果,叶柏成先问他家小七有没有吃亏有没有受伤?

若没,他就说:小孩子不打架,那是孩子吗?再说,军人的后代就要从小锻炼战斗意识。

若吃亏受伤了,他就会跑到学校从老师到校长挨个地训一通:连几个孩子都看不住,你们这老师是干什么吃的。

时间长了,学校的老师都知道叶修谨有个十分护犊又霸道的爹,为了不挨训,他们渐渐地不再向他报告叶修谨在学校的事,有时太过分了,就打电话找叶修谨那个最讲理最好说话的二哥。

不过叶修然能怎么办,也只能上瞒下哄,这小七儿可是老爷子的命根儿,家里的小祖宗,他能怎么办?打不得、骂不得啊——

虽说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可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倒是真的好,再加上叶修谨比他们的儿子都还小,对这个小弟弟,更是宠的不行。

只要他人没事,别胡闹的太没谱,他们也就睁一眼闭一只眼给糊弄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