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们绝倒在地,溃不成军。

我正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呢,猫先生突然问我:“小桃叶,此刻你最想写的‘乐’是什么乐?”

我怔住了,因为没想到他会问我。过了一会儿我才回答说:“多谢先生动问,桃叶上月痛失慈母,所以,桃叶此刻最想写的乐,是天伦之乐,是双亲健在、承欢膝下之乐…”,想到一个月前亲手掩埋的亡母,我说不下去了。

“那你能把这个‘乐’字写下来吗?”

“我…”,我慌了。不是不想写,而是不敢写。自从爹去世后,我就没再碰过笔墨了,我还能写吗?

“桃叶,你会写字吗?会就去写呀!”他们热切地催促着,眼睛里有好奇,有鼓励,也有促狭。

我慢慢走过去握住笔,手指却颤抖得厉害。尤其是眼前还有那么多双眼睛在盯着我。

站了半天之后,看那个小魔头已经满脸的不耐烦了,我才鼓足勇气提起笔,同时闭上了眼睛。我不敢看他们,尤其是不敢看他。

眼睛一闭上,脑海里就一幕幕地闪过爹娘在世时的情景。那时候我家虽然不富裕,可是一家人相依为命,和乐安宁。可惜那样的快乐再也无处可寻。

凭着对往日的回忆,我慢慢在纸上写下了一个“乐”字。

我刚退下,他们就一起涌到书桌前看我写的字。但这个“他们”不包括王献之,他依然坐在原地未动。

很快,就听见猫先生大声宣布:“我修改刚刚的结论,桃叶写天伦之乐的‘乐’字胜出,献之,你只能屈居第二了。”

王献之走过来,一把抢过那张纸,看了一会儿后说:“她写的‘乐’字有悲意。”

“所以我评她为第一。”猫先生趁机给学生授起课来:“‘乐’与‘悲’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这世上,从没有纯粹的‘乐’。颜子之乐,寓人生困窘之悲;沂水之乐,寓时光易逝之悲;就是献之你的‘鱼之乐’也只是子虚乌有之乐,若真要穷究,则鱼之乐何在?桃叶寓悲于乐,正得乐之真谛。”

王献之不吭声了,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猫先生讲论完毕,站起来说;“今天的授讲就到这儿了,你们回去后,每个人写十个不同的‘乐’字,下次上课的时候再带来给我。”又看着我说:“桃叶,你也写。”

我也写?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已经在心里收我为徒了?

在我的脑子想起我没有笔墨之前,我的嘴已经自动发声了,而且还是雀跃不已地;“好的,先生,我今晚回去就写。”

卷一 相见欢 (12) 我们的秘密约定

更新时间:2008-5-10 11:21:34 本章字数:2480

昨天下学的时候,我只是关好门窗就匆匆走了。今天,由于有早上睡过头的教训,再看天色还早,就准备索性做完清洁再回去。

这样就免得像今早那样被动,少爷们都来了,我还没有扫地。

幸亏卫夫人没那么早起来,否则肯定要挨训的。一个在书塾里打杂的女仆,竟然比来上学的少爷们还晚到,那成何体统了?

也多亏了几位大少对卫生条件要求不高他们一个月不扫地都可以的,甚至是故意一个月不扫地。枉费他们穿得那么光鲜,腰上挂着价值不菲的宝石,走出门去,谁不羡慕惊叹?尤其是那个谢玄,还每天弄得白衣飘飘的,偶尔街头一遇,你会以为邂逅了什么谪仙般的人物。

可惜,如果你求实精神强一点,把他的衣服下摆撩起来看看,就会知道,“神仙”是只宜远观的。就像诗人住在隔壁就会变成笑话一样。

我敢打赌,至少我没来的那一个月,他的白衣,只要在书塾里打上两个转就会变成乌衣乌漆麻黑的乌字。这倒也妙极,乌衣巷嘛,可不就是穿乌衣的人住的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不挑剔不讲究对我是好事。遇上一个有洁癖的主子绝对是奴仆的灾难,何况我伺侯的还是四位。要是他们四个一起讲究起来,那我岂不是小命休矣!

一边收拾书塾,一边想着这些,我竟然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这份工作,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了。

人散后的书塾,显得格外的宁静,夕阳的光影还在窗子上跳动。嗯,今天也许能赶在天黑之前回家吧。

抓紧时间扫好地,再把书桌上散乱的笔墨纸砚归类摆放。一切都弄好之后,我后退两步,欣赏了一下自己的劳动成果,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准备锁门离开。

就在这时,有两样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一个是笔架上挂着的笔,一个,就是王献之书桌上的那方砚台我家的桃心砚。

一个不好的念头鬼使神差般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他们每个人都有那么多只笔,我拿走一只应该没人会注意吧?

有了笔,墨就不成问题了。反正每天都有没写完的墨汁,我拿个小瓶子倒点,藏在怀里。守门的老张也不会搜我的身。

但很快,这个想法就被我否决了:那我不成小偷了?我桃叶可以穷,可以没有笔墨,但决不能干出这种偷偷摸摸的勾当。那我的爹娘在地底下都会不安的。

至于桃心砚嘛,我只是想趁这会儿没人,好好地看一看,摸一摸,这应该没什么吧?

主意打定,我走到王献之的书桌旁,拿起桃心砚,还没来得及好好看呢,就见窗外人影一闪。

我吓得手一松,差点把砚台失手掉在地上。还好另一只手及时护住了,要不然,天那,我不敢想下去了。

我昨天还没进门,就砸了他一口天价缸;今天还没出门,又摔破他的砚。难道我和他有仇啊,专门给他败家来了。

刚刚放好砚台,门外就传来了急促的叩门声。这会儿还有谁会来呢?

门开处,紫色的衣袍一闪,一个声音极度不悦地说:“你在我书桌上鬼鬼祟祟地干什么?”

原来刚刚的那个人影是他,那他有什么资格质问我?他自己还不是在窗外偷窥我。我也很不客气地说:“你才鬼鬼祟祟呢,你站在窗外干嘛?”

“我…”,他语塞了。想不到大少爷也有心虚的时候。

但他马上就转移话题,责怪我道:“我在门外等你那么久,你为什么在里面死磨蹭?害我脚都站酸了。”

这倒奇了,“你在外面等我?你又没事先跟我说,我哪知道你在外面等啊。”

他把我堵在墙与书桌之间,用低沉但饱含威胁的声音说:“本少爷是想告诫你一句话,今天的事,不准在外面说,一个字都不许提!”

威胁呢,我好怕哦。

“今天的事,今天什么事啊?今天发生了好多事,你不说清楚,人家怎么知道是哪一件啊。”我笑得惬意无比。咱们老百姓啊,今日个真高兴。

他却气得七窍生烟:“你明知故问!我告诉你,你少得意,你不过侥幸赢了我一次而已。等下次毛先生来了,我一定要再比一次,让你输得心服口服,哑口无言!”

看他气成那样,我决定不逗他了,真把大少爷惹火了可不是好玩的。我马上表示;“少爷您放心,就算您不交代,我也决不会在外面乱说的。桃叶不过偶尔一个字入了猫先生的法眼,这不能说明什么的。桃叶哪敢跟少爷您比呀,就少爷昨天写的那个‘之’字,就够桃叶学几年的了。”

果然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此话一出,他的脸立刻由阴转晴,眼神也柔和了许多,声音中甚至带着一点隐约的笑意;“你很喜欢我昨天写的那个‘之’字?”

“嗯”,我猛点头,这倒不是假话。“少爷那个‘之’字简直写神了,我后来越想越觉得,它就像在水里游动的鹅,优哉游哉,潇洒自在。”他家的人拼命地用‘之’字取名,弄得家里那么多“之”,是不是也正是由于羡慕这份潇洒自在?

他眼睛里顿时光彩迸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只好低下头,以避开那灼人的光芒。

沉默了一会儿后,他伸手拿过那方砚,递到我面前说:“你要是真的很想要这个,我可以让你拿回去。但不是送给你。”

“那是什么?”借给我看两天?

“这个,以后就是我们之间的奖品。这次比赛,你赢了,这砚台暂时归你。下次毛先生来,再比,要是我赢了,你就得把这砚台带来还给我。”

“好!”我一口就答应了。这个游戏我喜欢。

“那就这样说定了”,他抬头看了看窗外,然后把桃心砚塞到我手里说;“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去了。一个姑娘家,太晚了回去不安全。”

想不到堂堂的大少爷也关心我这个小丫鬟,好感动,好激动哦。

就在我眼冒红心,笑得春花烂漫的时候,一个嚣张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事不准告诉那三个家伙,也不准告诉任何人。要让别人知道我王献之跟一个丫头打赌赢奖品,那我的脸不是要丢光了?”

笑容凝结,春花凋萎。

卷一 相见欢 (13) 贵公子VS小老板

更新时间:2008-5-10 11:21:45 本章字数:3427

再三警告过我后,王少爷手一挥,衣袍一摆,就转身离去,只留给了我一个很潇洒的背影。

我却望着手上的桃心砚发起愁来:这么大个东西,又是个值钱的宝贝,我怎么拿出去啊。藏又没地方藏,有地方我也不敢藏。万一被人发现了,说我是小偷,那我不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最要命的是,那家伙还不准我告诉别人这是我们打赌的彩头。也就是说,即使我被诬赖成小偷了,也决不能牵扯出他王少爷,因为,少爷的面子高于一切。

要是我不拿回去呢?也不行!少爷看得起我,才赏我这个机会跟他打赌比赛,要是我不听他的话把砚台拿回去,那不是狗坐轿子不识抬举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再去求他。于是我在他后面追着喊道:“少爷,王七少爷,请您等一一下。”

还好他没出大门。看我走近,他不高兴地说:“你以后,要么喊我七少爷,要么喊我王少爷,就是千万不要喊什么王七少爷。幸亏我没弟弟,要不然,照这样喊下去,那不成了…”说到这里他猛地住了口,懊恼地向四周看了看。

来不及了,已经有两个下人捂着嘴跑掉了。

他恼羞成怒,对我说话的口气自然很不好了:“你鬼喊鬼叫,又出什么事了?”

我低声下气地恳求道;“少爷,刚刚您给我的那个东西,我实在没办法拿出去,怕人家当我是小偷。”

“怎么会呢?”他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

我知道,站在他的身份立场上,是没法理解我们这种小人物的悲哀的,我只好耐心地解释给他听:“要是少爷您,无论拿什么东西出去,都没人会这样想。可桃叶只是书塾里打杂的小婢女,如果拿这么贵重的东西出去,肯定会引起别人怀疑的,除非,”我看着他说:“您能出面帮我作证,说这个是您给我的。”

他皱起了眉头。我就知道他肯定不会愿意的。

“那,可不可以请您先帮我拿出去,在门外再给我?”这是我想得起来的唯一办法了。

“真麻烦!”他一边抱怨,一边还是把砚台接了过去。

这时,我突然想到书塾的门还没锁呢,不好意思地向他致歉后,我飞快跑回去锁好门。

等终于跨出门时,天已经快黑了。

他把砚台递给我,我则把手里的篮子递给他。

他不肯要,嘴里还说:“你把这个拿出来干嘛?”

这是他家里给他准备的点心篮子,每天早上由他的仆人送过来,在门**给这里的仆人提进去。晚上一般就由他自己拿走了。今天他不知道怎么给忘了,我锁门的时候便顺手带了出来。

可是他坚决不肯接,理由是:“我家的佣人已经被我打发走了,我自己提呀?我才懒得提呢。”

我哄劝着说:“您家就在这个巷子里,又不远,一会儿就到了。又不是要您拎到大街上去,怕什么?再说了,就算拎到大街上,也不会破坏大少爷的光彩形象的。”

“不拿。”他还是坚决拒绝。

这又让我犯愁了:“那怎么办?又放回书塾去?这可是吃的东西,久了,是会变坏了。”

“那你拿回去吧,”他指着我手里的砚台说,“正好把这个东西放在里面。不然你一个女孩子,手里光秃秃地拿着这个砚台走夜路,我也不放心。”

我心里顿时涌起了一股暖流。他嘴巴是不饶人,脾气也坏,但人其实不坏,偶尔表现出来的温柔细致,更让人惊喜。

可惜,对他的好感总是只能维持片刻,就被雨打风吹去。因为他很快又说;“这些吃的东西要是你不拿回去,明天我就拿出来喂狗了。我家拿来的点心,大部分都进了大毛的嘴。”

我气结。

懒得再理他,我掉头就走。

他还楞在原地呢,大概还在想:我没说什么呀,这个死丫头怎么变成这幅德性?

等我下船回家时,时辰比昨天更晚了。桃根大概又在胡大娘家睡着了吧。

走在幽暗的巷子里,手里拎着满满的食物篮子,我的心里是欢喜的喂狗就喂狗吧,能跟卫夫人家的大毛吃一样的东西,是许多人享受不到的待遇呢。

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念着:“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我和颜回的际遇真的很像哦,我也是在陋巷,箪食瓢饮,我也没有“不堪其忧”,这会儿还在没事偷着乐。那岂不就是,我已经和颜回一个境界了?自己打嘴,呵呵。

快步走到胡大娘家,还没推开门,门已经自动开了,一张笑脸迎了出来:“桃叶,你回来了?累不累,饿不饿?”

“胡二哥?”没见到胡大娘,却见到了胡二哥。

胡二哥是胡大娘的小儿子,在一间皮货店里做活计。这次,据说是跟大掌柜一起去北边收货去了,所以一个多月没有回来。

再看床上,小妹妹已经睡着了,估计又在胡家吃过了吧。这一家人,对我真的好得没话说。

其实,我也有想过,索性带着妹妹一起住到河那边去,免得我每天上船下船提心吊胆,还耽误很多时间。可是离开了胡大娘一家,我就彻底失去了依傍。不先给妹妹找到可靠的人带,我哪儿也不能去。

胡二哥跑到灶下,小心翼翼地端出了一个罐子。一股香味扑鼻而至,居然是鸡汤。

“桃叶,快趁热喝,煨了一天了哦。”胡二哥把罐子放在桌上,用小碗添出一碗,送到我手边说。

已经多久没喝过鸡汤了?似乎都已经忘了那是什么滋味。可如今,看着那碗香喷喷的鸡汤,我却喝不下去。

“胡二哥,这鸡汤,还是留给你们自己喝吧,我已经吃过了。”

“吃过了也喝汤啊,这汤可是专门为你熬的。这一个月,你辛苦了。”

“胡二哥…”,看着手里的鸡汤,我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他走到床边,一边给小妹妹盖上被单,一边对我说,“我昨天晚上回得很晚,当时你已经睡了,没敢打扰。早上等我起来,你又已经走了。我就去菜场买了一只鸡,放在灶里慢慢煨着。还有,你的米缸我也给你装满了,柴也劈了一堆。”

我住的房子是租的他家的,我妹妹也在他家,他娘手里有我的房门钥匙。他随时可以在我屋子里进出。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有时候,别人对你凶,可能还好对付一点不理就完了。别人对你太好,你反而不知道怎么办了,尤其当这个人是男人,而你是个女人的时候。

“趁热喝啊”,他把我已经放到桌上的汤碗又送到我手里,“这段日子真是难为你了,人都瘦了一圈,我又偏偏不在家。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跟老板去了。”他一脸的自责,看我的眼光里满是歉疚和怜惜。

“好,我喝。”我端起碗送到嘴边。既然他钱也花了,汤也熬了,我不喝不是不领情了?

鸡汤真好喝啊。这两天中午在卫夫人家吃的伙食也还不错,只是鸡汤是不可能有的。

“妹妹晚上也喝了这么一碗呢,小家伙好像挺喜欢喝的。以后,我隔几天就买只鸡给你们煨汤喝。”

“隔几天就买只”?他一个在店里当小伙计的,每月能有几个钱?我忙说:“不用的胡二哥,鸡汤这种东西也不是我们这种贫寒人家吃得起的。一年能喝上一次两次打打牙祭,我就很满足了。”

胡二哥却笑道;“你是怕我买不起吧?不会了,桃叶,那种苦日子以后都不会过了,现在我有钱了。”他笑得好得意。男人,好像非要荷包里饱满了,脸上才会神采飞扬。不然总是有点抬不起头的样子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有点吹牛夸口的劲头了,他不好意思地说:“我也不是说我变成大富豪了,只是比以前,确实好了很多。这次陪大掌柜去北边,我事先借了一点钱,随船带了一些货去,结果在那边俏得不得了,让我猛赚了一笔。大掌柜说我有眼光,回来就升为我二掌柜,工钱也提高了很多。”

我由衷地替他高兴。据说他家本来也是个殷实人家,家里有房产有店面。只可惜父亲死得早,胡大娘一个人拉扯几个孩子长大,慢慢地把店面卖掉了,房子也只剩下了这一座小四合院。

我恭贺他说:“胡二哥这么年轻就能当上了二掌柜,将来说不定能重振家业,把以前的店铺和房产都赎回来,重现胡家昔日的光荣。”

他自信满满地说:“会的。即使只为了你,我也要重振家业。桃叶你放心,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他重振家业,关我什么事啊。

卷一 相见欢 (14) 不受欢迎的变色龙先生

更新时间:2008-5-10 11:21:54 本章字数:2146

今天早上进入书塾的时候,一进门就吓了我一跳。揉了揉眼睛后才敢肯定,不是我眼花,而是真的,四个人都到齐了。

只是这四个人是个什么情景啊。

王献之趴在桌上睡觉,谢玄在看《孙子兵法》,郗超和桓济则凑在一起下棋。

来这么早,却不温习功课,不是摸鱼就是钓鱼(打瞌睡),难道他们不知道“一日之计在于晨”吗?

谢玄倒还罢了,反正他平时也是《孙子兵法》不离手的,据说已经能把其中的重要章节顺流倒背。看兵书嘛,好歹也是看书了。可是郗超和桓济连书都没碰。另一个就更不象话了,居然在睡大觉。

好吧,这根本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个打杂的丫头,没资格对少爷们的行为指指点点的。可是,当别的书塾都书声朗朗的时候,我们书塾却只有下棋声和鼾声,说出去我很丢脸呢。

见我走进去,桓济说:“桃叶,你今天来晚了哦。”

我回了他一声:“不是桃叶来晚了,而是少爷们来早了。”

幸好昨天聪明了一下,下学的时候就把清洁做了,不然这会儿又该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