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和何诃都瞪大眼睛好奇地看着秦卿,显然没想到这位秦姐还有这样的本事。

第一卷 归家 第二十一章 从容

秦卿也没有搜‘女杀手’的身,只打了个电话,叫孙老过来把人带走,还提醒了句叫救护车,沈醉通知今天在小区蹲守的几个战友可以回家了。

花费了几分钟,把这些杂事做完,沈醉和秦卿就坐一边儿喝茶,还是刘春和何诃比较紧张,脸上多多少少带了几分戒备。

“别紧张,一时半会儿她没行动能力。”秦卿笑了笑,这女杀手不但中毒,手腕、脚腕都被沈醉给拧脱臼了,别说只是个女人,就是他们这些特种战士,伤得这么厉害,又让四个身手不错的能人守住,也不会再有反击的机会。

她招招手,招呼两个小孩儿一起坐下休息休息,这大半夜的,天寒地冻,又是一宿精神紧绷,大家肯定都累得很。

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下肚,秦卿的精神舒缓,这才稍稍打量了像泥一般瘫倒在沙发上的女人,无奈地叹了口气,还是主动打招呼:“毛大姐,好久不见。”

听见秦卿的话,那被她称为毛大姐的女人却忽然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声古怪刺耳,宛如夜枭,刘春和何诃两个小伙子都吓了一跳,噤若寒蝉,不自觉地扭头看秦卿和沈醉,却看见这二位神色丝毫未变,秦卿更是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就这么捧着茶杯,有一口没一口地品着,由这女人的笑声由尖锐到粗粝,最后越来越嘶哑虚弱,终于因为没人捧场,再也笑不下去了。

房间里一时间寂静下来,秦卿和沈醉都不理会她,反而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地咬耳朵,气氛太祥和,一点儿都没有因为她的到来而激起浪花,就这么过了将近半个小时,待秦卿咕哝了句,怎么孙老还不来,要不咱们把人送过去算了,如果回来的早,还能再睡个回笼觉。毛大姐终于忍不住,牙呲目裂地瞪着秦卿——

“…你很得意,是不是?呵呵,你当然应该得意,这才短短两年,就又有了新情人,不对,怎么能说是新情人呢,明明是旧情人嘛,怎么,这么快就已经把杨梦泽给忘了?忘得好,忘得真好啊…哎,杨梦泽啊杨梦泽,你这是恶有恶报,看看人家沈醉,不但杀了你,还拥有了你的女人,你在九泉之下,可要睁大眼睛好好看一看,这就是你的女人,你的兄弟…”

‘毛大姐’睁大了眼,仔仔细细地打量秦卿,似乎想在她的脸上寻找到能让自己愉快的东西,可她很失望,秦卿那张脸,依旧是老样子,眉峰不动,唇边含笑,她这副做派,终于让‘毛大姐’脸上疯狂的恶意变成羞愤,忍不住撕心裂肺地大喊:“你不相信我的话?我是谁,你不会不知道,凭我的权限,就你们那个层次的情报资料,只要我想看,就没有我看不到的…沈醉杀了杨梦泽,千真万确,你若不信,可以自己问——你问啊,你为什么不问!”

见毛大姐太过激动,血气上涌,脸色又开始发黑,担心她毒气攻心,秦卿才皱了皱眉头,终于开口:“毛大姐,你不用挑拨离间…”

她想了想,轻轻将沈醉有些冰冷僵硬的手拉过来,凑到‘毛大姐’眼前,捋起他的袖子——灯光下,沈醉有些瘦的手腕上,两个深深的齿痕,分外显眼。

沈醉的手一缩,秦卿硬是拽住,没让他动。

“这是沈醉自己咬的,有一年,我、梦泽、沈醉三个人执行任务的时候被困住,整整困了七日,我和梦泽受不了昏死了过去,是沈醉咬破自己的血管儿,把血喂给我们两个喝,我们这才活了下来…”

她的声音很平淡,因为任务的保密性,她的描述掐头去尾,简简单单,是一点儿惊心动魄的味道都不可能有,可听了她的话,毛大姐的激动,却不知不觉地平缓了些。

“我告诉你这些,是想让你知道,如果可能的话,我们都愿愿意为了让对方能够存活,而尽一切努力…所以说,就算沈醉不得不杀死梦泽,我心里也明白,那一定是因为——‘死去’,对梦泽来说,比活着要好,好得多,罪,永远不应该归于沈醉身上,我也不会把罪过归在他的身上…”

毛大姐愣了愣,呆呆地看了秦卿好半晌,目中终于开始闪烁泪光:“…你怎么能这么平静?他死了,你爱的人死了啊!”

怎么会平静?她当初也曾撕心裂肺,只是,只是——“我们是特种军人,是共和国如今少数的,还要面对鲜血的军人,参军的第一课,教官教导我们的,就是应该怎样面对牺牲…”

“我们当兵,执行任务,要努力求生,也须有从容赴死的觉悟…梦泽他,早就有觉悟了。”

这是秦卿第一次说这种话,她觉得,这样的话可以说给毛大姐听,哪怕她一时半会儿不能理解,但也许在监狱里,她愿意好好地想一想。

孙老终于带着人和救护车来了,他似乎就是想让秦卿和这个女人好好地谈一谈,所以才故意来的这么晚。

‘毛大姐’被担架送上救护车的时候,忽然扭过头来问:“…安逸枉死在他手里之后,杨梦泽有没有做恶梦?”

这个问题,秦卿没有回答她。

安逸是‘毛大姐’毛敏之的丈夫,两个人新婚的第三天,安逸因为侵入安全部六局,偷窃一份儿极为重要的‘间谍’名单,结果被杨梦泽当场击毙。

而他,也被安了一个‘叛徒’的罪名,堂堂‘羽林’三杰之一的安逸,死后连个烈士都不能算。还成为羽林几十年历史上唯一一个‘叛徒’,成为巨大的污点,让所有人唾弃,弄得那一阵子,整个羽林都跟着抬不起头来。

但安逸不是叛徒,他只是被利用了,被一个他深深信赖,绝不肯怀疑的人利用了。

真相最终大白,可已经没有意义,死去的人,终究不可能复生。

秦卿心里一叹,她能明白毛敏之的不甘,能明白她满心的怒火不知道应怎样发泄,因为安逸死得太不值,太憋屈,而那个导致安逸有此下场的罪魁祸首,却偏偏是她的父亲…

第一卷 归家 第二十二章 羽林

秦卿倚着窗户,远远望着孙老等人悄无声息远去的背影,忽然很想喝一杯酒。

她在自己的随身药房里藏了几壶药酒,味道香醇,后劲也大,每日只品一小杯,浅尝辄止,于身体大有好处,今晚上她既然有了兴致,便端了玉质的,只有拇指大的杯子,坐在床上,沐浴冷风,喝了半壶,半壶酒下去,秦卿便陶然欲醉。

刚搬家,很多东西还没有彻底整理好,秦卿醉眼看见一直搁在床头的半旧皮箱,随手捞上来,一打开便看见里面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两毛一’的肩章,她忍不住伸出手,稍稍摩挲了下。

按说,离开部队是不能带走肩章的,这是违反纪律,可容大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阻止她,他们羽林出去的人,别管去哪儿,一般都会把自己平日里用的东西带走,也算是留个念想。

肩章旁边是一个香樟木的小盒子,秦卿把它拿起来打开,掀起红绸,入目的是一片金光,在灯光下耀得人眼睛酸涩。

这是整整十年来,她自己还有杨梦泽两个人得到的勋章、奖章,很多,积攒了整整一盒子,看着这些东西,秦卿神色间不免平添了一抹怀念。

对这些,她很喜欢,也许是小女孩儿心性,她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最爱看起来亮晶晶很漂亮的‘小东西’,所以,对于自己得到的勋章,总是细心收藏…

杨梦泽就不大在意,当初给他收拾…遗物的时候,这些勋章就零零散散地锁在他的抽屉里,很多都有了磨损,显然被没有好好保存…

别看他们两个是情侣,可性子却大不相同。

在秦卿心理面,也许,这些东西永远不能见光,可至少,它们能让自己更加相信,他们的拼搏、奋斗、流血、牺牲,并不是真的‘无人所知’,他们就算只能做黑暗里的英雄,可国家毕竟没有忘记他们…

羽林——为国羽翼,如林之盛。

当初刘队跟他们一帮即将离开训练营的小战士们说——很多人都说军人是刀,是武器,是凶器,这没错,我要告诉你们,你们的确是利器,是刀,是盾,只是,能够操纵你们的,只有国家,你们是国之利器,你们的职责,是保卫祖国,除此之外,你们不需要理会其它…

他说了很多很多,秦卿犹记得当时自己听得热血沸腾,恨不能剖开心肝,以显示自己那一颗火热的红心…

后来,真正成了一个羽林战士,她才发现,羽林能如现在这般,成为一一支尚算‘干净、单纯’的军队,并不容易,刘队和周队,这些年来,辛苦了。

像羽林这样的利器,总有人想伸手,总有人想要掌控,总有人要利用…他们这些战士,并不怕来自外面的敌人,外面的敌人再凶残,再狡猾,他们也有必胜的把握,可是,当他们面对来自‘家’里的暗箭时,却稍稍有些迷惑,有些不知所措。

秦卿喝完酒,裹着被子躺在床上,此时天已经蒙蒙亮,可她依旧没有睡意,脑子里思绪翻滚——安逸死了,可能到死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死去?可能在九泉之下,还是会伤心痛苦…毛显民是看着他长大的,是他的岳父,是他最尊敬的人,一个根正苗红的老将军,他下达了命令,安逸当然会执行,而绝不会去问原因…

可惜,他的信任遭到背叛,带来惨烈的后果。安逸死亡半年之后,一份儿毛显民和安逸的对话录音,被人直接用毛显民自己的账号上传到了内网军事论坛上,这份录音,明明白白地显示了是毛显民命令安逸去拷贝资料,安逸去的时候,甚至不知道他要拷贝的到底是什么…

此事顿时掀起轩然大波,无数人追查录音的来源,可就是查不到,总不可能是毛显民自己上传的,不过,就算一时间查不到它的来源,技术部门至少能够确定,这份录音是真的,不是‘假货’。

于是,真相大白…那一刻,可不光是毛敏之痛入骨髓,梦泽何尝不痛?

今天夜里,毛敏之问她,梦泽有没有做恶梦…

梦泽面上并没有表现出不妥。可秦卿知道,他肯定不能安寝,噩梦连连…那天晚上,沈醉担心他,陪了一整夜,第二天就忧心忡忡地告诉秦卿,梦泽惊醒了六次,每一次醒来,都要进浴室冲一次澡…之后,整整半个月,那个从来精神气十足的男人,无论是训练还是吃饭休息,经常性地一不注意就会失神,洗手的时候,会变得表情严肃,分外卖力,就像是手上的‘脏东西’永远洗不干净一样…

当时刘队急得脸色都白了,差点儿没拿**逼着一帮子做心理干预的专家去找梦泽,可是,他们在羽林的训练,对于心理学那一套,可是专门加强训练过的,梦泽本身就算是专家了,心理干预又怎么会有效?

刘队没办法,只能私底下三令五申,从今往后,别人他不管,可‘羽林’的人,谁都不许接‘脏活’,除了正式的,有明明白白指示文件的任务,其他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命令他们做任何事。

其实,刘队的话有点儿问题,羽林有三个支队,安逸他们所在的一支队,其中一项职责,就是执行对军内秘密任务,也是羽林的人平日多少有些厌恶的‘脏活’。

执行这种任务,不可能大张旗鼓,也不会有一言半语记录在纸上,都是口头传达,单线联系,谁都不喜欢做,不乐意去做,可大家都知道,这种任务无论哪个国家都不会少,总要有人做的…

清晨,天还没大亮,秦卿就起了身,梳洗过后,直接去了药房,一进入自己的随身药房,呼吸到纯净的空气,她的脑子也不觉一清,心怀大开。满脑袋乱七八糟的东西一时间沉淀下去,开始认认真真地练习导引术。

练习了两个多小时,秦卿才开始按照计划表看书学习。

还有半个月唐一给他报的那个辅导班就要开班儿,到时候她得去京城,在那之前,秦卿决定必须要将这些资料全部倒背如流,还得融会贯通,总之,不能到上课的时候,老师一问三不知,那可就丢人了。

第一卷 归家 第二十三章 木雕

秦卿的公寓位于六楼,也是这小区的最高层,阳台很大,放置一张竹子制成的躺椅,外加一只原木的小圆桌儿,依旧不显拥挤。

冬日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晒得人通体舒泰,秦卿端端正正地坐在躺椅上,神情严肃,左手握着一块儿梨木,右手拿了一把断掉半截儿的刻刀,她上身不动,只有手腕灵活地转动着,手很快,动作很轻盈,很漂亮…

沈醉端着木盆上了阳台,把两件儿甩干的被单晾起来,因为秦卿身上带伤,容大妈不许她沾凉水,这些洗洗涮涮的活儿,只要沈醉有空儿,就代劳了,其实,洗衣机、烘干机都齐全,哪用得着他,秦卿自己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对容大妈的话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根本每当回事儿,平日里洗衣服洗碗筷,哪里会耐烦用热水?

当然,这种时候有人愿意帮忙,她自是也乐得清闲。

沈醉把被单晾好,一扭头,就看见秦卿一脸得意地捧着只四四方方的木块儿,冲他挑眉:“来,兄弟,吹一口气。”

沈醉笑了笑,从善如流地低头,对着那木块儿一口气吹出…

随着一阵木屑飞落,出现在纤纤素手中的,竟然是一条神形具备,活灵活现的龙,中国传说中的龙,虽然只有巴掌大,可是霸气十足,龙须、龙眼、龙鳞,逼真得仿佛活物…

看到它,沈醉也不由得呆了一呆,好半天才道:“行啊,你这手艺可是长进了不是一星半点儿,我看,比雷爷爷还厉害了。”

雷爷爷是他们羽林训练营图书馆的管理员,是老前辈,以前家里世代都是木匠,手里的活儿相当精湛,绝对能算得上是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秦卿就是和他学的手艺,不过,一来秦卿是女孩子,力气不够,二来学这个也只是玩玩,没上心,雷爷爷的手艺没学到三成,虽然雕点东西挺像回事儿,可算不上什么大行家,精细的东西做不好,但今天一看,沈醉也不得不承认,他还是小看卿卿姑娘了,就凭这一手,将来她要是混不下去,专门卖手工艺品也能吃上饭。

秦卿也得意,笑眯眯地左看看右看看,决定好好雕琢一番,将来要是哪个战友过生日,就用这些东西做礼品,有意义又省钱…当然,她更高兴的,自己伤算是彻底恢复,不但恢复,而且身体状态更上一层楼,稳定性和力气都大增,本来就好的视力也更好了…这些,一定是灵液的功劳。

“归我了,算是帮你洗被子的酬劳…不用上漆,我喜欢原色的。”

沈醉伸手从秦卿手心里将那个神龙雕像拿起来,揣自个儿口袋里,秦卿翻了个白眼儿,也没抢,由着他拿,区区一个小东西,她还不至于舍不得。

中午,沈醉烙了两张葱花饼,又去超市买回来两斤猪头肉,剥了几根大葱,两个人就大饼卷大葱配猪头肉,吃了。

饼很香,肉也不错,肥瘦刚好,不腻口,对这顿午饭,秦卿是满意得不得了,只有一点儿,饭后漱口刷牙好几回,听麻烦的。

下午,秦卿难得没有读书,和沈醉下了盘围棋,论围棋,秦卿也是熟手,整个羽林能胜过她的不多见,放在围棋界,怎么也有业余五段的水平,可惜,和沈醉比就差了些,一目半惜败。

只此一盘,秦卿就随身推开不下,下棋太费脑子,自从离开羽林之后,她就下得少了,看了看天色,喝了杯热茶,便起身换了身衣裳,银灰色的羊毛衫,深蓝的牛仔裤,看起来青春洋溢,头发已经留了几个月,长得不算慢,几乎快到耳朵,虽然还不长,可至少有了女孩儿的样儿,不像以前的板寸,跟个假小子似的。

秦卿在落地的穿衣镜前照了半天,扭头冲立在门口的沈醉招呼:“好看吗?”

沈醉没说话,只是笑着点点头,脸颊上稍稍带了几分红晕。秦卿也笑了,悄声咕哝了句:“白嫩了好多…是不是像个学生?”

确实,秦卿以前也不黑,可绝对算不上白,毕竟整日里训练,就是容大妈再操心,天天负责监督她们这帮女兵用什么防晒霜,防晒膏的,可也挡不住日日曝晒的威力,所有当兵的,哪怕是晒不黑的体质,时间久了也难免会有一身古铜色的健康皮肤,秦卿当然不能免俗。

可离开部队才数月,秦卿就变成白白嫩嫩的姑娘了,这大概也是一连数月用灵液泡澡的缘故。

沈醉抬头,看着镜子里的女孩子,脖颈颀长,身量笔直,英姿飒爽,看着看着,就不觉勾了勾唇角,嗯,卿卿不穿军装,一样好看呢。

“走吧,希望天黑之前能赶回来。”

臭美够了,换上双平跟皮鞋,围上围巾,往脑袋上扣了一个小乔的羊毛帽子,揣上钱包,秦卿就和沈醉一起出门。她打算去买一辆车,没车还是不方便。过阵子要准备考研,说不定会在海市、京城两头跑,也是时候买车了。

现在她手里的余款不少,买完房子和家具之后,还剩下九十多万,足够买一辆很好的车,不过,能省一点儿就省一点儿,秦卿提前给阿飞去了电话,准备让他帮着找个好卖家,最好既省钱又省时间,把一切都给办妥当,当然,驾驶本是用不着别人帮忙的,羽林出来的人,别说汽车…就是飞机、坦克,也照样能开走?

“阿飞说让我们去解放西五十三号,他在那儿等。”

秦卿拿出手机来,又给阿飞发了个短信,那边儿没几秒钟就回了,显然正等着。

沈醉点头表示知道,开车直奔解放西而去。

解放西是一条很繁华的商业街,五十三号在南头,沈醉开车快,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就看见了那黑洞洞的,怎么看怎么不起眼的灰白色大门,上面挂着一块儿歪牌子,书——‘阿宝斋’三个字,其中那把‘宝’字,还缺了王里面的一‘点’。

秦卿到不奇怪,阿飞本来就是怪人,他介绍的地方,哪有不怪的道理,只是——“别是买黑车的吧?”

话虽如此,两个人的脚步却没停,这个世界本来就很难做到黑白分明的,地下世界存在了那么多年,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消失。

第一卷 归家 第二十四章 买车

来开门的是个须发花白,穿了身儿唐装,手里握着两颗核桃转来转去的老者,这老者有点儿胖,面色容润,圆鼓鼓的脸上笑眯眯地像尊弥勒佛,一看见秦卿和沈醉就咧开嘴笑道:“来找阿飞的?快进来,外面冷…我姓李,叫我老李就成。”

这老李挺健谈,领着两个人穿过黑乎乎的门洞,嘴里不停地道:“呵呵,年纪大了,退休之后就跟几个老兄弟开了这么间店面,做点儿小生意,混口饭吃,你们既然是阿飞的朋友,那就别客气,有什么需要的只管说。”

他说话很快,秦卿和沈醉根本就插不进嘴,没两步,已经进了院子,这院子挺大,四四方方,地上是青石地板,三面一共九间瓦房,看起来灰扑扑的,并不起眼,院子里除了几盆普通盆栽之外,还有两个巨大的鱼缸,里面的鱼却不是观赏鱼,秦卿看了两眼,见一个鱼缸里有鲤鱼,有鲫鱼,另外一个则盛了怪模怪样的海鱼,还有两只脸盆大的海龟。

老李领着二人一路穿过院子,进了正房,刚一进门,就听见唱戏的声音,黄梅戏女驸马,唱腔相当地道。

秦卿一下子乐了,笑道:“没想到阿飞还有这本事?”和他一起唱的那个女声也不差,是二胡伴奏,大概是阿飞拉的二胡,她记得当初阿飞的二胡,沈醉的古琴,唐一的笛,在羽林是相当出名的。

秦卿还能胡思乱想,沈醉却是听得入了神,右手轻轻叩击,和着拍子。

撩起门帘儿,进了右边的房屋,这屋子比较敞亮,有个大窗户,挂着珠帘,窗户上还贴着年年有鱼,招财进宝之类的大红窗花,布置得古色古香,阿飞就坐在一张古旧的八仙桌旁边,怀里抱着二胡,另外一个背着脸的女孩子坐在他对面,两个人正在唱戏。

听见有人进门,那女孩子似是吓了一跳,也顾不得再唱,蹦起来就伸手抓挂在旁边衣架上的一条绿色披肩,迅速将自己的头给包裹了起来,手也缩回衣袖里面去。可她就这么一伸手的工夫,秦卿还是看见那女孩儿手臂上大片大片的白斑,甚是吓人。

不过,秦卿和沈醉是什么人,绝对泰山崩,色不变的主儿,两个人从头到尾一点儿都没表现出惊奇,大大方方地望着那女孩儿点了点头,秦卿开口道:“不好意思,打扰了,借阿飞一会儿…阿飞,你先陪我们俩去把车挑好。”

“得令!”

阿飞笑眯眯地伸手拍了拍那耷拉着脑袋不说话的女孩儿的头,嘱咐她好好在屋里歇一歇,等过一会儿再借着唱。把二胡靠墙边放好,又从墙上把用铁丝穿着的钥匙拎起来,这才道,“老李,走,去趟车库,让老黄别吝啬,把好车都给我准备好,别用破烂儿滥竽充数!”

“看你说的,什么话,拿不出手的也不敢在阿飞少爷您眼前现眼不是!”老李也不恼,笑嘻嘻地转身跟着三人出门。

一听他这话,秦卿赶紧开口道:“别太贵啊,二三十万就可以了,我钱可不多。”顿时把几个大男人都逗乐了。老李更是连连笑道:“绝对给优惠价儿,不赚您的。”

说话间就到了,车库在后门,是半地下式,顶端和四壁都挂着彩灯,把整个车库照得亮亮堂堂。

一进车库,老李就招呼一个穿着制服的年轻人:“小孙,来,带客人看看车。”那年轻小伙儿挺利落,也会来事儿,一见是老板亲自领着人过来,立马脸上堆笑,道:“两位买车?想买什么样儿的?”

“越野车或者商务车吧,卿卿开车太泼辣,娇气的可不行。”阿飞笑道。

至于沈醉和秦卿,早就看得目眩神迷,车库并不大,可车真不少,左右排了有二三十辆,都是好车,大多数全新,还有三辆路虎,大概有八成新,其中一辆是苏门答腊黑的,和沈醉开的那辆差不多。秦卿看了几眼,很喜欢,可琢磨了下,觉得自己一个女孩子开这类不大搭调。

最后还是依依不舍地拉着沈醉去看另外一边儿的一辆奥迪Q5,还有两辆牧马人。

“哟,你这儿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辆?”

男人都好车,别看阿飞家里不缺车,但看见了还是眼热,他没跟着另外两个走,一看见在最中间放着的世爵C8,眼睛就转不动了,他最喜欢这类硬气的。偏偏他家长辈们的欣赏眼光和他不一样,他小姑姑直接送了他一辆一千多万的幻影,车确实是好车,贼贵,他却偏偏不喜欢,根本很少开,都便宜家里一帮小辈儿了。

“阿飞喜欢?坐上去试试?”

老李连忙笑道,阿飞果真把手套一摘,随意和两位打了声招呼,拿了钥匙就去试车,沈醉不理他,秦卿也只是翻了个白眼儿。阿飞这小子爱玩,反正没事儿,让他去吧,只不过,别看阿飞看着嚣张,但现在还真买不起私车,他支援一帮老战友开了一家运输公司,手头的存款全投进去了,现在一穷二白,吃住都靠家里。如今就是再喜欢,恐怕也只能试试车,过过干瘾。

果然,最后阿飞还是长叹一声,放弃。

看了一阵子,秦卿冲一直陪在身边的小孙问道:“我试试这辆红旗。”虽说也不是女孩子应该开的车,可秦卿就喜欢它的大气。

“好嘞。”小孙乐呵呵把钥匙递给她,也不说跟着,由着俩人就把一辆黑色红旗盛世开走。

秦卿也懂车,再说旁边儿还有沈醉,随便转了两圈,听了听发动机的声音,两个人都很满意,秦卿笑了笑:“排量4.3L,还成,一般女孩儿开费劲儿,我开到是正好,只是…是不是不够低调?”她可要开车去上学,这样的开出去,立马就不是一般学生的层次了,太招眼。

沈醉莞尔:“你要想低调,我家还有辆二手的甲壳虫,要不你别买了,那辆给你拿去开?”

秦卿眨眨眼,考虑一下,还是觉得开一辆甲壳虫她都直不起腰,伸不开腿,对于开惯了大车的自己来说,那简直是受罪。

就是它了。秦卿也不犹豫,拍板定下。

老李给开了个最低价,三十万,还给配齐导航仪,真皮坐垫等等一干零碎,总之,很值。

沈醉笑了笑,趁着办手续的工夫,从兜里掏出一把红绳,灵巧地编了一个大的中国结平安符,直接挂在车里的后视镜上。

第一卷 归家 第二十五章 种子

手续办完,连牌照一块儿上好,秦卿就和沈醉准备开车走人,不过,走之前,她特意去给屋里和阿飞一块儿唱戏的丫头诊了诊脉。

那丫头没有不同意,不过,脸上的神色淡淡的,略带了一点儿反感,似乎不对秦卿抱什么希望,只因为阿飞开口,这才不曾拒绝。

秦卿也不以为意,仔仔细细地看了女孩儿的手,认认真真地给她把脉,现在她的医术还算不上特别高明,可每日夜里入梦,都有成千上百的病患给她做实验,这诊脉的技术算是练出来了。以前十个里总有那么一两次诊错,现如今对脉象却是已经有了十足的把握,所以,虽然这女孩儿挺不配合,问什么都低着头不肯说话,秦卿到也没觉得为难。

诊完脉,阿飞带着那女孩儿亲自送他们出去,帮秦卿打开车门,让她坐进去,才胡噜了一下那女孩儿的头发,打发她先回屋,冲秦卿苦笑道:“这孩子以前是上戏的学生,人漂亮,功课也好,可自从得了这病,连学都不肯上了,三年多,看过西医中医,什么方法都试过,植入黑色素不成功,去沈国手那里治疗了半年多,有些效果,可还是不能痊愈…”

“我知道了。”秦卿一扬眉,笑道,“我爷爷的孤本里有一个治疗白癜风的偏方,不过,要用特殊的手法配药,挺麻烦,等我把药弄好,就给你送来。”

阿飞一抿嘴,皱了皱眉,他对秦卿的性格很了解,知道她向来不说没把握的话,为人稳重,所以,虽然没见过秦卿的手段,对她到也不会有不信任的感觉…可这不是小事儿,想了想,还是叹了口气,说道:“这姑娘的身份不一般,你要真能治好她,那就功德无量了。”

他说的郑重其事,不过,秦卿也就一听,没当回事儿。这种皮肤病再她看来,真不算难治,脑子稍微一转,就出来了好几个方子。

沈醉到是叹了口气,回头张望了一眼,苦笑道:“没想到她竟然会得这种病…”

“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在这一点儿上,老天爷有限公平,穷人得病,富贵人家也会得病,还多了富贵病。”

秦卿点火,开车,飞了自家沈教官一个白眼儿。

能和阿飞这**混得如此亲密的小姑娘,身份当然不简单,毕竟,除了他那个圈子里的朋友,其他阿飞的熟人,秦卿可没一个不认识。医者父母心,既然决定做医生,遇上病人伸把手是应该的,这可与病人的身份无关,无论是达官贵族,还是贩夫走卒,也是用一样的药方,一样的治疗手法…

从阿飞那里出来,离天黑还有一段儿时间,沈醉也没什么事儿要做,两个人索性就开着车慢慢走,围着海市兜了两圈儿,磨合车可是个细致活,好在因为是自家的车,秦卿到有兴致的很,并没有不耐烦。

到天黑的时候,这才回到家,关门关窗进了药房。

治疗皮肤病的方子不算复杂,只是需要一味现在还没有的药,叫‘蛇果’,碧绿色,细长如蛇,生长极快,一夜之间就能两次从成熟到枯萎腐烂。

秦卿从脑海里翻出有关‘蛇果’的介绍,据说能够温养五脏六腑,泻邪火,补血气,不少药方都需要,作用很多,效果很好。

打开操作台上跟抽屉差不多的合成机,一样样把需要的药材搁进去,还好,一般合成其它药材,都不会用特别名贵的草药,全是便宜货,只是需要的量很大,也不知是什么原理,不过,秦卿也不是个较真的人,只要最后能得到她想要的结果就是,其他的用不着管。

合成机要用内气驱动,似乎是把内气当成能源用的,幸好因为这并不属于名贵种子,需要的内气量不大,她还能够应付。

速度很快,没用半个小时,就合成了出来。

秦卿取了种子,用灵液浸泡两分钟,然后笨手笨脚地去药田里播种,虽然她只是第一次做,可到底记忆中那个大药师不知道做过几千几万次,所以,这么点儿活儿到还难不倒她。果真和记忆中一样,一夜就有两次成熟,药苗非常细小,只有小拇指那么高,结的果子,秦卿拿了放大镜看,才看出蛇模样来…

这是第一次合成种子,因为一次成功,到是引得秦卿兴致大好,要不是家里存的药材还远称不上齐全,她说不定还会试验一下其它的种子…

既然药材齐备,制药就简单多了,外敷的膏药,内服的药丸,秦卿花了两天时间给制好,把用法仔仔细细地写清楚,然后就给阿飞送了过去。

本来秦卿还想着要不要亲自去给那姑娘施针,后来琢磨了一下,觉得还是算了,只用药物虽然效果慢,但胜在温和无痛苦,那女孩儿一看就是对医生失去信心的,她不配合,自己在她身上施针,万一出点儿差错,那可不得了。

这事儿办妥,秦卿也就把它抛于脑后,不再多想,结果,她刚清闲下来,打算继续自己的学习,就接到身处桃县的自家老妈的电话。

那位母亲大人隔着手机劈头盖脸地就给她一顿大骂,什么只想着她爹,也不知道回来看看妈,弟弟都要结婚了,她一点儿不关心,等等。

秦卿老老实实听着,满口答应明天就回去,心里也发虚,这些日子事情很多,又是学习考研,又是碰上毛敏之复仇,买房搬家,她还真把自家老妈给忘到脑后,连电话都没记得打一个,现在被骂几句,也只能老老实实听了。

想了想,秦卿给容大妈去了个电话,让她托人给自己捎来一把软剑,容大妈喜欢收藏兵器,手里好东西很多,她家老妈也喜欢这些,平日里就乐意去县广场那边儿舞剑,用剑做礼物是最好不过。

想起老妈说自家那位弟弟高桓要结婚,秦卿又去金店打了两套石榴样儿的簪子,象征多子多福,又找了家珠宝店,选了一对儿红翡的镯子,听说那弟妹是乡下姑娘,那应该会喜欢这些。

挑好礼物,她干脆直接开着车去桃县。

第一卷 归家 第二十六章 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