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眨了眨眼睛,当作回答,不能与他说,就让他以为她冷吧。其实她是痛,他待她越温柔,便把那刺又推进了一分。

他把她包进大衣里,紧紧地贴着,又附在她耳边说:“冷就跟我说,非要我问吗?”

他这样说,然后脸贴着她冻僵的耳朵,渡了些温度给她,却发现她抖得更厉害了,他只好抱牢了她

她在他怀里,身体渐渐暖了起来,而两颗原本冷酷的心,也渐渐地温暖了,交融了。

然而,也仅是那么一刻,山下传来喊声,响彻山林,她遥遥望着俗世的炊烟,抬头说道:“回去吧,该吃饭了!”

吃饭没让周于谦失望,农家小菜纯朴的风味让他大开眼界,磨芋,蕨粉羹,莼菜等等的乡野菜盛在洋瓷盘里,琳琳琅琅摆了满满一桌,鸡鸭鱼肉不是伺料养殖的,肉鲜嫩滑---如果没有缺了口的碗和烧喉咙的苞谷酒的话,这会是顿很有口福的晚餐。乡下人热情,哪家哪户来了客,都会请左邻右舍较为健谈的人来陪酒,因周于谦是贵客,舅舅大老远跑到村子另一头,把村里最有身份的人---村长给请来作陪。

周于谦到过许多城市,无论在哪儿,陪吃饭的都是市长,省长级人物,饭桌上大家都称兄道弟的,却看不出几分真心。但在这个小村落里,他第一次被当成一个普通人,没有人听说过周于谦这号人物,却依然不乏热情,只因为他是这家人的座上宾。来茴知道他只喝红酒,几次帮忙推托,无奈这些面朝黄土大半生的人就怕没招呼好,非得让周于谦喝了几口呛出眼泪的酒才作数。

吃完饭后,陪吃陪喝的人没有立刻离开,一屋子人围着火炉坐着,抽着旱烟,讲一些从电视上看来的新闻时事,周于谦虽听不大懂他们说的话,然而经来茴一解释,他每每笑得不能遏制,心里想着,这些人土得掉渣,无知得让人汗颜,却纯朴得好可爱。

如果说人无三急的话,周于谦倒是能适应农村十天半个月的,偏偏不是,每当他去完厕所回来,就恨不得立刻开车回城区,但每去一次,来茴都在外面等着他,回到屋里,她自发地兑好了温水,备好香皂和毛巾,然后再问他一次:“要不要回去?”

“你一天问了多少遍?”他甩甩手上的水,接过她递来的毛巾擦拭。“是不是我回去,你就跟我回去?”

“回去酒店过年么?冷冷清清的。”她拿回毛巾,把盆里的水泼到院坝里,又道:“何况我明天还要给妈上坟。”说着,她的眼圈儿红了,忙背过身去。

周于谦好不惭愧,只觉得自己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大罪人,别人管了他吃喝,这会儿倒因为嫌弃伤了她的心。他挽起湿了水的袖边儿,手搭到她微微耸动的肩上,笨拙道:“不能回南岭过年么?你那天还说给我做年夜饭呢!”

“那天是那天,在舅舅家过年不是热闹些么?”她想说她不会回A城了,但说不出口。

“可我真的不习惯这里!”他嘴快地道,说完明显地感到她的肩膀一僵,不由得叹气,真相总是伤人的,只得弥补道:“也不是不习惯,但你想想在南岭就我们两个人过不好吗?不然,明天给你妈祭了坟,再回去行吗?”

来茴自尊心受了伤害,气愤地转身瞪他一眼,丢下话:“我去帮舅妈铺床,你待会儿自己上来吧!”

周于谦身体娇贵,来茴垫了六床棉絮,人躺上去,松蓬蓬地似躺在棉花团里,舅妈从柜子里翻出自家舍不得用的新床单铺上,同来茴一起给被套套上芯子,干活时,她嘴里直念着来茴不该跟周于谦生气的事儿:过惯了好生活的人,来我们家哪受得了,你呀,也懂事点,待会儿我去把热水袋灌上,你给他拿上来捂捂脚,啊?

周于谦在门边听到来茴和舅妈的对话,大概猜出其中的意思,冷硬的心顿时柔软起来。这世上有多少对他好的人,而谁又及得上这家?

他坐在床上反省,来茴抱了热水袋上来,送到他手里后也没说话,转身又要出去,他忙从背后抱住她,赔着小心:“对不起,别生气了。”

来茴挣脱出来,莫名其妙地看着他,道:“你没事儿道什么歉啊?”

“没什么,就想说说了,不行么?”他的语气虽不好,声音却是低低的,辞色间也流露出愧疚。

来茴无所谓地耸耸肩,拉开了门,周于谦抓住她的手,有些气道:“我都道歉了,你还耍脾气?”

“你拉着我,我怎么下去给你烧洗澡水?”

周于谦虽然了解她,也不免诧异了,他不放心地问:“真没生气?”

“没事儿跟你生什么气啊?”不生气是假的,气过后想想,她小时候来舅家都不怎么习惯,更何况他,她只是气他心里想着就好了,干嘛要说出来削她的面子。

他的心落回原处,又问道:“他们呢?”

“都睡了!怎么了?”

“天这么冷,你也不用去烧水了,就一晚我还忍受得了。”他把她拉回床边,又说道:“不过你今晚要陪我!”

“你疯了,这是舅舅家。”这次可气得不轻,她甩开他的手便要出去,被他抱了回来,动也动不得,一气之下,她嚷道:“你把我当什么了?先不说契约都结束了,就是没结束,在舅舅家也不许你轻贱我!”

周于谦怔了一怔,笑道:“想哪儿去了,我只是不习惯,又不是要做什么,你陪我说说话就行了!”

来茴很不信任地看着他,仿佛他就是只会说慌的狼,唇撇了撇道:“真的?”

“真的!你当我那么不知轻重的?”他笑,笑得很阴险。

来茴最后还是脱鞋上床陪他,农村入夜便是万籁俱静,舅家的窗户没有窗帘,眼睛望出去,墨青色的天,挂了轮微黄的月亮,院里的树都秃秃在立着,树枝被月光镀了层银灰,地上是枝枝节节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看不出起没起风。他们把枕头竖起来,倚着床架子,相互靠着,周于谦没感受过这样的静,眯着眼也不说话。过了会儿,月亮隐到云层里,窗户像被人泼了墨,黑漆漆的,许是这样的黑总让人灵魂脆弱,来茴往他怀里缩了缩,腿架到他的腿上,蜷得像只煮熟的虾子。

“想睡了吗?”他问。

“不,不想睡!”

“跟我回去好不好?”他在被子里握住她的手,问道。

“于谦!”她的头快枕到他的肚子上,小声地道:“这里是我外婆的家,舅舅和妈妈都是被外婆带大的。”

“你外公呢?”他直觉到她要跟他讲故事,但这个故事最好是不要听,因为很可能是她拒绝他的理由,可他还是问了,相比起得到她,他更想了解她。

“外公和外婆刚成亲就参了军,长年在外打仗,偶尔回来这里一趟,后来当了个小军官,娶了个姨太太就再没回来看过外婆,村里人说,外婆一直是等着外公的,等了十几年,没等回外公,倒等回了外公的姨太太,三年自然灾害时,那个姨太太带了两个孩子来这里,村里的老年人说,那姨太太刚到这儿的时候都瘦得看不出相貌了,把两个孩子托给外婆后没几天便死了。”

“后来呢?”周于谦心知那两孩子就是她妈跟她舅舅,当年内战时,这种家庭惨剧比比皆是。

“后来外婆也没改嫁,农忙时,村里人干完自己的活儿,就来帮外婆,时常也会接济些米啊粥的,那年头给点儿粥米可不容易了,外婆常跟我妈和舅舅说他们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她平静地叙述,脸在他胸口上擦了擦,又道:“那么多年,没听说过外公的消息,村里人说他可能死了,也可能去台湾了,那都是猜测,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妈和舅舅自懂事起就知道自己的身世,从不跟外婆问外公的事情,可每当村里人说起外公死了的时候,妈和舅舅还是伤心的,外婆就跟他们说:没死,你们的爹在台湾活得好好的。妈和舅舅犯了错的时候,外婆也说:你们再做些悖时的坏事,等你们的爹回来就不带你们去台湾了。妈说外婆自己也不相信外公还活着,但她要让儿女们相信。”

“我妈结婚后生了我,开始还好,后来爸爸就不怎么守本份,直到妈那次抓到爸爸和张琳的妈妈---舅舅和妈不知道多难过,和表舅舅把两人打了一顿。其实,妈妈和舅舅的性格都跟我外婆一样的善良,但他们总有刺心的事,爱我外婆,敬我外婆,却又恨自己的亲生母亲害了外婆一辈子!”

听到这里,周于谦如同被悔恨的箭矢穿心而过,她是因他才受了五年的伤害呀,只随便想想她五年中的任何一天,就足够令他心魂俱碎了。

“妈其实就是给我气过世的,她跟舅舅最恨姨太太、情妇这些字眼儿,因为这总让他们想起自己的身世和苦命的外婆,所以,妈怎么接受得了一个当情妇的女儿。”她咬唇,哭得小声,说得有些断断续续。“于谦,你知道吗?妈生那病生不如死,辛苦地活着还不是放心不下我,尽管她怀疑我,可她还是想陪我一天是一天,于谦,你想想,我妈一死了之就可以解脱了,可我自私,非得出卖了自己让她生不如死地陪我活着,到最后还是被我活生生地气死了!”

“来茴,对不起,对不起---”他狠狠地抱紧了她,此刻他真恨不得能回到五年前,他会无条件地帮她,她要什么便给她什么,就算是她和谢家逸最后会走到一起,他也不愿她那么痛苦地陪他五年时间。

“你不用说对不起,本来你就不欠我的,可是于谦,虽然你没有对不起我,我却没办法面对那些事,如果妈妈还活着,我们能瞒着她一辈子,那还可能,但现在,除非我忘了—”黑沉沉的房间里,她抬起泪光斑斑的脸,说得有些语无伦次。“我也知道我做得不对,一边说着要离开你,一边还抱着你,可只要你在我身边,我都是这样矛盾,知道吗?这很痛---”

她越说越激动,声音也越来越大,周于谦怕惊动了其他人,忙用食指抵在她唇边,痛楚的颤声道:“别说,别说,我都知道,我不勉强你了,我只要你幸福,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夜越深,房间里的哭声渐渐隐没了,周于谦抱着哭得昏死过去的她,这恐怕是她妈去世后,第一次真正地发泄出来,他的手指怜惜地在她脸上摩挲,心仿佛一寸一寸地碎裂了,他明白,往后的日子,他还会爱她,比以前更爱,却不能再理直气壮的爱。

是否,每个人在年轻时都要愚昧那么一回,然后,爱的时候再饮尽自酿的苦酒。

打开手机,借着微弱的蓝光,他从她的眉看到她的睫毛,尔后,又看着她唇,极自私地,他吻了她。

天大亮,窗外是明透透的白光,来茴睁开浮肿的眼睛,有细细的雪花飘落,今天是除夕,下雪是个好兆头,她伸了伸懒腰,蓦地想起自己还在于谦的房间里,忙侧首看,空空的,正在这时,敲门声响起,她心里一惊,要是舅舅和舅妈还不知道怎么看待她,胡乱地理了理头发,幸好昨晚合衣睡的,披上大衣开了门。

门外是她的表弟,给了她一张纸条道:“周大哥有事走了,爸怎么留也留不住,他一早跟我拿了纸和笔,写个了条子让我转交给你。”

她神情恍惚地接过表弟给来的纸条,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一页,横着写了几行隽逸的钢笔字

尽头最终成空,

而快乐优伤是必要经历的;

如果你需要我,与你一起承受那些经历,

我在南岭,一直在!

如果你忘记了,那么,

请允许我这样要求,在你还记得我时

为我珍重!

窗外落下的是雪粒子,一粒一粒,像是她的眼泪,落得又急又快,垫了窗台薄薄的一层纯白,忧伤在窗外那条小路上延伸,她遥望着层层的白帘子,那人的踪影早已遍寻不着,山间空茫茫的,心似乎也遗落在那里,被冻得结了层冰,僵硬的,麻木的,也是易碎的。

纸条被泪湿得皱巴巴的,飘落在地上,她不敢捡,那是她锥心的痛,触到一次,便痛一次,她不是真的想他走的,过去的记忆,不只他有,她也有,那么深刻地印在最疼的地方,可他却先她一步走了,他们一同盼望的除夕夜,被她搞砸了。是,这是她选择的,但谁说这是她愿意的?

给母亲上坟后,来茴帮舅妈准备了年夜饭,少了周于谦,吃饭时清静了许多,她夹了冻豆腐习惯地旁边的碗里送,换来的却是小表弟嚷嚷:“姐,我不吃豆腐!”

“哦,我忘了!”她又夹回自己碗里,埋头刨了口饭,嚼了几口,连同堵在喉咙的酸楚一起咽进肚里。

她频频出错,舅舅给她一杯白开水,她以为是白酒,“他不能喝酒”这句话便冲口而出;吃鱼时用筷子剔了鱼皮,送进嘴里才想起自己是从不挑食的;她不时地把纸巾递给旁边的表弟,“嘴边上沾了油”,她说,表弟看她像看怪物,“姐,农村人没这么讲究!”

她吃不下了,农村人没这么讲究,讲究的是他,即使身在农村的破房子里,他还是保持着优雅,也许,他早就想离开了吧,说不定昨晚她说那些话正成了他离开的借口。她没良心地想,可想着想着,她又忍不住替他辩解,正方反方在脑中激战,一顿饭吃完,胜利的总是周于谦,他赢了,走都走了,还让她食不下咽。

男人永远比女人果断,当女人说离开时,一定是还留恋的,她们口是心非,即使知道非离开不可,行李打包好了,仍要以“最后的时光”为借口赖上个三两天。

而男人,总是潇洒的,即使他爱着,他舍不得,开门的时候绝不含糊,走时也不拖泥带水,连他的足迹也寻不着半个。

来茴想,女人是那么矛盾,男人是那么明确;女人在爱与忘记之间挣扎得那么辛苦,男人却是只要个结果,爱就爱,不爱就走得远远的。

偏偏她还爱着远去的他,他却不再出现了。

年初的三天,她都在寻找忘却的方法,一次次回忆涌上的痛楚,一次次比以往更甚的憔悴,她觉得自己就是在作茧自缚,只希望,痛苦挣扎的时间短一些,而蜕变成蝶的那天来得早一些,最好是

过往,再不回首。

初四,她回到城里,打开门便吃了一惊,客厅里的新家具摆得整整齐齐的,和妈妈的几帧合照放大了镶在相框里,钉在墙上,墙壁是新粉刷过的,还能闻出新漆的味道,走进自己的卧室,雪白色的实木单人床,铺了她最喜欢的浅绿色床单,窗帘也是淡绿色的,旁边装了台挂式空调机,一盆没开花的吊兰倒悬着,长长的藤蔓沿着窗缘垂下。

电器也是新的顶好的,她在屋里旋了一圈儿又一圈儿,从这个房间奔到那个房间,像看不够似的。原本还发愁回城里要在酒店住上一段时间,这可好了,省了她多少麻烦事儿,累了就可以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困了就躺床上眯会儿。

她为白捡来的便宜兴奋着,趴在阳台栏杆上,头埋在手臂间,暖烘烘的太阳晒着后颈,像围了条毛绒绒的围巾,没一会儿,客厅传来钥匙在锁孔转动的声音,她想也没想就唤了声:“家逸!”

开门进来的是张琳,她看到来茴愣了愣,随即蹦到阳台上,嚯嚯笑两声:“姐,你回来啦!”

来茴想到除夕前一天她匆匆离开,第二天爽了约,有些愧疚地道:“对不住,那天舅舅来,我去他家了,你那天没等多久吧?”

“没怎么等,只等了一会儿谢大哥就来了,他跟我拿了钥匙---姐,这是我跟他布置的,还不错吧!”

来茴笑着点头。“嗯,不错,你们累坏了吧!”

“我没做什么,就陪谢大哥去一个家俱城转了几圈,他是个人物吧,不然过年还能找到工匠,也让人家俱城给他开门做生意?”张琳说话时头一点一点,额前长长的金色头发轻轻拍打着颊,她笑得眯了眼。

“嗯,大概是吧!”来茴拉她到客厅坐下,说道:“你等等,我去给你倒水!”

“不不,别忙了姐,我过来还你钥匙的,马上就走,还有个伴儿在下面等我呢。”她把钥匙给来茴,神色不自然地道:“锁你最好换了,爸妈都有钥匙的---”

来茴的心被她的话扯疼了一下,妹妹提醒姐姐注意自己的爸妈,关系混乱成什么样,怕她的心思也是复杂的,说出来也觉得很丢脸吧,这家伙怎么看也不像是坏孩子,她俩感情从来就生疏,她为什么不帮自己的父母,反而对她这个陌生的姐姐好呢?

张琳大概也为自己的话头疼,坐不下去了,她拍拍大腿起身,独特地笑两声道:“那我走了,姐是要长住下来吧,以后我经常来找你,行不?”

“是要常住的,你有空就来玩!”她本来是想问她要不要住过来,但一想到她家那两老人心里就不舒服,况且,她们之间除了血缘关系也没有过感情上的交流,让她住过来是给自己找麻烦,于是,话到嘴边还是给咽了回去。

但她怎么也料不到,这个血缘上的亲妹妹,找麻烦的本事大大超出了她的想像范围。

几天时间,谢家逸除了夜里睡觉才回家,其余时间都陪着来茴。两人趁此机会把城里大大小小的景点玩了个遍,新开的美食铺子,特色的织锦店轮番光顾,哪一处都是她曾在A城魂牵梦萦的,兴奋是兴奋,谢家逸对她也关照得周到,可不知怎的,她一不留神还是会想起周于谦牵她手逛街的情景,有时甚至想,如果身边的人是他就好了。

她觉得自己坏透了,但总是克制不住,幻想他能让自己暂时的满足一会儿,尽管过后要失落很久才能恢复,她仍是在这样,在一喜一悲的煎熬中乐此不疲。她对着家逸勉强地笑,她在人群中眺望相似的身影,她特别地寂寞,因为这个城市里永远也找不到与他相似的身影,每个身影都清楚地告诉她,他已经离开了。

深夜一个人时,她也后悔,如果那晚她不说那些话,或许他现在正躺在旁边抱着她,所有的家电也会是他们一同去选购的,他选他喜欢的大件家俱,她选她喜欢的小摆设品,那这个房子会是什么样子?这样一想,她就睡不着了,打开灯将他留的字条看了一遍又一遍,每笔每划都在脑子里记熟了,熄灯前还会再复习一遍。到了下半夜若睡不着便是最难熬的,这时她总会冲动地想立刻回到A城,回到南岭别墅,她甚至会想像电视剧里的情节,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表情,他的动作,他会对她说些什么。

但天蒙蒙亮时,她又开始了理智的分析,自己这种状态是典型的分手后遗症,初时难熬,过了便是云淡风清的,当初跟家逸分手不也是如此,而现在,她不是照样爱上了另一个男人,为了另一个人男人痛苦?

她就这样煎熬着,实在熬不下去的时候,她就对自己说:现在不是好时机,即便要回到他身边,也得等自己彻底看开了才能回去。

她这样欺骗自己,放宽了心胸过日子,倒不像从前那么难熬了,她还是很想念他,甚至是刻意地去想念他,或许在潜意识里,她自己也害怕哪天真的淡忘了他,那么,从前的一切都不复记忆了。

自从来茴单独回到城里,谢家逸就估出几分他们分手的可能,以他的性格是要问出个确定的答案才爽快的,但来茴对他不冷不热的态度让他惴惴不安,问是不敢问了,他只能把握好机会,晨昏定省,嘘寒问暖,对周于谦只字不提,尽管他几次都按捺不住,险些起了话头。

明天初八,他就要回A城上班,而来茴也没跟他说过以后的打算,他是希望她同他一起回A城的,但因为他自己也没做出回老家陪她平静渡日的牺牲,那种自私的要求一直没说出口,现下眼看就要离开,他仍是没想出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心里焦急,跟来茴吃饭也是心不在焉的。

“你在想什么呢?面都泡胀了也没见你吃一口!”来茴拿筷子在他头上敲了敲,担忧地问道。

家逸挑了几根面条送到嘴里,无味地嚼了几口道:“我后天上班,明天该回去了!”

来茴夹面条的手顿了一下,片刻后应了声:“嗯。”

“你还会回A城么?”他想了想,还是问了。

来茴摇摇头道:“不知道,可能不会了吧,回那里做什么?”

家逸差一点就冲动地问她:那我呢?不是答应过要考虑我吗?然而,他也只是嘴皮子动了动,没发出声音来。

“明天几点的飞机?”来茴问。

家逸正要回答,面馆的一个隔间里传出叫骂声,不到一分钟,里面冲出几个扭打的女孩子,他见来茴的表情一僵,仔细看了看,那个几女孩儿中有个被人揪住头发的不就是张琳?几个人打得难分难解,抓脸袭胸,手脚并用,面馆里的客人都兴味十足地看热闹,却没一个人上前拉劝架的。

来茴看着张琳被一个胖妞压在地上,脸和颈子被胖妞的长指甲抓出密麻的血痕,更让她心惊肉跳的是,胖妞抓过瘾了,接过旁边一个女孩儿递来的烟头,吹落了烟灰,火灼灼的烟头就要往张琳脸上烫,来茴想也没想就冲过去推开她,拉起张琳。

张琳一见来茴怔了会儿,尔后倏然垂下头,垂得低低的,那样子像在找地洞要立刻钻进去一样。还没惭愧两秒钟,那胖妞爬起来就一把揪住来茴的头发,使了蛮力一拽,来茴没被人打过,只觉得头皮像被刮了一般地吃痛,顺着跌到地上,胖妞一手扯着她的头发,一手揪住她的领子,往桌边拖,看那凶狠的样子,大概是要提了她的头去砸桌子。

谢家逸立刻冲上前要救来茴,却被两个看热闹的男人拦住,他们不屑地对他道:“女人打架,男人看着就行!你要是跟女人动起手,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

家逸焦急地吼道:“滚开,他妈的你们滚开!”。两个男人非但不听,干脆一左一右地把他架住,他只顾着挣脱,两男人力气大,他挣不脱了便往其中一个男人脸上揍了一拳,三人也打了起来。众人见多了场热闹,个个神清气爽地瞪大眼睛,欣赏加戏。

“砰!”的一声响,再伴着女人凄惨的叫声,打打杀杀的人全停手了,呆呆地看着胖妞捂着出血的头怪嚎,倒在地上的来茴蓦地坐起身,两眼发直地瞪着砸了人后,跟板凳一起摔到地上的张琳。

“先送她去医院!”谢家逸推开纠缠他的人,费了大力才抱起那个胖妞往门外走去。

张琳被地上的血吓到了,也被自己吓到了,“哇”地便哭了起来,来茴爬起身想安慰她,却只是温柔地拍了拍她的肩,叹了口气,带她去了医院。

更麻烦的事还在后面,胖妞的哥哥是当地出了名的地痞杨二重,循规蹈矩的老百姓对他是又恨又惧,恨他平日三不无时便打发手下的小弟来勒索些钱,想不从,又怕他一条烂命不要害了自家性命,惹上他就像是惹上一条瘟狗,众人见了便绕道而行。

按理说这样的人早该被收拾了,偏偏他又懂些江湖义气,手下跟他差不多烂的兄弟敬重他,唯他的命令而马首是瞻,几年来,他纠结了一股势力,兴风作浪,百姓胆儿小,怕被报复,不敢报案或是作证,这般纵容导致他的势力愈加壮大,开起了夜总会和地下赌场,敛了大笔不义之财,他摇身一变,也成了市里不可小觑的人物。

张琳长得漂亮,辍学后便跟几个女孩儿瞎混,认识了杨二重的几个小弟,其中一个便是胖妞的男朋友,因为胖妞其貌不扬,他借自己和杨二重的特殊关系玩弄了好些女孩子,在外混的女孩儿都不怎么乎,直到他把主意打到张琳身上来。

“是那王八调戏我的,我没让他得逞,我更没抢她男人!”张琳坐在医院的长椅上,脸上泪痕未干,把来茴的手抓得紧紧的,她激动地嚷道:“姐,我真的没抢她男人,我妈抢了别人的男人,我死也不会干这种事!”她嚷嚷完把脸埋进手里,呜呜地抽泣。

来茴心疼地抱住她,父母离婚时闹得满城皆知,这孩子算是在风言风语中长大的,应该自小就受了不少屈辱吧。她想着自己和妈妈由来都是左邻右舍同情的对象,老师也护着她,可这孩子呢?别人多半都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吧。

“琳,别哭了,我相信你,可你不该跟那些人混在一起的,他们不是好人!”来茴说道。

“我知道他们大都不是好人,但我脑子笨,学习不好,家里没钱送我上自费大学,爸妈又经常吵架,同学也瞧不起我,有段时间我一个人孤单久了,差点连话都不会说了,所以,当时才会跟她们玩到一起,我想,我跟她们又有什么差别呢?”

来茴连听边用纸巾温柔地给她揩泪,从她的眼睛里,来茴看到了受宠若惊的讶异,她笑了笑道:“你跟她们是有差别的,最起码今天你还知道保护我这个姐姐,但你太不知轻重了,要出了什么事儿,你这一生也毁了。”

“我那时急了,她比我壮,我打不过她,看她要把你往桌上撞我一冲动就砸了,我以前不打人的,今天拿板凳砸她,也是看别人打架学来的。”张琳羞愧地别开脸,小声地说道:“姐,其实很小时,我就一直记得自己有个姐姐,好不容易你回来了,我不能看着别人打你!”

“嗯?”来茴讶然应了声。

“爸妈的感情其实不好,听说是爸离婚丢了工作后悔了,吵架时就说是我妈害了他,我的学习不好,考试考倒数,爸开家长会时丢了脸,回到家也骂,说我妈生了个不争气的,看人家阿芸养个女儿,成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从不让人操份儿心;他也骂我,说多学学你姐姐,别长个猪脑袋尽丢人现眼。”张琳说着心酸的眼泪直往下掉,尔后,她又笑了起来:“有的同学跑来问我:来茴是不是你姐姐。我一点头,她们都好羡慕,还记得你初中毕业考了全校第一名,回我们学校作报告时,我看你站在礼堂的主席台上跟我们讲你学习的经验过程,我听得很认真,你说的话居然全记住了,直到现在还记得你那句---我们要从学习的过程中找到乐趣,如果找不到,那就不要勉强了,从课外找到自己真正的兴趣吧。”

来茴想起是有那么回事儿,可那句话却记得不怎么清楚了,年少时不懂得低调,常以叛逆来引人注目,她还记得当初因为那么句话被校长给训斥了一顿。“那你听了我的话有什么想法?”

“我觉得说得很对,我不是学习的那块料,所以找了自己的兴趣,我喜欢唱歌,常常在家里练嗓子,但我的成绩不好,学校有什么活动也轮不到我上台表现。高中毕业后,爸妈不可能送我去学唱歌,当时认识了那帮人,在他们开的KTV里唱歌不要钱,我就天天泡在里面!”

来茴沉默了,她知道张琳是很崇拜她这个姐姐,而且是崇拜到梦幻的地步,大概是因为从小就缺乏家人的关心和同学间的友爱,所以陷入了自己假想的童话世界中,希望‘十全十美’的姐姐有天会注意到她,进而爱护她,因而牢记住姐姐说过的话,并奉为真理去执行。

她自嘲地一笑,要是张琳知道她‘完美’的姐姐实际上是个情妇,做了她打死也不会做的事情,她的梦幻就毁灭了,更坏的是她还可能自暴自弃,对世上所有的人都产生怀疑。

“你想去学唱歌?”她问张琳。

“想,做梦都想,但我知道是做梦,也就想想而已!”

“只要你跟那帮人断了来往,我送你去学唱歌!”

张琳睁大和她相似的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她。

“但我只负责你的学费,生活费要靠你自己打工赚取,你愿意去吗?”来茴提出条件。

张琳摸了摸脸,确定梦想近在咫尺后,才猛点头。“愿意,我愿意,姐,工作后我会还你钱的!”

“嗯,那最好!”来茴抓起她额前的黄头发,皱眉道:“不过,你赶紧把头发给染回来,别到处昭告你是个小太妹!”

“我晚上就去染了,姐喜欢什么颜色,我跟你染同一个颜色好不好?”张琳此刻低微得如同虔诚的求佛弟子,她眼里的姐姐比那菩萨还要神气几分。

“染成黑色的。”来茴的声音突然冷了几分,她见张琳怔了怔,语气柔和了些,又道:“我的头发哪天也会全变成黑色的!”

当初烫了发,染成红色的,是为了时刻让自己认清情妇的身份,可以妖艳,可以张扬,但绝不能再保留过去的纯真,而今,她爱上周于谦,即使头发的红艳褪尽也于事无补,她和他的关系哪是轻易就能转变得了的?

“来茴!”谢家逸从医院门口出来,小跑到她们面前,说道:“额头缝了六针,大脑没受什么损伤!”

来茴拍了拍胸口,吁了口气道:“幸好幸好,徐亚呢?还在和他们交涉吗?”

家逸点头道:“快结束了,我下来看看,虽然是看在徐亚朋友的面子上,这事儿只付了医药费就算了,但我想,他们可能明着答应,暗地里来阴的---来茴,跟我回A城吧,你一个人在这里不安全!”

家逸和来茴都是早早离开了C城的,他们在这里没什么人际关系,虽然家逸身家千万,但在C城还不如徐亚的一个警察朋友。这事儿让他觉得自己没用之余,也算是有收获,他总算有了个名正言顺的理由,用于劝说来茴跟他回A城。

“是啊,姐,他们那帮人最擅长在黑巷子里堵截,而且平时也可能让小偷进你家里去,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说到这里,张琳露出焦虑愧疚的神色,又道:“姐,你还是跟谢大哥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