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双手张开双臂,他不声不响的搂住了陆雪征:“干爹,您知道我的心意。”

陆雪征实在是疲惫困倦了,皱着眉头侧过脸来,他枕着金小丰的肩膀问道:“少和我讲这些疯话!你对我有什么心意?”

金小丰垂了头,沉默良久后才低声答道:“当年,只有您不嫌弃我。”

陆雪征听到这里,也默然了。

他没想到金小丰还记着那时节的事情——太久远了,回忆起来简直像上辈子的事情。看着金小丰现在这虎背熊腰的剽悍模样,谁能想到他也曾是个细细瘦瘦的少年?

“那也不算什么。”他轻声说道:“既然把你捡回来了,这一点责任总要负。”

金小丰试探着收紧了双臂,叹息似的说道:“干爹,他们说我脏,说我恶心,都来打我。”

他歪着脑袋低了头,把下巴搭在了陆雪征的肩膀上:“干爹,您的恩情,我一辈子都记得,我爱您。”

话音落下,他的脑海中闪过了当年从陆雪征那里听过的一句话——“你反正也不是我的对手,还不如放手一搏、险中求胜。我的罗汉,战斗的时候不要只考虑武力,那不全面。比如刚才,你虽然没有进攻的底气,但是你该知道干爹总不会要你的命,既然如此,你还怕什么?”

于是他就无声的得意一笑,决定要把这句指示贯彻到底了。

果然,这一次的“我爱您”说出去,陆雪征并没有翻脸。

陆雪征给他的评语是:“疯言疯语,你也是个怪物!”

第93章 进一步

陆雪征觉得金小丰这里实在是舒适,推开饭碗便会想睡。但今天太晚了,不适宜他留下来打盹儿了。

可是金小丰不让他走。

金小丰似乎是觉出了他的慵懒与疲惫,所以从后方紧紧拥抱住他,让他可以依偎在自己的怀抱中小憩片刻。不声不响的低下头去,他在陆雪征的领口处轻轻的嗅。

这样的怀抱与温度都太迷人了,陆雪征不由自主的闭了眼睛,同时心里盘算回家之后,应该给叶崇义弄点什么吃食——叶崇义似乎已经不再存有食欲,他每天须得像买彩券一样弄些点心送到叶崇义面前,叶崇义若肯拿起一样两样送到嘴里啃下一小口,那就算他是中奖了。

这时,金小丰忽然伸出手去,麻利的解开了他的腰带。

他心中一怔,正要挣扎,然而金小丰那只温暖的大手已经捂到了他的腿间。仿佛受到电击一般的抽搐了一下,他发现自己已经迅速的起了反应——他实在是渴望的太久了!

于是他没有反抗,闭上眼睛仰起头,他在金小丰的揉搓与撩拨下激烈喘息。金小丰是个会玩的,能让他情不自禁的挺身相就;衬衫下摆凌乱卷起,随着金小丰的手上动作,他那纤瘦结实的腰身在难耐的拱动。

片刻之后,他低低的哼出一声,将下身猛然向上顶起,却是已然快活到了最后关头。金小丰紧紧攥住了手中那根物事,就见那白浊液体高高喷射而出,带着显而易见的热度与力度;自己也有些气喘,但是极力的控制住了,不肯显出急色模样。

陆雪征在发泄完毕后,立刻就恢复了神智。

颇为尴尬的坐起身来,他扭头望向金小丰。欲言又止的张了张嘴,他一时也不知道自己应该作何反应——生气似乎是不大对,毕竟自己刚才的确是狠狠的舒服了一场;但是不生气又当如何?难不成还要向他道谢?

正在这时,金小丰垂着头,非常诚恳的低声说道:“干爹,您总这么憋着,对身体不好。”

陆雪征一听这话,不禁快要恼羞成怒:“我憋什么憋!”

金小丰鼓足勇气,非要把这道理阐述个明白:“您每天下午睡觉的时候,都是……都是……我看出来了。”然后他困惑的抬头面对了陆雪征:“您……您不是一直都和叶先生在一起吗?”

陆雪征红了脸,很不耐烦的一挥手:“给我放水,我要洗澡!”

金小丰听闻此言,如遇大赦,赶忙下床推门,吩咐仆人去浴室预备热水;随即又回到床前,蹲下来为陆雪征穿上拖鞋。陆雪征提着裤子站起来,愤愤然的数落道:“混账东西!还玩起你老子来了!你没事总研究我干什么?”

金小丰为他系好腰带,也不言语,恭而敬之的把他请了出去,又找来洁净衣裳送到了浴室。

陆雪征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除去了一身的鱼腥味。从头到脚的穿戴整齐了,他就感觉自己神清气爽,是特别的心平气和——可见,人的确是不能总“憋”着。

他在楼下客厅内喝了一杯热茶,金小丰则是提来了一只大食盒,规规矩矩的说道:“干爹,这是给叶先生带上的几样点心和小菜。您今天回去的晚,想必是没有时间再为叶先生准备晚饭了。”

说到这里,他下意识的皱了一下眉头。想到干爹居然每天都要烟熏火燎的为叶崇义做饭,他就恨的牙痒痒,觉着叶崇义实在是折辱了干爹。

陆雪征扯着衣领扭了扭脖子,也没理金小丰,放下茶杯起身便走。金小丰拎着大食盒迈步跟上,直到目送着陆雪征的汽车开出这条小街了,他才心满意足的转身回家。

陆雪征一路哼着歌到了家,因为哼的心不在焉,所以调子多变,从京剧拐到昆曲,末了嘟囔着北平大鼓书下了汽车。进楼之后,四周寂静,他一时听清了自己制造出来的曲调,心中一惊,不由得自语道:“太他妈难听了!”

将小狸猫赶去客堂椅子上睡了觉,他步伐轻快的上楼走进卧室,一边打开房中电灯,一边唤道:“崇义,我回来了!”

叶崇义裹着棉被侧身躺在床上,把个脑袋藏到枕头下面睡觉。骤然而来的光明与呼唤刺激了他,让他有气无力的发出了声音:“雪哥……”

陆雪征快步走过去放下食盒,又坐到床边,将那个枕头拿开:“还睡?起来吃点东西吧!”

没有了枕头的遮挡,陆雪征一眼看清了叶崇义的面孔,忽然感觉他今天状态有些异常——脸红,疤痕更红,目光却是散乱迷离。伸手一摸对方的额头,他心中一动:“崇义,你怎么发烧了?”

叶崇义半睁了眼睛望着他,哼哼的细声答道:“下午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风凉,可能是冻着了。”

陆雪征知道叶崇义的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是万万病不得也伤不得的,连忙起身找来阿斯匹灵让他服下。叶崇义乖乖吃了药,又轻轻的哀鸣道:“雪哥,吗啡用光了……”

说这话时,他有些底气不足,因为知道吗啡实在是昂贵。不过灯枯油尽的时候似乎也快到了,他不会一直拖累陆雪征的。

陆雪征想他从早到晚的一个人躺着,孤独可怜,便后悔自己不该在金小丰那里流连太久。脱鞋上床坐住了,他把叶崇义用棉被包好抱进怀里,又低头用手指为他梳理了凌乱头发。

叶崇义的头发很稀,也很细,唯有乌黑的颜色,还是先前所具有的特点。陆雪征抬起手,眼看着手指上缠绕的层层落发,不禁心痛了一下。

“喂!小花脸子!”他故意大喇喇的质问叶崇义:“我这样对你,你还是要死吗?”

叶崇义从棉被下面抽出一条手臂,慢慢的抬手摸向了自己的额头。苍白枯细的手指滑过那两道交叉凸起的疤痕,他闭上眼睛,忽然笑了一下:“雪哥,我快要累死啦,你就放我走吧!”

“你天天睡大觉,你累个屁!”

叶崇义举起那只手,睁开眼睛抚摸了陆雪征的面颊,气若游丝的笑道:“自从认识了你,我就很累,一直累到如今,受不了啦!”

那只手无力的落下来,搭在了棉被上:“你想啊,我每天要吃、要喝、要玩、要乐,要和大哥斗气,要向爸爸要钱,这就已经很忙了,日里夜里还要想你。你对我好一次,我就要高兴好多天;你对我坏一次,我就要怨恨好多天,你说我累不累?”

陆雪征听了这话,不由得回想起当年岁月。低头在叶崇义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他觉得自己简直快要落下泪来:“疯子,你那时怎么就看上了我?”

叶崇义笑了一下,抬手环住了陆雪征的脖子:“我是疯子嘛!”

叶崇义不肯吃饭,陆雪征打开食盒,见里面有一碗好汤,便端出来想喂他两口。叶崇义勉为其难的喝了一口汤,可是咽不下去,含了半天,还是吐了。

在食盒下层,陆雪征又看到了一盒吗啡针剂。他连忙为叶崇义打了一针——叶崇义的手臂上针眼密布,肌肉僵化,陆雪征简直要找不到一块完整皮肤来进行注射了。

吗啡让叶崇义渐渐镇定、或者说,麻木下来。温热的汤喂进口中,他虽然依旧没有食欲,但也不至于作呕,能够慢慢的吞咽下去了。

陆雪征拧了一把毛巾,为叶崇义擦了擦手脚。又坐在枕边拉过叶崇义的一只手,一边为他剪指甲,一边讲述今天码头上四位老板的泼妇行径。叶崇义微笑着倾听,一直抬眼盯着陆雪征看。夜很深了,两人也不肯睡,只是低声的谈笑。

与此同时,同样没有入睡的,还有金小丰一个。

金小丰盘腿坐在大罗汉床上,一手拿着一支拆解开来的注射器,一手用镊子夹起药水瓶中的棉球。在留声机传出的靡靡之音中,他面无表情的把那棉球探入针管内部,仔仔细细的进行擦拭。

第94章 一世

战争期间,交通不畅,即便是在依然繁华的大上海,也埋伏了物资匮乏的隐患;尤其是药品——吗啡虽然还不缺乏,但是注射器止血带等小物件,却是统一的走俏起来;至于盘尼西林等物,则干脆是不能轻易见到。

所以陆雪征接受了金小丰的好意——瘾君子所需要的一切物件,从吗啡针剂到医用棉球,他全盘接受了。

既然有了金小丰的支援,他手中攒下余钱,就为叶崇义缝制了几身夏季衣裳。沦陷区虽然与外界隔绝,但也兴起了自成一统的摩登潮流;陆雪征不吝啬,选那最好的衣料,光顾最贵的成衣店,一色全要时新样子。

叶崇义仍旧是发烧——他是不能添病的,一旦病了,就简直没有好转痊愈的可能。趴在床上抚摸了那一叠崭新衣裤,他很天真的笑了。

他是和姨太太们长起来的漂亮孩子,身上带了脂粉气,从小就知道臭美。伸出一只细细的枯瘦手臂,他展开一件西装上衣看了看,然后仰脸轻声笑问道:“现在都兴窄领子了?”

陆雪征掀开棉被,把他抱了起来,轻飘飘的,像是怀中的一捧骨头:“人家裁缝说了,领子窄一点,显得精神。”

叶崇义抬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裁缝当然是怎说怎有理。”

陆雪征抱他出门,前往浴室:“我记得你原来还往西装袖子上打过麂皮补丁?”

叶崇义笑着依偎到了他胸前:“那怎么一样?我那裁缝可是个真正的法国人!他总不会骗我。”

陆雪征走到浴缸前,弯下腰把他小心翼翼的放到了热水中去:“窄领子总比大补丁好看,你就别挑三拣四了!来,坐直了,咱们剪剪头发,然后穿新衣裳,好不好?”

叶崇义靠着浴缸,果然尽力挺直了腰。

陆雪征用毛巾围了叶崇义的脖子肩膀,然后拿来剪子剃刀,很精心的为对方理发——叶崇义是无论如何不肯出门的,所以陆雪征在不得已之下无师自通,悟出了剪小分头的手艺,成果居然还很不错。

仔细打扫了他那后脖颈上的头发茬子,陆雪征自行收起理发用具。而叶崇义坐得久了,很是疲惫,便不由自主的向下一溜,躺回了热水中。抬手摸摸自己的短头发,他也觉出了几丝清爽舒服。

“雪哥。”他扭头向门外细声说道:“我想吃冰淇淋。”

陆雪征快步走进来,满脸惊喜的笑容,因为万万没想到叶崇义会主动想要吃点什么:“冰淇淋?好,等洗完了澡,我出门给你买回来!”

然后他挽起衬衫袖口,急急的从水中捞出毛巾,开始为叶崇义擦洗身体。叶崇义的食欲往往是稍纵即逝的,他须得抓紧时间。

把湿漉漉的叶崇义抱回床上,陆雪征快手快脚的为他穿戴整齐。叶崇义太瘦了,衣裳尺寸虽然已经尽量合了他的身材,可当真套上了身,看着还是空空荡荡,越发显得病骨支离。

陆雪征为他梳了梳头发,眼看已经到了打针的时间,便将那个装着针药的小皮箱拎到床上,又捧着叶崇义的脸蛋亲了一口:“宝贝儿,你自己打针,我去给你买冰淇淋回来——还想不想要点别的?蛋糕?饼干?”

叶崇义身边没有大穿衣镜,不知道自己那衰弱模样配上一身笔挺华服,看起来有多么的刺目可怜。很用心的仔细想了想,末了他摇了摇头,撒娇似的用任性口吻小声说道:“就要冰淇淋。”

陆雪征转身向外走去,临到出门时,他回头又看了叶崇义一眼,微笑嘱咐道:“我马上就回来,乖乖等我!”

叶崇义看他满脸满眼都是笑意,阳光明媚的,忍不住也是笑,但是没有说话。

待陆雪征掩门离去后,叶崇义伸手打开皮箱箱盖,很熟练的寻找药剂针管。他今天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剪掉了凌乱长发,还穿了一身崭新衣裳,所以像受到了某种感召一样,他理所当然的就拿起了一支亮晶晶的新注射器。

费力剥开针剂瓶口的铅皮,他用针头刺穿胶皮瓶塞,将那淡黄色的吗啡针剂尽数吸取。挽起衣袖露出手臂,他习以为常的为自己注射了一针。

然后他心情平静的将这些器物收回箱内,又随手扔掉了针剂空瓶。把小皮箱远远推到床边,他无所事事的躺了下去。

窗子开了半边,一阵微风拂面而来,叶崇义在舒适之余,忽然感到胸中疼了一下。

莫名其妙的抬手捂住心口,他略觉惊惶的想要起身——然而不行,无形的大锤当头砸来,碎裂一般的痛楚沿着胸椎发散蔓延;冷汗瞬间渗了满头满脸。他张大嘴巴想要呼吸,可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压迫下来,竟是要把他碾成粉身碎骨!

眼前的白昼渐渐变成黑夜,他终于是嗅到了死亡的气息。他知道自己是要早死的,他时刻准备着去死,可是如今当真面对了死亡,他还是怕了。徒劳的伸出手去凌空抓了一把,他无声的唤出两个字:“雪哥……”

一滴眼泪滑过他的眼角——如果陆雪征此刻能在身边,他便不怕了。

在铺天盖地的窒息与剧痛中,叶崇义调动了身体的最后一点力气,撸下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人生的最后一刻如此惶恐孤独,叶崇义绝望的闭上眼睛,紧攥着戒指的右手向上抬到一半,随即沉重的垂向了床下。

苦痛渐渐消退了,身体渐渐轻飘了。叶崇义穿过了长长的黑暗,在尽头的光明处看到了陆雪征。

他变回了十八岁的叶崇义,富有俊美,睥睨一切,不曾经历过任何苦楚与折磨。将那枚戒指递向陆雪征,他高傲的说道:“喏,还给你,我走啦!”

陆雪征买了香草口味的冰淇淋,用大玻璃杯装着,上面插着小勺子。单手扶住方向盘,他一边开车一边焦急,因为天气晴暖,他总是担心冰淇淋会很快融化。当然,按理来讲,这么沉重的一大杯冰淇淋,无论如何不会立刻全部融化,但他就是急得很——叶崇义难得主动想要吃点什么,他须得给对方弄到真正的冰淇淋回去。

急三火四的在家门前停了汽车,他端着大玻璃杯一路跑上楼去。气喘吁吁的推开卧室房门,他兴高采烈的喊道:“崇义,冰淇淋来了!”

然后他低头在那冰淇淋上舔了一口:“还睡?我顶着大太阳跑出去给你买回来的,看你敢不吃!”

房内除了一张大床之外,再无其它家具。陆雪征把大玻璃杯小心放到床前地板上,随即单腿跪上了大床:“崇义,醒醒,吃点再睡——”

话说到这里,陆雪征忽然中断了言语。盯着叶崇义的面孔凝视片刻,他伸出一只手,轻轻试探了对方的鼻息。

与此同时,“叮”的一声骤然响起。戒指从叶崇义的右手指间漏出去,落在了地板上。

陆雪征神情木然的收回手来,而后难以置信似的,抬手捂住了嘴。

一口气深吸进去,他忍无可忍的哭出了声音。摇着头向后跌坐到了床上,他哽咽着只叫出了一声:“崇义啊……”

叶崇义静静的仰卧在床上,神情平和,终于熬完了他这一世所有的苦楚与喜悦。

第95章 快意

陆雪征知道以叶崇义那个打吗啡的凶法,这一天是迟早要来的。

叶崇义死的干净,仿佛一切冥冥之中早有预料,让人感到心惊。从地上捡起那只装过吗啡针剂的小玻璃瓶,陆雪征有那么一瞬间发作疑心,特地从皮箱中翻出常用的一支针管,重新抽取些许吗啡,给小狸猫打了一针。

小狸猫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安然无恙、活蹦乱跳。喵喵叫着蹿上陆雪征的膝盖,它扬起小脸,用鼻尖接住了主人的一滴热泪。

金小丰闻讯赶来,帮着陆雪征来张罗这一场丧事。这是他近三年来第一次看到叶崇义——小惊而已,并未大骇。

他十几岁在垃圾堆里讨生活时,大概不会比如今的叶崇义更顺眼。

叶崇义活着,是他眼中一根看不见的眼中钉;叶崇义死了,就是一具尸首,一副没了活气温度的骨肉。雷厉风行的定上棺材选好坟地,三天的功夫,他把叶崇义这个人彻底埋进了地下。

叶崇义留下的痕迹,也被他整理包裹起来了,无非是些半旧的衣物,以及那一皮箱吗啡针具。眼看陆雪征正处在一个失魂落魄的时候,他自作主张,一把火将其烧了个精光。

除此之外,他又特地缝制了几套崭新衣裤,也随着纸人纸马一起焚化。后来陆雪征反应过来了,想留几件叶崇义的东西作为纪念,金小丰就告诉他:“干爹,叶先生的东西,都烧给他带走了。我们未必在上海久留,如今给叶先生多烧一点东西,对他也好。”

于是陆雪征就挑不出理,没有话讲。

金小丰回了家去,把自己那一套不得见人的家什翻出来,尽数砸碎毁灭,尤其是用来涂抹擦拭针管的一瓶毒药,更是处理的干干净净。

然后他把陆雪征请了过来。他说:“干爹,家里没人了,到我那里住两天吧。”

陆雪征没了叶崇义,也能活,可是心里空落落的。

他不愿意在金小丰面前露怯,然而盘腿坐在罗汉床上,他攥着叶崇义留下的那枚戒指,目光随便落在哪一点上,都能愣怔半天。

隔着一张小炕桌,金小丰坐在床边,默不作声的抽烟。

他不打扰陆雪征,他只是陪伴左右,从不离开。

下午时分,金小丰站起来走到陆雪征面前,深深弯腰低声说道:“干爹,躺下歇歇吧。”

然后不等陆雪征做出答复,他自动搬开炕桌,又从床里拽过枕头摆正。扶着陆雪征躺好,他一言不发的挪回床尾,依旧是一个虽有如无的存在。

脱了鞋坐上床,他放出目光,专心致志的观察陆雪征。

陆雪征侧身依靠床围子躺了,面朝床外,摆弄着那枚戒指。

对他来讲,戒指是太秀气了,只能套上他的小指。他还记得叶崇义当初得到戒指时的欢喜模样,可是如今戒指还在,人却是哪里去了?

叶崇义,多麻烦啊,多累赘啊,沉甸甸的坠了他一年多,时常让他疲惫的喘不过气。如今好了,他终于轻松了,轻松的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轻松的心都没了。

脚踝上忽然传来了温热的触感,那是金小丰伸手过来握了住,慢慢抻直了他蜷起的双腿。而陆雪征直到这时,才意识到了自己肢体的僵硬。

他落进了金小丰的手里,双腿血脉在对方的轻轻捶打和按摩中重新得到了疏通。仰面朝天的伸展了身体,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然后闭上了眼睛。

金小丰蹑手蹑脚的爬过来,俯下身轻声说道:“干爹,节哀。”

闭着眼睛的陆雪征抬手摸上他的光头,而后面无表情的用力一搡。

金小丰晃了一下歪倒在床,顺势就躺在了陆雪征身边。

现在,陆雪征可以无牵无挂的夜宿金家了。

自家房屋是那样的空荡,如果失去了叶崇义,那就简直寂寞到了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金小丰要把自己的卧室让给他,但是他不愿意。拍拍身下的床褥,他说:“这里就挺好。”

金小丰亲自动手,抱过一床厚软被褥重新铺好。陆雪征洗漱过后坐在床边,脱了衣裤抬腿上床。掀开被子躺下去,他虚飘飘的又说了一句:“这里好,这里舒服。”

金小丰看清了陆雪征裸露出来的长胳膊长腿,忍不住也是一笑:“是的,这里舒服。”

然后他走到床尾,拉过被角盖上了陆雪征的一只赤脚:“干爹盖严实了,夜里还是有点凉。”

陆雪征不再回应,只向外挥了挥手。

金小丰回到房中,关闭房门。

将一张唱片放到留声机上,他在咿咿呀呀的戏曲声中走进浴室。抬手打开室内电灯,他脱下上衣扯开领带,有条不紊的扒光了自己,去冲冷水澡。

水淋淋的迈出浴缸站在玻璃镜前,他喘息着仔细凝视了自己。水珠亮晶晶的凝结在他那光滑的麦色皮肤上,让他从头到脚一起闪烁出点点光芒。拿起毛巾擦拭了前胸后背,他对自己强壮的身躯很觉满意。

三年前,他还不是陆雪征的对手;现在呢?他不知道。

不过无所谓,没关系,因为他根本也不想成为陆雪征的对手。陆雪征是这世上唯一对他存有好意的人,而他对于陆雪征的爱,也必将会是独一无二。孔夫子说“食色性也”,他认为这句话堪称真理。对于食色二道,他的欲望的确是异常强烈。

面无表情的披了浴袍,他一边系上衣带,一边转身向外走去。高大身体在地面投下长长的阴影,他停在留声机前换了一张唱片,而后弯下腰去,从留声机下方的小柜子里拿出一瓶白兰地。

拧开瓶盖站到窗前,他打开一扇窗子。浩浩夜风扑面而来,鼓动吹拂起了他的宽松浴袍。面对前方无尽的黯淡夜色,他举起酒瓶喝了一口酒,而后津津有味的吞咽下去。

留声机内一阵锣鼓喧天,无形中营造出了一片繁华气氛。金小丰听那一出戏十分熟悉,正是自己当年初到大连那一天,在宏济大舞台听过的。

同样的一出戏,同样的一个人,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光景却是已经大不一样。想起在罗汉床上乖乖睡着的陆雪征,金小丰又喝了一口酒,然后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处,无声的笑了。

第96章 平静的一天

金小丰早早醒来,洗涮穿戴好了,便走进了那件古色古香的小起居室。

罗汉床上一片凌乱,陆雪征侧身骑着棉被,还在酣睡。窗子和门关了一夜,房内空气有些憋闷,是温暖的肉体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