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倩被村里的老先生收留,也因此没有失去接受知识的机会。老先生是村里唯一一所小学的校长,自外地被流放到乡下,便一辈子没有离开。
老先生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直至终老,也饱含赤子之心。
他,是倩倩黑暗童年里的一道光,一道微弱但温暖的光。
没有伞的孩子,更要努力奔跑。倩倩知道,这辈子注定只能靠自己了。
从学习到工作,倩倩都拼命去闯,没有情感牵绊的人,才会朝着一个目标,无所顾忌地去闯荡。
倩倩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她要成功,她要离开别人的施舍,要过得更好。
越是成长,越是孤独,拥有的越来越多,也会越怀念所失去的东西。到后来,你可能不那么恨了,可也释怀不了。父亲的不告而别,成为倩倩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血浓于水”的亲情都淡薄至此,这世上哪里还会有真正的情感?倩倩不敢相信任何人,男人尤甚。她恨男人,又渴求男人的爱。她要男人爱自己,又强制告诉自己不能去爱。
爱了才会受伤害,因为她爱父亲,父亲的离开,才会让她痛苦地记恨。倘若她像父亲一样寡情,这二十多年,会比现在要快乐百倍。
相似的人会相互吸引,互补的人才能共处。倩倩和超哥,都是缺乏爱,渴求爱,又害怕爱的。
见面后的一周里,两人没再联系。
超哥停留在对倩倩的美好幻想中,因为太美好,所以不敢去追求。谁会和一个“负二代”在一起呢?两百万元的债,足以扼杀一段刚刚萌生的爱情了。三十多岁的超哥觉得自己没有爱的能力,她自信优秀,而自己负债累累。在一段感情里,超哥不想在经济上当弱者,女人是用来宠爱的,需要用甜言和礼物一起宠爱。
缺乏安全感的倩倩心乱如麻,一个任何时候都会自我防护的人,哪怕是透进了一丝危险气息,都会焦躁不安。倩倩怕控制不住自己,爱是会受伤害的,倩倩理智地控制着自己。
一周又一周,两人还是没有任何联系。
谁都不敢迈出第一步,然后,只有越走越远。
“我这刚周转过来,有十万块,你还需要吗?”在深夜,倩倩刚发出这条莫名其妙的消息,就想要撤回。
呵呵,借给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十万块,是不是太荒唐了?倩倩狠狠地锤了自己的脑袋。此时距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深夜里,倩倩终于忍不住主动找了超哥。再过几小时,天就要亮了,倩倩冲动的勇气也会随着夜色隐藏。
天亮了,超哥还是没有出现。
那个人像是消失了,倩倩不知道超哥有没有看见这条消息,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
超哥成了一个谜,倩倩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会突然闯进自己的生活,又莫名其妙地消失。
成人世界的爱情太狡黠了,在没开始之前就想要全身而退。
想护我周全,又想你奋不顾身。
超哥确实在这座城市消失了。考了船长证的超哥,去了广东,随着西部印度洋航线的船队,终日出海。面对广阔浩瀚的海洋,有什么是不可以化解的呢?超哥想在海洋里找一个答案。
海洋所附有的包容力量,使超哥忘记过去,从头再来。
纵使被朋友欺骗,也不会去怀疑人性。超哥相信人性本善,每一次背信弃义肯定都是迫不得已的。半年过去了,超哥已经淡然了。放下了愤怒,放下了怨恨,却放不下心动。
年轻时的心动,像五彩斑斓的热气球,痴男怨女把心动放飞,旋转、上升,心动随爱情升温。三十岁后的心动,却总被人压制、隐藏。
超哥怎么可能不心动呢?从那次见面后,超哥就忘不了倩倩。她的发、她的声音、她坚定又倔强的眼神,还有她独有的强烈又温婉的女子气息。
超哥又怎能放肆自己心动呢?心动不是可以在天空中放飞、升腾的热气球。它是生活在阴暗面的一粒种子,明明已经冲破泥土生长发芽,却害怕阳光,害怕被关注。
倩倩美丽、年轻、成功,而自己负债百万元,无家无业。面对这么优秀的倩倩,超哥想爱而不敢爱。
这爱,必须是克制。
克制,逃避,然后去改变,再追求。
“在我有能力去爱的时候,希望你还在。”
这无非是一场冒险,爱是需要告白和陪伴的,谁会在原地等你回来?
“超哥,有你的电话,印度洋边防站打来的。”阿亮从船舱上来,找到了倚在甲板栏边的超哥。
此时,他们刚刚经过澳大利亚湾,入海口沉积物被水下峡谷切割成宽广的冲积扇,超哥朝海里丢了一个玻璃瓶。不知道这承载心动的玻璃瓶会漂得越来越远,还是会被沉积的泥沙埋葬。
回到船舱,超哥拨通了边防站的电话。
“您好,我是孙尚超。”
“您好,这边有您的一封信,来自中国上海。我们帮您保存,请您尽快取回。”
并不觉得太惊喜,自从出海以来,这种信件已经收到几十封了,他期待的人却还是没有出现。
超哥离开舱室,继续在甲板上等待。
距离印度洋边防站还有一百多千米,按平均速度算的话,至少还需要两天两夜的时间。
超哥深吸了一口气。
“希望是你。这第98份期待。”超哥在Facebook上发了一条消息,定位索科特拉岛。这是他第23次经过这个地方,一个浪漫又美丽的岛屿。
半年前,他和倩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听倩倩说起过这个岛屿。她在梦里来过这儿。
在两天两夜的等待里,超哥对倩倩的想念越来越深。从清晨的海面起雾的那一刻起,到海航灯熄灭的那一刻止,对倩倩的想念占满了超哥的思绪。
越是思念,就越是愧疚。越是愧疚,也越是思恋。
半年前的不告而别,绝非超哥本意。他看见了倩倩的消息,在愧疚和内心的纠缠中,超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是需要还是不需要,这都不重要了。那时候,超哥已经离开上海到了广东。
断绝牵连才能护你周全。两百万元的债务和黑借贷的威胁,超哥必须独自承担。
超哥很多次想主动联系,又怕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的现状配不上她。”这是超哥奋发图强的动力,也是超哥选择逃避的借口。
经过40多个小时后,终于到达边防站。在着陆的那一刻,超哥的心突然颤抖了下。
这次出行历经了28天,近一个月的海上航行,让着陆产生一种奇妙又踏实的感觉。超哥想着那封来自上海的信,离这信件越来越近,期待被一下子点燃。
万一是她呢?
超哥的手一直在抖,内心也跟着起伏波动。这次,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封信似乎承载了沉重的意义。它饱含的深情与温度,让它在这个国度显得太特别。
当超哥打开信封的时候,眼睛一下子亮了,又湿润了。
“你去了我的梦,为什么没有带上我?”这特别的信件里只有一句话。
信封里只有一张明信片,明信片背后的图片,正是索科特拉岛屿在晚霞中熠熠生辉的样子。那是超哥在半个月前经过这里拍下的照片。岛屿、晚霞、海鸥,定格在思念里。他把这张图放在Facebook的个人首页上,希望倩倩能看见。
明信片的右下角,署名:倩(等你回来)。
这第98份期待,终于是她。超哥惊喜万分,这必定是她!
三天后,超哥便启程回国。
在海上漂泊了半年,超哥以为可以平复心动,没想到心动却越来越强烈。如果不是收到了倩倩的明信片,超哥永远也说服不了自己。
“就在这海上一直漂着吧,努力生活、赚钱、还债。”超哥规划的未来里,不敢有倩倩。
在机场的人群里,两个人的目光时隔半年又一次碰见。灼热、珍惜、忍不住想要拥抱。
倩倩一把抱住超哥,把头埋进超哥的胸前,深深感受这渴望的安全感。这突然闯进生活的男人,出现,消失,又再次出现了。倩倩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自超哥消失后,她想了很多很多,如果自己早一点跟着心走,去联系他,去找他,超哥也不会消失这么久了。这个时候,倩倩再也不想去压制自己的感情了,这压制真的是太痛苦了。
超哥瘦了,留了胡子,皮肤也因终日出海变得黝黑而粗糙。倩倩剪了短发,却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要脆弱了。
“我喜欢胖一点的你。”
“有你在,就不会瘦下去了。”超哥轻轻吻了倩倩的额头,在闭上眼睛轻吻的那一刻,超哥完全拥有倩倩,倩倩也完全属于超哥。
这场包含太多期待而胜算几乎为零的冒险,就此结束。谁都不会去提当年相互疏远,又不告而别的事情。
我不必说,而你会懂。因为相似,所以相互理解。超哥和倩倩,都是渴望爱又害怕爱的人啊!
倩倩卸下了防备,超哥也放下了顾虑。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更重要了。
命运这次没有为难他们。如果上帝是个女孩,可能也在偷偷地抹眼泪吧。
再也没有犹豫,再也没有顾忌,两个人在第二天便回到老家登记结婚。
没有办酒席,没有昭告天下。
“那就旅行结婚吧!”
“就去索科特拉岛吧!”
那个出现在倩倩梦里的浪漫岛屿,那个深深刻在超哥思念里的美丽岛屿。
婚后的第二天,两个人就出发了。海洋、岛屿在远方等着这段恋人,超哥早就把对倩倩的爱和想念告诉了遥远国度的山与水,他所经过的每一片海域、每一座岛屿,都被这深情打动。
如果你是男人,你肯定会说,“喜欢啊,去追不就得了。”
如果你是女人,你又肯定会说,“心动啊,接受不就得了。”
但是倩倩和超哥都过了冲动的年龄了,每一次爱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彼此。如果我爱你,你不自由了;如果我爱你,你变得不像你了,那这份爱,为什么要开始?
其实,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超哥就表白了。可事后又后悔自己的冲动了。
那时候的倩倩,当作什么都没听见,也什么都没表现。
相遇,失去,又重逢。这被两个人压制的爱情,没有被时间搁浅,反而在时间的考验里,越来越成熟。经过深思熟虑的爱情,或许缺了点因冲动带给人的热度,却多了份细水长流的踏实感。
牵到了你的手,就一定不会再放开了。
我要和你一起,在时间里漫步,到老。
“超哥,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倩倩突然问起超哥这个问题。
“六个月吧。”超哥一本正经地说道。
“嗯?六个月?你是干活干傻了吧?”倩倩诧异,两个人在一起明明已经六年多了。
超哥一脸坏笑,他把拖把杵在胸前,宠溺地看着倩倩。
“和你在一起,时间像在飞逝。再多六年、十二年,还是觉得心动如初。”
超哥的情话一波又一波,倩倩一不小心“扑哧”一声又笑了。和超哥在一起,任何时候都会有甜蜜炮弹来袭,突然得防不胜防。情话是说给心动的人听的,倩倩对于超哥,是永不会枯竭的灵感。
两个一半才是整首歌
抬头看一眼星空,回头温一段旧梦。
所有零星的片段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故事里有你,也有我。
——引言
毕业后我被分配去北京的一家公司实习,那时候我才知道一个人漂泊在外、举目无亲是什么感觉。不过,好在我结识了几个好朋友,让我觉得生活有时候并不是那么悲观,人必须得往前看。
刚子是我在北京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他是我的上司,地地道道的老北京人,说话腔调里总是带着“我是爷儿”的那份霸道。这是每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他虽然说话霸道,但人却不霸道,工作上很好相处。
他从不会因为自己的职位高就会对你指手画脚,总是会尽量顾及每一个人的感受,这让我改变了“老板一向尖酸刻薄”的看法。他是最像“哥们儿”的老板。
他对员工的好不在于每个月发了多少奖金,而是让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家一样的温暖。让每一个怀揣梦想的人都扬起长帆起航,而不是一个人孤独地划着桨。
他请我吃饭,我从来没有掏钱的机会。他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你又不是老板,能有什么钱?我来付!”
他真是霸道啊!不过我真喜欢他的霸道啊!
刚子有钱,但不挥霍,他是个平民老板。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酒吧一条街,人来人往的很热闹。那些看似豪华的高档餐厅他嗤之以鼻,他说没有人味儿,在那种地方吃饭就像是举行某种仪式,一点儿也放不开。
有时候下班时,我们商量着去哪里吃饭能提升档次。刚子说,“档次有个屁用,吃饭的时候如坐针毡,疼不疼?”
然后我们就被他领着去吃老北京火锅了,吃完火锅流一身的臭汗,洗个澡后又被他领到酒吧。我说你真是标新立异啊,他说反正一个人习惯了,无所谓,开心最好。
但实际上,他过得并不开心,他每次去酒吧喝酒总是醉着出来。
我每天都坐地铁四号线,从安河桥北坐到新街口。等地铁的时候最是无聊,无聊的时候总能找到打发的乐子。时间一长,我发现在安河桥北站永远都有一个弹吉他的小姑娘,细细长长的眉毛,鼻子很挺,眼睛大大的很有神。
听她唱歌是种享受,绝对值得你花上十几分钟细细品味。
她的嗓音清澈甜美,空旷的调子能把你拉回呼伦贝尔大草原、雅鲁藏布江、云南大理、成都的小酒馆……能让你不安的灵魂跟着调子慢慢出窍,这便是她的功力。
唱歌的时候,她总是习惯把头低着,然后轻轻地拨弄着琴弦。听得入迷了,也有人当场点歌的,然后往她的吉他盒子里扔个几十块钱,就算是酬劳。
一个人,一把吉他,一首歌。唱自己喜欢的音乐,用歌声和别人分享自己的故事,这是属于她的幸福。
我喜欢听她唱《北京,北京》,她和原唱的风格完全不同。没有歇斯底里的呼喊和躁动的电音,简单的伴奏,静静的哼唱,一点儿也不华丽。孤零零的几个调子,听了反倒更容易让人生出浓烈的渴望,透过寂静看到的繁华往往更加绚丽多彩。
听了不下几十遍,下一次再听还是会陶醉其中,常常能找到不同于以往的感觉。
我成了她的歌迷。有时候从她旁边经过,总会有意无意地跟着哼几句。刚开始出于礼貌,她总是抬头对我笑笑,说:“你也喜欢唱歌啊?”
我点点头,说:“喜欢,但唱不好。”
她冲我眨眨眼睛,然后低头继续吟唱。
后来我和她渐渐混熟了,我经常跑过去搅她的场子。她唱许巍的《像风一样自由》,唱到一半要换气,我接着后面唱一句周杰伦的《东风破》,哼着哼着就把她带到沟里去了。
她叫小玉,偶尔会抱着吉他来地铁站唱两首,但最近不常来了。
她说现在时间越来越不够用,生活限制了她的自由。衣食住行像四根绳索,紧紧地勒住了小玉的脖子,每向前迈一步,呼吸就变得异常艰难。她说不挣钱就活不下去,如果连最基本的物质都无法满足,谈理想就像是在水里憋气,坚持得越久越是难受。
不过,小玉天生嗓音条件好,很快就被一家酒吧老板看上了。她做梦都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虽然酒吧不大,但有人听她唱歌她就知足了。
酒吧规定,每天从下午六点唱到晚上九点,不算客人给的小费,另给三百块钱工资。
签合同那天,小玉给我打了不下十个电话。因为这件事情,公司里的同事鄙视了我好几回。
晚上她请我吃饭,她第一次喝酒。我开玩笑说:“现在麻烦大了。”
她说:“麻烦什么?”
我说:“以前听你唱歌都是免费的,现在要想听你唱歌,还得跑到酒吧里点瓶威士忌。”
她乐呵呵地说:“阳子哥,只要你能来,这瓶威士忌算我的。”
我点点头,说有空一定过去捧场。
酒吧里的小玉渐渐褪去青涩的面孔。她的嗓音依旧清脆动人,只是眼神里添了几分成熟的味道,那是被生活压榨出来的俗气,但刻进风花雪月里的俗,却是最能打动人心。
私底下小玉经常和我开玩笑,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已经很难得了,没曾想一直坚持着,还能顺带着挣点钱,真是无法想象。
我说,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所忍受的苦和获得的甜是成正比的,付出肯定会有收获的。
她点点头。
在酒吧里唱歌,小玉认识了不少的朋友。她也遇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刚子。刚子是小玉的忠实粉丝。
以前刚子去酒吧总是喝醉,但现在好像变了,他再没有醉过。他的目光不在酒上了。
刚子是老报馆酒吧的常客,老报馆酒吧相比于一般的酒吧而言显得不那么燥,是个喝酒聊天的好去处。
小玉还没去酒吧驻唱的时候,酒吧的气氛还没那么活跃,每个人都沉在自己的世界里。小玉就像是一股醒酒的风,总是能让人晕晕乎乎的时候感受到一股清凉。
刚子第一次听小玉唱歌就被她深深迷住了,说实话我也迷,但没有他迷的那么有兴致。
以前他去酒吧的时候总会把我们也顺带捎上,但渐渐地他变得神出鬼没。
他早早地来到酒吧,点上一瓶百利甜,跑到最靠近舞台中央的位置。有时候也喝点老青岛和黑啤,然后等着六点开场,一直听到散场为止,从不中途离开。
他喜欢小玉,不敢明说,只好用小费来婉转地表达。这一点有些不符合老北京爷们儿的风度。就这事,我笑了他大半年,刚子居然也有不敢做的事。
直到表演结束的时候,小玉去后台卸妆,然后背着吉他往回走,刚子就偷偷摸摸地尾随。
大晚上的,黑灯瞎火,差点没把小玉吓个半死。
她给我打电话,说自己被人跟踪了,让我赶紧过去救她。
我说:“你别急,先稳住,等我先拿根棍子。”
等我赶到现场的时候,看到一个黑影和小玉在聊着什么。我不知道那是刚子,我第一反应是,小玉遇到流氓了吗?
我拿着棍子大声嚷嚷了几句,来个虚张声势,其实心里怕得要命。
刚子扭过头盯着我手里的棍子,脸都吓白了,原来他比我还害怕。
他躲到小玉的后面,结结巴巴地解释:“哥,你千万要冷静啊,我不是什么坏人。”
我这才看清那人是刚子。
我目瞪口呆,这还是我认识的刚子吗?回到公司和同事们聊起这事,大家都惊呆了。
我开玩笑说,“老哥,那天晚上要不是我拦着你,你差点就犯罪了知道吗?”
刚子安之若素,道:“喜欢的就要义无反顾地追下去,喜欢要让她先知道才行!”
这是他长久以来奉行的“快炒”理论,他说遇不到喜欢的就算了,遇上了就得猛火急攻,一举拿下!
我说酒吧里的女生也不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小玉了?他只回了我一句,小玉看着真实。事实证明,刚子还是有眼光的。
刚子仍然每天守在酒吧里,悄无声息地向小玉表达着自己的心意,结果每次都搞砸。
他想让小玉感受到自己的烂漫,于是提前定制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小玉,I LOVE YOU!”
小玉唱歌的时候,他就站起来,把牌子举得高高的,一边喊一边舞动着牌子,结果他的声音比小玉的吉他声还高,整个酒吧的听众都愤怒地盯着他。酒吧老板拿喝过的芝华士浇他的脑袋,他抖着脖子往外跑,边跑边骂:“狗屁的酒吧,老子下次再也不来了。”
第二天,他忍不住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