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她拉上大哥带上小弟,一人扛一根竹竿,每天傍晚去村口的林子里打劫。他们先把大网用竹竿轻轻挂到树丛一端的顶上,网口敞开,网底垂直下落,然后几个人用竹竿从树丛的另一端往有网的这端驱赶雀儿,那些傻头傻脑的雀儿在黑暗中拼命地往网里钻,等合网落地,那些雀儿就逃不掉了。

林念宗直夸妹妹聪明,反正这些雀儿不是好鸟,秋收的时候会吃地里的庄稼。他们根本就没有客气,网住一批,捏死,又接着网下一批,抓得不易乐乎,若不是林晓霜叫收手,两个男孩直想把附近的雀儿都给捕杀尽了。

反正麻雀随时有,又有大哥和弟弟这两个劳力在,林晓霜没决定逮太多,而且麻雀肉要吃新鲜的味道才好,偿了对蒋独眼的承诺,又给蔡家送去了几只,剩下的宰杀了,很是炖了一锅,那肉质厚实,肉色黄澄,吃得林念祖几日里满嘴流油。

本来林晓霜不想沾血腥,女孩子嘛,对这些事总有些排斥,她让林念宗干,没想到小书生怕血,捏死麻雀时毫不客气,宰杀时一见血就晕了,她只得忍着恶心,自己操刀上阵。此后很长一段时期,林晓霜在弟弟的心目中形象盖过了他的大哥,她手提菜刀的英勇形象,盘旋在林念祖小朋友的脑海多年,光辉而灿烂。

张氏与蔡家婶子闲聊时,越来越多地提到了女儿,两家人自打并在一起做活,效率确实提高了很多,蔡大婶与二虎做活卖力,一个顶林家两个,林家这边觉得过意不去,少不得让他娘儿俩不用做午饭了,林晓霜每日多做两人份的送去,两家人还真像是一家人。

每日晌午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蔡大婶很是欢喜。

“真是羡慕你,林家嫂子,女儿最是贴心了,我就两个儿子,没一个让我省心的。”蔡大婶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一旁的林晓霜,这闺女虽说瘦了点,可长得白白净净,水灵灵的,关键是能干,真是越看越是喜欢。

“这孩子啊,我还想着年岁不小了,该教她些厨房的活儿,哪里知道她在这方面倒有些天份,比我强得多。”张氏话语中不乏骄傲。

“可曾许了人家?”蔡大婶问道。

“她还小,我还想多养在身边几年,蔡嫂子你没养过闺女,不知道这养闺女比养儿子麻烦多了,唉!操心啊,也不知她将来会嫁到什么人家,一想到将来大了就要离开父母,我这心里就难过。”

“你既然心痛闺女,就别嫁到远处去,挑个近处的人家,也好时时看着。”

“嫂子说的是。”张氏看着不远处的女儿,眼底一片温柔。

“不知道林嫂子想给霜儿找个什么样的人家,我们村里的庄稼户,怕是配不上你这个女儿。”蔡大婶继续打探着。她存了试探之意,自己的儿子二虎大了晓霜两岁,要是可能的话,她真想订下这个儿媳妇。

张氏却没有接她的话,笑了笑,将话题扯开了。虽说他们家如今败落了,可原先也是大户人家,听丈夫的口气,等战争平息以后,还是要回关中去的,这山村里的人,确实配不上他家女儿。

在这里日子虽苦,一家人却是和和美美,团团圆圆,依张氏的意思,若是能在这里过一辈子也好,因为关中的家里,林崇严还有两名妾氏,不过为了儿女的前程,她也知道这个想法是不现实的,只有期望这么多年,那两名妾氏守不住,自个儿跑了。

虽然张氏没有发话,蔡大婶却是存了心思,对林晓霜愈加好了,常叫她到家里去玩。她家院里栽了几棵果树,有桃有杏有梨,头一年的果子打下来吃不完,手巧的她都做成了果干,第一次林家姐弟上门去给她送麻雀,她就抓出一大把来给他们吃,林念祖正是嘴馋的年纪,惦记着人家的果子干,知道蔡大婶喜欢姐姐,便常常拽着她上门,顺便蹭东西吃。

蔡大婶不止会做果干,她还会做豆腐、腌咸菜、做甜酒…反正乡下人家会吃的,就没有她不会做的,林晓霜本着技多好傍身的想法,也爱去她家,跟她学了不少东西。她嘴巴叫得甜,人又长得乖巧漂亮,蔡大婶一高兴,也不藏私,将拿手绝活尽心教她,就连独门绝技也传了出去,没几天林晓霜就学会了腌咸菜,其他的暂时没材料做,但是理论上她都熟悉了,估计若是有料,也能做得稳稳当当。

见蔡大婶如此尽心待女儿,又时常让蔡二虎与自己的俩孩子在一块玩耍,张氏还能看不出她的心思,找了个空,试探了丈夫几句。

林崇严思量了一下,说道:“说起来二虎也是个好孩子,是咱们看着长大的,为人实诚,若他家境好些,女儿嫁到他家也不错,可惜…”

“咱们现在也比人家强不了多少!”张氏叹口气,“我也想女儿嫁个好人家,只是这日子一天天过去,她眼看过两年就大了,可别耽搁了。”

“还早呢,看看再说吧。”林崇严说道。他聪明可爱的女儿,比两个哥哥家的强多了,大哥的长女嫁的是东临县县尉,二哥的长女嫁的是个秀才,蔡小虎人品虽好,却没有功名,她的女儿就算不比两个哥哥家的嫁得更好,也不能比他们差才对。

林晓霜并不知情,在她眼里,蔡二虎就是个小孩子,和林念祖一样,她把他当成了弟弟,若是知道大人们想将她与个孩子送作堆,不吐血才怪。

她的腿已经完全好了,周围的环境也熟悉了,出门不再用林念祖跟着,她知道父亲的期望,所以更多的时候是让林念祖在家中读书,不听话就以不做好吃的相威胁,林念祖为了能饱口腹之欲,对这个姐姐比对他老子还要怕,言听计从。

林晓霜再次来到山中,头上戴个草帽,背后背个小竹篓,见到什么好东西就往后面丢。独眼蒋别的本事没有,手编工艺一流,自编网事件过后,林晓霜常到他那里送些小东西,多是吃食,作为答谢,独眼蒋教了她几样技能,这个草帽就是她跟着独眼蒋学编的第一件物事,出门在外,谨记防晒,帽檐编得很大,足以遮挡阳光。

春天的山里,可食的野菜很多,有莼菜、蕨菜等等大家熟知的,也有这里的人从没吃过的鱼腥草、蒲公英等等,林晓霜后世吃过,所以她的采摘面比别人广得多。

这次进山,她发现了一种芋头,经多番鉴定,却是魔芋,在她的记忆中,中国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开始栽培魔芋了,西晋使致洛阳纸贵的《蜀都赋》一文中就有“以灰汁煮即成冻,以苦酒淹食,蜀人珍之”的记载。欣喜地挖了半篓回家,她开心不已,可以做魔芋豆腐吃了,回家试验去。

抬起头来,林晓霜这才发觉自己不知不觉进到了山林深处,心下有些慌乱,虽说这几年山林中的野兽据说都被饥饿的人们捕光了,可小心些总没错,若是有那么一两只漏网的给她遇上,这条小命可就二次交待了,忙急急往回走,幸好来时她有标记,不致迷路。

“救命…”

忽然间林晓霜听到若隐若现的呼救,莫不是什么人掉进了猎人的陷阱?这山林中会有哪些猎人布的陷阱,她可是向蔡二虎请教过的,进到深山,就得避开这些陷阱,不然掉下去若是无人发现,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去看看吧,她告诉自己,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没准老天爷能开恩让她下辈子投个好胎,做个富贵闲人。

小心做好标记,穿过树丛,沿着发声的方向而去,走出好长一段路,终于看到了人影。

灰衣的男人,腰间佩着剑,对上林晓霜的目光,焦急的面容有一刹那的愕然。

“大叔,需要帮忙吗?”林晓霜问道。

大叔?灰衣青年脸上的肌肉有些抽搐,不过这时不是计较称呼的时候,他焦急地问道:“小姑娘,你可识得出山的路?”

林晓霜点了点头,男人欣喜地站起身来:“那好,请你带我们出山,我会给你报酬的。”

她这才发觉灰衣男人的身边躺着一个年轻人,面容苍白,瞳孔有些涣散。

“啊!他怎么了?”林晓霜惊道。

“被蛇咬伤了,伤口不红不肿,也不痛,开始我们以为那蛇无毒,谁知道走了会儿,他就开始发冷发热,腿也麻木了,我们得赶快出山找大夫。”

林中奇遇

林晓霜大惊:“放下,快放下他!”

依灰衣人所说的症状,八成这个更年青的男人是被银包铁蛇咬了,这种毒如果不及时救治,三四个小时就能至人死亡,他们现在是在林子深处,要出去还得一个时辰左右,等再找到大夫,也来不及了。

灰衣人被她吼得发愣,只见她放下背篓,从里面拿出些草药,根部还带着泥,想是新摘的,面上顿时一喜:“姑娘你能解这蛇毒?”

林晓霜面色沉静:“出林子找大夫,已经来不及了,我刚好有药,暂且试试。”

“你没把握?”灰衣人面色一沉。

林晓霜摇了摇头:“他中毒已深,我没有绝对的把握,不过…死马当做活马医吧,你若是选择现在出林子,耽搁了时辰,他却是一点活命的机会也没有,你选吧!”

“大胆,你…你竟敢将…将他比作畜牲!”灰衣人对林晓霜怒目而视。

“大…哥,放我下来,就让这位姑娘试试。”眼神迷蒙的年轻男子尚有一丝神智。

他一发话,灰衣人就不啃声了,乖乖地将他放下,背靠大树。林晓霜扫了一眼他苍白的脸,心头喃喃念道:好一个俊朗的少年。看起来,这男子也只十七八岁年纪,其五官可用眉目如画来形容,什么F4F5,全部加起来也比不过这个啊!她看得有些发呆。

“喂!你到底会不会治啊?”灰衣人急道。

“没有器具…”林晓霜呢喃道,抬眼看了看灰衣人,“你们有吗?广口的瓶子、罐子、碗之类的?”

灰衣人没好气地说道:“谁出门会随身带着碗,又不是搬家!别管用什么了,你倒是快些帮忙治啊!”

“那也是!”林晓霜对着坐在地上的少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呆会儿你可别嫌脏啊,为了活命,暂且委屈一下。”看穿戴就知道这俩是有钱人,别看灰衣人一身灰扑扑的,人家那衣料,可是丝绸的,林家连这样的一角布都拿不出来,而她接下来的动作,乡下人无所谓,这些城里的有钱人可是会恶心的。

将草药抹了抹根部的泥,林晓霜也不嫌脏,放到嘴里就嚼开了,直到嚼得稀烂,示意灰衣人伸开双手,她俯身将药渣吐在他的掌心。

灰衣人的手抖了一下,紧皱着眉头,“你这是做什么?”

“没容器,只好用你的手来盛药了,”林晓霜举了举自己的手,“我的太小了,你看,所以只有你最合适。”

“你腰间的葫芦里是酒吧?”

“是!”

“那正好,有酒,可以更大效果地发挥药效。”不看灰衣人灰败的脸,林晓霜自顾解起他腰间的葫芦来,拔开葫芦上的木塞,一阵酒香扑鼻,她果然没猜错。

将酒倒在灰衣人的掌心,林晓霜伸出两个食指,搅啊搅啊,灰衣人手心发痒,忍不住颤了一下,几滴酒液顺着掌缝滑落。

“别动!这药很难找到,只有这么点,洒了你弟弟就危险了。”

灰衣人咬牙忍着,很怀疑林晓霜是不是因为他方才吼了她,所以在报复。不过看她专注的样子,只顾着弄药,又觉得不像,也许是自己小人之心了吧。

直到酒的颜色变成了与草药一样的绿,林晓霜方才停止搅拌,问道:“是哪里被咬了?”

少年嘴唇颤抖着,蛇毒的麻醉性已经让他说不出话来,灰衣人代为答道:“是右腿。”

“你把右手中的药,给他喝下去,服酒就行,不须服渣。”

一边交待,林晓霜一边拉高少年的裤腿,低头探查,结实的小腿肚上,有着淡淡的蛇牙印迹。避开伤口,她自下而上地在少年腿上搽药酒,很费劲地按摩着。

少年毕竟还没昏死过去,听到林晓霜说的,眼睛一时睁得老大。灰衣人面带为难,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又看了看少年,说道:“小…弟,你别怪我,救命要紧,你就忍了吧。”不顾少年的吱唔,他将手掌半握着凑近,将药液灌进了少年的口中,药液入口,少年认命地闭上了眼,顺喉滑下。

灰衣人的左手掌依旧好好地举着,林晓霜从上面蘸了药液,全数涂抹在少年腿上,慢慢地,少年的呼吸渐渐平稳。

“真的有效!”灰衣人面带喜色,对她绕开伤口的动作也产生了好奇,“为什么你不搽在伤口上呢?”

“因为这种蛇与其他的不同,搽药时要由下而上,由远而近,不接触伤口,才有利毒气的排出,若是搽在伤口处,外面的毒倒是解了,里面毒气却会被封锁在出不来,那可不就不是救人是害人了。”

“小姑娘蛮厉害嘛!”灰衣人夸奖道,“你家里是行医的?”

林晓霜摇了摇头:“乡下人,出行难免碰到蛇,这都是些土方子,不过累积了几辈人的经验,大夫还不一定能治呢。”

等到少年脸上的苍白不再,林晓霜才停了手:“好了,你可以带他出山了,回去后再用半枝莲五钱,黄柏三钱,白菊、金银花各四钱,水煎一日一次,可清余毒。

少年睁开眼,却不是意料中感激的神情,恍惚之间带着一丝厌恶,扫过林晓霜的脸。

那眼神很冷,林晓霜摸了摸脖子,有些害怕地缩了一下肩,忽然间就想起了农夫和蛇的故事,她不会是…救错人了吧?

幸好这时灰衣人出来圆场了,他从怀里掏出一锭元宝,递到林晓霜手中:“谢谢姑娘,这点银两,权作酬金。”

从他掏出来,林晓霜的眼光就被元宝吸引,自动忽略了少年厌恶的目光。她还从未见过这么多钱,林家连点碎银子都没有,只看见张氏数过铜钱,还没几个。她毫不客气地接过来,用牙咬了一下,元宝上顿时出现一丝凹痕。

“真的是银子哎!”

“那是当然,你以为我们会骗人不成?”灰衣人含笑道,“你救了我弟弟,这是你应得的,可惜我们出门在外,带的不多,只有这点,还请姑娘多多包涵。”

“这个已经够多了,已经够了,嘿嘿嘿。”林晓霜喜不自胜。有了这十两银子,她可以做好多事了。

“你们不是迷路么,跟着我出山吧。”向灰衣人挥了挥手,林晓霜带着前行。

灰衣人背起少年,一路走一路与林晓霜闲聊。林晓霜知道了他们姓祁,灰衣人叫祁亮。

“你弟弟叫什么?他好像不大爱说话。”林晓霜问道。

“祁…祁宣!他叫祁宣。”祁亮说道。

名字不错,比大哥和小弟的好听。

“听你们的口音是外地的吧,怎么跑到山里来了?”林晓霜问道。

“这个…家中是行商的,只要有生意可做,走南闯北,哪里都得去。”祁亮答道。

林晓霜点了点头,没有再多问。不管他们是什么人,出了林子就分道扬镳了,这辈子可能不会再相遇。

“小姑娘,你呢?你叫什么?这么小就出来做事了,家里人能放心?”祁亮问道。

“我叫林晓霜,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林晓霜低叹,“何况我也不小了,今年十一,吃十二的饭了。如今逢着乱世,还好山神爷赏了口饭吃,否则庄稼被征粮征走了,没剩下几粒,人都得饿死。”

若是张氏听到,肯定又要拍她一巴掌了,姑娘家的闺名说是不能说给人听的,林晓霜却总是记不住。在她看来,名字就是取了给人叫的,不然取名做什么,而且就算不说,村里哪家不知道她叫林晓霜,现在她不是关中林氏家族的小姐,只是个乡下丫头,哪有那么多讲究。

祁亮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道:“是啊!战争一起,苦的是百姓。”

“战争一定很快结束!”一直不说话的祁宣突然插了这么一句。

“但愿如此!”林晓霜说道,看了看远处,眼神有些黯淡,低声说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便是没有战争了,苛捐杂税一来,脱不开一个苦字。”

祁氏兄弟俩一起看向她,眼神透着几许古怪。

“你这小丫头,想得倒挺多的。”祁亮说道,“听你的口气,你认得字?”

“认得一两个,会读不会写。”林晓霜谦虚了一把。她惊醒到自己忘了自己只是个小姑娘,再说话时就小心了许多,只谈些村中风物,不提自身。

走出了林子,三人在林子外分了手,林晓霜往东,祁氏兄弟往北去了,等林晓霜走远,祁亮忽然跪下:“小王爷,请恕属下不敬之罪。”他深知这位小王爷向有洁僻,可是刚才他却逼着他喝了沾有林晓霜口水的药液。

小王爷不说话,目光不知看向何方,半晌方才挥了挥手,低头看着眼前的人,说道:“起来吧,你也是为了救我,幸好那丫头的药还管用,否则…此事怪不得你,只是,今日之事你知我知就好,休得再提起!”

“属下明白!”祁亮站起身,恭谨地立在一侧。

“看她的谈吐,并不粗笨,一点也不像是个乡下丫头。”小王爷看着远处小姑娘消失的方向,眼神轻微地眯了一下。

“属下也这么觉得,乱世之中,便是大族也有破落为奴的,想来原先此女一家并非农户。”

“嗯!且不管她,还好本王早有计较,郑王那老小子果然不是诚心归顺,他竟然将元拓下狱,没了元拓,我看他抵挡得了我秦军几天!咱们快些回去,向皇兄报信!”

“是!”

两道身影渐行渐远,很快消失不见。

家有来客

林晓霜回到家中,这一耽搁,父母与大哥却都收工回来了。

“霜儿啊,你跑哪儿去了,怎么饭也不按时做,你爹和大哥都饿坏了!”张氏嗔怪道。

放下背篓,林晓霜挽起袖子就往厨房去:“娘,您歇着,我来。”

张氏推开她:“我这都做了一半了,你也别掺和了,昨日的剩菜还有些,我随便弄弄咱们就吃饭。”

“哎!”林晓霜答应一声,笑着退出厨房,院子里林念祖正低着头,在竹篓里翻找着什么,见林晓霜出来,嘿嘿笑道:“我看看姐又弄了些什么好吃的回来。”

看他手里捧着一捧魔芋果,用袖子擦了擦就要往嘴里送,林晓霜忙道:“那个不能吃,快放下。”

林念祖吓了一跳,赶紧丢开:“为…为什么?”

林念宗闻声出门来,说道:“小妹回来了?”看到竹篓里的东西,眉头一皱,“这是鬼芋,你怎么弄了这么多回来,这东西可是有毒的。”

原来这里把魔芋叫做鬼芋啊,妖魔鬼怪是一家,倒也贴切。

林晓霜拣起被弟弟丢在地下的魔芋果,说道:“大哥不知道了吧,这可是好东西呢,虽有一定毒性,却也是一味药材,蔡大婶这些天不是不小心扭伤了吗,爹也总嚷牙痛,不管是去看大夫,还是自个儿去药铺抓药,都贵得要死,别说咱们没钱,就是有他们也舍不得,但总这么拖着不是个办法,今天我进山就是想采点草药的,我识得不多,这鬼芋却是知道,有活血化瘀、解毒消钟的功效。”

“那也不用采这么多回来啊,你又不是要开药铺。”林念宗说道。

“进山太麻烦了,路远,不方便,我把它移栽到屋后,取用方便。”

林晓霜没有说制作魔芋豆腐的计划,毕竟果实还不算成熟,她的思想也还不成熟,她只是听说过魔芋豆腐的制作方法,没有亲手做过,说大话不是她的习惯,且等试验成功了再说。

林念宗深思地看着妹妹,伸手摸了摸她细瘦的肩:“霜儿,自从这场变故,你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懂得越来越多了。”

林晓霜心头一凛,嘴角抽了抽,低头掩藏住眼底的不安,用玩笑的口吻说道:“人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或许是老天爷看我忘记了前事,太过可怜,在我昏迷时赐了灵丹妙药,让我洗髓伐经,变聪明些,以作补偿。”

“噗哧”一笑,林念宗戳了她的脑门一下:“才夸你两句呢,看把你得意的,再说下去,你都快成神仙了,那我不是成了神仙的哥哥?”

“嘿嘿嘿!”林晓霜傻笑道,心道还好,林念宗看来并未起疑,只是发点感慨,以后行事看来还是低调些好,得让自己真正的融入这个时代,去掉所有的现代气息。

林晓霜思量了一阵,没把元宝拿出来交给张氏,对那天的事也绝口不提,她将元宝藏了起来,等最困难的时候再用吧,谁也不知道接下来是不是会打仗,或者等啥时候去城里换成碎银,她自己留一部分,做事也方便些,尤其一些女孩子家用的东西,她决定自己准备,第一嘛,就是制作内衣裤,胸前的小馒头似乎比之前大了些,照这趋势她的发育期开始了。

很快的,春耕生产也结束了,地里的庄稼全部种下,林晓霜的鬼芋也种在了屋后的空地上,只等着它们长大成熟。除了偶尔去地里头转转,看看有没有长杂草什么的,暂时没什么活儿,林崇严闲下来,开始抓儿子的功课,虽然他也希望女儿跟着学,林晓霜却对那些官样文章不感兴趣,她只要把字认熟就好了,学得多又不能考个女状元当,有这时间,不如跟着张氏学些实用的。

张氏对女儿的决定很满意,于是大多数时间里,林晓霜就搬张小凳子,坐在院子的树荫下跟着张氏学针线,从开始的歪歪扭扭到现在勉强针脚成行,练得很是辛苦,手指被刺破了无数次,奈何张氏还说这样的针线见不得人。

张氏说她:“不该的记下一大堆,这要紧的却给忘光了,原先女红也学得差不多了,如今又倒回去了,这针脚,只怕让人见了笑话。”

林晓霜不依地扭着母亲的胳膊撒娇:“娘啊,这又不是我可以选择的,你可不能怪我,而且那些记得的东西也并非无用,不是还帮爹治好了牙痛么?”

在那刚长起点肉的小脸上掐了一把,张氏笑道:“你个猴儿精,别想偷懒,总归将来是要当人家媳妇的,娘对你要求严格些,也是为了你好,你学的那些倒也不坏,可婆家却不见得能容你摆弄,若是女红拿不出手,怎么做个好媳妇?”

“娘你又说这些,我不听了。”林晓霜捂了耳朵,红着脸跑一边去了。

张氏呵呵直乐。

过了好些日子,林晓霜暗地里担心的战争一直没有出现。这天早上,她赖在床上不想起,天气越来越热了,晚上又有蚊子哼哼,吵得她睡不着,清晨正是凉快的时候,朦胧间听到张氏起了,想到早饭有人负责,她便懒得动,继续补眠。

窗外喜鹊喳喳喳地叫,回笼觉没睡多久就被吵醒,闭着眼,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慢吞吞地坐起身来,将湿落的被子扯到胸前,睡眼惺忪。

院子里传来一阵欢笑声,似乎是来了客人。不好意思再睡下去,林晓霜赶紧穿衣起床,胡乱擦了两把脸,扎了两根辫子就出了门。

“婶儿,二虎哥,你们来了?”林晓霜张口喊道,一眼瞥到蔡二虎身边浓眉大眼的年轻男子,和二虎有着几分相似,俊朗的面容,小麦色的肌肤,一笑一口白牙,和佳洁士广告上的男模有得一拼。

“这是…霜儿妹妹吧,都长这么大了啊,我走的时候,才是个这么高的小丫头。”他伸出手掌比划了一个小小的高度,引来众人一阵的笑。

“你是大虎哥?”林晓霜猜到了眼前的人是谁。

“可不正是你大虎哥,他现在可是当官了,还带了个天大的好消息,这叫什么?衣锦还乡!”张氏笑道。

蔡大虎摸了摸脑袋,不好意思地笑道:“师母说的哪里话,不过是个小小的百夫长,算得什么官儿啊。”

百夫长,在现代就是个连级干部,行政级别也就是个科级,虽然不大,可也真的算是个官了,要知道蔡大虎与林念宗同龄,今年不过十七岁,十七岁的科级干部,别说放眼前世,就是现在的世界也没几个吧!林晓霜倒抽一口气,看向蔡大虎的眼神多了一丝惊讶,微笑道:“恭喜大虎哥!”

明媚欢快的小脸上是由衷的恭喜,从那双清澈如水的眼里,蔡大虎清晰地看到了自己倒悬的脸,心中一时被一种别样的情绪填满,脖根处浮起一丝红晕。

小姑娘真漂亮,声音真好听!

在军队里,那些兵闲暇时谈的就是女人,开始时蔡小虎想到的便只有自家娘亲,后来慢慢的懂事了,听懂了他们的谈话,在记忆里搜寻半天,记得的姑娘便只有林晓霜,因为那个时候他整日和林念宗在一起玩耍,屁股后头就跟着这个小姑娘。

他曾经在脑海里勾画过她的模样,想像她长大的样子,可是怎么也想不出来,一年比一年模糊,如今她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没有乡间女孩的黑红肤色,白玉般的小脸,尖尖的下颏,含笑的眼,像极了那次阅兵时远远的站在城头,那个仙女般的锦城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