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祭祀开始,各家各户就会不断地烧爆竹和火盆。宋朝时候的爆竹跟今天的“爆竹”大不相同,真的是用的竹子,将竹烧得通红,在石板或者硬地上猛击,就会发出响亮的爆裂声。与此同时,各家门前还会安放火盆,在盆里燃烧豆秸、干柴以及一些带叶的青枝。人们不分贵贱,每人都戴上一朵丝质的大白蛾花。

此时,马车已经驶入了一个小镇,过了这个小镇,就会到达安全的境地了。

金兀术暗自松一口气,掀开帘子看外面来来往往的行人,聚精会神地沉浸在宋国这些奇特的风俗里,热闹、欢乐,又充满享受。再看马车外面一片片广袤的土地,麦苗从冰雪里生长出来,油油的,绵延成片,以及广大其他不认识的庄稼、农作物、蔬菜……那么丰富,应有尽有。

“扬一益二”,扬州的繁华他亲眼见识过,此地吴楚东南的富庶,居然像不曾经过战火,还有许多歌妓乐妓的唱歌,伶人的杂耍,卖果子糖葫芦的吆喝……

现在支撑宋国赋税的半壁江山便来自这一片土地,他暗想,赵德基有如此繁华的一大片土地,只要稍加经营,或者肯重用岳鹏举、当初的宗泽等等,金国又如何能攻得下宋国的一寸半土?

惟其如此,他更是得意,幸好,赵德基宠信秦桧。

幸好,自己有秦桧这一招妙棋。

他笑得很大声,也不掩饰。来往的行人只以为是某位大户人家的出访,丝毫也不感到诧异,只不过略略好奇地多看几眼。

花溶闭着眼睛,半梦半醒,任凭他笑得如何得意,也无动于衷。

天黑了,又亮了,马车从未停过,好在渴了就喝,饿了就吃。浑浑噩噩地,也不知时间的流逝,心里虽然焦虑,可是,被囚禁在飞奔的马车上,却是距离鹏举越来越远了。

她心里暗叹,自己夫妻总是聚少离多,这一次,如果能够生还,真的不愿意再逞能,也许,换一种生活方式才是真正的保命之道。

终于,马车停下。

四周黑漆漆的,耳边没有了呼呼的风声。花溶被两名侍卫架着拉下去,送入了一间屋子。屋子并不十分豪华,但干净整齐,两名侍女候在一边,好奇地看着这个被绑缚的“客人”。她们从未见过这样的待客之道,明明是囚徒,为什么偏偏要按照客人的规格对待?

奔波许久,花溶身心俱疲,半躺半卧,好一会儿,觉得口渴,大声说:“我要喝水。”

两人面面相觑,主人并未叫招待她茶水,所以,她们依旧站着一动不动。

花溶情知这是金兀术的吩咐,便不再吆喝,一闭眼,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却梦见岳鹏举在飞驰的快马上,如闪电般在风里飞奔。她欣喜若狂,大声喊:“鹏举,鹏举……”

一阵剧疼,她蓦然睁开眼睛,但见一双手刚刚从自己身上移开,显然是刚才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

这个恶魔!

金兀术心里要喷出火来,该死的女人,哪里都惦记着岳鹏举!他故意笑得若无其事,压低声音:“你乖乖地,我就带儿子和你一起吃晚餐,否则,今后决不让你再见他一眼。”然后,也不等花溶回答,吩咐一声,一名侍女抱着孩子进来。

孩子啼哭多时,忽然见到妈妈,小手一扬,就向妈妈飞奔而来:“妈妈,妈妈……”

花溶抱着儿子,泪如雨下,小陆文龙伸手擦妈妈面上的泪水,一个劲地说:“妈妈不哭,妈妈不哭……”

他母子二人相拥哭泣,金兀术简直百无聊赖,却也觉得奇怪,这个铁石心肠的女人哭成这样,也算难得了。

他反而隐隐觉得有些高兴。

总算还是个女人!

所有侍女都已经退下,桌上摆着非常丰盛的菜肴,另有三碗热气腾腾的豆粥。豆粥盛在粉青釉的碗里,如青玉一般,是青瓷的绝品。旁边还放着一碟益州出产的糖冰。

孩子见了妈妈,早就破涕为笑,又闻得热气腾腾的豆粥喷喷的香味,欢笑起来:“妈妈,我饿了,我们去吃饭……”

金兀术笑容满面:“儿子,吃饭了。”

陆文龙伸出手,他一把抱起儿子来到桌边,放他坐下,先端一碗豆粥给他,笑说:“儿子,你尝尝好不好吃?”

孩子见到旁边放的糖冰,当时还没有漂白技术,糖冰都是褐色红色的,但晶莹剔透,十分可爱。陆文龙用银筷夹了一块放到碗里,见妈妈还不上来吃饭,就转头叫她,端着碗要跑下去:“妈妈,给你吃……”

金兀术一直不愿意理睬花溶,想冷落她一下,可是,见儿子如此,也无可奈何,只能又叫花溶:“你先吃饭。”

花溶见自己身后的绳子,在儿子进门之前才被解开的束缚,连隐藏都来不及隐藏,淡淡一笑:“金兀术,你何必非要装成好人的样子?”

他一边再给儿子夹一块糖冰,仿佛没有听到花溶的讥讽,津津有味地对儿子说:“人们形容糖冰有一句诗‘不待千年成琥珀,直疑六月冻琼浆’。人们在腊月过年祭祀的时候,就喝放了这种糖冰的豆粥,这是宋国的风俗……”

小孩子自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喝一口甜丝丝的豆粥,觉得好吃,干脆用手拿起一块糖冰放在嘴里,咬得“砰”的一声,乐得呵呵大笑,再抓起一块糖冰,直喊:“妈妈,这个好好吃,快来吃……”

花溶好不容易见到儿子,自然不愿令他小小人儿目睹最残酷的一面,微笑着走到他身边,挨着他坐下,柔声说:“儿子,豆粥不是这样吃的,来,妈妈给你弄……”

她稍稍加了点东西,搅拌,然后再递给儿子:“你看这样是不是更好吃?”

孩子喝了一口,开心说:“妈妈,这个更好吃了,你也吃……”他转向金兀术,眉开眼笑,“阿爹,你怎么不吃?你也吃啊……”

金兀术含笑在他对面坐下,也端起豆粥吃一口,但觉感甘香爽滑,一碗下去,口有余香。他再看花溶,花溶也吃了一碗,她吃得很慢,只细心地替儿子夹一些他喜欢的小菜,一举一动,异常柔和。

他看得有些发痴,这个女人,从来都是两样的面孔。这一面,她为什么不一直呈现这一面?这难道不是她最好最美丽的一面?

如果她一直如此,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自己又何苦折磨她、绑缚她?

这个念头一起,他心里一震,这才发现自己究竟在渴慕什么。从十四五岁开始就是戎马生涯,一二十年过去了,刀枪剑戟的风云岁月却从未改变,在家的日子屈指可数,加上生母早逝,狼主父亲儿女众多,他本人戎马倥偬,加上大金男人天生的粗犷的情怀,能分到自己身上的关爱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可是,谁知道征战之外,家的欢乐也是很重要的?除了依红偎翠,发泄**,夫妻和睦、子女亲睦,难道不也是一种天伦之乐?尤其,越是受到南朝文化的影响,就越是喜欢他们这样的天伦之乐。

耶律观音怀孕,他曾欣喜若狂,可是,这样的迷梦很快被秦大王打破,除了羞辱,还是羞辱。

现在,“一家三口”如此相聚宴饮,其乐融融,难道不是自己内心深处最向往的享乐之一?娇妻幼子,都是自己满意的!

他在心里喟叹一声,如果要拥有这一切,只能用强制的手段,那就不妨强制到底。人,总是强不过命运,不是么?花溶,自刘家寺金营开始,她的命运早就注定了只能把握在自己手里。就如其他的金国将领,纳了宋女为侍妾,强迫了她们,也没见他们有什么不开心。女人,非要用强才能征服的话,那就只好用强了。

他一边吃饭,一边看母子二人亲昵的模样,花溶却充耳不闻,仿佛身边不曾再有其他人。母子二人吃完饭,孩子缠着妈妈讲故事,花溶讲了个大灰狼的故事,他听得困了,伏在妈妈怀里,小手软软地垂下来,已经呼呼睡着了。

花溶搂着儿子,距离临安越远,怀里的小人儿就成了唯一的安慰。儿子的身子那么暖和,她紧紧搂着,连自己的处境也忘记了,顺手拿了一块锦毯盖在他身上,听着他微微的带着热气的呼吸之声。

章节目录 第275章 诱惑

金兀术一直动也不动地坐在她的对面,细细地看着她。

心里忽然有点儿感动,即便为了孩子,她也该留在自己身边,不是么?

有一瞬间,他忘了自己要保持对她的恫吓,看着她,柔声说:“花溶,孩子困了,我叫人带他去睡觉……”

花溶忽然问:“这是哪里?”

他笑起来:“我们都安全了。这是刘豫的势力范围,有重兵把守。稍做休息,我们明日继续上路……”

越往北,距离临安越远。这里本不是刘豫的范围,只是在苗刘起兵后,他才趁机派人占领了这一片土地。而刘豫真正的“皇宫”距离此地,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花溶听得如此,心更是冰凉,走得越远,被营救的可能就越小。出使金国之所以能平安返回,那是因为金兀术有心放自己离开。但现在,他一旦下定了决心,自己还怎能有回去的可能?

金兀术细细看着她的面色,见她的脸贴在儿子的脸上,母子二人的睫毛都很长,几乎碰在一起,看起来那么温馨。

他柔声说:“花溶,我知道你在怪我。”

“……”

“你怪我不答应你杀掉王君华。其实,我也很讨厌王君华和秦桧,这真是一对标准的狗男女,简直毫无骨气毫无人格。但是,他们还有很大的用处,等我的目的达到,我一定将王君华送给你,任你如何处置,好不好?”

花溶心里一寒,王君华是他养的一条狗,尚且如此对待。她不怒,反倒呵呵笑起来。

他见她居然笑容满面,以为她是因此而高兴,更放柔了声音:“你只要肯死心塌地跟着我,这一辈子,我都依顺你……”

“……”

她没有表示反对意见,他更是开心:“文龙孩儿喜欢你,我也喜欢你。今后我们一家三口在一起不好么?而且,我绝不嫌弃你不能生育,也待文龙孩儿为亲生,有你教养他,他一定会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这也是他不让王君华抚育的重要原因,无论王君华多么忠心,也绝不可能把孩子交给他。凡是稍微还有点理智的男人,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孩子交到这样的女人手里。

他见花溶并不表示什么意见,情不自禁起身坐在她身边,伸手圈住她,柔声说:“让孩子去睡觉,我们也该早点休息了,明日还要上路……”

“我们”——花溶抬起眼睑,细看他眼里那种毫不掩饰的**,**裸的眼神告诉自己:你既然是我的侍妾,就得履行“侍寝”的职责了!

她心里并不慌乱,淡淡说:“金兀术,这天下和你最最般配的女人,绝对非王君华莫属。你是错爱于我了。”

金兀术眼里的那丝柔和的光芒瞬间消失不见,一股怒火取代了因为迷茫才滋生的迷梦,整个人彻底清醒过来,一把从她怀里抱过孩子,喝道:“来人,带小主人去休息。”

两名侍女应声上来,抱了犹在沉睡的孩子出门。

金兀术走到门口,守卫的侍卫低声问:“她怎么办?”

“绑起来!如有逃亡的意图和迹象,立刻加以处罚。”

“是!”

再说秦大王和刘武出了江平,那个幽灵一般的声音忽然消失了。

他一拍马背,怒道:“耶律大用这个龟孙子鬼鬼祟祟地要作甚?”

刘武小声说:“大王,我看很诡异,我们可不要中了计。”

那个幽灵一般的声音忽然打断了他的话,依旧十分恭敬:“就在前面,马上就要到了。”

此时已经晨曦初现,二人眼前一亮,前面是一座毫不起眼的小山坡,顺着山势浅浅的山谷里,十分荒僻。

“既然到了,老子就去看看。怕啥?”

刘武自然不敢违逆,正要跟他一起进去,却听得一声低喝:“只能秦大王一人进来”。

刘武便只好停下。

秦大王跟他使一个眼色,独自往前走。前面是一片草地,旁边几株开满了白花的树,一阵阵花香令人欲醉。真是奇怪,寒冬腊月,这里竟然有开花的树。

秦大王怕着了道儿,停下脚步惊疑地四处看看,这才发现,这里竟然不知是何地,四周并无其他民居也无人迹往来。

花树的前面是坡壁,岩石的裂缝若隐若现,这时,前面一个黑衣人出现,顺着推了一下岩石,秦大王上前,立刻跨过去,眼前豁然开朗。原来这三坡背后有一间用十分粗糙的木头搭成的屋子。

他大喊一声:“耶律老鬼,老子来了,你到底弄什么玄虚?”

木门吱呀一声,无风自动。

秦大王大步就走了进去,背后,门无声地合上。

屋子里光线——说不清楚是明亮还是黯淡,此时,天已大亮,可是,屋里却仿佛既不是白天也不是黑夜,也不知是不是错觉,许多影子在眼前飞来飞去。

他一转身,眼前一花,只见对面的墙壁上,一个鲜红色的小人影,就像是才从人身体中迸出来的、最浓稠的鲜血一样。头、手、足、身,都清清楚楚,甚至还隐约可见五官,贴在墙上,竟似要展翅高飞起来。

秦大王平生杀人无数,胆大包天,此时也觉得飕飕一阵寒意,背心发凉,手脚冰冷,失声道:“耶律老鬼……”

这时,角落里才响起一个干枯的声音,磔磔如云霄间的老鸹,苍老又得意:“秦大王,你替我做了件大好事。”

“就是给合刺下蛊?”

“哈哈,金国的权臣被清洗了十之七八,这难道还不值得庆幸?”

秦大王提高了警惕:“老子既然已经替你做了这件大事,你还待怎地?”

“我想给你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除掉一个你最想除掉的敌人的机会。”

秦尚城大感兴奋,他知道自己最想除掉谁?却一转念:“你要老子将你的障碍一一除掉,然后你就能当皇帝?老子才不上你的当。”

那个苍老的声音说:“除了这件事外,我还将给你一件好处。”

“什么好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耶律大用却不立刻回答,忽然问:“你现在念着一个女人?”

“哈哈哈,老子念着千百个女人。”

“你曾为千百个女人寻找过灵芝?曾为千百个女人来求过我的良药?”

秦大王说不出话来,好一会儿才忿忿道:“老鬼,你不要搞错了,老子是为了还债。老子再也不曾念着任何一个女人。”

……………………………………………………

目光逐渐适应了黑暗,他才发现耶律大用坐在一张古怪的椅子上,黑衣黑袍,干枯如一只硕大的黑蝙蝠。

而整个屋子仿佛被一张极大的膜所粘贴,呈现出一种薄薄的半透明的。鼻端里有淡淡的血腥味,然后,逐渐变得浓郁。秦大王惊疑地转头看墙壁上的那个血红色的小童的影子,目光一落在上面,就移不开,仿佛一种极其强悍的魔力在引导。他情不自禁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耶律大用缓缓地做了一个手势。然后,秦大王眼前一亮,仿佛有千百盏灯笼或者上等的钻石从眼前次第亮起来,灼灼其华——

一阵香风,两名少女各自手里捧着一个容器慢慢地走进来。两人身上都只批着极其单薄的一层纱,窈窕丰满的身子若隐若现,看得若血脉喷张。她们的皮肤是一种小麦般柔软的色泽,光滑,柔细,头上戴着同样色系的纱笼。一名少女伸出手,递过来一个琥珀色的碗。碗虽然精致昂贵,但绝非稀罕之物,稀罕的是少女的手。

那是一双白得完全柔若无骨的手,合拢时犹如一团最上等的棉锦或者最好的一片云彩,分开时,却如五枝翠绿的珊瑚的柔须,如在波浪里翻滚过。

秦大王喉里发出“咕”的一声,忽然想起另一双手。那是十七岁时候的花溶的手。

多么快啊,匆匆之间,十几年过去了。此时,花溶的手再也不是那样了,那是握了弓箭,拿了大刀的手,已经不再如当初的柔滑白皙,尤其,他再次握住的时候,那手甚至已经有了微微的粗糙,仿佛是这些年沧桑的记录。

他微微失神,十年了,还是十一年了?

时光过得比海水翻滚得还快。

可是,记忆为何还是停留在十年前?眼前的女子仿佛幻化了样子,身上若隐若现的白纱仿佛变成了一件绿色的衫子,那么神气活现。

恍惚中,那双柔媚无骨的手伸过来,一举一动,姿势那么优美,甚至她走路的样子,抬手的样子,都如踩着节拍在轻盈地舞蹈,一下一下,落在节拍上,没有丝毫的紊乱。她微微俯身,微微的面巾下,甚至能看到那花容月貌的轮廓。

她的温柔、妩媚,恭敬的态度,毫无挑剔,令站在她面前的男人,立刻心生错觉,仿佛自己是最最尊贵的国王。

秦大王的目光死死地盯在那雾里看花的身子上,无风自动,她再靠近一点,那一片纱忽然飘起,露出一截大腿。

粉白的,稚嫩的,标志的**,修长,结实,充满最最原始的强烈诱惑。

他的喉咙再次发出一种极其奇怪的声音,仿佛吞咽了一大口唾沫。本能牵引,他伸出手,就在那粉标光亮的大腿上重重地摸了一把。

可是,这才是开始,跟在后面的美女侧身,将一个瓷青色的香炉放在桌上。然后,她转身,她的纱笼蒙得低低的,弯身的角度恰好合适,秦大王正好看到她的面孔。

饶是生平阅人无数,他也一呆。

章节目录 第276章 鬼蛊

那是一张十六七岁的少女的面孔,面颊比刚刚盛开的蔷薇更鲜艳,双眼明亮如天上最动人的星星。也许是发现一个男人如此盯着自己,她微微低下头,带了三分羞涩,七分惶恐,呼吸微微急促,那是一种花瓣一般芳香柔软的味道,仿佛山间的精灵,没有经过丝毫人世的熏陶。

仿佛一个催眠一般的声音:“她们是你的。她们现在是你的了……”

美女已经俯下身子,仿佛在替他解着衣衫。柔软的长发一直垂到腿部,如一汪闪亮的黑色瀑布,遍布着朝阳的露珠……

然后,修长****的那名美女伸出手,是两只手,一只端着碗,一只拿着一只青绿色的玉杖,甚至能感觉到她面纱下那么温柔的笑容,一股青烟叙叙冒出……

秦大王一反手,忽然抓住她的手,美女疼得“啊”的一声,声音那么凄楚,柔弱楚楚,仿佛受惊的小鹿,却不怨恨,保持着女性最温柔最和缓的那种与生俱来的善良。

几乎是与此同时,秦大王的一只手也抓住了面前的美女,又是一声“啊”的低低的惨呼,两只雪白的玉手被扭在一起。

可是,秦大王的手却更是用劲,二人的呼声更加悲惨。

耶律大用伸出手,一拍,那股青烟慢慢地,便往他的手心钻去,合着一滴嫣红的血滴一般的东西,两只手合掌,轻轻摩挲,只得一下,青色、红色,均无影无踪。

秦大王这时才松开手,美女飞快地缩回手,手臂已经发青,微微咬着嘴唇,发出令人叹息的柔弱的、逆来顺受的悲泣。

耶律大用大摇其头:“其蠢如牛!其蠢如牛!”

秦大王冷笑一声:“老鬼,你敢暗算老子?”

耶律大用仿佛在看着一个怪物,哂笑一声:“秦大王,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样的美女,你生平难道还见过其他的?居然能忍心拒绝她们的服侍。对美人也能下得去手,你真不是个男人……”

秦大王又回头看看那个美女,美女已经退到一边,如受伤的鸽子,楚楚的,她的手几乎被这一抓到脱臼,再也不敢上前一步。

秦大王看着耶律大用:“老子忘了,你以前是劳什子太子……”

“我做太子时,一直怜香惜玉……”耶律大用的干枯的眼珠子忽然亮起来,在这诡异的屋子里放射出奇怪的光华,“我曾有两大理想:一是拥有天下,二是拥有天下最绝色的美女……”

“既是如此,这美女你自己为何不用,还送给老子?难道老子是你耶律家的老祖宗?”

耶律大用的声音变得愤怒:“能对这样的美女下得去手,能让这样的美女发出如此的惨叫,简直是犯罪……”

秦大王哈哈大笑:“耶律老鬼,你见过多少女人?”

他不屑一顾,“天下的美女,我都见识过……”

“那这二人算什么级别?”

他缓缓地:“极品!纵然是我当初的宠妃,也决无这般姿色。所以,秦大王,你根本不算个男人,更不算个英雄……”

“哦?老鬼,那是你缺少见识。”

耶律大用怒道:“你说什么?”

“老子见过比这好得多的女人。所以自然不稀罕。”

“你胡吹什么?难道还有比她们更温顺更美丽的女人?杜甫有诗云,‘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盛唐仕女想必也不如她们……”

秦大王不知这老鬼酸文假醋地念什么杜甫的诗句,更不知道当时辽国已经深受汉族文化的影响,耶律大用作为太子,曾经接受过非常系统的汉化教育,文采并不输于汉族的风流秀才。

秦大王笑道:“可惜,老子偏偏不喜欢温顺的女人,你能奈老子何?”

耶律大用大怒:“莫非你喜欢母夜叉?”

秦大王见他如此,虽然不得不承认那二女的确是罕见的超级大美女,比17岁时的花溶不知漂亮多少。可是,更明白,耶律大用自己不享用,甩给自己,绝对没安什么好心,故意道:“你这二个,不过是庸脂俗粉,你一个老鬼天天像蝙蝠一样躲在暗处,不过井底之蛙,哪里知道真正的人间绝色是什么模样?”

耶律大用但觉气势上输了一筹,可是,很快却又坐下去,在椅子上,又如一只巨大的黑蝙蝠,无动于衷,老僧入定一般,半晌,才缓缓开口:“秦大王,你所谓的人间绝色,就是你为之求医问药的女子?”

秦大王大是不耐:“老子的事,你管不着。”

秦大王正觉得渴,看已经放在桌子上的那只碗,碗里也是琥珀色的液体,有一股极其清香的蜂糖的味道。

他端着碗,细看一眼却不喝。耶律大用磔磔的声音:“你怕有毒?”

“你这老鬼,能有什么好心?”

“这蜂糖水却是无毒,你放心饮用。”

他一口喝干,也不识什么滋味,但觉满口余香。

耶律大用再摇其头:“真是粗俗,粗俗!猪八戒吃人参果。”

秦大王拍拍手,站起来:“老鬼,你有话就说,有屁就放,不要啰嗦。”

耶律大用咪咪眼睛,再睁开,秦大王看着他,也不知是错觉还是其他,但觉他眼里绿光一闪,再一细看,却什么都看不到了。

他惊道:“耶律老鬼,你……”

心里忽然有股软绵绵的,暴躁和凶悍的血液慢慢地在平复,浑身懒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他但觉诡异,却又偏偏不知道哪里诡异。暗地里运运气,但觉四肢精力充沛更胜往常,浑身的气流也是畅通,看不出任何异常。

耶律大用的目光缓缓移向墙壁上。秦大王顺着他的目光,心里一震,方才由于美女的出现,他已经忽略了那个可怕的影子,此时又见到那样的血红,仿佛在胎膜下缓缓地移动、挣扎,直如一个婴孩,要破壳而出。

他不禁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耶律大用嘘一声,生怕惊动了这个“小鬼”一般,低声说:“这个叫鬼蛊。”

“鬼蛊是什么?”

“鬼蛊是苗疆的生苗部族里最厉害的一种蛊。就是选择七岁零七个月的孩童,在七月七月的午夜,将孩童一身的血放得一滴不剩,再用七七四十九天晾干,用来制作成鬼蛊……”

秦大王浑身起了层鸡皮疙瘩,要将一个活生生的孩童血一滴一滴放干,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他怒道:“妈的,你何不先一刀杀了再练,也免得他吃那些苦楚?”

“死了就没用了。”

秦大王眼珠子一转,骇然道:“耶律老鬼,你莫非想拿老子来练什么鬼蛊?”

“你?你又老又丑,不是那块料。”

秦大王松一口气,却又反唇相讥:“老子难道还有你老你丑?”

耶律大用并不跟他斗嘴,目光再次看向那奔腾移动的血红,仿佛在欣赏一件最最杰出的艺术品,声音情不自禁都带着赞赏:“这个小鬼,我已经养了五年。我爱它胜过任何一位父亲爱自己的儿子……”

秦大王打断他的“和善”的声音,讥笑说:“那你怎么不拿你自己的儿子去练?”

“这个就是我的儿子!”

秦大王一怔。

“这是我宠幸的最后一名妃子生的儿子,也是我唯一的儿子。在我学会鬼蛊的时候,正是他七岁七个月的时候,真是天时地利,所以,成为了我最最杰出的作品。也因为如此,在炼制的时候,我混合进去了自己的七碗血,真正是父子血浓于水……”

秦大王听得目瞪口呆,不是因为他那匪夷所思的“七碗血”,而是他的“儿子”!

他半晌才喃喃说:“老子以为自己就算恶魔天煞星了,原来,跟你这个伤天害理的老乌龟一比,老子简直……简直就算******一个大好人……”

耶律大用丝毫不理他的讽刺,继续欣赏着自己的杰作侃侃而谈:“可是,鬼蛊很难控制,只能我一个人在心念之间控制,但也还要时时刻刻防范它的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