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可是,君要臣的妻子去受辱,那妻子去不去呢?

座下的战马仿佛并未受到驱赶而是自行奔驰,岳鹏举只是全神贯注地瞄准弓箭。

心里的愤怒,火焰,整个凝聚在了这支箭上,凝聚在了前面的那个斗篷上,背影仿佛在变化,忽而是宋徽宗,忽而又是赵德基,然后,才是金兀术那张得意洋洋的笑脸。

一箭,唯有这一箭,才能摆脱所有的恩怨。

功名荣华,形如烟云。

大丈夫在世,妻子都保不住,何以保护天下?

坐骑已经口吐白沫,他的箭却丝毫也不曾歪斜,只一心一意地瞄准。几名金军侍卫回头一阵乱射,但因为心慌意乱,箭失去了准头,纷纷坠地,反倒因为这一踌躇,被张弦等趁机又射杀几个。

很快,护在金兀术身边的就只剩三五人。

前面,就是那座地形险要的小山了。

他心里一喜,前面又是逐渐茂密的树林,要藏身摆脱追兵,会越来越容易了。只要熬过这一关。

他再看看花溶依然柔软地躺在自己怀里,万般的焦虑和紧张里,又带了一分喜悦,也许,今天后,世界上就不存在岳鹏举这样一个人。自己,方才会获得彻底的胜利。

快了。

“嗖”的一声,一枝箭穿过风穿过几个人头,如长了眼睛一般。金兀术待听得风声,已经闪避不及,头一歪,箭险险地避开脖子,却到了铠甲的软处,腋下,顺着左腰插下去。

身子忽然一热。

他那么明显地感觉到一股滚烫的血从身子里奔腾出去。

可是,还不至于致命。却再也控制不住奔马,又是一声惨嘶,马也中了一箭,发疯一般,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冲进了一片密林。

马在密林里横冲直撞,如疯了一般,他再也无力控制,好几次,身子都差点撞在树干上。终于,马停下,因为马头重重地撞在了一棵粗大的古树下。

马上的二人都被重重地扔下马背。

一阵头晕目眩,好一会儿,金兀术手一松,睁开眼睛,也不知自己是活着还是醒的。

对面,一个女子站着,看着他。

她的目光太过奇怪,他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

他一惊,坐起身子,伤虽然重,但并不致命。他挣扎几下,站直,但见她手里拿着自己的佩刀,也不知是何时从自己腰上抽下来的。

此时,他还提着方天画戟,这是他的主力武器,不倒下就绝不会放手。

可是,她的目光,她握刀的姿势,怎生像饥饿了几天,奄奄一息的人?

她的目光那么明亮,闪烁着仇恨和愤怒的火焰,如一把熊熊的大火,在这冰冷的,满是露水的荒山野岭燃烧。

她提着刀,她每走一步,他就后退一步。

在他没受伤之前,她显然不是他的对手。但此刻,他已经重伤,难以支撑。如果是寻常女子,还可以对付,可是,她并非寻常女子。

但看她目光的明亮,也能看出她此刻,竟然是蕴藉着充沛的体力和精力。

他一惊,喃喃说:“花溶……”

她笑起来。

真是笑得妩媚多姿,又甜又腻,比蝶舞的媚笑更媚,比雾儿的甜笑更甜,仿佛太阳照射下,看着洁白的冰雪一点一点的笑容,说不出是温暖还是寒冷。

她声音有点嘶哑,但那么甜蜜,柔声地,像在给情人讲故事,因为笑得太甜蜜,细白的牙齿也若隐若现:“四太子,你是不是认为我本来该快要晕过去才对?”

金兀术怔怔地,做不得声。不是么,她几天绝食,奄奄一息,为何忽然变得如此精神抖擞?

她提着刀,身子站得笔直,但这跟男人的笔直不同,而是有着一种窈窕的美好的女性特有的曲线。

她的手拿起,玉指葱茏,在刀背上弹一下,发出清越的声音。

“我若不假装绝食,怎能放松你的警惕?这些天送来的食物,我每天其实都有吃,但无论多么饥饿,我都吃了少少一点,以维持生命。为了怕侍女发现,我每样只动一点,以不引起她的疑心。而且,昨晚的一顿,我吃得稍微多点,因为实在是饿得受不了……”她嫣然一笑,“不过,那时你正在寻欢作乐,侍女来不及向你报告……”

金兀术看着她的一颦一笑,侃侃而谈,那凌乱的头发,被冷风一吹,露出雪白的面颊,点缀着一点点微微的红晕,紧张,兴奋,如一个小女孩,刚偷吃了糖果,生怕被大人发现。

多久了?多久没看到过她这样的笑容?

或者,她根本以前就不曾这样笑过?

“四太子,有一件事,你不知道,但我必须要告诉你。我曾多次自杀,所以你认为我很容易寻死,对不对?可是,自从被秦大王一掌打伤,九死一生后,我就再也不想死了。我为什么要死呢?我的丈夫岳鹏举那么精心地照顾我,文龙孩儿跟我那么贴心。不,我早就不想死了,只要有一丝活着的机会,我就不想死……”她的脸上那种羞涩的红晕加深了,深深的,细腻的叹息,“唉,人啊,就是这样,多次自杀未遂,其实,就失去了自杀的勇气。蝼蚁尚且贪生,我为什么要死呢?”

她再往前一步,金兀术又后退一步。

一阵冷风,她的身上裙裾飞扬,带起一股淡淡的熏香。那么华贵的精致的衣裳。

他呼吸急促,身子慢慢再后退,顺势靠在后面的那棵参天古木上,血迹擦在枝干上,立刻混成老树皮一般的褐色,一星半点儿也看不到了。

“花溶……”

章节目录 第287章 同归于尽

她再上前一步,刀锋那么明亮,几乎能照出对面之人的面颊。

他的方天画戟依旧提在手里。却知道,自己并非这个女人的对手!

自己某一天,竟然会不是一个女人的对手。

是要苦苦哀求,向她乞讨饶命?

还是如一个汉子一般,拼一口气,大不了同归于尽?

本来是简单的答案,但他从未和女人如此面对面地战斗,所以,一时不知该如何选择。

他并不惧怕,却忽然很是好奇,她这是要做什么?杀自己么?一步一步逼过来,杀掉自己?

他忽然笑起来,一垂手,方天画戟掉在地上,嘴角边露出一丝邪邪的笑容:“好,花溶,你杀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能死在你手上,本太子也不枉一世英雄……”

一耳光重重地落在他的面上。

空气里都是那“啪”的一声,重重的。仿佛震动了古树,水滴滴答地落下来,滴满他的衣襟,将麻木的疼痛变成了火辣辣的剧疼。

他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只急促地喘息。

这一耳光并不重,甚至不足以疼痛,但却燃烧,仿佛尊严在大火里被熊熊燃烧。再也不是她发怒时的偶尔失手,而是胜利者的漫不经意。

不一样,绝对不一样。跟她曾把自己打成猪头相比,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他闭闭眼睛,想甩掉这种可怕的挫败和折辱的感觉。

再睁开,但见那张面孔距离自己,近在咫尺,伸手便可触摸。那么甜蜜。

“金兀术,你自逞英雄,你算什么英雄?****别人的妻子,威逼折磨,就是你的英雄本色?”

他冷笑一声:“士可杀不可辱!花溶,念在昔日的情分上,你痛快点,一刀杀了我。”

痛快点?要怎样才算痛快?

她凝视着他,深思熟虑的眼神:“金兀术,我和你还有什么情分?”

当那一坛酒浇灌在喉头,当那一耳光落在面上,所有的情分,早就烟消云散了。

在这个男人面前,自己从来都处于躲藏、逃匿的状态,多少宋国的女子,曾被他和他的兄弟这样追逐侮辱?

如果有情分,怎会天天绑缚着双手折辱?

她情不自禁地摸摸自己的脖子,上面的淤青她看不见,但还存在,就在那个晚上,他已经动了杀机。

他的目光随着她的手,落在她的脖子上——触目惊心地自杀未遂痕迹,自己掐她留下的淤痕。

原来,情分真的早就断了。

花溶微笑着,慢慢提起刀。

刘麟率军追出一阵,忽然发觉有些不对劲。

他手下的谋臣自然并不全是草包,早就有些怀疑山寨版四太子的真伪。但他们素知刘麟的脾气,不喜被人驳斥。此时,他们见太子起疑,便不失时机地立刻提出来:“宋军,刘光一部刚溃败,我们又不曾探得新的消息,哪里来的宋军会如此迅疾?”

另一个谋士也说:“四太子自己带着那么多侍卫,怎会突然只剩下寥寥几人?而且,他根本不敢跟我们面对,显然有诈。我闻四太子从军时,狡兔三窟,遇到险情,就爱上身材相仿的侍卫穿了自己的铠甲迷惑敌人……”

刘麟越想越不对劲,却不愿承认自己上当了,此时,天色已经发亮,前面,一骑快马奔来,气急败坏:“太子,不好了。我们才发现,昨夜交手的全是自己人……”

刘麟大惊失色,策马上前,但见前面的树林里横七竖八,全是己方的人马。原来昨夜是中了敌人的诡计,厮杀半天,己方自相践踏。

他立刻调转马头,怒道:“快追。”

大军掉头,便往刚刚秦大王等的方向追去。

再说秦大王用计令刘麟跟自己背道而驰,总算赢得一口喘息的机会。此时,城里的熊熊火光正在蔓延,人去楼空,连救火的人也援助不及时。

秦大王辨别不出金兀术逃离的方向,乱窜一气,到此,好像金兀术的行踪也消失了。

他因为有耶律大用的蛊,但此时,这蛊却貌似失去了功效。

他取出那个竹杖,放在鼻端,头一阵猛然发晕,仿佛一种奇怪的东西钻进了伤口里,他惨叫一声,反手拔出不知什么时候中的一箭。

因为这一踌躇,刘麟等人已经追了上来。

“大王,快跑……”

秦大王反应过来,打马就跑。

追击的大军越来越近,箭镞雨点般地乱射。偏偏这时,马又嘶鸣一声,给了敌人讯号,数十支箭密密射来,秦大王躲闪不及,身子又中了一箭。

幸得南方多山,前面又是一座小山坡。

秦大王毫不犹豫地就冲过去。

山上只有一条小径。刘麟大军到此,远远地虽然看见穿着铠甲的山寨版四太子,却也无可奈何,众人失去了优势,单枪匹马的人,无不被斩杀。

过了山坡,前面一片坦途。

但秦大王更不敢稍稍停留。此时朝雾深浓,他的铠甲却七零八落,无比狼狈。他生平很少有如此惨败的时候。

奔在最前面的刘武勒马,气喘吁吁:“大王,不好,前面有敌军……”

只听得前面一阵马嘶惨叫,双方杀作一团。

这支交手的人马正是岳鹏举遇到金兀术的亲卫队。

武乞迈率人在此设伏,等候岳鹏举的到来。

岳鹏举一箭射中金兀术,但甚至没看到金兀术如何落马,乌骓马已经四蹄狂奔,闯入了前面的一片密林。

岳鹏举一举杀过去,此时,前面就是金兀术的设伏地,武乞迈等候多时,见岳鹏举等人前来,却眼看他追逐四太子,快走上另一条路。他哪里还忍得住,也不管事先的安排,立刻改变战术,下令提前发动攻击。

几十名弓箭手冲出来,居高临下,一阵扫射。

岳鹏举一马当先,被困,只挥舞了长枪,一阵一阵扫落雨点般的飞箭。他的长枪舞得水泼不进,越战越勇,竟然跃起,直接闯入对方的箭阵,一番挑刺,十几名弓箭手顷刻间便死得七零八落。

众人从未见过如此勇猛的人,仿佛他的身子不是人肉人血,而是钢筋铁骨,待得他跃到阵前,众人才发现他身上,插了起码七八支箭。

众人更是惊吓,他趁着这一瞬间的空白,丝毫也不浪费机会,又是一通猛杀,此时,张弦等人也跟上来,几十名金军便被杀得寥寥无几。

武乞迈见势不妙,赶紧逃窜,因为他还有护送小主人陆文龙的任务。他对四太子忠心耿耿,情知这个时候决不能让岳鹏举把小主人抢去,只要护得小主人便是大功一件。

幸得陆文龙已经被分派二十名士兵押着前行。武乞迈逃出来,才发现四太子等人已经不见了。

四太子不见了!

这比照顾小主人的事情更为重要。如果四太子不在,此次回去,怎能交差?他久经战阵,但见岳鹏举杀来,情知他一定是为寻花溶,果然,但见他不过区区十几人马,心里一松,还有刘麟的军队,只要刘麟赶来,便可扭转形势。他便躲在一棵树后面,屏声静气。

果然,只见杀红了眼的岳鹏举抓住了一名士兵,厉声问:“四太子呢?”

士兵跪下磕头:“饶命,饶命……”

“四太子在哪里?你们随军中有无女子?”

“有有有……那女子跟四太子在一起……”

岳鹏举又惊又怒,他看见金兀术的时候,但见他戴着老大的斗笠,根本不知道前面还有花溶在。此时,金兀术已经逃入了密密丛林,再要寻他,又该如何?

“孩子呢?”

“孩子已被护送离开……大爷饶命,饶命……”

岳鹏举一把将他掼在地上,根据时间判断,陆文龙肯定被送出百十里之外,再也追不上了。当前之计,一定得先救妻子。

武乞迈对这番话听得分明,喜出望外,略一思索,立刻往相反方向跑去。那里,还有金兀术分布的一支小分队,目前,正好利用这支小分队先救出四太子再说。如果能趁机捉住岳鹏举,自然就是好事一桩。

他打马飞奔,岳鹏举忽然听得马蹄声,立刻纵马追去。正是这一分散,却将自己和金兀术的距离拉了个反方向,越走越远了。

武乞迈自然听得后面追兵的声音,但他故意令四太子脱险,见吸引了岳鹏举的注意力,也不应战,只是一个劲地打马飞奔。

岳鹏举一路追去,身上插着七八支箭,如一头刺猬,在寒风里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只有无尽的焦虑和恐惧。

张弦等人在后面看得分明,隐隐地害怕,若是叫他这样跑下去,别说捉拿四太子营救夫人,他自己半途不支,先就一定倒下去了。

张弦本是不敢阻止他,此时再也忍不住了,上前,几乎跟他并驾齐驱。大声说:“鹏举,你得先包扎一下伤口……”

岳鹏举充耳不闻,此时哪里有闲工夫停下来?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彻底支离破碎,罩在铠甲里,外面的金属隐隐露出一丝白霜,可见浑身早已被汗水湿透。血流出来,很快又凝结,被冷风一吹,才知道刺骨疼痛。但这种疼痛很快就麻木了,只提了最后一口气,一扬鞭,情知只要自己今日倒下,妻子就绝无活命之理。

千钧一发,怎可半途而废?

张弦也有了几分怒意:“再不停下,你自己先死了,又如何去救夫人?”

说话间,后面的侍卫已经超过了他们,直奔武乞迈而去。岳鹏举并不回答,只又一猛力夹马腿,飞速赶上。

张弦无可奈何,只好拼命跟上。

此时,雪早已停了,天气放晴,预示着这是一个灿烂的日子。

朝阳从林间穿透,从古树的缝隙里投射到人的脸上,投射到刀锋上,闪烁出一道冷冷的寒光。

金兀术闭了闭眼睛,又看对面的女子,咫尺之间,吐气如兰。

章节目录 第288章 恨之入骨

她穿一身红色裙裳,是他亲手替她挑选的,每一针每一线都那么精细,是刘麟带来的蜀绣,上面是著名的芙蓉百鸟图。因为这个图案的复杂,一个纺织娘,一年最多只能做出一件这样的衣服。蜀锦蜀绣名满天下,号称“扬一益二”,手工之绵密精巧图案的美妙,简直巧夺天工。据说,这种锦缎在浸染后,要在白露的那天起,放在锦江水里侵濯三日三夜。此后,纵然几十年,也颜色如新,绝不会改变分毫。

这一身红色的衣服,她垂下微微散乱的乌黑的头发,红与黑到极致的对比,本来已经是一种诡异的妖艳。而她的眼珠子又那么明亮,仿佛闪烁出一种极其耀目的光彩。

他在心里惊叹一声,同时也很疑惑,为什么很多时候自己都对这个女人惊为天人?尤其是在最不恰当的时候。

比如,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比如,在搜山捡海自己快要捉住她的时候。

彼时彼地,易位而处,人生,真是变幻莫测。

何曾能想到,自己堂堂四太子,金国统帅雄兵十万的大将,击败宗翰、谷神等老牌战将在诡谲的宫廷斗争里赢得胜利被新封的越王——竟然会被一个女子主宰生死。

时也命也,古汉人诚不欺我。

自然,他这话却不说出口,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骄傲和尊严。绝不肯开口求说一句。

花溶盯着他变幻莫测的目光,他却看着悬在自己头顶的腰刀。

这把腰刀也是大有来历,是老狼主,他的父亲的赏赐,是鞑靼王进献大金的贡品,鲨鱼皮鞘,把柄住点缀着一颗罕见的宝石,刀锋轻利,呵气断发,削铁如泥。他对这把匕首的杀伤力毫不怀疑,此时,纵然一个寻常人拿住,也能杀了自己,何况花溶。

花溶又笑起来:“金兀术,你是想求我么?”

他只是感到好奇:如果自己哀求,她会饶恕自己么?

会么?

几曾想过,两人之间,并非迫不得已的时候,也会如此刀剑相向?

他反问:“我求你,你就放过我?”

她语气断然:“当然不会。”

他也笑了:“那我何必求你?”

心里一阵一阵的隐疼,若是她求自己,若是易地而处,她求自己,自己一定会放过她,一定会!只要她说一声“我喜欢你,金兀术”,自己就会放了她。甚至,她不说,自己也会放了她。

可是,这是不一样的,区别在于,自己喜欢她,所以下不了杀手;她不喜欢自己,所以毫无顾忌。

他索性闭上眼睛,只用手不经意地捂着流血的伤口。好一会儿,才淡淡说:“时间真快啊,明日就是除夕了。”

花溶点点头:“是啊。”

明日就是除夕了。

多久以前?靖康的大难,刘家寺的军营,自己被他抓住,囚禁,换装,宗翰的威胁,自杀的痛苦……两个人,注定了在这样的漩涡里,永远背道而驰。

不是他杀自己,就是自己杀他。

好像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金兀术靠在大树上,此时,他喜欢的东坡巾早已不知掉在什么地方,发髻散开,头发微微有些卷曲,披头散发,如一头穷途末路的野狼。他的雪白的儒生服也早已换了颜色,血痕、泥土的痕迹,黑一块黄一块,经历了火海、逃亡……如今,只好静候命运的安排。

他叹息一声:“我真想跟你一起过一个除夕,还有儿子,我们三人一起!”

花溶默不作声。

他又睁开眼睛,看大刀从花溶手上慢慢落下,在他的脸上停下。

鼻端里嗅出血的味道。

那是刀子划破的一道痕迹。他并不是什么绝色佳人,自然不在乎“毁容”,可是,这一刀落下,心里却一阵发抖。

失败的滋味,任人宰割的滋味。

原来是这样。

他忽然伸出手,一用力,伺机逃跑,不要再这样继续猫捉老鼠的游戏。尤其,自己是老鼠的一方。这种滋味的痛苦,没有领略过的人,决不能想象。

花溶早有防备,一拳挥出。他紧紧捂着肚子,身子蜷缩成一团,脸上的痛苦、羞辱,忽然嘶声道:“花溶,你杀了我!”

“杀你?这是自然。”

她微微一笑,叹息一声:“千古艰难唯一死。谁又真正想死呢?”

的确,金兀术也不想死,如果花溶还自杀过几次,但在他出生入死的经历里,只想着如何最大限度的活下去。只有活着,荣华富贵也罢,建功立业也好,才有实现的可能。谁想死呢?

他心里忽然浮起一股奇异的感觉,并非她这样的回答,而是她的笑容。那种温存妩媚的笑容,认识她也几年了,聚散离别,她这样的人,又怎会真正起心杀自己?

即便要死,又怎甘心死在自己最喜欢的女人手里?

他蓦然直起身子,嘶叫:“花溶,这天下谁都可以杀我,就你不许杀我!”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我从未真正想要杀你!”

喜欢,什么是喜欢呢?

她嘴角讥诮的笑容:“绑着我看你和众新欢旧爱**,就是喜欢我?四太子,你的喜欢好特别。呵呵,原来,你大金的人岂不是都暗恋我宋国人?昏德公莫非最得你喜欢?呵呵……”

她也叫昏德公,绝非宋臣礼貌恭敬的“太上官家”——宋徽宗,那是咎由自取,她对他无任何同情怜悯和尊敬,所以,在敌国将领面前,也装不出这种臣子的恭顺。

“还有王君华。你连这样的女人也喜欢。金兀术,你凭什么大言不惭说喜欢我?”

她微微后退一步,仿佛他的“喜欢”二字是一种污秽的东西。

金兀术面色微红,愤然道:“我没有喜欢王君华!我甚至答应你,事成之后,亲手把她交给你任你处置。这一次,我的确折磨了你,没错。可是,我绝没想杀你!绝没有!大火燃烧的时候,我只想起救你,没想到救其他女人……”他伸出手,忽然挽起袖子,露出一大截差点被烧焦的肉,以及袖子上的大大小小的黑洞:“花溶,这是救你的时候,被燃烧的落下物击中的……那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火一烧起,我就想到你在屋子里,绝食这些天,一定无力逃生……花溶,我怕你被烧死……我怕你被烧死……”

花溶别过头,没有做声。

他的声音那么愤恨:“花溶,我就不相信,你是真的想杀我!”

她慢慢转过头。她笑的时候,总是若隐若现雪白的几粒小米牙,整齐而清晰,睫毛颤动,如听到了一个极大的笑话:“唉,四太子,你说得没错,我的确不想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