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三叔眼睁睁地看着他春风得意地大步离开,顿足叹息:“都是女色误人!女色误人!!”

秋去冬来,光阴似箭。

傍晚,一艘华丽的船慢慢靠岸。十六名佩刀侍女,从船上下来,飞快地站在沙滩两边,分列成阵,严阵以待。船上的人慢慢下来,她一身宫装,娉婷袅娜,头上戴着黑色的面纱,只伸出一双白玉般的柔荑,两名丫鬟搀扶着她。

一众喽啰几时见过这等阵势?立即飞报杨三叔。杨三叔赶紧出来,他也从未见过这等阵势,正要开口,一名女子上前,她约莫三十岁左右,中等姿色,甚是精明,气派很大却并不倨傲,行一礼:“奴家萧大娘护送小姐到此。”

杨三叔叫苦不迭,耶律大用竟然将女儿送到了岛上。面前的少女李汀兰,就是自己今后的“当家主母”,也是他希望达成的联姻,丝毫也不敢怠慢,急忙说:“李小姐,请。”

李汀兰在面纱下行了一个女子的屈膝礼,周全又高贵,两名丫鬟搀扶着她,慢慢往前面而去。

在宽大的待客厅里坐下,喽啰们很快摆上了岛上最好的茶果,一个个趁机偷窥,这仙女般的身影,面纱下到底是何闭月羞花的面容?杨三叔喝一声退下,众人只得怏怏地散去。

萧大娘用契丹语低声说了几句,几名侍女捧出一个大匣子放在杨三叔面前:“三叔,这是给您带的一点礼物,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杨三叔看着匣子里各种名贵的礼物,萧大娘趁机问:“大王呢?”

杨三叔急忙说:“大王有事外出,尚未归来。”

萧大娘说话利落,十分干脆:“我家主公和刘将军在边地练兵,无法亲自前来。眼看小姐婚期临近,为表慎重,特派奴家护送小姐到此和大王完婚。”

章节目录 第412章 女主人

刘武也捎来消息,说已经做好了前期的准备工作,利用他早年在金国和契丹的资源,以及耶律大用的号召力,已经召集三万人马,在原契丹的边境苦寒地,养精蓄锐,秘密练兵。

乱世人不如狗,为活一口气,吃一口饭,只要有饭吃,不怕找不到兵。耶律大用的巨额财富,给了他巨大的帮助。契丹人、汉人,望风而投。

杨三叔对这个消息自然十分感兴趣,可是,紧接着,萧大娘话锋一转:“大王何时归来?”

杨三叔不动声色:“日期不定,但我家大王会按时赶回来。李小姐只管放心住下,敝岛将倾尽所有款待,还望小姐以此为家,不做思乡之念。”

萧大娘轻笑一声,看看四处的陈设,表示满意。在来之前,她们还以为,这个海盗窟不知是何等肮脏杂乱,贫困不堪。不料这里竟是一个销金库,布置得大气而富丽堂皇。岛上并非想象中的全是海盗,还有许多居民来往,被开垦的荒地上种植了一些粮食果蔬,蓄养着牛羊鸡猪等家禽,以便随时提供肉食。这里,隐隐是一个小型的独立王国。

她俯下身子,对戴黑纱的李汀兰耳语几句,李汀兰点点头,她又抬起头,对杨三叔行一礼:“三叔,大王不在,就是您全权做主。如今,奴家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姑娘但讲无妨。”

“听说大王还有一处海岛,是他最早的发迹之地。我家小姐既是未来的秦夫人,就当熟悉了解大王的一切。三叔可否令人带我家小姐去那处海上居住,并等候大王归来?”

原来,耶律大用竟然是有备无患,早已将一切调查得清清楚楚。杨三叔接触到萧大娘十分精明强悍的目光,心里暗暗叫苦,秦大王早已严令其他人不得接近“落霞岛”,尤其是花溶母子到后,他更是严禁一切无关人等靠近,所有事务都在现在的这个最大的“长林岛”上完成,而这里也驻扎了大批的海盗家属。而就他本人来说,狡兔三窟,也希望保有一个安全的据点,绝不愿意泄露给外人。

“实不相瞒,那处海岛早已荒无人烟,几次风暴后,船只难以靠近。我家大王才舍弃了那座孤岛,全部搬迁到了长林岛。长林岛面积巨大,四季如春,岛上将士们的家眷全在这里。姑娘来时,想必看到了外面停泊的巡洋舰,另,大王的寝宫也在这里……”

萧大娘笑一声:“我们可否看看大王的寝宫?”

“请。”

李汀兰端坐,只萧大娘随着杨三叔来到隔壁秦大王的卧房。她环顾四周,卧房用了粗大的兽皮布置,挂满形形色色的名贵武器,大刀、利箭、长矛等等,应有尽有。居中一张豪华的大床,满是粗狂的味道。她点点头,不再追问,只对杨三叔又行一礼:“有劳三叔了,今后还请您老人家多多关照。”

“不敢,这是自家分内之事。”

萧大娘环顾四周,又问:“怎不见大王侍妾?”

杨三叔听出她话里之意,这是在打探秦大王的其他妻妾。岳鹏举之死,天下皆知,他也拿不准,耶律大用究竟清不清楚秦大王和花溶的关系,略一沉吟,便说:“李小姐尊贵,大王别无其他侍妾。”

李汀兰有些惊愕,秦大王竟然没有侍妾?怎么可能?

“三叔,我家小姐是大度之人,若有侍妾,不妨相见,并不为难。”

契丹的习俗跟汉人已经差不多,契丹的贵族还大多讲的汉语,男人三妻四妾十分寻常,尤其是萧大娘等皇宫出来的人,还以为是杨三叔有意不让其他侍妾出来面见。女主人到此,侍妾们难道不该来拜见,知道一下谁才是真正的主子?

杨三叔自然知晓她的言下之意,又敷衍几句,心里却暗自高兴。按照这种情形来看,李汀兰并不会反对秦大王三妻四妾。如此,又何必再退婚?

萧大娘便也不再追问,众人便在海岛上安顿下来。杨三叔令了两名端正的女仆,称是秦大王的侍妾,二人帮着布置房间,海岛上收藏的物产加上李汀兰自己带来的丰厚饰物,很快便将她们主仆居住的房间布置得美仑美奂,里里外外一派女主人气象了。

杨三叔见此,更是心惊又暗喜,李汀兰如此,看得出耶律大用的诚意。尤其军队已经初具规模,虽然尚且只有两万人,但假以时日,谁知道这支两万精锐不会发挥神奇的效力?耶律大用诚心结盟,陆上海上联盟,逐鹿中原,未为可知。他被这一消息激动得彻夜难眠,更是拿出诚意款待未来的“当家主母”,操心多时,如果秦大王真有九五之尊的一天,自己含笑九泉,也是一桩幸事。

在他的安抚下,李汀兰主仆安心在长林岛住下。长林岛树木繁茂,人口众多,一众契丹女子谁也不曾见过这样的奇景,放眼茫茫的海面,方知契丹的大草原之外,世界原来如此辽阔,深不可测。

如此几日,杨三叔终于等到了马苏。

马苏出去吩咐一桩瓷器贸易,由张十五兄弟负责,行程既长,数量又大。他不敢掉以轻心,安顿好一切,直到张十五启航,才匆忙返回。

杨三叔来不及听他禀报贸易详情,赶紧将李汀兰的到来大略说了一遍。马苏也没料到耶律大用竟然有这一手,一时间颇费踌躇,这可如何是好?

“马苏,你立刻去落霞岛找大王,请他务必赶回来先处理这里的事情。”

“可是,大王现在怎肯轻易娶李汀兰?”

杨三叔压低声音,有些恼怒:“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我观李小姐,并非醋妒之人。大王自然还可以留下花溶。”

“可是,依照大王的性子,他怎肯在这个时候放弃岳夫人?”

“我并未要他放弃花溶。男人三妻四妾很寻常。今后他要多宠爱谁,还不是完全由着他。难道谁能限制他不宠爱花溶?”

“可是,岳夫人性子激烈。”

“马苏,你错了。花溶并不爱大王,她只是感激大王的救命之恩,加上她母子无依无靠,所以才依托大王为生。人到此时,再倔强的女子也不会继续钻牛角尖。我亦知花溶知书识礼,不会不识大体。需知大王并非负心薄情,而是为了完成宏图大志。花溶应拎得清楚,替丈夫报仇相比,跟其他女人共夫,孰重孰轻。”

马苏没有做声,于情于理,花溶的确该当如此,杨三叔的要求并不过分。

“男子汉大丈夫,应该放眼天下,而不是头发长见识短,囿于区区儿女情仇,天天在女人裙边打转,不思进取。”

马苏听出这话的分量,不由一惊,察觉杨三叔是已经动了真怒。杨三叔跟秦大王关系非同小可,视同子侄,若范增之于项羽。他的话,马苏自然不敢反驳,只垂手说:“属下马上出发去请大王。”

深冬的落霞岛,依旧****艳阳高照,只是少了那种炙热的酷辣,光脚走在沙滩上,细白的沙滩软绵绵的。

花溶坐在那块高大的凹起的岩石上,裤管高高挽起,像一个异族的女子。许多年前,自己藏身在这块大石的夹缝中间,像一条亡命的死鱼,被一双大手抓出来:“死丫头,你还敢跑?看老子不打断你的腿……”

“姐姐,糟糕,螃蟹,我忘了拣螃蟹,晚上要用……”

“别急,鹏举,我帮你……”

沙滩上许多螃蟹,那正是个螃蟹肥肥的季节,二人光着脚在沙滩上走,很快拣了满满的一筐,一起踩着夕阳的长长的影子往回走。

光阴似水,一眨眼,许多年已经过去,一切物是人非。她低头看自己露在阳光下的腿,曾经的跛足经过几乎长达一年的休养,也慢慢痊愈,行走如常。只是腿常年沐浴在海边的阳光下,早已非昔日的白皙,而是一种深邃的健康的麦色。

一群鱼儿游过,小虎头戏水玩耍,抓着一大只虾子,长长的触须,兴高采烈:“妈妈,妈妈……”

花溶从沉思里抬起头,有一瞬间的恍惚,每一次都会将这软软的声音听成“姐姐”——姐姐,给你螃蟹;姐姐,给你贝壳,姐姐,给你海螺……

她凝视着迎面而来的明亮的眼睛,酷肖鹏举的五官,全部的爱涌上心头,儿子,这是鹏举的儿子。若不是儿子朝夕陪伴,又怎能度过最初那段死亡的时光?爱啊,爱啊!

她微笑着伸出手一拉,儿子爬上石头,坐在她身边,小腿不停晃动,呵呵地笑:“妈妈,你看,好大的虾子。这是什么虾?”

花溶看看那支张牙舞爪的大虾,她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摇摇头,小虎头将虾子几乎凑到她的眼皮下,“我问阿爹,阿爹就知道。”

秦大王从落日里走来,也跟母子俩一样赤着脚,腰上系一块虎皮,浑身是一种明亮的古铜色,肌肉在夕阳下闪闪发光,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

他声如洪钟:“儿子,你今天捡了什么好东西?”

小虎头急切地攀着石头往下爬:“阿爹,你给我看,这是什么虾子?”

花溶一伸手,他的小脚踩在浅水的洁净沙子里,跑得一身都是水,十分亲热地扑在秦大王怀里:“阿爹,这个能不能吃?”

“乖儿子,这是大海虾,很好吃的。”

小虎头抱住他的大腿,拉他的手走向海边的一堆伸缩的“怪物”:“阿爹,这是什么?”

“这是牡蛎,味道鲜美。这么吃……”秦大王捡起一只牡蛎,这周围原本很少见到牡蛎,也许是近日的一场暴风雨吹来的,正是肥美的时候。他示范一下,“儿子,你尝尝……”

小虎头学他的样子,吸一只牡蛎,却皱着小眉头,一口吐出来:“不好,不好,是臭的……不吃……”

章节目录 第413章 写字

秦大王哈哈大笑:“臭小子,你懂得什么?快,拿去给妈妈吃。”

“不,妈妈不吃,臭的,臭的……”

秦大王捡起一大捧肥美的牡蛎,正要拿去给花溶,只见那块巨大的石头上,她背面而坐,午后的阳光洒满了她全身,落在乌黑的头发上。眼前有些恍惚,如十多年前,那个战战兢兢的小丫头,藏在大石的夹缝里,浑身都是伤痕,差点被海水浸泡要了命。多少年过去了,她一直都在受伤,自己给与她的,逃亡中金军的追杀、赵德基的追杀……一个女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这一生,何其悲辛?自己又怎忍心让她再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再也不能了!

一只手搭在肩上,满含热意,花溶微微转过头,见秦大王的笑脸:“丫头,你尝尝,这是牡蛎,以前没吃过吧?”她接过尝一下,跟儿子一样,也不习惯这种带着腥味的东西。

“不喜欢就算了,今晚厨房准备了其他好东西。”

花溶凝视他一眼,秦大王,眼前之人可是昔日恶魔?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几乎天天忙于张罗她吃什么好得快,恢复得快,用什么药最好,如何不留下疤痕、痊愈跛足……昔日的凶悍,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里消耗殆尽,仿佛成了这个天底下最耐心的男人。时光交错,是自己欠了他,还是他欠了自己?

秦大王不知她在想什么,只细细地看她的脸上,看她露在外面的小腿、胳膊,早前的伤痕都快消失或者淡化了。在两名郎中的精心护理下,岛上的飞禽走兽,往日存贮的抢来的各种灵芝人参、珍贵药材,几乎全被耗费在了她身上,将她的伤痕彻底痊愈,身子仿佛也得到了重塑,脸上焕发出一种新生的光彩,晶莹如玉,消失了当初的憔悴、死灰和一切伤痛的痕迹。

这是一种巨大的成就感,比当了皇帝还心满意足。他的目光落在那截裤管高高挽起的小腿上,喉头一紧,浑身忽然燥热起来。这小腿已非当年的晶莹细白,而变成了一种小麦般的蜜色,结实,修长,在阳光下露出一种强烈的诱惑。他情不自禁走过去,伸手,抓住了那截小腿,声音那么奇怪:“丫头,丫头……”

花溶忽然被抓住,一惊,身子稍微倾斜,已经扑在他的怀里,他一把抱起她,低下头情不自禁就吻住了向往已久的红唇。

有一瞬间,花溶完全喘息不过来,身子软绵绵的,也不知反抗,也不知挣扎,只是由着他,仿佛这一生沉浮的命运,雨打风吹,无力抗争,也不想再抗争了。

可是,这样猛烈的亲吻很快变得柔和,他的手缓缓的,也放松力道,只在那截漂亮的小腿上轻轻揉捏,温柔而珍惜,喘息不匀:“丫头……我真喜欢你……”

她闭上眼睛,被这声“喜欢你”彻底触动心底最柔软的痛楚,许多年了,他容易么?爱啊,谁又能说,这不是最深挚的爱?

秦大王抬起头,看着对面那双雾气蒙蒙的眼睛,浑身的热度彻底扩散开,抱了她,正要转身,小虎头举着大海虾跑来,边跑边喊:“阿爹……抱抱……我也要抱……”

秦大王一伸手,又抱住他,长手长臂,抱了两个人就往林间走去。

那块平整的石板依旧,风吹日晒,这林间岁月不移。石板上铺着上等的花笺、小狼毫、上等的宣砚方墨。

小虎头的腰间也系着一块金黄的虎皮,别着一把木头大刀,叉着手学秦大王走路,神气活现。孩子最具模仿的能力,他喜欢阿爹那个样子,所以就央妈妈也做一个虎皮的腰围,浑身晒成黑黝黝的,一笑露出小虎牙。

秦大王在一块石墩上坐下,拿了墨开始研磨,小虎头跑过来,唧唧喳喳:“我要磨,阿爹,让我磨……”

“不要闹,等老子磨好,妈妈好写字。”

“妈妈写什么字?”

“写你的名字,写我的名字……”

“好耶……”

花溶站在一边,手里拿了支狼毫,整整一年了,从未再提过笔,明明浑身是轻松的,手却偏偏忘了怎么动,几乎忘了该怎么写字。

风吹得花笺沙沙作响,她伫立一会儿,叹息一声,眼看风就要将纸刮跑,秦大王眼明手快,立即拿了镇纸压好。

“妈妈,快,写我的名字……”

小虎头扑在大石板上,脸蛋上沾了一滴墨汁,手摸在妈妈的身上,绿色的裙裳立刻沾了一大团墨汁。

“好,妈妈给你写。”

花溶提笔,一笔一笔:“岳小虎……”

小虎头笑着扑上去,似要亲吻自己的名字,却亲得一嘴的墨,满脸都花了。秦大王哈哈大笑,“臭小子,写好了要晾干……”

“不,妈妈,你写,你又写……”

花溶提笔又写:“岳小虎……”

“小虎头……”

一张张美丽的花笺在林间空地上晾好,风一吹,纸张乱飞,小虎头咯咯笑着四处追逐:“妈妈……跑了……我的名字跑了……”

他抱住一张,一张又跑了,急得不停地笑不停地跑。秦大王失笑,帮他抓住纸,教他:“傻小子,要这样,用小石头压着……对,就是这样,每一张都压着……”

他学着,将自己的名字一一压好,见纸张再也不跑了,笑着拉秦大王的手:“阿爹,你的名字还没写……”

“妈妈不给我写。”

“你央妈妈写,妈妈会写的。”

秦大王苦着脸:“我央妈妈,妈妈也不会写。怎么办?”

小虎头拉了秦大王走到花溶身边,眨巴着眼睛,“妈妈,阿爹的名字还没写呢,你为什么不给阿爹写?”

花溶笑起来,提着笔,抬起头来,看秦大王一眼。

夕阳从林荫树缝里透下来,秦大王迎着她的眼神有些失神,往事历历在目,穿淡绿衫子的少女,提着狼毫,一张一张写自己的名字。

“秦尚城……秦尚城……”皆因如此,疯魔半生。

他只盯着她的眼睛,这双眼睛,已经不那么乌黑了,里面写满了沧桑,只是眼珠子还是那么亮那么大,因为滋补和休养,连眼皮上的细细的皱纹都不见了,透出一股成熟而温柔的妩媚风情,又那么孱弱,叫人舍不得半点违逆她。

他喃喃自语:“丫头,丫头,你累了,就不要写了,我们明日再写……”

她摇摇头,嫣然一笑,慢慢俯下身子,提笔就写。

“秦尚城”三个字出现在眼前,一张薄纸,重若千钧。秦大王伸手,仿佛拿不起来,半晌,直到墨迹都快干了,才拿了,仔细端详,轻轻叠好放在怀里,笑出声来:“丫头,多谢你。”

这话是自己要对他说的,却被他先说了。花溶微笑着放下狼毫,小虎头跑过来,拿了笔:“妈妈,我要写字,我也要写……”

“嗯,小虎头也该写字了。”

在海岛上时,杨三叔曾略略教习小虎头几个字,花溶这一年缠绵病榻,完全没有怎么照管过儿子,这时才想起,儿子已经该读书习字了。她纠正儿子握笔的姿势,轻叹一声:“小虎头,你喜欢学就学,不喜欢就算了。人生在世,不需要太大的学问,能知书识字也就行了……”她不知是在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儿子听。什么家国之为,什么天下之忧,纵然诗书满腹,纵然文韬武略,又能如何?不如在这个海岛上做个无忧无虑的野人,与世隔绝,快活得多。

小虎头根本不听妈妈在说什么,只提了笔歪歪斜斜地写自己略略认得的几个字:“岳小虎……岳小虎……”除了自己的名字,其他的,再也不会写了。

秦大王一直在旁边看他写字,他忽然抬起头,神秘一笑:“阿爹,我写你的名字好不好?”

“哈哈,好啊,好小子,你能写老子的名字?”

“能。你看……”他握着笔,歪歪斜斜地写出一个“秦”字,后面两个字笔画多,再也写不来了,急得满头大汗,胡写乱画。秦大王一看,这哪里是自己的名字,而是一堆乱草,一掌就拍在他的屁股上:“傻小子,小笨蛋,这个也写不来……”

小虎头嘴巴一扁就要哭,秦大王一把搂住他:“乖儿子,看我的,老子写给你看……”

“阿爹,你也会写字?”

小虎头惊讶地看着阿爹,秦大王拿了笔,姿势虽然十分奇怪,却真的写了几个大字:“岳小虎”、“秦尚城”,两个名字并列,虽然难看,但写得丝毫不差。

花溶回过头,但见他写的几个字,也吃了一惊,这人,什么时候学会写字的?倒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这才想起,不是别了三日,而是别了十几年了,无数个三日了。自己对秦大王,原来一直是缺乏了解的。

只享受了他的好,忘了对他的关注。

秦大王抬眼看她,满脸笑意,又提笔写下两个字:

花溶

他握笔的姿势很奇怪,像拿刀一样,写得也很吃力,可是,那两个字却写得异常清楚,比前面的两个名字端正得多,看得出,他不止一次写过这两个字。

心里一阵湿润,花溶默默伸出手,替他磨墨,像他对自己做过的一样,然后,伸手将纸拿去晾好。

秦大王颇不好意思,一伸手就要将纸撕掉:“丫头,我鬼画符,扔了……”

她将纸放好,静静说:“挺好的,我喜欢。”

秦大王搔着头,不胜欢喜,拍一下儿子的头:“儿子,我们回家了,该吃晚饭了。”

“好耶。”

花溶仍旧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看着他对小虎头发自内心的那种慈爱。所以,自己不曾谢他,因为用不着。

章节目录 第414章 山谷巾

秦大王收拾了笔墨,伸手去拉花溶,这才发现她凝视的眼神,不知怎的,他竟面上一红,声音沙嘎:“丫头,你饿了么?”

她微笑着点点头。秦大王不知该再说什么,心里被一种陌生的情绪激动起来,手臂一弯,将笔墨袋子挂在脖子上,两手一伸,将一大一小都抱起来,跑得飞快:“吃饭罗,今晚有好东西吃……”

“咯咯,阿爹,你慢点嘛……”

“阿爹,把我举高点……”

“阿爹,我头上有个野果,我要吃果子……”

“阿爹……”

娇儿声声,幸福充盈心间,原来,有家,有家人,竟然是如此美妙的事情。

几碟菜,一壶酒,切片的野山羊肉盛在冰青裂纹的汝窑大碟里,细心的的厨娘还在上面放了一朵野苜蓿,看起来清新爽口。

秦大王拿起筷子,先给小虎头夹了几片肉:“儿子,这个东西,你喜欢吃不?”

一盏酒递过来,放在他的面前,一个女人温存的声音:“秦尚城,你喝看,这酒好不好?”他接过酒盏,一饮而尽,几片肉已经夹到他的碗里,声音依旧那么温存:“先吃点东西再喝。”他又把肉都吃了。

小虎头看他满脸的笑容,嚷嚷起来:“妈妈,我也要喝酒,我也要吃肉……”花溶柔声说:“你碗里的肉快堆成小山了。”“不,阿爹碗里的才好吃。我要他的……妈妈,我要……”他看秦大王津津有味,总认为阿爹碗里的比自己的好吃。

秦大王笑着将自己碗里的肉给他:“臭小子,都是一个碟子夹出来的,不都一样?”“就不,你的是妈妈给的,我的不是。”

秦大王转眼见到花溶满脸的笑容,她端着同色系的饭碗,红酥手,青瓷碗,吃饭的姿势也那么好看。这还是她第一次替自己斟酒、盛饭、夹菜,如最贤惠的妻子。

他端起饭碗,云里雾里,有种不真实的感觉。直盯盯地看她,那么明亮的眼睛,红润的嘴唇,修长的手指,如青翠的葱尖。当然,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陪自己吃饭,照料自己,言行举止,一如妻子。这样,多好。半世刀口舔血的日子,竟然有了家,有了妻儿。

他洪亮的声音低下去,十分温柔:“丫头,你喝不喝酒?”

她微微一笑,摇摇头。

小虎头立即伸手去端酒盏:“我喝,我要喝。”

秦大王拍掉他的小手:“小孩子不许喝酒。”

小虎头大不服气?小孩子干么不能喝酒?秦大王见他委屈得要哭的样子,将酒盏递到他面前,小虎头眉开眼笑,猛喝一口,皱着眉头:“好苦……呸……”

秦大王哈哈大笑,花溶柔声说:“这样可不好,会把孩子惯坏的。”

“男子汉,就要喝酒。丫头,你放心,我不掼他,明日起,就教他学武练功。”他捏捏小虎头胖嘟嘟的脸颊,“臭小子,明日开始就要早起,天天随老子练功,知道不?”

小虎头眼睛冒光,跳下桌子去拿自己的木刀,喜悦地问:“阿爹,就是练这个么?”

“对。除了刀还有枪,弓箭。等你一一学会,老子有许多好东西给你。”

小虎头跑回来,爬到凳子上,抱着秦大王,就在他脸上猛亲一口,亲得他一脸口水:“呵呵,阿爹真好。”

花溶又给秦大王盛一碗饭,但见他们爷俩亲热成一团,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深。

夜已经深了,小虎头早已在隔壁房间睡去。秦大王处理一点事情回来,灯光下,花溶正坐着缝一件新的单衫。

“丫头,时候不早了,早点歇着。”

花溶摇摇头:“我不累。你先去歇着。”

“丫头,做这个干什么?”

“天气有些凉,给你做一件单衫。”

已经腊月下旬,再有七八天,就是除夕了。秦大王这才发现,窗外风呼呼的,白天还不觉得,晚上果然就有几分凉意。

“你的那些衣裳厚的太厚,薄的太薄,都不合适。”

秦大王在海岛上许多年,渴了饿了就令喽啰们准备吃喝,唯独没怎么觉得冷过,冷了就穿一件皂褂或者围一张虎皮,从不考虑衣裳合不合适,第一次听到如此贴心的话,再看房间,才发现房间早已被重新全然收拾整齐,跟仆妇整理得完全不一样——一切都重新摆放有序,方便捷径之外,更透出一种美感和舒适。同样是这些东西,仅仅不过换了个位置和搭配,就一切都不一样了。这就是女主人的魅力!

他环顾四周,目光又落在那****帐高高挂起的大床上,床上也换了颜色更加素净的薄被,枕头也新换过。洞房!洞房!这是自己洞房过的大床!他不知为何,这一整天都在想这件事,念兹在兹,时刻不忘。自从花溶受伤以来,大半年的时间昏迷不醒,剩余的时间,休养浑身其他的伤痕,他夜夜抱着她,陪伴她,却不能逾越分毫。

如今,她终于彻底摆脱了缠绵的病榻,这屋子也慢慢地消失了药的浓郁的味道,像见到她的小腿时的感觉,喉头又一紧,浑身的热血几乎要从各个血管里爆裂出来,呼吸急促,伸出手,搂住她的肩:“丫头,我们休息了,好不好?”

花溶放下针线,手握住那双温暖的大手,半晌没有说话。

他的灼热的气息吞吐在耳边,声音那么急切:“丫头……”

这是一个压抑多年男人的最热切的激情,要迫不及待地释放出来。她明白,都明白,身子甚至因为那灼热的气场而微微颤抖。她缓缓闭上眼睛,他蹭在她的头发上,手放在她的腰间,搂着她柔软的腰肢,正要将她抱起来,却觉得有些不对劲,一伸手往上,摸到她满脸的泪水。他惊讶极了:“丫头,这是怎么了?”

她依旧闭着眼睛,泪流满面:“这几天,就要到鹏举的祭日了……秦尚城,等过了年,我再嫁给你,好不好?”

他心里一震,依旧紧紧搂住她的肩。自己心里,她早就是、一直都是妻子,原来,还不是!她之所想,的确跟自己不一样,从岳夫人到秦夫人——其间多少年时光!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那么长的岁月等过去了,就这几日,又有什么熬不过?

他抱起她,放到床上,替她盖了一层薄薄的被子,才柔声说:“丫头,一切都依你。这几日,我都在隔壁,你好好休息,等年后再说。”

她没有做声,只是倚靠在他胸口。自从丈夫死后,自己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依靠也失去了,如今,就只有他,只有秦尚城了。天涯海角,今生今世,还有哪个人,能比他对自己,对小虎头更好?

本是要用力的,用尽全身力气对他好,回报他,可是,鹏举的忌辰就要到了,就是这几天了,腊月二十久,除夕之夜——海岛上的温暖,没有风雪的提醒,竟然让人忘了,感觉不到新年的来临。可是,除夕,它终究会来,年年岁岁,提醒自己,那是鹏举的殉难之日。

此情此景之下,又怎能心安理得跟其他男人欢好?

“秦尚城,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