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思绎却说:“她也只能拎两壶回来,剩下的我们下午自己去拎好了。谁能真舍得使唤她啊!”孙木南想想也有道理,就一直坐在下面等卷尔回来。

“剩下的四壶水在楼下呢,我下去拎,很快上来。”

“你自己怎么拎回来的?!”孙木南以为卷尔已经往返于水房与宿舍几次,把水都打回来了,心里觉得特别过意不去,忙跟她下楼。

“是别人帮我拎回来的。上午那个和我一起被训话的,有印象没?他不也没参加急行军吗?所以也被指派过去打水,他先送我回来了。”她们两个边下楼边聊着。卷尔很喜欢孙木南,单是她不午睡等她的这份心意,就让卷尔很感动,所以有什么说什么,并不避讳她。

“是丁未吗?”

“你认识他?”

“嗯,我知道他。”

丁未高中的时候是四中校篮球队的,人长得帅,球打得也好。当时他们和孙木南所在的附中进入了高中联赛的决赛,一共要比三场。三场下来,许多附中的女生都临阵倒戈,给四中加油,冲的就是丁未在球场上的魅力。孙木南自己虽然没敢公然坐在附中的方阵里给丁未加油,可最后四中获胜的时候,她也过去跟着混了个签名。在实力决胜的年代,不能太狭隘不是?

她们到了楼下,卷尔跑到丁未旁边,“给你介绍,我们屋的孙木南。”

丁未点了一下头,打了个招呼,“你好。”然后对卷尔说,“水都在这儿了,我先走了。”

卷尔忙说:“谢谢你啊!”看丁未往回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追过去,“那个侯委员应该把水拎回宿舍了,你直接上楼就行。”

丁未停下,“什么侯委员?”

卷尔睁大眼睛,“就是那个带头起哄的男生啊,他不叫侯委员吗?他是这么告诉我的啊!”

丁未闻言哈哈大笑起来,“侯委员,还委员长呢!你的耳朵啊,他叫侯维源,维护资源。我们都叫他三哥。”

卷尔摇摇手,“还是侯委员比较好记。反正就是他,你知道就行了。他要是答应了却没干活,你记得告诉我,我找他理论。”

丁未挥挥手,“好,要真有冤情,一定找你伸张正义。快回去吧,下午见。”他现在急着赶回去,要针对侯维源同志的问题,展开深刻的批评。同时他要让侯维源同志展开更深刻的自我批评。

卷尔和孙木南往回走的时候,两个人都没再说什么。明明围绕这个丁未有很多话题可以展开,但谁都没有开口。卷尔是对丁未的印象前后变化得太剧烈,对这个人的整体评价时时在变,一时间也不知道先说点儿什么好。孙木南是从丁未对卷尔的态度中看出了点儿什么,这两个人的关系以后或者会很微妙,她还是当听众吧。

初识之后,似乎就很容易再遇见。卷尔与丁未也遵循了这一定律。他们在操场上、在食堂、在路上,甚至在超市,都会偶然遇见。由于丁未的态度热情,卷尔也是个随和的人,所以遇到了就顺路走上一段,彼此说些同学间的趣事。刚刚开始的住校生活,使他们有很多话题,也很容易拉近彼此的距离。只这么频繁接触几日,两个人就熟稔得犹如老友一般。

周五晚上,军训拉歌晚会喊得所有军训新生嗓子嘶哑,头部缺氧。第二天上午休息,下午三点才集合点名。不过,一点点的休养生息便足够振奋他们的军心了。

她的信仰(2)

卷尔个子小,本来是需要坐在连队前排的,可她心里的头等大事是明天同高莫的约会,心思不在拉歌上,连对口型都对不上,就趁着月黑风高后排就座了。连长他们忙着和别的连队联合或者叫号,对她的小动作根本无暇顾及。

卷尔坐在后面,只在排长绕到后边组织大家呐喊的时候,张开嘴呼应几声。其余的时候,她都目视前方,对震耳欲聋的喊歌声充耳不闻,一心一意地盘算着明天的行程安排。两个人见面之后的行程,当然不用她操心,听党的话跟党走就好,高莫就是她的信仰。

她考虑的是明天要起早出去洗澡,把自己打扮得香香美美地才好出现在高莫面前啊!她还有个重要问题是穿哪身衣服、配哪双鞋。她带来的衣服大多是新买的洋装,这几日陆续试了试,穿在身上都觉得很不自在,总感觉像是偷穿了妈妈的衣服,根本没勇气穿出门。鞋就更是了,虽然只有一点点不跟脚,可她觉得自己在上面摇摇晃晃地随时有摔倒的危险,偏偏她们还说什么走起来藤萝摇曳,很有风情。

她的服装展示,招来了临近寝室的很多女生。大家一起唧唧喳喳地给她出主意,很快就混熟了。她们听说她有约会,都积极地出谋划策。当然,有的是好点子,有的是馊点子,这与各人经历不同有关,总之都想把自己的设想在卷尔身上实现。卷尔的个性其实还是偏低调的,但由于自己太过憧憬,实在低调不起来,对于大家这么热心的参与和支持,她通通笑纳。大家一致认为她穿洋装比较好看,有的还提供饰品给她搭配。她才知道,原来女孩子有这么多零七碎八的小玩意儿,而她全部的头饰,只是几根被她们指为老土的头绳。有个手巧的女生,甚至还帮她弄了一个发型,说是在什么约会宝典里面偷师的,和她的气质和装扮最搭配了。卷尔穿着洋装、高跟鞋,顶着那个在她看来比较写意的头型,在众人的要求下颤巍巍地走了一圈,终于崩溃,笑倒在床上。她要是这个样子出去,以高莫的风格非得把她揪到哪里重新改造一番不可。小时候,她有一次贪玩,涂了妈妈的唇膏,就是被他拉到水龙头下面,用冷水愣是给洗干净了。卷尔至今都不涂有颜色的唇膏,都是那次记忆太深刻的缘故。

卷尔之所以对待这次约会这么郑重其事,也是因为两个人太熟了,从小玩在一起。谁找谁出去,似乎只要过来打个招呼就行了,都是临时知会一声,随叫随走的。出去了也是一帮住在一个小区的发小玩在一起。她需要一次正式的约会,改变两人之间相处的格局,让两个人的关系可持续发展下去。

高莫家与卷尔家里算是世交,他们的父亲大学时代就是好友,毕业后就职于同一家医院,一个在普外,一个在肾脏外科。他们的妈妈彼此也是手帕交,从恋爱、结婚,到同在异地工作定居,住在一栋楼,他们两家就像是亲戚一样经常往来。所以卷尔从小就喜欢跟着比她大近四岁的高莫跑来跑去。高莫去哪里玩,都得带着她;不领着她,她就会在家里哭个惊天动地,不哭到高莫来就不算完。而高莫也不是好惹的,有一次她哭得太凶,他领她出来,她还在那儿哭个没完,他拉过她的手就打。说也奇怪,高莫打她,她反而渐停了哭声,眼泪含在眼里强忍着不敢流下来,可能是心里明白,如果再哭他就真会不理她了。

她的信仰(3)

从那以后,高莫倒也尽可能地带着她。虽然他不当那些玩伴的头,但有一定威信,渐渐地大家也都习惯了带个小丫头四处疯玩。小时候,他们会一起爬山,找山洞,爬树掏鸟窝,冬天会放爬犁,抽冰猴。总之玩的东西,四季都不重样儿。长大以后,他们一起去踢球、打球,虽然卷尔的运动神经不大发达,但捡球总是会的,她可以做边裁。他们也会一起去游戏厅打游戏,去网吧联网,也会去大排档喝啤酒,会夜里跟一群人在街上游荡。一伙人固然有一伙人在一起的乐趣,可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卷尔再怎么大方,也不好在这些人面前流露出一点儿对高莫的仰慕。他们的群体相处模式就是互相拆台、互相揭短,对谁也不可以手下留情,女孩子也不例外。卷尔从来也没觉得他们把自己当女生看。当然过了很多年她才明白,这群朋友对她是多么悉心爱护,让她有那么愉快的童年、少年时光,让她可以单纯、积极地生活,并且始终充满信心。

周末的夜晚,卷尔第一次失眠了。她定好闹表后就上床躺下,充满雄心地要睡一个美容觉,可睡神却迟迟不来造访她。耳边听到别人陆续地躺下、酣睡,何布甚至还很刺激人地说了两句梦话,卷尔先是紧闭着眼睛,希望能有点儿效果,可直到她觉得眼睛因太过用力,都有点儿酸了的时候,她还是了无睡意。

她睡不着,躺在那里也躺不住,频繁地起来去厕所。她每次都想着这次回来总能睡着了吧,可是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因为睡的是上下铺,罗思绎睡在上面,卷尔怕影响到她,自己翻身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的,总是先翻动上身,然后慢慢地把腿和脚移动跟上。她的动作虽然是慢动作,但被拉长了时间的一次翻身,距离下一次也变得更近,反而显得频率很高。

在她抬起手臂又要翻到另一侧的时候,上面的罗思绎突然出声,“我说,你给我个痛快的吧,你这么个半身不遂的翻身法,让我觉得我像是睡在海上,已经有点儿晕船了。”

卷尔坐起来,“对不起啊,我会注意,你快睡吧。”她看看摆在枕边的小闹钟,已经快两点了呢。她躺下找了个自认为还算舒服的姿势,等待睡意袭来。可越是想睡,越觉得躺在那里怎么都不舒服。她又不好再翻身,眼睛索性睁开,看着上面的床板,痛苦地体验当僵尸的感觉。

又过了一会儿,罗思绎又说道:“你还是翻吧,别挺着了,咱们一起翻。”

卷尔如蒙大赦,忙活动活动,侧身躺好。罗思绎在上面也轻轻地翻了一下身。如果对孙木南卷尔是觉得亲切的话,对罗思绎则是很自然地想亲近。罗思绎是一个明快而有魅力的女孩,她对问题的见解犀利而独到,话不多,却很令人信服。她对人的关心照顾,往往也不会太着痕迹,但卷尔能感觉到她若有似无的关爱。罗思绎的明快并不是毫无内容的透明,她给卷尔的印象是有点儿神秘的。她什么都略知一二,也参与大家晚上的卧谈会,但是唯独不谈她自己。屋里的哪个不是冰雪聪明,几次聊起来都被她轻描淡写地拨开话题,大家索性也不问了。

“陆卷尔,就那么兴奋?”罗思绎低声问她。

“我没觉得兴奋啊,可就是睡不着。脑子里有另外一个陆卷尔,已经把明天的事情按步骤演练了数遍,连怎么扣纽扣似乎都已经反复了几遍。”卷尔抱住自己的头,她想穿的那件衬衫有六粒纽扣,真不是普通地折磨人哪!

她的信仰(4)

“睡不着的时候,你非要睡,也是不成的。”罗思绎的声音中有一点儿伤感,卷尔很想看看,这样的她是什么样子。罗思绎的个头比卷尔高很多,但她和卷尔一样瘦,而且骨感中有点儿病弱的样子,让卷尔觉得很女人。她的美不算健康,可似乎能夺人心魄。她在同龄的女孩间,很容易就脱颖而出。卷尔这种对相貌要求顺眼就好的人,初见罗思绎的时候,目光都在她身上流连了好久。这屋里随便哪个女生都各有千秋,可罗思绎最动人,反正卷尔是这么觉得的。

“那我怎么办?明天不是要顶着鱼泡眼出去了啊!”卷尔是真苦恼,可惜了她们赞助的面膜,自己睡不好,皮肤怎么会好?!原计划是早起去洗澡,不知道会不会晕倒。她的血压早上的时候总是有点儿低。打算得再好,看来都要被她自己给搞砸了。

“没事的,”罗思绎刻意放低的声音似乎有安定人心的力量,“你们又不是认识一两天,也不是要相对一两次,总有机会给他看你的最佳状态。”

“也对啊,我装一次行,装两次行,要我次次都这样,不要了我的小命了!”卷尔真想放下包袱,旋即又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可是,明天很重要啊!”她是想明天和高莫表白,她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她不知道自己确切动心的时间,可似乎每年过年敲钟时候许的心愿,就是要永远和高莫在一起。怎样才能永远在一起呢,她长大以后慢慢知道,做他的女朋友、成为他的妻子、成了他的家人,就能永远和他在一起了。

她以前不说,是觉得没同他站到一个高度,还没资格表白。现在她终于跨进了有他的这个校园,自己都觉得是跨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此时不说,她怕她的勇气在等待与怀疑中会消耗殆尽。高莫给她的感觉始终是那么近又那么远,她几乎知道他的所有事,但却不敢说自己真的有多了解他。

“冲杯牛奶?”罗思绎建议。

“喝了怕会去厕所,更睡不好。”

“听CD?”

“我听了一会儿了,听那些歌词就更紧张。”

“噢,他就那么可怕?”

“本来还不那么可怕,可是分开了两年,现在我又别有所图,就觉得他有点儿怪兽的感觉。我一闭上眼睛,他的模拟形象都是怪兽一样的。”

“你别有所图,不应该你是怪兽?”

“嗯,”卷尔老实地回答,“我是小怪兽,他是大怪兽。”

“小怪兽要吃掉大怪兽?”罗思绎逗她。

“要是能吞得下就好了。”卷尔说着,不知道是因为夜里饿了还是怎么回事,还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本来细微的声响,被静寂放大了数倍,连她自己都觉得好大声,忍不住缩了一下脖子,掩饰了一下。

罗思绎轻笑出声,“你未免也太心急了。”罗思绎不知道陆卷尔的这份心意对方会不会珍惜。可在她看来,男生多是不大看得上找上门的买卖的,可能是因为缺乏挑战,失去了征服的乐趣,或者是来得太轻易总会有货不对板的担心,而暗恋他们的女生,往往就是他们年少时遇到的第一笔这样的买卖。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心急怕是什么豆腐都吃不着,还白沾了一身的豆子腥。”

罗思绎的话似有所指,但卷尔在和她对话间,觉得眼皮渐沉,只应道:“怎么会腥呢?他的味道和他的人一样,那么清爽。”

卷尔说完就沉沉睡去,罗思绎见她再无动静,也不再说话,心里对卷尔竟然隐隐生出羡慕。那个一直让她看到清爽一面的男孩子,应该也是真心对她吧!

凌晨才勉强入睡的陆卷尔自然是没能早起。闹钟的狂响和同屋人陆续的起床,都没能打断她的美梦。大家都犹豫着要不要叫醒她,屋里的喇叭已经响了起来,“陆卷尔,陆卷尔,415,陆卷尔在不在?”门卫阿姨的大嗓门骤然响起,把她们几个都吓了一跳。再看陆卷尔同学,还抱着她的枕头睡得很投入。

“在,在!”何布替卷尔应了一声,“她马上下去!”

孙木南看看卷尔,只好说:“我叫她,你们谁下去和高莫说一声吧。”她们当然对高莫的名字耳熟能详,但这么快就能正面接触也是没料到的。

何布马上举手,“我去吧,让他一个人站那儿等着不好。”

罗思绎躺在床上还没起来,“等着不怕,怕的是被你吓跑。”何布的性格有点儿鬼马,一般人真是领悟不了她异于常人的幽默。

“我们俩去吧,”楚菲萍说,“我和小舞刚好要去吃早饭。告诉他多等一会儿是吧?”她和齐舞两个人都是很爽快的个性,所以常常一起行动,步调很一致。

何布马上说:“我也去,就让我近距离看看这个高人吧。”

孙木南说:“快去吧,帮我带个鸡蛋回来。”她已经在推卷尔了。这个陆卷尔,竟然把她的手推开,翻身到床里继续熟睡。

她没办法,只好凑到卷尔的耳边大喊:“陆卷尔,高莫来了!”

卷尔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你说谁来了?”

“高莫在楼下呢,你快起来吧。”孙木南扶她坐起来。

陆卷尔骤然清醒,抓起床头准备好的衣服,就往自己身上套。

“别急啊,你的扣子扣错了。”孙木南完成叫醒任务,坐在桌边看她胡乱地穿衣服。

卷尔低头一看,可不是,看来所有的预演都是无用的。穿衣、洗脸、刷牙、穿鞋出门,总共没用上十分钟,因为她没梳头发,她只是用手拢了几下,扎上就下楼了。她三步并做两步地下楼梯,最后几阶都是直接跳下去的,可就是这样还是觉得楼梯绕啊绕地怎样都下不完。

她跳下最后三阶,刚要向外面跑去,就被人抓住手臂,“下次不许这么跳,危险。”

费力不讨好(1)

卷尔惊喜地回头,高莫正稳稳地抓牢她,静静地站在那里。

卷尔所住的宿舍是栋老式公寓,是当年C大条件最好的宿舍。学校考虑到给女生住,门厅修得不大,方便对出入的人盘查管理。所以所谓的门厅事实上就是楼梯尽头连接大门的一小段走廊。走廊正对着门卫室,在门卫阿姨的严密监控下。所以很少有人在这里逗留,卷尔当然想不到高莫会在这里等她。

高莫稳住了卷尔的身形后就放开手,“才起来?”

“谁说的,我早起来了。”卷尔还嘴硬呢,殊不知她脸颊上的压痕早就出卖了她。

高莫也不说破,“起得那么早,一定吃过了吧。我还想找你吃早饭呢,附近有家粥铺,小菜的味道很好。”

卷尔一听,马上表态,“早料到你来找我,一定会安排我吃好的,所以没吃饭,等着呢。”虽然她酝酿了那么久,可是真到了对着他的时候,又觉得现在这样的相处很自然、很好,仿佛那些看不到他时的心魔,在见到他的这一刹那就全被治愈了。

“走吧。”高莫先走出去,卷尔跟在后面。他们自小就是这样,卷尔在他的身后,她跌倒的时候他偶尔也会过来扶她,但并不会总跟在她身后,小心翼翼地紧张和担心。卷尔实在是很会跌倒,在他们老家有一年雪很大,卷尔在不到五天的时间里,摔倒十多次。不论走得多小心,穿什么防滑鞋都没用。那段时间把卷尔摔得有时气得坐在地上不肯起来,因为勉强被人拉起来,还是会很快坐倒在地上。后来还是高莫在户外用品商店给她买来登雪山专用的一种辅助工具,可以扣在鞋上,下面是两个铁三角能够抓住地面,踩在雪地上就像是被钉到地面上一样不会摔倒。虽然她穿上了的确不会摔倒,可是会显得特别蠢笨,走路会变得一顿一顿的。卷尔只穿了一次就不肯再穿。高莫很不理解,她为什么宁愿摔跤也不肯再穿,他觉得求助于工具是最明智的选择,比什么都靠得住。他不明白,或者卷尔只是需要在她跌倒时,他伸过来一只手,而不是创造永远屹立不倒的神话。

高莫走得很快,卷尔追了两步就放弃了。她低着头在路上走,看到小石子就踢一下,目标是前面的那个“大石头”。有几个真的打到了高莫的腿上,他不以为意,卷尔经常这样玩,他也习惯了。

卷尔踢了一会儿就放弃了。什么能撼动他呢,所谓的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情况在他那里是根本不存在的。她越走越觉得泄气,或者是之前的憧憬在众人的渲染下太过浪漫美妙了,接触到现实的冷硬,让她的幻想近乎破灭。她在后面磨蹭着,积蓄已久的热情还没爆发,就有渐弱渐冷的趋势。暗恋就是自己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拨得噼里啪啦响,但也只是因着他的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一个表情自行衍生的情绪而已。这种情绪的起落,完全取决于对方。所以对着他,她的情绪就会大起大落,刺激得很。对此,卷尔自己也没有办法。

高莫已经出了学校侧门,走到路口停下来等她。她看到他停下来,马上乐颠颠地追过去,刚刚的心灰意冷转瞬就被她抛到脑后。

高莫伸手拦住还要继续向前冲的陆卷尔,“慢点儿,上了大学,还小孩子一样地乱闯乱撞。”手上的动作显露了他的担心,他依旧像以前一样,自己站在车来方向的一侧,把卷尔挡在身后。过了双黄线,他再把她拉到另一侧。卷尔乐得听他数落,也愿意在路中央被他拎来拎去,她喜欢他关心她时略显唠叨的强势姿态。

费力不讨好(2)

卷尔到了粥铺坐定,还笑眯眯地沉浸在被保护的甜蜜中,高莫叫了她几次,她都没听到。

“陆卷尔!”高莫终于忍不住提高了音量,也不知道她小小的脑瓜里面装的都是什么,明明很聪明的孩子,有时就挂着一脸傻笑。

“到!”卷尔突然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口令式的回答冲口而出。

高莫笑笑,敲了一下她的头,“到什么到,吃什么?我去拿。”这里的早餐是十元一位的自助,味道很好,品种丰富,也算是物美价廉。

卷尔趴在桌子上,脸上热热的,“随便吧,我不挑。”

吃过了丰盛的早饭,高莫买了两瓶水,就带卷尔上了公交车。

“我们今天去哪儿?”

“你们下午几点集合?”

“三点。”卷尔看看表,“还有五个小时呢,我们去哪里玩?我昨天看了一下地图,想去的地方我都记下来了。”说着,她开始翻她的口袋,但牛仔裤的四个兜前后都翻遍了,也没找到记着地名的那张纸。

“可能放在屋里了。”她发现兜里甚至一块钱都没有,昨天整理的、要背出来的那个小包,彻底被她遗忘在角落了。

“那个,高莫,”卷尔心虚地说,“你借我点儿钱吧,我忘记带钱出来了。”她不是要买东西,这个城市又大又陌生,真的走散了,她总不能连打车的钱都没有吧!

“揣你兜里不也是被偷!”高莫这么说,并不是无的放矢。说来也奇怪,钱放在别人身上很少被偷。陆卷尔同学身上揣两角钱,也会被小偷光顾,弄得她如果忘记带月票,就连坐公车的钱都要四处借贷。

卷尔有点儿晕眩地看着公车上人叠着人的盛况,“我们走散了怎么办?我都不知道在哪里上下车的。”

“今天时间不多,我带你去书城转转。等军训结束后,时间充裕些了,再去其他地方。”

卷尔一听他的话,顿时就泄气了。她揣着一大堆话要和他说,可是他却要去书城。且不说那里的氛围合不合适,首先在那样的地方说话肯定是要遭人白眼的,什么叫事与愿违,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卷尔蹲了下来,这也是军训练就的基本功之一,另一项是席地而坐。“我不去。”

高莫想拉她起来,总不能让他也蹲下来和她沟通吧。“快起来,你蹲在这里,要被踩到的。”他这么说毫不夸张。这个公车站是中转大站,公车经常要排队进站,候车的人就要前后地找自己要上的车,速度稍慢,车可能就开走了。卷尔蹲在这里,踩到可能未必,但一定会被踢到就是了。

卷尔挣脱他的手,站起来,“走吧。”她不如意,发下脾气就算了,总不好真的给高莫脸色看。他不是她,怎么会知道她的想法呢!不知者无罪,又何况是自己单方面的心意,她还能如何,容以后再做计较吧。越挫越勇,才是她的风格嘛。

她尽管想得明白,但是在满架的书面前还是很难调动起自己的积极性,只是把高莫推荐给她的,据说是不能不读的好书通通买回来,当然只能是高莫付钱。

卷尔把书城里送的帆布袋子和自己都扔到床上,真有欲哭无泪的感觉。大家看她的脸色,也知道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彼此递个眼色,谁都不问。

罗思绎还躺在床上,过了一会儿,才探下身子看看她说:“怎么,人家走革命路线啊?”

卷尔摇摇头,她觉得她所有的力气似乎都耗尽了。这些书真不是普通的沉,高莫的脸色也不是普通的沉。所以她就只能自己扛回来。两个人的感觉可能惊人的一致,费力不讨好。

费力不讨好(3)

陆卷尔不知道自己的心怎么会被高莫弄得这么脆弱,一点儿也没有百折不挠的架势,反而有点儿一蹶不振。每日军训结束,她对着床头码起的高高的那摞书,连一点儿想看的念头都没有。

由于刚开学,学校的图书证还没办下来,卷尔觉得那么多书是一种负担,可在别人眼中,可是平常得不得了。读惯了书的人,对于文字多少有点儿强迫症,连门把手上塞的小广告都要拿出来细细读过。正因为爱书,才以己度人,不好意思借别人的新书来翻。齐舞就是这样的人,她自己的书都要包上书皮,记上购于哪里,是个人藏书的第多少册;她看书的时候,手边还会放一个笔记本,把喜欢的句子抄录下来,不在书上乱写乱画。

这天中午,齐舞和楚菲萍先吃过饭回到屋里。齐舞拿着水杯站在卷尔的床边喝水,歪着脑袋看卷尔的新书。

楚菲萍凑过去,“好书吗?”

“嗯,”齐舞用手遥遥地指着,“这几本我都在报纸上看到过书评,开学之前,书店还没有卖的呢。”她的家庭条件一般,父亲是转业军人,单位是个军工厂,已经近乎停产,每个月只有几百块的收入。母亲的单位也不景气,早早办了病退,现在靠给一些小企业做账来赚些钱贴补家用。虽然父母已经尽可能地给她提供了最好的学习环境,但家里的情况如何,她清楚得很。她很懂事,与学习关系不大的书很少买,都是到书店里看。想要买哪本书,她都是要去书店反复看上个三四次,太喜欢了,才狠心买下来。像卷尔这样一口气买十来本书,还堆在那里接灰,碰都不碰,她真是不理解。

楚菲萍看了看,“当睡前读物的话,估计够卷尔看到毕业了。卷尔的这位高哥哥,素质教育是要从娃娃抓起啊!”

两个人正说着,卷尔和罗思绎从门外进来了。

“怎么了?”卷尔有点儿好奇,她们两个怎么围在自己的床前。

齐舞有点儿局促,“我看看你的新书。”

卷尔一听她提到那些书,脸顿时拉了下来,“想看哪本?借给你吧。”高莫一下子买了这么多书给她,总让她有一种被布置了作业的感觉。不知道从哪本看起,也不知道哪本是他比较偏爱的,更不知道他希望她看了之后得到什么样的收获。她心里越是当回事,就越是难下决心去看。堆在枕边,她不只翻身的时候要撞到头,就是在梦里也常见这些书在里面乱跳一般,让她的头一日甚过一日地疼。

“真的吗?”齐舞也不是太拘谨的人,“我盯上好几天了呢,就是不知道怎么问你借。”

卷尔把书挪出来,“你自己拿吧,别客气。还有谁想看哪本就随便拿,我要看的时候,再问你们要回来。”

齐舞选了本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她一直很想看看,为大人写的童话故事是什么样的。“我会包上书皮看的,一定完璧归赵。”

楚菲萍推了齐舞一下,“你这个紧张大师,弄得我这样手笨的人都不敢借书了。”她选了本法布尔的《昆虫记》,冲卷尔晃了晃,“借我的话,使用权就暂时转移到我这里,真有污损的话,不许哭鼻子啊!”她其实早看过这本书,问卷尔借书,只是融洽一下气氛。这个齐舞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有点儿太客气了,对于自己的和别人的东西分得很清楚。她可能是觉得自己没什么便宜可给别人占吧,所以一点儿也不肯借任何人的光。她吃饭忘记带饭卡,都要自己回宿舍取,别人帮她刷一下她都不肯。当然除去这些关乎利益的具体事例,齐舞是个特别直爽、很好相处的人。

费力不讨好(4)

楚菲萍家里的情况其实也不好。她父母都是知青,在甘肃工作,很大年纪才得了她,就盼着她能在上海落户,受到良好的教育。所以她年纪小小,就寄人篱下。上海,是父母眼里的天堂;在她的心里,却是浸着许多酸楚的地方。她没有受到虐待,却时时刻刻都能明显地感到自己在姑姑家里是个外人。上海,对于她也只能是个寄宿的地方,而不是她的归宿。所以她高考的时候,毅然决然地报考了C大。她领到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次在父母面前流下了泪水。她有她的人生目标,她不要父母费尽心机地安排她的人生,她要努力地赚钱,让父母在有生之年,想在哪个城市生活,就在哪里安家。

她们正说笑呢,何布和孙木南也回来了,两个人都拿着几个袋子。

孙木南说:“运动服发下来了,都试试,号码不合适的话还可以调换。”

罗思绎扫了一眼,“大红色,这是谁的主意?眼光真是非同一般啊!”

何布也跟着帮腔,“刚刚和南姐一路发下来,这身衣服应该已经被批得体无完肤了,起码颜色也要被口水泡得淡些了啊!”她拎出上衣,比在自己身上,“依旧完好无损,鲜亮夺目,质量还是可靠的!”她故意拉长声音打官腔。大家忙着迎合她,列举了这身运动服的数个优点。于是大家笑成一片,也就不去想穿上这么刺眼的衣服会有多么强烈的效果了。

为期三周的军训,在男生军体拳表演的震天喊声中宣告结束。经过了大学生活的第一次锻炼,这些半大孩子似乎都有了些变化,脸上的青涩褪去了一些,笑容里少了点儿稚嫩,多了一点儿坚定。周末的时候,她们把军装洗好,去院里领了新书,又在老生的带领下熟悉了上课的几个主要的教学楼。看来她们几个都对新生活充满了跃跃欲试的激情。

大一上学期的课,都是基础必修课,她们所在的院系一样,课表也完全相同。卷尔在发现这一点之后,首先的反应是有人可以帮忙占座了;第二个反应是如果不去上课,也很容易找到人帮忙请假。她所有的反应都是跟偷懒有关。而陆卷尔觉得最幸福的事情就是终于可以睡懒觉了。当然她显然自动忽略了院里平时要出早操的规定。

孙木南虽然还没被正式任命,但目前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新生的女生事务,都是由她负责,不是院系的学生会副会长,就是分团委副书记,再不然就是女生部部长。据消息灵通人士分析,三者必居其一。所以出早操的事情,自然也要她负责。院里的体育部部长总不可能过来女生宿舍喊人,所以孙木南只有每天每个宿舍地叫人起床出操。出操是大一、大二学生跑操,大三、大四学生到操场做操。后者并不严格,而前者要点名签到,可谓风雨无阻。

孙木南第一天光想着要叫醒别的宿舍的人,却忘记自己宿舍的了。结果只有罗思绎和楚菲萍被外面的脚步声吵醒,但她们两个没梳洗坚决不出门,所以也没出操。集合的时候,孙木南对着别的宿舍无声怨恨的睡眼无言以对。

经此一役,孙木南作为寝室长取消了值日生可以留在宿舍打扫的规定,要求宿舍的每个人,每天早上必须出操。当然她也不是随便取消规定的,所有宿舍的清扫工作,都由她自己包下来,以身作则得让人难有二话。

卷尔也想支持南姐的工作,可她实在不争气,早上的时候,她的血压又低,勉强起来了也跑不动。往往在终点点名查数的时候,她就会被落下。跑操也要记录院系名次,卷尔几次跑到终点,都被暗示还是别记录了,不然会拖她们学院的后腿。结果就是她明明出去跑操,可补助照扣,她自己都觉得冤枉得很,可是又没有办法。最可恶的是跑操要求统一着装,她穿得红通通地落到后面,被后面的男生包围、超过、再包围、再超过,没几天,已经成了早上一景。她跑着跑着,就听后面有人喊:“看到那面小红旗了,大家加油啊!”

过了几天,陆卷尔也就自暴自弃了。她还是和大家一同出发,虽然慢,也不能搞特殊化啊!但是她干脆不跑了,拿着本单词手册跟在队后跑,距离被拉开之后,就自己找地方背单词去了,省得留在路上被人取笑。

表白的放手(1)

这天早上,她在篮球场背完单词,正想去食堂吃早饭,突然被篮球砸到头。

卷尔揉着头回头看是哪个不带眼镜出门的,隔三个场地还能殃及到她。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很热情地说:“我就看着像你嘛!”

陆卷尔叹气,“丁同学,下次麻烦你用比较柔和点儿的方式打招呼。”

丁未跑过来抱起他的球,“我看你往门口走,不是怕你走远嘛!”

卷尔指着球,“你一直在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