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些曾经付出的感情,却怎样也无法带走。

只能任之留在这片土地上。

“三哥快来,要入闸了。”任五在稍远些的地方,挥舞手臂。

海喧再一次回头看了一眼,希望在汹涌的人潮里,看见那抹纤瘦的身影,可是,终究还是没有。

海喧深吸一口气,推着轮椅,走向海关。

“任三先生。”忽然身后,有一把略形沙哑的女声。

海喧停下脚步,一旁,任四接手推过任七的轮椅,朝自家哥哥点点头,然后走过去与任五汇合。

海喧站在原地,转身,看见一个陌生短发女郎。

女郎穿职业套装,一头利落短发,戴一副近视眼镜,直鼻薄唇。

海喧搜索记忆,证实自己并不认识这个干练女子。

“这位小姐,有什么事吗?”海喧淡淡问。

赵秘书深深看了这个男子一眼,这就是小姐心里,住着的那个人呵。

浅浅一笑,赵秘书朝海喧颔首,“九小姐派我来,对任先生说两句话。”

海喧挑起浓长的眉,竟然是绝情。

“九小姐要我对你说,谢谢,还有,对不起。”

谢谢。谢谢你一次又一次,解救了沦陷在黑暗深处的我。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保护好你在意的人。

海喧静静听着,随后,笑了笑。

绝情,你终究,有那么一点点在意我的感受,是不是?

海喧看着人流摩肩接踵的机场大厅,现在,我还没有同你拥抱的理由,也许,只是也许,终有一天,发生的这一切都将化为记忆里的一缕轻烟,消散无踪。

到了那时,我们,我同你,绝情,可以毫无芥蒂的彼此拥抱罢?

“也请你对我说,保重,再见。”

说完,海喧回过神,大步走向闸口的自己的兄弟。

“走罢。”

没有人注意,在机场的一隅,一个身材消瘦的女郎,捂着自己的小腹,慢慢蹲下身来。

 

第四十八章 婚礼的祝福(1)

一身冷灰色西装的海喧站在照相机的三角架后面,苦恼地揪了揪头发。

阿姆斯特丹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懒洋洋的令人昏昏欲睡。

镜头里的,是一个室外婚礼,气氛浪漫而温馨——加入忽略与新郎——亦或是新娘——不时咬耳朵的魅力高挑女郎,那么画面堪称完美。

海喧有耙了耙头发,终于决定不再忍耐下去。

这是小七何东朕那厮的婚礼,东朕与前任情人咬耳朵做什么?竟然还请她来做了伴娘!小七也傻,为了这厮拼命复健,为抛下月家。抛下月家,那也罢了,毕竟,月家——有人可以支撑,可是连任家也一起抛下…

终于,海喧决定他受够了这一切。

“你们闹够了吧?”他放声大吼,有振聋发聩之势。

“三哥,”任七握住东朕的手,脸上是俊朗的笑容。“如果你不想拍了,就不要拍了。反正,我和东也无所谓是不是有结婚照。”

东朕则始终勾着在海喧看来半死不活的邪笑,伴在任七身边,仿佛嘲笑他自讨苦吃。

任四、任五掩面不顾,她们不认识这个在婚礼上狂吼的狮子头。

任大、任二陪着老婆孩子,笑看这场热闹。

任六始终微笑不语,只有她眼中祝福的流光,出卖了她。

全叔则和任老爷子把臂而立,感慨万千。虽然这个婚礼同他们想象中有些出入,但,终于嫁掉,呃不,终于娶进门一个,离他们的目标,又近了一步啊。

数个来当伴娘的模特拼命向人家未婚男子展示她们的魅力。

场面一片混乱。

“海喧哥哥既然不耐烦替我们拍,那就算了。”捧一束小小花球的东朕耸肩,拉着任七走开数步,然后转身背对众人。

“抛花球喽!”

一扬手,球头大小茉莉花球,凌空飞起,画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在一群美女模特的争抢中,越过她们的头顶,直直落进站在照相机后头的海喧怀中。

众美女们即使千般不愿、万般不甘,可好似碍于海喧粗狂魁梧的体格与分外错愕的横眉竖目的狰狞表情,也只能跺跺脚,就此罢了。

海喧反应过来,下意识地扔烫山芋般甩开怀中的花球。

可是脑海中,却倏忽掠过一张冷清淡然的脸,隐约迢遥。

任七已经露出疲态,被东朕扶回房间去了。

新人今日拥有特权,客人们不会挑剔。

兄长弟妹留在花园里招待客人。

隔着花园的铁栅栏,可以看见外头阿姆斯特丹纵横的水道,时时有哮喘以悠闲姿态穿过衔接两岸的桥洞,缓缓而过。

海喧捏着一只香槟酒杯,站在花园一隅,看盛放在角落里的一丛郁金香。

听见身后有脚步声,海喧转过身来,看着妹妹流浪走进。

“好久不见你,流浪,流浪去了哪里?”海喧向妹妹举一举酒杯。

“去了远方。”任六注视自己的兄长。

这个哥哥嘴巴很坏,可是人却很好,她从就这道,他虽然面目偶尔狰狞,然则对女孩子从来都是轻手轻脚,以一种保护的姿态。

“这些年过的好不好?”海喧上下仔细打量妹妹,见她长高长大,浑身充满女性柔婉的韵味。如果不是伊偶尔露出的冷清颜色,海喧会以为少时的任流浪已经彻底被消磨在时光里。这几年,他们很少见到流浪,她先是做交换学生,去了法国里昂,然后做了国际刑警,常常去世界各地出任务。倘使是卧底任务,那简直是几个月或者是几年都不同家中联系。

任六侧头想一想,微笑,“我过得很好。虽然工作中充满了危险,但成就感也非比寻常。”

海喧点头,这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今次回来,能停留多久?有没有联系朋友?我记得你以前同月绝情至要好。”海喧呷一口香槟。

“三哥你不知道?!”流浪微微睁大了眼睛。

“知道什么?”海喧挑眉。

“绝情已经失踪一年之久。”流浪抿了抿嘴唇,“月家迎回了第一继承人月十一,就在绝情失踪的时候。”

海喧的瞳孔不自觉地缩了缩。

绝情,失踪一年?!

“我不知道。”是,他不知道,他心里埋怨绝情,所以,带小七回了荷兰,可以不去关心绝情的消息。

“我想绝情是做了万全的准备,才抛下一切走开的。我调查过了,交到月十一手里的,是一个干净的,有着长期发展空间的月氏。月氏的毒瘤在月竞成事件当中,几乎都被清洗出去。”绝情抬眼看了看别墅二楼的一个窗户,“小七仔整件事里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一点,三哥你心里相比有数。”

海喧仰头喝尽杯中酒,苦涩地点了点头。是,他心中再清楚不过。

“我一直以为绝情是要自己得到整个月家,她有这样的野心,也有这样的能力。”流浪想起年少时,绝情对自己说,即使不开心,也要面上微笑,决不能教对手看出自己的不快时,脸上那种明媚道灿烂的笑容。“谁知道,竟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连你也找不到绝情?”海喧轻声问。

流浪摇头,“我的时间仓促,明天我就得回里昂去,我有新任务。”

流浪说完,看了一眼自己的哥哥,仿佛,一瞬间,有什么划破脑海里的迷雾。

“三哥很关心绝情?”

海喧伸手摸一摸妹妹的头顶,“当年她对你最好,你们是至要好的朋友,听说她失踪,我很担心。”

“我可以拜托金——”

“还是我自己出面比较好。”海喧出声,先妹妹一步开口。

那个名字,是妹妹心里的禁忌,掺和了少女的美好暗恋与痛苦绝望。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海喧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阻止妹妹认识那个人,进而暗暗喜欢上那个人。

“三哥,你要幸福。”任流浪低声说。

“我会的,傻瓜。你别担心哥哥,去去去,去找到属于你的幸福去。哥哥们给你办一个机盛大的婚礼,必定叫你永生难忘。”

流浪想一想那样的场景,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借口跑开了。

留下海喧,独自站在花园一隅,心中刺痛。

绝情失踪一年,那么,即是从他带小七来荷兰时,她已失踪。

他竟然全不知情。

在绝情失踪的这一年间,他在做什么?

他在和翟医生商讨治疗方案,每过一段时间就依据小七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他和翟医生争论得面红耳赤,只为了究竟是使用电流刺激还是穴位按摩。

他把全副身心都投入到小七的康复治疗当中去。

海喧现在能冷静地承认,当时的他,有一种代偿心理。

加倍地对小七好,加倍地努力为小七的康复出谋划策…一切的一起,只是希望小七能早一日好起来,能去掌握自己的幸福。只有这样,只有当小七能把握住自己的幸福,人生中再无遗憾的时候,他才能回去找绝情。与其说他埋怨绝情,不如说他是在埋怨自己。假如自己那天跟了上去,也许小七就不会遭遇到这么痛苦的事,不会失去健康,几近死亡。那么自己同绝情之间,也无须这样的挣扎。

而现在,小七恢复得差不多,几乎与正常人无异,然后同东朕结婚。

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

海喧以为,命运终于给他寻找自己幸福的契机。

可是,命运给他的,是最最冷酷无情的打击。

“三哥好像要哭出来的样子。”任五远远地看着海喧,忽然小小声对任四说。

任四点了点头。

“小三为什么想哭?”任远山正站在任五身后,蓦然出声问。

“他大约,是知道了那个消息吧。”任五摸了摸下巴。

“什么消息?”任远山继续问。

“月九小姐失踪的消息。”任五回头看了父亲一眼,“您难道也不知道?”

“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任远山一笑,走开了。

“我觉得父亲越来越狡猾了。”任五望着父亲的背影说。

“年纪大了,无聊而已。”任四言简意赅。

任五骇笑,“四哥,我小看你了。原来你的嘴巴也这样坏。”

任四狭长好看的眼微挑,不以为然。

“你说,三哥如果知道我们一早已经晓得这个消息,会不会打爆我们的头?”任五其实比任何人都无聊,有些跃跃欲试。

“我劝你最好不要。因为——三哥指挥责备自己。”任四瞥了一眼闲极无聊,唯恐天下不乱的任五,径自走开了。

任五看了看任四的后背,又看了看海喧大步走出去的身影,原地蹲下身来,对脚边一丛风信子说,“看,他们离去的时候,多么决绝?我就不会。我会深深地亲吻,留下最美好的回忆。”

第四十九章 婚礼的祝福(二)

海喧几乎日夜不眠,当日没有直飞国内的航班,他便达飞香港的航班,然后在香港转乘省港高速列车。

下了火车,海喧乘出租车直奔Teen-age。

已经是夜色朦胧华灯初上时候,Teen-age的天使Logo霓虹灯招牌在笼着一层淡薄雾气的夜里放射华光,远远便能看见。

海喧下车由车库的电梯直上顶楼,电梯打开,海喧忍不住闭了闭眼睛。

整层顶楼,一如当年,他同绝情一日缠绵后离去时的样子,落地玻璃窗,拉拢的窗帘,淡淡灯光。可是——伊人却已杳无踪影。

这一年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绝情去了哪里?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人在她身边照顾?无数忧思冲击海喧的脑海。

海喧走进房间,低头看见一双黑色拖鞋静静躺在沙发边的地毯上。

这是绝情最喜欢的一双拖鞋,柔软而温暖。

还有起居室一隅的天然石头花瓶,由一块天然钟乳石经过千百万年滴水形成,是任五买来送给他做生日礼物的。绝情也一直很喜欢,曾经说过,倘使有一天她要离开此间,一点要把这支花瓶带走。

茶几上摊着几本倪亦舒写的小说,其中一本还插着书签。这是绝情最喜欢的作家,她说伊见解精辟独到,发人深省。

房间里,许多东西,都带着绝情的个人色彩,仿佛为这个空间,加上了一重名为“月绝情”的烙印。

可是——烙印依旧,绝情何在?

海喧在沙发上坐下,轻轻抚摩沙发靠背。

忽然听见身后有响动,海喧回过头去。

海喧看见一个清秀的年轻女郎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女郎二十二三岁年纪,不算长的头发抓成一把,梳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来,身上穿灰色卫衣,搭配一条黑色窄管直脚裤,配一双帆布跑鞋,气质清新爽朗。

看见海喧魁梧如铁般的身形,年轻女郎抓了抓头发,有些意外。

“你是谁?”海喧冷冷声音问。

“这句话难道不应由我来问么?”女郎轻笑,笑声如小小石子落入水中,在空气里激荡起小小声音的涟漪。

海喧横眉。

他这样子不晓得会吓走多少年轻女子,可是这个外形一如邻家女孩儿的年轻女郎只是微微抿了抿嘴。

“我姓月,月辛容,行十一。”月十一微笑,“先生贵姓?”

“任海喧。”海喧沉声说,自沙发里站起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