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压迫感啊——年轻的月十一在心里说,难为玖姐这么精致的人,会喜欢这样一个粗犷的男子。他应该有本事把九姐找回来罢?

无视海喧的魁伟与视觉压迫,月十一指了指电梯口,“我在这里装了一个摄像头,希望能找到一点蛛丝马迹。我一直觉得玖姐不会就这么扔下这里不管。不料没有等到玖姐,却等到了你,任三先生。”

海喧默不作声地眺了月十一一眼,这个孩子,绝情就是为了这个孩子么?牺牲了小七的健康,牺牲了她与他的爱情,只为了给这个孩子营造一个干净的月氏,双手将之奉上,就是为了这个月十一?!“你想说什么?”

“玖姐留了东西给你,存在Teen-age财务室的保险箱里。”

月十一看着这个高大而瞬间迸发强烈杀气的男子,那种黑暗的气场,简直惊人,所以她决定还是识相些比较好,“那是一份屋宇无期限租赁合同,甲方是月绝情,乙方是任海喧。我想这是玖姐同你之间签定的合同,租金为利润的百分之十。这么多年来,是一笔很可观的数字,但是你从来没有支取过这部分利润。”

海喧想起十多年前的往事,脸上露出一线缅怀的笑纹。

时光如水,他几乎早已经将这件事抛诸脑后。

“玖姐有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倘使她出了什么意外,Teen-age的一切将由你合法继承。”月十一扬睫,“你是来接管Teen-age的吗?”

“住口!”海喧几乎咆哮,“绝情不会有事!”

“可是已经这么久没有玖姐的消息…”月十一微微退了一步,却并没有住口的打算。

“我会找到绝情。”海喧倏忽冷静下来,锐眼瞪了瞪月十一,“而你,好好管理绝情为你打下的这一片干净疆土,否则——”

海喧连压手指的动作都懒得做,“我拧下你的脑袋来。”

说完,海喧下楼去了。

留在月十一站在电梯口,望着屏幕上数字闪烁,摸了摸下巴。

玖姐,这就是你喜欢的格调?

维京海盗般的粗犷魁伟,脾气有些坏,可是,并没有真正发怒伤害不相干的人。

我有点能理解你为什么喜欢他了呢,玖姐。

月十一笑一笑,也下楼梯去了。

身后,幽寂的空间里,传来幽幽叹息。

海喧出了Teen-age后,直奔斜对面马路的谋杀时间俱乐部。

“我找金银,就说任三找他。”海喧淡淡对俱乐部底楼的保安说。

保安十分拎得清,一看就知道什么人是来砸场子闹事,不用经过高层就可以自行处理的,什么人是浑身充满凌厉气息,不可以敷衍了事的。

“请任三先生到微醺时间小坐片刻,我立即联系金少。”

海喧在微醺时间喝光一杯不加冰苏格兰威士忌的时候,一个年轻穿银灰色西装的男子,慢慢走进来。

看见海喧宽厚的背影,男子在心中微微叹息。

那是一个宽厚而寂寞的背影,焦急,但是隐忍。

走到海喧身边,男子看了一眼海喧手边的威士忌酒杯,朝吧台里的酒保招了招手,“给这位先生再来一杯。”

酒保取过酒瓶,正准备往海喧的酒杯里续酒,海喧却倏然伸手,挡住了杯口,阻止酒保的动作。

“金少。”海喧朝男子颌首,示意他坐。

“任三哥。”金银微微一笑,坐在海喧身边。

这两个男人,一个粗犷豪迈,一个优雅温润,坐在一起,气质迥异,却矛盾地协调。

“看你过得如此悠闲自在,我真想替小六揍你一顿。”海喧放开挡住杯子的手,示意酒保倒酒,“但——那始终是你和小六之间的事,没有我置喙的余地。”

金银的笑容里多了一点点不易觉察的歉疚,终究他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伤害了另一个女孩子。

“有什么我能为任三哥效劳的地方,任三哥尽管吩咐。”

“按你们的规矩,我想知道月绝情的下落。”海喧淡淡说。

“没问题。”金银说出一个数字,“给我二十四小时。”

海喧点了点头,一口喝光杯子里的威士忌,起身走出谋杀时间俱乐部。

走出谋杀时间,海喧有刹那迷惘,偌大一座城市,缺少了那个叫月绝情的女孩子,他竟然彷徨得无处可去。

最后,海喧还是选择回到海燃园。

二哥海啸一家还没有从阿姆斯特丹回来,家里只得几个佣人同园内的保安。看见海喧,也并不觉得奇怪,因为阿姆斯特丹那边一早已经传了消息过来,说三少有可能会回来。只是时间比预期得要晚一些罢了。

海喧回到自己在畅翠居的房间里。

房间由专人定期打扫,干净得仿佛他们从未离去一样。

海喧进浴室洗了个澡,然后躺在自己的床上。

忽然被枕头下面的东西硌的生疼。

海喧皱了眉,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厚而硬的笔记本,看年头,已经十分久远。

上次离开的时候,枕头下面,应该没有这本笔记本。海喧打开床头灯,想了想,慢慢翻开笔记本的封面。

扉页里,有女性秀气干净的字迹:林叶,年月日。

海喧浑身一震。

林叶——是妈妈的名字。

这竟然是母亲的笔记本!

还有谁,这个家里还有谁,会有这本笔记本,会把它放在他的枕头下面?!

一定是父亲!

除了父亲,再没有任何有人会以这样奇突的方式,将过往摊在他的眼前。

父亲曾经答应过他,等他成年,就将他所知道的那部分真告诉他。可是后来父亲重病,他就再也没有向父亲问起过这件事。他也以为父亲早已经忘记了。

想不到,父亲竟然记得,而且,就这样将往事放在他的枕下,只等他自己发觉。

然而,看还是不看?

看了在本笔记,他是否能从中发现另一部分他所不知道的关于母亲的真相?假使那一部分真相是教人情何以堪的悲苦,他又当如何自处?

想了想,海喧还是轻轻合上了笔记本。他以后有得是时间,将整本笔记看完。现在,于他,最重要的,是找到绝情。除此之外,都是次要的事。

关于母亲的事,他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不差这一时半刻。

可是,绝情的事,再不能等。

海喧轻轻闭上眼睛,等待…

第五十章 婚礼的祝福(三)

荷兰,阿姆斯特丹,阳光正好的晴朗周日,一早有许多人走进公园里,跑步打球遛狗,公园中央的湖泊上,有小小船只缓缓划破水面,留下一道拖曳的涟漪。

时光显得悠然而闲适,所有人都不自觉放慢了速度。

一对亚洲裔中年夫妇,推着一辆粉蓝色婴儿车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晒太阳。小小婴儿车的车篷半拉下来,挡住婴孩的脸。中年夫妻时时俯身以小摇铃逗弄婴儿,惹得婴孩伸出手来,试图抓住那会发出声响的彩虹色玩具。

中年妇人每当此时,会稍微将摇铃玩具移的略远一些,急得小小婴孩踢动一双小胖腿。

“叫奶奶,叫奶奶我就把玩具给你。”中年妇人对着婴儿车里半躺半坐的小宝宝说。

中年男子看了,叹息摇头,自妇人手中轻轻取过小摇铃,微微摇着递到小小婴儿手中。那一双小胖手抓住了摇铃的手柄,再不肯放,紧紧地,毫无章法地胡乱摇动。

“小宝才满百日,你就要他开口叫奶奶,心太急了。”

中年妇人瞪了瞪美丽的风韵不减当年的眼睛,“从现在就开始联系起来嘛,我一直在他耳边说这个词,以后他一开口就叫奶奶,不知有多面子。”

男子微笑起来,掠一掠妇人耳边的碎发。

“你是不是因为当年没有听见女儿第一声叫妈妈,所以心理不平衡,以至于产生代替心理,听孙子第一声叫奶奶也是好的?”

妇人一挑眉毛,“你拆穿我做什么?真正无趣。”

男子也不恼,轻吻一下妇人的额角,“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趣的人,你三十年前已经晓得。”

言下之意,三十年前你都不嫌弃我了,三十年后就不必介意了。

随后,男子笑眯眯笑眯眯地弯腰对着婴儿车里的小宝宝说,“你看,奶奶多幼稚,我们不理她。来——叫爷爷…”

妇人“哔”一声,笑得打跌。

远远有美丽女郎走进,伊有一头乌黑长发,微微卷曲,扎成一束,系在脑后,走动时在风中摆动,十分活泼。伊穿一件粉色卫衣,同色帆布跑鞋,脸上脂粉未着,看起来年轻而充满朝气。

美丽女郎走向中年夫妇,手里拿着三支蛋筒冰激淋。

“爸爸,妈,在说什么笑话?我看妈笑得喘不上气。”女郎将冰激凌递给父母,“宝宝乖不乖?”

“哗琅琅——”小小婴儿仿佛能听懂大人的话似的,在婴儿车内拼命摇晃玩具,发出声响。婴儿大抵觉得有趣,便笑出声来。

美丽女郎望着孩子,忽然泪盈于睫。

母亲轻轻拉住女郎的一只手,“绝情,幸福是要自己把握的,去,去找他。”

绝情将母亲的手熨在自己脸上,“我只是还没有做好准备。”

“孩子都这么大了,还准备什么?”母亲优雅地啐了绝情一口,“我当年回头找你爸爸,一开始也拉不下老脸。凭什么年轻的时候是我追求他,到老了,还是我去追求他?!可是幸福稍纵即逝,你不努力,它不会敲你的门。”

“瞧,你妈现在是情感节目的主持人,务必教你全然释放心灵,涕泗横流。”父亲取出手绢递给女儿,“小宝是你们两人的孩子,他有权利知道。无论他在那件事上原谅与否,都不能抹杀他是孩子父亲的事实。我也觉得你应该去同他谈一谈。”

“绝情你不晓得,男子有时小气起来,比女人更甚。”这时母亲仿佛是想起什么来,“你爸爸气我提出同他离婚,多年不肯同我说话——我是为了保护他啊——要不是我追上来,哼!”

“好了,夫人…我向你认错了。”父亲微笑,口气却是宠溺的。

绝情半捂住眼睛,做不忍亲睹状,“爸爸,妈,注意一下你们的女儿还在你们跟前。”

“你还在乎这些了?”母亲嗤之以鼻。

绝情蹲下身来,对着婴儿车里的宝宝说,“宝宝,奶奶嫌弃我们是菲利普一百烛光的电灯泡,走走走,妈妈带你去兜风去。”

“moon。”一名金发棕眼,满脸金色大胡子的洋汉大步走向他们,挥舞手臂,等到了近前,洋汉先与两老乡面孔,然后又趋前拥抱绝情,与绝情香面孔,随即弯腰逗弄婴儿车里的宝宝,“宝宝,你认不认识我?我是你的汉斯爹。”

婴儿猛然扔掉手里的玩具摇铃,一把扯住洋汉的金色大胡子。

大胡子疼得哇哇叫,只能将婴儿自行车里抱出来,才能站直身体。

“宝宝,你这样喜欢汉斯爹的胡子?汉斯爹将胡子剃下来送给你可好?”洋汉用怪腔怪调的中文说。

海喧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前面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场面。

绝情比以前略丰满了些,可是气色看起来很好,整个人都充满了蓬勃生机,并没有以前的那种仿佛深入骨髓的寂寞感觉。

海喧看着你金发洋人小心翼翼地抱着穿着粉蓝色连体衣的婴儿,而绝情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心间隐约地痛。

她已经找到了幸福。

金银给他的消息再正确不过。

她同父母爱人生活在一起,就在阿姆斯特丹,在他的眼皮底下。她已有了孩子,笑容开朗。

那么——他不应该再去搅乱她的生活,为她平添烦恼。

不是不遗憾的,当他以为弥补了自己的过失,而有勇气寻找自己的幸福时,幸福却已经从指尖溜走。

海喧不怪任何人,只怪自己。可是——绝情幸福了呵。

她幸福,那便已经足够。

所有的疼痛,由他一人承担,便好。

海喧最后一次,深深注视远处那个美丽的女子,将伊温朗幸福的笑容烙印在记忆里,然后,转身大步离开,带着他对她的爱和祝福。

海喧走得太快太急,所以不曾回头,也没有看见,另有一个年轻女子走近了绝情一家。

金发洋汉大胡子汉斯手里捧着小宝宝与来人亲吻,吻得啧啧有声。

绝情看不下去了,将孩子自大胡子手里接过来,孩子闻见母亲的体香,朝绝情怀里钻了钻。

绝情吻一吻婴儿的额角,随后叹息,“赵,汉斯,请你们两公婆不要刺激我。大庭广众之下,成何体统?去去去,找一间motel亲热去。”

年轻女子偎在大胡子胸前,笑个半死,总算打算先走了,“记得晚上过来吃饭,我让大胡子烧烤兔肉。”

“当心肥死。”绝情思及美食,微微笑了开来。

“反正有你做伴。”赵秘书,现在已是汉斯`范`布鲁厄医生夫人,脱去了月氏执行总裁秘书兼私人助理的身份后,渐渐开始恢复年轻女子的活泼颜色。

医生同医生太太相偕亲密地走了,没有人知道或者注意,曾经有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来了又去。

只有阿姆斯特丹的阳光,铺洒在同在这片天空下的每个人身上。

番外:错过(上)

第一次看见那个孩子的时候,我的记忆便潮水般涌来,将我淹没。

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旧时光明。

不是记忆,只是不愿想起。

因为一旦触及,便痛彻心扉。

我是翟望西 翟大状的独子。

父亲对我寄予厚望,希望我将来能子承父业,也做一名律师,两父子在一间翟氏律师行工作,上阵父子兵,不晓得多威风。

可是,我从小却并不喜欢与人打口舌官司。

我不擅言辞,更爱静静坐在一旁,看书消磨大半日时光,或者,默默观察一样事物良久,殊不寂寞。

父亲只觉我不争气。

母亲倒不以为然,说我颇有外祖父之风。

外公是一名国手,学贯中西,不晓得多少富豪名人,上至国家元首,下至贩夫走卒,由他操刀,切除病灶。

只是外公工作繁忙,即使退休,照样有医学院同一流医院请外公前去主持工作。

母亲有时趁外公休息天,约好了时间带我去外公外婆处玩。

外婆没有工作,一心照顾外公和女儿的生活起居,这样便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