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沙漠中的风暴来得快去得也快,只一刻钟便风平浪静了。

感觉狂风已过,我才微微抬头,便瞧见身旁的洛谦也同我一般,趴在沙漠上,身上盖着一层薄薄黄沙。

此时晴空初露,太阳亦从乌云之中拨出。我缓缓起身,拍落一身黄沙。洛谦也已起身,坐在沙漠之上,嘴角挂着一缕笑,不知是喜是悲:“也算幸运,没有卷入狂风也没深埋黄沙,只是马儿不见了。”

我不禁噫了一声,这才发觉,狂风过后两匹坐骑不见了踪影。若无马,假设幸运或许我们还可徒步回朔方,但没有了马上所负的干粮与清水,则是寸步难行。更重要的是泓先生所给的西域地图也放在了马上,茫茫沙漠,没了地图,如同坠入地狱。

我不由心头焦急,迈步小跑到沙丘之上,眺望四周,希翼可以发现马儿的踪影。可却是沙丘壑壑,一望无际,似乎天地之间除了这漫天黄沙再别无它物。顿时心中涌上一股颤心的恐惧,这苍凉荒漠中不知掩埋了多少白骨,难道我也将埋骨于此?

“马儿自然会被狂风惊得奔走的。”洛谦不知何时也上了沙丘,站在我的身后俯览大漠,说话平淡,就像一位江南士子谈论烟雨美景般风轻云淡,一股安宁的气息从他身上散发而出,慢慢地绕住了我。“不如我们边走边找吧?或许还能碰上一支商队,这样多了一些人同行,不似两人般孤单了。”明知他话中只是安慰,哪有这般好运气可以遇到商队?但我的心不知怎么的就平静下来了,不像方才般急躁。

一阵清风拂面,洛谦迎风而行,衣袪飘飘,真似飞仙般,我不禁跟着他走向沙漠深处。

盛夏沙漠,骄阳似火,帜热的阳光恰似一把把炎热利刀刺入我的皮肤,刺痛难耐。可我知道我必须咬牙挺住,因为我要活下去。人一旦遇上生死关头,求生本能就会被激发出来,变得坚韧无比。

已经在这寸草不生的喀什沙漠走了一天一夜,却未尽滴水滴米,现在我仅凭一丝意志,强迈着步子跟着洛谦。

太阳真毒,不过阳光却十分漂亮,五颜六色,流光溢彩,迷幻着我的眼,呼吸越来越沉重了,为何现在吸一口气都这般艰难?为什么我听不到洛谦细细索索的脚步声了?

眼前全是一遍金黄之色,绚烂极点,可我实在是累极了,只想休息一下,就只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恍惚间我闭上了双眼。

睡着真舒服,像是躺回了软绵绵的床上,只是被子好像太单薄了些,根本就不保暖。

一阵刺骨寒风终于将我激醒,我悠悠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竟是缓缓而动的沙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由得收紧了双手,手似乎被什么东西搁着了,正要细细查看之时,清扬之声忽从耳边传来:“醒了吗?你受凉有点儿发烧,不要乱动了。”

原来我是伏在洛谦背上,双手挂在了他的脖颈之间。洛谦的温度透过衣衫不断的传来,一时间我不知所措,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沙漠日热夜寒,大概是昨夜受的风寒。”沙漠之中白天温度奇高,热似蒸笼;夜黑则寒如冰窖。这温差极大又无添加衣物,我应该是牵引旧疾,小染风寒,挺一下或许便没事了。

夜幕已经降临,沙漠起了阵阵凉风,我轻声咳嗽,声音些许嘶哑:“我已经好多了,你也累了吧?不如先休息一会儿。”

洛谦一声深叹,缓缓将我放下。大概是许久没有脚踏实地了,我刚立住,脚底一阵发软,又倒了下去。呯地一轻声,我靠在了洛谦肩头,跌坐在沙丘之上。

就这样,我没动,他没动,我们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

我淡然轻笑,微微仰头,尽览苍穹。在这天地苍穹中,人何其渺小,人的生命又何其渺小,或许我的生命就结束于浩瀚黄沙中。

沙漠的天空如清水般澄净,碧蓝碧蓝的,幽幽不见底。

眼前之景就是,月光如水,黄沙似镜。

月光如水,黄沙似镜,让我想起小时候,小时候,也是在这如水的月光下,娘抱着我轻声述说着往事。那天,月光如水,黄沙似镜,我遇上了他…

恍惚之间,我似乎看到了娘的脸,苍白的容颜,忧郁的眼眸。

心底瞬间弥漫起一股苦涩,苦涩得很,苦涩得我无法承受,只想将它倾吐而出。

我轻声说道:“洛谦,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嗯。”淡雅的声音仿佛是从天边飘来。

“很久很久以前,我也不知道久远到了什么时候。有一个少女,她美丽而且骄傲,心比天高。她在及笄之年便接下祖业,经商不让须眉。可是有一年,就在她经过丝绸之路时,遇上了一群凶残的拓跋人。拓跋人很快地将她同行的家丁血腥地杀害了,她绝望了,犹如沉入深潭。”

“后来,她说,那是上天给她的一份惊喜礼物,因为她在绝望之中看到了未来的幸福,一个骑着白马的英姿少年。英气勃发的少年救了她,并在她耳畔轻声呢喃道,扶风弱柳,果真江南女子。”

“后来,她将扶风弱柳,果真江南女子,铭刻在了心里一辈子。少年与少女一见钟情,私定终身。”

“后来,少女爱得决绝,决绝地拒绝了一个同样优秀少年的爱。半年后,少女怀揣着美好的爱情,北上成婚。”

“再后来,少年成了将军,少女也经岁月磨洗成了妇人,爱情也消失殆尽。”

“再后来。少女病入膏肓,临终前要她的女儿问上少年一句,曾经真心爱过江南的柳依依吗?”

“再后来,也许是八年,九年之后或许是更久之后,长大了的女儿才问了将军。”

不知怎么的,感觉喉咙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我再也说不下去了。

“为什么这么多年之后才问?”洛谦问道。

“因为怕在天之灵的娘听到答案后心碎。”

“那又为什么问了呢?”

“因为怕,怕以后就再没有机会问了,娘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

“答案呢?”

“曾经刻骨铭心。”我的声音完全哑了,眼中也是氤氲一片。

“这就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洛谦说得很淡,淡得似在叹息。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也只是从我所知的事情,推断出的上官毅之与柳依依的爱情,可究竟如何恐怕还是他俩最为清楚吧。

不由地忆起,那年除夕大雪夜,爹剑指哥的咽喉,冷声道,你何时赢我,我何时告诉你原因。不知如今十年后,哥是否打败了爹,知晓了当年娘独自离开的原因。或许匆匆岁月早已冲淡了哥的记忆,没有再向爹提出挑战了。

人生漫长,不知什么才能记住一辈子?人生短暂,不知什么又值得记住一辈子?

唉,我幽幽一叹,人面临死亡之时,倒全部放开了。我心中已没有了昨日失马之后的慌张恐惧,在这将死之时,心中却是一片澄静。只是在这一片澄静之下似有波澜,一丝不甘,一丝后悔。

月光如水,黄沙似镜,若说柳依依爱得决绝,爱得一往无前,爱得不计成败,可她却终身不悔。那我呢,小心翼翼,一辈子藏在心底吗?

是的,我不甘心,既然就要葬身沙漠,那我要在临死前,问清楚我的爱情。

心跳地飞快,我努力压制住全身的紧张,轻颤说道:“洛谦,我告诉你实话吧,谈朋友的真正含义。”

嗯,若有若无的淡雅声音。

跨出了第一步,心却怯了,我轻抿起嘴,慢慢湿润着干枯双唇,心里百转千回,终于合上眼,怯声道:“算了,还是不知道的好。反正就要掩埋黄沙了,到时候见到阎王再说也不迟。”

一声叹息,带着淡淡的失望,洛谦轻声道:“我早就已经知道了。”

惊得我立即有了力气,坐直了身子,离开洛谦的肩膀,睁大双眼,颤声问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如水的月光下,洛谦的笑更显温柔:“那日我就觉得不对劲,第二日便问了龙夫人。”

轰得脑子炸开了,一通混乱,周围都是嗡嗡之声,不绝于耳。

我怔住,全身僵硬,动弹不得,只知道自己的心脏跳到了极限,不能再快一分了。

沙漠深夜的刺骨寒风,自己身上的火烧滚烫,都像是隔着一层纱,感觉朦朦胧胧,不大真切。

洛谦望着我,无奈地轻声长叹:“傻丫头,还是我告诉你谈朋友的真正含义吧。”

洛谦如玉般的脸越来越近,水墨双瞳,流光溢彩,泛着丝丝柔情,好看的唇线慢慢上扬,带着深深笑意。

后颈一股灼热之力,拉引着我的脸向前移动。浅绵的呼吸划过我的脸颊,干涸的嘴唇被微凉似玉的气息包裹住,滑如丝缎地触及我的唇,渐渐炙热,麻木地忘记了呼吸。

许久,夜风挤进一丝缝隙,炎热的气息移至耳垂边,魅惑的声音低哑道:“扶柳呵,这才是谈朋友啊。”

我心跳如鼓,身子却还是如石雕般僵硬。

“傻丫头,”洛谦将我抱起,墨瞳里溢着宠溺笑意:“还真的想葬身荒漠啊。再往北行走一个时辰,就有一片绿洲,那是商队的必经之地,等到了那儿,碰上一支商队我们就跟着回西华。”

靠着洛谦站稳,我才缓过神来,哪敢再提及刚才之事,想了一会儿,疑惑问道:“没有了地图怎么能找到绿洲?而且按照计划我们不是应该向南,到天丝绿洲吗?”

洛谦也不回头,牵起我的手,缓缓向北行走,轻声道:“丫头受了点凉,连脑子也烧笨了。”

我立即轻哼一声,以示我的不满,怎么笨了?

“马儿不见了,再去天丝绿洲,岂不是自动送上门给拓跋阳?这天丝绿洲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也是回西华最快的一条路,但却不是唯一的路。在喀什沙漠的北方还有一条路,是专门贩卖西域玉石的商路,在这条商路上也有一个必经之处,玉月绿洲。”

虽然不满我很笨的评价,但我却无法反驳,因为洛谦说得很对。取玉月绿洲而舍天丝绿洲才是活命之道,而且还可以迷惑拓跋阳,将他引往天丝绿洲。

在代表希望的初升太阳冲破地平线时,我与洛谦也顺利地抵到了玉月绿洲。有生机勃勃的绿色,还有一弯净澈的清水,我兴奋地挣脱了洛谦的手,奔到清水旁,捧起一掬清水,直接扑在脸上。一股清凉直窜心底,舒爽不已。

第四卷:漠上见柳色 醉颜酡(一)

一串清脆的驼铃声打破了沙漠晨曦的寂静,现在这单调的铃声就是我有生以来听过的最美妙的声音。我立即奔到高处眺望,果然一队商旅正向绿洲缓缓行来。

待商队进入绿洲,洛谦立即上前攀谈。

商主是一位年近四旬的精悍汉子,脸黑红黑红的,还有一大把络腮胡子。这商主外表甚是凶悍,说起话来却是和善之极。知道我与洛谦一天一夜都未进食后,他立刻掏出干粮,笑着递给我们道:“不够吃的,我还有。”

商主是个山东汉子,为了糊口不得已才挺险贩卖玉石。做这玉石生意一要眼光准,能挑出上等璞玉,二要运气好,避免碰上沙漠强盗,方能挣上几两银子,商主絮絮叨叨地讲了一阵子,才搓起手干笑着望着我与洛谦,用一口浓烈的山东口音问道:“俺说,这位小哥和大妹子都是有学问的人,怎么会在这鬼沙漠?”

我睁大双眼,忘了编说辞了,要怎样才能让人相信呢?

那商主却是双手一摆,不好意思地笑道:“唉,是俺多嘴了,不该问的,让大妹子为难了。”

洛谦温和笑起,眼中却带着一闪而过的狭促:“大哥是我们俩的救命恩人,我们也没有什么可瞒的。”

“我本是朔方城中的一个穷秀才,家徒四壁。可柳儿却是城东柳员外的掌上明珠。今年元宵佳节,我俩偶遇,共猜灯谜,心生情愫。但柳员外却嫌弃在下家中贫苦,棒打鸳鸯。一个月前柳员外逼柳儿嫁与城西张公子,柳儿不愿从家中逃出,和我商议后。我们决定先到拓跋避上一阵子,待日后有了孩子,再会朔方员外也无法拆散我们了。可不想在这沙漠中迷了路,多亏大哥相救。”

商主听得一脸惊愕,张大了嘴:“私奔?”

我则是狠瞪洛谦,运起手肘向后撞了洛谦胸口。洛谦立即捂着胸口,皱起眉,一脸委屈道:“柳儿,大哥又不是外人,我们应该实情相告。”

商主忙摆手,大声道:“大妹子放心,我决不会将私奔之事告诉他人的。俺是很敬佩你的,不嫌贫爱富,真是一位烈女。”不告诉别人,商主你嗓门那么大,每个人都知道了。刚才还在干活的伙计们,都在望着我与洛谦窃窃私语。

看着我越发阴沉的脸。听着伙计们的低声言语,商主才知说错了话,红着脸低头道:“大妹子,对不起,我要去打理货物了,待会儿启程时俺再来找你。”说完便一溜烟地跑了。

见他逃了,我横眼对着一脸愉悦笑容的洛谦:“你黑白颠倒,明明是上官老匹夫为了攀你,卖女求荣,逼我强嫁。”我骂得兴起,又给了洛谦一肘子:“你们这些当官的欺压良民,强抢民女。”

洛谦一挑眉,轻笑道:“上官老匹夫?”

跟着泓先生说顺了嘴,一时间竟忘了礼数,罢了,破罐子破摔,我也图个痛快,白了一眼洛谦,继续道:“你要愿意向上官老匹夫告状好了。去年老匹夫设计将我骗回府,又欺我不会武功,将我囚禁,还威逼我嫁人。这样正好,我回去后与上官老匹夫一算总账。”

洛谦嘴角上扬:“那我倒要备上一份厚礼,好好谢过上官老匹夫。”

就知道你们官官相护,与上官老匹夫是一伙的,我正要发作时,商主牵着一匹瘦马过来,低声道:“小哥,大妹子,俺的马实在不多,只能腾出一匹,既然你们已经…共乘一骑应该没问题吧?”

洛谦温柔笑道:“当然没问题,多谢大哥。”

商主望着我,一抹额头,长舒一口气:“大妹子没问题就好,俺已经准备好水,马上出发了。”

看着商主一脸紧张,我不由怒火中烧,难道我就如此可怕吗?当我是泼妇不成?忽地腰身一紧,我便腾空而起,坐在马上,身后洛谦一甩马鞭,策马而行。

洛谦在我耳旁轻声道:“莫要再皱眉头了,板着脸,商主当然认为你很凶了。”我真的很生气,还不是因为你一番胡诌,眉头深锁,一连又给了洛谦好几肘子。洛谦故意压低声音痛叫了几声,引得周围伙计同情目光,以及对我的畏惧神色。

原来生气也是会累的,刚走了几里路,我便倒在洛谦怀里睡着了。

一路跋涉,风吹日晒十几日,吃了不少苦头,好歹这日傍晚在沙漠边境见到了几间连在一起的粗砖坯房。

总算是盼到了希望,回头脱口问道:“是不是快要到家了?”

身后的人轻轻嗯了一声,尾音绵长,似乎要绕进心里方肯罢休。洛谦抖了抖手中缰绳,身子向前微倾,距离又近了几分,才在我耳垂边淡道:“什么才是家呢?”

他不安好心,我也不必客气,随即正经解释道:“从字面上应该这样理解吧,屋檐下养着一头猪的地方就是家!”

忽地,他右臂一弯,搂住我的腰,眉角上扬,浅浅一笑如春风拂过:“原来这世上还有如此瘦的小猪…”

啪地打掉他的手,对着如玉脸庞横眼:“也有这样恶毒的猪!”

“管它什么猪呢,只要在家里都是好的!”他轻叹,挥鞭赶着马快走几步。

远处已有袅袅炊烟升起。

“洛老弟,这个猪与家有什么讲究吗?”范大作骑马靠近,脸色十分好奇地问了一句。范大作就是在绿洲中救了我们的商主,此人不是一般的直爽,也不是一般的秀逗。果然,没有听到洛谦的及时回答,他便头一仰,两眼泛出无限渴望光芒,吞着哈喇子嚷道:“话说俺很久很久没有吃到一口肥腻腻的猪肉了——”

“真是怀念啊…”范大作再次感慨一番,又眯眼眺望道:“前面就是熟悉的家园,出入关口的必经之地,美食的天下,有着西华最美丽老板娘的客栈——有间客栈!”

“知道吗?那里老板娘亲手烧得猪肉可是一绝,皮软汁足,入口即化,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范大作唾沫星子飞扬,颇有覆盖周身一尺的气势:“其实,俺是觉得和老板娘吃猪肉才是人间绝顶享受!”

“香玉老板娘,香玉…”商主马上挥鞭朝土坡上的简陋坯房奔去。

睁大眼惊讶之余,我不禁小声说道:“难道范大哥和那个香玉老板娘很熟?”

“很多人都和有间客栈的老板娘很熟,因为出玉门关不管你往那条路走,总要在有间客栈歇脚的。”洛谦淡道。

“你怎么知道的?”

“马如龙收集的有关西陲边境资料里面有所提及。”

“香玉老板娘是不是人如其名很香艳?”

“等一下你自己看吧。”

“香玉老板娘很受欢迎?”

“嗯。”

“那范大哥岂不是竞争压力很大?”

“那我的压力大不大?”

一僵之后,我点头:“有压力才有进步!”

正准备等着看他的反应,哪知前方传来一声嚎叫:“香玉啊,一定要为我留住今天的最后一碗红烧肉啊…”

原来是红烧肉的竞争压力很大!

我一脸哭笑不得,只得又一次拜倒在范大作诡异的思维下。

等到进了传说中的有间客栈,我终于是明白了为何范大作会说,与香玉老板娘吃猪肉是人间绝顶享受。不是这位金香玉老板娘美艳动人到秀色可餐,也不是美人一笑任何无味食物也变得五味俱全,而是她全身上下都释放处一种对食物的狂热!

一个很普通的女人,莫约三十五六岁,只是她的眼褶褶有光,只要目光触及食物,便神采飞扬,让人一见就全身清爽,食欲不由大动。

“香玉老板娘,手艺又几步不少啊!”范大作夹起一块腻腻红烧肉放进嘴里,小眼眯得已经找不到了。

“少拍马屁!给老娘少吃一点才是真的!”金香玉手中筷子重重敲在范大作头顶,随后便趁范大作扒饭时抢来红烧肉,直接用手抓了一块塞入自己口中。亮红的肉汁立即从金香玉口中溢出,她享受的表情瞬间感染了周围的人。

抢着吃,才是最享受的吃!

果然和香玉老板娘在一起,食欲是挡也挡不住的。

“扶柳,饿了吧?”洛谦不知从何处端来了两碗浇了红烧肉的盖饭,递给我其中一碗。“直接从厨房里要的,肉饭和在一起,别人抢也抢不走。”

砸吧砸吧满是油水的嘴,范大作极为羡慕地望着洛谦手中的饭碗:“老弟我以后知道该怎么吃肉了!”

“你们是谁啊?以前没见过!”金香玉袖口一抹嘴角,将我们俩上下打量一遍。

范大作呵呵一笑,抢说道:“我在沙漠里结识的老弟和弟妹子,人家可是读过书的,老板娘可不要把斯文人吓住了。”

“你的意思就是老娘很粗鲁?”金香玉两手叉腰,双目圆睁,直瞪着范大作头窝进了胸前作鸵鸟状。“哼,以后休想再吃到老娘做的猪肉!”

金香玉潇洒扭腰离去,范大作流着鼻涕加口水苦苦哀求地黏人而去:“老板娘啊,让我有生之年再吃上一口红烧肉吧…没肉吃的人多么多么的可怜啊…”

“放开你的油手!不许碰到我的裙子!”

“再赏一口猪肉吧,香玉观世音…”

“切,老娘金香玉是浑身喷香的飞天女神,不是哦弥陀佛的观世音…”

“好啦,飞天女神给肉吃不?”

“王母娘娘也不给——”

震天动地的吼叫声渐行渐远。当我吃完红烧肉盖浇饭时,金香玉竟被范大作追的奔回大堂。

“香玉,话说当初我提着一块猪肉踏进有间客栈时,就知道这一生再也离不开这里的红烧肉了…”

“少恶心了!”金香玉转到我旁边,弯眼一笑:“走,妹子跟我去洗澡,看他敢不敢跟着来!”

低头瞧了一眼身上满是风沙的外衣,的确很久没有好好洗一次了,听见金香玉的话,我的不禁心头痒痒:“也好。”

“挺直爽的,走!”金香玉拉着我迈向后院。

老板娘就是老板娘,洗澡的地方就是全客栈最好的,至少是一间四面有墙的单独房间,比起客房公共浴室真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泡在极胸的温水中全身都舒展开来,水包裹着肌肤,身与心无处不是畅快。

隔着薄薄的白纱幔帐,金香玉躺在洒满花瓣的浴盆里,慵懒问道:“妹子,你平常都不用花瓣吗?”

将头浸入水中,直到长发湿润地如同河里的水藻般,我才从旁边高凳上的瓷盒里挖出一块皂角膏,抹上发端,搓揉几下,丰富的泡沫就从指尖四散开来。“一般不太用…”

唰啦一声,金香玉扯开幔帐,露出一张脸,忽地艳羡道:“小姑娘年轻就是好,不用像我们这样的老女人天天担心这儿皮肤不嫩那儿没有香味…男人自动就贴上来了…”

她秀目半眯,斜斜地瞟着我:“妹子,你家男人就不喜欢晚上闻着你身上的淡淡花香睡吗?”

一怔,头直接完全栽入水中,慌忙地吃了几口水,才镇定住冲出水面:“这个…那个…他从来没有说过喜欢闻花香…”

金香玉又趴向前几分,顺便往我盆里洒了一大把不知名的花瓣:“男人啊,都口是心非的。”随后眨眨眼:“老娘保证你家男人喜欢,香喷喷的,哪个男人不心猿意马呢?”

“呃——”

左耳进右耳出,既然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与他的关系,不如将自己洗干净。左搓右揉,以全快的速度完成这次洗澡。

“哎呦,我居然将那瓶花精露忘在外面了!”

我从刚才老板娘捧来的一堆衣服中随意挑了一件披上,颜色挺素雅,就是料子太轻薄。风轻轻一吹,就完全贴在身上,曲线显露。

“妹子,帮我去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