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瞒的事总清晰 千言万语只能无语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喔 原来你也在这里

啊 那一个人 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

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 却换来半生回忆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 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 喔 原来你也在这里 ”

将刘若英的《原来你也在这里》轻轻地唱将出来,珠圆玉润的琵琶声合着我清幽婉转的嗓音,我很清楚我有唱得多好。

清幽婉转?好象是这样啊,可是为什么我的声音听起来好象和平时微有些低沉的不一样?怎么这声音听起来这么像我21世纪的声音啊?

可是,我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只觉得头好沉,糟了,又想睡觉了。我摇头晃脑的起身,想将琵琶交给狐狸,让他替我拿着,结果头一晕,整个人连着琵琶都扑了过去,然后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迷迷糊糊中觉得有人在推我,我咬字不清道:“翠儿,别吵。”

那人转而轻拍我脸颊,似乎试图把我唤醒。我不耐烦的挥手,想将这扰人清梦的人一巴掌挥到西伯利亚去,结果人没被挥走,我的手却被人抓住了。那人一手抓住我的手,一手从我身下穿过,一把就将我抱起来,接着我好象被放在了一个硬硬的有些冷冷的东西上,那双手便放开了我。我身子失去支撑,整个人失重便向前倒去,胸口搁到什么东西,脑袋便沉沉的磕在了一个硬物上。

“砰”的一声,我连忙抬起头,睁开眼,环视了周围十秒,才反应过来目前的情况。额头好疼啊,疼得我眼泪都要掉下来了。55555,我坐在我房间的凳子上,刚刚头磕到了桌子,而那个抱我下床把我放在这的人不是狐狸还有谁?可是,除了狐狸,居然苍蝇也在场耶。

我苦着脸,伸手揉了揉我的额头,天还有些暗,我茫然地问他们:“你们怎么在这?”后知后觉的又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还好还好,没啥异样。

“我们马上要去上朝了。浅浅,你清醒些,我们有事跟你说。”狐狸又拍了拍我的脸颊,神色凝重,伸手将桌上的一张纸和一块玉牌递给我,继续道:“浅浅,这纸上的名单,是我安在天青国的人,你到了那边有事需要人帮忙的,就拿着玉牌去找他们,他们自会按你的要求帮你打点一切。还有,凡事不可逞强,在外注意言行,一切小心为上,安全第一。记得,若有危险,就去找他们,他们会护你安全回来。你一定要完好无缺的活着回来,这是最重要的,记住了么?”

我睁着无辜的大眼,忙不迭的点头。狐狸真是大惊小怪,什么活着回来,难道我还会死在天青国不成?先秦时期那些游说诸国的先人们,哪一个不是衣锦还乡的,再不济,碰到个昏君,人家不听你建议不信你说的,大不了灰溜溜的回家,总也不至于丢掉小命吧。

“还有,在看到天青国君之前,千万不要泄露自己的身份,沿途一切我们会替你打点好的。”苍蝇拿过桌上的一个包袱递给我,然后将一只七彩琉璃镯子套进了我的手腕:“包里的东西,你在路上慢慢看,会有用的。切记,这个手镯一定不要拿下来,危急时刻,在扣环这边吹一下,暗中保护你的人会出来保护你的。”

我又睁着大眼,很无辜的点了点头。眼见着这两个人的脸上又想浮现依依不舍深深眷恋的表情,我突然想到了什么,伸手在怀里一阵摸索,良久,终于将我要找的东西掏了出来。

“大哥二哥,你们平日里送了我不少好东西,我却一件也没送你们过。如今我要出远门了,没两个月回不来,这两个东西是我亲手编的,你们有空想我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也算是睹物思人吧。”哎,说着说着我都有些伤感了,其实和狐狸苍蝇日日相处,他们待我又好,我哪能没感情?说心里话,就这么要分开几个月,心里也是挺舍不得的,可是舍不得也没办法啊。

我早前也想着送他们什么礼物,只是一直没机会,没法子,这两个人,貌似哪一个都比我有钱啊。这次刚好拿出来,是我花了不少时间编的,两个都是中国结。狐狸那个是我用特制的金线编制的,结中央是个“龙”字,结下面缀了颗通体碧绿清透的翡翠珠子,再加上金色的吊扣和流苏,配上狐狸平日里爱穿的月色衣服,我想一定漂亮极了。苍蝇的那个是用特制的红线编制的,结中央我两面分别编了“平”“安”两字,结下面缀了颗血红玛瑙,再加上红色的吊扣和流苏,苍蝇是将军,我希望平安与胜利永远伴着他。

“快走吧,再不走早朝要迟到了。”我站起身将狐狸和苍蝇拉起来,推着他们往外走:“我也要早些出发,我不在的时候大哥二哥自己多保重,我也会多加小心的,胜利完成任务我马上回家,你们不要瞎担心了。”

推至门口,三个人都不由自主的站定,外面的天已经泛出鱼肚白,该马上大亮了吧。心下的不舍越来越浓,我一把扑进狐狸的怀里,用头蹭了蹭,趁机擦掉泪意,再抬头时已是满脸笑容:“大哥,我和二哥都不在你身边,你要加倍小心,吃的穿的用的要小心,出门不出门都要加倍小心,上回的刺客虽然后来都无音信了,但你也不能掉以轻心知道么?”

哎,狐狸长得国色天香的已经危险,还坐拥江山,危险系数更高,再加上他好象不会武功,真真是个让人担心的孩子啊。

还有苍蝇,我又走到苍蝇跟前,伸手抱住他的腰:“二哥,你在前线,比我们更危险,你一定要小心,我送你的平安吉祥扣一定要随身带着,它会替我保护你的。二哥,我一定会说服天青、寒星两国结盟的,到时二哥领兵踏平望月国,我和大哥在除夕夜等着二哥凯旋归来吃团圆饭!”

我又紧紧抱了抱苍蝇,他这一仗是免不了了,所以苍蝇,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第一卷完)

写在卷末

第一卷是超级无敌小白文,经不起任何的推敲,好在内容还算轻松,从第二卷开始,会有所改变,但需要时间,需要过程。

我不会写万能型女主,因为能力有限,因为智商有限。但浅浅必须成长,必须慢慢成熟起来,虽然这成长的过程可能会比较残酷,或者说让人看了比较气愤郁闷,到时还请大家体谅。

合并完章节后,便有些看不出写文的历程了,记录一下,8月15日开的文,至第一卷写完,每天都有更新哦,嘻嘻,速度保证了,质量难免有些疏漏,抱歉抱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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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什么?我本来以为是浅浅穿越了,然后想吃棉花糖的时候突然发现那旮旯没有棉花糖这东东,可是经过了昨晚和今天上午,我终于明白我错了,我大错特错了。人世间最痛苦的事,其实是看自己的文。

555,我终于明白为啥我的文点击会逐章递减了,那简直是广大群众的血泪史啊。就像我,昨晚开始看,很艰难的看了第一章,就想点窗口右上角的逃生键了。咬咬牙忍住,点了下一章,勉强看完,又想点窗口右上角的逃生键了…如此这般,到现在,刚刚看完第一卷,终于明白,逐章递减的点击率,那是人民群众沿路不幸倒下的明证啊。

我一边看,一边怀疑:这文是我写的?真的是我写的么?555,眼高手低啊,写出来的怎么跟我预想的相差十万八千里的说?伤心啊!瞅瞅若要修文,好象是个大工程,而且粉有可能还是重写来得快来得轻松,我想重写,我想重写,我想重写,碎碎念。

我只仔仔细细看了前两章,第三章开始,我被雷翻了,被白晕了,所以只是大致的看了几眼,发现问题若干,备写如下,以后修文时可用,阿弥陀佛,我是不可能再看第二遍了。

1、开篇太平淡,不够精彩,不够吸引人。其实若想大家看了第一章还想看第二章,看了第二章还想看第三章,开篇一定要有个小高潮,情节应该紧张点,让人不自觉的被吸引。俗话说:故事从改变开始。这改变,应该扣人心弦。

2、外部景物描写不够细腻,而女主的心理描写又太多了,结构不够严谨,语言又太口语化。汗,我粗神经惯了,写起东东来也是粗枝大条的,怨念啊。

3、很多情节安排不够合理。比如云月替兄出仕,云府上下都知道,这个很不明智,也很不保险;比如云月的投湖,如果这样就要投湖,云老头怎么会让这样的她替兄出仕?比如身为宰相上朝可以不发一言?这样的问题太多太多了,无法一一说完。

4、女主形象也不行。刚开始倒挺冷静的,适应能力也特别强,也能快速摸清形势,怎么到了本应该更小心慎重的朝堂反而小白了?第一天上朝就出状况,第一次与皇帝相处的反应也看得我想吐了,演技也不行,一路而来就是小女人的憨态,哪有宰相之风?这么白的女主,与刚开始的设定与第一二章十分不和谐,而且女主面对皇上和大将军,一点警觉之心都没有。

5、初见大将军一段不行,难道管家没提前说明,不然第一天上朝女主哪来这么多发现和感叹?还有,拿钱还人是正理,可是当了众人的面有些落了人家面子,在应当努力讨好对方,拉拢对方的时候,这样的举动实在不应该。另外,二林子也流白,我亲爱的清林哥哥啊,大将军啊,怎么看起来也跟浅浅一样小白?心痛。

6、两次酒疯,我雷倒了!不知道当初怎么会写这两个情节的,一次是龙泽湖游夜船,如果只是为了狐狸发现浅浅的身份,如果只是为了增加那三人之间的感情,可以选择另外合理一些的情节,大修大修,一定要大修。第二次是浅醉居夜宴,我也没脸多说了,也一定要大修。泪奔!

7、曲苑那一幕也是心病,顾小三既然是借酒装疯上来勾搭,又岂会被浅浅几句话说明白道理?要么会更加的趾高气扬,要么被美人勾得没法说话。而且浅浅与翠儿红儿三人穿男装买大堆首饰,大雷!这一章有很多利害关系的人物出现,可是写得太白了,各人形象也不够鲜明突出,女主轻浮,配角窝囊,男主出场也太平淡。本来这一章该为接下来的朝廷纷争埋下伏笔的。

8、政治改革,反对势力肯定是空前难应付的,写得太过儿戏了。对一个稳定的国家,牵一发而动全身,而且表现出成效需要时间,岂有几月推行半年见效的理?我果然不擅长写政治,写的实在太小白了,默!

9、上帝视角,偶有发现。还有云老头捏浅浅下巴的举动,我哭!

10、男女主角感情的互动。女主本身的震惊、害怕、抗拒以及这些相处本身被皇帝吸引,又有些情动的慌乱,这些微妙的心理转折没有表现出来,无法形成互动,就缺少了吸引人的张力。

11、色盲,月白是带着浅浅的蓝色的。

12、晕血,这设定很雷,也很不合理,以后大修。

问题大致发现上述这些,当然还有很多细节问题,还有整个的故事情节问题,因为我还是没写大纲,所以也不知道第一卷的情节有没有安排好,汗。

躲墙角画圈圈BS自己,然后反省,然后忏悔,然后灰溜溜的爬去看第二卷,希望不会在中途倒下。

天啊,看自己的文,真是太痛苦了,5555

这两张封面是夭夭和娜娜做的,图是网上借来的,那个,图的原主人,您如果看到了,表怪夭夭和娜娜啊,就请原谅俺吧,那俩孩子是无辜的…当然,您也表怪偶啦,偶是一个善良的人,顶锅盖爬走…

纵使相逢应不识(一)

马车行至第五天傍晚的时候,已经到了齐州与天青国的交界齐青关。我心里很有些惭愧,之前我以小人之心度苍蝇的君子之腹,以貌取马的对着拉车的那四匹马又是鄙视又是怀疑又是抱怨,可是事实证明,我真的不是伯乐的料,因为那四匹马跑起来身姿那个矫健啊,一点也不比中国速度刘同学逊色,而它们的体力耐力,也不比当年的军霞姐姐差。

整整五天时间,除了吃饭睡觉,我都呆在马车里。出了京城之后,路况明显下降,马车一路颠啊颠的,我被颠得累了就趴一会儿,趴得累了又起来坐一会儿,趴下坐起往复循环,忙得跟什么似的,直把坐在对面的红儿看得慌起来,一径地让外面驾车的云辉云耀缓些稳些。

哎,真是折腾俺这身细皮嫩肉啊。京城的马路又宽又平坦,云府、皇宫、浅醉居三点之间的距离也不远,致使我之前错误的以为这马车虽然慢了点,但使起来也还算凑和,连坐五天马车我才终于明白,这玩意儿,整一个慢性酷刑,我怀疑再这样颠啊颠啊的,我颠不到天青国都天州,肯定在半路生生的被颠散架,或者就在前面的马儿前蹄踏上天州这片土地的时候,我却在后面的车厢里被活活的颠死了。5555,苦啊!

我又趴在软塌上,一边拨弄手腕上的七彩琉璃镯,一边想着心事感叹生活的无聊。为了不招摇,达到秘密、安全到达天青国都天州的目的,我只带了红儿、云辉、云耀出来,那个一脸鼻涕眼泪的翠儿被我扔在了浅醉居。其实我也满想把翠儿拉出来的,可是谁叫名义上我现在仍在浅醉居养病呢,她这个贴身丫环怎么可能不在浅醉居照顾我?所以我现在面对红儿,显得格外的寂寞与无聊,因为红儿远没有翠儿开朗活泼,更重要的是红儿没有翠儿唠叨,大部分时间我就只能自言自语。至于云辉和云耀,他们宁愿两个人粘在一块儿驾车,也不愿一个一个轮流到马车里坐坐歇歇,OH NO,我想他们不是不愿意,而是不敢吧!

我利用大把大把闲置的时间,将苍蝇千叮咛万嘱咐的那个包袱翻了个底朝天,乖乖,想不到小穆同学是如此的细心与体贴,这个包袱好比是百宝箱,不仅有救人的良药,也有害人的毒药,有防身的护甲,也有偷袭的匕首,最最让我欣慰的是,居然还有几件价值不菲的宝贝,娃哈哈,知我者,苍蝇也!难为苍蝇还将这些东东的使用说明书写满了好几张纸,也不知这些东东是那天我回云府收拾东西的时候他准备的,还是那天晚上我喝醉了酒之后准备的。为了表达我内心的感动与激动,我将那些东东能穿在身上的绝不戴在身上,能戴在身上的就绝不藏在身上,能藏在身上的就绝不放在包袱里。

接着研究狐狸送我的东西,虽然数量上重量上明显逊于苍蝇的,但质量上却丝毫不含糊。我明白那张名单的份量有多重,所以将名单仔仔细细研究了个遍,又将号称信物的玉牌¬¬¬挂在了脖子上,藏在衣服里。如此隆重的一穿一戴一藏,我本来万分敏捷的身姿顿觉有些迟钝,坐在马车里狠狠地不适应了一下,心里则埋怨狐狸,他还真是小气,别的不送点也就算了,怎么也不拿点银票来?我好歹也是出国公干,没见我当时情况紧急走得匆忙,一个不小心忘了在国库里支点银子出来了么?还是你这吝啬的狐狸觉得我这趟出差的花费不应该公款列支?哎呀呀,幸好云府有的是钱,不然我说不定就“出师未捷身先死”,活活饿死在路上了,小气鬼,哼!

对了,名单!这东东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左思右想、苦思冥想、思来想去…反正把N种毁灭这名单的方法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仔仔细细的想象(为抽象与具象)、对比(分纵向与横向)、琢磨(分客观与主观)、研究(分整体与局部)了三遍,没办法,我实在太无聊了,不在这种小问题上打发一下时间,我怕我真的会被活活憋死。最后终于万般痛苦的下了一个决定,便朝着车帘大叫起来:“云辉,云辉。”

红儿见我前一秒还皱眉苦思,一脸的凝重,后一秒便脸红脖子粗的大喊云辉,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慌忙去掀车帘,才掀了一半,云辉便一脸紧张的出现在了眼前,嘴里却恭敬道:“公子,出什么事了?”

我朝他招了招手,“你进来,我有事找你。”

那小子犹豫了足足有两秒钟,才万般惶恐的坐在了红儿的对面。他那紧张的神情,活像我是只吃人的老虎,而他就是那传说中可爱的小白兔,我越瞪他,他的表情越紧张,还顺便感染了对面的红儿,让本来就有些慌张的红儿更加慌张了起来,小脸都有些变白了。唉,真失败啊!想我堂堂龙曜国假冒宰相,敢对正牌皇帝大呼大叫,对当朝大将军更是习惯性的呼来喝去,怎么对着自己的丫头侍卫反倒要小心翼翼了起来?貌似从没在他们面前扯着嗓子说过一句重话,也没板着脸摆摆主子的谱过,所以造成现在这种让我万分郁闷的局面——我刚刚只不过一时兴起大叫了云辉的名字,就引来了两个人的惶恐紧张以及慌张。

“呃,也没什么大事。那个,云辉你今年多大啦?”我将声音放到最亲切的位置,眼前两人虽然年轻但显然不够幼稚,对着我总是恭敬中带着点拘束,这一点,完全不能和幼稚的翠儿比啊。翠儿那丫头,虽然在我面前常常一惊一乍,胆儿又小,还动不动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但她要是罗嗦起来,就跟唐僧差不多,而且每当她罗嗦的时候,我瞪她也没用,她没尽情发挥十成功力那是决不罢休的。

“回公子,小的今年二十了。”

“什么?你有二十了?”我晕,我还以为他顶多十八,和现在的我一个年纪呢。我又细细瞧了瞧云辉,那张略有些可爱的娃娃脸还是多么的稚嫩啊,哎,与他一比较,我就显得格外的沧桑。5555,我也要换一张娃娃脸啦!

“公子,小的怎会骗公子,再过一个月,就整二十了。”对于我刚才的置疑,云辉显然有些不乐意了,估摸着也知道自己长了张可爱的娃娃脸,他回答这话的时候,神情格外的严肃与认真。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啊,最怕被人小看年龄了。

真的有二十了啊?哎呀,貌似龙曜国在婚嫁这方面不算太落后嘛,我认识的狐狸和苍蝇都二十好几的人了,可是都还没娶妻,对了对了,他们两个有断袖之癖,是特例,忽略不计。可是云辉二十了,也没娶亲呢;翠儿和红儿跟我同年,从没向我请个婚假啥的,就更别说产假了;哥哥十八,单身一个;我也十八,一没定亲,貌似云老头短时间内也没有将我嫁掉的打算。真好啊,想到中国古代十三定亲十六嫁娶的风俗,这龙曜国在这方面显得人性化多了。

“那个,云辉是侍卫吧?”我的声音更加的亲切,脸上的笑容更加的无邪。

“公子,小的十六岁便已经是云府西枫苑的侍卫了。”云辉的表情别提有多怪了,看着我的神情仿佛我是外星人。

“是侍卫,应该会武功的吧?”我一脸兴奋,这小子以为我失忆啊,我之前的问题只不过是为这个问题所做的铺垫而已,铺垫,懂不?不过,这问题我完全可以直接问的嘛,为什么还要先问几个问题热身?看来我真的很无聊啊。

“公子,小的虽然学艺未精,但保护公子万死不辞。”云辉作势欲下跪。

我忙凑过身子,将他跪到一半的动作生生拦下。哎,在这马车有限的空间里,偏就有人要做无限折腾的事情,还真不嫌累:“云辉,别动不动就跪啊磕头啊,跟你说了多少回了?这一路也就我们四人为伴,你们都别拘礼了。”

说来也怪,难道龙曜国的大户人家流行自己府里的下人们动不动就向主子下跪磕头不成?我还以为这架式,只有皇宫外加皇亲国戚家里才见得到呢,可是云府明明就是一暴发户嘛,顶多这大半年来因为我完美的演技外加杰出的个人才能,勉强挤身新贵之列,但这下人们的规矩,好象早在之前就是这样有板有眼有模有样的了。汗一记,反正云老头是个怪胎,像我这种正常人那是肯定无法理解他心里某些阴暗的想法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想他不去理他,把他当透明,忽略不计。

“你会武功,那么用内力让这张纸化为灰烬吧。”我伸手将揉成一团的纸递到云辉面前,正是狐狸的那张名单。

纵使相逢应不识(二)

云辉虽然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毫不迟疑的将纸团捏在手里,微一敛神,不到两秒钟时间,手一摊,只余一堆灰末。

我立马目瞪口呆。云辉这动作、这架势、这速度,好象比苍蝇还厉害嘛,难道云辉的武功竟比苍蝇还高不成?可是云辉只是云府西枫苑的一个小小侍卫啊,而且今年才二十岁,他的武功尚且如此,那么云府其他侍卫呢?张德呢?云风呢?还有苍蝇,你堂堂大将军,应该没那么逊,比我家的小侍卫都还菜吧,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估计那天你只是太过愤怒而下意识做的动作,根本没尽全力。

可是就算不能肯定云辉的功夫比苍蝇好,但看云辉刚才的表现,再结合他的年龄,怎么着也算是个一流高手了吧。我又看向红儿,那丫头眨巴着眼睛看着云辉,脸上竟也没有出现什么太过惊讶的神情。乱了乱了,看来这云府,还有很多我未知的秘密啊,而云家,真的只是简单的有钱的生意人家么?

我对着云辉挥了挥手,让他退下,复又趴在软塌上,开始专心致志的想事情,将心中的疑问,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数出来:云老头究竟是什么人?他每天在忙些什么?张德为什么对天下之势了如指掌?云风为什么会中毒?云老头为什么不择手段的想有人在朝为官?密不透风的云府,忠心耿耿的下人,以及身怀绝技的侍卫,源源不断的财富,云家到底做的是什么生意?这生意又大到了何种地步?云家到底多有钱?云老头的目的或者说野心又是什么?云家有交好的亲戚朋友么?为什么我竟从未见过有客来访,云府就像是独门独户一般…太多太多的疑问,我一双手根本数不过来。我将这么多疑问联系起来,明明就感觉里面有个大坑,答案好象也要呼之欲出了,可是最后想得脑袋都疼了,这答案呼来呼去的就是没真正的呼出来。我甩了甩头,还真是晕啊!

红儿一脸关切的看着我,却不敢出声,见我抬头看她,才小心翼翼地道:“公子,快酉时了,公子要不要先用些点心?”

我摸摸肚子,还没来得及点头,马车便停了下来。红儿撩开车帘一角,向外看了看,复又放下车帘对我说道:“公子,齐青关到了,待守关的将士巡检之后,我们便要离开龙曜国了。”

离开龙曜国?真的要离开龙曜国了?这么快?我好象都还没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啊!踏过那道城门,又将是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了么?

大半年前的穿越,虽然周围的一切是我不熟悉的,我不认识任何人,但这肉身却有亲人有家人,这些人认识我,多少都能替我遮挡一些风雨,后来幸又得苍蝇和狐狸的另眼相待,让我日渐忘却异乡之感。可是踏过这道城门,真的是两不相熟的世界了,我从未到过天青国,那里也不会有人认识我,如今又肩负重任,直到此刻,我才有一些些的犹豫:在天青国,我还会有龙曜国的那份幸运么?

马车复又缓缓行进,并没有人上前对马车里的人进行盘查,这一路走来,每道城门,我们都过得异常轻松,想来是狐狸或苍蝇安排好的。哎,也不知狐狸和苍蝇现在在干嘛?应该是为了望月国的战事忙得不可开交吧,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抽空想我了呢?貌似这几天来,我一个喷嚏也没打过,耳朵也没痒过,难为我这几天无聊倒没少想他们,这世界就是如此的不公平啊!

我起身掀开车帘,扭头望向身后,我们已经出了城门,城门上“齐青关”三个大字,在夕阳的余辉下,泛出幽冷而眩目的血色,让我的眼皮狠狠跳了几下。我复又转身坐下,前面云耀的声音稳稳地传来:“公子,前面便是天青国的青州了,我们进城,便会有守城的兵士上车盘问。”我闭目养神,心波微澜:真正的游说之路,是从这一刻开始的吧。这条路好走么?我真的能胜利完成使命么?反正这个时候心虚也没用了,即使这条路再难走,我也一定要努力走到终点,因为我的狐狸大哥和苍蝇二哥,包括整个龙曜国,都等着我的好消息。

天色迅速暗了下来,我们决定在一家名为“青云”的客栈用餐留宿,听说青云客栈是青州最好的客栈了。这次出门,大伙儿一致建议我扮成商人模样,而红儿就女扮男装与云辉云耀一起扮成我的随从。我本来也觉得这主意虽算不得好,但马马虎虎也合格,出门在外,不就图个方便嘛,而且电视里好象也都是这么演的。可是临出门前,依依不舍地与我上回从国库搬来的金镜话别的时候,我突然发觉这主意大错特错。哎,这群笨蛋,真真个没眼光,以偶这般清丽脱俗似不食人间烟火般的容颜,会是那老奸巨滑的商人么?好啦好啦,就算没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地步,但总不至于沧桑到走南闯北的客商那份上吧。所以我一声令下,大家迅速变装,红儿继续她丫环的本色演出,云辉云耀从侍卫变成跟班小厮兼马车夫,貌似稍稍落魄了些,而我呢,完全本色演出,不就是那传说中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游山玩水有钱人家的少爷嘛!

所以当小二一眼看到我时,表情好比这辈子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着了财神爷下凡,脸上那个激动啊,飞似地就迎了上来,几次从云辉手里抢马车的缰绳未果之后,终于放弃代客泊车(马车)的打算,冲着我又是点头又是哈腰的在前引路,好像这么大的客栈门我们一个也没瞧见般,殷勤地道:“客官,这边请,这边请!”

掌柜的看到我后,忙挤出几个大笑容,惹得脸上的肥肉一阵抖动,五官全抖到一块去了。额滴神呐,我实在不忍再看那一团肥肉,只得转身对着红儿道:“要三个最好的房间,你等会儿云辉他们,再去将行李放妥了,就一道过来吃饭。”

我又对着还陪在身侧的小二道:“挑个最好的位子,爷自会有赏。”

那小二听我这话,两眼放光,态度是越发的恭敬讨好了。我懒得再理他,只是跟在他身后,用眼角斜斜地打量了一下周围的人群,态度是要多清高有多清高,要多傲然有多傲然,没办法,谁叫姑奶奶我有钱呢,财大气粗,不是没有道理的。那小二是个鬼灵精,没几下,便在二楼靠窗找了个视线绝佳的位子,既能看窗外的风景,又对周围以及楼下大厅的情况一目了然。我赏了他一块碎银,让他随便上些招牌菜,他乐得跟什么似的,两三步就回到楼下去帮我点菜了。

我懒懒的靠在椅背上,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年少时看多了电视剧,梦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像剧中人物一样,一身白衣飘飘,坐在一家古色古香的酒家里,用着精致的菜肴,花着大把的银子,然后遇见不平事,豪气万千的出手相助,最后不等那人言谢,复又翩然离去,绝然而出尘,徒留世人一声惊叹。如今我这境遇,倒和梦想中的背景差不多,要不是时已入冬,天有些冷,实在不好意思拿把扇子晃啊晃的(其实最主要的是担心晃着晃着就把偶的小脸蛋晃出两颗红咚咚的小冻疮),不然效果更好,嘿嘿。

自从穿到这里之后,忧喜参半。大半年来,每遇到新鲜事物,心里还是挺兴奋的,忙的时候也乐在其中,与狐狸和苍蝇三人行的时候,心情也很开心。这里有我视为朋友的人,有让我感到温暖的人,可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却又特别的想念老爸老妈和胖胖。只是这种想念,只能埋于心间,不能在人前表露。到现在,我还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穿到这里来,是前世今生的宿命?或是肩负某种使命?如今看来,似皆不是。我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回到21世纪,又或者穷此一生,都再也回不去了。想到这里,心里便酸得难受。

菜陆陆续续地上来,那小二每上一道菜都在我边上唾沫横飞的赞美两分钟,我听得腻烦,对他摆了摆手道:“你去看看随我来的那几人,让他们快点过来。”

那小二领了命,又飞似地消失了。我随手夹了几口菜,漫不经心的吃饭,又随意地看着楼下大厅内用餐的各色人群。哎,还真是无聊啊,外面天已经全黑了,青州不似龙曜国都,晚上大街上除了少数几家客栈酒楼之外,黑漆漆的一片,再看看一楼大厅,其实客人也算不得多。可是就算再无聊,或者青州再繁华热闹,我也只能乖乖吃完饭回房睡觉啊,我现在身负重任,是一点差错也出不得的。

楼下突然嘈杂了起来,我轻皱了皱眉,看向一楼大厅。这是什么情况?这是怎么回事?四个大汉正围着一个人拳打脚踢,那人也不反抗,半蜷在地上,双手放在胸前,弯着身子似将某样东西护在怀里。周围一干人等皆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竟没有一人站出来说句话。

其实我也知道这种时候我不应该管闲事,而且我一向都不是好管闲事的人,可是眼见着那四人好似不将人打死不罢手的样子,我终是有些不忍心。 也不知那被打的拼死护在胸前的是什么东西,哎,算了,反正也没啥事,就慈悲一次吧,我好歹也是一国宰相(虽然是假冒滴),再则身边有云耀云辉在,又从未到过青州,应不至于惹什么大麻烦吧。小子,算你运气好!

我拿起桌上的一个盘子,随随便便地往楼下那么一扔,“啪”的一声,楼下众人先是一楞,然后不敢置信的盯着地上摔碎的盘子,最后都纷纷抬头瞻仰我那天下无双的美貌来,娃哈哈哈,自己先吐一下。

纵使相逢应不识(三)

哎,真可惜,我还以为至少能砸到一个猪头呢,这盘子真是太不给面子了。静静地留给他们初见我时必定惊艳无比的十秒钟后(貌似自恋得欠扁啊,汗),我才缓缓开口道:“刚才是谁在楼下吵闹,打扰了爷的好兴致?”

我那冷冷的声音,我那懒懒的调调,我那高高的姿态,以及我那悠闲的坐姿,跟我脑海里无数次的幻想相重合,雍容华贵、贵气天成,成…可是红儿显然不这么认为,她万分紧张地拉了拉我的衣摆,轻声道:“公子,我们别管闲事了。”

我正待教育红儿做人一定要有勇气有正气有骨气,不能让恶势力在大厅广众之下逍遥法外,楼下那群呆头鹅终于回过神来了。

“哪来的黄毛小子,竟然管起你黄大爷的事来,要命的快点滚下来给你黄大爷磕头赔罪。”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长得一脸的粗糙,说起话来满口黄牙,正是刚才那四人之一。

黄大爷?一听这话我突然来劲了,“噌噌噌”几下跑到楼下,来到那中年粗糙男人面前,围着他左看右看前看后看的转了一圈,啧啧啧,我太震惊了,这人和我想象中的黄世仁百分百的有血缘关系嘛,怎么看都不是好东西,怎么看怎么让人讨厌。

云辉云耀两跟屁虫也跟在我身后转了一圈,那黄世仁亲戚则被我转得一头雾水。不过人家头晕归头晕,嘴巴还是挺能逞强的:“小子,怕了你黄大爷了吧,还不快跪下嗑头!”

哎,见过没脑子的,没见过这么没脑子的。我说大叔,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怕了啊?看来得给你配副博士伦了。我心里一边嘀咕,一边走向刚刚那被围攻的人,不理那黄世仁亲戚。

怎么形容我眼前之人,我有些词穷。那人一身深青色长袍,看起来衣料不差,衣衫却有不少折皱,长发披散,胡子拉杂,整张脸就变得模糊不清起来,满身酒气,半趴在地上,明明狼狈得要死,却只让人觉得冷傲漠然,见我走过来,他只抬眼看了一下,眼睛里满是红血丝,然后低头将怀里的酒壶凑至嘴前,仰头大喝了一口酒。

我不禁很有些后悔,这辈子,最讨厌酒鬼了,好死不死,我人生的第一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对象居然就是平生最最讨厌的酒鬼,而刚才他拼死护在怀里的东东居然就是那酒壶。哎,苍天啊,这让我情何以堪呐。我用脚轻碰了碰他的脚,憋着气道:“喂,你还没死吧?”

瞧瞧,这情景,与我想象中的见义勇为多么的格格不入啊,死酒鬼,生生的将本是我人生一段美好的回忆演变成了如今这番模样。你还这么歪着眼睛看我,你不知道姑奶奶为了救你这个酒鬼浪费了人生的一个宝贵的第一次的机会嘛。咦,这眉眼,我怎么觉得有些些眼熟呢?可是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真是奇了怪了,难道这天青国还能冒出个熟人来不成?

“臭小子,竟然无视我的话,找死!”黄世仁亲戚眼见我一句话也没搭他,就耐不住发疯了。哎,注定是一个连配角也做不上的跑龙套啊!他的身影才略一动,云辉便欺身挡在了我的前面,而云耀出手快如闪电,只一个手指,便让黄世仁那亲戚石化了——他被点穴了。

这一切犹如电光火石,大伙儿根本没看清云耀是怎么出手的,不禁都有些怔住。特别是黄世仁亲戚的那三个同伙,本想出手帮兄弟来的,眼见这般,都楞住了没敢再动身。

我回头又看了看那酒鬼,他拿着酒壶,冷冷看着这一切,嘴角居然还来一个冷笑。我说我这是招谁惹谁了,简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嘛,早知他这逼德性,我就继续在我的梦中做我笑傲江湖的大英雄好了。

“他怎么得罪你们了?”我手指了指躺在地上的酒鬼,转身问那三个人。

“他抢了我们的酒。”那回话之人,气势自不能与黄世仁亲戚相比,如果同样是跑龙套的,那黄世仁亲戚便是头号跑龙套,而那三人,只能排在后面了。

“哦?拿了你们的酒你们就把人往死里打?”我冷笑一声,反正有云辉云耀罩着,那是相当的安全啊,我完全可以想怎么发挥就怎么发挥,“至于这么严重么?你们只消往他脸上揍上几拳,让他没脸出来见人,也就没法再抢人酒喝便是了。若弄出个人命,你们也麻烦不是么?”

“这样吧,这酒钱我出了,你们今天这顿饭我也请了,算是替他给你们赔个不是,你们可还满意?”我示意云耀解了黄世仁亲戚的穴,心里自是万分肯定眼前四人是不敢有意见的,事实摆在那,除非他四人嫌命长。

打发走那四人,我又瞥了眼依旧躺在地上的酒鬼,那家伙别说起身鞠躬感谢赔笑什么的了,我这个救命恩人眼见着就要抬脚走人了,人家楞是没抬眼正视一下,那叫一个酷啊。我气呼呼地准备回房,没走两步,又回身,一屁股坐凳子上,对着小二大喊:“给我拿笔和纸,快点!”

一阵风吹过,又一阵风吹来,笔、纸、墨已经都放在了我面前的桌子上。我刷刷刷提笔写了一通,然后自己读了一遍,便拿着那张纸走到还坐在地上喝酒的醉鬼旁,用脚踢了他几脚,看他又拿那双通红的兔子眼冷冷的看着我,我也没好气道:“刚刚的酒钱和饭钱,共计十二两银子,这是欠条,你签个字画个押吧!我救你小命,可不送你银子,所以你以后发达了有钱了,还是要将银子还给我的。”

那双兔子眼终于有了一丝变化,一瞬即逝,复又恢复冰冷,接着一个有些嘶哑的声音响起:“这钱不是我让你付的,凭什么算我欠你?”

你看你看,天天酗酒醉生梦死的人,声音就跟公鸭似的,难听死了。还有,他那说的是人话么?从刚才就是,我好心替他解围,他倒像个不相干的人似的,眼神,那叫一个冰冷,笑容,那叫一个讽刺,我越想越气,深呼了几口气后,尽量用平静的声音道:“不是我好心替你解围,你早被一人一脚踹死了,还有小命在这里喝酒?”

“死了岂不更好!”他的声音很轻,似喃喃自语般,眉宇间染上浓浓的悲哀,让他整个人笼罩在绝望而悲痛的阴影中。

原来从一开始他就是清醒着的。那么刚刚被围攻时,他丝毫不反抗,只是一心想求死么?怪不得,初见他时,明明是狼狈万分的处境,可又丝毫不让人觉得他狼狈,因为他是那样的坦然,那样坦然的一心求死,所以即便是更不堪的境遇,也不会让人觉得狼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