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却不知道,厉王既然精于兵法战阵,不但会打仗,还是帅才,就不可能是莽撞之人。

这一路走,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小姑娘领路时,明明身处迷雾,看不清楚路,可她走的每一步都不曾迟疑,轻松地就如走在家中花园。

而且,她没走错过一步,既不曾遇见深坑,也没有枯草拦路,想他们之前前行,一路上波折不断,好些人都受了伤,简直是一路流血流过来的。

就凭这个,厉王杀了没用的薛柏桥,也不会杀她。

“王爷身上杀气重,自然无惧鬼怪。”红尘笑了笑,“是民女言语不当,不过请王爷放心,民女自幼出入苍青山,山路熟悉,便是闭着眼也走不丢。”

说完,她果然闭上眼,大踏步地继续走。

薛柏桥的一颗心扑通扑通,声如擂鼓,不过,这次走了很久,竟然再没有看到什么记号,显然没在原地打转,甚至隐隐约约,能见到山下的灯火了。

红尘的表情,却并没有这位小侯爷那么放松,总觉得周围还躲藏着择人而噬的猛兽,只是似乎因为自己在这儿,才潜伏不出。

这个王爷身上的麻烦大得很呢,以后绝不打交道才好。

第四十一章 恩赐

迷雾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去,远处的景象也越发的清晰。

不过,都说望山跑死马,在山上向下看,也是同样的道理。

红尘带着这些人又走了起码有小半个时辰,才总算瞧见青石铺就的小路,应该差不多走到苍青山边缘地段儿了。

大家一下子就放松许多。

薛柏桥更是长长地吐出口气,抖搂了下自己的头发,扫了扫肩膀上,衣服上沾染的花粉,一张俊脸,笑颜如花。

“可算是…”

吼!

他那笑容还没有绽放,顿时就僵住。

一头吊睛白额大老虎,还有一头比一般金钱豹大上一圈的大豹子,毫无预兆忽然出现,从旁边的灌木丛中窜出,冲着厉王就咬了过来。

速度之快,所有人都反应不及。

腥臭味扑鼻而来,眼见厉王的脑袋就要被猛虎吞下去。

“去!”

红尘吐气扬声,她腰间的八吉祥宝瓶顿时爆发光彩,一闪之后,随即黯淡,她的声音也一瞬间响彻长空,炸得人耳朵嗡嗡了好一阵。

那两只畜生陡然停下,身子晃了晃,缩了下头,大大的眼睛也闭了一下,仿佛受到惊吓,竟然齐齐呜咽一声,夹着尾巴扭头就跑,转眼没了踪影。

薛柏桥张大嘴,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简直不会喘气了。

厉王身边的银甲侍卫,其中一个身材壮硕,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这时才来得及一张手臂,把厉王牢牢护在身后。

好半晌,整个山上只剩下瑟瑟风声。

厉王猛地看向红尘,目光闪烁,多少带了几分郑重,只是天色已经昏暗,他怕是看不见红尘脸上避之唯恐不及的恐怖表情。

“难道是做梦?”

薛柏桥回过神,揉了揉眼睛,嘴里嘟嘟囔囔,一下子打断了厉王的惊讶,他是完全不肯相信,这里还会有老虎和豹子同时出现,明明都到了山边上,不是深山老林。

“你就当做梦吧,别多想。”

红尘笑了笑,随手塞了块儿自己做的磨牙饼干给他,让他嚼着慢慢吃,有事做便不那么害怕,才略略一转身,拂了拂衣袖,领着这一行人继续向山下走。

接下来,再没有遇见什么,可这下子,连那些银甲的侍卫们也都感觉危机重重,所有人刀剑都没离手。

有那么两次,红尘甚至不得不把自己的青锋握在手中,才阻止了蠢蠢欲动的东西出来作怪。

终究还是安全了。

到了山脚下,薛柏桥和被狗咬了屁股似的,撒丫子就跑,顺便还拉着红尘。

这小子的心眼不少,他自己装害怕把小丫头带走,既不会让厉王和小姑娘多接触,还没显得是小女孩儿怕了厉王。

他在京里,经常听有关这位王爷的传言,传说他对女人荤素不忌,却并不上心,王府里被他收用过的美人车载斗量,大部分也就几天的新鲜度,转头就把人抛在脑后不记得。

若不是皇帝宠他,每次他花钱,都是直接走内库,王府也是内府帮忙管着,不会苛待府里的人,美人们没了宠爱,好歹能享荣华,恐怕京中的女子见了王爷就被吓得直接去死一死。

即便是有富贵,但以厉王的脾气,身边包括亲随在内所有宫女宫人,除了有数几个从小和他一块儿长大的,更新换代都快得很。

红尘这样的姿色模样,谁也不能说差。

小侯爷忍不住担心,万一厉王连小女孩儿也下得去嘴,万一他跑到穷乡僻壤呆久了,春心欲动怎办?

不是都说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

眼前漂漂亮亮的小美人,总比母猪有吸引力。

“阿尘,你可仔细些,这阵子真别乱出去瞎逛,等把祖宗送走,你在街上骑马狂奔也没人管。”

薛柏桥唉声叹气,他真是后悔啊,有病不是?非跟姓林的跑一趟,害得自己正好撞上煞星。

红尘都不得不领情,决定下次他再来吃饭,不随便拿剩下的敷衍了。

不过,厉王看样子挺忙,应该不至于太关注一个黄毛丫头。

此事就算过了,她也没放在心上。

四月天,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适宜喝茶。

茶馆在杞县扬名,不少读书人都爱来,若不是地处偏远,需得长途跋涉,很是耽误时间,并非所有读书人都能有闲暇日日过来,恐怕地方再大,再宽广,都有些不够用。

红尘觉得眼下的情况正好,生意红火又没过度,有小猫和小狸两个人,再加上雇佣的几个临时帮闲的农妇,足足够用,用不着她费一点儿心思,每日就坐在自己的书房里读书。

她最近开始学画画。

玉珏空间里有好为人师的愿意教导,她又新得了几本关于3D立体画的书籍。

她对画画挺感兴趣的,学起来简直入了迷。

当年她去夏家,在一众多才多艺,擅长琴棋书画歌舞声乐的千金中,就和掉到天鹅群里的野鸭子差不多,只有那张脸够漂亮,别的样样不成,拼了命地努力,学习,甚至彻夜秉烛读书,也只是读了些书,书画琴艺方面,仅仅学会了皮毛,难有大成就。

还是后来被鬼谷先生调教了两年,才渐渐有了点儿真正的本事,心胸也豁达许多。

可惜啊,她沉溺于凡尘俗世,过了十多年,临死之前才真正领会到鬼谷先生传给她的精神,懂得了那种豁然大气,那种秉持一颗精诚透彻心的生活态度,懂得什么才是真正应该看重的东西。

能一朝重生,上苍保佑,她可不能浪费了恩赐,上辈子没时间,没精力,没机会,此生此世,顺了自己的心,学自己所有想学的东西,不要浪费一分一秒,总能做到。

“哎,上哪儿能听首好听的曲子,也好散散心。”

红尘扭头看了眼在那儿跳舞,可却像疯魔的茉莉花,鼓了鼓脸,

每每忆起旧事,她就有点儿想林旭,主要是想听他弹琴,记得当年心情抑郁了,只要一听那人的曲子,便畅快的很。

“真的假的?在咱们杞县搞活祭,那个什么厉王…”

“少废话,快去告诉小姐。”

听见外面小猫调高的音调,红尘站起身,推开窗户:“怎么了?”

“小姐,厉王决定杀三十个少女,说是要祭龙王,好让他死难兄弟们的魂能回到京城去。”

小猫一脸的不可思议,像他这样都惨到自卖自身的,也想象不出随便杀人活祭是怎么个情形。

“听说主持活祭的,竟然还是普济寺的三嗔大师,他可是和尚,出家人!”

第四十二章 君子小人

和尚?

这可是新鲜事。

主持祭祀活动,寺庙的大师们不是不行,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由朝廷供奉的灵师主祭。

要是和尚主持祭祀,轻易不会是活祭,出家人慈悲为怀,杀生是大忌讳。

红尘听自家两个小厮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通,又说厉王会举行多大盛大的祭祀活动,杞县大部分有头有脸有名望的人都要去参加,心中就察觉出一丝违和感。

厉王那人的确不靠谱,任性妄为,时常做点儿让名宿大儒们气得恨不得撞死在宣政殿的事情,但他也是个聪明人,不是真的疯子!

像眼下这种事情,若真只是为了死难的亡魂,祭品可用活的牲畜,何必用人?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缘由,干脆只当厉王是个神经病,自污也手段狠辣…要不然就是她想多了,厉王这次确实损失惨重,恨那些黄莽乱贼入骨,等不及回京献俘,先找借口杀了。

薛公公过来喝茶时,也因为这事儿唠叨好久。

红尘心里多少也有点儿惦记,“薛爷爷,您说活祭是真还是假?闹得这么大,您就没想管管。”

按说这位公公在宫里地位很高,离了宫门,也该能在那些龙子凤孙那儿说得上话。

薛公公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他老人家看样子挺相信红尘,连一些私密话,也不避着她,“我和厉王不熟,也不想熟!”

瞧小姑娘盯着他看,一脸迷糊,敲了敲桌子,笑道:“我在宫里能活得长久,最大的能耐不是揣摩上意,是相人。”

红尘笑了笑,连忙让小猫奉茶。

她也爱听薛公公说话,像他这种在宫里混迹多年,揣了一肚子故事,见多识广的老公公说出口的话,只言片语,也颇有意思。

“什么人是君子,可欺之以方,什么人是小人,要避而远之,还不能得罪,都要清清楚楚才好,我只愿意和聪明有脑子的君子深交,和君子交往密些,偶尔帮个忙,哪怕君子失败,也绝不会牵连朋友,所以我在万岁爷面前就永远是不涉及任何党争,一心只为陛下的忠心奴才。”

红尘:“…”

“现在离了宫门,真是自在多了,憋了几十年,还是如今痛快。”薛公公笑眯眯地喝了口茶,“厉王那人不是小人,可也不是君子,是最麻烦的一类,和他做敌人,一准晚上天天做噩梦,可和他做朋友…他那样的人,又怎么会有朋友!就是偶尔接触两次,我回去还得偷偷摸摸烧点儿柚子水洗洗澡。”

红尘:“…”

薛公公都说到这份上,恐怕是真指望不上了。

她心里难受,虽然厉王发下话,用作祭品的是黄莽逆贼,即便不用活祭,回京也是个死字,那位任性妄为,一向听从本心,怕是不会觉得用犯人当祭品,会对龙王不敬。

可她还是不自在,说是逆贼,十五六岁,风华正好的少女,又能有多大的罪过?当真个个手上都沾着血腥不成?

红尘记得,这些女孩子也不都是反贼的女儿亲属,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被劫掠走的贵女千金,就是从贼了,也只是想活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活生生的人,还是没经过风雨的娇花。

薛公公在宫里这么多年,心肠却还没冷到底,终究还是叹了口气:“好些女孩子都是好人家的,若是家里肯有人来接,说是被抢了去,愿意认回孩子,虽然可能还是活罪难逃,至少有转圜的余地,不至于就…可惜,所有人都避之唯恐不及。”

红尘闭了闭眼。

是啊,黄莽逆贼当初攻破陈州,掠走的好些都是高门大户的千金小姐,那些人似乎就是喜欢名门贵女,毕竟娇养出来的千金,那才是貌美如花,和天生地养的苦命人不同。

既然是世家大族,家族声誉重若千钧,谁又肯为可怜的女孩儿想想,怕是在孩子们的亲人长辈心中,她们就该自尽全节,才对得起养了她们很多年的家族。

红尘几日睡不好,心里琢磨,她便是怕厉王,还是该想个办法尽尽心,哪怕最终救不了人,也是天命如此,人力难及,事后不至于后悔了。

把这事儿拿去玉珏空间里商量了下,有些大能不当一回事儿,也有人大为惊讶,直言厉王简直是野蛮人,奈何只能通过小小一枚玉珏联络,大能们,多是有心无力。

然后——红尘就发现,她怕是没有退缩的余地。

四月末,芳菲尽,夏家嫡长子夏世杰冲撞厉王,让打断了两条腿,还被关了起来,要在祭典当日处置。

消息没封锁,不多时就传得沸沸扬扬,谁让这位夏世杰夏公子太嚣张,竟然到人家厉王下榻的行营大吵大闹,看见的人多得是,自然第一时间人尽皆知。

夏家公子这回是撞铁板了。

换了任何一个人,尤其是军中将领,都不会不给,也不敢不给夏家三分薄面,他闹得再凶也无所谓。

偏偏得罪的是厉王。

谁不知道厉王那就是个混不吝,几年前还一言不合,就在宣政殿上拔刀,差点儿把夏安给宰了,若不是夏安有点儿功夫,见势不妙,一头扎进文武百官群里溜之大吉,说不定还真得挨一刀。

当爹的都敢砍,还动不了儿子!

听小猫绘声绘色地把夏世杰指着厉王的鼻子,大骂他不是人,是个畜生的故事,描述得详详细细,宛如亲眼所见,红尘顿时哭笑不得。

厉王是畜生,厉王的爹,皇帝陛下又是什么!

这位便宜哥,好大的狗胆!

其实吧,她对救夏世杰的生死不感兴趣,但她不冲动,如果她如今什么努力也不做,诚然也没什么,一个村姑民女,怎么敢在厉王面前说话?

但她总有点儿不甘心,有时候她在梦中,梦到过回夏家的情形,她终究还是有个影影绰绰的念想,要成为夏家真正重视的人,到时候她接不接受这种重视再另说。

她还是希望,夏世杰有朝一日会仰望她,她会像上辈子的夏世杰一样,也轻描淡写,客客气气地说那句话——抱歉,我不认识你!

可这些小心思,总要夏世杰活着才好实现,她要救了此人,若真有一日回到夏家,身份便不只是遗留在外的一个女儿,更是夏家的恩人,也不至于太被动。

“看来,祭祀大典不但要去,还得占个前排的好位置。”

此事拜托薛公公正好。

第四十三章 迁怒

漓溪水畔,芳草萋萋。

杞县人多靠它吃水,遇上年景不好的时候,也会祭奠龙王,溪边就有一座小小龙王庙,哪怕灾年,也有香火供奉。

今日的漓溪,却更热闹些,人烟滚滚,似乎一整座县城的人都齐聚而来。

这条溪水实在算不上什么好水,哪怕略长些,也偶有断流,好些人怕是连它的名字也未曾听说过,只是一条无名小溪。

之所以叫漓溪,怕是因为传说它其实和从边南绵延而至的漓江同宗同源,也就取了同样的名字。

即便是漓江,也鲜为人知,现在小溪能有如今的热闹,若是溪水有灵,恐怕会挺高兴的。

红尘坐薛公公的马车,很低调地靠了过去,随着他老人家下车上了高台,俯瞰全景。

这台子搭建也就半日,却是高且宽,用的都是上好木料,周围还摆放许多不知哪家奉上的鲜花,都非凡品。

连红尘自己种的兰花也在最显眼的位置上,看样子养得极好,也亏得薛公公舍得。

“阿弥陀佛!薛公有礼。”

刚找到位置坐下,三嗔大师便一身袈裟,手持法杖,缓步上来,走到薛公公身边。

两个人显然相熟,只是眼下的场合太让人难受,薛公公一见他皱眉:“你怎么也…干这个?”

像这种谄媚之事,高僧都不屑为之,难道便不怕让天下人耻笑?

三嗔大师闻言便叹了口气:“我不做,难道还让癫师兄得罪厉王不成?”

他是一年多前,被普济寺的癫和尚救回来,养病期间竟发现这个死了八成的中年男人深谙佛理,他又苦苦恳求,说是与俗世再无瓜葛,只希望皈依佛门。

癫和尚就动了恻隐之心,也有怜才之意,代师将他收归门下,让他当了这普济寺的和尚。

仅仅一年时光,这位三嗔大师就比癫和尚更受欢迎了,毕竟他相貌好,风度佳,又不像癫和尚那么疯疯癫癫的,自然更容易让信众们信服。

“哎,厉王找上门,总要有人为他做。”

三嗔和尚苦笑,“就是佛祖,也不能事事顺意,何况我虽然身在佛门,毕竟成不了佛,这凡尘俗世,总有能影响到我们的地方,到是…薛公何苦带着如此灵秀佳人卷进这一摊子浑水中来,合该躲一躲才是。”

薛公公瞪了红尘一眼,没吭气,他总不能说,他一个老头子,歪缠不过一个小姑娘,被忽悠着答应带这孩子过来搅局?他也有点儿怕好不好,厉王不是个好招惹的。

“你也不容易!”

他听出来,三嗔和尚这是为了报恩,出家人便是五蕴皆空,可身在世间,就很难不被情谊所累,为了普济寺,为了寺中上下,他就绝对不可能看着癫和尚拒绝厉王。

两人面面相觑,唏嘘不已,红尘却盯着三嗔大师看了半天。

“我记得北燕雷音寺有一种秘术,能捕捉濒死的猛兽魂魄,炼制成灵仆,只是魂魄易碎,有伤天和,后来让大周的大宗师廖先生打上门去,烧毁了所有有关的典籍,这才失传,前些日子小女在苍青山就遇见过一虎,一豹,虽像生灵,却无活气,不知道是不是雷音寺的某位大师莅临?”

三嗔一愣,半晌才捋了捋他那雪白的胡须。

“雷音寺早就毁于战火,和尚们也死得死,散得散,就是有残余,也不可能来大周!”

“也是。”

红尘笑了笑,耳边忽然听到马蹄声,就转过头去看向台下。

厉王殿下已经到了。

四下张望,小侯爷薛柏桥坐在不远处,嘴里叼着串葡萄,却是半吃不吃的,脸上有些忧愁。

红尘仔细找了找,不觉有一点儿失望,林旭师兄居然没来,她很想念他,每次看见他,心就安定。

“救命…放开我…”

耳边隐约传来一声声的嘶喊,声音干涩,嘶哑难听,像是半个月没喝水。

红尘饶有兴致地探下头去,这才看见厉王身边一侍从,马背上倒吊着只粽子。

正是夏世杰。

他人到没被绑得多么结实,可身上的衣服又黑又乱,披头散发,整个人都有气无力的。

厉王没给他一个眼色,身边的侍卫,随手就把他甩到地上。

好些人大是惊奇,忍不住指指点点。

夏世杰一下子就僵硬住,闭上嘴,气得瑟瑟发抖。

红尘到觉得,这人要是死了,也许不是让折磨死的,或许会羞死。

他可是夏家的嫡长子,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屈辱!

大概当真是面对这么多的人,他再也忍受不了,破罐子破摔,也不求情,高声呼喊:“厉王,你身为皇子,竟然折辱那些少女,淑芬姑娘只有十四岁,她有什么罪过?你还有没有半点儿皇家的尊严?哼,有你这样的将领,想必你的镇北军也都是禽兽之流,朝廷之大不幸!”

厉王本来没理他,此时忽然转头冷笑,声音不高不低,却充满了嘲讽。

“大不幸?这些年你们京城的贵公子,走马章台,肆意风流,为了青楼名妓,一掷千金,过着声色犬马的日子,你知不知道,这些好日子是怎么换回来的?是我们将士浴血拼杀,战死沙场换来的,至于你说的无辜,我只看见她们身上揣着兵器杀我将士,她们锦衣玉食,身上戴的首饰连我的王妃都没有,怎么?我为了将士们的英魂能回乡,杀几个本就罪大恶极,该死的俘虏,就算残暴?那我今天剁了你,是不是就是毫无人性了?”

夏世杰气得脸色通红:“你强词夺理!”

“我到觉得,你这种公子哥儿,死上十个八个,也无所谓。”厉王轻笑。

话音未落,他旁边一侍卫,手里不知什么时候,竟多了把斧头,朝着夏世杰的脑袋就砍过去。

一瞬间,这位贵公子甚至能说一句‘花容失色’。

红尘弹了弹青锋。

一道剑气,伴随轻鸣,居然让那侍卫晕了下,手里的斧头就移了位,擦着夏世杰的脑袋滑到地上去。

厉王也扭头,就看见那位曾为他引路的少女,大大方方地走下来。

“厉王殿下所言不错,夏世杰死不足惜,可夏家并不仅仅是你口中的权贵,永平三年,北燕趁我大周内乱之机,侵袭北境,厉王率众将士迎敌,却遭受北燕大宗师黎涛所阻,诸位将军皆陷入危局,是夏家大长老领十三位最杰出的弟子,赶往北疆,众弟子以身投入炉火之中,炼制出了能克制大宗师的箭枝,这才迫退了他…”

第四十四章 不祥

夏世杰本来闭目等死,身体冷的紧,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害怕,这会儿听见一个清清朗朗的声音响起,睁眼一看,瞧见脑袋边的斧头,顿时汗水浸润额头,渗入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