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老爷连声下令让底下人打开库房,把各种金银珠宝都拿出来,眼巴巴地瞅着红尘。

红尘笑道:“供奉也容易,我画一张图,你按照原样打造一个神案,我再帮你画一尊神像,让聂长发帮忙牵引神念过去,然后供奉金银即可,不过你记住了,三年之内那些金银决不可挪动,三年之后散出去救济灾民吧。”

“是,是。”

高老爷也没问要供奉多少,他是下定了决心,多少钱也要花,还要开开心心地花。

红尘画出来的图纸非常的简单,高家都不用找别人,自家的下人随手就给收拾出来,打造的非常精致。

至于神像,红尘随手就给画出来,很写意,说不上形神兼备吧,神是有了,一切准备好,也就半个多时辰。

都不必聂长发做什么,他就拿了铜钱在神像面前一放,就有一道神念打出去,打在神像上。

红尘甩笔点睛,聂长发看得几乎入了迷,亲眼看到画像上的财神‘活’了,这种感觉,他觉得自己能记一辈子,不由自主地偷窥了红尘一眼,见红尘全然不当回事儿,心中更是佩服,也不免沮丧。

以前总听师父说,他们这一行,天资最重要,自己的资质只能算中等,入门又晚,将来前程有限,他不肯信,只觉得勤能补拙,现在看来,哎,果然是天资重要,人家那么年轻,已经是如此不凡,自己熬一辈子,恐怕也别想追得上。

想到此,聂长发就有些意兴阑珊,红尘转身走人,他也连忙跟上去,高老爷正往神案上摆放金条,几乎把库房里的金条都搬出来,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珍珠,玉器,一见红尘他们走人,连忙追到门口。

“高老爷不用担心,已经成了。”

红尘回头指了指。

众人转头看去,就见高广亮抱着手臂一脸呆滞地蹲在地上,一团黑气从他手臂中逃窜而出,落地就化为烟尘,一股青烟在房间里燃起,竟然把青石地面烧出一个洞来,所有人都噤若寒蝉。

趁着高老爷目瞪口呆的工夫,红尘出了屋门,在门口站定回头笑道:“我再说一次,三年之内,这些金银财物绝对不能动,如果动了,可就不只是高广亮一个人的问题,到时候出了问题,不能怪我没有提醒。”

高老爷一愣神,反应过来,追了几步,他们已经离开了高家。

甘昭几个也浑浑噩噩地跟着,一时间,谁都没有开口说话,还是红尘上了车笑道:“诸位,就此告辞。”

连聂长发都没敢追上去,只是打定主意以后行走江湖,要谦虚谨慎些才好,尤其是京城,此等藏龙卧虎之地,还是别太张扬,要不然再冒出一个如红尘一般的妖孽,他可得罪不起。

甘昭他们也没乘车,也没骑马,拖拖踏踏地在地上走,那两个跟甘昭说话,他也有点儿心不在焉。

这一回,真是让甘昭觉得,自己十几年的想法要有天翻地覆的改变,难道世间当真有神在?灵师们果然能掐会算,有通天彻地之能?

走着走着,甘昭猛地驻足,脸色骤变。

“怎么了?又怎么了?”

他那两个朋友急忙问道。

“…你们记不记得,那个郡主说过,我爹最近有一劫,要避火什么的,记得吗?”

一听甘昭此言,两个人也吓了一跳,愣愣点头:“记得,她是说过,我的老天,你回去记得让世伯小心点儿。”

甘昭咬着牙点头。

不信红尘的时候,他自然不把对方说的话当一回事,可现在信了,越想越害怕。

“不行,我得去找,找她,替我爹化解化解。”甘昭脸色一变,拔腿就要往郡主府跑,刚跑了两步,便被人挡住,甘昭正着急,抬手一掌劈在挡路的人胳膊上,想把对方推开,没想到这一掌下去,不似劈在肉身之上,到是仿佛劈中了一块儿巨石,整个胳膊都麻了,微微颤抖。

甘昭疼的面上扭曲,一抬头就发现,挡路的竟然是荣安郡主的车夫。

她那车夫长得有特点,憨厚像一农夫,他们对其印象还真不浅,甘昭胳膊无力地垂着,疼得说不出话。

铁牛一脸憨厚,笑呵呵地递过来一张符纸:“我们家郡主说了,把这张符给你爹随身携带,可避火。”

甘昭伸出同样颤抖的右手,接到手里看了看。

那就是张普普通通的符,上面画的东西也看不明白,还想问什么,铁牛转身就走,他想了想,还是没追上去,既然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相信。

“呼,疼疼!”

甘昭抱着胳膊,觉得半边身子都是麻嗖嗖的,欲哭无泪。

他这两个朋友也大吃一惊,甘昭自幼随父亲练武,虽说大家公子哥,娇气了点儿,远比不上他爹,但他资质好,也是从小练到大,可不是什么花架子。

“高手啊!”

“哎,要是哪一天,咱也能用这样的高手当车夫,那可就好了。”

“容易,回家做个白日梦挺快的。”

几人斗了几句嘴,也没精神在外面瞎逛,便各回各家去。

甘昭一回去,就把符纸给了他爹,说是护身符,特别严肃地要求他爹爹一定不能损坏,还要随身携带。

别看甘成在外面威严的很,不苟言笑,可回到家对唯一的儿子,那是绝对疼爱,儿子给的东西,别说是张符纸,就是块儿破石头,他也愿意当宝玉一样戴着不离身。

之后没过多久,还没有入冬,街上起火,甘成正好路过,虽然想起儿子说要他小心避火的话,还是冲入火海救人,当时他都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毕竟水火无情,不是功夫好,内功强就能避得开的。

偏偏他救了人出来,救的小孩子到是被烧掉了头发,脸上也乌漆嘛黑,还有点儿灼伤,他自己却完好无损,连衣服都没烧坏,就是出来之后发现儿子给的那张符没了,消失不见。

别人都觉得应该是在火里被烧坏了,甘成,甘昭父子却知道并不是,那张符是儿子所赠,甘成十分宝贝,一直贴身放着,现在放符纸的锦囊都没事儿,符纸又怎会烧坏?

甘昭一时后怕,一时又对红尘感激不尽。

这是后话,此时此刻,红尘还在街上玩。

这会儿还没入冬,天气还不算特别冷,又逢大比之年,就算外面差不多快天翻地覆了,京城还是歌舞升平。

今日蝶楼的舞姬艳娘要出阁,夫家只是个普通的小秀才,比艳娘还要小八岁,虽说秀才很小,蝶楼里出了名的名妓们嫁入豪门大户的不知有多少,可艳娘做得却是正头娘子,她资历老,又和她那些姐妹们关系不错,蝶楼对这事儿也颇为重视,好多舞姬,歌姬,名妓都歌舞助兴。

整个燕雀街上,张灯结彩,金粉铺路,热闹的不行。

小商小贩也喜欢凑热闹,今日到燕雀街上逛一圈,估计赚回去的银钱比得过他们往日半月的收入。

红尘听见那边热闹,也过来凑了凑,凑近一看,不免咋舌。

罗娘和小严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满街上搭了无数个花台,说是有蝶楼名妓登台献艺,为婚礼助兴。

“这不是抢新娘子的风头?”罗娘摇了摇头,皱眉道,“按说这等事,应该低调些才好吧。”

红尘也笑:“蝶楼不同。”至少人家自以为不同,到也不是什么坏事。

换了别的名妓,舞姬什么的,若能从良,自然很高兴,恨不得把以前的事儿都忘了,谁也不要记得才好,婚礼自不会弄得多么盛大,要是让人时时惦记,以后的日子恐怕也不好过得很。

蝶楼却偏偏不同,人家里面的名妓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的身份有什么见不得人,就是平日里与人交往,风度也不在那些千金小姐之下,气势更是十足,红尘此生到没怎么见识过,上辈子可是看过蝶楼名妓的风采。

人家对自己的职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活得潇洒,就是她们这些普通人不理解,也不能对人家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行了,有热闹看,咱们就看个热闹便是。”

红尘失笑。

整条街上,不光是文人墨客众多,连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也一点儿都没有忌讳,高高兴兴地带齐了人手来看热闹,除了蝶楼,恐怕也没有别的秦楼楚馆有这等风光了。

左右摊贩卖的东西多以文房四宝,古董摆件,还有手工艺品为主,另外就是卖吃食的,还有几个卖胭脂水粉的摊子。除此之外,除了蝶楼的人,还有其他名妓也来了,一时间歌舞声不断,各种节目看得人眼花缭乱,连红尘都觉得眼睛有点儿不够用。

“别乱跑啊,小祖宗,您消停点儿吧。”

正看歌舞,旁边忽然传来一声焦躁的呼喊。

红尘回头看去,就见一个老仆气喘吁吁地跑,他前面还有个大约五六岁,梳着两个小辫子,手里举着糖葫芦横冲直撞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耳朵上戴着明珠耳铛,辫子上居然是两个活灵活现的蝴蝶,乍一看以为是真的,仔细看才知道是金丝制成。

也许这点儿金子不算太值钱,可这份手艺,那绝对比金价儿不知道高出多少,小女孩儿长得也玉雪可爱,看五官轮廓,不难看得出以后必然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这是谁家的小姐?”

罗娘吓了一跳。

红尘扫了一眼道:“衣服料子看着不起眼,却是江南的贡缎,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不过京城富贵人家多了去,她也看不出小姑娘是谁。

小严板着脸道:“反正够不负责任,就有个老仆跟着,也不怕小丫头被拐子拐了去。”京城是年年打拐,可拐子还是屡禁不止,别说这么大的孩子,就是成年女子也不敢这般随意上街。

第三百九十五章 茶馆

红尘几个正说话,就见那小姑娘随手从袖子里摸出个荷包,一倒滚了一地打造成各式各样的金锞子,什么金花生,金瓜子,金叶子,数不胜数。

周围围观的都看傻了眼,就连那跟着的老仆脸色也不太对,苦笑着替自家小姐把东西收拾好,那小姑娘已经拿了一把金子过去买糖葫芦,卖糖葫芦的小伙子根本找不开,哭笑不得,也只能送了一根给她。

小严:“…”

罗娘叹气:“看来这主仆两个要倒霉了。”

京城地面上从来都不太平,什么拐子,强盗,小偷,骗子,各种混混都在这地界讨生活,都说京城居大不易,但这等地处,龙蛇混杂,总免不了有它黑暗的一面,而且黑暗根植于此,无论哪朝哪代都不可能彻底消灭,也许王朝会崩溃,会消失,但这些人却像这个城池的一部分,永远不会消失。

大约那老仆好歹还有点儿经验,心里也担心,拉着自家小姐钻进旁边一个小茶馆里坐下点了茶水喝。

茶馆里挺热闹,正有说书先生说书,说的是梦行祖师传。

梦行祖师相传是天地间第一位灵师,曾行走天下,收徒无数,徒子徒孙皆得他传授部分神通,当下各国的灵师,到有三分之二拜梦行为祖师,当然只是传说,连到底有没有这么一个人,正史上也不曾记载,只有一些野史上提过几句。

到是后来一些文人墨客穿凿附会,愣是编造出一套一套的故事来,大部分灵师都不信,普通老百姓们信的还多些。

这类传奇故事比较适合说书,而且谁说都行,也用不着专门去买本子,一些小茶馆,没有本钱养特别好的说书先生,也没有丰厚的润笔去请人专门写新本子出来,干脆就说这个。

虽然老旧,但也让人百听不厌。

新来的这主仆二人显然就没听过这个,不多时就听得入了迷,尤其是那小姑娘,恨不得把耳朵伸到台上去。

红尘主仆也慢吞吞进来,寻了个挨着那一对儿主仆的地方坐下。

罗娘小声道:“小姐,那小姑娘瞧着不像咱们京城的。”

“应该是江南世家女。”

红尘扬了扬眉,世家出身的女孩子身上带着一股味儿,显眼的很,她们行走坐卧都极有规矩,规矩已经化入了骨子里,就像眼前这个,年纪这般小,在外面蹦蹦跳跳活泼可爱,但这会儿坐得就是端端正正,肩平背挺腰身直,一点儿都不刻意,却和周围的普通老百姓泾渭分明。

红尘当年也按照世家女的模样专门教养过,也算是把礼仪化入了骨,可真正学的时候已经晚了。

到现在为止,红尘的礼仪规矩肯定不错,而且比大部分世家贵女都好,气质说一句出尘脱俗并不过分,但私底下她从来是怎样舒服怎么样做,并不把那些规矩当回事儿。

林旭说她自有风流气度,其实仅仅是并不似其他贵女一般,从小便被严格要求,像一张白纸一样被认认真真地书写上笔墨。

“大姐姐,你吃的是糕团吗?”

红尘还没说话,趁着说书先生要茶水银子的工夫,那小姑娘先眨巴着一双大眼睛凑过来,盯着桌上黑漆食盒里的点心瞧。

旁边的老仆恨不得捂住脸,却不敢打断自家小姐的话,显然这个小姑娘在家里属于那种得宠到无法无天的主儿。

红尘顿时笑了,主动拿了一块儿吃,才把黑漆食盒递过去:“是自家做的糕团,小妹妹若是喜欢,不如尝尝?”

“嗯。”

小姑娘极不客气,拿筷子夹了一块儿,填在嘴里细细品尝,脸上不自觉露出两个小酒窝,着实可爱。

“我也请大姐姐吃。”

说着,她就招呼店小二上了一桌子点心,都是茶馆的招牌,大部分上不得台面,可也有几种还算色香味俱全。

尤其是小姑娘随手一赏,就赏赐一颗金豆子,手笔之大,到逗得左近的客人们又惊讶又羡慕。

还有几个露出一点儿担忧。

坐在前头的一老头一老太,就叹了口气,小声跟那位老仆道:“所谓财不露白,你也看着你们家小姐一点儿,这地方不太平,过一会儿天黑了怕是更乱,要是有人手,不如捎一封信回家,让家里人来接吧。”

他们也是见这两个,老的老,小的小,真出了事儿,恐怕连跑都跑不掉,别说大庭广众之下不会出乱子,前些时候有个外地来的富商,就逛了街的工夫,身上的银票全让小偷偷了去,他还是贴身放着的,愣是一点儿没留下,弄得连路费也没了,哭得差一点儿投河。还有昨日,就在这条街街头,有个小孩子让人一裹裹起来塞到马车里疾驰而去,后头追都追不上,报官也没用。

京城人这么多,拐子们都有自己的门路,普通老百姓让人掳走了还想找回人,那纯属痴人说梦。

老仆年纪大了,也是个有经验的,奈何他也有苦处,但人在外面,不能随便和人交心,也就客客气气地道谢,应和了几句,说外头有人接应,主人家也会派人来接。

前面老头,老太这才放心,干脆凑过来聊天。

小姑娘别看年纪小,童言童语,却很有教养,跟人说话一套一套的,特别讨人喜欢,连左近的客人也被吸引,时不时看一眼,幸而不多时上面继续说书,小姑娘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听书上,到没被骚扰太过,让老仆多少放心些。

正好前面说到梦行祖师与三十灵师斗法,不战而胜,堪称紧张激烈,热血沸腾,听得小姑娘几乎要手舞足蹈,连规矩也不顾了,高声叫好。

前面坐着的老太一看她的模样,登时大乐:“哎哟,小姑娘,这东西听个新鲜也就罢了,可不能当真,实话跟你们说,我大小子就是灵师,拜在大云寺高僧门下做了俗家弟子,精通好几门法术呢,我们家自家种的田,他去地里撒了一把神丹砂,念了两天经文,结果那一年的收成多出三分之一,叫丰收咒,是极为高级的法术,寻常灵师都不会。”

老太太说话时趾高气昂,显然是真的特别的骄傲。

罗娘低下头,拼命忍笑。

小严也险险没笑出声来。

什么丰收咒,好吧,丰收咒大约是有的,她们家小姐可能会,但大云寺的丰收咒那就是笑话了。

还是数月前,自家小姐去大云寺游玩,一时兴起和几个高僧较法,别的法术到还正经,后来不知怎么说到农事上,小姐就显露了一手丰收咒,一夜之间秧苗变得整齐健康,眼见是大丰收的景象,高僧欲学,可惜学不会,自家小姐也是促狭,干脆笑眯眯地说可以教给他们一个简化版本,只是简化版本需要炼制一种丹粉加以辅助。

别说,简化版本还真是很多人能学会,虽然效果各异,但都是有点儿效果的。

一开始罗娘她们也以为是自家小姐好心,没有藏私,后来才知道,小姐根本是忽悠人,真正起作用的是那种制作出来的粉末。

可惜那种东西不好制作,只能小规模的炼制,要不然大规模使用,全大周的粮食都能丰收,老百姓们的日子也能好过许多。

红尘也忍俊不禁,面上却没露出来,心里到又想起了那个东西,这东西还真要用一用,至少得在自己的庄子里地盘上先试试,连玉珏空间里的大能都说,这种叫什么尿素,名字特别粗俗的东西,在老百姓吃不饱饭的地方,算是大杀器之一。

这事儿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红尘想了下也就放下,到是扭过头去听那边老太太吐沫横飞地吹嘘她儿子有多么多么厉害,有出息。

“我们齐家几辈子都是庄稼汉,地里刨食,我们家老头子也没什么本事,还是我是齐家的功臣,至少给生了个好儿子,我儿子做了灵师,可比读书有出息得多了,当年村子里的秀才娘子从来不正眼看人,如今也得求我儿子给他们家看风水。”

老太太越说越来劲,恨不得把自己儿子吹成一朵花。

周围的人显然不是头一次听她说,私底下嘻嘻哈哈地挤眉弄眼,那小姑娘到是一本正经地道:“奶奶的儿子好厉害啊,我爹爹也请灵师到家里来过,都不让我去见。”

小姑娘稚气地捧了几句,那老太太就越发来劲儿。

红尘她们也是听一个乐子,还真有点儿意思,一边听,一边顺便给罗娘使了个眼色,罗娘就起身去外头转了转。

她们瞧这小姑娘很顺眼,孩子又小,虽说江湖道上有江湖道的规矩,但拐子这类东西,不能算在江湖中,虽屡禁不止,只能约束控制,红尘是碰上一个抓一个,绝不姑息,再说了,这会儿是在她眼皮子底下,怎么能不护一护这个可爱的孩子。

罗娘去传个消息,鬼谷在京城也有些人手,调几个过来,沿途保护一下,总能护着小姑娘平安无事。

没多久,红尘的目光就往门口边上溜了一圈。

有两个青衣的年轻男子,笑眯眯地戳在门口,一看就知道是鬼谷的人到了,速度还很快,他们到没和红尘打招呼,但一进来,扫了一眼,就揽住茶馆里一个头发半花的男人,勾肩搭背地带了出去。

从头到尾,那花头男人半句话也没说出口。

客人们估计多以为这是碰上熟人,所以一块儿出去。

另外一个青衣男子还扔了茶资给掌柜。

到是那店小二缩着脑袋,显得有点儿害怕,等人一走,还小声叮咛一群客人:“诸位,我瞧那两个可不是善茬,恐怕是私人恩怨,大家出门的时候注意些,咳咳,也不必太担心。”

一转眼见一群客人面露恐惧,店小二讪讪道,“这些人看起来很讲规矩,不连累咱们平民百姓。”

掌柜的在前头恶狠狠地瞪他,小二耷拉着脑袋,撒丫子溜了。

茶馆里登时议论声一片,有相信那店小二的,也有不信,只当他胡编乱造。

这种事虽说不罕见,可寻常百姓,有几个真能碰见,碰见了是要吓死人的,但这会儿自己没遇上,议论一下到都很有兴趣。

连小姑娘和她的老仆也眨着眼睛听前面很爱说话的老太太,讲京城那些所谓的江湖人江湖事,到比听说书还有意思。

红尘看着那两个鬼谷的人忙忙活活,没一会儿弄走四五个人,不觉一笑,到也放下心,这条街今日,恐怕会变成一年中最干净的时候,满大街的人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可惜这种事也不能一直做下去,要不然非引起反弹不可,鬼谷再厉害,在京城也不敢闹出太大的动静。

平安无事,耳边清净,红尘干脆全心全意品尝起点心,和左近的茶友们说起八卦。

这等悠闲日子越来越不多见,偶尔过一过也挺有趣。

台子上说书的老先生还老神在在,抑扬顿挫地说着他的书,下面的茶友们,大约只竖着半只耳朵听。

要不怎么说,这样的茶馆酒楼大多数时候都不用担心生意问题,哪怕茶水点心不算顶尖,只要不太差,总有人愿意来。

人们过来,也不单纯是为了喝茶,为了吃点心,更重要的是聚一聚,人这种东西,大部分都害怕孤独,喜欢一群人围在一起。

红尘慢吞吞品着茶,小口小口地,有一下没一下地抿,茶水不算特别坏,可她的嘴实在是让养刁了,寻常的茶水难入口的很。

喝着喝着,忽然锋芒在背。

红尘蹙眉转头,就见门口进来一个人,是个瘦瘦小小的汉子,很不起眼,一身风尘,装作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没看出什么特别的地方,属于那种扔到人群里立时找不出来的。

可她却觉得有一点儿危险。

是一种扑面而来的恶意,红尘有些意外,那恶意到不像是专门针对什么人,也不是专门针对旁边露富的孩子和老人,就是一种纯粹的恶意。

袖子里的青锋到是没什么反应,还是懒洋洋的,红尘觉得,大概是青锋不觉得那人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威胁。

记得以前它敏感得多,只要是有恶意靠近,即便是再小,它也要懵懵懂懂地闹腾一阵子,如今却越来越‘懒惰’,碰上个小偷小摸,只要不是偷到它身上,那是再也不肯理会。

第三百九十六章 警惕

红尘摸了摸青锋,从一开始,这把神兵就随她左右,平日里丝毫不起眼,甚至有时候还想不起它来,但只要它在,红尘的心就一直是安定的。

怪不得好些灵师养法器,养到最后,到养得和自己贴心贴肺,等到百年之后,不光要顾着儿孙,顾着爱徒,还要顾着自己的法器,希望它们不要所托非人,希望它们还能再得一个好主人。

可大部分真正好的法器,一生也只得一主,主人逝去,它们也会跟着灵性消散,化为凡兵,不复存在,除非有天大的缘分,否则绝不认二主。

青锋居然能认了自己,红尘一开始不懂也就罢了,真正开始了解法器后,却深感意外。

自家的青锋,可比她手头得到的其它法器,高上不知道多少等级,就夏家那样出产神兵利器的家族,从古至今留存的所有兵刃里头,就没有一件灵性上能与青锋相提并论的。

红尘把青锋从袖子里取出,放在桌子上。

现在的青锋,到是不大像兵器,更像一件艺术品,身上的纹路很奇特,似乎是一些精美的花纹,牛皮包裹的柄带着小小的弧度,正好适合红尘的手掌,以前青锋瞧着破破烂烂的,现在却发出晶莹的玉光。

“咦,好漂亮!”

连旁边估计还不怎么知道审美为何物的小女生,也爱极了它,一看见立时眼睛发光,蠢蠢欲动,好在这孩子教养不错,没直接伸手,要不然让青锋伤了,那头痛的就该是红尘了。

红尘笑了笑,自己拿起青锋给小女孩儿看了看,让她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逗得小姑娘脸上的酒窝更明显,也更可爱。

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门口,刚刚进门的那瘦小汉子,四下旁观,目光落在红尘的桌面上,眼睛不着痕迹地把青锋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就径直走过来,在红尘的侧后方坐下,他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招呼店小二过来,也只要了一碗粗茶,连点心都没要。

像他这样只来解解渴的过路人每天都有很多,茶馆这边也习惯了,并不奇怪,也不推销那些五花八门的点心。

这样的人在人群中平平无奇。

红尘看了看,鬼谷那边还留了两个人在茶馆门口,视线只在这人身上一晃,根本不曾在意。

看来这家伙是外地来的。

鬼谷中能在京城出任务的,都是老手,京城地面上有哪些人物,他们清清楚楚,刚才清理了一遍,弄走几个人,就是有落网之鱼恐怕也察觉到不对。

这些人都鬼精,一看不好,立时就跑,绝不和人硬拼,他们做这等活计,为的是求财,可不是为了舍命,在京城这样的环境里头,大浪淘沙,但凡能生存下来的,一个胆大包天的也没有。

红尘笑了笑,既然正好碰上,只能算这家伙倒霉,没办法,这阵子京城够混乱,她也不能保证,自己旁边的小姑娘会不会正好就撞在那人手里。

再说,他要是打青锋的主意,可不算自己主动出手欺负外地人。

台上说书先生正说到精彩处,红尘也做入迷状,漫不经心地把青锋往桌边一扔,端着茶杯转身。

连罗娘和小严的兴致也起来,一会儿鼓掌,一会儿叫好,还凑在一处咬耳朵,和前面的老太太争论几句。

不多时,那人就脚步轻盈地从红尘身边走过,看样子是要去前面柜台,他手里拎着个打着补丁的小包袱,胳膊状似无意地碰了桌子一下,下一刻,身体却忽然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似的,整个人一跳三尺高,嘴里哀嚎一声,扑通倒下,正好倒在桌沿上,鲜血喷涌而出。

“啊啊啊!”

这人捂着眼睛在地上翻滚哀嚎,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

那小姑娘更是吓得脸色煞白,老仆一把把自家小姐抱起来,紧紧搂着不敢松手,实在是这人的情状瞧着太惨,眼睛上全是血,也不知道会不会瞎,不光如此,他砰砰地在地上碰撞,撞得浑身上下都是伤,血肉模糊,众人看得都毛骨悚然。

“这,究竟怎么回事儿?”

店里闹出这等事来,茶馆这边连忙派人出去叫人,顺便通知巡逻的衙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