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催促她离开。

颜绮薇后知后觉地明白,原来打从一开始,梁宵就下定决心要拿自己搏命,争取她逃亡的机会。

记忆莫名其妙闪回许多年前,她与夏夕一起看电视剧的时候。

男主人公为保护心爱的姑娘,独自持剑对抗实力胜他许多的大反派。那时的她们一边看一边吐槽:也就只有电视剧里会出现这种狗血情节,现实中怎么可能存在为了喜欢的女孩奋不顾身、情愿牺牲自己的人呢?

——是啊,怎么可能存在呢。

命运的道路在此分岔,两人之间只能存活一个。

而她早就知道答案。

乌云一点点从天边生长出来,好像满天遍布的脏乱棉絮,室内光线逐渐黯去,唯有少年黑曜石般的眼眸映着些许亮光。

颜绮薇深吸一口气。

她没有依言离开,而是趁祁正荣把全部注意力放在梁宵身上时跨步上前,拾起那根被扔在地上的粗重铁棍。

——然后决然抬手,向男人后脑勺挥去。

铁制品与头骨碰撞时发出一声瘆人的闷响,紧接着传来祁正荣撕心裂肺的喊叫。不等他转过头来回击,颜绮薇再度将棍棒举起,咬着牙砸下去。

眼前所见是泛着冷光的铁棍与鲜红粘腻的血迹,祁正荣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扭头转身,浑浊的眸子里不见光彩,如同黑夜里毫无波澜的河流。

又是一阵闷雷响起,他终于应声倒下,不省人事。

铁棍落地时发出无比刺耳的清脆声响,颜绮薇浑身战栗,从脏兮兮的校服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蹲下来为梁宵擦拭血迹。

鼻血不受控制地涌下来,染红了一张又一张白纸。她的声线微若蚊鸣,淹没在远处隐隐约约的雷声中:“梁宵,别怕,我们回家。”

他连一句应答也说不出来,费尽所有力气勉强撑起眼睛。在梁宵昏睡之前,眸中所见全是她的模样。

少女眼中含着莹莹水光,苍白脸颊上沾了灰尘与血滴,那是他愿意舍弃生命保护的宝物。

而现在,她要带他回家。

疼痛与睡意一同侵蚀神经,少年终于没办法继续硬撑,只能放松全身紧绷的状态,无意识沉沉睡去。

等他的鼻血终于止住,颜绮薇将梁宵吃力扶起来,用大半边身体承受他的重量,一步步向仓库外靠近。

他们果然位于某个不知名的郊区,四周杂草丛生、荒无人烟,房屋外的池塘因久久无人打理而长满绿苔。

天空已经完全暗下来,太阳被来势汹汹的云流吞噬殆尽,阴沉紧张的气氛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颜绮薇茫然地想,他们既然已经成功逃了出来,祁正荣一时半会又肯定醒不过来,究竟还有什么原因能导致她死去?

会不会……

她的心脏被呼啸而过的风吹得轻飘飘浮起。

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她在无意间打破了既定命运,从趋近于无穷小的可能性中抓住了最重要的那一环,将自己从死局中解救了出来?

毕竟她和夏梦都得以从原有剧情中挣脱,走上了与命运截然不同的道路。

然而这个念头堪堪萌芽,就被现实毫不留情地一举击碎。

一道尖利的女声划破周遭寂静,惊起一片栖息的鸟雀:“你们在做什么?”

——梁宵养母目瞪口呆地站在不远处,手里提着两个巨大的行李箱。

颜绮薇原本以为她会花上不少时间拿到赎金,没想到交易结束得这样快。

女人的五官因震惊和愤怒皱成一团,将行李箱放在地上后,她从口袋掏出一把匕首:“我老公呢?”

在那一瞬间,颜绮薇在脑海中迅速估算了一遍自己将她制服的可能性,结果是不到百分之一。

梁宵养母常年务农,力气绝对不会小,更何况如今她浑身带着股匪气,恐怕动起手来会刀刀致命。

“你丈夫晕过去了。”这时应该尽量避免正面冲突,颜绮薇试图与她沟通,放软声线说,“钱你们已经拿到,双方就此分道扬镳对谁都好。如果你能放过我们,我绝对不会向其他人泄露任何信息。”

“你当我傻?”女人冷笑,视线有意无意望向昏迷的梁宵,没有了他,对付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大小姐会容易很多,“你们俩一定会把我们的身份告诉警察,只有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她说罢便捏着匕首冲过来,颜绮薇为保护梁宵,只能暂时让他平躺在地上,自己则迎上前与她撕打在一起。

女性间的打斗无外乎扇耳光与扯头发,奈何女人手里拿了把泛着冷光的刀。颜绮薇早就被之前的一番折腾磨光力气,如今仅仅是躲避匕首就已经力不从心。

她有些懊悔,要是把那根铁棍带在身上,情况说不定会好上许多。如今自己完全落了下风,仅存的一点力气也即将被挥霍一空。

女人的动作杂乱无章却攻击性十足,她处于完全的被动局面,一个躲闪不及,刀尖便沉沉没入腹部。

颜绮薇被娇宠长大,从没经历过这样难捱的折磨。匕首冰凉,刺进身体时传来撕裂般的剧痛,让她一时间神志有些恍惚。

加油啊,千万不要放弃,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想想梁宵,至少他最后活了下来。

没错,梁宵。

一想到这个名字,浑浑噩噩、逐渐模糊的大脑便陡然变得清明澄澈。她因腹部疼痛闷哼一声,泪水不由自主落下来,思维却异常清醒冷静,挣扎着握住女人的手腕。

原来流血是这么疼的一件事情,梁宵是怎样做到一声不吭的呢。

匕首被猛地抽出,在颜绮薇的用力一挥下从女人手中滑落,掉入不远处幽深的池塘里。

密密麻麻的雨丝自天际坠落,雷声如同猛兽暴烈的嘶吼,匕首落入水中时发出噗通闷响,除此之外再无声息。

原来是这样。

颜绮薇情不自禁勾起唇角。

她找到了破局的、同时也是步入死局的办法。

“大婶,我们几乎没有关系,你却步步紧逼,让我想想,该不会是因为……嫉妒吧?”

她说得胸有成竹,故意将对方激怒。而跟前的女人闻言果然皱起一张脸,气急败坏地向她扑去。

颜绮薇捂着伤口侧身躲过,后退一步:“猜中了?那还真是抱歉。因为今天过后,我和梁宵会继续纸醉金迷的豪门生活,而你和你丈夫,下半生只能在牢狱里度过。”

“你给我闭嘴!”

这段话很明显戳到了对方的痛处,女人如同失去理智,上前一把抓住她的衣领,高高扬起空出的另一只手臂。

然而巴掌还没落下,整个人便不受控地向前倾倒——那个被死死压制的小姑娘突然用力将她抱住,用尽全身的力量向后仰。

目的地正是那片深不见底的池塘。

浮萍与池水一股脑裹上来,刺骨寒凉渗入五脏六腑。颜绮薇呛了口水,透过被水花湿濡的眼睫看见挣扎扑腾的女人。

她从小就怕水,因而一直没有学会游泳。身体因寒冷和恐惧瑟瑟发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抱紧她。

就像梁宵被祁正荣毒打时,用力抓住对方衣角那样。

身体如铅铁般沉沉下坠,在意识被池水吞噬殆尽之前,颜绮薇最后稀里糊涂地想——

没关系呀,梁宵总会有一天把她从水里救上来。

在那条环绕帝都的河流里。

在很远很远的三年以后。

*

颜绮薇哭着醒来,眼泪止不住地流。

她不知什么时候躺在梁宵怀里睡着了,睁开双眼时,恰好对上他充满关切的黑眸。

青年仍然保持着将她搂在怀中的姿势,右手极尽轻柔地拂过颜绮薇脸颊,为睡梦中的她小心翼翼拂去泪痕。

见她睁开眼,梁宵动作微顿,却并未避开视线。

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温柔得如同一场易碎的梦:“别怕,我在这儿。”

颜绮薇浑身颤抖,抬手抚上梁宵脸颊。

温和柔软,真真切切,他陪在她身边。

被池水淹没的记忆犹如附骨之疽,把记忆切割成零星碎片。她大脑一片空白,来不及再去思索其他,凑上前吻住青年冰凉的唇。

像干涸的花朵突逢甘霖,濒死的鱼落入水里。

这个猝不及防的吻炽热且疯狂,梁宵垂着眸,在怔愣一瞬后极有耐心地缓缓抚摸她松软的长发,如同某种平静的安抚与引导。

他的动作同样毫不熟练,薄唇生涩却坚定地覆在颜绮薇唇瓣上,她却更为大胆地撬开青年因紧张而僵硬的牙关,柔软舌尖近乎贪婪地长驱直入。

像一块烙铁,灼得他耳根发烫。

眼前是她小刷子一样紧紧闭合的长睫,每次轻微颤动都挠在他心头最柔软的地方,带来难以忍耐的阵阵悸动。

梁宵屏住呼吸,加深了这个吻。

仓促的亲吻夹杂着浓郁的牛奶香气、被晚风携来的潮湿泥土气息与一点点极淡的薄荷清甜,其中最明显的,却还是眼泪又苦又咸的味道。

等颜绮薇差点喘不过气,才终于脸色通红地将嘴唇移开。

她的眸底与唇瓣皆沾了水光,声音里仍带哭腔:“梁宵,你还记不记得,自己在大二时救下了一个女孩子?”

她说着又落下泪,用笃定的语气哽咽着告诉他:“那是我啊,是你把我从水里救了上来。所以……你不要再难过自责了。”

一阵风掠动窗边婆娑的树影,犹如薄云般将他们全然笼罩。

梁宵毫秒之间便参透她话里的意思,蓦地红了眼眶。

他许久许久没有说话,像捧着价值连城的易碎品那样,极小心地将颜绮薇再度拥入怀中。

原来错综复杂的命运自那时起,就已经开始不为人知地层层串联。

跨越长达七年的时光,在诸多交错迷乱的身份里,他们一次次重复着邂逅与分别,像两道遥遥相望的光,照亮对方逼仄阴暗的小小世界,继而又匆匆离去。

然后在某天,于幽暗昏沉的水中,梁宵抓住她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我决定了,下一本要写快乐吐槽沙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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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白

“然后呢?”

夏夕吃下最后一口抹茶雪崩蛋糕, 沾着奶油的嘴角疯狂上扬。

颜绮薇很诚实地回答:“然后他去客房休息, 我回房间睡觉啊。他公司事多,一大早就走了。”

走前还附赠了个早安吻。

两个朋友同时发出一声哀嚎。

“有没有搞错!梁宵因为身体不舒服去你家留宿,最最关键的是你们还抱了一下——结果居然没有酱酱酿酿天雷勾地火,而是各自去睡觉?”韩星野满脸不可置信,向她竖起大拇指,“颜绮薇,你活该单身。”

“单身男人去单身女人家借宿, 这一看就别有用意好不好!”夏夕叹了口气,“所以薇薇,你们俩在一起了吗?”

“也不算吧……”

颜绮薇抿了口橘子汽水, 酸酸甜甜的冰冷液体瞬间席卷每个口腔细胞,凉意顺着舌尖径直淌进心底。

她与梁宵在感情上都是害羞内敛的人,更何况拥有共同生活两年后形成的默契, 即使彼此互不挑明, 也都能知晓对方心意。

这也导致他们俩没有经历告白或确定关系,就直接过渡到了老夫老妻的阶段。

……好像是挺奇怪的。

“颜绮薇小同学,你还是要加把劲啊。”韩星野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梁宵是什么人,金融圈最有名的高颜值男神, 不晓得有多少模特明星向他投怀送抱,如果不好好努力,小心他被别人抢走。”

夏夕半开玩笑:“我明白了,薇薇这叫‘欲擒故纵’。言情小说不都这样写吗——她逃, 他追,她插翅难飞,这是场猫与鼠的禁忌游戏。”

颜绮薇一口汽水差点喷出来。

韩星野摸了摸下巴,做思考状:“你还别说,梁宵真有那么点古早虐文里偏执霸总的气质。这人看起来阴沉沉的,不管是采访还是发布会,我从没见他笑过。”

不不不,她拒绝任何堕胎割肾带球跑的弱智情节,更何况梁宵才不是偏执霸总那一挂呢。

颜绮薇悄悄想,哪怕是一个最简单的拥抱,都能让他瞬间脸红。

她看着自己盘子里的草莓奶昔椰奶小方,方方正正一小块,粉红色糕体间点缀着鲜嫩莹润的草莓果实,让她无端想起昨夜青年颊边翻涌的红潮。

同样是又轻又浅,软绵绵的薄薄一团。

看起来着实美味。

“唉,我们薇薇真是恋爱了。”夏夕啧啧摇头,“望着块甜点都能笑得这么甜,老天啊,让粉红色泡泡淹死我吧。”

三人讨论了一下午,最终夏夕与韩星野一致得出结论:亲,把他按在墙上亲。你都暗恋了人家这么久,再不赶紧下手,这么多年的青春都算是喂了狗。

颜绮薇:你们押韵,你们说得都对。

在甜品店大快朵颐后,作为唯一男性生物的韩星野肩负起了开车送两位女士回家的重任。

颜绮薇家距离最近,没过多久就能远远望见她那栋欧式风格的纯白色小别墅。韩星野眼尖,突然嘿嘿笑了声:“你们快看,楼下是不是站着个人?”

颜绮薇心头一跳。

她因为长期码字玩手机和打游戏,视力被糟蹋得一塌糊涂,今天出门没戴隐形眼镜,只能远远看见一道模糊的人影。

他身形高挑瘦削,后背挺得笔直,安静站在枝叶葱茏繁茂的行道树下,整个人被阴影笼罩。

车开得越近,她的视线就越清晰,逐渐勾勒出那人清冷眉眼与高挺的鼻梁。当骚气十足的明黄色兰博基尼停靠在他跟前,梁宵抬起头。

“颜绮薇!”夏夕用力摇晃她的胳膊,长长的尾音往天上翘,“给我冲!冲冲冲!”

驾驶座上的韩星野转过头:“如果他是来找你去领证的,不用着急,我可以直接把民政局搬过来。”

颜绮薇被他俩打趣得有些害羞,飞快打开车门。

身后两名比她更激动的吃瓜群众全程星星眼,看似准备开车离去,实则动作慢悠悠,视线悄悄往窗外瞟。

颜绮薇努力无视掉他们嫁女儿般兴奋不已的姨母笑,朝梁宵眨眨眼睛:“你怎么来了?”

他有些紧张,举起手里的包装袋递给她:“公司旁边新开了家甜品店,听说招牌覆盆子慕斯味道很好。”

其实哪里是想送慕斯。

只是借着由头来看看她。

兰博基尼内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窃笑——

那是个充满少女心的精致粉红色包装袋,封口处采用了白色蝴蝶结缎带,中央用圆润卡通字体写着“周末去约会”,还印了只软糯可爱的猫。

和他孤僻疏离的性格着实不太相称。

颜绮薇道谢后轻轻接过,听见身后的朋友们笑着打趣:“薇薇,我们先走啦。”

然后很大声地补充:“周末我们就不约你出来玩了!”

梁宵倏地红了耳根,很认真地向她解释:“‘周末去约会’是那家店的店名。”

颜绮薇没立刻应答,等跑车从视野里离开,才鼓起勇气问:“所以,你不想和我约会啰?”

蝉鸣不知疲倦地响起来,夕阳终于冲破了浓密厚重的云层,洒下几缕垂死挣扎的绯红色光线。

青年因为这个问题而短暂怔愣,笑意须臾间从眸底溢出来:“想。”

心里的小人雀跃不已地蹦蹦跳跳,颜绮薇抿了抿唇,藏好嘴角上扬的弧度:“来我家里坐坐吧。”

*

慕斯入口即化,软糯口感伴随着覆盆子酸酸甜甜的气息萦绕舌尖,淡奶油的醇香则中和了过于强烈的酸味,使各种口感恰到好处地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均衡。

颜绮薇满足地眯起眼睛,看向身旁的梁宵。

今早编辑发来消息,要把她之前的短篇小说做成单行本合集。颜绮薇闲得无聊,干脆把她曾经的所有纸质版废稿都从书房搬出来,试图从中找到几篇勉强看得过去的作品。

于是当梁宵隔了一天再来到她家时,一眼便在客厅看见那座由稿纸堆成的小山。

自己写的稿子看起来难免索然无味,她正愁没有人协助着挑选,于是顺水推舟,拜托他帮忙评鉴。

颜绮薇喂他一口慕斯:“怎么样?”

“很好。”梁宵张口将其含下,抿着唇笑,“我以为你只写剧本和严肃文学。”

在他的印象里,她一直活跃于话剧与传统文学创作,那都是属于阳春白雪的文字艺术,而这些稿子大多是科幻和推理小说,文风多变、构思精妙,虽然仍有瑕疵,但足以称得上精彩。

——只不过是看起来与颜绮薇完全搭不着边的类型。

“这句评价也太不走心了!”颜绮薇把勺子放在一边,侧过头饶有兴致地问他,“梁宵,我们俩还没接触的时候,你对我是什么印象啊?”

其实他对于那些千金大小姐根本就没有任何明晰的印象,她们好像有同样的白白的脸,说话时声音很轻,保持礼貌又疏离的模样。

梁宵很努力地从回忆里寻找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很文静,我看过你的几部作品——我妈说她很喜欢和你打麻将,因为你总是输。”

说到这里,他轻轻笑了笑,目光像一汪春水落在她身上:“她说当你输牌时,总是会很懊恼地皱起眉头,看起来非常可爱,让人想起雪团子。”

无意识的温柔最是勾人,颜绮薇被这道视线看得心跳加速,赶紧拿起勺子,依靠甜食转移注意力。

上帝保佑,她以后要是和梁宵在一起,千万不要被他撩出心脏病。

奶油在口中顷刻融化,她又挖了勺慕斯送到梁宵口边,却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红了脸。

这些稿子里应该没有任何让人脸红心跳的开车桥段啊。

颜绮薇困惑低头,视线极快掠过那张薄薄的白纸,只需一眼,心脏就猛地提起来。

那是一篇她大学时写的言情小说,全文充斥着天马行空的浪漫绮想,最要命的是,小说里男女主人公的原型正是她和梁宵。

少女悄悄倾慕着某位沉默寡言的学长,可她太过羞涩,只能把这份懵懂的悸动藏在心里头。

她会为了他泡在不喜欢的图书馆,虽然对方从来都埋头看书;会为了他加入稀奇古怪的学术性社团,虽然对方几乎没有参加过社团活动;也会在秋天跟着他行走在长长的坡道,小心翼翼避开枯黄落叶,不发出一点声音。

因为有他的存在,每天中午去食堂吃饭都会成为一种曼妙的乐趣。少女总是掐着时间点前往那里,然后在汹涌人潮中寻找对方身影,哪怕是这样微小的一件事,也能让她开心一整天。

就像《小王子》里的那段话: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