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侍卫们的帮助下,胖子总算平安落地,整了整身上的衣冠,眯眼打量着李素,二人互相直视片刻,胖子才露出一脸憨厚无邪的笑容。

很奇怪,不管怎样心性的胖子,笑起来总是那么的憨厚那么的喜感,完全绿色无公害且不含防腐剂的样子,令人很难生出防范之心。

胖子连走路都似乎很艰难,和李素之间只隔着短短几丈,胖子蹒跚行来,一步一步几乎拖着脚挪过来似的,走到李素面前,再次打量了他一番。

长得再喜感,规矩不能破,李素只好先行礼:“泾阳县子李素,拜见魏王殿下。”

魏王李泰笑得很开心,一双眼睛本来被脸上的肥肉挤得只剩两条缝,这一笑,连两条缝都没了,只见上下两块肥肉使劲堆在一起,将他的眼睛完全湮没于肥肉中。

“久闻我大唐少年英杰之名,泰有礼了。”说完李泰竟弯下腰,艰难地打算朝李素来个儒式长揖,吓得李素急忙搀住他。

如此圆润一个胖子,眼看快肥成球了,万一行礼时脚下一个踉跄,还不得从大道一路滚回长安城魏王府啊…

“殿下多礼,下官担当不起…”

李泰也顺势直起身,笑眯眯地看着李素,道:“泰记得以前曾在甘露殿前见过李县子一面,那时匆匆擦肩而过,竟未与李县子盘桓结交,实泰之过也。”

李素也有印象,那时的李泰很高傲,对他的行礼连看都没看一眼,大摇大摆地离开,像只傲娇的肥孔雀。

“有缘自会相逢,今日与殿下相遇,亦是缘分。”

李泰大笑:“好一个缘分,不错,今日与李县子再遇,方知上次甘露殿前错失美玉,不过李县子也推脱了泰的酒宴,我们算是扯平了。”

李素笑道:“是,扯平了。不知今日殿下见下官是为了…”

李泰敛起笑脸,却不答话,反而侧过头看了看李素马车边默然独立的郑小楼,李泰指了指他,笑道:“长安满城风雨,又是构陷又是流言,绕了无数个圈子,甚至闹上了朝堂,李县子耗费心血布下如此大的局,为的竟只是他?”

李素眨眨眼:“殿下的话好深奥…下官没太懂,能否请殿下说明白一点?”

见李素耍滑头不肯承认,李泰也无所谓,笑呵呵地指了指他:“你啊…”

重重叹了口气,李泰很快露出愁眉苦脸的样子,一个胖子露出如此神情,喜感更甚了。

“有些事,你我心照不宣,旁人只知太子无端被流言所恶,猜来猜去,都猜是我做的,毕竟父皇的这些皇子里面,唯独我对东宫最具威胁…可是,我的冤屈却与谁人诉说?李县子,你是最明白我冤屈的人了,对不?而我,也是最清楚长安城的流言由谁而起的人。”

李泰说着,又露出了憨厚无邪的笑容,叹道:“李县子,你不厚道啊…”

第二百三十五章 隐忍不发

“不厚道”的指责,安在李素身上倒是没错。

李素很明白李泰的意思,东市的流言在他的策划下传扬开来,闹得满城风雨,然而整个长安城百姓议论纷纷,御史台的各位监察御史们如同闻到腥味的猫似的纷纷出动打听时,李素却忽然抽身而退,散播流言的那十来个人也被十万火急送到陇右去了,一切销声匿迹。

再然后,自以为机会来了的魏王殿下李泰屁颠屁颠接手,把流言越煽越大,极尽趁火打劫落井下石之能事,把太子殿下毁得不能再毁,最后上达天听,李世民勃然大怒下旨彻查时,朝堂上但凡听到流言的人都自动自觉地把李泰当成是幕后黑手。

没办法不怀疑他,流言再怎么扑朔迷离,最后终归有个受益者,稍微长点脑子的人一推敲,太子倒了,谁会是最终的受益者?答案不言而喻。

更何况魏王李泰好死不死的,还真掺合了这件事,实可谓黑锅业界良心。

至于李素,怀疑他的人不是没有,但怀疑到最后,终于还是推翻,一来朝臣们眼里的李素只是个十几岁的娃子,在朝中一没党羽二没根基,二来,冒这么大的险,作这么大的死,他图什么?若说他只为了救那个杀了人的护卫,打死朝中的权贵也不信,阶级尊卑的思想在权贵们脑中已根深蒂固,一个前途无量的少年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个护卫冒这么大的险?

两相一比较,好了,闹得坊间和朝堂鸡飞狗跳的人必是魏王无疑。

莫名其妙背了一半黑锅的魏王殿下哭晕在茅房。

因为这件事的后半段确实是他做的,但前半段跟他无关,别人都怀疑他,唯独李泰他自己心里最清楚,这也是今日他在城外半道上等李素的原因。

“李县子,你不厚道啊…”李泰幽怨叹息。

这事偏还没法对外澄清,一澄清就坏事,因为有一半是他做的。

李素也叹息:“不错,我确实不厚道…”

眨眨眼,李素的表情又变得很无辜:“可是,我也不知道魏王殿下您忽然接了手呀…”

李泰语滞,是啊,能怪谁?李素也没邀请他接手后半段啊,人家干了一半便不声不响撤了,是他自己屁颠屁颠凑上去的,那叫一个兴高采烈。

许久之后,李泰展颜一笑,又露出憨厚无害的笑容,令人忍不住想在他那张肥脸上狠狠捏一把,可爱极了。

“今日路边相候,泰只为与李县子结识,除此别无他意,李县子万莫误会。”

李素也露出感激涕零的模样,躬身行礼:“殿下屈尊相候,下官感激不尽…”

李泰大笑道:“今日相识,日后有来有往便是,李县子,你我可是同道中人啊。”

“同道”二字用得妙,二人干了同一件坏事,一个干了前半段,一个干了后半段,双方丝毫没有通气,却配合得默契十足。

李素笑了,指了指李泰的身后,一语双关地道:“殿下,下官的家在那边…”

又指了指长安城的方向:“您的王府在长安城里,咱们…不同道。”

李泰的脸色迅速一沉,眼中闪过阴郁之色,见李素装着糊涂眨巴着眼睛,不由轻轻一哼,笑容很快变成了皮笑肉不笑:“既如此,便不耽误李县子回家了。”

“是,下官恭送魏王殿下。”

李泰也不客气,侍卫簇拥着马车走出老远,李素才微笑着直起腰。

郑小楼慢吞吞走到他身后,不解地道:“这位魏王特意在路边等你,为的就只是与你相识?”

李素摇摇头,笑道:“他是为了来告诉我,他为我背了个黑锅,他还想告诉我,我是聪明人,他也不笨,我干过的坏事全长安他最清楚。”

郑小楼听得云山雾罩,他刚从刑部大牢出来,自不知长安最近流言满天飞,闻言只是冷笑:“他不笨?不笨为何给你背了黑锅?”

李素斜眼瞥了一下他,悠悠道:“因为我比他更聪明。”

回家了,一切如旧。

郑小楼终于彻底在李素落地生根了,李道正见儿子全须全尾将郑小楼从刑部大牢里带出来,不由惊得目瞪口呆,一个犯了杀人死罪的死囚,竟能活着从大牢里出来,而且整个囫囵,儿子到底使了什么仙法?

这个儿子,越来越高深莫测了。

李道正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几番追问,李素就是不说,李道正发了几次威后,终于也死了心,儿子大了,他不想说的事情,老爹恐怕再也问不出来了。

这件波及到李素的冯家命案终于了结了,长安坊间的流言渐渐平息,郑小楼老老实实在李素住下,再也不会没事玩消失了。

一切似乎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上,可李素却一直觉得不踏实,夜里做梦都会惊醒。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这件事里谁最倒霉?除了冯家父子和那位惨死的丫鬟外,活着的人里面,东宫太子才是最倒霉的人。

大唐的未来国君被长安朝堂和坊间如此污蔑,而太子竟没有做出任何表态,根本就是很不正常的反应,从流言喧嚣尘上开始,李承乾便停止了所有动作,缩在东宫里避不冒头,连殿审冯家命案时都没有出过面,李世民有意留给他的辩白机会也放弃了。

大唐的太子竟如此反应,正常吗?

李素思及至此,不由心惊肉跳。

太子若出了手,无论多么高明的手段,李素都不会害怕,怕就怕在太子一直隐忍不发,不知留着什么后手,像一匹躲在暗处的狼,冷冷地盯着他,等待一个机会跳出来一口咬断他的喉咙…

得意不可忘形,更何况有了太子这层隐忧,李素也老实下来了,每日老老实实去火器局应差,老老实实回家,偶尔跟东阳在河滩边坐一坐,不论有事没事,绝不进长安城给太子殿下脆弱的芳心添堵。

“好意思说!”河滩边,东阳气得使劲揪了他一把,恨恨地瞪着他:“不知你如何化解的此事,可把我妹妹害苦了!”

“你妹咋了?”

“高阳被父皇禁足了,大闹人家丧事最犯忌讳,民间百姓都干不出这等事,高阳却兴冲冲把人家棺材砸破了,更何况还被卷入了一桩命案里,父皇如何不怒?”

李素很正经地点头:“不错,高阳实在太过分了,把她关家里反省几日也好,一定要吸取教训,下次绝不再犯…”

东阳气炸了,一双白玉般的纤手没头没脑朝他浑身上下掐去。

“都是你害的,高阳不仅被父皇禁足,还被父皇狠狠责骂了,你还说风凉话!”

“别掐…再掐我摸你了啊!”

东阳被狗咬了似的急忙缩回手,心虚地四下环视一圈,脸蛋刷地通红。

白了他一眼,东阳眼角飞起一抹媚意:“…你就作孽吧,等高阳出来,看她不用鞭子抽你。”

“行了,等她出来,我弄点好吃又好玩的新东西给她,算是补偿她受的委屈,以及奖励她的见义勇为,嗯,王桩最近又新弄出几款香水,一并送她。”

东阳忍不住泛起一丝醋意:“那我呢?”

李素不假思索地道:“你看着她玩,看着她吃。”

又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粉拳…

打累了,东阳喘着气瘫倒在李素怀里,反手抱住李素的腰。

“怀里揣了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响…”东阳好奇地直起身。

李素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几张纸,东阳接过,翻来覆去的瞧。

“上面画的甚?我怎么一点都看不懂?”

李素把纸拿过来,指着上面笑道:“小心点,这是我费了好几天功夫画的,可不敢弄坏了…这些都是设计图,第一张是地雷,你看,它是圆溜溜的,上面有个钮,是击发装置,这东西埋在土里,人的脚若是踩上去再松开,便‘轰’的一声,最快的速度位列仙班,飞升极乐…”

“第二张名叫‘百虎齐奔箭’,其实就是一次性的火箭筒,这东西背在将士身后,遇敌后点燃引线,一通乱放,一百人齐放的话,可以冲垮敌军一个万人骑队的阵型…”

李素滔滔不绝地解说,说得口沫横飞得意洋洋,不经意间扭头,却见东阳傻傻地看着他,表情很呆滞。

李素摇了摇她:“喂,你醒醒!我说了半天,你听懂了没有?不要告诉我我刚才其实只是在对牛弹琴,你没有这么蠢的,对不对?对不对?”

东阳怒了,又是一通狂掐。

“李素,这些…都是火器吗?”

“对,都是火器,杀伤力很大。”

“我大唐雄师已天下无敌,为何还要造这些东西出来?我怕你伤了天和,会遭…”

东阳说一半便说不下去了。

李素将她搂进怀里,笑道:“这东西我本不愿拿出来,没错,我也怕遭报应,不过,为了你我的亲事,说不得也只好拿出来了,拼了伤天和,我也要娶到你。”

东阳怔了片刻,眼泪顿时涌出眼眶,随即小嘴一瘪,趴在他怀里抽泣起来。

“原来…原来你一直记得这件事,我以为…以为你并不在意…”

李素柔声道:“当然记得,我们的未来,我一直在努力…你说我把这两样东西献给你父皇,然后我再好好求他,你父皇愿不愿意把你嫁给我?”

第二百三十六章 大棚绿菜

用火器图纸当筹码,求李世民把东阳嫁给他,这是李素很早以前便在构思的想法,只是因为李素心中多少有些历史责任感,或者说是历史恐惧感。新式火器太多太繁杂,对大唐而言或许并不算好事。

一个朝气蓬勃的国度,君主英武,朝臣贤明,文官不贪财,武将不畏死,民间风气剽悍又纯朴,这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国度,从君臣到百姓,大家的劲头往一处使,力求做到国泰民安,对外横扫天下。

如果李素没出现的话,历史仍会按它原来的轨迹循规蹈矩走下去。

然而,李素来了,新式火器也来了,仿佛打开了魔盒,本来已天下无敌的唐军将士因为火器的出现而愈发骄纵狂妄,战无不胜的喜悦过后,从朝堂到军队,从宫闱到民间,大家的性情会不会因为狂妄而自大,因为自大而遭受灭顶之灾?

后果太严重了,李素迟迟不敢将图纸画出来,就怕欣欣蓬勃的大唐因为他而缩短了国祚。

可是冯家命案后,太子隐忍而不发,李素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危机感,对这个敌人,李素不得不事先做出安排。

火器的图纸便是安排之一,可以用它来求李世民,说是求娶,实则也是一种变相的谈判筹码,不仅求娶东阳,也能让李世民心中加重李素的分量,觉得他是个不可缺少的人才,如此一来,面对太子的报复,起码可以立于自保之地。

李世民肯不肯看在图纸和他这个少年英杰的份上,将东阳嫁给他,李素也拿不准,如今他能拿得出手的,只有这些东西了。

至于大唐的以后,李素便不得不展现一下自己的优越感了,他知道,李世民死后,继承下一代君主之位的,并不是李承乾。

这也是李素敢得罪李承乾的底气。

肩膀被东阳轻轻推了推,李素回过神,扭头看见一双明亮的眸子。

“喂,你一个人叨咕什么呢?问你也不答话,‘魔盒’是个什么东西?”

李素一怔:“我说魔盒了?”

东阳很肯定地点头:“你说了。”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来,你坐过来一点…”

东阳脸一红,小心朝身后远处静候的侍卫们瞟了一眼,这才羞怯地与李素坐在一起。

李素反手搂住她的肩,东阳顺从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二人并肩而坐,静静地享受着难得的浮生闲暇。

“李素,你说…父皇会答应我们的婚事吗?”东阳幽幽地问道。

李素搂着她的手紧了紧,笑道:“不管答不答应,我们啊,这一生都要活得好好的。”

进入十一月,关中的天气冷得邪性。

晴天越来越少,不仅冷,而且干燥,每日出门抬头,天色都是灰蒙蒙的。

这些日子除了画图纸和去火器局应差,其余的时候便蹲在自家的地里,打理着大棚。

棚子早已搭好,恒温的问题也容易解决,最难解决的是光照。

一大早李素便蹲在田陌边发呆。

想在大冬天吃口绿菜真不容易,大棚光照的问题不解决,这个冬天还得吃肉,以及偶尔一两口不知从哪里挖出来的几棵软蔫蔫的野菜,李素深恶痛绝。

那条被老爹取名“天赐”的小狗已长大了一些,仍旧萌萌的,进李家这些日子滋养得很好,胖乎乎圆滚滚,明显营养过剩的样子,静静趴在李素的身边,像一颗圆圆的肉球,不过仍旧懒洋洋的样子,很少对主人表达出一条狗应该具有的谄媚素质,李素严重怀疑这家伙其实是一只懒散优雅且傲娇的猫,只不过披了一张狗皮。

狗脸上肥肉挤成不规则的一团一团,肥得跟魏王似的,静静地趴在脚边,不时打一个长长且傲娇的呵欠,咂摸咂摸狗嘴后,鼻孔里喷一口气,似乎在叹息这个无聊的世界,以及身旁这个无聊的主人…

再看看远处村里的孩童们玩闹,家里养的土狗跟着小主人跑得屁颠屁颠的,尾巴快摇断了,不时发出兴奋的吠叫,小主人不耐烦把它踹到一边,土狗毫不气馁,也不觉得伤了自尊,很快又屁颠屁颠凑上来,谄媚得令人发指。

李素羡慕地往远处看了看,也叹了口气,别人家的狗…

天赐似乎察觉到主人的不满,而且跟那些庸俗的同类相比,主人明显对它有些鄙夷,于是很不情愿地站起身,朝李素的手心舔了两下,算是谄媚过了,然后睁大它的狗眼看了看李素,目光里露出很清晰的反鄙夷:“好啦好啦,舔过你了,别再矫情了…”

狗生态度太不端正了!

李素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会被一条狗气得火冒三丈。

“大冬天吃狗肉火锅应该很补…”李素喃喃自语,揉了揉它的狗肚子,一抓一大把肥肉:“而且这么肥,这么嫩…”

天赐再次从鼻孔喷出一口气,露出很笃定的样子,萌成这样的我,你舍得吃吗?

远远传来马蹄声,李素笑了,不用转身就知道来者何人,从那富有侵略节奏的马蹄声里便能听出来,——多么不讲道理的马蹄声啊。

“这些日子都不去长安城了,在家做甚呢?”蹄声在身后停住,程处默粗犷如雷鸣般的声音传来。

李素笑着先行礼:“程兄好久不见。”

“莫弄这些虚礼,不自在…”程处默大大咧咧挥了挥手,指着田地里搭好的棚子,道:“好好的地,做这些拱门为啥?”

“绿菜,大冬天吃的绿菜。”李素的回答简洁明了。

“冬天有绿菜?”程处默惊愕地睁大了眼。

“只要心诚,一定有。”

程处默惊愕片刻,缓缓点头:“俺爹没说错,你果然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出新奇玩意…”

走近两步,程处默不经意发现趴在地上的天赐,天赐很没礼貌,连头都懒得抬。

“你家的狗?”程处默眼冒精光。

“对。”

程处默瞬间被萌化了,蹲下使劲揉捏着它浑身的肥肉,惹得天赐发出不满的低吼。

“好狗!”程处默脱口赞道:“肉多,肥嫩,扒皮煮了咱俩能吃一整天…”

李素顿时露出英雄惜英雄的惺惺之情:“再养养,下个月请你吃狗肉。”

天赐终于不淡定了,嗷地一声惨叫,夹着尾巴以一种异常圆润的方式滚远。

李素看着它落荒而逃的样子,不由得意的笑,狗东西,治不了你了还。

“绿菜怎么个说法?”程处默好奇地指着菜地,道:“搭几个拱门就有绿菜吃了?”

李素正色道:“当然不是,世上的事哪有如此容易?想在大冬天吃绿菜,不仅要搭拱门,而且每日要对菜地焚香膜拜,不停念叨‘绿吧绿吧快绿吧’,然后才有绿菜吃…”

程处默眼睛睁得更大了,震惊地看着他,许久,吃吃地道:“…真的?”

“莫闹了,当然是假的。”

程处默:“…”

跟这种人来往真的好累…

“你也莫闹了,快说,绿菜到底怎么种出来?”程处默很好奇,甚至很急切。

这年头哪怕是富贵人家,冬天想吃口绿菜也不容易,皇家相对容易一点,宫里有专门的尚膳监,不过也只能在冬天种点软蔫蔫的莲菜,就这东西还被李世民当成天大的人情到处送大臣,收到莲菜的大臣往往感激得痛哭流涕,为了这把莲菜动不动就指天画地发誓必为陛下效死云云,煽情得一塌糊涂。

“还缺一样东西才能种出来…”李素慢吞吞地道。

“缺焚香祷告?”程处默不算聪明,聪明人不会对李素的胡说八道如此入戏。

李素扔过一记白眼:“你能正常点吗?缺的是一种布,很薄很薄的布,既能保证棚子里的温度,又能照得到太阳…”

程处默愣了一下,接着狠狠一拍胸脯:“这个容易,你且等我,我去去就回!”

说完程处默转身便上了马,风卷残云般朝长安城杀去。

等了三个多时辰,从早晨到下午,远远看见村口尽头扬起尘土,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远远传来,配合着那种不讲道理的节奏,有点像一首很熟悉的歌,比如“大河向东流哇”之类的…

这次程处默不是独自来的,身后跟了一群剽悍凶残的部曲,每个人一手抱着一捆花花绿绿的东西,另一手提着缰绳,像极了一群刚抢了新娘嫁妆的土匪。

众骑在李素不远处停下,程处默一招手,凶神恶煞的部曲们将一捆捆花花绿绿的东西扔在李素身前,竟是一堆不同花纹不同品质的各种丝绸布帛,看种类不下数十种。

李素目瞪口呆,程处默大方地一挥手:“挑!随便挑!哪种合适用哪种。”

“你…刚买来的?”

程处默眼一瞪:“买?小爷要点布绸样品需要买?给他脸了!”

“抢的?”

“送的,全是东市卖布的商贾送的!”

这无法无天的混账纨绔…

交这样的朋友真好,省了多少成本开支啊。

第二百三十七章 成长代价

一群人围着抢劫东市后的战利品,气氛怪怪的,有点像土匪们等着寨主分金银的错觉。

李素蹲在这堆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布绸前,瞧了半晌,摇摇头。

程处默对吃绿菜的事很上心,见李素神情不对,不由急道:“都不能用?”

见李素没表示,程处默急了,转身招呼了一声,部曲们纷纷吆喝着离开,显然,这帮无法无天的家伙打算去干第二票…

“停!程兄莫造孽了,放过东市的布商们吧,过来帮忙,先把有颜色和摸起来太厚的布绸都挑出来,这些都不能要…”

程处默和部曲们纷纷上前,一群糙汉子在花花绿绿的布绸堆里左挑右选,为了吃口绿菜,大家都蛮拼的。

七手八脚挑选过后,剩下的只有五六种素色的布绸。

丝绸之国,果然名不虚传,千年文明孕育的不仅是文化,还有数不尽的精美创造,丝绸便是上天赐给这个勤劳民族的礼物,自己不清楚这份礼物何等厚重,却不知千百年,无数番邦异国为它疯狂着迷,因为它而生生走出一条丝绸之路,将这份精美如谪凡尘的艺术品传播到全世界…

李素缓缓抚摸着绸缎上传来的柔软质感,一时文艺心泛滥,那眼神,那动作,看得程处默和一干部曲心头发毛。

“兄弟,兄弟!”程处默摇醒了文艺青年:“几块破布摸起来竟如此销魂,啥癖好?”

李素老脸一红:“没,就是摸着挺舒服…”

程处默扯过一块布,很粗鲁地揉捏了两下,撇嘴:“也就这样了,没你家狗摸起来舒服,说好了啊,下月请俺吃狗肉。”

剩下的布绸都不错,李素挑了一会儿,眼睛忽然一亮,从布绸堆里拈出一块薄如蝉翼般的素布出来,喜道:“这是哪里做的?”

程处默呆了一阵,道:“我只管拿,哪里所出我咋知道?”

回头朝部曲们看了一眼,一群糙汉子纷纷摇头,显然他们也不专业,抢劫只看物件,不问出处。

程处默老脸挂不住了,大手一挥:“查!”

一名部曲将李素挑中的那块布接过来,随意地撕下一角塞进怀里,然后骑上马,朝东市飞驰而去。

李素将布朝着阳光看了一阵,嗯,透光性很不错,透过薄薄的布绸,阳光照在掌心里仍能感受到那种暖暖的被炙烤般的温度,而且密封性也不错,布绸纤维做得很精细,针脚密不透风,不仅如此,重量也很轻,掂在手心里似乎感觉不到重量。

前世曾经听说过某个古墓出土的陪葬品里有一件衣裳总共只有数十克重,李素一直不太相信,现在这块布掂在手里,李素不得不承认,古代人真的很有智慧,在这方面甚至比一千多年的后人更聪明,至少那种数十克的衣裳现代机器都做不出。

“这个不错,就定这个了,程兄,以后咱们大冬天有绿菜吃了。”李素喜不自胜。

程处默指了指那些搭好的棚架子,道:“你的意思不会是用这种布搭在上面吧?”

李素点点头,惴惴地道:“不便宜吧?”

“不便宜,几千贯少不了,明抢的话怕有麻烦,有点过分了…”程处默苦恼地挠头,深深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因为这一票太大,不敢干。

李素不怀善意地蛊惑:“要不…请你爹去抢?”

程处默白了他一眼:“我爹也不敢…你自己咋不去抢?啥人!”

李素叹了口气,他更不敢。看来这笔费用省不了了,为了吃绿菜倒也值,种出来后叫几个帮手推着木车去长安城贩卖,大冬天的绿菜,长安城的权贵们还不得全疯了?平日卖十文的,李素敢卖十贯,爱买不买,不买滚,死去!

不出两个月,应该能收回成本了,接下来便是纯盈利阶段。

大唐反季节菜篮子工程,美滴很,事业再次迎来上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