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叹道:“出了家便不是公主,便跳出五行之外了,从此能换得安宁太平日子,朝臣门阀纵然再想跟皇家攀亲,主意也不会打到一个出家人身上,东阳如此决定不失为自保之法,所以就算我知道她的选择,也不会拦她…”

李素说着,脸上又露出诡异的微笑:“东阳到底不笨,出家都埋下了伏笔,选了道家而不选佛家,选择题做得很对,道家最为随和,进去容易,出来也容易,再加上她的公主身份,可谓自由之极,将来若情势出现转机,我和她之间尚有前缘可续,脱下那身道袍也容易…”

王直沉默片刻,问道:“你和她何时会有转机?”

李素仰望天空,叹道:“我也不知道,这个年头里,皇帝大于天,实力再强终究也无法与他抗衡,可是…终究要有实力啊,如果有一天我强大到他不得不正视我,不得不认真考虑我与东阳的可能性,那时的我,想必比现在强了吧。——我给自己定了个目标,三年吧,三年之后,若我和她没有转机,纵然再冒掉脑袋的风险,我也要人为制造一次转机。”

王直讷讷道:“其实…李素,我和兄长一直都觉得你本就不该是农户家的孩子,真的,你的模样,你的性情,你的本事…你与农户孩子有太大的不一样了,与他们站在一起,无论怎么看你都像是富贵人家出来的王孙公子。”

李素仍然望着天呆呆出神,脸上忽然露出一股意气风发和讥诮嘲讽相交织的矛盾表情。

“我想,我的名字可能会留名史书,而且是浓墨重彩的一笔!说句俗烂到家的话,这都是被人情世情逼出来的。”

公主府进驻了无数工匠,开始对公主府动工,数月之后,这里不再有公主府,而是一座香火缭绕暮鼓晨钟的道观,里面住着的人不再是东阳公主,而是一位名叫“玄慧”的美丽道姑。

府邸仍是那座府邸,人依旧是那个人,一切似乎没变,一切似乎都变了。

公主府改建,东阳暂时回太极宫景淑殿住着,李素只能把想念深埋于心底。

很奇怪啊,和她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和她到底做了什么?为何匆匆一晃,一年便过去了?

生命里走得最急的,永远是最美好的时光。

隆冬时节,当天空飘下第一朵晶莹洁白的雪花时,大棚里的绿菜成熟了。

采摘五十亩绿菜,雇请了村里的闲散劳力数十人,每人每天发三文钱顺便再管一顿饭,壮劳力们跟发了横财似的一个个眉开眼笑,大雪纷飞的寒冷天气里,钻进温暖的大棚半天不愿出来,五十亩绿才短短三天便采摘完了。

小山似的的绿菜堆积在李家前院里,村民们睁大眼睛瞪着它们,尽管早知李家娃子种出了绿菜,可这些真真实实摆在他们面前,仍让大家感到无比吃惊。

黄瓜,昆仑紫瓜,芥菜…各种蔬菜绿油油的,从里到外透着水嫩,与漫天纷飞的大雪交映成一片闻所未闻的矛盾奇观。

李素很大方,来家里看热闹的都给报酬,每人发一把绿菜带回去,都不嫌少,喜滋滋如同捧着祖宗牌位似的往家里跑,大冬天能吃上地里种出来的绿菜,怕是连皇帝陛下都没这待遇,能分到一把已然是莫大的幸福了。

关中人都实诚,不仅容易知足,更懂得惜福。

剩下的绿菜仍在院子里堆得老高,留下一小部分准备给村里乡亲们每家送一点,还有一大部分则做好归类,紫瓜黄瓜什么的分别合拢一堆,叫王直从村里雇了几辆牛车装上绿菜,李素跳上车辕便往长安城里驶去。

头一家不作二人想,必是程家无疑,老流氓对他很照顾,可心眼委实不大,若让他知道第一个不是送的程家,怕是送礼都会送出仇怨来。

反过来一想,所有的名将长辈里面,唯有程咬金对他最为爱护,若真有亲疏之分的话,程咬金无疑是最亲的。

雪下得很大,天空一片白茫茫,冰冷的雪粒夹杂着寒风,吹得人睁不开眼。

进城的大路被雪盖了厚厚的一层,路上鲜见行人和马车,这种见鬼的天气里,若没有特别重要的事,大多是不愿出门的,找虐。

李素坐着牛车出了村口便发觉自己在找虐,绿菜哪天都可以送,为何偏选在这个鬼天气里?

既然出了门,也不太好意思打退堂鼓,李素只好硬着头皮,请村里赶牛车的老汉继续赶路,看着老汉眯眼迎着风雪,老脸被冻得通红的样子,李素不忍心,便很痛快地给他再加了五十文钱。

今日进城的这段路特别难走,平坦的大路又湿又滑,牛车在风雪里可谓艰难前行。

平日一个时辰的路程,今日花费了两个多时辰才堪堪看到长安那巍峨高耸的城墙。

进了城,李素让牛车直趋程府,程家家仆通传后,未多时,便见一道魁梧粗壮的身影跳了出来,如同百万军中直取敌将首级一般化作一道黑烟,紧接着李素便觉得自己身子一轻,双脚离地,整个人像一块刚熏好的腊肉,半空里悠悠晃荡…

“哇哈哈哈哈,小混账多日不见,难为你还记得老夫,快随老夫进来,废话先不说,干三碗酒再与老夫话短长…”

李素被程咬金拎在半空中,熟悉的经历令他索性放弃了挣扎,非常认命地拱起了手,用一种非常缥缈如仙的腾空姿势朝程咬金施礼。

“小子…小子拜见程伯伯,程伯伯有礼了,这个…”

“少给老夫来这套酸礼,堂上高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得俺待见,再弄这种虚招子,老夫把你踹出去!”

“是是,程伯伯…”李素态度谦逊,眼见程咬金要把他往前堂里拎去,李素终于不淡定了。

大风雪天里巴巴赶进城,他可不是为了醉生梦死的,程家的酒一沾杯便如同黄粱一梦,弄不好半辈子就这么醉过去了。

“慢,程伯伯且慢!小子…小子今不喝酒了,我是来给伯伯送礼的,看,礼物都备好了,在小子身后…”

李素急忙指着后面的牛车解释,程咬金扭头,发现他身后满载的牛车,终于有了一点兴趣,于是放下李素,慢慢走到牛车前仔细端详。

很奇怪的表情,大冬天里给他送一车绿菜,就算不欣喜若狂吧,至少也该表现得稍微高兴一点,怎么也不该是现在这副犹豫为难的样子…

“这礼物…”程咬金沉吟。

李素愕然:“程伯伯不满意?”

“满意倒是满意…”程咬金爱怜的抚了一下他的头顶,笑道:“难得娃子有孝心,只不过…你送礼未免送得太光明正大了,但凡稍稍掩藏一下行迹,今日老夫便悄悄把它宰了,咱们爷俩痛快吃顿牛肉,可你大明大亮赶着它进城,那么多双眼睛见了…这年头吃牛犯律法呢,要吃官司的,唉!”

程咬金说完,非常惋惜不舍地摸了摸拖车那头牛的脑袋,还咂摸咂摸嘴,一副到嘴的牛肉长翅膀飞了的遗憾样子。

“啊?”李素呆住了,这…老流氓把自己的脑电波调到了哪个频道?为何沟通如此困难?

“程,程伯伯…小子送您的东西不是牛啊,这牛是来拉车的,车上面的东西才是小子送您的。”李素被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解释。

“哦?牛不是送老夫的?”程咬金目光似乎有些失望。

“不是,真不是!”李素无比认真地回答,不能不认真,万一这老流氓性起,真把这头牛吃了,还会连累他一起吃官司。

“哦,看看车上啥东西…”程咬金有点打不起精神,随意地瞄了一眼:“绿菜?哈哈,好个小娃子,果真叫你种出来了,是好事,也是喜事!”

转过身朝府门内忽然大吼了一声:“里面没死的都给老夫滚出来,去把车上的绿菜搬下来,小心点!寒冬腊月的,绿菜可比你们的小命金贵。”

李素放心了,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表现,辛苦种了两个月的绿菜,总不能换来一副嫌弃的表情吧?

程咬金端详了一阵,见绿菜长得葱葱郁郁,绿油油水嫩嫩的,看着心中欢喜,于是真正开怀起来,拉着李素便往府里走。

“来人,快给老夫开宴,今日席宴吃绿菜,把那六个不成器的小混账都叫出来,给李家娃子好好敬几碗酒!”

李素脸都白了,绿菜都搬进门了,咋还喝酒?

深深痛恨自己的不长记性,为何每次都往这龙潭虎穴里闯,而且闯了一次又一次…

被程咬金强拽着,李素踉踉跄跄不由自己地跨进了程家的门槛,刚往里走了一步,程咬金忽然停住脚步,转过身依依不舍地看着门外的那头牛。

“小娃子,那牛真不是送给老夫的?”

李素飞快且坚定地摇头,这是原则问题,一点不能含糊,含糊了要吃官司的。

程咬金注视他半晌,咧嘴一笑:“莫闹!快说实话,那牛一定也是送老夫的,对不对?”

“程伯伯…真不是。”李素咬着牙,斩钉截铁地道。

第二百六十八章 魔王告诫

程府的酒宴依旧走豪迈奔放路线,程咬金和六个儿子几碗烈酒下肚便开始放浪形骸,嗨得一塌糊涂。

酒后的德行毫无长进,照例又是上演全套,先是仗着酒意跳到院子中间耍斧子,一柄宣花八卦大板斧耍得虎虎生风,鬼见鬼愁,个中套路怕是连耍斧的本人都不大明白,觉着该横扫了便横扫一下,觉着该劈下去了便劈下去,完全即兴表演,架势一拉开,浑身上下全是漏洞,连李素这种对武艺一窍不通的人瞬间都发现了好几处破绽,老程同志这些年南征北战居然还能囫囵活着,看来老程出生时一定被过路的神仙亲过,不然运气不会这么好。

斧子耍过,在六个儿子的满堂喝彩声里,大汗淋漓的程咬金喘了一会气,大手一挥,“继续喝酒”。

第二轮走风雅路线,府里十来名胡姬和乐师鱼贯而出,随着丝竹笙箫之声,胡姬们先在堂中跳起了胡旋舞,跳着跳着,乐声忽然一变,熟悉的秦王破阵乐,很有参与精神的程家老小醉醺醺地加入,程咬金扭摆着笨拙肥硕的屁股率先领舞,六个儿子摇头晃脑嗑了药似的跟在后面乱扭,前堂被程家父子弄得一片狼藉。

李素再次确定,今日来程家送绿菜是个很严重的错误,其实送礼这种事,随便叫个人来便可以了,至少不用像现在这样堆着僵硬的笑脸,眼睛还受罪。

文的武的都嗨过了,程咬金似乎暂时尽了兴,一屁股坐在李素身边,二话不说端起酒碗朝李素嘴里硬灌了一大口,满足地看着李素面红耳赤手刨脚蹬之后,这才开始正常的聊天。

“小娃子,这段日子你麻烦不小,和东阳公主的私情被发现了吧?”程咬金斜眼睨着他。

李素苦笑:“是,小子惹陛下龙颜大怒了。”

“嗯,小小年纪,做事不周细,该有此劫…”程咬金眯着眼笑了笑,道:“当初老夫认识你时,恰正是你手刃结社率叔侄,以一己之力保护了东阳公主,当时老夫见你和公主二人的神态不对,便知你二人之间必然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呢,老夫看你娃子顺眼,上报陛下时只说是你路遇结社率掳掠公主,遂将你也掳了去,事实上,你那时正和东阳公主幽会吧?”

李素苦笑道:“多谢程伯伯为小子周全,当时小子确实跟东阳在一起,但是…‘幽会’二字也太难听了,只是很单纯的坐在河边说说话而已。”

“偏说幽会!”程咬金不满地白他一眼:“做都做了,还怕人说?现在知道脸嫩了,当初搂着公主的时候想啥去了?”

李素立马闭嘴,跟这号人没法讲道理,他说什么便是什么,想在他面前争论个是非曲直,首先要有一副能扛揍的好身体。

程咬金叹了口气,道:“小娃子,纸永远包不住火的,福兮祸之所倚,得意太忘形了终归不是好事,你如今才只半只脚踏进朝堂,便该知朝堂多么凶险了,这次惹的麻烦,对你多少是个教训…”

李素脸色有些阴沉,道:“程伯伯有所不知,小子与东阳发乎情止乎礼,并未做出令天家蒙羞的事,而且小子并非得意忘形,事实上是有人暗中告发…”

程咬金冷哼:“你是想说此事与太子有关,对吗?以往你和太子怎样的恩怨老夫不管,但是这一次,你还真怨不着太子,你自己露出了尾巴,谁见了都难免要拽住大做文章,这次算你运道好,你的敌人原本以为凭你和公主的私情能置你于死地,可他还是低估了你在陛下心中的地位…”

咧嘴露出白牙,程咬金笑道:“你的地位呢,不高也不低,高不过世家门阀,所以对你和公主殿下的私情,陛下根本丝毫没考虑过成全你们,但是地位再低,也比寻常朝臣官吏高得多,此事若换了别的臣子,一刀剁了绝无幸理,但你不一样…陛下和我们这些老将们口口声声夸你是少年英才,这‘少年英才’二字可不是挂在嘴边上的空话,而你也争气,确实干了几桩令人刮目相看的功绩,老夫可以说,只要你犯的不是造反的大罪,无论闯了怎样的祸,陛下都舍不得杀你。”

“你的敌人再一次低估了你,所以这次暗算又落了空,小娃子,不得不说,你的运气很不错,三番两次躲过了旁人的暗算,只是啊…敌人每次暗算落空必然不甘心,便会不停的琢磨你,不停的找你的把柄和死穴,当他把你整个人琢磨透了以后,那时,便是你真正的死期了,谁都救不了你。”

李素眼皮狠狠一跳。

不愧是老奸巨猾,程咬金一番话很有道理,敌人每一次失败必然会找原因,学教训,一次又一次吸取了教训后,接下来的暗算可谓是天衣无缝的雷霆一击,到了那时,恐怕便是自己真正的死期了。

“小子想问问程伯伯,您这一生必然也遇到过这样的敌人,您是如何应付的?”李素眨着眼问道。

程咬金仰头灌了一口酒,哈哈笑道:“老夫一辈子活了个稀里糊涂,对谁都是一副直肠性子,不骗你,老夫还真没遇到过如此纠缠不休的敌人,就算有,凭着陛下对老夫的信任,任何阴谋诡计也害不了俺的性命,所以老夫今日还能稳坐高堂喝酒吃肉,活得无比风光,曾经的敌人死的死,跑的跑,活着的没几个了…”

酒意上涌,程咬金的眼睛布满了血丝,看着李素的目光却很认真,道:“你和老夫不一样,我们这些老将是当年跟随陛下打天下的心腹肱股,所以不管犯了什么事陛下都不会取我们的性命,就连李药师,当年被人参劾说他有反意,陛下都不舍得杀他,而你…你年纪太小,根基太薄,下次若被人拿实了把柄,不论是真是假,你都会倒大霉,所以老夫这里劝你一句,要么,想个法子一劳永逸,让你的敌人不敢再害你,要么,远离朝堂是非,躲得远远的,三五年后再回来,自是另一番风景。”

李素垂头沉思半晌,终于站起身朝程咬金长长一揖:“程伯伯句句金玉良言,小子多谢,今日受教了。”

“想谢我,莫空口白牙,拿点实在的,门口那头牛…”

李素猛地一拍大腿,打断了程咬金那颗吃货的心:“惨了!小子出门前炉火上炖着汤,忘记关火了…程伯伯,小子告辞,告辞了…”

程咬金黯然叹了口气:“以前拿天色说事好歹透着几分真诚,现如今你的借口真是越来越敷衍了…下次想溜之前多动点心思,想一个不把老夫当蠢货的好借口,明白了吗?”

李素讪讪地笑:“小子有罪,有罪,下次定然想个好借口…”

“知道你的绿菜还要送下一家,赶紧滚吧,以后每月给我家送一百斤绿菜,啥都要。”

逃命似的跑出程府大门,迎面被寒风一吹,李素酒意醒了七分,静静站在门口,脑子里回忆着程咬金刚才的话,不由暗自警醒。

这把岁数以老混蛋形象横行朝野,却仍在朝堂里混得风生水起,说明程咬金绝非真正的老混蛋,相反,他是老狐狸,精得出油的老狐狸。

老狐狸认真说出来的话,李素绝不敢把它当成废话,他很清楚,程咬金认真的时候并不多,一旦认真的,那么,最好把他的话死死记在心里。

程咬金的两个建议令李素沉思不已,都很有道理,对李承乾恐怕暂时做不到一劳永逸,若是远离是非,势必要离开长安,甚至离开关中…

委实是个艰难的抉择,不知不觉间,长安城和太平村已经有了太多割舍不下的东西,再也不能像刚刚到来时那样潇洒地拍拍屁股便走了。

雪越下越大,朱雀大街被盖了厚厚的一层,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一脚踩下便没到小腿,每踏一步都有些艰难。

天色还早,李素令老汉赶着牛车,往下一家送绿菜,大冬天的稀罕物,说来也是孝敬老将们的一番孝心,对大唐的皇帝和文臣们,李素始终保持一份戒心,但对程咬金牛进达这些武将,不知怎么回事,还真提不起防备,事实证明老将们也没害过他,确实拿他当子侄看待。

接下来的牛进达和李绩家便轻松愉悦多了,弱不禁风的英俊少年冒着鹅毛大雪,亲自将一筐筐的绿菜送到家门口,人情做大了,老将们感动得眼发红,相比在程家的醉生梦死,牛家和李家很随和,——仍旧吩咐下人准备酒宴,然后端着酒碗一言不发递到面前,反正不灌你,喝不喝看你的诚意,感情深一口闷,不闷就翻脸…

踉跄而出的李素壁咚在老将家门口吐了又吐,终于发现一个铁一般的事实:如果程咬金不是人的话,大唐的各位名将们同样不是人,两者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并列关系,大雪纷飞寒风凛冽,大老远给他们送绿菜,却惨无人道地把他灌得七荤八素才肯放人…

绿菜送完了,老汉拿着李素赏他的银钱,喜滋滋地赶着牛车回村,李素站在风雪里,眯眼望着远处模糊的太极宫墙,心中泛起浓浓的思念。

她在宫里过得好吗?经历了风急雨骤之后,他和她的彩虹在哪里?

扭过头,李素的眼中闪烁着莫测的光芒,良久,抿了抿唇,抬步朝长安东市走去。

长久以来,应付李承乾的报复和暗算太被动了,今日开始,他要一点一点地将主动权掌握在手里。

有来有往,才能叫“博弈”。

王直仍在东市混得风生水起,如今他的知名度比以往大了很多,李素走进东市,提起王直的名头,商贩路人们纷纷露出敬仰的模样,非常客气地指路,李素不费吹灰之力便找到了王直。

王直行事颇小心,当着外人的面装出不认识李素的样子,只是沉默地独自往一条深巷里走去,李素哂然一笑,慢悠悠地跟着他走。

走到四处无人的偏僻角落里,王直这才笑道:“难得你来看我,有事吗?”

“有。”李素从来不与他客套。

“你说,一定办妥。”王直回答得更痛快。

李素想了想,道:“找个面生的人,就是那种将来出了事也牵扯不到你身上的陌生人…”

王直苦着脸:“你又要散播啥流言?”

李素笑道:“不散播流言,这次请他去听曲儿。”

“听曲?”

“嗯,去太常寺听曲,高大上吧?皇帝陛下和权贵们才有资格去的地方。”

第二百六十九章 逛游教坊

太常寺是官衙,是主管礼乐的官衙。

大唐重大的祭天,祭神,祭桑等等活动,皇帝领着一干朝臣又是祷告又是焚表,求老天给个面子的时候,站在远处又是敲钟又是擂鼓,笙箫丝竹奏得热闹无比的,就是太常寺的乐工们。

总的来说,太常寺相当于国家歌舞剧团,不仅掌管朝中重大活动的司乐,还掌管宫中礼乐,李世民某天龙颜大悦,心情甚好,或者宴请某大臣多喝了几杯,于是乘着酒兴大手一挥曰“召舞乐”,数十上百名歌伎舞伎乐师们踩着翩翩的步履入殿,又唱又跳给君臣助兴,当然,绝对比程府那种粗犷的群魔乱舞风格要文雅多了。

这些被李世民挥手召来的歌伎舞伎和乐师们,便属于太常寺所管辖的范围,武德年间,高祖皇帝李渊下旨置内教坊,专司教习舞乐音律,没错,这个时候的所谓“教坊”,不是千年后专供权贵富人狎妓的教坊司,而是正经八百的高雅舞乐,里面的绝色歌伎舞伎除了皇帝,谁敢趁着酒兴朝她们伸一根手指头,保证会被剁了爪子扔进大牢,皇帝陛下锅里的东西,不是谁都能动的。

重大活动不是每天都有,所以太常寺里的歌伎舞伎乐师们大部分时候处于闲散状态,然而,吃国家的俸禄是不可能让他们真正悠闲的,于是闲散之时便是无休止的排练歌舞新曲。

李素要进太常寺不太容易,毕竟是国家歌舞剧团,不是小小的县子想进就能进的。

领着王直在太常寺外转悠了半天,发现门口的将士没有让他们进去的意思后,李素眨了眨眼,转身又直奔程府。

这个时候便不得不动用纨绔子弟的能量了。

长安城里总有这么一帮人,他们不事生产,不爱劳动,整天不是骑马游猎就是惹是生非,托父辈祖辈的福,这群大唐和谐社会不稳定因素居然人人都被封了官,虽然只是那种不当权的闲散虚衔。

一天之内进两次程府不仅要鼓足勇气,而且还要克服不小的心理障碍,毕竟谁都不知道里面忽然蹦出个什么东西拎着自己的衣领来一长串的“哇哈哈哈哈”。

李素的运气不错,程咬金或许今日招待他时喝了不少酒,现在已睡下了,于是李素赶紧托家仆将程处默叫出来。

听说去太常寺听曲,程处默顿时露出很嫌弃的表情:“那里的女人又不能碰,干坐在里面有甚意思?”

很显然,在程处默的人生里,有没有娱乐性的标准是能不能碰女人。

李素叹道:“程兄,你就不能坐怀不乱一次么?”

“贤弟莫闹…太常寺的歌伎舞伎连碰都不能碰,更别说坐怀里了,完全不可能的事…”

说完程处默还万分遗憾地咂咂嘴:“里面的女人个个都绰约得很啊,可惜了…”

李素的脸也有点黑了:“程兄,你也莫闹…单纯听个曲行吗?听完后我请你去青楼,那里的女人想咋碰咋碰。”

程处默大吃一惊,抬手便抚上李素的额头:“兄弟你咋了?你病得不轻啊…以前你可是一毛不拔的,今咋这么大方请客了?孙老神仙昨日恰好云游回长安,我带你去看看…”

李素忽然发觉今日找错了人,找段家的,房家的纨绔都比找程处默理想得多,至少不用说这么多废话,也不必气个半死。

事实证明程处默虽然啰嗦,但办事效率还是很不错的,除了太极宫,全长安基本没有能挡住他们的地方,任何地方都是一副横冲直闯的跋扈样子。

进太常寺对寻常百姓来说太难,对程处默来说却再简单不过了,到了太常寺门口,非常嚣张地指着守门的将士,命他们将太常博士请出来。

太常博士是太常寺独有的官职,自正卿,少卿和寺丞而下便是太常博士,主管音律和歌舞,差不多相当于苦命的歌伎舞伎练歌练舞时,旁边站一个抡鞭子的人,谁练得不好便是一通鞭子抽过去,太常博士的职权大抵如是,其讨厌程度相当于火器局的杨砚。

迎出门的太常博士姓刘,名方仲,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身形略瘦,长得…很不好形容,眼小鼻大嘴阔,一双疏散的眉毛以一种奇异的角度往上扬着,面相看起来很凶,然而面对卢国公长子,刘方仲却露出非常和煦的笑容,配合他那双凶恶的眉毛,那模样…简直看不下去。

程处默与刘方仲显然认识,见刘方仲迎上前,程处默指了指李素,道:“这是我兄弟,泾阳县子李素…还有这位,也是我兄弟,王直。”

刘方仲面朝李素和王直,马上露出一个很夸张的久仰表情,也不知是真是假。

“听好了,今我兄弟兴致不错,想进你那破寺里逛一逛,今给你个面子,酒菜就不必备了,我们兄弟进去看一圈便走。”

刘方仲一呆:“破…破寺…”

程处默很不客气地将他肩膀一推:“磨蹭啥,快点,里面的姑娘亲不得抱不得摸不得,不知有啥好看的,也就我兄弟有雅兴,换了小爷我,请我一百次也不来。”

刘方仲苦笑着将三人请进太常寺内,有了刘博士领路,守门的将士倒也不敢阻拦了。

太常寺占地不小,虽是掌管音律的地方,但它的职权远远不止音律,一应跟礼乐有关的东西它都管,进去后便是一个空旷的大院子,许多穿着青衣的杂役在院子里扫着雪,刘方仲很热情,领着三人往里走,顺便还临时充当导游角色。

院子左边是太卜署,举凡国朝大事需要占卜问吉凶的时候,里面的官员便要应召进宫,右边是禀牺署,简单的说,国朝祭祀时用的三牲六畜归他们管,往前走是中堂,绕过中堂再往里走,左右两边分别是太乐署和鼓吹署,顾名思义,这里便是音律歌舞的部分了。

经刘方仲介绍后李素才知道,原来这个年代里的音乐大抵也分高雅和通俗两类的,而且分工很明确,太乐署和鼓吹署便是负责高雅的那部分,所以国家祭祀等重大活动时,便由他们出面进行演奏和歌舞,每一种乐器,每一个舞蹈动作都是严格训练而成,容不得半点差错,这年头的人太迷信,一旦在祭祀活动上出现错误,便意味着对国家不吉,出错的人是要被治罪的。

至于通俗的,便是传说中的内教坊了,李世民宫里宴客或者他自己饮酒作乐时,宣召歌舞助兴的便是内教坊所属,这个属于相对不太严肃的,因为偶尔李世民喝得兴起还会亲自下场与歌舞伎们互动,至于有没有吃豆腐揩油等等举动,实不可考。

听着刘方仲滔滔不绝的介绍,李素一边走一边微笑,眼中的神采却透着几分古怪。

从太乐署和鼓吹署中间的庭院里穿行而过,四人便听到前方传来隐约的丝竹声。

李素忽然笑道:“天寒地冻的,内教坊还有人排演么?”

刘方仲咧嘴:“说来歌舞伎和乐师们都是下苦人,若欲精于业,哪里顾得天气,都是为陛下助兴而活的娱色之辈,若不练好歌舞,扫了陛下的兴致,那就该死了。”

“刘博士可否领我等去内教坊看看?”

刘方仲犹豫了一下,见程处默神色不善,咬了咬牙,点头答应了。

内教坊排演的地方在一间宽敞明亮的大殿内,说是大殿,实则四面无墙,倒有点像一个放大版的亭子,殿内实木地板上涂着清漆,李素等人走近后,便听到各种乐器演奏的声音,琵琶,筝,箜篌,笙箫等等,随着悦耳的音乐在殿中翩翩起舞的,是一群穿着高腰宫装的美丽舞伎,不得不说,这里的姑娘确实比外面青楼的漂亮许多,此时连李素都忍不住生出和程处默一样的遗憾,只能看不能用,实在是浪费了美色。

再看程处默和王直二人,此刻表情呆滞,两眼放光,一脸色相地盯着殿内的舞伎们,这副模样足以令世上任何正人君子毫不犹豫地与他们割袍绝交。

李素却和他们不一样,目光投向殿内时,注意力直接越过了那些绝色的舞伎们,却在殿内角落的一班乐师们身上挨着个的打量起来。

从那些弹琵琶的,吹箫的,抚筝的乐师们脸一一巡梭而过,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扫视良久,李素眉头渐渐皱了起来,不由有些怀疑自己前世的记忆,难道…自己记错了?

李素不死心地第二次寻找,亏得他视力不错,隔得老远还能勉强看清那些乐师们脸上的模样。

第二次仍旧没结果,李素的神情越来越失望,然而却还是不死心,继续第三次寻找。

终于,第五次寻找时,李素发现一位敲编钟的中年乐师身后站着一位清秀英俊的少年,少年眉清目秀,面若桃李,虽然不言不笑,却透出一股淡淡的妩媚气质,标准的男生女相。

李素眼皮猛然一跳。

这位少年的模样…似乎与史书所记载的很吻合啊。

静静站在殿外,聆听着悦耳的音律,李素闭着眼,仿佛倾听着仙音天籁般,露出享受的表情,看得身旁的程处默和王直一阵恶寒。

良久,当殿内的音律暂告一段落时,李素终于睁开眼,轻轻抚掌笑道:“不愧是太常寺调教的歌舞和音律,果然名不虚传,今日得闻,三生有幸矣。”

刘方仲面带得色,却非常矜持地笑了笑。

忽然,李素故意咦了一声,指着敲编钟的乐师身后那位清秀英俊少年,道:“那位乐师相貌竟生得如此绝色,他…是男是女?”

刘方仲顺着他的手指望去,然后哂然一笑:“那个不是乐师,是乐童,跟着师傅学编钟,还没资格上场呢,李县子莫看他生得女相,却是不折不扣的男儿身,此子年方十五,自小双亲俱失没有名姓,寺丞大人为他取了个贱名,名曰‘称心’。”

第二百七十章 醉翁之意

李素的眼睛终于亮了,费尽心机进太常寺,一路走来对那些他毫无兴趣的建筑和署衙装出很有兴致的样子,还要委屈自己这双听惯了流行歌的耳朵,强迫去听那些分明难听得要命的笙箫琵琶音律,不仅如此,还非得装出一副陶醉其中的样子…

干出这么多违心的事,李素的目的就是那位隔着老远的妩媚少年,——称心。

今进太常寺就是为了找他,这个名叫称心的男子,将是他未来一颗很重要的棋子,也是他即将主动在这凶险的棋盘上落下的第一子。

“原来叫称心啊…”李素面不改色地眯着眼称赞:“好名字!人美,名字也美,可惜是男儿身。”

说完李素已飞快转过脸,不再对称心投以任何关注,反而和程处默王直的表情一样,色迷迷地盯着殿内那些绝色舞伎的翩翩舞姿出神,虽然没照镜子,但李素很清楚自己现在的表情很恶心,太低俗了,然而却不得不这样做,不能让任何人怀疑他对那个称心太在意。

刘方仲老老实实陪着三人站在殿外不敢离开,这三位的表情太色了,刘方仲担心自己稍不留神,他们三双色手怕是会摸上去,那可就出大事了。

然而作为主人,面对三位色迷迷的客人,总要说点什么,不然也太尴尬了。

于是刘方仲又开始滔滔不绝的给三只色狼科普,完全不觉得如此妙曼的音律和舞姿里夹杂着他的啰嗦是多么的讨厌。

经过刘方仲啰嗦的介绍后,李素才知道,原来内教坊里的歌伎舞伎也分等级高低的,人生真是处处充满了打怪升级啊。

原来在这内教坊里,姿色和艺技普通寻常的歌舞伎,一般被称为“官人”,没错,“官人”这个词最早是对歌舞伎的称呼,而姿色和艺技更高一点的歌舞伎,则被称为“内人”或“前头人”,高级女艺人成了内人,贵圈真乱。

约莫站了一炷香时辰,随着各种嘈杂的乐声渐渐减弱停歇,殿内舞伎们的最后一个动作也终于停滞不动,然后列着队翩翩退下,这段不知名的舞算是排演完毕。

程处默和王直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李素原本因为怕被怀疑而装作看舞伎,然而他毕竟是男人,绝色舞伎退下后,他也怅然若失地叹了口气,太入戏了。

歌舞看完了,观众也该识相走人了,李素达到了目的,这地方他没兴趣再待下去,于是适时提出离开。

刘方仲大松了口气,陪这三位爷并不轻松,大家都是男人,男人在看着这些绝色舞伎时心里在想什么,他比谁都清楚,刚才若这位程小公爷看得性起,冲进殿里大摸特摸,小公爷固然闯了大祸,他这位太常博士也跑不了,因为人是他带进来的。

脸上堆着和煦如春风般的微笑,态度愈发跟送瘟神一样毕恭毕敬,而且丝毫没有欢迎下次再光临的意思。

走出太常寺,与刘方仲拱手作别后,李素三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慢慢往回走。

拍了拍程处默的肩,李素很诚恳地道:“今日多谢程兄,让小弟我开了一番眼界,天色不早,你我兄弟来日再聚。”

说完李素扯着王直往城门走去,齐没小腿的雪地上,王直被李素扯得踉踉跄跄,而李素却健步如飞,逃命似的跑远了。

程处默独自站在大雪中,呆呆看着李素的背影,许久后,忽然重重一拍大腿,一脸受骗上当的表情:“哎,说好了请我去青楼的呢?”

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但是…省钱啊。

李素很庆幸,趁着程处默没回神,刚才小跑这一阵少说给自己省了二十两银饼。

和王直二人走在铺满了白雪的路上,风雪里的城门似乎很迷蒙,很遥远,有种看不透人生的文艺鸡汤感觉。

二人弓着身子,顶着风雪走得很艰难,扭头互视一眼,发现彼此脸上被寒风吹得红通通一片。

风雪实在太大了,二人不得不找了个偏僻的巷道暂避,双手环臂而抱,不停朝手心呵着热气,巷子里重重跺脚,原地跑,试图让身子暖和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