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王桩便一阵风似的跑远了。

李素和王直沉默地蹲在树下,看着他兴奋忘形的背影,眼角不约而同地抽搐了几下。

“你都要走了,何苦再坑他一回?我兄长会被嫂子活活揍死的…”王直深深叹息。

李素撇了撇嘴:“你现在可以拦住他啊。”

“拦他干啥?又不是我挨揍…”

第三百一十二章 迁调西州

兄弟情深,令人感动,李素真想为他们轻哼一曲《当年情》。

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李素把家小托付给王家兄弟,在这个陌生的世上,李素能相信的人太少了,只有王家兄弟,他能毫无顾忌地把后背亮给他们,完全不用防备,家里的事托付给他们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蹲在村口的银杏树下,李素眯着眼,深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着近处的泾河缓缓流淌,看着远处的山峦叠嶂。

分别时才发现,原来故乡如此美。

长安城的血腥气渐渐消散,人们神态从容地在街市上行走,谈笑,为自家的生计而奔忙,日子平静而充实,至于数日前被斩首弃市的朝臣和家眷,似乎已渐渐被人遗忘。

别人的悲喜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新奇与感叹过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仿佛一颗小石子投进湖水里,泛起一圈圈涟漪后,又恢复了平静。

终究只是一场热闹而已。

朝堂里却颇不平静,对朝臣们来说,李世民大开杀戒可不是热闹,身在朝堂,谁知道下一个被杀的会不会是自己?

能站在朝堂里的都不是蠢货,仔细回忆一下建大明宫这件事的始末,再看看被杀的那些人背后的世家门阀背景,大家终于有了数。

这场杀伐清洗,陛下针对的是世家,是警告,也是试探。警告世家不得妄动,用那些门生的人头试探世家的反应和底线。

反应令李世民颇为满意,两百多颗人头齐崭崭摆在城外乱葬岗上,那些有着千年底蕴的世家们却集体失声。

李世民对世家的感情可谓又爱又恨,如情人般缠绵。

当初李渊晋阳起兵反隋,第一时间联合的便是关中各大世家门阀,同时,李家本身也属于陇右军事集团,麾下有着不小的军事势力,依靠各世家明里暗里的帮助,李家起兵仅仅一年左右便拔了隋朝的大旗,坐拥了整座江山,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然而坐稳了江山之后,李家的心态又变了。

总之一句话,“额滴,额滴,都四额滴!”

夺取江山前的各种许愿全部选择性失忆,对世家门生充斥朝堂指手画脚的行径也越来越不满,久抑的矛盾终于在贞观十二年爆发,李世民举起了屠刀,用铁血的手段告诉世家,这座江山,姓李。

李世民是睿智的,英明的,他的屠刀举得很小心,刀锋掠处,死的全是他希望死的人,余者秋毫无犯。

清洗过后,李世民召集群臣,连着三日开朝会,痛斥这三十多名犯官的罪状,罪状是早已安排好的,反正人都死了,说你什么罪就是什么罪,不同意?有本事你从坟里爬出来击鼓鸣冤去啊…

痛斥罪状后,接下来便是安抚人心,不少因与世家有来往而忐忑不安的朝臣,李世民单独召见他们,温言安抚称许,家里夫人晋诰命,子女荫余恩,顺带再送几个无关痛痒的虚衔,一个个战战兢兢进殿,眉开眼笑出门。

朝堂清洗出乎意料的完美,李世民袍袖一挥,动荡的朝局瞬间抚平,再无一丝风波,可谓皆大欢喜。

摆平了朝堂后,李世民罪恶的双眼终于有空盯上了李素。

李素出狱的第五天,意料中的圣旨终于来了。

宦官倨傲地扬着脸,仿佛用鼻孔读完了圣旨,然后平伸着双手,等着李素接旨。

同跪在地上的李道正和许明珠惊愕万分,怔怔地看着一脸平静的李素双手接过圣旨,宦官与李素客套了两句后告辞离去。

火器局监正仍兼任,只不过成了遥领,少监许敬宗代行监正职权。

李素却升官了,西州刺史府别驾,从四品衔,爵位不变,却多加了一个“定远将军”的武散衔,文武兼备,颇耐寻味。

圣旨里没有多说一句废话,按照以往的圣旨格式,无论是升官迁官或是贬谪,开头都应该有一大段或褒扬或痛斥的话,但是给李素的这道圣旨里却言简意赅,开头便直接宣布了李素的官职,三日内启程赴任,最后钦此,结束。

李素嘴角勾起,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西州别驾”,很有意思的官名,“别驾”是从四品官,大唐的州府分上中下三种,以人口多寡为标准,西州地处荒蛮,城池建在茫茫大漠之中,可想而知人口少得可怜,自然属于下州,一州的最高行政官员是刺史,可断一切民生政令,而别驾则是刺史的佐官,地位仅次于刺史,属于州里的第二号实权人物。

给一个刚刚才行过冠礼,年纪不过十多岁的毛孩子授予别驾实权,李世民也蛮拼的,难道他就不怕李素把西州玩坏?

宦官离开很久,李道正和许明珠仍呆呆跪在地上,两双眼睛茫然地盯着李素。

李素收起圣旨,暗暗一叹,上前扶起老爹和许明珠。

李道正这才回过神,脸上布满了惊愕之色:“西州在哪里?陛下咋让你去西州当官咧?这不对呀,十多岁的娃子…这不对呀!”

许明珠眼眶泛泪,小嘴一瘪似乎要哭出来,看着四周下人们的目光,还是死死咬着牙,没哭出声。

李素叹道:“西州…在很远的地方,千里之外吧,地处大漠深处。”

李道正失神地看着他,喃喃道:“咋把你遣到那里做官?咋会这样咧?你不是说陛下不会计较金殿你写文章骂他的事吗?”

李素强笑道:“陛下没有计较,孩儿是陛下的臣子,陛下需要孩儿去西州,孩儿只能去,君上所遣,不可违。”

李道正挺拔的身躯瞬间变得佝偻,长长叹了口气,失神地往屋里走去,不停地喃喃自语:“咋会这样咧?才十多岁的娃子,不应该啊,太狠心了,太狠心了…”

李素抿唇,静静看着老爹佝偻的背影,心中忽然浮起许多酸楚。

十多年的相依为命,第一次与老爹长别,忠与孝,果真无法两全。

身后传来许明珠轻细的啜泣声,回头看去,许明珠眼眶发红,泪珠儿成串地滑落脸颊,却捂着嘴死死不发出哭声。

李素叹了口气,注视着她,认真地道:“夫人,我启程赴任西州后,家里的一切便托付夫人了,替我好好照顾爹,他苦了一辈子,该享儿孙清福的时候,我却不能膝前尽孝…”

许明珠却出乎意料地摇摇头:“家里有管家,有下人,自会好生侍侯公公,可夫君你却独自一人在外,受尽风剑霜刀,冻了没人添衣,饿了没人做饭,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人照料,夫君怎生受得了?夫君,赴任西州带上妾身好吗?妾身随你一同启程。”

李素愣了一下,然后摇头:“不行,此去千里,路上不知多么辛苦艰难,况且西州局势不明,已呈乱象,你一个妇道人家绝不可去,好好待在家里,替我照顾爹。”

谁知许明珠却忽然执拗地扬起头,一反平日温顺恭良的模样,毫不畏惧地与李素直视,道:“妾身出嫁前,娘曾告诉妾身,嫁夫从夫,甘苦与共,妾身读书不多,也不懂太多的大道理,爹娘怎么教,妾身便怎么做,夫君有爵位,有官身,妾身未出嫁便被陛下赐封诰命,说来皆是妾身和娘家的光彩,可夫君独自一人在外受苦,却教妾身在家安享太平奢逸,妾身做不到!”

“我没受苦,只是被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当官…”李素干巴巴地解释。

“夫君莫诳妾身,西州位处陇右,是大漠的中心,四处荒凉无人,仅只一座小小的土城,衣食不裹,三餐难继,说是西州别驾,却不如太平村的庄户,夫君养尊处优,素来不沾家事俗务,独自一人到了那里,谁来侍侯你?谁来给你操持衣食?”许明珠使劲吸了吸鼻子,哽咽道:“妾身…嫁进李家,夫君虽以礼相待,可妾身知道至今并未得到夫君的宠爱,若放任夫君一人在外受苦,妾身却不能患难共之,日后夫君归来,心中焉存妾身立锥之地?妾身怎可安然独享太平?”

见许明珠垂泣,李素心中泛起许多感动,却暗暗叹息不已。

得此贤妻,此生无憾,可是…为何上天偏偏安排他先遇见东阳?

“我在外当官,夫人操持家里,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你我各司其职,说什么独享太平?西州局势莫测,乱象纷呈,随去一事万莫提起!”李素硬起心肠拒绝了。

怕许明珠又说出什么甘苦与共的话,李素说完后一拂袍袖,逃避似的进了屋。

许明珠静静站在院子内,暗自垂泣半晌,忽然抬袖狠狠擦了一把眼泪,发红的眼眶注视着李素的厢房,一双拢在水袖内的小拳头暗暗攥紧,眼中悄然浮起决然之色。

第三百一十三章 离人愁绪

启程的准备工作不少。

李素仍是那个好逸恶劳安于享受的李素,从长安到西州,路上那么辛苦,对李素来说是一种艰辛的考验,所以要准备的东西很多。

首先要准备三辆大马车,一辆用来乘坐,另外两辆用来装食物和酒水,以及各种享受的东西,大漠风沙大,做几个简陋版的口罩是必须的,日夜温差大,不但要准备扇子和被褥,连冬天取暖的暖炉也要备两个…

“洗澡咋办?”李素面沉如水,拧眉思索。

这是个大问题,一天不吃饭可以,一天不洗澡李素便觉得自己不属于人类,而是牲口了。

薛管家有点吃惊:“大漠里洗澡?这…”

这位少郎君知不知道大漠里的水有多么宝贵?

李素思索很久,道:“再准备两辆马车,马车上砌个大木桶…”

“用来干啥?”

“装洗澡水。”

“…”

郑小楼也扳着一张酷脸收拾自己的行李。

原本李素打算把郑小楼留在家里,以照应家中老父和夫人,可郑小楼却朝他投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李素看懂了那记眼神。

家里位于关中,长安城郊,村里民心纯朴,盗匪无迹,顶着县子府的名头,连县令有什么事都得客客气气商量着办,更何况还有王家兄弟在村里照应着,李家不可能发生什么大事,反之,李素要去的西州荒凉无人烟,路上盗匪丛生,更何况西州局势复杂,危若累卵,相比平静安逸的李家大院,此去西州自是凶险得多,多一个忠心的侍卫等于多带了一条命在身边,将郑小楼留在太平村确实值得鄙视一下。

李素想通以后还是决定带郑小楼上路,人家都那么鄙夷那么自愿当人肉盾牌了,不带不合适。

五辆马车的东西,足足准备了三天,这三天里李道正愁眉苦脸忙前忙后,许明珠郁郁寡欢,老在李素面前有意无意地晃悠,逮着李素好奇回视的目光,便抽冷子扔过一记幽怨的眼神,幽得人心尖子直颤,牙都酸倒了。

李素也忙,忙着进长安城跟诸多老将告别。

老将们都是见惯了生离死别的老杀才,对李素的离开并无太多情感波动,从他们古井不波的情绪上看得出,对于李素的离开,大家都抱着同一个态度,走就走吧,死就死吧,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早死晚死都得死…

老将们的直爽令李素浑身直发毛,这语气就像李素过的不是玉门关而是鬼门关,反正老将们年头也不长了,过几年在下面与贤侄重逢便是。

不过老将们还是充分利用了李素告别的机会,在家中大开宴席,因为这次是出塞,酒宴的主题走的是豪迈风格,酒一坛坛的往嘴里灌,煮好的肉一块块往嘴里塞,很诡异,每位老将封地里的庄子都恰好摔死了一头牛,李素这三天牛肉吃到吐。

貌美的胡姬一群群往李素这块小鲜肉身上扑,至于酒宴正酣时的舞刀舞剑舞斧助兴,则是每位老将不可缺少的酒宴节目,题中应有之义。一套眼花缭乱实则根本看不懂的剑法斧法舞弄下来,毫无例外地博得满堂喝彩,仿佛被雷劈中似的颤栗得不行。

整整三天与群魔共舞的日子过下来,李素每天醉成一摊烂泥,第一次产生了尽快离开长安赴任的想法。

混迹长安一年,李素做人也越来越圆滑,除了拜会老将外,长孙无忌,孔颖达,魏徵这些名臣也都备了礼物亲自登门告别,相比老将们豪迈的作风,文臣们明显斯文多了,见李素到来皆亲自出迎,然后…下令府中开酒宴。

文臣家里开宴有讲究,行酒令,投壶,酒正酣处作画作诗,甚至研讨圣贤经义,说得兴起往往争论得面红耳赤。

更倒霉的是,尽管李素这一年多里与武将们走得最近,可在许多文臣眼里,李素才名满天下,是典型的文人中的文人,只是这个文人有点自甘堕落,喜欢与粗鄙武夫来往,既然进了文臣的家门,不留下几笔墨宝怎能放他出去?

于是依旧被灌得七荤八素的李素不得不胡乱留了两首诗,自是引得满堂喝彩,和武将们舞斧一样集体达到高潮,嗨翻了。

算算自己在长安的人脉,李素忽然想起了孙思邈,自从治好天花后便一直没拜见过他,说来委实有些失礼,打听到孙思邈目前住在长安城外的三清观里,于是李素赶紧备了重礼前去拜见。

孙思邈还是那副道骨仙风的模样,站起来一袭道袍衣袂飘飘,我欲乘风归去的做派,这次李素终于没被灌酒,孙思邈最重养生,酒这种东西是一滴也不沾的。

拜见孙思邈的过程很顺利,老孙没责怪李素没来拜望他,对李素的告别也表现得云淡风轻,最后百无聊赖地挥了挥手,语重心长说了句算是告别的话,大意是你爱走不走,莫打扰贫道飞升…

该道别的人基本都道别了。

落日的余晖洒满长安,李素走在出城的路上,回首望着远处皇城的宫宇飞檐笼罩在一层金光中,李素眯了一下眼,笑了笑,继续往城门走去。

对李世民,就不告别了吧,认识一年了,李世民与李素之间的关系复杂难明,说是恩宠,实则也经常敲打,与东阳的儿女情更是被他亲手拆散。

东阳是他的女儿,李素连反抗似乎都带着几分心虚,但对这位心机深沉的天可汗陛下,李素却越来越敬而远之,李世民将他迁调出塞或许不乏磨练提点之意,李素并不反对,说到底,自己哪里是不被朝堂所容,分明是性格里面有些地方不能被李世民所容而已,所以李世民要磨去他的棱角,磨去他的锋芒,让李素变成他想要变成的模样。

时光只解催人老,不信多情,长恨离亭,泪滴春衫酒易醒。

大清早拜别了老爹李道正,与薛管家和下人们道别,再与送别的乡亲们一一别过,李素不舍的目光在人群里转悠了一圈,却发现许明珠没来,李素无谓地一笑,或许上次拦着不让她跟去西州,小姑娘心气不顺,今日耍起了小脾气吧。

在老爹和乡亲的殷殷相送下,李素坐上马车,后面跟着四辆改造过的宽厢马车,晃晃悠悠地上路了。

李素是四品别驾,在地方上来说算是高官了,更何况又有县子爵位,出行必有仪仗。

不仅如此,李世民也特意下了旨,予他一千精骑,划归他麾下,随之一同赴西州上任。

这个举动有点意思了,李素琢磨了许久,然而他对西州目前的情况全然不知,也猜不出李世民给他这一千精骑究竟是为了对付内忧,还是抵御外患。

一千精骑在长安郊外的灞桥边等他,李素索性免了仪仗,只带了郑小楼和几名车夫上路。

路过东阳所在的道观,李素忽然叫停,透过马车的木窗痴痴地看着不远处那扇紧闭的观门,李素怅然叹了口气,心中隐隐有些失落,放下帘子下令继续前行。

离别最销魂,无端愁煞有情人,还是不告别了吧。

车过泥泞的乡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悄然冒出头,笼罩在路边山林上空的氤氲雾气在阳光的照耀下渐渐消散,一阵阵悦耳的鸟鸣在山林中此起彼伏。

李素坐在车厢里,悠然闭上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忽然,山林内的鸟鸣停住,鸟儿扑腾着翅膀纷纷惊飞。

一道熟悉的乐声悠悠从山林边传来,乐声入耳,李素猛然睁开眼,高喝一声停车,随即疯了似的掀开了车帘,站在车辕上翘首眺望。

乐声低沉呜咽,如泣如诉,山林边的一棵银杏树下,东阳竟穿上了久违的艳丽宫装,长发柔顺地披散在肩上,沐浴着金色的晨光,仿佛临世孤傲的九天仙子,静静站在银杏树下,纤指握着一只模样奇特的乐器,凑近唇边轻轻吹奏着伤怀的离曲。

李素眼眶一红,他知道,东阳在用她自己的方式送她,不惜破去出家人的戒律,换上他曾经最喜的宫装,连披散的长发也是迎合他的所好,而她此刻吹奏的奇特乐器,是他曾经亲手烧制出来的埙,吹奏的曲子也是他曾经奏给她听的那首《故乡的原风景》。

没想到这些日子,东阳竟不声不响学会了这首曲。

看着晨光里仿若仙子般的东阳,李素心跳徒然加快,跳下马车便待朝她奔去。

埙声忽然停顿下来,远远地,东阳朝他摆了摆手,一边流泪一边笑,却不让他过来。

李素脚步一滞,黯然地站在原地,也朝她挥了挥手。

大家都软弱吧,经受不起离别的苦楚。十里春风,吹拂离人愁绪。

第三卷 胡尘清玉塞,羌笛韵金钲

第三百一十四章 灞桥折柳

初春时节,长安城郊灞桥边,垂柳抽出了绿色的新芽,软软的枝条随风拂动。

春风吹不散眉弯。

马车悠悠而行,灞桥边,一队千人精骑列队相候,见李素的马上到来,为首一名骑士策马行来,到李素乘坐的马车前数丈外,骑士下马行礼。

“右武卫骁威营果毅都尉蒋权,拜见泾阳县子,定远将军李别驾。”

李素已出了马车,见这位武将躬身行礼,急忙跳下马车把他扶了起来,作为有礼貌有素质的末等权贵,李素也给他回了一礼,双手刚成揖,腰还没来得及弯下去,却见蒋权的脸色已然有些惶恐了,旁边一直静立不语的郑小楼眼疾手快,一把将李素的胳膊肘扶住,适时制止了李素弯腰的动作。

“…莫闹!果毅都尉是从五品武官,你是正四品文官,还有正五品武散衔号和五品爵位,你给他行礼是害了他!”

郑小楼语气淡淡,说完犹不忘再朝李素扔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蒋权却感激地看了郑小楼一眼,垂首道:“这位壮士说得没错,李别驾万不可折煞末将。”

李素有点尴尬,虽然当官很久了,可他对大唐的官制和规矩还是很陌生。

“啊,那就算了,此去西州千里之遥,李某先谢过蒋将军和麾下将士一路同行护卫之恩了。”

蒋权急忙躬身道:“职命所在,皆是末将本分。”

李素笑道:“同行千里,大家还要在一起消磨许多时日,你我之间莫太客气了,一路上便不计官职尊卑,大家平辈而交吧,你唤我表字‘子正’即可。”

蒋权连道不敢。

寒暄过后,李素这才仔细打量蒋权。

上下扫一眼,确是条威武汉子,蒋权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躯魁梧,面色黝黑,唇上蓄着一把黑须,整个人看起来成熟许多,眼睛不见闪烁精光,太阳穴也没有高高隆起,只是他的一双耳朵颇为有趣,似乎是一双招风耳,而且李素总觉得那双耳朵时刻保持着支楞的状态,像只小心翼翼的兔子,对外界永远保持警惕心,一有风吹草动便撒丫子跑路的架势。

李素心中不由犯起了嘀咕。

大家初交,知人知面不知心,若路上不幸遇到盗匪,这家伙该不会真的跟兔子似的扔下他独自跑了吧?

不能怪李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素本身疑心病很重,想获得他的信任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与千人精骑会合后,李素理所当然便成了这支出塞队伍的行政和军事主官,抬头看了看天色,李素挥了挥手,下令启程。

队伍出发,刚走了没多远,身后蹄声隆隆,李素回首望去,却见远处尘土飞扬,又一队精骑飞驰而来。

“贤弟稍候,俺来送送你!”

一道粗犷的声音远远飘来。

李素笑了,听声音便知来者何人。

片刻间,程处默领着卢国公府一群部曲杀才咋咋呼呼赶到李素身前。

“贤弟不够意思,走了也不说一声,说好俺今日来送你,却为何不等我?”

程处默不满地朝他翻白眼,刚才赶路赶得太急,勒马之后黄黄的尘土布满一脸,混合着脸上的汗珠,融成了一道道黄泥汤,沿着粗糙的脸颊往下直淌。

李素眼角抽了几下。

他发现近年自己的洁癖有治愈的趋势,换了以前遇到这么脏的人,分分钟跟他绝交了,现在居然还能跟他谈笑风生,实在是…怕他老爹的大斧子。

“程兄辛苦,你我兄弟何必拘泥于俗情,不送也罢了。”李素拱手笑道。

程处默咧嘴道:“送!好兄弟出塞,俺咋能不送?”

说着程处默露出羡慕和失落交织的神色,叹道:“你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长安,俺老程的兄弟又少了一个,不过你运气真好,第一次外调便去塞外,又是文官又是武官的,一两年内必然建功立业,比我这傻等老爹蹬腿继承爵位的纨绔强多了…”

李素眼皮又跳了,想抽他。

人的价值观相差这么大,要不要真跟他绝交算了?

“你觉得我运气好?”

程处默重重点头,眼里充满了艳羡,显然没说假话。

“趁我还没出长安,要不你去跟陛下说说,让你顶替我去西州咋样?”

程处默两眼大亮,兴奋得声音都发颤了:“就知道俺老程这双招子没瞎,没白认你这兄弟!好兄弟,此话可当真?”

“当真。”李素很认真的点头,绝对心里话,放着家里好吃好喝不享受,跑去千里塞外风餐露宿,傻子才干呢。

“等着!俺这就进宫求见陛下!”

程处默二话不说,拨转马头便待扬鞭。旁边一名部曲眼疾手快拽住了他的缰绳,脸色难看地轻声道:“小公爷…莫闹!”

程处默一愣,然后回了神,总算没傻到家,终于意识到这个想法多么的不现实,于是颓然地叹了口气。

李素也叹了口气,他和程处默同样失望,同时他也发现,但凡大人物身边,总有一个眼疾手快的属下,适时跳出来制止大人物干蠢事。

“俺…还是送送你吧。”程处默愁眉苦脸地道,李素很清楚,他的愁眉苦脸跟离愁别绪完全无关,纯粹是为他自己不能跑到塞外撒欢而愁苦。

程处默下了马,眼角余光一瞥,发现灞桥边栽种的一排垂柳,于是上前折了根柳枝下来,将它插在李素马车的车辕上。

李素急忙躬身道谢。

这是唐人的习俗,长安外的灞桥一直便是友人亲朋道别之地,临别折柳相送亦是关中风俗,因为“柳”音近“留”,友人折柳,寓意“留下”,聊表不舍之意,于是灞桥作为送别的黄金地段,桥边沿河栽种的垂柳便倒了血霉。

长安作为百万人口的大城,迎来送往的友人多如繁星,每天这个折一节,那个折一节,好好的垂柳树被折得七零八落,素质高一点的还知道不好意思,现场挥毫作诗一首以纪念离别之情,顺带着提一句这节没招谁没惹谁的柳枝,素质低一点的大概拍拍屁股便走,顶多留下一句“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大男人送别不矫情,李素扔下这句话,在程处默羡慕的目光注视下,千人骑队护卫着李素的五辆大马车,晃晃悠悠上路了。

李素乘坐的车厢很舒服,厢内的装饰颇豪奢,矮脚桌,暖炉,软垫俱备,地上甚至铺着一张品相完好的黑熊皮,矮脚桌被李素刻意设计过,底部有六个小抽屉,拉开后里面装满了各种零食和酒,连车轱辘也被李素请了工匠改造过,装了几片极其稀贵的千炼软铁在车轴上,当作避震系统,坐在里面摇晃程度很轻微,非常舒服惬意。

行路千里如此辛苦,李素是绝计不会让自己太劳累的,能享受的地方一定要好好享受,哪怕花费巨金来达到享受的目的也在所不惜。

长安外的官路颇为平坦,马车车厢稳如泰山,李素坐在车内,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泛黄的羊皮地图,开始凝神研究起来。

看着地图上圈圈点点的城池,还有那条弯弯曲曲无限冗长的路,李素便觉得一阵头疼。

这条路太长了,长得让人绝望,真想索性死在路上算了。

出长安后,首先往北到泾州,然后渐渐折往西面,至原州,凉州,甘州,再沿着祁连山脉以北,走素州,沙州…到了沙州,这条路才算走完一半,另一半的路更辛苦,因为要进入沙漠了。

出沙州往北,过玉门关…没错,就是唐诗里面那句“春风不度玉门关”的那个玉门关,入大漠,再走数百里到伊州,然后…千人骑队陪着自己作死,进入沙漠深处,西州便在那片沙漠的中心。

唐僧取经好歹还有一只法力无边的猴子保护他,李素呢?李素身边只有一千号凡夫俗子,遇到大漠里的风暴,个人武力再爆棚,该怎么死还得怎么死。

李素收起地图,长长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忧虑之色。

良久,不知想起什么,李素忽然掀开了马车的帘子,将骑着马一直护卫在马车旁的郑小楼叫过来。

“咱们出村的时候乡亲们送我,你有没有在人群里见到王桩?”李素问道。

郑小楼拧眉回忆半晌,摇摇头:“只见到他弟弟王直,不曾见过王桩。”

李素心中涌起不祥的预感,喃喃道:“我记得也没见过他…这可糟了。”

“糟了?”

李素叹道:“跟蒋权说一声,骑队慢一点,这小子多半会跟来了…这事他们俩兄弟以前干过。”

郑小楼酷脸抽了抽,道:“他婆姨那么厉害…应该不会吧?”

虽然郑小楼走的是耍酷风格,但同住在太平村里,总免不了听到一些八卦,比如王家那位身手颇厉害的婆姨。

“说不准,这小子一直渴望建功立业,被婆姨揍得半死也会拖着另外半条命赶来的。”李素冷冷道。

第三百一十五章 单手活擒

王桩外表傻大憨粗,王家几兄弟里,他是最没有心眼的一个,被欺负了也好,被婆姨揍了也好,跳起身抖落抖落尘土,也不生气,呵呵一笑就当过去了,被婆姨揍狠了,顶多气急败坏骂几句粗话,换来更惨重的一通揍,揍完也就揍完了,他也不放在心上,对任何人从来没有隔夜仇。

然而李素却很清楚,这样一个憨直得有点傻乎乎的人,其实也是很有主见的,而且这种憨厚的人一旦主见成形,轻易不会动摇,犯了一股子拗劲拼了命也要达到自己想要的目标。

今早乡亲们送别,人群里没见着王桩的身影,李素当时没往心里去,也没想得那么复杂,然而过了灞桥,队伍正式启程后,百无聊赖的李素坐在马车里静静这么一思索,顿时觉得不对味了。

他敢拿自己的脑袋打赌,王桩这家伙一定悄无声息地追上来了。

建功立业啊,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尤其是眼见着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李素每天打着呵欠伸伸懒腰,懒洋洋不声不响便创下这般连皇帝陛下和百官们都为之侧目的功业,仿佛信手一拈似的,高官,爵位便接踵而至,想躲都躲不了。

这是什么?这是人生的境界啊!王桩胸膛里的火焰愈发炽热了,他是年轻人,有着奋发向上的上进心,也有着每个年轻人都有的野心和朝气,年纪尚轻,未来有无限可能,建功立业,封爵拜官,李素能做到的事情,谁敢断言王桩做不到?

然而,若王桩此生只蜗居于太平村的小小方寸之地,一生庸庸碌碌无作无为,只做个寻常的庄户汉子,那么,他的一生真的没有任何可能了,活到老,充其量也就是个老庄户,勤奋一点的话,聪明一点的话,或许临老还会被乡亲夸一句“种田能手”?

这不是王桩想要的,他要的是功业,为自己,为妻小,为家人博一个百世恩荫!

王桩虽然憨,可他不傻,或者说,憨厚只是他懒得计较,但他却有着自己的小精明,只要跟着李素去外面闯荡,便意味着他的未来有无限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