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放下帘子长长叹气,算了,频道不对。

掏出怀里的铜镜开始欣赏,嗯,阅尽万千糙汉,还是自己最顺眼…

枯燥的旅途,无聊的时光,只能以沉睡来打发,李素躺在马车里昏昏欲睡,正快要沉入梦乡时,忽听马车外的王桩惊疑地“咦”了一声。

李素懒得理他,继续沉睡,显然王桩不太想放过他,砂钵大的拳头开始哐哐捶着马车的外壁。

“李素,快出来看!”

“没空,别吵我!”李素懒懒地在马车里答道。

见李素不回应,王桩急了,又叫住了郑小楼,急吼吼地道:“小楼兄,是我眼神不好吗?你看那支胡人商队,里面那位…那位…小楼兄,我没看走眼吧?”

郑小楼酷酷地扬起脸,凝目朝后面跟着他们的胡人商队望去。

很快,郑小楼的神情也不对了,砂钵大的拳头哐哐开始砸马车的外壁。

李素的瞌睡终于被吵醒了,不耐烦地掀开帘子,愤怒地瞪着郑小楼。

郑小楼毫无愧疚,气定神闲地指了指后面跟着的胡人商队,淡淡地道:“你最好亲自看看,商队里有个熟人…”

“见鬼了!人都到了泾州,还能碰到什么熟人?”李素怒道,但还是顺着郑小楼手指的方向望去。

一眼过去,李素神情大变,两眼惊骇地睁圆,一副白日见了鬼的样子。

郑小楼斜眼瞥着他,非常傲骄地从鼻孔里发出轻轻的哼声。

李素直着眼看了半晌,忽然摸着鼻子苦笑道:“我果然见了鬼…”

后面紧跟着的胡人商队里,一个眼熟的身躯穿着男装长袍,戴着胡人的毡帽,垂着头一言不发地坐在一只骆驼双峰间,随着骆驼行走的节奏而上下颠簸起落,小脸被风沙吹得通红,样子很憔悴,可眼中却透着一股子不服输的执拗劲,咬着牙在这漫长的旅途中坚持下去。

李素怔怔看了半晌,终于确认了,神情复杂地喃喃道:“许明珠…这个女人真是…”

回过神,李素忽然道:“全队停下!”

千人骑队令行禁止,很快停下来。

后面的胡人商队见前方大唐的骑队停下,他们也跟着停下,商队领头的是一个长了满脸络腮胡的中年胡人,李素这一停下,胡人领队也犯起了嘀咕,与另外几名胡人凑在一起商议了几句后,胡人领队下了骆驼,独自朝李素的队伍行来。

走到离李素队伍大约十丈左右时,蒋权忽然策马拦在胡人领队的面前,鼻孔朝天,神情异常傲慢地扬起手,大喝道:“大唐官驾在此,来人止步回避!”

种族歧视的嘴脸实在是…爽歪歪。

胡人领队吓了一跳,急忙高举双手,示意自己没带武器,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然后摘下自己的帽子,朝蒋权躬身一礼,用生涩怪异的关中腔道:“神灵赐福天可汗陛下战无不胜的勇士…小人是龟兹国商人那焉,对天朝上国无比敬仰,并无半点恶意…”

这个名叫“那焉”的龟兹人啰嗦半天,反复强调自己对大唐的善意,蒋权戒备的神情稍霁,冷冷一哼,傲骄得很欠抽。

对蒋权傲慢无礼的样子,那焉也不生气,反而一副大唐人本就应该如此傲骄的理所当然表情,表达完自己的善意后,那焉也提出同行的建议,惴惴不安地看着蒋权,等着他表态。

丝绸之路不太平,广袤无人烟的沙漠里什么变故都可能碰到,进入陇右荒原后,丝绸之路上充斥着各种土匪,沙盗等等,商人来往与本国和长安之间,路上要承担的风险不小,尽管商队都有自己的护卫武装,可是这点人马的用处委实不大,遇到盗匪该被抢的还是被抢。

所以聪明的商人们在长安买卖完货物后并不急着启程回国,而是在长安城的馆驿里等候别的商人,十几个,几十个,胡商们聚在一起组团,路上遇到盗匪的话队伍得胜的几率便大了许多。

今日这位名叫那焉的龟兹商人很幸运,路经泾州城时,他发现城外大道上居然有一队大唐的千人骑队,而且看骑队的装束,居然是正经的关中精锐骑兵,对那焉来说这可是十足的意外惊喜了,跟着这支骑队走,路上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来进犯?

所以李素这支骑队对胡人商队来说很重要,整支商队的胡商在路上便达成了共识,死皮赖脸也要跟膏药一样死死贴着这支大唐骑兵,怎么赶都不走。

当然,作为商人,那焉也深知钱财的妙处,朝商队大喊了几句后,很快有人送来一个樟木箱子,当着蒋权的面打开,里面堆满了各种宝石和无暇的美玉,蒋权冰冷的神情此刻也有点不自然了,不自觉地扭头看了看李素。

李素没理他,站在马车的车辕上,静静看着商队里一身男子打扮的许明珠,凝视许久,李素脸上忽然绽开了笑容。

第三百一十九章 重逢相认

李素从来不知道世上还有如此执着如此死心眼的女人,而这个女人恰好是他的妻子。

直视人群里的许明珠,李素的笑容一直没断过,穿过迷雾般清澈的目光紧紧盯在许明珠身上,一眨不眨。

许明珠垂着头,躲在胡商人群里,对队伍外面的事并不太关心,长久的旅途劳顿,令她的精气神都变得有些麻木了,只知道骑在骆驼上走走停停,到了该休憩的时候便跟着商队扎营,该上路的时候默默整理好行李,跨上骆驼继续走向未知且陌生的远方。

此刻胡人商队停在路上已有一段时间了,许明珠却仍不知队伍前方发生了什么事,一直垂着头想心事,片刻过后,仿佛一道灵光闪过脑际,许明珠猛然抬头,凝目望去,穿过嘈杂的人群,她第一眼便看到李素那道柔和温暖的目光。

许明珠惊呆了,不敢置信地闭上眼,似乎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幻觉,再睁开时,那道目光依旧那么真实,真实得仿佛近在眼前,触手可及。

泪珠瞬间蓄满了眼眶,随即如珍珠般簌簌而下,许明珠用力咬着下唇,布满泪痕的脸上绽开如春风般的笑靥。

对视良久,李素跳下马车,朝胡人商队走去。

蒋权不明所以,急忙拦住他:“李别驾,此时敌我不明,别驾还是莫靠近他们。”

那焉眼皮猛地跳了几下。

别驾?如此年轻的男子竟是别驾?他…才十几岁吧?

压下心中的惊疑,那焉躬身朝李素行礼:“天可汗陛下的忠心臣子,龟兹商人那焉向您问候,小人来往于大唐和龟兹之间,贩卖一些货物赚取钱财,对大唐的任何人皆无恶意,请别驾大人明鉴。”

李素在那焉面前站定,瞥了他一眼,然后朝远处胡商人群里的许明珠招招手,扬声笑道:“夫人,快过来。”

那焉和蒋权同时倒吸一口凉气,异口同声惊道:“夫人?”

扭头望去,却见许明珠动作笨拙地从骆驼背上下来,犹不忘抬手整理了一下自己被风吹得凌乱的发鬓,这才像只欢乐的小鹿般蹦跳着朝李素跑去。

“夫君…”许明珠微微喘息,跑到李素面前,似乎想张开双臂抱一抱他,然而终究对这种男女间亲密的动作不习惯,双手扭弄衣角半天,终于还是屈身朝李素行了个蹲礼,楚楚且柔弱地垂头,嘴角却悄然扬起一抹动人的轻笑。

脸红得厉害,心跳也快,许明珠发现自己好像病了,从见到夫君那一刻起,她就病了。

从家里偷偷跑出来,对许明珠来说已然是大逆不道的事了,与多年受到的妇德教育完全相悖,重逢的喜悦和激动过后,许明珠心中难免惴惴,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李素一眼,发现李素脸带笑容,似乎并无生气的迹象,许明珠急忙又垂下头,心虚地不敢看他。

许久,听到李素无奈的叹息。

“你啊…你真不该来的。”

许明珠不敢抬头,低垂着脑袋讷讷道:“夫君怪妾身么?”

李素板着脸道:“我知道你心里预估我的回答,有很大的可能我会说不怪你…”

许明珠俏脸白了。

看着她惴惴不安的模样,李素忽然展颜一笑:“好吧,你猜对了。”

许明珠脸色这才恢复了红润,然后察觉自己刚才可能被夫君调戏了,忘形地抬头白了他一眼,又觉这个举动太过轻佻,于是再次垂下头。

完全置旁边目瞪口呆的蒋权和那焉不理,李素看着她,温和地笑道:“你何时从家里跑出来的?”

许明珠忸怩地道:“夫君前脚启行,妾身后脚便悄悄跟来了…”

抬头怯怯地朝不远处的王桩看了一眼,许明珠迟疑了一下,补充道:“妾身路上见到了王大哥,他…躲躲藏藏的也跟在夫君的骑队后面,走得不太稳,妾身眼睁睁看他摔了好几次。”

李素扭头看了一眼王桩,这家伙,丢人丢到婆姨家了。

“你为何不与王桩结伴而行呢?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许明珠摇头:“妾身妇道人家,除了夫君以外,不该与别的男子结伴,再说…妾身也不知王大哥会不会强行把妾身赶回家去。”

李素指了指前方的胡人商队,道:“所以你跟胡商一起结伴了?你胆子可不小。”

许明珠轻笑一声,道:“后来妾身觉得女子装扮太危险,所以在东市成衣铺里买了一身男装和一匹骆驼,然后等在城门口,遇到要出城往西去的商队便拦下来问一问,给他五贯钱,只求结伴到凉州,到了凉州妾身再找别的商队结伴到西州…”

李素不知该笑还是该叹气,这女人…胆子可真不小,她以为换身男人打扮别人就真当她是男人了?皮肤也好,隆起的胸脯也好,还有说话的声音也好,李素仅只一眼瞟去,便能发现她身上五处以上的漏洞,这帮胡商没欺负她,恐怕多半还是他们都老实,不敢对唐人有觊觎之心,怕给自己惹来大麻烦,当然,钱的面子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总的来说,许明珠命太好了,许家祖宗把许敬宗这辈子本该具有的品德全都化为运气,填补到许明珠身上了,所以许明珠运气这么好,而不肖子孙许敬宗又那么缺德…

“你…”李素张了张嘴,却实在不知该如何评价自己这位妻子,千言万语只好化为一句话:“以后再敢乱跑,腿打断!”

“哦…”许明珠垂头委屈地应了,嘴角却勾起淡淡的微笑,她知道,夫君这句场面话说过后,这件事便不会再与她计较了。

龟兹商人那焉一直保持惊呆状态,见自己的商队里莫名冒出一个女人,而且居然还是眼前这位年轻得不像话的李别驾的夫人,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层白毛汗。

脑海里心念电转,那焉仔细回忆与这位别驾夫人的认识经过,从头到尾捋了一遍回忆,发现自己和商队的同伴们对她并无失礼之处,这才抹着冷汗放了心。

同时那焉也感到一阵庆幸和后怕,幸好他和同伴没对这位别驾夫人怎样,其实早在出长安城时大家便看出了许明珠的女人身份,只是收了她的钱,况且在大唐境内,胡人们还是颇守大唐律法的,天朝上国的威严令他们不敢做出任何违法的事。

夫妻重逢相认后,那焉挤出一脸喜色,先是忙不迭恭喜二人,接着趁热打铁,自以为非常含蓄地在李素面前邀功,大意无非是我们这一路上把你的夫人照顾得如此周到,连根寒毛都没少,风吹掉的不算,唐龟两国作为友好邻邦,是不是可以允许我们与别驾大人同行云云。

话说到这份上,李素不承情也不行了,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休息半天后,队伍继续启程,这次又多了一队百来匹骆驼的商队,队伍愈发壮大。

在诸多羡慕的目光注视下,许明珠被李素扶上了马车,夫妻二人以特权阶级的姿态,以最舒服的方式继续旅途。

许明珠憔悴得不行了,以往红艳欲滴的嘴唇如今也干枯得裂开了口,李素从马车内的抽屉里摸出一个装了水的皮囊,递给她。

许明珠迟疑了一下,摇摇头,把皮囊推回去:“妾身不渴,听说路上水很珍贵呢…”

“喝吧,水多的是,看见咱们后面两辆大木桶马车了吗?里面装的都是水。”

“妾身知道呢,只是不清楚两马车的水用来做甚的,都用来喝吗?”

“不,用来洗澡。”

第三百二十章 出塞玉门

夫妻别后重逢,而且重逢得如此有诗意,可李素和许明珠却没有夫妻间那种重逢后的激情,最初的激动过后,二人又恢复了以往相敬如宾的样子,一个扮演尽责的丈夫,另一个扮演贤惠的妻子,尽管大家心里都清楚,彼此客气的表象下,分别藏着一颗或疏离或无奈的心。

李素一直希望这种关系能够维持到老,最好他和她一辈子都这般客气,互不添堵,虽然今日许明珠面容憔悴而激动地跑到他面前时,当时他的心里确实有过淡淡的感动,为这个女人的傻而感动。

可是,李素心里的那个人,并不是她。

残酷,却无可奈何。

晃悠的马车车厢里,许明珠文文静静地跪坐着,坐姿非常端庄,反观李素,却像一摊烂泥似的瘫软在垫子上,一副随波逐流完全放弃自己的样子。

夫妻无话,事实上除了上次金殿顶撞李世民之前,他以决绝的心情和交代后事的语气与她聊过半宿后,夫妻二人之间似乎多了些东西,又似乎仍如往常一样陌生。

马车很晃悠,出了泾州后,道路并不平坦,许明珠跪坐在马车里,身躯却纹丝不动,马车再怎么晃悠,她娇小的身躯仍如钉子一般钉在车厢里。

李素看着她,越看越惊奇。

“夫人怎么做到的?教教我…”

“嗯?”许明珠不解地看着他。

“就是你这手坐姿功夫…你怎么做到可以纹丝不动的?”李素大感兴趣地问道。

许明珠脸上闪过一抹羞意,连坐姿都开始不自在了,扭了扭身子,垂头轻声道:“小时候娘亲教的,娘亲说,许家虽是低下的商贾人家,可家风和规矩不能低下,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要争气,将来许家无论男人出去闯荡,或是女人出嫁,都不能被别人看不起。”

李素愣了一下,由衷赞道:“丈母真是巾帼英豪,好一条汉…咳咳,好一位女英豪。”

“巾帼英豪?”许明珠喃喃重复了一遍,脸上绽开了欢欣的笑:“夫君不愧是名满天下的才子,用辞很讲究呢。”

李素咂咂嘴,家教确实很重要,商贾出身的许明珠一言不发坐在那里,扑面而来便是一股浓郁的贵族气息,但只看到她的言行举止,谁都不会拿她当低下的商贾女子看,十足一位久经贵族教育的大家闺秀,天生当诰命夫人的料,然而,再看看李素他自己…

许明珠一双俏眼朝李素偷瞟了一下,见李素坐没坐相,睡没睡相,扶不上墙的烂泥一样瘫在垫子上,像极了一位行动不便的终生瘫痪人士,许明珠嘴角一勾,急忙垂下头不敢再看。

李素显然也意识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有点不堪入目,于是赧然而笑,不自觉地坐直了身子。

“那啥…旅途太劳累,再说事殊而从权,你我不必拘泥于俗礼的。”

许明珠忍着笑点头:“夫君说的是,男人家的,也不必讲究太多,况且夫君是国朝重臣,深受天子恩宠,有官有爵,纵是不讲究俗礼,天下任谁也不敢轻看。”

李素正色道:“虽然夫妻之间说话难免有偏向,但我从你诚恳的表情里看得出,你刚才说的都是大实话,是经得起锤炼和考验的…”

许明珠急速眨眼,显然不太适应如此不要脸的谈话模式,然后看着李素发呆。

李素苦笑,换了东阳听了这句话,一双粉拳便直接砸过来了,而且还会一连声的骂他不要脸,而许明珠…只能发呆。

这就是许明珠和东阳的区别,虽然李素很清楚,两个女人的性格看似都那么温婉,实际上却有很大的不同,比较起来并无意义,可李素还是控制不住地暗暗比较,毕竟这两个女人都走进了他的生命里。

“以后莫到处乱跑了,知道吗?外面很危险,没你想像的那么太平,你都不知道自己的运气多好,跟着不知根底的胡人商队居然还能全须全尾的见到我。”李素叹道。

许明珠轻声道:“出嫁前娘亲说过,出嫁…要从夫,夫君去哪里,妾身也去哪里。”

“我若是坏人呢?我若去干丧尽天良的坏事呢?”

许明珠抬头,似乎对李素的自污有点不满,加重了语气道:“夫君是好人!”

李素笑道:“我只是比方一下。”

许明珠撅嘴,轻声道:“不该这么比方的,夫君是好人,夫君做的事都是好事,妾身出嫁前便听说过了,夫君造出了一个圆罐罐,点燃了扔出去可以炸死许多敌兵蛮子,去年大唐对吐蕃的松州之战,就是靠了夫君造的圆罐罐才收复了松州,减少了无数关中子弟的伤亡,还有前些日子夫君写了一篇名垂千古的佳作,让陛下纳了谏,停了建大明宫的恶政,给了百姓和无数民夫一条生路,反正…夫君是好人!”

好吧,被人崇拜的感觉确实挺不错的,李素咧开嘴,表情顿时充满了矫情的自矜。

马车摇晃不已,李素有些昏昏欲睡,睡着之前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刚才不是打算劝她以后莫乱跑吗?什么时候开始歪楼了?算了算了,睡醒了再劝吧…

于是李素沉入了梦乡,照例,睡无睡相。

许明珠跪坐一旁,温柔地看着自己夫君呼呼大睡,嘴角露出几分甜蜜的微笑,扯过车厢里的一张薄毯盖在李素身上,然后双手托腮,痴痴看着李素沉睡的面容。

晃晃悠悠的旅途不知不觉过了半月,出泾州后,骑队往北一路前行,过原州,穿凉州,半月后已到了甘州。

这里已出了关中,靠近陇右道了,站在甘州城门外,能感觉到塞外荒原的罡风凛冽,无论空气和土壤都与关中大相径庭,似乎来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四面皆是黄土平原,没进入大漠已能感到迎面而来的罡风里掺杂着风沙,外面站一小会儿满面沙尘,空气异常干燥,有种即将枯萎般的心慌。

甘州城的百姓也和关中大不一样,这里的人似乎少了一些柔和,多了几分霸道和刚劲,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剽悍的味道,大西北的粗犷汉子单独走在城里,远远望去就像一位身手高绝的寂寞侠客,多几个人走在一起,画风立马又变了,像一群马匪进城潜伏踩点…

甘州城里有馆驿,但馆驿没法住人,太简陋了,根本就是一个用黄土夯成的土房,李素怀疑打个呼噜都会造成惨不忍睹的房垮屋塌大惨案。

甘州刺史姓陈,是个中年胖子,据说还是大唐立国第一次科考的进士,与大理寺卿孙伏伽是同一批,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被分配到这个鸟不生蛋的荒城里当官,李素还没同情完甘州刺史,转念再想想自己的处境,似乎…自己造的孽更大啊,西州那地方是沙漠的中心,论荒凉贫瘠的程度,甘州这座小破城已然算得人间仙境了,如此倒霉的运气,上辈子难道跟猴子一样在如来佛的中指上撒过尿?

想到这里,李素整个人都不好了。

甘州刺史很客气,此地离长安甚远,关于李素的名声听说的不多,可一个十多岁的娃子,又是县子爵位又是一州别驾,足可见皇帝陛下和朝廷对这个娃子有多看重了,甘州刺史是个有眼力的,对李素愈发不敢怠慢,盛情邀请李素一行住在自己的刺史府。

李素对他的盛情原本颇为感激的,然而看了看那座比前世两室一厅大不了多少的刺史府,顿时心里凉了半截,于是婉谢坚辞,下令拔营继续启程。

太破旧了,李素宁愿选择睡在马车上,他的马车都比刺史府豪奢百十倍。

出甘州后,队伍渐渐变换方向,由北改往西,沿着祁连山脉朝玉门关方向而去,单调乏味的旅途又耗费了大半个月,队伍过玉门关,踏出关门那一刹,李素一行才叫真正的出塞了。

这一个多月里与龟兹商人那焉的商队同行,从古至今,商人没一个笨的,那焉是个灵醒人,深知抱住大唐精锐骑兵和高官大腿的好处良多,不仅仅是沿途保护,听说这位十多岁的年轻人要去西州就任别驾,而西州恰好卡在丝绸之路上,有了这份交情,日后那焉来往于龟兹和大唐之间,获益必然不少。

在那焉刻意巴结之下,李素终于与他交了朋友,没办法,这家伙每隔两天便送一些精巧又贵重的小玩意,今一颗稀世明珠,明一块剔透猫眼石,短短几天,曾经纯情又正直的泾阳县子被那焉腐蚀成了一个见财就收的小贪官,不是李素心志不坚,实在是…那些宝石的颜色太漂亮,太容易激起人类的收藏欲望了…

“打听过了,那焉是龟兹国的贵族…”

深夜,王桩和李素坐在营地帅帐外的篝火旁,看着李素手里炙烤的羊腿不停吞着口水,嘴里不忘汇报工作。

“龟兹国的国相名叫‘那利’,他是那焉的堂叔,那利在龟兹国权势颇大,近几年来已隐有盖压龟兹国主的架势,如今龟兹国内颇不稳当,国主和国相那利互争苗头愈见明显。”

李素眉头渐渐拧起,沉思片刻,叹了口气:“没想到龟兹国内也不太平,我看过地图,龟兹国离西州不远,国境离西州大约几百里,听说龟兹与西突厥暗中有勾连,若龟兹内讧开启战端,西州势必第一个要受牵连…”

王桩有些吃惊:“这个…不大可能吧?咱们是大唐啊!不惹他们已算烧高香了,谁敢来惹咱们?”

李素冷笑:“有句俗话,叫‘天高皇帝远’,知道意思不?”

第三百二十一章 西行艰辛

大唐与龟兹国的关系说来有点复杂,总的来说,勉强算是相爱相杀。

从西汉开始,龟兹国便与中原来往频繁,《汉书》里记载,那时的龟兹国“户六千九百七十,口八万一千三百一十七,兵二万一千七十六”,从这些数据里可以看出,龟兹只是一个小国,全国人口加起来大抵相当于大唐长安城不到十坊的人数,早在汉朝时,龟兹王携夫人来中原觐见汉宣帝,对汉朝来说这是重大的政治盛事,于是龟兹王和夫人皆被皇帝赐予印绶,龟兹王的夫人还被赐予公主封号,那时的龟兹国与中原的关系可谓如胶似漆,蜜里调油,互视的眼神里都能挤出蜜来。

后来汉武帝穷兵黩武,征伐四方,弱受属性的龟兹王发现倚在这位暴君身边太没安全感了,于是开始跟匈奴眉来眼去,常在汉朝和匈奴之间摇摆游移,用数十年的时间给世人上演了一出三角不伦狗血恋。

到了隋唐以后,龟兹对中原王朝愈发不敬,已完全臣服于突厥,成为突厥人的爪牙,常有结队劫掠商队,屠杀西域唐人之举,大唐西面主要的威胁便是西突厥,高昌和龟兹。

千年相爱相杀,情人分手直接变仇人,历代龟兹王很有可能都是天蝎座的…

一想到威胁,李素不由忧心忡忡。

人还没到西州,他便感到前路异常艰险,西州简直是个火药桶,一点即爆,局势危若累卵,这么个破地方,李世民居然把他派去当官,李素现在忍不住怀疑李世民是不是真的想要弄死自己了。

知道龟兹商人那焉的身份后,他的重要性徒然提高许多,李素坐在篝火堆旁沉思许久,忽然站起身。

王桩愕然看着他:“干啥?”

“去胡商营地那边看看,跟那焉结交一下…”李素说着迈步便走。

“结交”的意思是正式深入交往,而不是像同行这一个多月来一个送礼一个收礼那种狼狈为奸的关系,既然打听清楚那焉与龟兹国相那利是本家叔侄,那焉这个人在李素心里的分量就比以往更重了些,因为这层关系对西州很重要。

胳膊忽然被人死死拽住,李素扭头,却见王桩朝他郑重摇头。

“你是县子,又是别驾,一个胡商身份再重要,也比不上你一根手指头,你去结交他不合适,太给他脸了。李素,今时不同往日,你多少要顾及一下自己的身份。”

李素看着他,急速眨眼。

坐在一旁看着火堆发呆的许明珠也急忙点头,显然她也很认同王桩的话。

“夫君,王大哥说得对,夫君是大唐皇帝钦封的县子和四品别驾,每一言每一行都关乎大唐的威仪,区区一个胡商,断无夫君主动去结交他的道理,夫君若想见他,差人请他过来咱们营地便是。”

李素长长吐气,好吧,这个年代没有人权平等的说法,无论朝堂还是民间,阶级与身份是一道天堑,任谁都不能逾越,李素对那焉客气那叫“折节下交”,这只是出于权贵阶级的一种良好教养,但李素绝不能真抱着人人平等的念头,因为这个年代森严的阶级区别不允许他抱着这种念头。

所以李素决定好好适应这个社会。

“明白…”李素缓缓点头,接着脸色一变,一股浓郁的王霸之气喷薄而出,环睁两眼厉声喝道:“来人,去胡商营地叫那焉速速滚来见本县子!”

神情一松,李素看着二人道:“觉得怎样?”

王桩和许明珠顿时露出欣慰且喜悦的目光,一齐点头曰善,显然刚才李素那副混蛋形象非常深入人心。

李素掐着喉咙咳了几声,起身一脸难受地往帅帐里走去,用变了腔调的怪异声音道:“刚才那一句吼得本县子贵喉咙生恙,今不见他了,睡觉睡觉…”

过甘州,穿肃州,路上又走了十来天,前方远远可见沙州那座低矮的土城,著名的玉门关便在沙州北面不远处。

这里已是大漠荒原地区,人烟稀少,鸟兽鲜见,放眼看去只见一望无垠的平原,还有平原上一阵阵随风飞舞弥漫的黄沙,偶尔还伴随着远处一声声狼群的嚎啸,明明是毒辣的阳光照在身上,可队伍里每个人心中都不由自主产生一种末日废世的苍凉感。

进入大漠,行军的速度明显放慢了许多,沙漠里白天炎热得仿佛置身于蒸笼里,到了晚上又仿佛忽然被人扔进了冰窟,日夜温差太大,每个人的体力都消耗得非常大。

李素饶是每天坐在舒坦的马车里,这种鬼气候也让他渐渐受不了了,每天都有一种想窜回关中太平村,携了老爹和东阳一起跑路的冲动。

“还早,这还不算苦,真正的苦日子在后面…”龟兹商人那焉坐在篝火堆旁,咧着嘴笑得很和善。

这几日李素主动与那焉结交,二人每日扎营后聚在火堆旁烤羊肉,最开始“今天天气哈哈哈”之类无聊又尴尬的废话,一起吃吃喝喝的机会多了,二人也渐渐熟悉了,终于能够聊一些除了天气以外不那么算废话的废话了。

李素眉梢跳了跳,脸上泛起苦色,仰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叹道:“这还不算苦,怎样才算苦?活不成咧…”

那焉的笑容仍旧和善,和善里带着几许颇为自矜的讨好之色,这位久经江湖的胡商对大唐官员的态度还是拿捏得很有分寸的。

“李别驾现在言苦确是早了点,小人每年来往龟兹和大唐两次,对大漠勉强算得熟识,咱们眼下未到沙州,这里的气候还算好,等过了沙州和玉门关再往西去,那才叫真正进了大漠,玉门关外的大漠才叫真正的无常又无情,一条荒瘠的丝绸之路,每年不知要埋葬多少人的骸骨,有时候走在沙漠里被风沙一吹,一不小心便踩到一颗白骨人头,走路时被绊一下,或许地上便是一具不知多少年月的干尸…”

李素被那焉形容得浑身发毛,干笑道:“你可别吓我,恐吓大唐朝臣,罪很重的…”

那焉摇摇头,长叹道:“小人怎敢吓别驾?别人且不说,小人这一支商队每年往返两次,每次埋在这片沙漠里的人…”

苦笑两声,那焉没再继续说下去,李素也不打算听,显然后面不是什么好话。

扭头望向篝火堆的另一头,许明珠环抱双臂,脸色苍白,蒋权盘膝而坐,望着火堆发呆,王桩…

这家伙居然睡着了,躺在火堆旁发出一阵阵节奏强烈的呼噜声,心真大。

“蒋将军…你说咱们原路退回关中咋样?”李素打起了当逃兵的主意,那焉嘴里的沙漠太可怕了,李素暂时还没有为大唐皇帝陛下死而后已的打算,先保了命再说报效社稷之类的话。

蒋权吓了一跳,茫然地“啊”了一声。

李素兴奋地道:“咱们原路回去,就说我病了,病得很重,见不得光也见不得风沙,请求陛下容我回关中休养几年再去西州赴任,这个法子…”

“李别驾…李别驾莫闹…”蒋权的脸色有点难看:“您这是欺君,请恕末将万万不敢苟同!”

李素满腔当逃兵的热情被无情浇熄,当即撇了撇嘴,问错人了,现在才想起来,这家伙是宫闱禁卫出身,忠君爱国之类洗脑的教育必然没少听过。

李素瞬间就不想搭理这个死心眼的忠君分子了。

那焉继续道:“咱们明日便可到沙州,到了沙州后,小人劝李别驾把该换的东西都换一换…”

李素眨眼:“要换什么?”

那焉睨了一眼不远处的马群聚集地,淡淡地道:“进沙漠最好换骆驼,这些马该换掉,其次,李别驾这几辆奢华无比的大马车…怕是进不了沙漠,小人敢担保,马车进沙漠前行不到五里一定会陷进沙里,然后再带上足够的粮食和水囊,找两个阅历足够的向导等等…”

李素不舍地看了看自己精心打造的五辆大马车,长叹了口气。

前世多少听闻过一些穿越沙漠的知识,他清楚马车是不可能进入沙漠的,原也打算在进沙漠前放弃,只是可惜了那两大车的…

“洗澡咋办?”李素愁容满面地看着那焉。

“啊?”那焉茫然回应:“洗澡?”

“每天总要洗个澡吧?不洗澡还算人吗?”

那焉倒吸一口凉气:“沙漠里水比黄金都贵,你居然…每天要洗澡?”

“因为我有病啊。”

“什么病?”

“一种名叫‘不洗澡会死’的怪病…”

那焉不说话了,开始深沉地仰望夜空繁星,顺便反省自己和唐人之间的沟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第三百二十二章 夜半敌袭(上)

说过了沙漠的事,李素眼睛眨得很快,歪楼是他的强项,话题不知不觉间被他引到龟兹国。

作为西州别驾,一座荒野小土城的二把手…好吧,不管这个身份听起来多矬,但该了解的事情还是必须了解的,现在的李素对西州以及西州周边的情况两眼一抹黑,很需要这方面的情报。

那焉与李素目前是同行的伙伴,胡人商队要想顺利穿过沙漠,震慑沙漠里的盗匪宵小令其不敢侵犯抢掠,就不得不依靠李素麾下骑队的武力,所以对李素的询问,那焉也算是知无不言。

李素问得很详细,龟兹国的国土大小,人口多寡,兵力优劣等等,皆问得清清楚楚,不仅如此,李素甚至问到了龟兹国的文化,宗教,风俗等等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