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焉也清楚李素即将赴任西州,迫切需要弄清西州周边的一切,于是也很详细地回答李素的每一个问题。

从那焉有些生涩的关中话里,李素听懂了大概,龟兹国是西域三十六邦国之一,国土人口兵力等等,数目并不大,可龟兹的文化和宗教却颇为复杂。

目前的龟兹国并没有属于自己国家的文字,官方文字以汉字为主,但数十年前由于吐火罗汗国的扩张,以及与大唐关系的日益紧张,难免影响到龟兹的文化,现在龟兹国内已渐渐有使用吐火罗文字的趋势,这两年已有人提出将吐火罗文字稍加修改后变成正式龟兹文的说法。

龟兹国里信奉的宗教很杂乱,有天竺佛教,中原道教,还有西突厥袄教,甚至还有波斯拜火教,太多了,龟兹国对宗教的态度似乎很宽容,仿佛任何一种宗教到了龟兹国内,只要雇人打几天广告就马上能召到一大批信徒似的,这些信徒给人一种很不诚恳很不踏实随时会反水的感觉,信谁都可以,大家开心就好。

什么都包容,什么都有,简直就是一锅大杂烩。

李素听那焉说到这里,不由撇了撇嘴,很嫌弃地啧了一声:“贵国真乱。”

那焉:“…”

难道又是沟通出了问题?

龟兹国的事该问的都问了,至于龟兹王与国相之间的明争暗斗,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没问,毕竟这里面涉及到那焉的堂叔,直接问出来未免有些不敬。

龟兹国的事问完了,李素开始问他最关心的问题。

“那兄…”

这声称呼令那焉差点跳起来:“李别驾万莫如此称呼,直唤小人其名即可,再说我也不姓那,我的名字是中原汉话直译,真正的姓氏很复杂…还请李别驾莫再称呼‘那兄’了。”

“好的,那兄。”

“…”

“坐下吧那兄,说正事。”

那焉叹了口气,索性懒得计较称呼了。

“那兄,西州刺史名叫曹余对吧?不知那兄可认识?”

那焉摇头:“小人以往领商队路经西州,往往只是落完脚便启行,曹刺史是一州首官,小人哪里有资格认识他…”

“其人性子如何,官声如何,那兄也没听说过吗?”

那焉嘴唇嗫嚅几下,神情颇为犹豫挣扎,李素活了两辈子,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尽管那焉没说一句话,李素却从他脸上看到了太多,于是心也渐渐往下沉。

“我懂了…”李素苦笑。

显然,这个名叫曹余的刺史,也就是李素未来的顶头上司不太像好人,最起码不像是好打交道的人,看来在西州的名声不怎样。

这就麻烦了,原本西州这个小城池被无数外敌虎视眈眈,城里还有一个名声官声很差劲的刺史,内忧外患全齐了…

奇怪啊,李素离开长安时也打听过了,这位名叫曹余的刺史赴任西州三年多了,就凭他这么差劲的名声,这三年西州是怎么守住的?

“最后一个问题…”李素沉思许久后缓缓道。

那焉笑了笑:“别驾请问。”

“西州…乱吗?”

那焉又叹了口气,还没开口,一直侍卫李素左右的郑小楼忽然神情一紧,然后无缘无故趴在地上,一只耳朵紧紧贴着地面。

李素和那焉愕然看着郑小楼的举动,没来得及问,郑小楼神情冷酷地道:“有大队人马从西面奔来,多半是敌非友。”

李素愕然:“你怎么知道?”

郑小楼根本懒得回答他,双手抱剑站起身,冷漠的眼睛盯着漆黑的大漠西面,一副高手空虚寂寞冷的欠抽样子。

李素忽然间产生一种索性敌友不分叫蒋权纠集一帮人把郑小楼痛揍一顿再说的冲动,很强烈。

很快,郑小楼的判断得到了验证。

片刻之后,大漠的西面传来隆隆的马蹄声,蹄声在空旷无人的夜色里传扬回荡不息。

李素脸色大变,与那焉互视一眼,发现彼此眼中皆布满了惊恐。

“蒋权,骑兵结队列阵,西面迎敌!”李素忽然放声暴喝。

其实不用李素吩咐,蒋权听到马蹄声的第一时间里已迅速做出了反应,一千名右武卫禁军骑士几个呼吸间便集结起来,动作飞快地跨上各自的战马,并且很快在李素那焉等人面前横成四排,静静等待来自黑夜深处未知的敌人。

看着大唐精锐骑兵整齐划一丝毫不慌乱的动作,那焉两眼大放光彩,惊恐的神情渐渐消失,脱口赞道:“不愧是横扫天下的天可汗陛下,不愧是称霸寰宇的大唐雄兵!”

说完那焉也行动起来,朝紧挨着唐军营地的商队营帐大声喊了几句,商队的商人和伙计护卫们也纷纷赶着骆驼和货物朝骑兵阵列后方集结,并且很自觉地将所有的马匹和骆驼首尾相连,连成一个防护圈,李素揪住惊恐不已的许明珠躲进了圈子里。

至于王桩,早在听到马蹄声后,李素便一脚将他踹醒,迷迷糊糊的王桩发现有敌袭后,稀里糊涂找了匹马跨上去,抄起路经凉州时李素找城中铁匠给他打制的一柄二十来斤重的陌刀,准备和蒋权一同御敌,被李素很粗暴地拉下马,连打带踹地赶进了防护圈内。

郑小楼就不管了,高手嘛,越酷越高,酷成郑小楼这样的,少说也可以封他个东方不败了,李素懒得操心他。

西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轰隆的巨大声响里,带着压抑人心的窒息,渐渐弥漫在众人心头。

仰起头,迎面吹来一股刚烈的夜风,李素仿佛能闻到这阵风里伴随而来的金铁气息,还有一股浓郁的掺杂着血腥气的味道。

这股味道很熟悉,当初在松州城下,他也闻到过。

或许,这便叫做“杀气”吧。

许明珠死死搂着李素的腰,脑袋像支小金刚钻,使劲往他胸膛里钻,似乎想钻进他的胸腔里躲起来,听到越来越大的马蹄声,许明珠猛然抬头,俏脸早已吓得面无人色,惊恐地嘶喊道:“夫君!夫君!”

李素暗叹一声,搂紧了她的肩,笑着安慰道:“莫怕,夫君在这里,但有一口气在,夫君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怀里的许明珠在瑟瑟发抖,抖若筛糠。

李素心中没来由地浮起几许心疼。她,毕竟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啊,何曾见过真正的战争?何曾知道战争是多么的可怕。

身躯抖得厉害,听到李素的话后,许明珠抬头看着他,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嗯,妾身不怕,妾身一点都不怕,有夫君在呢。”

嘴里说着不怕,谁知话刚说完,许明珠终于克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小嘴一瘪,哇地一声大哭起来,然后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哭声顿止,许明珠哽咽道:“妾身真的不怕,娘亲说了,出嫁要从夫,从夫才能得到夫君的欢心,夫妻共过患难,夫君才会不离不弃,娘亲的话永远是对的…妾身不怕!”

这番话,说得太用力,仿佛一柄重锤狠狠击在李素的心上,李素一时心乱如麻,却不知该如何回她,只好将她搂得更紧,舒缓她心中的恐惧。

马蹄声已近在耳旁,李素甚至能感觉到脚下的黄沙地在微微发颤,那股金铁和血腥交织的味道也更浓了。

李素经历过战争,相比许明珠的恐惧,他却镇定多了,此刻他的眼睛却紧紧盯在不远处列于中阵的蒋权身上。

事到如今,也只好相信自己的眼光,相信蒋权确实是一员良将,自己和许明珠王桩等人的性命,便交托在他身上了。

片刻之后,马蹄声更近,黑夜里看不清敌人,蒋权默默估算了一下,觉得距离已够近了,于是忽然抽出腰侧的横刀,暴喝道:“放箭!”

时年唐军骑兵征伐,随身带着的兵器并不止于横刀或长戟长枪等等,还有钩镰,铁觿(锥子),弓,箭壶,三十支箭…这些都是大唐骑兵的标准配备。

敌人还在远处时,经验丰富的骑兵们便纷纷将横刀斜插在马鞍旁的皮囊内,反手取出了弓和箭,待得蒋权一声令下,千支利箭顺着马蹄声的方向无情激射而去,接着又是第二轮,第三轮…

漆黑的夜色里,只听得对面五十步左右的地方传来此起彼伏的惨嚎声,落马声,踩踏声,还有对方首领人物大声的斥骂声…

第三百二十三章 夜半敌袭(下)

一场未经宣战的遭遇战在漆黑的大漠边缘突然开启,令人猝不及防。

人吼,马嘶,惨叫,还有临死前的哀嚎,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各种声音成了恐惧的源头。

弓箭已放三轮,不知伤亡敌兵多少人,蒋权确是一员良将,漆黑的环境里敌情不明的情况下,他没有下令主动进攻,反而严令所有人熄了火把和篝火,并且收缩防御圈,以守代攻,静观其变。

西面的敌兵估摸也没想到唐军防卫如此严密,三轮箭雨过后不大不小吃了点亏,夜色下,对手首领暴喝了几句后,针对唐军的攻击暂时停止,纷纷收拢暂撤。

胡商人群里,那焉远远听到敌方首领说的那几句话,脸色不由一变。

李素离他最近,尽管夜色漆黑,可还是依稀看到了他脸上的表情。

“他说的什么地方的话?”李素悄然问道。

那焉深深看了他一眼,目光有些赞叹。

不问对方话里什么意思,第一句却问说的哪个地方的语言,这个问题比敌将话里的意思更重要。

那焉现在也渐渐清楚了,一个十多岁的少年被英明无比的天可汗陛下封官赐爵,而且听说颇受荣宠,是啊,若没个几斤几两的本事,凭什么让大唐天可汗陛下如此垂青看重?

身处险恶的环境里,李素的头脑却仍旧十分清醒,这,也是本事。

那焉沉吟片刻,压低了声音道:“说的突厥话,靠近大唐庭州北边一个突厥部落的方言,有些生僻…”

李素睁大了眼:“你确定是突厥话?”

“确定,小人多年行走丝绸之路,左近每个地方的方言都略知一二。”

李素眉头拧得更紧了,喃喃道:“这里才刚过玉门关啊,突厥人怎会出现在此处?”

那焉笑道:“大唐西面的国境说是远至西州,可是在这一望无垠人烟罕至的大漠里,怎会有真正的国境?突厥人来去如风,玉门关以外,出现在哪里都不奇怪。”

二人低声说着话,不远处,唐军与突厥人却陷入了僵持中。

夜色太黑,敌我双方都难以分辨敌情,突厥人刚才吃了一个小亏后不敢轻举妄动,又不甘就此离去,双方隔着数十步的距离静静对峙着。

许明珠初时吓得瑟瑟发抖,被李素搂进怀里后,慢慢地平静了许多,后来发现大唐军队轻易将敌人的第一波进攻打退,双方进入僵持后,许明珠竟也不害怕了,不但不害怕,脑子里似乎还能想到些别的东西,比如…此刻被夫君搂在怀里,生平第一次被异性搂着,也是夫君第一次对她如此亲密,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原来男人的胸膛那么温暖,安全…

脑子里越想越多,然后,许明珠的脸蛋渐渐红了,鸵鸟似的把头埋在他怀里,不管外面什么状况,死活也不肯出来。

相比许明珠此刻满脑子的旖旎念头,李素却清醒多了。

深拧的眉头一直没有舒缓过,漆黑的夜色里只听得数十步外敌人的马蹄声,还有他们骑的战马偶尔不耐地打个响鼻,可敌人的人数,方位,战阵的阵型等等,一概不知。

今晚的敌袭太突然了,事先完全没有任何预兆,也不清楚对方袭击的目的,求财还是屠戮,或是…刻意针对他这个新上任的西州别驾?

僵持不是办法,这只是短暂的微妙的平衡,战场上这种千钧一发时刻的平衡通常很快会被打破,或许因为一声咳嗽,一声弓弦,甚至因为一阵不起眼的微风…

李素眉梢跳个不停,如果说第一次只是敌人的试探的话,打破僵持平衡后的第二次攻击,必然比第一次要惨烈得多,大家都清楚战机万变的道理,谁都不会愚蠢的继续僵持下去。

咬了咬牙,李素将许明珠放开,嘱咐王桩保护好她,然后猫着腰走出由骆驼和货物堆砌起来的防护圈,走到前方列阵的蒋权马前。

“蒋将军,这样僵持下去不是办法…”

蒋权神情抑郁地看着前方,叹道:“僵持确实不是办法,再拖下去对双方都有害无利,末将猜测,敌人很快会发动第二次了,李别驾快回去,末将必豁命以护别驾周全。”

李素没动,他跑出防护圈不是为了说这句废话的。

“蒋将军,咱们必须把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否则若敌将下一次进攻时采用分而化之的法子,一边牵制我骑兵主力,另一边从侧翼袭扰商队,那时我们的麻烦就大了。”

蒋权心中一沉,若敌将果真如李素说言,确是一桩天大的麻烦,漆黑的环境对敌我双方都是公平的,大家都施展不开手脚,可敌人却有一个优势,他们无所顾忌,一刀劈下去,杀到谁都是赚了,可蒋权和麾下的骑兵不行,他们还要护住李素和胡人商队,有了顾忌便难免被动,这本是战场大忌。

“如何主动?眼下一团漆黑,只能列阵防御,若贸然出击,恐会吃大亏…”蒋权苦涩地摇头,随即神情忽然变得愤慨,握紧了拳头怒道:“恨只恨敌人卑鄙,趁夜偷袭,若换了白日亮堂之时,一切皆在目视之内,纵然敌军成千上万,也管教他们知晓我大唐铁骑的厉害!”

李素朝远处望去,隐隐可闻对面有人马喘息之声,偶尔还能听到马蹄不安的刨着地,可不管如何凝目注视,仍旧是一团漆黑,不见一人一马。

思索许久,李素忽然眨了眨眼:“蒋将军知道照明弹吗?”

蒋权愕然:“何谓照明弹?”

“听我说,现在双方都不能点火,一点火便暴露,一暴露便被攻击,但若是让敌人那边首先出现光亮呢?”

“李别驾的意思是…”

“我听了一下敌军人马的动静,大约离我们五十步上下,若我们点亮一支火把,奋力朝敌军扔过去,火把扔到敌军阵前,至少有一刹的光亮…”

蒋权呆了片刻,接着大喜,他并不笨,所以李素一点即通,战机瞬息万变,但有那么一丝丝的光亮,对经验丰富的将领来说,足够了。

“好法子!”蒋权也顾不得跟李素客气,马上压低了声音下令:“来人,搜集军中松枝火把,前队列阵,弓箭准备!分兵五百人,左右侧翼压阵,准备冲锋!”

李素转身把王桩从防护圈里拉了出来,拍着他的肩朝蒋权笑道:“这小子曾在陌刀营里当过陌刀手,别的没有,就有一把子傻力气,火把让他来扔。”

王桩笑得既矜持又矫情,装作不露痕迹地鼓了鼓胸肌…

蒋权鄙夷地扫了他一眼,勉强点头应了。

无数搭箭拉弦的声音,在静谧的黑夜中格外清晰,两排箭矢颤悠悠地指向前方敌军战阵,无声之中,杀气盈天。

一支涂了火油的火把在唐军后阵中被点燃,对面敌军一呆,来不及反应,便听到一声暴喝,火把被人扔出来,呈抛物线朝突厥人的阵列中飞去。

从高到低,从远到近,那支火把在夜空里转着跟头,恰好落到敌军阵列正中,刹那间,敌军的阵型,人数,兵器,甚至连他们脸上愕然的表情都照得纤毫毕现。

只有一刹,但这一刹已足够。

搭箭拉弦,蓄势待发的唐军将士们在那一瞬间将敌军看得清清楚楚,蒋权暴烈大喝“放箭!”

嗖嗖嗖!

一轮,两轮,三轮…

对面传来敌人此起彼伏的惨叫和落马声,顿时乱了套。

王桩适时又扔出一支火把。

一瞬间,敌军阵内的乱象落在唐军眼里。

又是三轮箭雨激射而出。

蒋权咬着牙冷笑:“狗杂碎,才三五百人马,竟敢挑衅我大唐雄兵,今夜差点着了你们的道!左右侧翼,给老子冲锋!”

轰!

令出如山,分兵的左右侧翼骑兵越阵而出,高扬着横刀朝敌阵冲去。

嗖嗖!

王桩将自己的一把傻力气发挥到极处,两支火把很配合地扔出去,再次将敌人暴露在唐军冲锋的将士眼中,仅只一瞬,将士们愈发有数了。

须臾间,唐军已冲进了敌阵,双方像两辆疾驰的马车猛烈撞在一起,战场开始了惨烈的厮杀。

蒋权也抽出了腰侧的横刀,暴喝道:“中军,攻!”

前阵列队的另外五百骑兵默默将弓箭收回马鞍旁的皮囊内,抽出横刀,鞭马冲锋。

三五百人的突厥敌军被一千人的大唐骑兵咬住,顿时身陷苦战之中,再也无法抽身。

半炷香过后,厮杀的声音明显弱了许多,李素静静站在防护圈里,忽然笑了。

厮杀已进入收尾阶段,这次必胜无疑了。

火把一支支地点亮,唐军将士骑在马上,高举着火把,将突厥人围在战圈之内,此时已无所谓暴露,因为突厥人已被碾压得差不多了,圈子里还剩下数十个裹着皮裘的突厥人仍在负隅顽抗,唐军将士将圈子越缩越小,骑在马上也不跟他们直接交手,而是用长戟隔着丈余的距离,冷酷无情地朝他们身上戳去,血淋淋的屠戮,画面触目惊心。

李素注视半晌,忽然扬声道:“留几个活口!”

第三百二十四章 胜败生死

今晚的夜袭很突然,没头没脑又透着诡异,留几个活口审问一下很有必要。

三五百个突厥人敢朝一千唐军精锐发动夜袭,原本还是有一些把握的,夜战最忌有心算无心,双方都是骑兵,趁着夜色朝唐军营地发起一轮冲锋,仅只需一轮,猝不及防之下便能将唐军打懵,接下来的第二轮第三轮,基本就是属于单方面屠杀了。

然而突厥人却没想到,唐军将领竟有临危不乱的将才,第一轮冲锋不仅毫无战果,己方反而折损了不少,更没想到的是,唐军里面居然有人出了一个如此阴损的主意,用火把当照明弹,将他们的形迹和人马照得分毫毕现,大家都是夜战,其中一方若突然亮了,敌人还不把你当成苦海明灯啊?

输了,输在意料之外,也输在大意轻敌之中。

大唐铁骑无敌于天下,一千对五百,特别是这五百人还亮得跟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鲜明出众,若还不输那就真是没天理了。

圈中数十个突厥人浑身伤痕,挥舞着刀剑的手臂明显虚弱脱力,却咬着牙一声不吭,一次又一次重复着渐渐已失去杀伤力的劈砍动作,眼瞳涣散无光,布满了绝望。

随着李素大喊一声留活口,杀得哈皮无比的蒋权顿时醒觉,断然下令:“下马!生擒来敌!”

将士们纷纷下马,战圈也越缩越小,像一座座四面八方堵住生机的大山,将仅剩的数十名突厥人围在中间。

见包围圈越缩越小,活着的数十名突厥人神情越来越绝望,为首的突厥头目忽然厉声咆哮了几句,数十名突厥人犹豫挣扎片刻,蒋权心道不妙,正待阻止时,却见数十名突厥人发了疯似的忽然掉转刀口,各自厮杀起来,几十人你捅我一刀,我插你一剑,眨眼间自相残杀得干干净净。

最后还剩下那名长相剽悍的突厥头目,头目以刀撑地,怒目瞪着周围的唐军将士,忽然惨笑几声,嘴里冒出一句听不懂意思的突厥话,然后悲壮地用刀割了自己的脖子,轰然倒地。

一场夜袭,敌军完败,却没留下一个活口。

唐军将士沉默地看着地上的尸首和染红了黄沙的鲜血,片刻后,有条不紊地开始打扫战场,将突厥人的尸首从里到外搜了个遍,试图发现蛛丝马迹。

李素远远看着一具具突厥人的尸首被抬在空地上摆成一排排,眼中浮出震惊之色。

慷慨赴死,视命如草芥,竟壮烈至斯,且先不论敌友,单只说这份决绝,实在令人震撼。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心情却越来越沉重。

大漠玉门关外,还没到西州便遭遇如此突变,西州…是否更加凶险?

“这不是寻常的盗匪!”

沉思之时,李素耳边传来那焉笃定的声音。

李素斜眼瞟了他一下,懒得搭理他。

这是句废话,寻常的盗匪纵然事败,也没有自相残杀,决然抹脖子把自己灭口的道理。

那焉浑然不觉李素正悄然鄙视着他,仍然表情深沉,用非常权威的语气道:“小批突厥人入唐境屠戮抢掠倒是经常听说,他们主要抢掠丝绸之路上来往的商人,可甚少纠集三五百人马,三五百人足够攻下大漠外的一座城池了,这不是抢掠,是有预谋的刺杀!况且事败后也没有决然自戕的做法,所以他们…别驾?李别驾?咦?人呢?”

转过头看着李素的背影越走越远,那焉呆了片刻,黯然叹道:“大唐的官儿…太失礼了!”

胜利了,大唐雄兵不愧是天下无敌,被突厥人短暂的打懵后很快回过神,然后便是单方面的屠戮。

当然,李素出的主意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天幸突厥人与唐军对峙时只相隔了几十步的距离,一支小小的火把,一刹那间的光亮,成了他们失败的主因。

王桩得意了,因为他立了功。

清理完战场,蒋权难得对王桩露出一丝笑脸,然后敷衍式的夸奖了他几句,大意无非是王桩那几支火把扔得很不错,希望再接再厉超越梦想一起飞之类的。

被团级军官亲口夸奖,王桩有点飘了。

然后王桩开始满世界得瑟,队伍里的胡商,蒋权麾下的将士,还有郑小楼等等,都成了他荼毒的对象,逢人便开始吹嘘,火把点燃时自己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想到江山社稷赋予自己的重任,想到世界和平需要一个怎样的超级英雄,想到皇帝陛下如何焦虑地等待一位鼎定江山,匡扶社稷的英雄出现,当时如何的气沉丹田,如何的奋力一掷,这场遭遇战又是怎样因为一支神奇的火把而获得胜利…

李素忍了,王桩不容易,一门心思想着建功立业,结果一路坎坷,不但报国无门,还每天被婆姨揍三顿,今好不容易露了脸,哪怕他逢人便吹嘘的德行有点讨厌,可李素还是决定不打击他,让他好好得瑟一下。

李素是好人,一直都是。

可是好人的好,也是有底线的,李素的底线就是,你跟别人吹嘘完全没问题,别在我面前吹。

“你知道我多厉害么?知道么?知道么?”王桩眉飞色舞地在李素面前作死。

“不知道,你说说。”李素笑容可掬,一脸亲和。

“火把啊,那支火把,刷的一下飞出去,然后突厥蛮子兵败如山倒…哎呀,美!美滴很!”

“哎,李素,你说我立下的这个功劳算不算大?多少该写个捷报送进长安吧?陛下客气一点的话,也给我封个县子不过分吧?”王桩开始畅想敞亮的未来。

“这个…估摸不大可能。”李素显然现实多了。

王桩呆了一下:“可…这次我大唐大胜,全靠了我这支火把啊…”

李素眉眼不抬,皮笑肉不笑地道:“…可是你丑啊。”

王桩愕然:“这跟模样有关系么?我…我那支火把扔得那么准,恰好扔进突厥人的中军阵里啊,换了谁都没这份准头,封个县子什么的…”

“可是你丑啊…”

“我,我曾随军出征,陌刀营里挥舞陌刀密不透风,松州城下也曾斩下百十个吐蕃贼子的首级…”

“可是你丑啊…”

王桩的气势显然开始走下坡路了:“…我们能不能好好说话,不说丑的事了?”

“好。”

“这次斩杀三五百突厥贼子,我扔的火把不管怎么说也算是首功了吧?就算不封县子,也该给个果毅都尉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李素冷冷地换了个打击他的姿势。

“…果毅都尉不行,当个兵曹,骑曹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

“…”

第三百二十五章 大漠盗匪

当一个人太得意忘形的时候,不能太惯着他,得时刻记得给他当头淋一盆冰水,越冰越好,这是做兄弟的作用之一。

当王桩脸上写满了“我好厉害,快夸我”之类的表情,李素毫不犹豫给他淋冰水了,效果很不错,王桩傻了似的呆立当地,良久,发现在李素面前吹嘘实在不是个好选择,于是果断转身离开。

李素半躺在帅帐里,眯着眼嘿嘿直笑,很快,帅帐外传来王桩继续得瑟的声音。

“你知道我多厉害吗?知道吗?知道吗?当时那支火把离敌军…”

“再不滚远,我亲手把你舌头割了,我说话算话。”郑小楼冷酷的声音,比冰水还冰。

王桩很痛快地滚远了,不但滚得远,而且滚得快。

李素坐在帅帐里挠头。

嘴上打击则罢了,可该王桩得的功劳不能少,而且争得越多越好,李素是这支队伍的主官,这份大捷的奏报自然由他来写,该如何动笔,如何分配下面人的功劳,这也是一门学问。

考虑很久,李素决定还是据实上报,只是在王桩的功劳上面,适当的润色一下,功劳这东西很虚幻,远在千里之外的事情,你说它有它便有,李世民也只能听着。

据说大唐的诸多名将当年跟随李世民打江山时,也有争功劳的坏毛病,其中尤以程咬金为其中翘楚,任何微末小功到了他嘴里便是盖世奇功,不给个说法便满地打滚耍赖,死在太极殿不走了,李素发现自己似乎被老流氓带坏了…

突厥人的尸首在黄沙地里摆成一排排,尸首浑身上下被搜遍了,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部落图腾之类的东西不少,却并不统一,刀柄上有的雕着一只狼头,有的雕着一只鹰,还有的雕着一些看不懂的图腾,雕工水平特别差,李素就亲眼见到有刀柄上雕着一只胖胖的米老鼠,萌得不要不要的,惊得李素差点跳起来,结果那焉告诉他,那其实是一只熊…

尸首被堆在一处,蒋权收集了一些枯木,搭起木架子,一把火将突厥人的尸首全烧了,干干净净随风化去。

留着满肚子的疑问,李素下令队伍继续启程。

这次李素和蒋权都留了几分小心,队伍也破天荒地将斥候遣出三十里外。

有了这次抗击突厥人的大胜,后面紧跟着的胡商也信心倍增,那焉领着胡商对李素千恩万谢,当然,贵重的珠宝是必不可少的,李素十分痛恨自己的情不自禁,怎么老是管不住自己的手呢?任何东西别人一递过来,李素的手便飞快伸出去接住,比脑子做出的判断更快…

沙州的破落小集市里,所有的马全换成了骆驼,补充了水和粮食,请了两位对沙漠熟悉的老向导,离开玉门关,队伍正式踏入茫茫大漠。

这是真正的沙漠,千里不见人烟,只闻风声呼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