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儿换了,马车留在沙州了,一切豪奢的享受全都化为浮云,李素只好苦着脸坐在骆驼上,晒着毒辣的太阳,当然,为了预防自己俊俏白净的脸蛋被晒成黑炭,他还戴上了一顶罩着黑纱的大斗笠,整个人看起来就像那种驰骋于大漠的绝世孤傲大侠客。

“沙漠里盗匪猖獗,末将出长安时也向胡商打听过,大漠里的盗匪通常少则三五十人,多则上百人,常纠集成一伙,在沙漠深处找一处绿洲留驻,专等在丝绸之路附近,待有商队经过便传出讯火,当晚趁商队扎营时便一哄而上,将商队的货物全部劫掠,老人或孩子全部杀掉,年轻的女子或壮年男子则被当成奴隶,往大食,吐火罗那边贩卖…”

又是枯燥的一天过去,夜晚扎营,蒋权巡完营地后坐在篝火旁,与李素聊天。

原本李素和蒋权之间并不太熟悉,充其量只是上下属关系,只是经过前几日共抗突厥之后,二人有了并肩作战的情分,这才渐渐有了许多话聊。

不得不说,“男人四大铁”总结得还是很精妙的,没经历过这四件事,男人之间的交情确实深不到哪里去。

“前几天夜袭咱们的那伙突厥人也是沙漠里的盗匪吗?”

蒋权撇了撇嘴:“三五百人的盗匪,听都没听说过,咱们这支可是千人骑队,隔着十几里望去都能看得出是大唐的精锐骑兵,哪家盗匪如此不长眼,敢以区区数百人来进攻训练有素的千骑?”

“所以,他们应该不算盗匪?”

“他们随身带的图腾很乱,应该不是同一个部落出来的,而是一群在沙漠各城池里流浪的突厥人临时七拼八凑起来的队伍,说是盗匪也算,说是刻意针对咱们的敌军也说得通…”

李素叹道:“若不是盗匪,这事就不单纯了,我倒真希望他们只是临时凑起来抢点钱财的盗匪,这样我就不必那么费脑子想事了…”

蒋权犹豫了一下,道:“末将以为,别驾现在不必思虑太多,等咱们到了西州,该冒出来的,终究会冒出来,至于路上的,骑队碾压过去便是。”

李素大悦,这话听着霸气,也提神。

是啊,一切问题的答案,到了西州自然便会迎刃而解。

右侧忽然伸过来一块肥嫩的羊腿肉,扭头看去,许明珠一脸灿烂的笑。

这几日许明珠学会了李素烤羊腿的窍门,于是烤肉的重任便由她接管了,烤出来的味道越来越香,李素颇觉欣慰。

蒋权见许明珠一脸爱慕之色看着李素,顿时发现自己很多余,于是急忙仰头望天,胡乱找个了家里灶上还炖着汤之类的借口,闪远了。

羊腿肉好吃,又鲜又嫩,可许明珠那道能甜腻死人的目光实在是…

“啊呀,差点忘了,我帅帐里也炖着汤,怕是快熬干了…”李素一脸焦急地往帅帐走去。

“夫君…”白皙纤细的小手拉住了李素的衣袖,许明珠朝他飞了个娇俏的白眼:“帅帐里哪有炖汤,夫君纵是诓骗妾身也不肯多费心思找个正经借口…”

第三百二十六章 天威无常

夫妻间相处的气氛越来越怪异,至少看在李素眼里,这叫“怪异”。

维持以前相敬如冰举案齐眉的客气状态不好吗?为何要飞白眼?为何要用这种软软糯糯的声音撒娇?

李素很不习惯,自从那晚抗击突厥人之后,许明珠的态度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或许因为有过共患难的经历,或许当时李素为了安慰她而将她搂进怀里的亲密动作,也或许一个弱女子在这支完全陌生的军队与商队混搭的队伍里缺少安全感…

于是许明珠将身心完全寄托在李素身上,他是她不顾一切来到这荒原大漠的唯一原因,他是她名正言顺的丈夫,他们的婚姻甚至是当今天子赐予的,诸多理由,其实只有一句话——他是她的丈夫,她自小受到的教育里,女人必须爱丈夫的。

不管什么原因,可李素却仍旧不习惯。

“夫君,到了西州咱们住哪里?刺史大人会给咱们安排府邸吗?”许明珠的想法并没有李素那么复杂,她的心思都在日常的柴米油盐上。

李素笑道:“应该会安排吧,不过那种沙漠里的小土城,府邸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打算自己出钱雇工,盖一座新房子,无论身处何方,让自己过得舒服才是最重要的。”

许明珠理所当然点头:“夫君有县子爵位的,妾身听说连刺史都没有爵位呢,所以夫君虽说是别驾,可地位还是比他高,嗯嗯…所以夫君的房子理所当然要比刺史住得好。”

一言断定了自家夫君的政治地位后,许明珠从李素手中将那块有些发冷的羊肉拿过来,重新用精巧的小匕首插上一块刚烤好的热乎羊肉递过去。

“夫君吃这块,趁热吃,香着呢。”

说完将刚才那块发冷的凑到篝火边烤了一下,热了以后,许明珠张开小嘴一口一口吃着刚才李素吃剩的,神情很坦然,嘴角甚至漾起一抹动人的轻笑。

当她丢弃了诰命夫人的仪态,抛开一切是耶非耶的乡邻议论,独自一人孤苦伶仃混杂在胡商队伍里出长安,不远千里寻找那位陌生得甚至有点冷淡的丈夫,为的是什么?

火光照映着她的脸,那双如星辰般闪亮的黑色眸子里,两团火焰在闪耀,跳跃。

许明珠呆呆注视着篝火,嘴角的弧度越扬越高。

今生,一定是幸福的,像这团火。

一路西行,每天重复着枯燥乏味的旅途,扎营,启程,再扎营,再启程…

平静的沙漠里隐藏着看不见的凶险,最大的敌人是恶劣的气候,进入沙漠才十几天,队伍便遇到了两次沙暴,其中一次运气好,雇请来的向导提前发现了不对,居然还能找到一处不知风化多少年的岩山,沙暴来时众人躲在背风处,眼看着黄色的沙尘遮天蔽日,漫天无光,连呼吸都仿佛被掐住了脖子。

第二次沙暴就没那么幸运了,这次连向导都没提前看出预兆,沙暴便突然降临,有经验的胡商和向导急忙将队伍领到一处地势低洼类似于小盆地的沙地里,所有的货物和辎重围成一圈,再将骆驼围在内圈里,所有人全都埋着头,用尽一切能用的东西捂住嘴脸,并且手挽着手紧紧连在一起,沙暴来得异常凶猛,狂风卷集着沙尘,每一粒细小的尘埃都成了杀人的利器,李素与众人咬着牙苦苦支撑,直到半个时辰后,这场沙暴才过去。

事后清点,损失不小,骆驼死了四十多头,商队的伙计和护卫死了十来个,蒋权麾下的将士也死了四个,货物和辎重损失了不少,幸好大家都清楚沙漠里粮食和水有多么宝贵,沙暴来临时每个人都将粮食和水囊死死抱在怀里,事后清点时发现粮食和水的损失并不大,能支撑着大家走到下一个绿洲再行补充。

这一路很辛苦,不但辛苦,而且艰险。

沙漠里的敌人不仅仅只有沙暴,平坦的沙地上也隐藏着无数危机,带毒的蝎子,看似平静无波的流沙等等。

走了大半个月后,李素发现自己快疯了。

“散伙怎样?”

夜晚扎营,李素不知第几次在蒋权耳边提建议了,每走一天,李素想当逃兵的念头便更迫切,给再高的官他也不想干了,回家陪老爹种田,卖菜,做个一生衣食无忧的田舍郎,总比在这塞外吹着风沙,承担着不知多么凶险的未来强得多。

蒋权脸色有点难看,拳头几次握紧,又松开,显然在天人交战,李素很清楚,若非自己是这支队伍的主官,而且官职和爵位都只能令他仰望,蒋权早就一拳把自己的脑袋揍爆了。

官大了不起吗?

——官大真的了不起,所以李素明明很清楚蒋权恨不得揍爆自己的脑袋,可他还是日复一日不怕死地煽动着蒋权散伙回家。

“散伙吧,没前途,真的没前途,咱们把行李分一分,或者干脆把那焉的商队洗劫了,你我五五分帐,然后你回你的花果山,我回我的高老庄…咋样?”

蒋权不理他,仰头望天,深呼吸。

“给点反应啊,望天啥意思?你看啊,咱们进沙漠还不到一个月,而此处离西州却还要走近两个月,如果此时往回走,我们不到一个月就能走出这该死的沙漠,若仍然往前呢,则还要承担无数的风险…”李素诚恳地看着蒋权不住抽搐的脸,深深地道:“我是主官,而且是弱不禁风的主官,我若在这沙漠里有个三长两短,你作为被陛下遣来护我周全的果毅都尉,你还不得引咎抹脖子?蒋将军,你还年轻,前途无限光明,我舍不得你死…”

“李别驾放心,末将拼了命也会护住你的周全,绝不让你有任何三长两短,若然做不到,末将愿以死谢罪!”

听着蒋权硬邦邦的回答,李素咧了咧嘴。

人一旦陷入痛苦和焦躁的情绪里,很容易变得没下限,比如此时此刻的李素…

要不,晚上去找找那焉,和他联合起来把蒋权做了,然后分行李,跑路…

第三百二十七章 终至西州

无论在朝堂,在江湖,或是在路上,安全第一。

西行路上显然不安全,沙暴,盗匪,毒蝎,流沙…各种危机四伏,各种天灾人祸,简直有一种西天取经刷怪升级的错觉,对李素这种以享乐为毕生志向的人来说,无异于行走鬼门关,生出当逃兵的念头自是情理之中。

李素是凡人,凡人的坏毛病他一样不缺,日子过得不痛快了,便要改变它。

可惜的是,蒋权不答应。

李素是这支骑队的主官,论冲锋陷阵的本事,骑队里随便拎一个人出来都比李素强得多,怎么也不该轮到他当主官,可是人家官大啊…

主官萌生退意,剩下的人怎么办?陛下的旨意是遣李素去西州赴任,而他蒋权的职责是护送李素去西州,中途若李素跑了,蒋权和麾下的将士跟谁玩去?

所以接下来的路程,蒋权索性寸步不离李素身边,两眼死死盯着他,生怕李素一不小心就从他眼皮子底下溜了。

艰险辛酸,一路跌跌撞撞。

奇怪的是,自从那晚团灭三五百突厥人后,这一路虽遇着不少天灾,但却再没遇到任何盗匪,连常年来往于沙漠的那焉都犯了嘀咕,若说这条丝绸之路上最大祸患,便是隔几百里便冒出的一小股一小股的盗匪了,每年商队出行总要招揽大批身手高绝的武士,防的就是路上的盗匪,有的盗匪比较和善,给点钱打发过后也不跟商队死拼,自行便退去,见面多了混个熟脸,说不定还给你个贵宾折扣价。

有的盗匪则属于比较缺心眼的那种,无论商队里面的高手有多少,铁了心要抢掠商队,于是开场便是你死我活,杀到最后盗匪全死了,头子留了最后一口气说一句我只想抢点钱,商队领队跺脚愤恨不已,要钱你早说啊,一上来就明刀明枪拼命的架势,还以为你抢我篮子里的鸡蛋呢…

丝绸之路,盗匪猖獗,这是自汉朝开始便有的现象,千年仍无法断绝。盗匪属于不同的国家,有龟兹人,吐火罗人,突厥人,高昌人等等。

然而李素这支骑队自从团灭突厥人后,一路上却再没遇到过盗匪,那焉心里不踏实了,没人抢他,他很没有安全感…

走走停停,李素和千人骑队被折腾得苦不堪言,每个人都面容憔悴,许明珠红润的脸蛋上更是被烈日灼得片片红斑,美艳的红唇也失去了血色,干枯得像老树皮一般开裂,唯有那双眼睛仍旧明亮,清澈得如同一汪清泉,每天露向李素的笑容也依旧灿烂。

多了一个许明珠,李素的日常吃穿住行全被她包了,每天醒来睁开眼,第一眼便看到许明珠的笑容,还有一块用水稍稍浸湿的巾帕,沙漠里用水奇缺,可李素的洁癖也无法克服,许明珠深知李素的怪毛病,每天偷偷从皮囊里倒丁点水沾湿巾帕给李素净脸,除此之外,李素别的卫生要求实在爱莫能助了,比如他想痛快洗个热水澡之类的…

雇请的两位向导很有经验,沙漠里的城池并不多,但两位向导却知道沙漠里面很多不为人知的小绿洲,沙漠的地下水少得可怜,而且地下水的流向并不固定,向导们的法子是李素这些汉人们死活都学不会的,有时候一股轻轻飘来的微风,有时候挖开沙子的表面,撅着屁股趴在上面使劲闻一闻沙子里面的味道,向导便能判断这附近到底有没有水源。

很神奇的本事,李素大感兴趣,送了向导一人一颗大珍珠,缠着向导要学这种本事。两位向导很和善,呵呵一笑把珍珠收了,然后指手画脚嗯嗯啊啊装语言不通,李素耐着性子不知跟他们比划了多久,两位向导死活没肯透露一个字,而珍珠…则被他们笑纳了。

李素忽然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这件蠢事的性质跟肉包子打狗是一样一样的,更令他心塞的是,他一次扔了俩包子…

两位向导是胡人,据说来自碎叶城,名字有点耳熟,仔细想一想,前世诸多传说里,若干年后一位名叫李白的诗人似乎也出生在那里,这座城远在天边,千年以后,它成了一个名叫“吉尔吉斯斯坦”的国家里的某个城市,照此推断的话,李白的国籍其实…

好心塞的结果,赶在李诗仙出生前赶紧把他的诗都偷了,让李大诗仙这辈子无诗可作,做一个地地道道纯正的酒鬼,除此别无特长,日后诗仙长大了,每有兴致作一首诗,别人一读,咦?抄袭?再作一首,咦?又抄袭?无辜的诗仙大人哭晕在茅房…

辛苦,枯燥,压抑的旅途,李素领着骑队咬牙又走了两个月,路上诸多坎坷,终究有惊无险地走过来了。

直到有一天,李素骑在骆驼上打瞌睡,王桩和郑小楼百无聊赖擦着随身的刀剑,许明珠则勾着嘴角一脸笑容地用五彩丝线编着纳福袋,队伍沉闷而单调地行走在茫茫黄沙大漠上。

一名遣出三十里外的斥候骑着骆驼飞奔而来,隔着老远扬手兴奋大喊:“前方十里有城!西州城!咱们终于到了!”

所有人猛然抬头,短暂地愣了片刻后,忽然响起一阵地动山摇般的欢呼声。队伍沸腾了,久违的昂扬和兴奋瞬间传染了整支队伍,无数人高举双手仰天大笑,也有人脖子上暴着青筋力竭声嘶地狂吼,发泄心中积蓄多日的沉闷和压抑,还有人双手捂面,失声痛哭…

许明珠也高兴得泪流满面,忽然忘形地拽住李素的胳膊,哽咽道:“夫君,我们终于到了…”

李素骑在骆驼直起腰,眯眼朝远处使劲眺望片刻,漫天黄沙的尽头,一片贫瘠的黄土平原上,依稀可见一座低矮城池的轮廓,在茫茫黄沙里静静矗立,历尽风霜。

“是啊,我们终于到了。”李素疲惫的脸上露出释然的微笑。

第三百二十八章 荒凉破败

西州,一个建在茫茫大漠中心的城池,一座仿佛被世人遗忘的大漠荒城。

《晋书》所载,后汉班超鼎定西域,置戊己校尉戍守边疆,王师西行至高昌壁,见“地势高敝,人物昌盛”,遂以“高昌”名之。晋成帝咸和年间,官拜张骏为大都督,大将军兼凉州牧,后拜凉王,张骏秉政凉国励精图治,版图渐扩,东取河南,尽收陇西,遂置高昌郡,北魏太和年间,阚伯周据高昌,自立为高昌王,后被高车族部落首领阿伏至罗所杀,阿伏至罗立敦煌孟明为高昌王,后渐为一国,不属中原统归。

说来话长,其实一段话已将高昌国近千年的历史简单说了一下,看起来很复杂吧?归结一句话,高车族首领阿伏至罗立敦煌孟明为高昌王之后,高昌王室便窜了种,从以前的纯血藏獒变成了京巴串串儿,国属外族统治了。

为何不说西州,而说高昌国呢?

因为今时今地的西州,名义上其实是属于高昌国的。

这实在是个很令人吃惊的消息,李素走在大漠半路上,闲来无事跟那焉唠嗑,才渐渐从那焉嘴里得知这个惊人的事实,回过头找蒋权求证,蒋权吭哧半天,也承认如今的西州确归高昌国所属。

这就很不能理解了,别人家的国土,别人家的城池,大唐跟他八竿子打不着,却在别人家的城池里设立刺史,建都护府,军政大权全接手了,政体与军体全以唐制而命,军政首脑也皆是唐人,这就好像两户人家比邻而居,一户比较强壮,一户比较弱小,强壮的那户邻居有天忽然跑到弱小的邻居家串门,类似于今天我家吃醋,来你家借点螃蟹的性质,一进门觉得他家处处寒酸,万分鄙夷嫌弃的同时,也放出了豪言壮语,我要扶贫你,我要帮助你。

扶贫没问题,弱小的邻居巴不得呢,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嘛,可是这位强壮的邻居怎么扶贫呢?他说,我在你家安排个亲戚住下吧,弱小的邻居自是满口答应,然而渐渐地,他发现情况不对了,因为那位亲戚已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把别人家当成了自己家,最后家里的大小事全由亲戚做主,原来的主人竟插不得手了…

喧宾夺主,鸠占鹊巢,西州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大唐内圣外王的国策就是这么流氓。

西州被大唐占了,刺史府有了,驻军有了,基本已算是大唐的领土和城池了,如今缺的只是一个名正言顺的说法。

而原来那位弱小的主人高昌国呢?高昌国很不爽,可又拿强大的邻居没办法,于是除了偷偷摸摸画圈圈诅咒大唐皇帝不得好死之外,暗里跟西突厥部落勾结起来,潜伏在丝绸之路的路边,干起了敲闷棍宰肥羊的无本买卖…这个,实在是很消极。

老实说,如果李素不是大唐子民的身份,他也会忍不住骂李世民一句“臭流氓”。

而如今,李素被李世民这个臭流氓从千里之外的长安派到西州,在别人的国土上,别人的城池里,当着大唐的官儿…这事干的,李素还没进城就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心虚。

反观蒋权,他的神情似乎并不心虚,相反,他挺着胸膛大摇大摆,一脸理所当然理直气壮,也不知道他这股子莫名其妙毫无羞耻的气势从哪里冒出来的。

“西州是大唐的!”蒋权恶狠狠地道,随即又补充道:“…高昌国渐失臣礼,不久以后也是大唐的!”

霸气漏得不能再漏。

看着蒋权一脸巧取豪夺的盗匪嘴脸,李素渐渐也不心虚了。

“没错,西州是大唐的!高昌国马上也会是大唐的!”李素挺起了胸膛,抬手朝远处的西州城池遥遥一指:“进城!”

许明珠跟在李素后面,满眼闪耀着花痴般的小星星,自家的男人,就应该如此霸气。

西州城很破败,破败得根本不像一座城,倒是有点像一个设在荒郊野外的小集市。

城池的轮廓越来越清晰,而李素的心也越来越凉。

这哪里是座城池啊,分明是一个周围砌上四面土墙的小镇,城墙全部都是实土夯成,若论它的防御能力,嗯,大概一泡尿就能造成城墙的泥石流…

城门开两面,一北一西,城外寸草不生,唯一的长处便是地势比较平坦,城门前一个守卫的士卒都不见,两扇木制的城门有气无力地耷拉着,透着一股子奄奄一息临终弥留的味道。

城外偶尔有两个牵着骆驼的胡商走进去,不到半个时辰便很快走出来,显然人们驻留的唯一原因只是补充粮食和水,然后继续上路,这座城池根本没有任何让人流连的理由。

领着骑队和商队走近城门,距离西州城池尚有五里时,城门忽然关闭,低矮的城墙上出现一片黑压压的守城将士,拉弓搭箭斜指着远处的李素所部,看城头上的披挂穿戴,却是唐军。

李素眉头微皱,扭过头朝并肩骑行的蒋权瞟了一眼,蒋权会意,赶着骆驼单人单骑飞奔到城门下。

“来者何人?”城头上一声暴喝。

蒋权高高扬起手中一份告书官凭,面朝城头大声回道:“大唐泾阳县子,西州别驾李素,奉旨赴西州上任,此乃大唐三省所具官凭,出来个人送进去,呈于西州曹刺史查验!”

许久,城门悄然打开一条缝,一道人影走出来,满怀戒意地接过蒋权手中的官凭,一声不吭进了城,破败的城门再次关闭。

城下等了约莫半个时辰,城门终于打开,两队近千人的唐军出城列队,一名披挂将领出城走到李素坐骑前躬身行礼。

“末将,西州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拜见李别驾!”

第三百二十九章 隐见妖风

项田是个中年汉子,三十多岁年纪,身躯魁梧,眉目生威,最大的特点是黑,黑得像块炭,令人情不自禁怀疑他的祖上先人年轻时是不是风流过甚,跟不同民族不同物种的女人那啥之后再那啥。

西州城门口,蒋权与项田照了面,二人面无表情对视片刻,画面很有意思,蒋权耳朵大,项田长得黑,两人碰在一块就像一只可爱的兔宝宝遇到了熊瞎子…

“泾阳县子,西州别驾李素,奉旨赴任西州,本将长安右武卫果毅都尉蒋权,此乃长安三省调令文书,请项将军查验!”蒋权递过文书。

项田单手接过,眼睛只朝文书上瞟了一眼,上面的内容没细看,只见文书上落着尚书省左仆射房乔的钤印,当下再无怀疑,朝蒋权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朝李素侧身一让。

“末将恭请李别驾入城!”

李素朝城门扫了一眼,发现出城迎接的除了项田麾下千余将士外,西州刺史府的官员们却一个都不见。

李素微微皱起了眉,随即很快恢复如常。

西州别驾是二把手,除了刺史之外最高的官,虽说李素不喜排场,可官场是有规矩的,别驾赴任,刺史不来犹可,毕竟比他高了一级,可刺史以下的官员不管怎么说也该出城相迎,这是官场规矩,在这个讲究尊卑的年代里,属官不出来迎接上司,简直是失礼之极了。

连蒋权这种武夫都看出了不对,眉头皱得比李素更紧,不悦地对项田道:“别驾赴任,为何不见官员相迎?”

项田淡淡地道:“李别驾来得突然,城内官员尚不知情,还请别驾恕过。”

李素点点头:“不必讲究这些虚礼,进城吧。”

穿经那扇破败的城门,李素特意多看了它一眼,然后撇了撇嘴,人还没进城,城门便成了他第一件嫌弃的物事。

在其位,谋其政,李素已是西州别驾,西州城内的大小事务就必须放在心上,这扇城门必须要换了,还有城墙,这种一泡尿就能冲垮的土墙,连摆设都不如,也必须换了,只不过换城墙可是个大工程,耗费多少人力且先不说,在这茫茫大漠里,城墙需要的青石砖的运输就是个很麻烦的问题。

项田在前领路,李素带着许明珠,王桩,蒋权等人默默跟在后面,骑队将士则被安排在城外扎营,那焉领着商队也跟着进了城,跟李素暂别后那焉领着商队找住处去了。

一进城,李素便四处张望打量,西州城的一切景象尽数收入眼底。

刚才远远隔着十里地,李素对这座城的第一印象是太破败了,现在进了城,李素马上对它产生了第二印象,那就是…它果然很破败。

从北门而入,进城后便是一条笔直的街道,城池内的布局跟大唐所有的城池并无太大差别,城里很脏,脏得不忍视睹,各种马粪骆驼粪到处堆积,散发着一阵阵恶臭,也不见有人打扫,街道两旁零零散散开着十几家店铺,大路两头有两个集市,聊作东西两市吧,集市里倒是颇为热闹,不少胡人和汉人模样的商贾或蹲或坐在大道两旁,悠闲地喝着酒,路人从身旁穿行而过他们也懒得抬头,偶尔有人看中了他们的货物上前问个价,商人们才懒洋洋地抬头,心不在焉地随意报个价。

街上有两家馆驿,说是馆驿,其实也只是用篱笆围起来的几间小土屋,门口的木桩上拴着几头骆驼,店内空荡荡的,伙计用手撑着脑袋打瞌睡,一堆苍蝇哼着愉悦的歌儿嗡嗡飞舞。

城里的百姓并不多,偌大的城池大约只有一两万人左右,大多数是高昌阚氏之后的汉人后裔,由于西州地处西域,当地的汉人多与胡人通婚,所以说是汉人后裔,实则多少都带了一些胡人的血统,放眼望去满大街的混血儿,除此还有诸多西域民族比如鲜卑,突厥,高车等族共居此城。

从穿着能看得出,城里的百姓很穷困,每个人穿着各异的服色,衣裳褴褛面容憔悴地走在街上,李素刻意看过他们手里拎着的东西,胡饼,蕨菜,麸糠…观察许久,李素看懂了,这些大致便是百姓的日常吃食,至于肉类,他还真没发现过。

有点奇怪,西州地处沙漠中心,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各国商人落脚打尖补充粮水的中间站,如此地理位置,又天生自带招商属性,按理这个地方应该很繁华才是,虽是沙漠中心,但毕竟是商人云集之地,而且还是大唐西面的国境边陲重镇,商人多的地方一定穷不了,可西州却穷成这般景象,放眼望去如同进了丐帮总舵似的,满大街走来走去的都像帮中三袋四袋弟子…

“不该这么穷啊…”李素拧着眉喃喃自语。

“李别驾说什么?”项田依稀听到几句,忍不住扭头问道。

“没什么…”李素摇头。

出乎意料的是,项田将李素领到城西一个由实土夯成的小宅院外,然后带着几分歉意地笑道:“李别驾应该看到了,西州颇为贫瘠,只好委屈李别驾及随从暂住此处,来日曹刺史当为别驾另建华宅。”

看着那幢窑洞似的宅院,李素眉头越皱越深:“不知刺史府在何处?本官新任,首先自当拜会曹刺史才是正理。”

项田笑道:“曹刺史不在城中,前日不知哪路盗匪洗劫了西州辖下交河县,曹刺史闻讯后连夜领兵赶去,至今尚未回城,别驾舟车劳顿,不如暂歇几日,待曹刺史回城后,末将自当引别驾拜会。”

说完项田便告退了,从头到尾项田都很客气,而且丝毫不曾逾矩,言语间执属将之礼,礼数之周到,连读书人都望尘莫及。

项田走后,蒋权脸上却露出怒色,重重一哼道:“李别驾,这西州城里好大的妖风!”

李素眉梢一挑,笑道:“哦?蒋将军何出此言?”

蒋权冷笑道:“这项田礼数倒是周全了,教人挑不出半点错处,可言语不尽不实,不像是老实人,而且说什么曹刺史领兵去了交河,这话也不知能不能信,辖下属县闹盗匪,就算西州领兵去救,也该是这个项田领兵才是,曹刺史一介文官,况且身负戍守西州城的重任,怎能轻易领兵出城?这话本身就有问题!再看看这项田给咱们安排的宅院,哼哼,我等一行五人,其中有男也有女,却只给咱们一间简陋土屋,连个家仆杂役也不派,咱们麾下骑队将士的食宿也不闻不问,简直欺人太甚!”

李素笑道:“你有没有想过,这个项田为何对咱们不敬呢?”

蒋权哼了一声,道:“鬼知道这里面有什么勾当!”

李素叹道:“鬼不知道,不过我似乎知道了点什么…”

蒋权直起身子,奇道:“别驾知道?”

“我只知道,这座西州城其实已形成了一个整体,他们…并不欢迎我这样的外来官员,因为我的到来,势必打破了西州的利益平衡…”

蒋权王桩等人茫然看着他,一脸既不明,也不觉厉。

李素笑眯眯地道:“不懂是吧?不懂没关系,你们只要大声叫好,高呼‘别驾高才,吾不能及也’之类的马屁就能令我心情很愉悦了。”

蒋权脸色有些难看:“别驾…别驾莫闹,都这般境地了,正经点行吗?”

“好,说正经的,此时离日落还早,这个小土屋反正我是不会住的,今晚咱们去城外与将士们扎营同住…”

“这…为何?”

李素苦笑道:“你刚刚说过啊,西州城里妖风大,况且我又很怕死,恨不得把千军万马拴在腰带上到处跑,若是住在城里,万一稀里糊涂被人半夜剁了脑袋怎么办?你赔我啊?”

蒋权想了想,点头:“别驾言之有理,咱们都不能住城里,必须与麾下将士们住一起!”

李素沉吟片刻,又道:“既然曹刺史不在城里,这几日无事,咱们几个在城里到处转悠一下,跟城里的百姓啊,商人啊,守城将士什么的多结识一下,和他们交交朋友,聊聊天…”

“交朋友?”蒋权满头雾水。

“对,交朋友…”李素叹道:“人这一辈子,朋友永远不嫌多的,没有朋友的人生多么悲哀,夜深人静之时,你不觉得空虚,觉得寂寞,觉得冷吗?冷不冷?”

“还好…吧?”蒋权迟疑半晌。

李素落寞地叹道:“我是觉得冷的,特别是夜深人静之时…”

李素这副模样令蒋权王桩等人瘆的慌,吞了口口水后,二人转身就走。

“你们上哪里去?”李素叫住他们。

“我们…交朋友去。”

“你们又错了…”李素叹道:“我们应该先出城扎营,明日再交朋友…奇怪,难道我的关中口音有问题?”

第三百三十章 民心不稳

李素的猜疑心堪比曹操,他的生存原则是安全第一,要安全就必然免不了猜疑,不管遇到什么事,脑子里多想几步,千万不能傻头傻脑往里栽,这种人的寿命通常不太长,而且死于非命的几率非常大。

情况不明朗以前,李素绝不会住进西州城里,太不安全了。从进城到现在,他基本已确定了一件事,西州的官员对他的到来其实并不太欢迎,这个“不欢迎”,里面便包含了很多值得玩味的内容。

或许他空降而来触及到了西州官场的利益,尽管李素死活也没看出来这座贫瘠得如同丐帮总舵的城池里到底有什么利益能让西州官员们如此惦记,难道大家都穷怕了,担心李素来抢他家鸡蛋?

也或许他的到来会让一些见不得人的秘密变得不再是秘密,这些秘密一定很惊人,惊人到如果传进长安太极宫,这里的官员上下人等全部都会被暴怒的李世民一刀剁了…

一切只是李素的猜测,不管怎样猜测,西州城他是肯定不会住的,利益这东西很可怕,万一人家真的半夜摸黑把他杀了,他冤不冤?如果人家是因为怕李素抢他家鸡蛋而杀了他…那就更冤了。

所以李素选择住在城外,与蒋权麾下的将士们住在一起,人生地不熟的,只有跟着他们,李素才有安全感。

进城当日,李素与众人在西州城里随便逛了一圈后,领着许明珠,王桩等人马上出了城,在离城十里的大漠平原上扎营生火。

第二天一早,李素把王桩,蒋权等人召集起来,命他们去西州城里四处走走看看,搜集市井坊间的消息,什么消息都要,一句话都不能错过。

“那你呢?”王桩忍不住问道。

“我?”李素一脸愕然:“我当然在帅帐里睡觉啊,睡眠不够,脸上会长痘痘的。”

“你为啥不进城?”王桩不乐意了。

“因为城里很臭啊,到处都是马粪骆驼粪,啧!那么脏,我怎么受得了?”李素露出嫌弃的表情。

“况且…”李素露出自矜的微笑:“况且西州城里并不太平,相貌如我这般英俊的男人,走在城街上,若被不怀好意的坏人祸害了怎么办?行走江湖,事前能躲开麻烦还是尽量躲开比较好…”

王桩迟疑道:“那我…”

“你没关系…”李素拍着他肩,语重心长地道:“你本来长得就像个麻烦,别人会争先恐后躲开你的,你这模样进了城,不去祸害别人大家便谢天谢地了。”

对于新任别驾李素离城扎营,项田和城内诸官员并无太多表示,直到现在,除了那位名叫项田的果毅都尉,别的官员李素一个都没见到。

大家似乎都很忙,忙得连官场规矩都忘得干干净净了。

项田还算识礼数,李素城外扎营而居,项田第二天还跑来一脸关心地询问原因,顺便检讨自己礼数不周,令李别驾受委屈了云云。

李素也很客气,找了一堆认床啊,城外适合赏月啊,城里空虚寂寞啊之类蹩脚的理由应付过去了。于是项田“哈哈哈”,李素“呵呵呵”,你客气我也客气,最后项田仿佛完成了关怀任务似的回了城,也不再提请李素入城居住的事了。

两天后,王桩蒋权出城归营,将这两天从城里探得的消息一一禀报李素。

“没多少收获…”蒋权摇头,神情有些挫败:“城里无论过路的商人还是长居的百姓,对外人的戒心都很重,闲聊也好,买东西也好,说话都不太客气,聊起刺史府,折冲府,或是紧邻西州的突厥,高昌国等话题,个个都变脸,二话不说掉头便走,脾气火暴一点的当场就跟末将动手…”

沮丧地一叹,蒋权看着自己的双手,落寞地道:“这两日仅只打架,末将便打了不下十次,现在城里的人都认识我了…”

李素笑道:“打架打出名声了,你还叹啥气?应该高兴才是,日后江湖上给你封个‘一言不合被揍小郎君’的雅号,拿出去也能吓唬一些宵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