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别驾,我们还是说说你房子的事吧…”那焉叹道。

李素两眼一亮,他喜欢这个话题。

“沙州那边的商队何时到西州?我等着他们给我运的砖石呢。”

那焉盘算了一下,道:“大概一个月左右差不多能来西州了。”

李素眨眨眼:“有几支商队?”

“四五支吧,来回运个几趟,李别驾的房子差不多有个模样了。”

李素的神情忽然变得正经了一些:“商队来西州后,还请那兄出面相邀,我想请那几支商队的头领饮宴。”

那焉颇为惊讶地看着他:“饮宴?”

李素笑得很和善:“对,饮宴,人家大老远给我运砖石,请他们喝顿酒实在是应有之义。”

顿了顿,李素又道:“…盖房子的钱,便烦那兄帮我垫上,来年我被陛下调入长安后再还你。”

那焉苦笑,话说得好听,其实跟肉包子打狗一个意思。

聊天聊完了,李素心满意足地与那焉告别,转身离去。

转身的一刻,那焉终于忍不住道:“李别驾,我堂叔欲攻打西州,你竟放心让我住在西州城里?”

李素转过头,笑得颇有深意:“你觉得我不应该放心吗?”

这句反问把那焉问住了,沉默半晌,那焉苦笑道:“我,只是乱世一商贾而已。”

似解释,又似安慰,李素听懂了,于是也笑道:“给你一把刀,你敢在西州城里杀人放火吗?”

“不敢。”

“所以,你现在只是一名商贾,等到你敢杀人放火的那天,我再一刀把你剁了便是。”

李素对那焉没有太大的提防,当然,也不可能完全对他放心。

有些事可以说在明面,有些事却只能做在暗处,那焉或许也有察觉,自己西州城的住处左右莫名其妙多了一些不合时宜的人,装模作样地在他附近晃悠。

既然二人摆明了车马,这些不合时宜的人自然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到了这个时候,那焉更不敢离开西州了,留在西州能活命,一旦跨出西州城门一步,李素对他恐怕不会太客气。

那焉悲哀的发现,如今自己不但是堂叔手上的一枚棋子,同时不知不觉间,他也成了李素手上的棋子,身份很微妙,留在城里,大家其乐融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离开西州,朋友马上变成敌人,他相信李素会不惜一切代价将他除掉。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从来便是这么残酷无情,跟它相比,私人之间的友情实在太脆弱了,这个道理,李素懂,那焉也懂。

第三百六十五章 同路同行

西州如何治理,如何发展,李素暂时没有动作。

他还在等。

他在等那些商队,商人,只有他们才能帮助自己发展西州,商人不来,李素对西州毫无办法,世上有些事能取巧,能靠聪明才智解决,有些事却只能一步一步踏实地做,比如西州的城墙,便只能靠一砖一石砌上去,除此别无他法。

离开长安还是春暖花开,不知不觉已是深秋。

如今已是贞观十二年十月,城外大营里与许明珠,王桩,郑小楼,蒋权等诸人一同度过了一个寡淡无味的中秋,大漠的天气仍旧炎热无比,白天热得跟蒸笼一般。

时日待久了,李素无聊之中也打听了一下,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

距离西州以西百里有座山,名曰“火焰山”。

没错,就是西游记里那位给牛魔王戴了绿帽子,还跟太上老君不清不楚传绯闻的铁扇公主有关联的山,至于为什么扯上太上老君,实在是证据确凿,红孩儿那等唇红齿白粉雕玉琢的小娃娃,牛魔王那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基因生不出来吧?猴子一脚把太上老君的炼丹炉踢翻,丹炉里的炉砖要死不死恰好落在火焰山,连齐天大圣都拿这座山毫无办法,偏偏铁扇公主手里有面扇子,专克这块炉砖,再联系红孩儿一张嘴也能喷出三昧真火…

啧啧,贵神仙圈真乱…

李素想着想着,忽然噗嗤笑出了声。

沉吟片刻,李素忽有所感。

历史上是真有唐玄奘其人的,这位高僧自贞观元年出发,前往天竺求取真经,当然,猴子猪八戒沙僧这些徒弟是虚构的,但取经是真的,算算日子,唐玄奘差不多已取到真经,该返回大唐了,说不定回来还会路过西州呢。

李素踯躅振奋不已,若这位九世高僧真的路过西州,他一定盛情…吃几块唐僧肉,而且绝不会犯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妖怪们常犯的拖延症,非要等猴子来了,非要洗干净了煮熟了一块吃,李素决定吃生的,一见面二话不说一口咬下去,这才叫效率…

慈悲且无辜的大唐高僧绝想不到,真的有人等在西州,像盘山而踞的妖怪那样等着他路过,没招你没惹你,居然要吃我,善了个哉的…

李素想到这里,不由吃吃地笑了。

垂涎欲滴,哎呀,美滴很…

大营帅帐外搭起了一片凉棚,棚下置一席榻,席榻上摆满了时令果鲜和米酒,李素盘腿坐在凉棚内,后背靠着两个厚垫子,许明珠跪坐在他身后,很努力地给他扇着扇子,拂面而过的热风夹杂着伊人幽幽的暗香,阴凉方寸之地,人间风月尽掬于怀。

帅帐数十丈外的沙场上,千名骑营将士排成整齐的队列,执戟握戈,在各自的火长带领下正在进行操练,激昂狂烈的喊杀声震云霄,行走腾挪间掀起漫天黄沙,沙场无端多了几分肃杀之意。

西州危机即将来临,李素调动不了戍守城池的折冲府兵马,能指挥的只有这支千人右武卫骑营,操练也就提上了日程。

看着将士们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的操练,李素开始还饶有兴致地观看,后来眼睛便慢慢的,慢慢的处于半开半阖状态,最后脑袋半垂着,一点一点的打起了瞌睡。

春困,夏乏,秋倦,冬眠,归结来说,人生如梦。

沙漠的下午特别热,尤其是西州附近的沙漠。

不仅仅是天上的太阳毒辣,黄沙地也带着灼炎的热气,这里离火焰山不远,火焰山这地方如此炎热当然不是因为太上老君的炉砖真的落在这里,真实原因是火焰山下埋着煤,因为炎热而引起煤层自燃,结果便理所当然,上面太阳烤着,下面煤层烧着,中间的人便成了五成熟的人肉,——所以说,玄奘高僧特别适合来这里,都不用下锅放作料了。

凉棚下睡觉仍旧有些炎热,睡得深沉了,李素的脑袋不自觉地往前一倾,短暂的失重令他在梦中惊醒,吓了自己一跳,身后的微风仍旧很执着地一下又一下地扇着,连节奏都不曾乱过。李素回头望去,见许明珠双手握着扇子,不急不徐地在他背后扇着风,晶莹细密的汗珠顺着她的脸颊缓缓流淌而下,两手明显有些发酸,李素甚至能清晰看到她握着扇子的指节微微发颤。

李素劈手夺过她的扇子,叹道:“说过多少次了,这种事你不必做,好歹也是陛下钦封的诰命,无论在什么地方,我还缺个打扇的下人么?”

许明珠抿嘴一笑:“陛下钦封妾身诰命也是因为夫君,妾身服侍夫君是应该的,往后也是这样,妾身亲手能为之事,自当由妾身来做,交给下人,妾身放不下心…”

李素只好苦笑。

相处久了,渐渐发觉许明珠温顺柔弱的外表下,隐藏着倔强执拗的性子,她认准的事情一定会做到底,头撞南墙都拉不回,比如当初铁了心要跟着他来西州,赶都赶不回去。

李素说过几次后,她也只是含着笑静静地听着,听完后该怎样还是怎样,半点不会改。

这样的性格说不清是好是坏,说来已是结发夫妻,但夫妻二人之间仍旧有些陌生,当然,比在关中太平村时更近了一些,毕竟共同经历过患难,可是李素总觉得自己与她之间还隔着一层什么,说不清道不明,就是潜意识里不想和她太靠近,每次微小的感动关头,东阳的模样便会在他脑海里冒出来,然后,李素将自己与许明珠原本渐渐靠近的关系又拉开。

人这一生很长,不是每个路人都能有缘同行,彼此或许有着同样的目的地,但不一定有同样的看风景的心情,总归要先同行走一段,再走一段,看到一处美丽的风景,异口同声说一句“好美”,然后彼此相视一笑,携手同行,直到这时,或许,缘分才姗姗而至。

所谓日久生情,所谓细水长流,终究只是遇到风景前的铺垫而已。

像李素和许明珠,每天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却仍隔着一层无法撕破的隔膜,或许,他和她还未遇到彼此都觉得美丽的风景吧。

困意没了,李素精神了,远处的骑营将士还在操练,整齐的喊杀声传进耳朵里嗡嗡作响,气势十足。

许明珠黑亮的眸子看着远处操练的将士们,眼里充满了敬畏和赞叹,扭过头看向李素时,眼中的敬畏和赞叹仍未消失。

“他们好吓人,每喊一声像戳着人的心尖子…不过夫君更厉害,那么多吓人的人,都被夫君管着呢。”

李素笑了笑,很朴素的逻辑,对一个女人来说,能理解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错了。

许明珠说完这句后没话了,垂着头又开始给李素打扇。

李素也没话,许明珠在身边的时候,李素始终找不到能与她聊一聊的话题,更多的时候都是沉默,沉默着各自做着自己的事。

打瞌睡也是自己的事,四周一沉默,李素又困了,于是半垂着脑袋,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盹。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正是迷迷糊糊应周公之邀打算跟他下棋的时候,沉默许久的许明珠冷不丁冒出一句话。

“夫君这些日子遇到难事了吧?”

李素又醒了,苦着脸叹了口气,今日黄历上一定写着“不宜睡午觉”。

“啊?啊!没难事,看我日子过得这么悠闲,哪里有难事。”李素打着呵欠敷衍地道。

许明珠小嘴瘪了一下,神情有些委屈。

“妾身是妇道人家,夫君遇到难事也不跟妾身说,妾身…其实很想帮夫君的。”

李素好奇道:“你怎么知道我遇到难事了?”

许明珠抬头,怯怯地指了指李素的眉宇间,道:“夫君真正悠闲时,眉间是舒展开的,像春天的柳条儿,摇摆得很柔和,看起来很舒服,夫君遇到难事时,眉间是拧在一起的,连睡着了都是拧着的,像一把解不开的锁…”

第三百六十六章 美人恩重

李素有点吃惊。

他从不知道许明珠悄然无声间把他观察得如此细致,他的笑,他的愁,他的欢喜与悲怒,都一丝不漏地落在她的眼里。

李素不得不承认,简短平淡的一句话,令他心头忽然浮上几许感动。

她眼里的世界,唯有他最清晰,美人恩重,何以报之?

一刹间,李素的脸上流淌过无数表情,可许明珠却一直垂着头,并没有发现李素脸上那难得一见的真实模样。

“妾身知道夫君定然遇到了难处,而且难处不小…前些日子,夫君领着骑营将士出营进城,妾身不知道夫君要去做什么事,可妾身能看得懂将士们脸上的模样,他们…好凶的样子,蒋将军大清早点兵时,一千多人站在校场上静悄悄的,夫君当时站在点将台上不发一语,妾身却被你身上的那股气势压得喘不过气来,待到夫君回营时,你身上的那股气势泄去了,可又多了一股血腥味,后来听大营的将士们说起,妾身才知道当时夫君身上那股气势名叫‘杀气’…”

“夫君那日领兵进城做什么,妾身是不敢打听的,但妾身知道夫君那天一定在城里杀了人,而且杀了不少,从那天起,妾身听将士们说,西州城的官民对夫君越来越敬畏了,连骑营的将士都对你越来越敬畏了,王大哥告诉妾身,夫君那天杀人是为了立威…”

许明珠的头一直低垂着,似喃喃自语,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可捉摸的味道。

“妾身的夫君是个了不起的人,嫁过来之前,爹娘便告诉妾身,夫君是个英雄,上马管军,下马治民,连皇帝陛下都时常夸赞夫君是百年难遇的少年英杰,少年英杰永远是光芒万丈的,任何地方都能发光发亮,哪怕是万头攒动的人群里,也能轻易让人第一眼看见你,妾身曾试过,今早夫君混杂在骑营将士中间巡视操练,妾身放眼一望,果然第一眼便看见了夫君…”

“夫君初来西州,举目无援,西州的官员和百姓对夫君不善,夫君出手便令满城官民敬畏,将西州轻易掌握在手中,妾身眼里的夫君是顶天立地的,任何事都难不倒你,可这几日夫君愁眉不展,神色阴郁,妾身知道,夫君一定遇到天大的难处了,这个难处一定是夫君如今无法解决的…”

许明珠终于抬起头,第一次勇敢地直视李素:“夫君,妾身帮不到你什么,可是,妾身很想帮你…夫君的眉间,应该永远像春天的柳叶那样,轻柔的舒展,那才是妾身最喜欢看到的模样。”

李素没说话,一直静静听着,自成亲以来,许明珠从未一口气在他面前说过这么多的话,今日说的这些,或许在她心里存攒了很久。

说不清现在什么感觉,李素只觉得脸上莫名其妙冒出了一层鸡皮疙瘩,或许算感动吧。

今世的夫妻,是十世修来的缘分,许明珠是真正把今世当作了缘分,所以她很珍惜,尽管她知道夫君到现在还未与她圆房,是因为心里认同的缘分并不是她。

她不知道李素的心正在慢慢融化,她只是很努力的留在他身边,拼命的融入他的世界,尽管这个世界她并不了解,可是,有夫君在啊。

许明珠说完这番话后,很快又垂下头,似乎说的话已用尽了她一生的勇气,此刻她螓首深埋在胸前,雪白的脖颈后渐渐泛起一抹羞红的霞光。

李素久久看着她,心中却想着另外一件事。

“我确实遇到难处了,你确定真的想帮我?”良久,李素终于打破了沉默。

许明珠猛然抬头,眼里闪烁着喜悦,拼命地点头。

李素沉吟不语,半晌后,缓缓地道:“你也亲眼看见了,西州情势不太好,官员和百姓对我不是很友善,所以,我杀人立威了,但是,世间的事不是仅靠杀几个人就能解决的,立威只是暂时,在西州,我的力量终究太薄弱,立一次威,或许令旁人惧怕,但他们惧怕的背后还会伴随更深的怨意,怨意酝酿着仇恨,为夫我若想真正掌控西州局势,身边必须要有能用的人,军伍将士也好,文人清客也好,我都很需要…”

李素的话令许明珠听得满头雾水,李素说的这些终究都是男人的事,她并不太明白。

可她还是很努力的听着,然后目光懵懂地看着他,道:“夫君,妾身该如何帮你?”

李素眨眨眼,笑道:“卢国公程伯伯认识吧?咱们成亲时他来喝过喜酒的,也是我最敬仰的长辈,我需要一个人帮我捎一封书信回长安,书信一定要亲手交到程伯伯手上,请他从国公府里调拨几位读过书且见识谋略超凡的文人清客给我,有了他们帮我谋划,我才能彻底震住西州的官员和百姓。”

一听李素让她离开回长安,许明珠顿时有些不乐意了,垂着头不自觉地扭了扭身子,低声道:“只是送封书信,夫君随便从骑营里挑个人都能做的,妾身…不想离开西州。”

李素正色道:“莫小看了送信这种小事,此事非常重要,而且必须绝密,这封书信,我只能派一个能够绝对信任的人去送,否则若走漏了消息,难免被西州那些敌视我的官员所趁,放眼西州,唯有夫人是我最信任的人,我们是结发夫妻,夫人必不会负我。”

许明珠闻言,心中禁不住一阵喜悦,他…终于亲口说出我是他最信任的人了。

喜悦归喜悦,可许明珠还是有些不情愿地道:“妾身…还是不想离开夫君,夫君身边的王大哥,郑大哥他们…”

李素摇头:“王桩和郑小楼当然能信任,但二人皆是有勇无谋的武夫,送信这种细致的活,他们二人怕是胜任不了,唯独夫人冰雪聪明,慧心独具,才能担此重任…”

长叹口气,李素苦笑道:“为夫我身边缺人才,独自在西州支撑局面太辛苦了,遇到难事,却不得不劳动夫人,实在是为夫的罪过…”

见李素脸上那抹苦笑,许明珠心一痛,犹豫片刻后,不情不愿地道:“既然夫君信得过妾身,妾身便为夫君回一趟长安,定将书信亲手交给卢国公程伯伯,然后妾身再跟卢国公遣来的文人清客们一起回西州…”

李素展颜笑道:“多谢夫人体谅,从西州到长安,一路并不太平,我从骑营里遣百人骑队一路相送,咱们大唐的将士可以一敌十,想必路上除了辛苦一点,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更不会有不长眼的盗匪敢轻捋大唐雄兵的虎须。”

许明珠小嘴瘪了瘪,见李素一脸渡过难关的轻松模样,终究还是点点头,收起了委屈的表情。

李素笑得愈发温柔了:“乖,去吧,回帅帐把你的行李收拾一下,明日我便遣将士护送你回长安,夫人此行重任在肩,还望多加珍重,另外…回家看看我爹,说我在西州挺好的,教他莫为我担心。”

毫无征兆的,便要面对离别,许明珠的眼中很快蓄满了泪水,强忍着点点头,起身回了帅帐。

看着许明珠袅娜的背影,李素悠悠叹了口气,脸上的笑容不知何时已收敛起来。

大营校场上,骑营的将士们仍执戟操戈,喊杀震天地操练着,漫天黄沙里隐约只见军阵肃杀森严,无可与敌。

三根手指拈起矮桌上端放的一颗葡萄,扔进嘴里咀嚼几下很快吐出来,李素咂咂嘴,面露苦笑。

奇怪啊,为何忽然间嘴里没滋没味了呢?

“咳,咳咳…”

身后传着很矫情的咳嗽声。

李素吓了一跳,愕然回首望去,王桩像座铁塔般矗立在李素身后,鼓着铜铃般的牛眼使劲瞪着他。

李素吃惊道:“你为何在我后面?”

王桩反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是你的亲卫,忘了?亲卫一定要站在主将后面的。”

李素拍了拍额头,一直拿王桩当兄弟,所谓“亲卫”也只是随便安一个说得过去的名头,李素和王桩谁都没当真。

“刚才我与夫人说的话,你都听到了?”

王桩嘿嘿笑道:“没听到多少…”

李素一口气刚呼出一半,王桩一脸憨傻地补充道:“大概从你编鬼话诳她回长安那句开始听起,前面你婆姨说的那一大通就真不大记得了。”

李素脸有点发黑,直起腰朝远处校场操练的骑营将士们眺望了一眼,犹豫要不要把这家伙杀人灭口算了…

王桩盯着他,忽然叹道:“李素,你真是…用心良苦啊。”

“好好说话,谁把你变得如此深邃了,真是不学好。”

王桩鄙夷地瞥着他:“真当我傻吗?所谓送书信,只不过想把你婆姨从西州诳回长安…”

李素正色道:“军国大事你懂啥?我要夫人送的书信很重要,咱们在西州举目无援,确实需要长安程伯伯的援助,况且我也在西州闯了祸,正好也需要程伯伯在长安为我转圜周全一二…”

王桩果然学坏了,不知从哪里学到一副悠悠的模样,乜斜着眼,很欠抽。

“书信不书信的,我确实不大懂,我只知道一个女子回长安多么辛苦,送信这种事,不管你找谁都比找你家婆姨强上许多,我更知道留在西州很危险,你与那个名叫那焉的龟兹商人说话时,我都站在后面听得清清楚楚。”

“你编个鬼话诳你家婆姨回长安,想必是为了保住她的性命吧?西州危在旦夕,你家婆姨确实不宜留在这里了…你编的鬼话骗得了你家的瓜婆姨,却骗不了我,哈哈。”

李素沉默片刻,忽然瞪起眼睛,飞起一脚狠狠踹上王桩的屁股。

“灵醒了是吧?长本事了是吧?就你一个人聪明是吧?还想不想跟我混?不想混你也滚回长安去…”

李素语气颇有点气急败坏,王桩生生挨了一脚也不躲避,没事似的嘿嘿憨笑两声,然后指了指李素,一脸我已看穿一切的睿智表情,道:“你换了一种法子想把我也赶回长安,哼哼,又被我看穿了。”

李素气坏了,飞脚又踹了他几下。

自己的拳脚太轻,打在他身上不痛不痒,回头叫郑小楼揍他。

打闹了一阵后,王桩换上肃然的表情:“西州情势果真如此危急了么?”

李素瞥了他一眼,既然他已看穿,索性也不瞒他了,于是叹了口气道:“我连自己婆姨都要送走了,你说危不危急?”

“还能过多久太平日子?”

李素有气无力地道:“那焉说了,少则三月,多则半年,这回估摸闹得有点大,龟兹国串联高昌,突厥两国联兵来攻,或许吐蕃人也会来凑凑热闹,西州…都快凑成一桌麻将了。”

王桩不懂何谓麻将,茫然地挠挠头:“西州眼下情势严重,所以你编了个送信的鬼话把你婆姨诳去长安?”

李素失神地看着远处骑营将士们的操练,叹道:“终归有了夫妻之名,我怎能让自己的婆姨陪我留在这座即将战火连天的荒城里?既然做了人家的夫君,多少要为她想想,至少莫害了她的性命…”

王桩拍了拍他的肩,露出敬佩之色:“李素,你是条汉子,我王桩运气不错,这辈子交的兄弟都是顶天立地的…”

话没说完,李素一脸痛苦之色,铁青着脸,咬牙恶声道:“把你的手拿开!我这条汉子差点被你拍成残废的汉子…以后禁止碰我,违者自领十记军棍。”

王桩嘿嘿憨笑,随即又道:“你把婆姨送走,又整日操练骑营兵马,看你的意思,是想与西州共存亡了?”

李素嘁地一声,嗤笑道:“共存亡?你哪只眼看到我这么有骨气?西州这座城虽然重要,可我的小命更重要,守得住就守,顺便给自己挣点军功回去换田换地,守不住便跑,所谓殉国殉城,都是不正常的疯子才干的事,你看我像疯子吗?”

王桩看了他一眼,悠悠地道:“自从前些日你一口气斩杀十三名官员后,西州城里到处都在说,新上任的李别驾是个疯子,这个人不能惹,惹急了咬人…”

第二天一早,许明珠带着收拾好的行李,依依不舍珠泪涟涟地离开了骑营,百名骑营将士骑着骆驼,将她簇拥在队伍中间,一行人不急不徐地向东而去,踏上了回长安的旅途。

李素亲自将她送到大营辕门前,临行仔细交代了随行的火长务必保护好她,然后硬起心肠挥挥手,在许明珠幽怨的目光里,毅然转身回了帅帐。

大战即启,这里已容不下她了。

李素没有走,兵临城下以前,他的职责不允许他离开。

倒没有为国尽忠之类的想法,事实上李素的心里对李世民仍存着几分恨意,没躲在屋子里画圈圈诅咒李世民早升仙界,位列仙班已然算得上宅心仁厚了,至于李世民的江山,还轮不到李素去尽所谓的忠心。

李素没走是因为情势还没到万分危急的时候,一切皆有可能,距离兵临城下至少还有三个月的时间,这三个月里,李素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诚如对王桩所说的,能守住最好,大赚一笔军功,回家不丢面子,让老爹长长脸,如果守不住,李素拔腿就跑。

据他所知的历史里,大唐军队在李世民的有生之年还没吃过什么大亏,基本上见一个灭一个,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西州被人抢了没关系,横扫宇内天下无敌的李世民肯定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事后定会派大军前来征讨,丢了的西州迟早会被夺回来。

既然迟早都会夺回来,何必在意暂时的一城一隅之失?非要在城池陷落的那一刻一头从城墙上倒栽下去就算是为国尽忠的忠臣了?世上的忠臣未免太不值钱了。

李素觉得自己很值钱,所以,若西州城池快陷落了,他一定领着骑营拔腿便跑,民间都是打了孩子,引出大人,很不争气的说,李素就是那个孩子,挨了打回去叫大人,若孩子不止是挨打,而是被人杀了,那就是个悲剧了,大人会不会给他报仇是一回事,自己的命没了,谁赔?

不知不觉,许明珠已走了半个月。

大漠不知年月,掰着手指算算日子,估摸如今已是贞观十二年腊月,已然入冬了,可大漠的气候仍是那般反复无常,白天炎热,夜晚冰凉,太上老君的那块炉砖掉得实在不是地方。

日上三竿,李素打着呵欠没精打采走出帅帐,惺忪的睡眼望向天上那轮通红的朝阳,喃喃咒骂了几句后准备洗漱,王桩却快步朝他走来,告诉了他一个消息。

一个很不错的消息。

从沙州来了五支商队,满载着李素盖房需要的砖石泥瓦,千里迢迢进了西州城。

第三百六十七章 招商引资

西州很荒凉,“荒凉”的意思,不仅仅是它的地理位置,也包括城里的冷清寥落,商队不愿在这里驻足,往往都是补充了淡水和干粮后匆匆上路,城里毫无生气,官员和百姓都是一副懒懒蔫蔫的样子,他们漠视周围的一切,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一万多人活在这座城,却仿佛住在坟墓里一般,整座城池充斥着一股死气。

如此一座死城,李素很难想象当初外敌攻城时,曹余是怎样率领折冲府将士守住的,这里面必然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而李素现在要做的,是让这座死城恢复几许生机,身处大漠中心,城里不一定要求有鸟语花香,绿意盎然,但最少要让城里的百姓多几分笑容,多几分人味,多一点盛世繁华,熙熙攘攘的样子。

五支商队进了西州城,满载盖房需要的砖石,西面集市的空地上骆驼马匹挤得满满的。

商队的五名头领自然都是商人,其中两个是唐人,还有三个是胡人,数百头骆驼马匹在集市里嘶鸣刨地,而五名商人则静静站在李素面前,一脸讨好逢迎的笑容。

直到见了面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位白净俊朗的少年竟是大唐皇帝陛下新任的西州别驾,听说还是县子爵位,对这五位见了官府差役都得小心陪笑的商人来说,李素的身份自然是顶天的存在了。

李素看着空地上满满当当的骆驼和马匹,脸上笑得更和善。

很难得见到空旷冷清的集市居然有如此热闹的一天,若西州城每天都这么热闹,李素的目的差不多就达到了。

“遵照李别驾的吩咐,我们商队从遥远的沙州运送砖石泥瓦来此,七百多匹骆驼的砖石泥瓦,全在西市里停放,还请李别驾验收。”一名胡商摘下纱冠,微微鞠躬笑道。

李素朝他拱了拱手,笑道:“各位一路辛苦了,我在城外骑营置下薄酒一杯,聊为各位远道而来的客人洗尘,还请各位赏光。”

众商人顿时受宠若惊。

这年头虽说民风朴实开放,可是商人终究还是商人,他们的地位仍处于最底层,在这个以儒道为国教的国度里,从统治者到民间的普世价值观都深受儒家学说的影响,孔子说过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成了商人一生无法翻身的大山。于是处处受到旁人的白眼和鄙夷,哪怕是占住道理的打官司,官员也不自觉地偏向另一方,因为在所有人眼里,商人是狡猾的,反面的,是在社会垫底的那一类人。

此刻李素这位有着县子爵位同时又是四品别驾的少年官员竟主动为他们置酒洗尘,商人们的心情顿时激动起来。

五人互相看了一眼,激动的目光里传递着同一个内容,——走,去搓一顿。

选在骑营置酒设宴,李素自然是有目的的。

五名商人再加上龟兹商人那焉簇拥着李素,众人刚走进辕门,便听到不远处的校场上一阵震天的喊杀声,商人们赚钱的胆子不小,但见杀阵的胆子却不大,一声暴烈的喊杀声如金铁相击,几名商人顿时吓得两腿一软,面如土色,一双双精明的眼睛全盯着李素,狐疑的目光不停闪烁。

李素有点尴尬,本来只是想向他们展示一下大唐雄兵的威风,为下一步讨价还价留个心理震慑,现在每个人看着自己活像绑票勒索的盗匪似的…太伤自尊了,教他等会怎么好意思真下手抢他们?

酒宴设在帅帐前的空地上,为了这次招商引资,李素可谓下了血本,不仅下令大营内外打扫一新,还在帅帐前铺上了地毯,在这个荒凉孤悬的城池里,居然还弄到了不少鸡羊肉,更难得的是,李素居然亲自下厨,用外人生平未见的烹饪手法将每一道菜做得色香味俱全,远胜大唐如今的饮食烹饪水平。

就冲这满桌的绝色菜肴,这群商人就应该痛痛快快把钱交出来,不然被抢都活该。

见满桌散发着香气的酒菜,商人们神情愈发诚惶诚恐,李素几次相请后,他们才战战兢兢入座,屁股小心翼翼挨着脚后跟,一副如坐针毡随时准备抱头鼠窜的模样。

宾主坐定,不远处的校场上,将士们仍在操练,黄沙滚滚里掩藏着一股钢刀刮面般的肃杀之气,帅帐前却是和风细雨,吹面不寒,宾主其乐融融…好吧,宾客或许没那么融融,但作为主人的李素却融得一塌糊涂。

“诸位走南闯北,风餐露宿,路途辛苦了,来,本官为诸位寿,请满饮此杯。”

李素说完,一袖遮面,另一手将满杯的酒一饮而尽。

众商人荣幸不已,一脸感激之色纷纷饮尽。

酒一入喉,众人脸上顿时露出惊讶之色,细细咂摸咂摸嘴,交头赞叹不已。

李素搁下酒杯,笑道:“诸位皆是见识阅历丰富之人,此酒可还入得诸位的口?”

众人急忙点头,一位三十来岁汉人长相的商人站起身,先朝李素行了一礼,恭谨地道:“回李县子,小人名叫龚狐,关中泾州人氏,泾州离长安不远,此酒小人倒是听说过,可是风靡长安的五步倒?”

李素笑道:“龚兄见识不凡,正是此酒。”

龚狐一脸惶恐连连摆手:“县子折煞小人也,直唤小人名字即可,万不敢以兄弟相称,折了小人的寿数…小人听说过这五步倒的名头,说是近年来长安最烈的酒,一口入肚,腹中如同烈火焚烧,而且劲头特别大,饮后走不出五步必然倒地,大醉三天不醒,长安城里甚至有人传说此酒乃天机所泄,内含无限妙处,饮后可助凡人飞升成仙,实乃天赐琼浆玉液也…”

李素原本笑吟吟听龚狐天花乱坠给他打广告,听到最后却渐渐笑不出来了。

程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