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夫子很听话地跪坐下来。

“喝酒吗?”李素客套地问了一句。

钱夫子吞了口唾沫,眼中露出馋色,显然,这家伙是好酒之徒。

“多谢李别驾…”

谁知李素摇摇头:“大白天的喝什么酒,喝水吧。”

钱夫子:“…”

多么虚伪的客套啊,没一句能落实的。

狂灌了几口水,钱夫子的喘息也渐渐平静了。

李素很直接地说起了正题:“想发财吗?”

“啊?”钱夫子呆住了,没头没脑的,这句话啥意思?

李素耐着性子道:“做人要有志向,哪怕是屠户,也该有志向,不然跟咸鱼有何分别?志向无所谓远大与渺小,只要有,人生便圆满,哪怕只是想发笔财,也算是志向,有了志向你便不再是屠户…”

钱夫子被绕得有点头晕,傻傻地问道:“不再是屠户…是啥?”

李素正色道:“…是一个想发财的屠户。”

第三百七十一章 沙漠明珠

做人要有理想,屠户也是一样,当屠户有了发财的理想,他就不再是屠户,而是一个想发财的屠户…

话没错,怎么说都说得通,略有废话之嫌,不过钱夫子不敢反驳,站在李素面前连白眼都不敢翻。

斩杀十三名官员的事,钱夫子自然是听说过的,那天西州集市的围观人群里,其中就有他,事情的全程都看在眼里,然后,他对李素不由自主产生了一种恐惧心理。

是的,恐惧,大晚上走夜路莫名其妙遇到一只青面獠牙的恶鬼的那种恐惧。

以前在大营里见过一次面,钱夫子对李素顶多只算是敬畏,敬畏的并不是李素这个人,而是他的身份,四品官位,县子爵位,顶了天的人物,必然很得大唐皇帝陛下的宠爱,不然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怎么可能爬到这个位置?

直到十三名官员的人头落地,鲜血飞溅时,钱夫子站在人群里倒吸一口凉气,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从头到脚一片冰凉。

从那天起,钱夫子对李素便感到无比恐惧了,恐惧的不再是他的身份,而是他这个人,这个十多岁的少年娃子,有着与别的少年绝不一样的狠辣与冷酷,以前的观感完全颠倒过来了,能在十多岁封官赐爵,想必靠的不仅仅是皇帝的宠爱,而是…这个人,有能力有本事坐到这个位置上。

钱夫子当即便决定,以后一定要死死抱住李素的大腿,死都不松手,倒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富贵,而是当初被斩的十三名官员,究其根本,是他老老实实一五一十交代出来的,不抱紧李素的大腿,他大概活不到寿终正寝的那一天。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打算,尽管小人物看得并不长远,可他们的每个想法都是精打细算的,钱夫子当初不要李素送的钱财,存的也是这个心思,钱财很重要,但抱大腿更重要,能抱住大腿的屠户才是有理想的屠户。

这个举动无疑也获得了李素的欣赏,当初若钱夫子拿了钱财,那么,二人之间的买卖结束,从此老死不相往来,钱夫子拒绝了钱财,说明这人比普通的小人物强一些,那么,此人可堪一用,李素不介意送他一场比钱财更重要的富贵。

所以李素今日叫来了钱夫子。

“屠户过的啥日子?”李素好奇地看着钱夫子:“每天都要杀猪宰羊吗?”

钱屠户苦笑道:“官爷莫取笑小人了,这样的荒凉边城,哪里有那么多的猪羊让小人杀?小人隔十来天才动一次刀子,城里有集市,每月逢初一和十五,有南边的吐蕃人和北边的突厥人送来羊群,也不多,一次十几二十只,那些人卖羊,皮毛是要割下来还给他们的,他们拿回部落给族人硝制衣裳,剩下的肉和下水用来换粮食和酒,有时候也换两个壮实的奴隶或标致的胡女。”

李素笑道:“吐蕃和突厥都不算太富裕,他们卖羊换粮食尚可,换胡女和酒,未免有点不实际吧?”

钱夫子露出标准的大唐特色的歧视嘴脸,以一种高傲的俯视姿态,傲然道:“谁说不是呢?要说这些猢狲也挺勤劳的,圈养放牧个个豁了命出去,可却太不会过日子了,部落饥一顿饱一顿的,能养活一家算不错了,可酒瘾却特别大,大老远赶着羊过来换了钱,城里灌半斤马尿就犯糊涂,刚换来的银钱又拿去换酒,见着奴市里正在发卖的胡女就两眼冒光,死活非要卖两个回去,第二天酒醒看看钱花完了,一个个排着队在城门口一边哭一边抽自己嘴巴子,活该…”

李素饶有兴致地道:“商人呢?商人在咱们西州城里如何花钱?”

钱夫子挠挠头,道:“官爷可问难小人了,寻常商人可不敢进咱们西州,通常都是路过时补充粮水马上上路,偶尔有几个与刺史府官员交好的商人暂住城里,也没见他们有什么花销…”

说着钱夫子苦笑道:“城里一清二白,总共也就十余口水井和一些卖草料麸麦,粗布衣裳的铺子,还有就是几家简陋破败的酒肆,商人们有钱也没处花去啊。”

“青楼妓馆,戏班杂耍…这些都没有?”

钱夫子摇头:“城里百姓穷苦,商人害怕官府盘剥而不敢入,您说的这些若开在西州城里,不合宜的。”

李素不死心地问道:“赌档呢?”

钱夫子愕然:“何谓赌档?”

“赌档就是专门赌钱的地方,你们平日闲着没事不赌钱吗?”

“赌啊,可从来没听说有专门赌钱做耍的地方,怕是连长安都没有吧?权贵人家消遣多,斗鸡,马球,蹴鞠,百戏,下棋等等,穷苦百姓也就玩一下藏钩和樗蒲(一种棋类赌博游戏),樗蒲或可带点彩头,不多,赢了的人勉强打半斤劣酒喝,除此再无其他。”

李素笑得很开心:“既然西州城里缺这些东西,你可以来做啊…”

钱夫子惊愕地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来做?”

“嗯,你来做。”李素的语气渐渐变得坚决,充满了不容置疑的意味:“开赌档,开青楼妓馆,开百戏台,开棋院,再开一个斗鸡馆,总之,我要让西州城热闹起来。”

钱夫子呆呆地看着李素,一脸茫然。

“回神!”李素猛地抽了他一记,没好气道:“瓷嘛二愣的样子,能不能办事?不能办趁早说,我找别人去。”

钱夫子一个激灵:“能办!您怎么说小人怎么办,不过…城里置这些馆啊院啊的,谁来消遣啊?”

“当然是商人,有钱的商人。”

“城里没商人…”

李素淡淡地道:“城里很快就有商人了,而且会越来越多,要把商人留在西州,除了有足够吸引他们的利益,还要有让他们痛快花钱的消遣,未来的西州不仅是大漠边陲的物产中转站,也是吸引无数商人的销金窟,青楼,赌档,戏台,斗鸡等等,大笔的银钱如流水般在西州城里流淌,不知不觉,一座荒城便会繁荣起来。”

李素说了一大通,钱夫子却听得似懂非懂,使劲挠着头道:“您要小人做些什么呢?”

“首先,要在城里圈地,盖房。”

钱夫子苦着脸道:“可是…钱呢?”

“昨日城里来了几位商人,这事你知道吧?去找他们,就说是我的意思,钱嘛,让他们先垫出来,算是烈酒的预付金,你跟他们说,他们会懂的。”

钱夫子想了想,终于明白了李素的意思,神情不由兴奋起来:“您的意思是,小人从此以后帮您在西州开这些赌档,妓馆,戏台什么的?小人以后是人上人了吧?”

李素点头笑道:“不错,以后城里这些买卖交由你来打理,不过人上人暂时还谈不上,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商人,钱夫子,丑话说在前面,我选中你来办这件事,是因为你是本地人,勉强算是城狐社鼠一类的人,心眼活,手脚快,能知人所不知,为人所不为,城里未来开的这些买卖不属于官府,而是属于我本人,所以,你不要跟我玩弄心眼,也莫坏了我的名声,若被我听到你仗着我的势欺压良善,呵呵…”

李素没说话,只朝他呵呵一笑,亮出两排森森发亮的白牙。

钱夫子猛地打了个冷颤,脸色顿时就白了。

他也是久经江湖的老油子,不至于被吓唬一下就变了脸色,可是李素不一样啊,城里集市空地上的血腥味至今还没散去呢,眼前这位心思诡秘莫测的少年官员说杀人可真是会杀人的。

“小人一定本本分分为官爷效力!”

打了一棒子,李素很快扔出了一颗甜枣,笑眯眯地道:“你为我办事,只要本分老实,我也不会亏待你,将来城里的买卖店铺越开越多,商人也越来越多,你发财的日子也指日可待,将来人人叫你一声钱掌柜,总比你杀猪宰羊要高大得多,日后我若被陛下宣调回长安,你也可以跟着我回去,在长安城里混出个名声,只要你忠心尽力,将来说不定我还会在陛下面前保举你做个巡城小吏坊官什么的,你也算吃上皇粮了,好教你妻儿老小跟着沾沾光,你说呢?”

“小人,小人…愿为官爷效死!”钱夫子兴奋得打起了摆子。

前一句“效力”,后一句“效死”,改了一个字,意思却大不一样了。

没钱怎么办?只能空手套白狼。

李素如今正在做的事情就是空手套白狼,一文钱不出,却把大事给办了。

虽然活了两辈子,可是规划一座城池这样的大事他却从未做过,对着地图痴痴怔怔看了好些天,才做出了对西州的近期和长远规划。

近期最迫切的事是练兵募兵,招商挣钱,修缮城墙,而长远的规划,则是逐渐打下销金窟的基础,城里该有的娱乐都要有,让商人们进了城便不想再走,最好把钱都花得精光,回去赚了钱以后再来花销,商人多了,货物自然也多了,钱与货的流通也快了,从中原到西域诸国的物产皆在西州汇聚,然后再从西州发往四面八方。

这便是李素对西州的构想,他要把西州变成一座集娱乐和商业高度繁荣的沙漠明珠,成为连通中原和西域诸国物产的一个中转站。

前世有一个名叫美国的国家,那个国家有个城市,也建立在沙漠上,后来成了世界闻名的娱乐之都,那个城市名叫拉斯维加斯。

李素也要建一座大唐版的拉斯维加斯,当然,不可能真达到那个繁华的程度,但有它的十分之一繁华,这颗沙漠里的明珠便会名动天下。

西州城里只设有一座破旧的馆驿,馆驿很小,占地两亩左右,跨进摇摇欲坠的大门便是两排矮小的夯土房子,论居住条件,实在简陋之极。

包括那焉在内的六位商人便住在这座馆驿里,从城外骑营离开后,五人便被那焉领到馆驿里安顿下来。

幸好商人们走南闯北,吃的苦数不胜数,有时候领着商队错过了宿头,索性便在荒郊野外搭起帐篷,凑合也是一晚。所以对西州馆驿的简陋破败样子,大家也没有什么挑剔,他们出门在外是为了赚钱,而不是享乐。

一顿简单的晚餐过后,几位商人自然便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互通有无,六人其实并不熟悉,可聊天却从无冷场的时候,每个人都是热情洋溢,满脸真诚,这也是商人的基本素质,不管跟什么人来往,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和他建立起最深厚的交情。

这个年代的商人还是很纯朴的,做买卖都很实在,真正的以诚信为本,除了关键性的秘方,别的事情基本也不藏私,有什么说什么。

商人们聚在一起后便开始各自说起走南闯北经商的经历,奇异的,高兴的,愤怒的,或许还有几桩提起来眉开眼笑的艳遇,总之,聚会聊天的气氛很热烈。

那焉一直露着笑脸,说话并不多,只是静静听着众人的闲侃。

最后聊到此次西州之行,关中商人龚狐沉默片刻,忽然扭头望向那焉。

“那焉兄台,愚弟知你是龟兹人,但来往西域多年,玉门关内外的龟兹商队,我等皆有过听闻,今日那位西州别驾说的酿酒作坊,还有派兵保护商队之事…可靠否?大家皆是商贾同脉,还望兄台不吝赐教。”

说完另外四人也同时望着他。

商人的疑心病其实都不轻,一笔投资砸下去之前,首先考虑的是风险问题,风险大过预期,再大的利益都不敢插手,而西州这座城池对他们来说并不熟悉,他们也很想知道这次砸下钱后的风险到底有多大。

五双目光同时投注到自己身上,那焉仍是不慌不忙,沉稳得很。

“既是商贾同脉,当知当断不断的弊处,做买卖凭的眼力和决断,可不可靠你们自己有数,问我一个外人有何用?”

五人一齐笑了笑,话说的是正理,可是…大家心里其实都不踏实,毕竟西州这块饼多香多美味,也只是李素一个人画出来的,真实的大饼他们还没见到呢。

也只有那焉在西州城里住得最久,所以众人才会想到请教他。

谁知那焉也是只老狐狸,不咸不淡地回了几句废话,话里半点干货都没有,倒教众人愈发不踏实了。

热烈的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尴尬,五人有一种自讨没趣的悻然,然后各自沉默不语。

没过多久,五人中有一位胡商忽然脸色一变,众人虽然沉默,可也都在时刻注意旁人的表情,胡商脸色不对,马上被大家发现了。

“古扎兄何事变色?”龚狐第一个开口问道。

这位名叫古扎的胡商还是比较厚道的,犹豫了一下,低声道:“今日李别驾送咱们出大营,当时我落在最后,隐约听了几句值守辕门的骑营将士的议论…”

众人挺直了身子,道:“他们议论何事?”

古扎揉了揉鼻子,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关中话,慢吞吞地道:“不知我有没有听错,其中一人说最近李别驾操练将士太勤,以往三日一操,现在改为一日两操,似乎有点抱怨的意思,另外一位火长模样的人大声训了他几句,说你知个甚,咱们马上要与敌军接战了,临战前不勤操练,战阵上死了都活该…”

古扎缓缓环视众人,道:“当时我走得很快,模模糊糊只听到了这两句,关中话我或许说得不利落,可听还是听得懂的,本来没太把这两句话放在心上,可…咱们要往西州投的钱财毕竟不是小数,心里难免不踏实,然后…我就突然记起了这件事。”

众人脸色顿时也变了,每个人阴沉着脸不出声。

对商人来说,最害怕的莫过于战争了。

战争无非胜与负两种结果,大到王朝更替,小到城池易主,倒霉的不仅仅是百姓,也包括商人。

一盘游戏,大家玩得好好的,忽然间这个游戏换庄家了,换了个人上来主持游戏,既然换了人,那么以前立下的游戏规则自然会有变化,这些变化掌握在新主人手里,以前拥有的东西,新主人说不是你的,那么它就不再是你的。

除了那些心眼灵活,手眼特别通天的少数商人能在乱世中牟取巨利之外,寻常的商人们对战争从来都是非常顾忌的,战争意味着破坏,破坏城池的同时,也破坏了他们的店铺,家产,囤货以及一切。

若西州即将面临战争,甚至城破易主,他们在西州城里砸下的巨金,还是他们的吗?

此刻商人们陷入了犹豫。

第三百七十二章 逆流而上

商人是逐利之辈,如果把利益比喻成一只有缝的鸡蛋,那么商人就是一群苍蝇,专找有缝的地方叮。

在这之前,西州在他们眼里自然是一只有缝的鸡蛋,而且他们为之激动欣喜,欣喜的是,这只有缝的蛋是他们先发现的,原本只是给西州送一批盖房子的砖石,结果无意插柳发现这里居然酝酿着巨大的商机,不仅可以安然端坐在烈酒生意的垄断上游,而且以后自家商队来往于大漠还可以得到大唐精锐禁军的保护,可谓收获颇丰。

然而一听到西州即将面临战争,几位商人又开始动摇了。

说到底,这是商人的天性,也算不得什么劣根性,趋吉避凶是人类的本能,只不过商人将它表现得更极致,更赤裸罢了。

馆驿院子里坐着的都是玉门关内外赫赫有名的大商人,那焉依照李素的安排放出风声要砖石,这个风声还是有根据性的,说得直白一点,从运砖石开始便是李素布下的一个局,不过这个局是个双赢的局,李素没存着坑害谁的意思,当然,敲诈那焉为他免费盖房子除外,这个…属于交情范围,管鲍之交的那种。

几位大商人做的生意有大有小,小生意随便扔个几千上万贯,赔了赚了聊博一笑或一叹,然后日子该怎么过便怎么过,可是西州的这笔生意,在他们眼里却是一笔庞大的生意,庞大到单靠在座的单独个人是吃不下来的。

从玉门关外,到西域三十六个小国的烈酒买卖,还有畅通无阻无损无耗的丝绸之路,这两桩加起来对商人而言是个绝大的诱惑,这种诱惑大抵可以让他们愿意把家里的婆姨侍妾拿出来换取,然后对外人仍旧是一副恭谦有礼,诚意满满的样子。

——不用怀疑,这个年代的商人真做得出,对自己的女人可以绝对的无情,对外人却善良得无可挑剔,典型的人格分裂,而且是集体分裂。

商人的本性如此,有利则趋,无利则避,西州对他们而言原本是一个绝对有利可图的地方,然而一旦沾上“战争”二字,再大的利益都不敢往前凑了,毕竟,钱和命哪样重要,这群人格分裂的家伙们还是分得很清楚的。

院子里的沉默一直在继续,没人说话,各自都在动着心思。两名商人抬头张了张嘴,终究还是叹了口气垂下头继续沉默,然而犹豫迟疑的样子落在旁人眼里,大家都明白他们想说什么。

其实,院子里所有的商人差不多都是同一个心思,都想打退堂鼓了。

最冷静的莫过于那焉了,对西州的真实境况,他比谁都清楚,甚至比李素都清楚,西州如今面临的危机根本就是他家堂叔一手炮制出来的。

冷眼看着众人的沉默,那焉嘴角勾了一下,很快恢复如常。

龚狐最先按捺不住,转过头盯着那焉,道:“那焉兄,西州果真要与外敌接战?”

那焉面无表情点点头:“不错,确有战事,短则数月,长则半年。”

众人脸色又是一变。

龚狐身子微微向前一倾,道:“不知跟西域哪一国接战?”

龚狐到底还是多了个心眼。

打仗,自然有敌有我,战争来临前,搞清楚敌人是谁很重要,如果只是譬如高昌啊,焉耆啊之类的小国军队来攻打西州,那么西州胜出的几率显然不小,战争的胜负几率,能够直接影响投资风险的数据大小,而投资风险的大小,则直接影响着他们去或留的决定,所以龚狐问的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五双期待的眼神紧紧盯在那焉脸上,那焉暗暗一叹,苦笑道:“突厥,龟兹,或许还有高昌,焉耆等,西域三十六国大概会有一小半会联兵而指西州城下!”

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脸色愈发难看了。

从进城的那一刻,商人们便看到西州那面一泡尿便能冲垮的城墙,现在马上要面临十几个小国,少说数万人的攻打,这座城怎么可能守得住?

大家面面相觑,眼神传递着同样的信号。

好险!差点被坑!

那焉捋须不语,众人的表情却丝毫不差地落在他眼里,然后,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莫测的光芒。

果断抽身而退,此刻已是院子里大部分商人的决定,没办法,他们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商人,一个个脑满肠肥的,利益再诱人,可是沾上了战争,他们玩不起啊。

说是“大部分”,意思当然不是全部,院子里还有两个人的眼神仍在犹豫,龚狐和那个名叫古扎的胡商。

每个人的人生选择都是不一样的,趋吉避凶是一种活法,富贵险中求也是一种活法。

正因为有了千万种不同的活法,这个世界才如此多变,也如此精彩。

王桩怒气冲冲闯进了帅帐。

李素正埋着头在桌案上写写画画,不知忙着什么,见王桩招呼都不打便闯进来,李素搁下笔,无奈地叹了口气。

军营之中,随意乱闯主帅营帐,其性质大抵跟禁军教头林冲闯白虎堂一样,发配充军都是轻的,论律该拖出去一刀砍了,然而闯进来的是王桩,李素能拿他怎么办?

“又被郑小楼欺负了?”李素一脸明悟加鄙视,斜着眼瞥了他一下,叹道:“王桩啊,你自己算算,从长安出发到如今,差不多一年了吧?你被他欺负过多少次了?身手好了不起吗?你也该争口气找回面子了,有本事揍他个满地找牙,我以主帅身份从奴市买个胡女奖赏你。”

王桩气得重重一跺脚,怒道:“你还有心情说风凉话!那些商人都跑了!”

李素呆了一下,接着惊愕道:“跑了?他们为何跑了?”

“那焉遣人来报,他们听说西州马上要被外敌攻打,于是都吓坏了,大清早便收拾了东西,遮遮掩掩领着商队出了城…”王桩咬了咬牙,怒道:“这群势利眼,没一个好东西!难怪世人都看他们不起,原来他们果然没什么值得咱们看得起的地方!”

李素的神情也变得有些失望,皱眉沉思片刻,道:“都跑了?五个商人一个都不剩?”

“倒是留了两个,一个名叫龚狐,还有一个名叫古扎的胡商,他们倒是没走,不过今早钱夫子依你的吩咐向他们预支银钱时,这两人却左右推搪,找了一堆烂理由,最后一文都没给…哼!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素笑了,失望的神色渐渐松缓下来,笑道:“凡事预测后果,要做最坏的打算,但看待已经发生的事实呢,要看最乐观最有希望的地方,这才是处世之道,儒家中庸,道家无为,佛家因果,说的差不多都是这个意思,所以啊,我们现在眼睛里看到的不应该是跑了几个,而应该看到留下来几个,大浪淘沙,汰石存金,留下来的人,是真朋友,而跑掉的人呢,也是一堑之师,应该多谢他们选择在此刻跑掉,才不至给咱们造成更大的损失,至于留下来的两位不给钱也没关系,既然没走,就说明他们仍舍不得西州的利益,说明他们还在犹豫,还在观望…”

李素说到这里语气忽然顿住,看着王桩不停眨巴的牛眼,不由自主叹了口气。

好吧,这番人生道理白说了,显然这家伙根本没听懂,牵头牛来对它弹琴都比说人生大道理强,弹嗨了说不定牛还会翩翩起舞呢。

见李素不说话,王桩也检讨了一下自己的悟性,然后作恍然大悟状:“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留下来那两个是真正的朋友,对吧?嗯嗯,我听得懂的。”

李素有气无力地敷衍道:“没错,他们是真朋友…”

王桩这时的求知欲忽然爆棚:“那么,这两位真朋友不肯给钱咋办?”

“很简单,调兵马进城,把他们的商队洗劫了,劫财不劫色…”

王桩高兴得跃跃欲试:“真的?真的可以吗?真的吗?”

说着话,王桩转身便往外跑,看来准备找蒋权调兵,痛痛快快干一回无本买卖了。

“回来…”李素急忙拽住了他的袖子,好险,这一把若没拽住,后果可能会…发大财?

“干点正经事吧…”李素叹息道:“留给咱们的光阴不多了,朝夕必争才是正理。”

王桩挠头:“你不说我咋知道干啥咧?”

李素想了想,道:“求人不如求己啊,等着留下来的那两位商人出钱,不知等到何年何月,若是明着把他们抢了呢…似乎又有点不要脸,所以,咱们还是不要指望他们了,你马上出去从骑营里挑个手脚利落心眼灵巧的军士,给他三头骆驼轮换着骑,日夜兼程赶回长安城,给我从长安城里带个人过来,顺便去一趟太平村见一下我爹,把我家库房搬一半,然后带着人和钱马不停蹄赶回西州…既然指望不了别人,我自己来做!”

王桩好奇道:“从长安城带谁过来?”

“还记得那个名叫孙平贵的毫州布商吗?我弄的大棚绿菜,上面盖的素布就是他家的…”

王桩飞快点头:“记得,那个卖烂布头的奸商。”

李素看了他一眼,有心想帮孙平贵解释一下,想了想,懒得解释了,反正又不是骂自己。

“没错,就是那个人,跟西州城的那几位商人比起来,孙平贵多少也算是老熟人了,我李素上赶着送别人好处,别人却吓跑了,跑得比狗还快,留下来的也是磨磨蹭蹭看风向,既如此,肥水索性不留外人田,这桩买卖我来干。”

王桩答应了一声,转身便往外走。

李素又叫住了他,犹豫了许久,道:“顺便让回去的人拜访一下卢国公府和琅琊郡公府吧…”

“没事去他们府上做甚?”

李素叹道:“什么都不做,只是拜访一下程伯伯和牛伯伯,代我问候一下程家和牛家…”

顿了顿,李素脸上露出无比疲累之色,道:“我一个人在西州…撑得很辛苦,这种辛苦无法开口对外人说,尝得人间百味,方知当初被人宠溺着的时候是多么的幸福…”

王桩呆呆地道:“可是…你的辛苦,两位老国公也不知道啊…”

李素无力地挥挥手:“去吧,叫人回长安的时候顺道拜访一下他们,两位伯伯待我如子侄,我派去的人登门拜访,纵然什么都不说,他们亦知我难处,我现在确实很需要帮助,不出意外的话,程伯伯和牛伯伯不会袖手旁观的,两府家将部曲逾千员之数,就算他们不便调动玉门关的兵马,只派各自府中家将部曲来西州帮帮我,我都不会如现在这般辛苦…”

见李素脸上罕见的疲累之色,王桩终于意识到,他真的很累了。

嘴唇嗫嚅了几下,王桩道:“李素,你不是愚笨之人,从你被调任西州开始,以你的聪明,总能找得到理由回长安的,当初作过那篇长赋激起陛下的怒火,事隔近一年,陛下的怒火差不多该消了,或许只消一封奏疏呈到陛下面前,他就会把你调回长安,你为何不这么做呢?你应该清楚,若真想离开西州,远离这是非之地,并不是没有办法的…”

李素叹道:“离开西州,我一眨眼便能想到不下十种法子,可是,离开西州后,我就真的安全了吗?真的远离是非了吗?待在长安便真的高枕无忧了吗?你记不记得,仅只去年一年,我在长安便遭遇到多少次性命攸关的危难?天下虽大,哪里有真正的净土,乐土?”

“可是…你留在西州…”

“我之所以到现在还留在西州,并且在大敌来临之前尽心尽力为西州做着这一切,其实也是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做多少事,能做到何等地步,做的这些对西州究竟有没有用,还有…”

李素的语气忽然变得激昂起来:“还有就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已习惯了随波逐流的日子,可我还想试一试逆流而上的滋味!”

第三百七十三章 草原战事

李素懒散,李素消极,李素的人生追求只是面朝泾河,吃好喝好,做一个与世无争的富家翁,如果再贪心一点的话,或许…多赚点钱?

无欲无求的人往往最快乐,所以李素一直是快乐的,遇到任何艰辛危难,他都能从容面对,然后一路微笑,淡然化之,世间诱人的欲望太多,不被欲望左右的人生才豁然通达。

李素一直对老天很感恩,而且单方面理解了老天让他重活一次的用意,用意或许很复杂,但他可以肯定,老天让他重活一次不是为了让他去玩命的。

眼下西州的情势对李素来说就是玩命。

可是,既然来了西州,便只能坦然面对一切困厄,懒散是懒散,懒散不是懦弱,在情势还没有坏到无可挽救之前,终归要尽力去将这座即倾的大厦扶一下,扶不扶得起来是另一回事,哪怕最后的结果仍是无济于事,无可改变,李素逃跑时也能毫无愧疚,毕竟自己尽力了。

什么都不做,看见危险掉头就跑,这才是真正的懦弱。

随波逐流是人生态度,迎难逆流而上,是为了对得起自己。

北方草原,罡风凛冽。

入冬时节,大雪覆盖牧场,放眼望去白茫茫一片,风声在草原上呼啸而过,发出凄厉的尖啸,万籁俱寂的雪地上,隐约听到凄婉的胡琴声,还有部落牧民哀伤的古谣。

唐军的营帐布置得很整齐,而且深具章法,粗实的栅栏深扎入地里,将数十里连营围起来,营帐以梅花状整齐排列在空旷的草原上,从上空望去,像一朵朵雪地里的腊梅绽放,美丽中带着浓烈的肃杀之意。

中军大营内,一顶硕大的金黄色的大账被紧紧围在中间,披甲执戈的将士迎着凛冽的寒风巡梭游弋。

金色大账是李世民的帅帐。

黄色是皇室专用的颜色,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然而隋唐以前,黄色并非皇家专用,普通平民皆可着之。隋唐以前,每个朝代尊崇的颜色都不一样,比如秦朝,便是以黑色为尊,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们都很迷信,那时很讲究阴阳五行,将之用于国家,即所谓的“五德始终”,意思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代表的德性如日月星辰般周而复始,运转不休,而秦朝之前,真正大一统的朝代是周朝,然后周朝被术士们推算出属于火德,秦始皇统一六国,取周而代之,以五德来说,自然是水德,水灭了火嘛,水的代表色是黑色,于是秦朝便以黑色为尊。

以后历朝历代对颜色的尊崇都不一样,直到隋朝时,才渐渐采用黄色为尊,因为黄色属土德,五行学说里以土为尊,意喻为“中央土”,也应合了“国以土为本”的说法,符合儒家大一统理念,而一个“中央土”的帝国,自然有别于邻国四夷,况且《易经》中的坤卦有一阴爻,名曰“龙战于野,其血玄黄”,从字面意思来说,真龙战于城郊受伤,流出来的血是玄黄色的,恰好也为黄色为尊提供了一个间接的注释。

所以到大唐立国后,高祖皇帝李渊下旨,从此明黄色为皇帝专用颜色,天下臣民皆不准着明黄,违者治罪,从高祖皇帝以后,明黄色才正式作为皇帝专用,这个规矩自唐以后传延一千多年,再无改变。

皇帝嘛,总要有点特权的,不然当皇帝的快感在哪里?李世民辛辛苦苦又是杀兄,又是弑弟,又是逼父皇退位,图的还不是裹上这件全天下只有他一人能穿的绝版龙袍。

金色大账正中搁着一个铜制的大火盆,火盆里烧着贡炭,通红的炭火不时发出噼啪轻响,衬映着李世民那张阴沉的脸。

平灭薛延陀并不容易,比想象中更难,哪怕唐军将士有了李素所制的震天雷,战事也并不顺利。最初确实打得顺风顺水,唐军与薛延陀各部落开启战端,接战时排开阵势,黑色的陶罐点燃后如漫天飞雨般飞向薛延陀的军阵内,此起彼伏的爆炸声和惨叫声令唐军将士的士气一时如长虹贯日,势不可挡。

然而最初薛延陀将士对震天雷的惊恐过后,薛延陀的真珠可汗也迅速做出了应对之策,与唐军接战时将己方将士之间的间距拉开,震天雷落在敌阵中爆炸,但杀伤力并不大,同时双方接战后,薛延陀的骑兵奋不顾死地冲进唐军前锋阵中,与唐军鏖战一处,敌我难分,震天雷顿时也失去了作用。

直到这时,李世民才想起李素曾经说过的话。火器不是万能的,不是无敌的,左右战争胜负的非器,而是人,正确的战策,士气高涨体力充沛的将士,以及天时地利人合的条件,才是战争真正的胜负关键。

御驾亲征半年,总的来说唐军还是占据了一定的优势,虽然时有胶着僵持,可终究还是节节推进,双方的正面战场从长城外的胜州一直往北推移,推进了近千里,薛延陀节节败退,千里国土就这样一点点地被唐军吞食。

金色大账内,李世民看着通红的炭火发呆,不知想着什么,旁边还有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正是长孙无忌。皇帝御驾亲征,留下太子李承乾监国,尚书省左仆射房乔辅之,而长孙无忌,则随御驾而征,成为李世民账下谋臣。

李世民与长孙无忌是老搭档了,两人这些年干了很多事,有的事足可名垂千古,当然,还有的事也缺了八辈子大德,玄武门之变就是长孙无忌撺掇李世民干的。

李世民把长孙无忌带在身边,自然也有深意,一来二人搭档多年,彼此有了足够的默契,两人一对眼便能瞬间想出无数缺德主意,大家合作得很愉快,彼此的阴暗面在对方面前一览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