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到边城角声哀,烽火照高台。

西州城上,千戈竞举,百弓待发。

西州城下,游骑四顾,刀剑如林。

随着敌军阵内一声绵长呜咽的牛角号,三千敌军齐刷刷向前缓缓推进。

数十骑扬着弯弯的怪异的刀,在阵前呼喝嚎叫,耀武扬威之极。

离得近了,李素凝目望去,才发现敌军的面容竟大致与中原汉人一般无二,只不过穿戴很乱,红色灰色甚至明黄色都有,衣衫颇见褴褛,看打扮似乎真是一股大规模的沙漠盗匪。

城楼上,李素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蒋权附在他耳边,轻声道:“眼下敌军尚未攻城,刚才数十骑耀武扬威只不过是挑衅,希望咱们唐军能出城与他们一战…”

李素冷笑:“出城?我西州城墙虽然脆弱,可好歹也是一道防线,五则攻之,十则围之,他们攻城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我有多傻才会派兵出城与这群蛮子一战?”

蒋权笑了笑,算是认同了李素的说法。

李素思量片刻,忽然道:“去派个人,把那焉叫到这里来。”

未多时,一脸苍白的那焉被军士拉拉扯扯到城楼上,看见静立于城楼箭垛间的李素后,那焉的脸色愈发苍白了,眼中露出了惊惧之色。

李素见他脸色不好看,不由笑道:“那兄莫惊,我没有把你斩首祭旗的打算,如今世道险恶,人心不古,愿意给我免费盖房子的冤大头太少了,死一个就少一个,我怎舍得拿你祭旗?”

那焉闻言脸色这才好看了些,粗糙苍老的面颊恢复了些许血色。

指了指城外仍在耀武扬威的敌军,李素道:“那兄帮我看看,这帮人是西域哪一国的?”

那焉凝目看了半晌,才道:“他们是高昌国人,自汉朝班超鼎定西域后,高昌国所居者皆是汉人,后来中原大乱,高昌渐失臣礼,久不尊中原宗主,并自成一国,数百年来渐成气候,国人又频与突厥龟兹甚至大食通婚,血统已非纯粹的汉人,而且他们也从不承认自己有汉人血脉…”

李素点点头,难怪看起来像汉人,可给他的感觉却那么奇怪,原来是高昌国人,这就说得通了。

“里面没有龟兹人?”李素若有深意地看着他笑。

那焉苦笑:“或许有吧,三千人不少,什么人都可能有,龟兹国相素来对西州有所图谋,出现龟兹人也不奇怪…”

李素哼哼:“龟兹人攻我的城,而我却和某个龟兹人称兄道弟,越说我越生气,现在我真该考虑要不要把你斩了祭旗…”

那焉呆了一下:“不是说管鲍之交吗?”

李素叹道:“我敲诈你那么多钱给自己盖房子,还把你押到城楼上打算斩你,你说说,像我这种朋友,跟‘管鲍之交’有半点关系吗?‘狐朋狗友’才是我的真实面目好不好?”

那焉的脸又白了。

李素似乎有一种存心吓唬他的恶趣味,又拍了拍他的肩,笑道:“狐朋狗友至少有个好处,当你的钱财足够多,多得能免费给他盖房子时,狐朋狗友一定舍不得杀你,最少要把你最后一丝利用价值榨干后才会无情把你搓圆弄扁,所以,你做错了任何事,我这位狐朋狗友都能原谅你…”

那焉的脸色再次缓和下来,李素明显看出他松了一口气。

李素笑了笑,把目光投向远处的敌军战阵中,口中淡淡地道:“有钱果然是大爷,你看,我连你派人出城报信这么不仗义的事都原谅了,忽然觉得像我这样的朋友,说是狐朋狗友未免太抹黑自己了…”

那焉的脸色刷地又白了起来。

远处,敌人中军忽然吹起了悠长的牛角号,紧接着,隆隆的鼓声擂响,节奏越来越快。

城楼上李素和蒋权的脸色同时一变,异口同声道:“敌人攻城了!”

许明珠骑在骆驼上,头上戴着黑纱斗笠,将姣好的面容遮得严严实实,弱小的身躯随着骆驼行走而摇摇晃晃。

骆驼很累了,许明珠也很累了。

她的前后,是近百名同样骑着骆驼的骑营将士,一行人横穿沙漠,从西州走到沙州,这一路走了近三个月,而眼前触目所及的,仍旧是一片白茫茫看不见尽头也看不到希望的沙漠。

骆驼的驼峰上斜挂着一个黑色的牛皮水囊,许明珠有些口渴了,摘下水囊,拔掉塞子,打算喝一口水润润快冒烟的喉咙,可是水囊口凑近她干裂破皮的樱唇后,许明珠不知想到什么,终究只用水轻轻润湿了一下嘴唇,然后极其吝啬地将水囊挂回驼峰上。

她和骑营将士这一路并不太平,虽然运气好没遇到大股盗匪,仅只遇到两股数十人的小股匪类,骑营将士亮出兵器,一轮冲锋便将盗匪冲散击溃,可路上不太平的并非人祸,而是天灾。

和去西州时一样,许明珠的队伍也遇到了两次沙暴,第一次因为骆驼们不安的嘶鸣而提前做好了准备,算是勉强度过一劫,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猝不及防的沙暴突然降临,队伍没有防备,顿时全乱了,骆驼被吓得到处跑,骑营将士豁出命,顶着遮天蔽日的沙尘,艰难地搭起人墙,保住柔弱无依的许明珠的周全,直到最后沙暴过去,清点人数和辎重,粮草和饮水损失了一半,而护送许明珠的骑营将士也死了六个。

许明珠哭了很久,对一个以前连泾阳县都没走出过的商贾家女子来说,她这十多年过的是安逸平静的日子,爹娘只教过她妇道女德,却从未教过她何谓“担当”,何谓“重任”,这些东西,本不该是她学的,那些是男人的事。然而离开西州直赴长安的这一路,仅仅三个月,她却渐渐学到了很多。

郑重埋葬了六位将士,许明珠在坟前虔诚而自责地给六位将士行了跪礼,然后起身继续前行,从那以后,许明珠再也没有哭过,也没有笑过。

六位将士的死,带给她无尽的愧疚,同时也教会了她担当,一个女人对自家夫君的担当,她赫然发觉自己身负的使命多么沉重,怀里揣着的那封书信,或许便是夫君从泥潭拔身而出的唯一希望,虽然夫君只是要她回长安给卢国公程伯伯送一封书信,虽然夫君只想从卢国公府借调几位文人清客来西州帮他支撑局面,虽然许明珠到现在也不明白,千里迢迢从西州回长安,为的只是请几个文人,什么时候开始文人竟有如此重要的作用了…

许明珠与李素成亲这些日子,一直活得懵懵懂懂,因为她根本不懂夫君的世界,尽管她拼了命想融入进去,可是夫君在她眼里仍是那么的深不可测,她不得不承认男人和女人的差距,或许,男人天生就是干大事的吧,不然为何夫君的每个决定在她眼里看来都是那么的高深呢?

虽然有太多的事不懂,可许明珠却只认了死理,夫君交代她的事,一定是极重要的事,这件事一定关乎着夫君的前程,所以许明珠拼了命也要把信送到长安卢国公府,亲手交到那位长了满脸大胡子,笑起了带着几分阴森杀气的程伯伯手里。

第三百八十四章 璀璨明珠

罡风卷起漫天沙土,打着漩儿扫过许明珠的面庞。

大漠不见尽头,极目之处,仍是一片毫无希望的白茫茫。

许明珠很累了,她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不知道还要走多久,她甚至连方向都不敢确定,如果没有这一百人的骑营将士跟随她,护送她,或许她会独自在茫茫大漠中崩溃,残躯被风沙掩埋,若干年后再被某一阵风吹拂出地面,路人从不完整的躯壳边经过,留下一声悲悯的叹息,和几句无关痛痒的猜测。

遇到两次沙暴,队伍损失了一半粮食和水,现在队伍里的粮食和水已然不多了,每个人对剩下的每一粒粮食和每一滴水都很吝啬,最渴的时候也不过用水囊微微将嘴唇润湿一下,不敢多喝一口。

因为这条看不到希望的路,大家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更不知道粮食和水能不能支撑到他们发现绿洲的那一刻。

队伍走得很慢,座下的骆驼有气没力地蹒跚而行,骑在骆驼背上的人也软蔫蔫的打不起精神,大家连话都不想多说,怕多说一句便会丧失身体里更多的水分。

护送许明珠的百人骑营原本有两位火长,那一次沙暴死了六位将士,其中有一位便是火长之一,如今队伍里只剩下一位火长,带领着大家前行。

火长姓方,名五郎,不算什么正经名字,取名的父母大概停留在结绳记数的知识阶段。然而在这个年代,能被称为“五郎”的人,足可见他的母亲是何等英雄人物了,官府一定奖给他家不少钱。

年轻时,方五郎还是方五郎,待到过了三十岁,方五郎便改名为“方老五”,实在不好意思恬着一张粗糙的老脸装嫩叫什么“五郎”了。

方老五是一位老兵,今年快五十岁了,以前在隋朝当过府兵,后来高祖皇帝晋阳起兵反隋,义军用最短的时间占据了关中,整编原来关中的隋朝军队,方老五也就稀里糊涂的从隋朝府兵变成了大唐府兵,再然后,参加过两次大战,其中包括贞观四年李世民平灭东突厥之战,因为作战勇敢,便被调入右武卫骑营,成了蒋权麾下的火长,麾下不多不少管着五十来号人。

久经战阵淬炼,方老五成了一员厮杀经验丰富的老兵,今年快五十岁的他,说话便到退役的年龄了,这次蒋权派他护送许明珠回长安,其中不乏让他回到长安后顺势退役的安排,这些年的战功积累下来,方老五能够分到二十亩永业田和十亩功勋田,回到长安后,他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庄子安居,当地官府县令甚至会领着村庄宿老给他行礼,一辈子为国征战,临老能混到三十亩地,以及县令宿老们的礼遇,对方老五来说,足够了。

所以队伍虽然遇到了大麻烦,方老五的心情仍旧很不错,迎着凛冽的罡风和黄沙,他甚至还能笑得出来。

在死人堆里打了一辈子的滚,眼前这点小麻烦算什么?算个球!

骑着骆驼在许明珠身后亦步亦趋,迎面吹来一阵与刚才稍许不同的微风,风里夹杂着一丝凉意,方老五心情愈发舒畅,舒畅得忘记了此刻队伍所处的恶劣环境,居然扯开了嗓子,放声唱起了关中俚俗歌谣。

“山尖尖儿上那个槐槐儿高,窝窝儿里那个婆姨俏…”

歌声粗俗,却豪迈,比不得诗经里那般优雅工整,唱的人却很开心,对粗鄙武夫的方老五来说,几句连吼带唱的歌,能令他心胸无比快活,至于歌词多么的粗俗,便不管那么多了。

前后的骑营将士原本耷拉着脑袋,没精打采跟着队伍麻木前行,听到方老五唱歌,纷纷扭转头看着他,目光充满了怪异。

这般快缺粮断水,前程渺茫的时候,不琢磨着少说话少动弹节省体力和身体水分,他居然还扯着嗓子唱歌…若不是因为方老五是火长,怕是不少人要指着他鼻子骂他疯子了。

骑在骆驼背上的许明珠忍不住回过头瞥了他一眼,罩在黑纱斗笠里的俏脸看不清表情。

方老五这时也察觉不对了,队伍里还有一位女眷呢,而且还是李别驾的正室,皇帝陛下金册御封的诰命夫人。

于是方老五急忙朝许明珠赔罪不已:“夫人恕罪,小人得意忘形了。”

许明珠轻轻一叹,斗笠里传出略带嘶哑的声音:“无妨,路途遥远,唱几句解解乏也是情理之中,方火长无须顾忌。”

“不敢,呵呵,不敢…”方老五陪笑几声,听许明珠声音嘶哑,急忙解下自己腰侧的牛皮水囊递上前,笑道:“水不多咧,夫人多喝几口,小人都是一些糙汉子不喝没啥事,可不敢委屈了夫人。”

许明珠急忙推脱:“粮食与水每人都有定额,我不能破例,方火长莫教我为难。”

“摸事,摸事,喝咧,额嘴儿的水还多滴很…”方老五操着一口纯正的关中话笑道。

许明珠推脱几次无果,方老五太热情了,只好勉为其难地接过水囊,轻轻掀开了斗笠的黑纱,露出清丽而憔悴的俏容。

见许明珠露出真容,方老五脸上顿时浮上几许不易察觉的宠溺之色,无关男女之情,方老五半生行伍,未曾娶妻,更无儿女,这一路护送许明珠,路上多少聊过几次,也共同经历了一些患难,方老五感于许明珠这位弱女子表现出来的坚强,不由心生怜悯,渐渐的,把她当作了女儿,平日行路时对她多有照拂。

方老五的水囊握在许明珠的手里,可许明珠并未喝一口。

如此困境里,水是每个人生命赖以延续的东西,许明珠心地善良,不忍喝一口,每一口都是别人的命。

“方火长,不知咱们走的方向对不对,也不知还有多久到玉门关,若是走错了方向,那真是牵累众将士了,我纵百死亦难辞其疚…”许明珠轻轻柔柔地道。

方老五笑道:“看日头和星辰的位置,这条路约莫错不了,夫人且请宽心,就算走错了,那也是大家的命,与夫人何干?”

许明珠垂下头,轻柔却用力地道:“我死不死并不打紧,只是夫君交代要办的事,我却…实在是辜负了夫君的信任,或许已坏了夫君的大事,累及夫君在西州举步维艰,我纵然一死,怕也入不了夫君家的祖坟,我…”

这是许明珠最大的心事,说着便有些哽咽,使劲吸了吸鼻子,忍住了夺眶的泪水。

见许明珠伤心忧怀的模样,方老五忍不住开解道:“夫人勿忧,其实啊,李别驾交代夫人的事,或许并不重要,纵然夫人没办成,也与西州大局无关…”

许明珠毕竟心思聪慧,立马听出了不对,扭头盯着方老五道:“你说夫君交代我的事其实并不重要?方火长何出此言?”

方老五心里隐隐将许明珠当女儿看,实在不忍见她忧怀,眼下也已快走到玉门关,瞒不瞒的并不重要了,于是索性道:“夫人,实话说了吧,李别驾交代夫人的事,其实是莫须有之事,他只是想将夫人送离西州,所以胡乱编了个借口,小人临行前,李别驾已单独召见过小人,让小人将夫人送回太平村便可…”

许明珠神情数变,一双失去红润光泽的纤手紧紧握住水囊,仿佛溺水的人拽着一根救命的稻草,沉默片刻,颤声道:“夫君他…他为何要将我送离西州?”

方老五叹了口气,神情黯然地垂首不语。

许明珠仿佛明白了什么,俏脸刷地一片苍白。

“莫非西州,西州…”

方老五叹道:“夫人离开西州前,西州已危在旦夕,西域诸国觊觎窥视,大军攻城顷刻即至,李别驾事先察觉到苗头,这才预先将夫人送走,他则留守西州,整军备战…夫人,万莫辜负了李别驾的一片心意啊。”

许明珠脸上愈发不见血色,连嘴唇都白了。

“他…他竟然…”

心中一急,当下也顾不得所谓军国大事,许明珠从怀里掏出李素要她送至卢国公府的书信,手忙脚乱地拆开,雪白的笺纸上只字片语俱无,却画着一只惟妙惟肖的猪头,猪头正咧着嘴朝她笑,笑得很憨厚。

炎炎烈日下,许明珠却觉浑身冰凉,连骨缝里都透着一股凉意。

纤手狠狠一抓,雪白的笺纸连同纸上那只猪头,被她揉捏成了一团,随即许明珠手一松,小心地将那团纸徐徐展开,纤手轻轻抚过纸上那只憨厚的已被揉皱的猪头,痴痴地看着它,泪水止不住地掉落在纸上,一滴,两滴,猪头被浸染了一团墨渍,憨厚的笑容渐渐模糊…

“你,你怎能如此…绝情!”许明珠幽怨哽咽。

方老五见许明珠如此伤心,不由轻轻扇了自己一巴掌,原本只为开解她,却不曾想越开解越惹她伤心,何苦嘴贱?

不知过了多久,独自伤心的许明珠忽然抬袖狠狠擦了一把脸上的泪,神情直视远方的茫茫大漠,目光透着无比的坚毅。

方老五一呆,看到许明珠此刻截然不同的表情,心中隐隐有种预感,刚才说的这些话,或许已闯了祸…

良久,许明珠语气坚决地道:“方火长,此刻起,我们加快行军,务必赶到玉门关!”

方老五愕然道:“赶到玉门关…做甚?”

“夫君不负皇恩,我亦不能负他!夫君为国戍守边城是做臣子的本分,我为夫君奔走求救也是做妻子的本分,西州告急,我们赶到玉门关,求玉门关守将调拨兵马,驰援西州!”

方老五呆怔,此刻的许明珠不复柔弱堪怜的模样,骑在骆驼上的身影与刚才似乎并无不同,可方老五分明感到,一股强大的气势从她小小的身躯里勃然而发,真正像一颗被埋在沙土里的蒙尘明珠,被风吹去了尘土,须臾间绽放出璀璨夺目的万丈光芒。

西州城楼。

“蒋权!你死哪里去了?南面敌人快爬上来了,快浇火油,烫死那些杂碎!”

李素头发凌乱,双眼赤红,一身帅气的银铠也破了好几处,手臂和额头伤痕遍布,鲜血流满了一脸,他的手中握着一柄镶玉嵌金的宝剑,宝剑的剑尖直指城墙南面。

蒋权的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铠甲破损之处比李素更多,肩膀上还斜插着一支羽箭,箭尾的翎毛随着走动而轻颤不已。

“弓箭,上!”李素的剑尖忽然又指向西面,声音嘶哑难听,可每一个字仍满含杀意,一丝不差地落入守城将士们的耳中。

“王桩,西面窜上来两个,给我把他们撂下去!”

满身浴血的王桩大声应了,然后嘿然一声断喝,抡起大陌刀凌空转了几圈,狠狠朝爬上城头的两名不知是幸还是不幸的高昌国敌军身上劈去,两名高昌人刚窜上城头,还来不及站稳,迎面便见一道雪亮的光芒掠过,然后,二人惊骇地发现,自己的上半身飞了出去,而腰部以下的部分,却仍留在原地,内脏肠子鲜血喷洒了一地…

惨烈的城池攻守战,敌我双方在西州城墙这块方寸之地你死我活的争夺,厮杀,正与邪已混淆,生死胜负才是大家需要的结果。

李素站在城头,手中宝剑指处,将士无不豁命以赴。

城下某个阴暗的角落里,随着一声轻不可闻的弦动,一支冷箭朝李素的后背疾驰而来,李素浑然不觉,却见一道人影闪过,当的一声,冷箭被一柄横刀磕飞,从李素的头顶上飞过。

李素顿时察觉,朝身后的郑小楼瞥了一眼,战场上各出机谋,各逞手段,包括暗杀敌方主将。李素甚至都记不清这是射向自己的第几支冷箭了,幸好,自己的身边有个郑小楼。

郑小楼磕飞冷箭后,冷硬的神情浮上几许不耐烦,劈手夺过身旁一名弓手的弓箭,搭箭后将弓弦拉成满月,嗖的一声,便听城墙下凄厉惨叫,然后了无声息。

你攻我守,不知过了多久,夜幕已深深将这座大漠上的城池笼罩起来,随着时间流逝,双方士气也渐渐颓然,李素不知道将士们杀了多少敌人,也不知道己方将士伤亡如何,他只是喘着粗气站在城头,像一杆标枪,立在所有将士们看得见的地方,用尽一切方法提升士气,将窜上来的敌人赶下城池。

城下不断有人窜上来,然后被守城的将士劈翻,守城的将士也不断有人倒地,然后很快又有一人补上位置,此时城池攻守已陷入胶着之势,现在比的只是双方主将的耐心和毅力,谁先耗不住,谁便是失败者。

终于,攻城的高昌敌军主将似乎接受不了这种填命式的攻城方式,城墙外三里,敌人中军远远传来鸣金声,潮水般涌来的敌军又潮水般迅速退去。

看到敌军停止攻城,李素此时也顾不上干不干净,情不自禁一屁股瘫软在地,大口呼吸着带着一丝炎热的新鲜空气。

李素知道,敌人的这一轮攻城算是守住了,至于下一轮何时开始,下一轮进攻,西州会不会失守,李素懒得想了,那是下一轮的事。

尽力吧,尽到自己最后一丝力,如果尽力之后仍改变不了结果,他也问心无愧了。

所有的守城将士也累倒在地,各自用最舒服的姿势躺着或坐着,神情疲倦且木然地看着远处敌军的中军大营。

蒋权从南面城头蹒跚走来,紧靠着李素坐下,坐没坐相地呈大字型瘫在地上,同样大口喘着粗气。

“问清伤亡了吗?”李素闭着眼懒洋洋地问道。

蒋权叹了口气:“折冲府和骑营共两千将士,死了四百多个,还剩一千六,活着的大部皆带伤,动弹起来怕是也不利索了…”

“敌人呢?”

“他们死得更多,城下堆那么多尸首,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一战咱们没输。”

李素沉默片刻,忽然道:“你曾经说过,西州这种夯土城墙,若让别的将领来守,不出一日,西州必破,而你,可以支撑三日,现在你还是这个说法么?”

蒋权苦涩一笑:“末将自大了,若敌军照今日这般不要命的攻城,末将顶多只能支撑两日,两日后除了与城俱亡,为国徇身,末将别无办法。”

李素默然不语,手却抓住了城头马道上的地面,微微一用力,一把夯土轻易被他抓在手里,而李素的心却渐渐下沉。

“守城,我并不怕,敌人毕竟只有三千,等他们死得只剩一千左右时,士气必然全面崩溃,主将便不得不撤军,一边是攻城,一边是守城,双方伤亡是有差距的,攻城的一方必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我现在最担心的,是西州的这面城墙…”

李素抬起手,手中的夯土缓缓从指缝中倾泻,像光阴,慢慢随风而逝…

“这面城墙太脆弱了,若敌人下一轮攻城不再选择硬碰硬,而是想法子直接将我们的城墙挖了,那时,西州不破也不行了…”

李素苦涩地笑,额头上的伤痕在月色下尤觉狰狞可怖。

第三百八十五章 走留之争

以往西州城是怎么守住的,李素不得而知。

这面夯土城墙居然能挡住敌人四次攻城,对他来说很不可想象,或许,那两支神秘的突厥骑兵起到了关键作用,可是今日,李素不可能把守城的希望寄托在那两支虚无缥缈的突厥骑兵身上。

一切还得靠自己。

“再派人从东面出城,将外面巡边的那支折冲府将士火速召回西州,还有,再派人去沙州求援,西州告急,危在旦夕,请沙州守将务必领兵来援!”李素平静地连下两道军令。

蒋权应了一声,然后挠挠头,迟疑道:“城外这支敌军只剩两千多人,与咱们西州的守备兵力大致相差不大,况且我唐军将士威猛,往往能够以一当三,现在就算出城与他们摆开阵势正面与敌,赢面也是十拿九稳的,李别驾,咱们似乎不必求援吧?”

李素瞥了他一眼,目光带着几许冷意。

蒋权不自在地揉了揉鼻子:“咳,李别驾,末将说错了么?”

李素叹道:“你没说错,但你看到的只是眼前…蒋将军,你是不是以为,把城外这支三千人的敌军击溃咱们就算大获全胜了?”

蒋权眼皮一跳:“难道…”

李素望着大漠尽头的远方,神情浮上几许苦色:“击溃城外这支敌军并不难,正如你所说,出城摆开阵势,正面接敌,区区两千多敌人,一击即溃。可是…西州要面对的,并非只有这两三千敌军啊。”

蒋权眼睛渐渐睁大,额头顿时沁出一层冷汗,呼吸也加快了许多。

“别驾的意思是…后面还有敌军?”

李素苦笑点头:“我大唐北征薛延陀,抽调国中兵力,致令国中兵马空虚,而西州位置如此重要,西域诸国觊觎多年,如此绝佳的机会,他们焉能不倾举国之兵悍而占之?城外这两三千人的高昌国敌军只能算是西域联军的一支前锋而已,只在试探我西州的虚实,咱们把前锋打得落花流水,对大局并无太多影响,反而会使我们城中兵力消损愈发严重,待到西域诸国大军兵临城下,我们拿什么去抵抗人家?”

蒋权脸色顿时白了。

作为武将,战场上的事情他能应付,而且得心应手,可是战场之外的事,他却预测不了太多。

“如此说来,西州危矣!”蒋权顿了片刻,忽然站起身,随手从后面蛮横地拎了一名亲卫出来,神情狰狞地瞪着他,低声道:“你从东面出城,往沙州而去,一路不准耽搁,到了沙州后,向守将求援,西州有大变!”

亲卫被蒋权狰狞的模样吓到了,傻呆呆地点头,然后转身便准备跑。

“回来,另外叫个人,去把巡边的另一支折冲府将士召回来,那支折冲府据说大概在北边庭州一带巡视边备,莫耽误,快去!”

亲卫走后,蒋权的脸色终于好看了一些,一屁股坐在李素身边,颓然道:“沙州若能遣一支援军,再加上召回来的那支折冲府将士,四五千人约莫能守住西州了吧?”

李素笑了笑。

“西域诸国不是傻子,他们既然敢派兵来攻我西州,事前一定通盘了解了咱们西州的现状,包括可能出现的援兵,既然了解之后还敢派兵来,说明他们有底气拿下西州,对他们来说,如今的时机正是百年难遇,他们怎舍得放弃?”

蒋权急了:“援军来了也没用么?”

李素瞥了他一眼:“我只个十多岁的孩子,你问我,我问谁去?”

深深叹了口气,李素悠悠道:“尽人事,听天命吧…你看,我们该做的都做了,甚至比别人做得好,整军,招商,迁民,练兵,甚至为了守城,我还夺了曹刺史的权…做完了这些,城池的攻守之战已不是过程,而是立等可见的结果,无论结果是好是坏,我们都应该接受它,因为我们尽力了,对大唐的国土城池,对城里数千户百姓,以及对我们守城的将士,我们都尽力了。”

蒋权神情阴郁地叹道:“别驾此言在理,可末将是大唐的武将,武将为国战死疆场,也是应当应分的下场,城池若守不住,末将以身殉国是必然的,只是,就算我死了,城池终究失去了,纵然九泉之下,我也难以瞑目,因为城池是在我手上丢的,而且,长安家中的妻儿老小日后怕也抬不起头,因为我纵死亦是败军之将,我丢了大唐军人的脸,愧对陛下和社稷…”

李素皱了皱眉,显然,蒋权的想法与他很不一样。

“以身殉国?你怎会有如此想法?”李素满脸不认同地看着他:“打不过就跑啊,为何要殉国?”

蒋权吃惊地抬起头:“打不过也要打啊,大不了一死,怎能逃跑?别驾的想法恕末将无法苟同!”

李素背靠着城墙箭垛,半躺半坐在地上,此时已是深夜,攻城的敌军已撤回中军,今晚估摸不会再打了,城墙下,一队一队的民夫和城中的妇孺们抬着一筐筐热气腾腾做好的晚饭,蹒跚走上城墙,给守城的将士们轮着分发。

大战之后,西州的城墙上仍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和焦烟味道,可是此刻的画面看起来竟有几分宁静祥和之气,委实很奇怪。

既然闲着,李素不介意跟蒋权谈谈人生,很严肃的谈人生。

他很担心,若他和蒋权的思想不能统一的话,将来他逃跑时蒋权很有可能扯他后腿…

“殉国…能给大唐带来什么好处?”李素忽然问道。

蒋权愕然:“好处?这个…殉国,全臣节也,与好处有何干系?”

李素叹道:“打个比方啊,如果西州守不住,我们是领着百姓逃出城去,还是死守在城池里,与敌血战至死?如果我们死了,那么,死了便死了,敌人会用刀剑在我们的尸首上戳来戳去,让我们死得更彻底,更零碎,结果呢?城还是丢了,人也死了,敌人亲手把我们变成一具具尸体,敌人也放心了。可是如果预见到守不住西州,我们事先逃出去了,然后呢?”

蒋权傻傻地看着他,迟疑道:“然…然后呢?”

“然后,我们可以回沙州和玉门关求援兵,我们可以上疏陛下和三省,请求拨付兵马和粮草,请求大唐将士助我们夺回西州,最后还可以领着兵马,横扫整个西域,今日对我大唐失了臣礼,胆敢进犯我大唐城池的小国们,皆是我们大唐铁蹄将来必踏之地…”

李素摊了摊手,笑道:“你看,我们如果不死,留着有用之身,能做多少事情?这些虽然是西州失守后的事,可它的结果最终还是扬眉吐气的,而且这些事,死人是绝对做不出来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死了,就真的永远失去翻盘的机会了,而活着,却有无限可能。相比之下,城池失守时以身殉国,你觉得有价值吗?”

一番说不上正理还是歪理的言论,蒋权被李素洗脑了,傻傻地摇摇头。

李素很欣慰:“蒋将军,你终于悟了,我心甚慰…话先说前面,西州失守,我若想跑时,你不但不能拦着,还要一路护我周全,毕竟我…值得被人捧在手心里。现在嘛,你该去巡城整军了,你看,我们仍在为这座城池而尽力,直到它失陷前的最后一刻。”

蒋权如同被催眠了似的,傻呆呆地站起来,双目无神空洞,仿佛双脚离地般飘着走了出去,显然李素一番歪理令他的信仰有崩塌的先兆…

李素仍坐在地上,摸着下巴开始琢磨下一步。

理智而现实的说,西州恐怕真的守不住了,城里不到两千兵马,即将到来的敌人却很可能数万,敌我太悬殊,李素纵有通天之能亦回天乏术,所以,击溃眼前这两千多敌人后,在敌军大部围城之前,必须想好退路,该跑路时一定要毫不犹豫地跑,而且跑得问心无愧,因为他尽力了。

李素沉浸于思绪中,可蒋权却回来了,这次双脚稳稳踏在地上,不是飘回来的。

“李别驾,末将刚才仔细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以身殉国!”蒋权语气坚定地道。

李素收回思绪,然后叹了口气,很敷衍地拱拱手:“愿闻其详。”

“没有理由,身为戍边武将,城在人在,城失人亡!至于以后的收复,报仇等等,自有别人来做,我看不到了,可我能让敌人看到的是,我大唐永远不曾屈服的精与气!一个国度,它的将士有与敌皆亡的勇气,那么,任何邻国从此以后都不敢轻捋虎须!嗯,就这样!末将巡城去了。”

说完蒋权转身便走,每一步都迈得很踏实,像一座推不倒的碑。

第三百八十六章 君子之战

不能说蒋权错了,当然,李素觉得自己更没错。

一个物件,从正面看,从反面看,落在眼睛里的样子是不一样的,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一件事的看法也是如此。

李素是来自千年后的人,爱国情怀不是没有,可是毕竟价值观里掺杂了太多现实主义的东西,做任何事情,求的是结果,而非过程,所以,为了这个结果,李素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并不在乎过程有多不堪,这些不堪里,包括了抱头鼠窜。

一切只为了活着,活着达到最终的目的。只有活着,才有翻盘的机会,才能转败为胜,才能把敌人踩在脚下,笑到最后。

蒋权显然不一样,或者说,这个年代的人的想法都与李素不一样,他们重气节,轻生死。

求生是所有动物的本能,一刀劈过来,任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都会下意识地用胳膊去挡,这个“挡”的动作,便是求生的本能反应,把它化而大之,当城池即将失陷时,逃跑也应该是人的本能反应,当一个漠视自己的生命,只为气节而慷慨赴死的人出现在李素面前,李素会敬重他,仰望他,但绝不会效仿他,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价值观是最正常的,买卖也好,战争也好,如何保存有用之身,去达到利益最大的结果,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做的。

道不同,不相为谋,李素很惋惜,当然,他也不会强求,千年后有一位变法失败者在大狱里写过一句诗,我自横刀向天笑,笑完我就去睡觉…嗯,去留肝胆两昆仑。

“去”与“留”都是昆仑,李素选择“去”的那一个,都一样嘛,不必挑拣了。

人生谈崩了,战争还得继续。

那焉已被李素下令看管起来了,包括那焉整支商队里的伙计,护卫等等。

那焉是个很不错的朋友,李素对他很有好感,当他财大气粗地帮李素的房子付帐时,李素便已悄悄把他当成了人生的知己,如果此战过后大家能活着,一定与他痛饮三百杯顺便动用自己舌灿莲花的口才劝他答应在自己的新宅里挖个人工湖…

可是,在战争时期,特别彼此都是敌对国关系的战争时期,那焉这个人必须待在李素随时能掌握的地方,没错,李素就是这么霸道地圈禁了这只磨人的老妖精…

西州度过了仍旧安详宁静的一晚。

天刚亮,西面城门悄然打开,一队唐军将士走出来,开始清理城墙脚下堆积的尸首,尸首有敌人的,也有唐军的,将士们面色平静地将数百具尸首从尸堆上抬出来,再将敌我区别开来,唐军的尸首运回城里,敌人的则一具具整齐地在城外空地上摆成一排。

清理完一切后,城门再次关紧。

没过多久,静悄悄的敌军大营里也走出一队将士,从大营到城门前,足足三里地,这队敌军将士竟步行而来,而且身上未带任何兵器,走到城门下,沉默地朝城头的唐军单膝跪地为礼,然后将尸首抬起,带回大营。

而城头的唐军也沉默且冷漠地看着他们抬走那些尸首,从始至终没人放冷箭,没人喊打喊杀,似乎此刻大家在做一件与战争完全无关的局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