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大事,而且是罪大恶极的大事,往小了说,储君失德丧行,堂堂太子竟沉迷曾经大唐的敌人的服饰和风俗,而且还干出装死办丧礼这种荒谬之事,简直是荒唐轻浮,往大了说,储君杖责进谏忠臣,将当今两位名士打得奄奄一息,这是大唐立国以来闻所未闻的恶性事件。

大唐立国后,从高祖皇帝到当今陛下,向来秉持的国策便是广开言路,风闻奏事,两代帝王对进谏的大臣从来都是虚心听取,无论纳不纳谏,态度都必须端正,该有的礼节从来不会马虎,君圣所以臣贤,所以历史上那位有名的谏臣魏徵如今才会在朝堂上混得风生水起,上蹿下跳,李世民无数次想把这老头千刀万剐,最后都不得不陪着笑脸,待以国士,因为帝王对谏臣的纵容,以至于魏徵这老头进谏变本加厉,上到国策朝纲,下到鸡毛蒜皮,但凡所见所思令他不爽便进谏,从来不管李世民是什么感受,他就喜欢李世民恨他恨得牙痒痒却拿他无可奈何的样子,很变态的心理,玩的就是心跳。

在如今谏臣生存土壤如此肥沃的大环境里,当今太子却杖责谏臣,甚至要将二人置于死地,简直是天怒人怨,人神共愤,这个…真不能忍。

于是,尚书省侍中魏徵首先跳出来了,气急败坏。

进谏是魏徵的老本行,而且干得非常专业,实可谓挑战生存极限的骨灰殿堂级老玩家,这类玩家擅长的就是犯颜直谏,虎口拔牙,一看同行竟栽了,于是老玩家气坏了,大家按照游戏规则玩得好好的,结果突然就把游戏规则改了,这个苗头可不对,必须掐死在摇篮中,再说了,如今还轮不到你一个太子更改游戏规则,你没那实力!

于是魏徵跳出来了,朝堂上声泪俱下顺带口诛笔伐,言称太子不仁,暴戾无道,大唐未来社稷堪忧,闭塞言路,防臣之口,帝王一叶障目,弥久昏聩,大好的盛世气象何存?

到底是三朝老臣,到底是玩极限运动的老玩家,起哄架秧子无比专业,魏徵一开口就把这件事上升到政治高度,直接与大唐未来的社稷扯上了关系,一扯上江山社稷,顿时直接命中李世民的…那啥点。

当日朝会的气氛很凝重,从魏徵到一干大臣纷纷出班指责太子无道不仁的过错,长孙无忌神情凝重,捋须不语,一干老将面露忿忿,隐忍沉默,至于龙椅上高坐的李世民,从头到尾阴沉着脸,不知在想什么。

魏徵越说越严重,不仅如此,太子这几年所言所行的一些老帐也被他翻了出来,滔滔不绝地数落了一个时辰,这么一说,顿时给人一种太子的罪过罄竹难书的感觉,最后魏徵收尾,请求李世民严惩太子,不可开处罚谏臣的先例,否则国将不国云云…

话里话外说得通透,有心人未经琢磨就听出来了,魏徵似有劝谏易储之意。

魏徵说完,嘴角冒着白沫子心满意足的回了朝班,而李世民的脸色却更加阴沉了。

“乱滴很!”

太平村口的银杏树下,王直手舞足蹈,眉飞色舞,为李素述说着今日长安朝堂的情景。

“…散了朝,几位老将军回了府,马上下令闭门谢客,谁也不见,长孙无忌和孔颖达这些文官也一样,好像长安城忽然传了瘟疫似的,大臣们的府邸都不见客了,散朝没到两个时辰,魏王府却有了动静,啧啧,上蹿下跳啊,魏王李泰亲自坐着马车四处拜访文武官员长辈,结果处处吃了闭门羹,碰了不知多少鼻子灰后,魏王又赶紧进了太极宫,在他父皇面前献殷勤,扮孝子去了,至于东宫,到现在都没传出任何消息,不知那位太子现在是个什么光景…”

王直说着,不怀好意地笑,笑得很开心。

地上太脏,石头上也脏,李素只好蹲在银杏树下,腿有点麻,站起来蹬了蹬腿,活动了一下,然后瞥了王直一眼。

“说话就好好说,不必用表情来衬托气氛,我问你,你隔壁家的婆姨生了个大胖娃子,你开心不?”

王直一呆:“我为啥开心?又不是我干的…”

“所以,朝堂上的事情,你那么开心做甚?本来模样就不迎人,苍蝇飞你脸上都崴脚,现在还来个眉飞色舞,啧!”李素露出无比嫌弃的表情:“…你吓坏本宝宝了。”

王直:“…”

心好痛,感觉中了箭…

没理会王直的黯然神伤,李素摸着有点扎人的下巴,笑着喃喃道:“没想到称心居然真把这事办成了,呵呵,有点意思,这家伙生得花容月貌,竟然还是个人才…”

王直在李素面前属于没心没肺那一类人,短暂的神伤之后,马上恢复了心情,继续眉飞色舞道:“你说称心暗中坑了太子这一回,太子该被换下去了吧?虽然我不懂朝政,可是听说大臣们把杖责谏臣这事看得很严重,魏徵那老头今日就差没在太极殿里破口骂街了,连太子的亲舅舅长孙无忌都没好意思出来帮外甥说话…”

李素摇摇头,叹道:“储君是国之根本,关乎社稷,不是那么轻易动摇的,这件事只能算是在千里长堤上钻了个蚂蚁洞,真要把太子扳下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王直失望地道:“这样都扳不倒他,咱们用这招数有什么用?称心最多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再过分的话,怕是会被太子察觉,那时顺藤摸瓜把咱们揪出来…”

李素踹了他一脚,气道:“你才是瓜,你是瓜怂!谁说这一招没用?只是它的用处不会摆在明面上让你看见的,你以为我搞出这件事是吃饱了撑的?”

“用处在哪里?”

李素左右环顾一圈,声音压得很低,缓缓地道:“这件事只是个由头,知道吗?目的就是让太子最真实的禀性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然后由别人去判断太子到底适不适合当下一代的帝王,这个‘别人’,既是君,也是臣,包括所有能影响太子位置的人,它的用处便在于…我在君臣心里埋下了‘犹豫’,在太子心里埋下了‘怨恨’,这就够了…”

“好深奥,但是…”王直的神情由茫然渐渐转为崇拜,两只小绿豆眼璨然发光:“…好厉害啊!”

百思不得其解啊,这种迷一样的崇拜从哪里冒出来的?

李素叹了口气,蹲在地上百无聊赖地看树根下的蚂蚁搬家。

这一次坑太子,是他主动出手。

李素与太子其实说不上深仇大恨,顶多只是以往的一点小摩擦而已,但是,李素知道李承乾的心眼并不大,被这种人惦记的后果很严重,如今李素有李世民宠着,恰好也立了一点功劳,正是当红炸子鸡的阶段,所以李承乾很聪明的没有对他下手,然而,待到将来李世民死后,若李承乾当了皇帝,他李素会是怎样的下场?

时间永远是事件最好的催化剂,有的事情经过时间的洗刷,或许会消逝无踪,而有的事情,则会因时间的流逝而无限放大,放大到要命的程度。

所以,世事就是这样,不知不觉间,只因当初一点小摩擦,李素却与太子形成了不死不休的局面,为了活命,李素别无选择。

脑子里千头万绪,李素想得有点头疼。

村口传来一阵杂乱的马蹄声,李素抬头望去,却见滚滚烟尘里,一骑飞驰而来,十余丈外似乎看到了李素,急忙勒马停下。

来人穿着青色差役服色,一脸小心谨慎的笑容,尤其离李素越近,神情便越小心,那种把李素当成疯狗,一有风吹草动拔腿便跑的模样令李素很不爽,很想咬人…

“侯爷,小人有礼了。”来人隔着一丈远停步,行礼。

“干啥?”李素蹲在地上龇牙,语气很恶劣,表情透着一股脖子上没拴缰绳的凶狠。

来人愈发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地陪笑:“小人是大理寺差役…呃,今早殿中省发来陛下旨意,说侯爷会去大理寺领罪,孙正卿等到晌午都没见到侯爷的人,所以…派小人来问问侯爷…”

话没说完便顿住,差役默默看着李素,目光很谴责,说好的领罪呢?犯人也要讲诚信啊…

第四百九十三章 领罪圈禁

李素拍了拍额头。

一大早起来光听王直说长安朝堂的热闹,竟把去大理寺领罪这事给忘了,还得让大理寺卿亲自派人来催他领罪,侯爷做到这般光景,也算是奇葩了。

王直早在差役来之前便识趣地避开了,他和李素的关系不能公诸于众。

领罪是题中应有之义,算是自首,只不过是被李世民逼着自首,不管怎么说,蹲大牢总归不是一件高兴的事,更不高兴的事,居然还有人上门来请他去蹲大牢,所以李素现在的心情很不好。

差役的表情很局促,看得出这桩差事他也不愿接,毕竟李素的身份不一样,事情他也听说了,陛下亲自下旨让他去领罪,而且是轻飘飘的蹲十天,基本跟走个过场差不多,这哪里是蹲大牢,简直是进大理寺休闲娱乐,舒缓精神压力啊,更何况这位李县侯还有大理寺卿亲自颁发的白金贵宾卡,不仅牢头狱卒得小心翼翼侍侯他,连牢房都是专属专用的,能在大理寺监牢里横行成这样,整个大唐也是没谁了。

道理李素都懂,可是…他还是很不爽。

毕竟是坐牢啊,待遇再好也提不起兴趣。

见李素的脸色黑下来,差役顿觉嘴里发苦,他越来越发觉这不是个好差事。

“侯爷,都是孙正卿的意思,小人只是跑腿的,领罪的事不急,您看着办,若今日不想去大理寺,只求侯爷给小人一句交代,小人这就回城向孙正卿复命。”

李素哼了哼:“谁说我不想去大理寺了?陛下的旨意都来了,我敢不去么?”

差役松了口气,陪笑道:“那么,侯爷这就…?”

李素表情更不爽了,大拇指一翘,反手指着自己的脸:“看到我的脸没?我没长一张天生作奸犯科的脸吧?”

“当然没有,侯爷器宇轩昂,一表人才…”

李素瞥了他一眼,为了这桩差事,这家伙也挺可怜的,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连成语都学会了两个…

“既然没长一张天生作奸犯科的脸,说明我不是坏人,一个不是坏人的人却要去蹲大理寺的牢房,你觉得合适吗?”

“啊?”差役额头渗出了冷汗,这神逻辑…

“侯爷的意思是…”

“去跟孙正卿说说,蹲家里闭门思过行不行?商量商量…”

差役脸色更难看了:“侯爷,小人只是个跑腿的,您…莫闹了。”

李素失望地叹了口气:“果然不行…”

差役快哭了,当然不行!陛下的圣旨能打折扣吗?

抬头看了看天色,差不多已是下午了,李素有气无力朝差役挥挥手:“你先回去,告诉孙正卿,我收拾一下就去蹲大牢,顺便跟牢头说一声,老规矩,老地方,打扫三遍,一尘不染,被我发现里面有一粒灰尘,抽不死他。”

差役如蒙大赦,急忙点头行礼,脸上笑开了花。

李素的心情又不爽了。

“我蹲大牢你很开心吗?”

差役笑容顿敛,马上露出沉痛唏嘘的表情。

“啧!虚伪!”李素嫌弃地道。

这次蹲大牢算是有备而去。

李素回到家里,许明珠指挥着下人开始忙活起来,崭新的被褥,一坛坛葡萄酿,一本本经史子集,一套套精美的用具,薛管家骂骂咧咧指挥下人一样样往马车上搬。

当家老爷莫名其妙要蹲牢房,虽说只是短短的十天,薛管家还是觉得憋屈,于是脾气也不大好了,下人搬东西动作稍慢了一点,薛管家便飞身一记鞭腿,很厉害,李素怀疑他是个高手,虽然高手鞭腿过后落地时不小心崴了脚,那…也是崴了脚的高手。

“搬这么多东西,去哪么?陛下又要你出长安?”老爹李道正从田里回来,进门后脸色有点难看。

许明珠和薛管家看了李素一眼,没吱声。

李素笑道:“爹,是要出长安一阵子,不过不太远,就在咱关中,陛下令我巡视关中诸州,纠察官府风纪,十来天就回来了。”

李道正狐疑地看着他:“关中那么多州府,你十来天能回来?再说,你一个奶娃子,要啥没啥,朝里那么多重臣,陛下不挑别人,凭啥挑你?”

李素真诚地看着他,正色道:“孩儿很厉害的,陛下觉得朝中那么多重臣都不如孩儿厉害,这次巡视诸州,陛下还赐了我尚方宝剑,看谁不顺眼孩儿就把他喀嚓了…”

李道正咂咂嘴,斜瞥了他一眼,再看看许明珠和薛管家的脸色,见二人脸色虽不好看,但也没有凄苦悲伤之色,李道正心情顿定,抬脚将李素踹了个趔趄。

“什么巡视诸州,什么尚方宝剑,糊弄老子,嗯?哈…啐!”一口浓痰吐在院子里。

忙碌的人群里飞快闪出一名下人,熟练地抄起铲子将痰铲起来,驾轻就熟地扔进隔壁史家院子。

李素很欣慰地看着这一幕。

“不管你做什么,记得平安回来,外面莫惹祸,都侯爷了,一点不省心…”李道正摇摇头,叹了口气,负手进了屋子。

李素朝许明珠和薛管家使了个眼色,二人会意点头。

大包小包装了整整一马车,李家百名老兵列队,李素骑在马上顾盼风流,一行人浩浩荡荡进了长安城,直奔大理寺。

队伍到了大理寺门前时,门口值守的大理寺差役们脸色有些不对了,浩浩荡荡又是家当又是部曲的,这是要闹事的节奏啊,于是差役中的一人赶紧扭头朝衙署跑去,剩下的人手按腰刀,如临大敌地盯着缓缓行来的队伍。

大理寺卿孙伏伽出来的速度很快,而且满脸震惊不解,执掌大理寺这么多年,五花八门的奇葩事见得多了,有在门口跪地喊冤的,有单枪匹马指着大门骂街的,还有躺在地上撒泼耍赖的,但是带着部曲队伍浩浩荡荡一副打砸抢的架势上门的,还真是头一遭,孙伏伽迫不及待想出来看看到底何方妖孽花样作死。

一脚跨出门槛,孙伏伽一愣,只见门前百名老兵分两排雁形列队,只看一眼便觉一股凶悍之气扑面而来,显然这帮老兵是真正经历过杀阵的,队伍前列,泾阳县侯李素笑吟吟地站着,身旁还有一辆堆得小山高的马车。

见孙伏伽发愣,李素向前走了两步,行礼道:“泾阳县侯李素,奉旨领罪。”

孙伏伽脸色古怪地道:“你是来领罪的?”

“是。”

指了指那群剽悍的老兵,孙伏伽不确定地道:“你管这种架势叫‘领罪’?”

李素朝后看了一眼,然后无辜地看着他:“孙正卿,哪里不对么?”

孙伏伽哭笑不得:“你这哪里是领罪,分明是来示威的吧?”

看了一眼那辆堆满了物事的马车,孙伏伽的脸颊抽搐了一下,叹道:“李县侯,你再告诉本官,这辆马车是什么意思?”

“坐牢啊…”李素无辜地眨眼:“坐牢已经很痛苦了,我只是努力把痛苦的日子过得精致一点…”

孙伏伽摇摇头,没法说什么了。

李素本就是个特例,今早宫里传来旨意,说是李素要来领罪,至于罪名,旨意并没有明说,但朝中诸臣都清楚,大抵跟李家夫人玉门关挟持守将有关,这事可大可小,往大了说,这是抄家灭族的大罪,不重重严惩何以儆效尤?往小了说,事急从权,随机应变,当时西州城危兵险,发兵驰援亦是题中之义,虽然逼迫玉门关守将发兵的做法有待商榷,但本意还是不差的。

李家夫人做了这桩事,陛下的处置仅仅只是大理寺圈禁十日,很显然,陛下只对李素薄惩了一番,当初李素回长安时被封赏,李家夫人还顺带着封了个五品诰命便可见陛下的心思了。

只是…蹲大牢不是什么光荣事,你要不要这么高调?

第四百九十四章 绸缪先机

大理寺卿孙伏伽对李素还是很认同的。

孙伏伽此人,是有史记载以来的第一位状元,正经的科考出身,凭自己的真本事名列进士第一,虽然如今执掌大理寺,被朝中不少人背地里骂他是黑面阎王,但是不可否认,这位阎王是非常正统的文化人。

真正的文人并不相轻,对那种有才华有担当的文人往往惺惺相惜,心思狭隘容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的人,首先便违了圣人道德教诲的本意,算不得文人,因为文人必须是君子,君子的气量和胸襟都是非常宽广的。

孙伏伽显然是君子,他对李素甚至有些小小的钦佩,当初李世民执意营建大明宫,李素一篇《阿房宫赋》当庭宣念,触怒龙颜,而至锒铛入狱,在孙伏伽心里,无论是《阿房宫赋》的绝世才华,还是李素作为文人的铮铮风骨,都值得他钦佩。

可惜的是,被他钦佩着的李素却有点不争气,进大理寺的次数太多了点,而且还很奇葩,孙伏伽感到很不解,自古文人才华横溢,颇多异行,魏晋之时以不羁浪荡为美,有些人嗑了五石散,披头散发脱光了衣裳在大街上裸奔都被誉为风雅之举,一群摇滚疯子光溜溜的写诗作赋,竟被世人疯狂追捧,尊为“名士”,包括李世民的偶像王羲之,只知他书法一绝,谁知道他嗑了药以后是怎样的德行?

所以,举凡言行异常,疯癫浪荡的人,都可以称为名士。

在孙伏伽看来,李素也是名士,因为这家伙太怪异了,说话也好,做事也好,总会给人出其不意的惊喜…或惊吓。

没见过蹲大牢蹲得这么休闲惬意的,看看马车上装的东西,从酒肉到被褥,从躺椅到恭桶,样样精细无比,简直把大理寺当成侯爷府了。

“李县侯,你这是…打算在大理寺长住?”孙伏伽脸色有点黑。

李素目光不善,这家伙莫非咒我?

“不是说好了十日吗?”

孙伏伽指了指马车,叹道:“但你带来的东西分明能用十年…”

“都是我每日要用到的东西,哪一样都抛舍不下,”李素眨眨眼:“孙正卿若觉得有碍观瞻,可以把我赶出大理寺啊…”

孙伏伽气笑了,想得美,留你多住几日还差不多。

于是李素便在大理寺住下来了,摆出侯爷的架势大摇大摆进了监牢,老地方,老规矩,两名牢头苦着脸,认命地接下了服侍李侯爷的工作,从颐指气使的牢头摇身一变,成了低眉顺目的小厮下人,李侯爷一声吆喝,要啥给啥。

牢房被布置得富丽堂皇,当然,全都是牢头布置的,从被褥到恭桶,从书案到美酒,牢里可谓样样俱全,人在里面住着,牢头在外面侍侯着,基本有求必应,直到李素提出牢房面积太小,提出想把隔壁牢房打通搞个一室一厅套间,牢头终于果断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

于是,四进宫惯犯,大理寺白金贵宾李侯爷便在大牢里住下了。

每天小酒喝着,小曲哼着,没事看看经史,打着呵欠读圣人教诲,读着读着便睡着了,醒来百无聊赖,便把牢头叫来,勒令他陪自己聊天。

其实大牢并没什么不好,相对而言,李素住的地方很干净,几乎可以说一尘不染,每天喝喝酒,打打瞌睡,无丝竹之绕耳,无案牍之劳形,日子跟在家时一样懒散,无聊。

大多数时候是闲着的,酒也好,书也好,终究有腻味的时候,这种时候李素用来思考人生。

今年已是贞观十四年,有些事情也该准备了,比如抱大腿…

是的,懒散如李侯爷者,也要抱大腿的,不然这种美好的懒散时光恐怕过不了多久。

大腿有两条,而且两条都非常粗壮,一条是晋王李治,这是个隐藏版的大BOSS,直到目前,谁都没想到千古一帝天可汗的继任者,居然是嫡出子女里的老三,李世民英雄一世,最后的皇位没传给嫡长子李承乾,也没传给正当荣宠的李泰,而是传给了那位不显山不露水,皇子夺嫡中毫无底蕴根基的嫡三子李治,这个决定实在令当时天下震惊。

如今的李治,还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虽然李世民封了他并州大都督的官职,只不过却是遥领,“遥领”自然是客气的说法,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也不可能治理好一方水土,事实上真正行使大都督职权,军政一把抓的人是李绩,这位名将还兼着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的官职,说是“长史”,实则并州的权力全由他管理节制。

另一条粗壮的大腿自然是那位千古仅见的武妹妹了,如今的武妹妹正处于人生低谷,被贬至掖庭冷宫给宫人浣洗衣裳,这个女人李素必须想办法见到她,在她最低谷的时候适当给她一点帮助,这份人情可不小,日后武妹妹定会记李素一辈子,有事没事都会在宫里感谢李家八辈祖宗。

只是武妹妹这档子事有点乱,原本是李世民的枕边人,却与李治看对了眼,儿子拐了老爹的女人,横扫天下威服四海的天可汗陛下莫名其妙被儿子绿了,论坑爹的本事,李世民那些造反的,鱼肉百姓的,咒爹早死的儿子们都不算什么,李治坑爹才叫坑得专业,爱上一匹野马,二话不说就给爹头上种了一片草原,实在是…贵圈真乱。

李素的优越性便在这里,他知道王朝兴衰,知道谁是人生最后的赢家,知道如何趋吉避凶,任何人混得再风光,李素只要看他的名字,便知道这人大概什么时候会倒霉,比如李承乾…

制造与武妹妹相识的机会很不容易,如今她在掖庭,虽是冷宫,那也是李世民的冷宫,哪怕随便从掖庭里拎一个切葱大婶出来,理论上来说也是李世民的女人,天子的女人可不是那么好见的,走漏了任何风声,李世民可不会对自己客气。

想了很久,李素渐渐有了主意。

他认识的权贵不多,能自由出入太极宫的权贵更少,或许仅仅只有一位,只不过,有这么一位已足够。

远在太平村道观潜心诵念经文的东阳忽然打了个喷嚏,莫名其妙地揉了揉鼻子,然后继续诵念经文。

主意打定,李素的心情更放松了,端起书案上精致小巧的银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一饮而尽。

蹲大牢的日子偶尔也有不寂寞的时候,比如程家小公爷来探监。

程处默是个不错的朋友,有福能共享,有难能同当,见好兄弟进了牢房,程处默每隔两三日便进来看他,陪他说话聊天,陪他喝酒。

这一天程处默又来了,进了监牢吆五喝六,把牢头支使得团团转,气焰比李素还嚣张。

“算算日子,你在大理寺住了六七日,再住几日差不多该出来了,出来那天俺去接你,二话不说六福楼,先喝个痛快,再叫几个姑娘陪你玩个痛快,又吃又喝又玩,牢里带出来的晦气便去掉了,咋样?”程处默拍着胸脯豪迈地道,说到“姑娘”时眉飞色舞,表情非常的龌龊。

“不咋样…”李素懒洋洋地道:“出了监牢我就回家,蹲了十天,家人还不知急成啥样,哪能没心没肺在外面吃吃喝喝…”

——更何况这年头也不知有没有花柳病这东西,没有青霉素,更没人发明爱的小雨衣,染了病可就乐子大了。

程处默挤眉弄眼笑道:“兄弟原来也怕夫人,这好办,出来后咱们去房家,你这德行跟房相一般无二,房家老二娶了高阳公主,也是个怕夫人的怂货,你们爷仨肯定有话聊…”

李素表情不善,扭头大喝道:“牢头!牢头滚出来!大理寺监牢重地,谁让你们把这种闲杂人等放进来的?快赶出去!”

程处默哈哈大笑:“兄弟,兄弟莫闹了,也不用你赶,我等下就走,今日房家老二邀宴,给人接风,我得赶去凑个热闹。”

“给谁接风?”

“两位皇子,齐王祐,还有一位是你的熟人,吴王恪,他们被召还长安了。”

第四百九十五章 侯爷出狱

吴王李恪是老熟人了,长着一张比李素还英俊的脸,风度翩翩,温文尔雅,顾盼之间便招来一大堆桃花,很招人恨。

齐王李祐倒是不熟,正所谓“龙生九子”,李世民生的那些儿子里各种奇葩都有,而且心眼都不少,李素不大愿意跟他们来往。

“去吧,莫误了时辰。”李素很大方地朝程处默挥手。

程处默叹气道:“这顿饮宴其实我也不想去,吴王好说,跟俺家几个兄弟都熟,人也敞亮,但齐王祐…”

李素眨眨眼,看程处默这表情,似乎齐王此人不是那么容易打交道的。

“齐王咋了?”

程处默摇摇头,指着自己的鼻子道:“子正,我这人已经够混账了吧?”

李素严肃点头:“兄弟之间要说实话,不然就不真诚了…没错,你很混账。”

程处默:“兄弟之间偶尔也可以不必这么真诚的…好吧,我这人虽然够混账,但齐王祐比我混账一百倍,这家伙性子暴戾,心眼也不大,谁对他好转眼就忘,谁得罪了他能被他记一辈子,不,谁得罪了他,一辈子也活不到头了…”

“既然不想见,你可以装病推托。”

程处默叹道:“我毕竟是卢国公府的长子啊…”

转过脸看着李素,程处默笑道:“你也无法置身事外,齐王祐昨日回长安便说了,他深慕李县侯的风采与为人,对你入大理寺表示同情,并且希望你出来后与他共谋一醉…”

李素现在就醉了,不仅醉,而且急,脸色很难看:“我想我可能病了,病得很严重,大半年无法见客…”

程处默哈哈大笑:“没事,齐王会带大夫亲自登门给李县侯诊病,病治了立马跟你共谋一醉。”

李素头痛了,他发现自己真的病了。

对齐王原本没有印象,但程处默说过以后,李素脑海里将史书里的齐王与现实里的齐王渐渐重合,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影像。

历史上的齐王,绝对算不上好人,用“穷凶极恶”来形容也不过分,贪婪,昏庸,自私,心胸狭隘,弑师,造老爹的反…世上所有的坏品质他都占全了,现在这个坏胚子忽然说仰慕李素的风采,要与他共谋一醉…

李素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差,好想在大理寺多住几天,半年也行,只要能躲开那位齐王殿下。

然而,时光终究荏苒,李素的十天刑期不知不觉也过去了,九月底的时候,狱卒打开了牢门,满脸恭敬的笑容,恭喜李侯爷刑满释放,顺祝侯爷阖家团圆,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李侯爷以后小心谨慎,大理寺的牢房能别来尽量别来了,你住着舒服,我们服侍得很累…

可惜,今天的黄历上一定写着“不宜释放犯人”,至少李素的表情就显得很不情愿。

“外面的世界好可怕,我打算在大理寺多住几天…”李素躺在牢里的大床上,连身都没翻。

狱卒呆住了,他发誓自己没听错,这家伙居然住上瘾了。

“多…多住几天?”

“对,多住几天,小半年也行,说真的,我对大理寺有感情了,你们的服侍也很周到,令我宾至如归,所以我决定多住几天,开不开心?意不意外?”

狱卒快哭了,意外确实意外,开心的爽点在哪里?知道这十天我们过的什么日子么?被你呼来喝去,毫无狱卒的尊严,这样的日子谁过谁开心。

“侯爷,侯爷…您莫闹了,赶紧回去吧。”狱卒苦苦哀求。

李素猛地一拍大腿:“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以前我还干过一桩罪大恶极的事,这桩罪大理寺少说要判我半年,不然不足以平民愤,把你们孙正卿请来,我要继续领罪…”

李素最终还是被赶出了大理寺,狱卒摆不平他,请动了孙伏伽,老孙很忙,进了大牢二话不说命人将李素架上,然后扔出大理寺大门外。

踉跄转过身,李素想指着大理寺的大门骂街,身后却传来动静,李素回头,却见一群人站在门外起哄。

李素叹了口气,躲来躲去还是躲不了,人家在门外等着自己呢。

这群人里大部分是熟人,程家的,段家的,房家的,长孙家的,还有几位衣着华贵,微笑而不失傲气的年轻男子,总之,全是一群纨绔子弟。

程处默第一个冲上前,拍着李素的肩膀大笑:“俺的好兄弟果真与众不同,刚才我们都听说了,贤弟赖在牢里不出来,说什么要在大理寺大牢里多住小半年,这是个什么说法?”

说完身后一群纨绔子弟哄然大笑起来。

李素干笑:“念旧嘛,任何地方住久了都有感情的…”

程处默点头:“倒也说得过去,古往今来自请在牢里多住半年的,贤弟也是第一人了。”

李素目光不善地瞥了他一眼:“程兄来看笑话的?”

程处默哈哈一笑,还没说话,身后忽然窜出一个年轻男子。

“李贤弟久违了!一别经年,为兄想死你了!”

台词很熟悉,李素有种置身春晚的错觉,愕然望去,却见一个英俊得活该被泼硫酸的家伙冒了出来,面白无须,长着一双招灾惹祸的桃花眼,顾盼间竟比女人更具风情。

“我是恪啊,吴王恪,贤弟不认识我了?”李恪很热情地抓住他的手腕。

李素叹气,其实…长得比自己帅的家伙他一个都不想认识,认识了也会很快忘记。

“啊,原来是吴王殿下,李素拜见…”

“拜啥拜,你我情同手足,何必来这套虚礼,为兄近日刚被父皇召回长安,刚想去太平村拜会贤弟,却听说贤弟入了大理寺,等到今日才与贤弟相见…”

李素苦笑揉了揉鼻子,他觉得与李恪一点都不熟,唯一的交集便是上次李恪不小心闯进火器局被拿下,他帮忙在李世民面前说了几句好话,至于李恪闯进火器局究竟是误闯还是有心为之,这已是千古不解的谜了。

彼此这种不咸不淡,里面还掺杂着某个细思恐极的敏感事件,李素实在不觉得他和李恪哪个地方“情同手足”了,由此观之,自来熟这种人哪里都不缺,唐朝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