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杰苦笑道:“父亲犯事流放之后,殿中省便将我家的宅院收了回去,将我全家驱赶出来,还封没了大部分的家产和所有田地,如今我家聚居在长兴坊的一个小宅子里…”

李素沉默片刻,叹息不已。

倾巢之下,焉有完卵,当初侯君集的一个决定,真正是害苦了全家人。

李素和部曲们当即掉头,走了小半个时辰才走到长兴坊,侯杰指明了路,最后众人在一个破败的小门前停住。

叫开了门后,侯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门房走了出来,见侯杰满身伤痕被人抬回来,不由大惊失色,急忙高声叫来了家眷,家眷们纷纷抢出门来,见侯杰如此模样,家眷们纷纷伤心痛哭。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家的悲情落魄,心中不由泛起许多感慨。

侯家如今的境况仿佛突然间给他敲响了警钟。

家族兴衰,全在家主一人,一念可兴,一念可败,李素如今也是一家之主,整个李家的兴衰全系于李素一人,在这个皇帝意志能决定一切的年代里,若想家族长久兴盛下去,不至于落到侯家这个地步,李素往后每走一步都要分外小心谨慎,否则,若一朝失势,李素都不敢想象老爹和许明珠会承受多么巨大的屈辱,一如现在的侯家,只看面前这扇破败潦倒的窄门,便知其中辛酸。

侯家已落魄,小小的宅院内全住着家眷,家仆丫鬟已被遣散,仅只留了一位忠心的老门房。

众家眷围着侯杰大哭一阵后,几名老妇人搀扶着一位四十多岁的妇人缓缓走出来,妇人穿着粗布裙衫,云髻上斜插着一支不值钱的铁簪,尽管衣着配饰无比简陋,但神情却雍容镇定,不怒自威。

原本围着侯杰大哭的家眷们见这位妇人出来,纷纷停了哭声,规规矩矩起身垂首恭立,大气也不敢出。

妇人缓缓走到侯杰身前,奇怪的是,竟看都没看浑身是伤的侯杰一眼,目光反倒是首先落在李素身上,快速打量一番后,妇人朝李素裣衽为礼。

“待罪犯妇拜见李县公。”

李素急忙躬身还礼:“侯婶娘万万不可,折煞小侄也。”

妇人便是侯君集的正室原配夫人侯方氏,李素曾经去过侯君集府上,也曾拜望过她。

侯方氏直起身,道:“夫君流放琼南以前曾说过,侯家势颓即倾,长安不宜居,或有宿仇倾门之祸,夫君叮嘱我,若侯家果真有难,长安城中无义士,唯李县公可托付求恳,今日我侯家长子重伤,而李县公亲自登门,想必侯家的祸事已至矣。”

李素惊奇地看着她。

侯家夫人素有贤名,听说当初侯君集意欲参与李承乾谋反时,侯夫人便劝谏过他许多次,只是侯君集一意孤行,未曾听进良言苦劝,今日看来,侯夫人果然名不虚传。

“婶娘言重了,若说祸事,倒也没那么严重,今日小侄只是特意拜望婶娘而已。”

侯方氏叹了口气,道:“如今的侯家,连蝼蚁都招惹不起了,看在你眼里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侯家来说,不管招惹到谁都是灭门之祸。”

直到这时,侯方氏才转头看着侯杰,道:“杰儿,谁将你伤成这样?”

侯杰沉默片刻,低声道:“…安平侯之子,刘显。”

侯方氏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道:“当年夫君种下恶因,今日果有此报。”

顿了顿,侯方氏又道:“听说刘显与你也有过仇怨,为了什么?”

侯杰迟疑一阵,讷讷道:“为了,为了…婕儿。”

侯方氏毫不犹豫地道:“好,马上将你的侍妾婕儿送去安平侯府,并给他赔罪,家中所有值钱的物事全拿出来,换了银钱一并送去刘家,刘家若不肯揭过,你便一直跪在他家门口,赔罪的声音大一点,最好让全长安的人都听见,如此,刘家对咱们下手便多少有了几分忌惮了…”

侯杰大惊,失声道:“娘,婕儿是我的侍妾,已有三年的夫妻之情,她还为我生了孩子…”

侯方氏神色忽然凌厉起来,厉声喝道:“如今是保命!懂吗?保侯家男丁的命!为了保侯家男丁,侯家满门妇孺皆可牺牲,包括我在内!男丁活着,侯家才有希望,才有东山再起的一天,才能等到你父亲否极泰来,赦令归京,男丁若活不了,你以为剩下满门妇孺还能活几天?蠢材!”

侯杰双目赤红,跪在侯方氏面前垂头咬牙,拳头狠狠攥住了衣角。

浓浓的屈辱,浓浓的恨意,伴随着无可奈何的末路穷途的绝望,此时此刻,侯家上下竟无一人再开口。

李素也呆住了。

他没想到侯方氏竟是如此果决狠厉的人,家族势颓,仇家启衅,为了保全家族,不惜壮士断腕,其心志之坚忍,不愧是侯君集的正室夫人。

李素不得不开口了。

“婶娘且慢,不必如此牺牲,小侄愿为侯家承担。”

侯方氏转头看着他,面色沉静道:“李县公,你能保侯家一次两次,能保一年两年,能保侯家世世代代么?若夫君一生不得赦令,在琼南偏僻穷苦之地终此一生不得返,侯家上下男丁十四口,难道都要靠李县公你来承担?你能承担多久?”

转身看着喏喏无言的家眷们,侯方氏厉声道:“侯家唯有自救,方可长久!方可绝处逢生!若只想着别人帮助,咱们侯家不出十年便将湮没于世,别人帮忙是情分,是恩惠,但情分越用越薄,恩惠越欠越多,求惯了,跪惯了,谁都扶不起来,活着有什么用,丢尽列祖列宗的脸而已!”

如果说刚才侯方氏壮士断腕的决定令李素觉得惊奇的话,此刻侯方氏这番话却令李素感到震撼了。

家中有这么一位不服输的刚烈女人,李素可以肯定,侯家就算倒下,就算没有了侯君集,它照样能够东山再起。

此刻李素心中已满是敬意,躬身朝侯方氏行了一礼,诚恳地道:“婶娘且听小侄一言,小侄与侯大将军交情甚厚,侯家之事,便是小侄之事,小侄一力承担,婶娘自强之心可敬,但恕小侄直言,今日的危难,侯家怕是担不下来,安平侯这次是有备而来,当年的世仇未消,他断不会轻易放过侯家,小侄今日出了面,已然帮侯家担下了,婶娘且等小侄消息便是,待到侯家平安度过此厄,日后再图兴家旺族。”

侯方氏这时才长长叹了口气,神情浮上黯然之色,道:“家逢大难,妇道人家实难挽扶大厦之倾,我非顽固不化之人,既然侯家这次担不下去,也只能靠李县公从中斡旋周全了,老身代夫君和侯家上下多谢李县公大恩,待到夫君云开见日,定当报答。”

说完侯方氏忽然朝李素屈膝一跪,行了一个跪拜大礼,侯家的家眷们也纷纷朝李素跪拜下来,就连受了伤的侯杰也强撑着跪了下去。

李素急忙避过一边,道:“婶娘您这是折小侄的寿,我若受此大礼,将来有何面目见侯大将军?”

心中焦急,但又不方便伸手扶侯方氏,李素只好躲在一边无奈地任由侯方氏扎扎实实行完了大礼起身。

“婶娘放宽心,安平侯那里,小侄自有计较,不出十日,危难可解。这几日便请侯家上下尽量不要出门了,免生无端之祸。”

侯方氏点头应了,李素又交代了几句,方才告辞离去。

回到太平村家中,李素来不及休息,将许明珠叫来,叮嘱她以晚辈的身份去拜望侯方氏,当然,拜望只是个由头,重要的是装几大车礼物,银饼,绸缎,生肉绿菜等等,送些实在的东西,过日子都用得上的,顺便再带二十来个部曲,日夜守在侯家门口,以防安平侯上门报复侯家。

见李素表情凝重,许明珠不由担心了。

“夫君又惹祸了?”

李素一愣:“为什么说‘又’?”

许明珠很给面子地把“又”字去掉,接着道:“夫君惹祸了?”

李素挠了挠头:“勉强算是惹祸了吧…”

“‘勉强’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祸是惹了,但这次惹的祸不算大,相比当初我一言不合就跟太子硬刚,这次惹的祸简直不叫事…”李素说着说着,居然露出欣慰之色:“哎呀,突然发现,我越来越成熟稳重了,了不起!”

许明珠哭笑不得:“夫君这次招惹了谁?”

李素笑道:“一个县侯…”

许明珠杏眼眨了眨,神情渐渐松缓下来。

谁知李素紧接着补了一刀:“…不过这位县侯背后的靠山是长孙无忌。”

许明珠顿时傻眼:“长孙宰相?夫君你…”

李素笑道:“夫人放宽心,长孙无忌不会帮他出头的。能当到宰相的人,岂能不知权衡利弊?一边是我,一边是那个不知所谓的县侯,长孙无忌若为了他而与我结怨,能划算吗?”

许明珠如今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白了,多少对朝局有了几分了解,闻言忧心忡忡地道:“纵然这次长孙宰相不会对付夫君,可是夫君招惹了那位县侯,长孙宰相心中对夫君还是留下了芥蒂,往后如何与长孙家来往?”

李素摇摇头:“此事过后,我会登门跟长孙无忌赔礼,情面给足了,长孙无忌也不是心胸狭窄之辈,应该能够一笑而过,所以问题不大,但是夫人你要记住,长孙家与咱家的交情可能会越来越淡,咱们与长孙家合伙的香水作坊,往后这几年尽量多退让一些,让些小利给他们,不出意外的话,三五年内,咱家与长孙家的关系恐怕会有变数…”

许明珠惊愕地睁大了眼:“是因为今日此事吗?”

李素笑了笑,没回答。

说实话,今天的事,李素并没有放在心上,哪怕李素突然起了杀心,使计将安平侯全家从世上抹去,相信长孙无忌也不会太在意,除了天家皇族,世上没有任何人任何家族值得长孙无忌不惜一切代价去保全的,尤其是李素如今的身份地位不同往昔,长孙无忌更不会轻易与李素结仇,一个小小的县侯,与长孙家不沾亲不带故的,充其量只有一些利益牵扯,这种人连当棋子的资格都没有,长孙无忌怎么可能为了他而跟李素翻脸?

当然,心里有点小小的不舒服是情理之中的,这一点,李素登门赔个礼,道个歉,基本能揭过去,不会留下祸患和后遗症。

李素所说的与长孙家的变数,指的是即将来临的东宫之争。

这才是触动权贵豪门利益的大事,李素很清楚,长孙无忌看好的是魏王李泰,而李素看好的是晋王李治,李家和长孙家就此形成了矛盾冲突,这个是无可避免,而且也无法化解的矛盾。

为了东宫太子之位,如今长安城内暗流涌动,有些矛盾还没有浮上水面,所以大家的面子都过得去,一旦情势渐渐明朗化,矛盾也将走向明面,那时李家和长孙家友谊的小船差不多也该翻了。

第七百七十八章 登门赔礼

国与国之间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家族之间亦如是。

从李素崭露峥嵘开始,他便认识了长孙无忌,叔叔伯伯什么的叫得嘴甜心也甜,再加上李素确实也是个有本事的人,在李世民心里的分量颇重,各方面加起来,当然值得长孙无忌高看一眼,甚至主动折交。

后来李素弄出了“香水”这个东西,长孙无忌不惜跟程咬金翻脸,将香水作坊合伙的名额拿捏在手里,李家与长孙家因为香水一物,关系愈发亲密起来。

香水自然是个好东西,直到如今,市面上的香水仍然供不应求,长孙家努力再努力,也仅只将香水市场铺向了整个关中,再远就不行了,不是没人要,而是作坊根本供应不上如此巨大的产量,它是用高度酒和鲜花制成了,酿酒要粮食,采花看季节,原材料的紧缺限制了香水产业的利润。

尽管如此,长孙家和李家仍赚得盆满钵满。

按理说,大家的利益相同,毫无冲突,长孙家和李家的关系应该一直好下去,郎情妾意也好,蜜里调油也好,这种关系至少也该维持一代人才算有始有终。

然而,李素却清楚,李家与长孙家的关系已快走到头了。

眼下两家的利益相连,但仅止于金钱利益,相比之下,当然是政治利益更重要,金钱本就是为政治而服务的,可是两家在政治上已经快走到岔路口了,过不了多久,当东宫之争喧嚣尘上时,李家与长孙家的友谊大概便走到尽头了。

李素最近脑子一直在想,是不是该做点什么准备,用以应对未来与长孙家翻脸后的自保,然而想来想去,李素也不知该做什么准备,人家还没出招呢,自己比划半天姿势有什么用?

“夫君,妾身今日便去侯家,有什么话需要带给侯家婶娘吗?”许明珠盯着李素的脸道。

李素想了想,笑道:“没什么话,你主要是送礼,另外在侯家布置一些部曲,其他的你也插不上手。”

许明珠眨了眨眼:“侯叔叔当年也是一呼万应的大将军,军中袍泽旧部无数,程伯伯,咱家舅父大人等等,为何侯家落难,那些袍泽旧部竟无一人出来相助,只有咱家伸了援手?”

李素叹了口气,道:“侯叔叔当年最风光的时候也没几个朋友的,反倒是仇人不少,他活得太独了,为人处世可能也有点问题,舅父大人和程伯伯他们来往得勤,虽说这些大将军们聚在一起争吵打闹居多,但论起私交来,只要彼此有难,互相都还是抱成团的,唯独侯叔叔…他的性格太古怪了,也从来不屑跟程伯伯他们来往,渐渐的,大家便与他保持了距离,从他犯事到现在,满朝上下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他说句话,可见他平日的人缘多么差劲了…”

许明珠沉默片刻,忍不住道:“有句话妾身很早就想问夫君了…”

李素笑道:“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何大家都不待见侯叔叔,唯独我却三番两次为他奔走相救?”

许明珠点点头。

李素叹道:“以往,我敬重侯君集的将才,说来你可能不信,我越来越喜欢大唐了,大唐越强盛,我就越高兴,因为只有大唐强盛,咱家的日子才能越过越好,若再过千年,我这种心态或者可以称之为‘爱国之心’,既然希望大唐强盛,当然要敬重社稷栋梁之才,侯君集便是我敬重的人之一,不管他性情脾气怎样,为人处世怎样,至少,他对大唐是有功绩的,如果被善待的话,大唐也会因他而更强盛…”

许明珠沉思一阵,道:“所以,这次侯家逢难,夫君欲救侯家也是这个原因?”

李素摇摇头,沉默半晌,缓缓道:“以往我救侯君集,是为大义,为情分,可是这次救侯家,却是因为利益。”

“利益?”许明珠不解地看着他。

李素叹道:“你可以理解为结党,也可以理解为给咱家谋退路,话说出来有些大逆不道,但我已一脚踏进了朝堂,封了县公后,这一脚已越陷越深,朝局诡谲多变,我无法置身事外,所以,我必须为自己,为咱们李家留一条退路,这条退路必须不着痕迹,更不能落人话柄,放眼朝中上下,唯独被边缘化的侯君集是最合适的人选,我需要他帮我铺垫这条退路。”

许明珠似懂非懂,却深深地看着他:“夫君…会有危险吗?”

李素笑道:“若事情做得好,我没有任何危险,这是个长久的事,两年三年的,看不出结果,夫人放心便是。”

许明珠想了想,道:“妾身这就动身去侯家,夫君给咱家安排的退路,解决侯家眼下的危难也是为这条退路在做铺垫吗?”

李素沉默片刻,道:“可以这么说,侯家之危难,是铺垫这条退路的源头,必不可缺的一部分。”

“夫君为何突然想到要给咱家留退路?莫非朝局有变?”

李素叹了口气,他没法告诉许明珠,自己如今怀里正捧着一个不定时的炸弹,随时可能会爆,长安城王直手下的那股势力,渐渐变成了一只掐向他脖子的大手,相信过不了多久,那只手就会掐得自己喘不过气了,严重的危机感逼得李素不得不赶紧留条退路,以备突变。

这些隐忧没必要对许明珠说,徒增忧心,于事无益。

与刘显冲突过后,李素亲眼见到落魄后的侯家是怎样的惨状,侯家的现状给李素狠狠提了个醒。

如今的自己,已经贵为县公,如果说当初自己游离于朝堂边缘,不曾触及朝堂利益的话,现在被封了县公,允许参与朝会,那么,李素再也无法置身事外了,如若言行不当,朝堂诸多势力诸多派系的核心利益被自己有意或无意触动,一定会招来凌厉的反击,比如在东宫太子的人选问题上,李素已铁定跟长孙无忌站在了对立面。自己一旦有一丝疏忽遗漏,侯家的今日,便是李家的明日。

许明珠带上几大车的钱和布匹肉菜等,领着数十名部曲进了长安城。

侯家如今管家的是侯方氏,不得不说,这个女人令李素越来越敬重。许明珠回来后,脸色有些复杂,说不清什么意味,提起侯方氏,许明珠露出钦佩的表情,李素甚至从她脸上看到了一点小崇拜。

从许明珠的口中,李素才知道侯家如今的境况有多艰难,自从侯君集被流放后,侯家的家产基本被充公,连家宅都被收了上去,一大家子被赶出家门,生计断绝,数十张嘴要吃饭,外面还有无数仇家虎视眈眈等着落井下石。

如此绝境下,侯家居然没有乱,更没有散,一家人窝居在简陋破败的小宅子里,从此闭门谢客,为了生计,侯方氏硬是在那片小得可怜的宅地里划出一块地种绿菜,全家女眷一个不少,统统拾起针线活,从外面买来各种颜色和质料的绸缎,在绸缎上绣花鸟,绣好后派人出去卖给东市的胡商换钱,家中仅剩的一些值钱古董物事,不管多珍贵,多有纪念意义,全都变卖换钱。

至于侯家的男丁,年纪小的日夜读书,年纪稍大的抄书篆文,交托文房店卖钱,实在没有读书天赋的男丁,便包下家里的脏活累活。

一家人遭逢大难,几乎已在破家的边缘,在侯方氏的管束布置下,日子虽穷困,却仍过得有声有色,而且家中上下的凝聚力无比强大,这样的家,无论多么艰难,终归不会散的,因为侯家不止侯君集这一根主心骨。

打了安平侯长子刘显的第二天,太平村李家来了客人。

客人正是安平侯本人,李素揍了儿子,终于引出了老爹。

既然大家都是大唐权贵,起了冲突自然要按权贵的规矩来处理,像李素揍刘显这种情况,处理的结果无非三种。

一是继续冲突,仇怨越结越深,最后成为生死大敌,二是一方主动和解,化干戈为玉帛,日后维持一种假惺惺的和气,你好我也好,第三则是双方都不出声,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不约而同地选择遗忘。

最后一种自然是最祥和的,如果世人处理所有的冲突都按这个法子,那么世界该是多么的和平。

安平侯刘平登门,他选择的是第二种解决方式,主动道歉,以求和解。

不得不说,安平侯的选择非常明智,儿子不懂事,老子当然比儿子强多了,他很清楚,李素这个人不是自己能招惹得起的,至少现在绝对不可能招惹得起,先不说二人爵位的高低,只说刘平和李素背后的能量背景,相比之下刘平便逊色许多,在当今天子的心里,李素的分量可不轻,甚至有着长安城骑马和随时入宫面圣的特权,而他刘平有什么?说是个侯爷,大唐立国后封了那么多侯,谁知道他排到第几号去了。

更何况强龙不压地头蛇,李素从当官封爵一直到现在,基本都在长安城里混迹,可谓本地原汁原味的土著。而他刘平,刚从凉州调任回长安,在别人眼里,他简直就是个刚进城的土鳖生瓜蛋子。

李素亲自迎出门,态度非常热情地接待了安平侯。

令李素如此热情的动力,当然不是安平侯这个人,而是安平侯带来的东西。

安平侯登门带来的礼物太丰厚了,赶了几辆牛车,车上全是值钱的物事,从银饼到上好的丝绸瓷器,从东海珍珠到宝石美玉,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李素快乐疯了。从这几车礼物可以感受到,安平侯的道歉诚意十足,绝不掺半点虚假,欣喜若狂的李素恨不得马上带人将他儿子再揍一顿…

冲着这些价值不菲的礼物,李素的态度自然也是如沐春风,令客人宾至如归,进门到落座,全程五星级服务。

安平侯刘平是个快五十岁的中年人,比李素大了几十岁,但他的姿态却放得很低,见面就躬身行礼,不停赔罪,表情懊悔且敬畏。

李素是个脾气不错的人,尤其在刚收了那么贵重的礼物后,脾气愈发友善亲切,既然安平侯已将姿态摆得如此低,李素若再跟他儿子计较,未免不懂规矩了。

说到底,李素和刘显之间的过节算不上什么深仇大恨,就算有了冲突,也是可大可小,全看当事人是什么态度了,既然安平侯拿出了息事宁人的态度,主动矮下身段赔礼,李素当然没有继续追究下去的道理。

事情说开了,宾主之间芥蒂皆消,气氛很快变得欢乐祥和,李家前堂内互相吹捧,再聊一些男人之间都懂的风花雪月,一个时辰过去,二人便不由自主产生了一种烧黄纸拜把子的冲动…共奏高山流水也行。

目的达到了,刘平心满意足地起身告辞,李素热情不改地亲自送到门口,看着他上了马车,直到马车和随从走远,李素仍站在门口依依不舍地挥手作别,一副“相见时难别亦难”的嘴脸,把门口值守的部曲们恶心得不行。

刚转过身打算回屋,许明珠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不解地道:“夫君难道真与安平侯化干戈为玉帛了?”

李素嗤笑:“夫人你太天真了…”

“可你们刚才…”

“人家送那么贵重的礼,总要热情一点嘛,热情归热情,都是面子上的事,夫人万莫当真。”

许明珠眨眼:“夫君的意思…莫非咱家与安平侯的恩怨化解不了?”

李素呵呵一笑:“我当然愿意化解,但人家不愿意,我能有什么办法?”

许明珠愈发糊涂了:“安平侯又是送礼又是赔罪,话也说得体面,夫君是怎么看出他不愿意化解仇怨的?”

李素笑了笑,牵起她的手,夫妻二人慢慢朝院子走去,李素耐心地解释道:“赔罪要有赔罪的态度,这个‘态度’不是指低声下气的言辞,而是看诚意的,与我结下仇怨的是他儿子刘显,也就是说,刘显才是当事人,如果安平侯真想与我化解仇怨,今日赔罪他就应该把他那个不争气的坑爹犬子也一并带来,当面给我赔礼道歉,可是今日来赔礼的人只有安平侯,看似分量足够了,但事情没做到点子上,赔罪的诚意自然大打折扣了…”

“不管是刘显自己不愿意来也好,或是安平侯觉得没必要带他来也好,总之,该来的人没来,这段过节就没有轻易揭过去的道理…”李素说着忽然冷笑数声,道:“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县侯亲自登门赔罪,做给全长安的人看了,往后任何人都不会觉得他有什么错,人家都已经赔过礼,我若再出手对付安平侯,便落人话柄了,传出去怕是连监察御史们都不会放过我,至于来咱家赔罪的人是老子还是儿子,这种细节谁会在意?今日这位安平侯来咱家一趟,完全可以化被动为主动,反倒是我,倒是轻易不能动弹了。”

许明珠听得两眼发直,目瞪口呆半晌,才吃吃地道:“一个登门赔罪的举动,里面居然藏着如此险恶的用心,怕也只有夫君才看得出来了,夫君真厉害…”

李素气定神闲地道:“我还没说完,说完了你再狠狠夸我,这样显得比较有诚意…我之所以看出安平侯不愿化解仇怨,刘显没来是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侯家…侯家是这次冲突的起因,无论如何都无法避开的,但是安平侯从进门到离开,对侯家却绝口不提,赔礼的言辞也只圈定在我和刘显的个人冲突上,这样的赔礼,自然又打了一个折扣,你想想,这折扣打来打去,最后真正的诚意还剩下几分?所以说,今日安平侯登门,所谓赔礼,纯粹是做给别人看的,至于我原不原谅,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我估摸着啊,安平侯可能欲效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呢,现在他得罪不起我,万一将来有机会把我扳倒呢?更何况,人家现在还抱上了长孙无忌的大粗腿,来咱家赔罪什么的,做足了面子上的功夫,我自然不好再跟他计较,那么他再去向侯家寻仇,我也不便再插手了。啧啧,真拿我当瓜怂了…”

许明珠道:“夫君既看穿了安平侯的伎俩,便不打算原谅安平侯了么?”

李素看了她一眼,慢吞吞地道:“谁说我不打算原谅他?刘侯爷送了那么贵重的礼,我若还不原谅他,人家岂不是肉包子打狗?”

许明珠一呆,接着噗嗤一笑,捶了他一下,没好气道:“夫君骂自己也是毫不留情呢,就不能换个好听点的说辞?”

李素笑道:“反正呢,礼收了,恩怨皆消,哪天遇到了我再揍他儿子一顿,他再来送一回礼,真希望这样的交情能维持一辈子啊…”

许明珠笑个不停,许久才平复起来。

“夫君的意思,咱家与安平侯的恩怨算是了结了?”

李素揉了揉鼻子,眼中闪过一抹难明的光芒,似笑非笑道:“我当然已经原谅了,但是…侯家若不原谅,那就不关我的事了。”

第七百七十九章 渐生去意

李家大多数时候是风平浪静的。

有这么一位懒散惫怠的家主,明明一身本事却偏偏云淡风轻与世无争,李家的日子自然也不可能过得雷鸣电闪惊涛骇浪。

所以,李素与安平侯的冲突对李家来说,算是一个事件,李家上到薛管家,下到丫鬟杂役,闲来无事时总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悄声议论几句,某知情人士面对围在自己身边一脸求知欲极强的人们时,总会不自觉地露出一副鹤立鸡群的傲然姿态,好像自己知道了一些内幕八卦消息便多么了不起似的,无形中生出一股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事件归事件,李家上下却没有任何紧张或不安,尤其是安平侯还亲自登门道歉过了,对李家来说,这件事只不过是无聊日子里的一个谈资,一个八卦话题,它的作用仅止于给单调的日子多几分调剂的色彩。

李家的主母也很淡定,尽管她知道得更多,知道这件事没外人看到的那么简单,也知道自己的夫君在谋划着什么,布局着什么,这个布局与李家的退路有关。

一个家族的迅速成长,总是危机与机遇并存的,许明珠这几年也渐渐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明知这件事背后有长孙无忌的影子,明知李家有可能会遇到很严重的麻烦,但许明珠心里却并没有任何不安,相反,此时的她无比平静,甚至可以用“气定神闲”来形容。

因为她相信李素,相信自己的夫君,她的夫君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最有本事的人,只要他想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而他想解决的麻烦,也没有解决不了的。

尤其是,许明珠最近察觉到李素对她也有了一些变化,朝堂事,门阀事,不论大事小事,公事私事,李素都会毫无保留地告诉她,有时候甚至带着几分商量的语气,尽管她不可能拿出任何有建设性的意见,尽管她经常连听都听不懂,可李素还是很耐心,不厌其烦地给她解释,然后说出自己的看法,顺便有意无意地教她遇到什么事该如何应对,似乎在把她往女强人的方向培养。

对许明珠来说,这无疑是非常可喜的变化,她在乎的不是掌握某种权势,也不是参与了某件大事,而是清楚的了解了夫君每时每刻在想什么,做什么,为何这么做,这个…很重要。

曾经的失落,曾经的惶恐,曾经因自己的一无所知而害怕的心理,不知不觉间消失殆尽,如今充盈心中的,是满满的自信和欣喜,有一种找到了夫君,也找回了自己般的释然和安宁。

相比许明珠的自信,一直在李家当丫鬟的武氏却越来越不平静了。

说来武氏在李家的定位有点怪异,李家上下从薛管家到丫鬟杂役们都知道她的身份是丫鬟,而且是个很奇怪的丫鬟,因为这个丫鬟平日里不需要做任何事,薛管家也无权指使她,她工作的地点更是令人惊诧,——她在家主李素的书房工作。

大户人家对隐私还是非常注意的,尤其是主人的隐私,而主人的书房便是家宅之中最隐私的禁地,家里打扫书房的下人都必须由主人指定专人,连家主的正室夫人想进书房,都要先敲门再进,从这个角度来说,书房甚至比主人的卧室更禁忌,不是随随便便能进的。

而武氏,却在家主的书房里工作。

没人知道她到底在做什么工作,有内院的丫鬟路过不小心瞥见书房里的她时,她正在书房里认真地看书,一手捧着书,另一手拎着毛笔,看着看着,不时下笔在纸上写下几个字,然后,翻页,继续看,偶尔垂头写字…

如果一定要说武氏具体的体力工作,大概只有一桩,那便是李素的书房全由她来打扫,任何人不准擅入。

一个能在家主书房禁地工作的丫鬟,一个与薛管家平起平坐的丫鬟…没有任何说法和解释,李家上下却非常有默契地将武氏当作李家一个特殊的存在,连薛管家见了她也会主动上前见礼,脸上的笑容无比殷勤热切,而武氏也只淡淡颔首,应付般回以一礼,一来一往间,武氏在李家的地位竟无比超然起来。

别人不知究竟,所以敬畏。但武氏却很清楚,自己在李家名为丫鬟,其实是门客。

门客有什么作用?

家主疑难或危难,门客必须挺身而出,或为家主出谋划策,或为家主挡刀挡箭,武氏所扮演的角色,便是为李素出谋划策的门客,睿智,冷静,直指时弊,一切以李素的利益为原则。

武氏已渐渐习惯了这个身份,在李家,她是超然的,受尊敬的,没有任何人敢欺凌她,就连主母许明珠,也对她保持着非常客气的态度。

然而,武氏却很无奈,因为这两年观察下来,她渐渐发现,以李素的能力,他似乎根本不需要任何谋士门客,许多事她还没张嘴分析,李素已经想好了对策,而且事实证明,李素的对策往往都是最正确最合适的做法。

家主太聪明,尤其是比谋士门客聪明,对门客来说,无疑是很受伤的事,武氏在李家越来越发现自己已没了存在感,似乎她的存在对李素而言可有可无,李素总有自己的主意,对发生的任何事的看法,李素总比她精妙得多,相反,武氏反而常常被李素教导指点,每说到最后,武氏才一脸恍然大悟,随即便是无尽的羞愧。

武氏拼命想改变这种现状,因为太伤自尊,相比当初刚来李家时的浮躁和稚嫩,如今的武氏已改变了许多,武氏渐渐变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冷静,与李素分析商议事情时越来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偶尔也能收获到李素一记赞许的目光,那一瞬间武氏觉得非常有成就感。

然而,终究还是不如他。

对李素,武氏甚至有种畏惧感,她感到自己时刻被李素拿捏在手心里,或许不至于没法动弹,可是,动弹的范围终究有限,就像那只姓孙的猴子,无论翻了多少个筋斗云,飞了多少个十万八千里,他还是没有飞出如来佛的手掌之外。

这次李素与安平侯的冲突,后来安平侯亲自登门道歉,武氏便隐隐察觉到不对劲,有心想上前问问究竟,可是李素却一直牵着许明珠的手,从前门走到内院,武氏远远跟在后面,直到夫妻二人说完了话,许明珠嘴角噙着轻笑回了屋,武氏才怯怯地站了出来。

李素转身后便看到了她。

武氏的模样仍旧有些青涩,就那么怯怯的站在内院一株桃树下,桃树上的桃花正迎着春风绽放,树下粉色的落英里,武氏亭亭而立,人面桃花相映红。

画面非常的赏心悦目,李素有过短暂的失神,随即朝武氏温和地笑了笑。

“你有事?”

武氏洁白的贝齿咬了咬下唇,仍旧柔柔怯怯的样子点头。

“有事就说,莫扮出这副不胜凉风般娇羞的样子,咱们认识这么久了,彼此是个什么德行大家都清楚,还是请武姑娘收了妖法吧。”李素笑得很灿烂,但话说得却很不客气。

武氏一滞,不胜凉风般的娇羞顿时消逝得无影无踪,随即小心翼翼地白了他一眼。

看着李素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武氏不由暗暗苦笑。

果然,在他面前,自己根本无从隐藏掩饰,他的眼睛像一面照妖镜,任何妖物在他面前都会现出原形。

“公爷,您与安平侯之间…”

“哦,小事,昨日有过冲突,现在你也看到了,安平侯亲自登门赔礼,事情算是过去了。”李素漫不经心地道。

武氏犹豫了一下,道:“公爷,奴婢以为…这不是小事。”

李素看了她一眼,挑了挑眉,笑道:“愿闻武姑娘高论。”

“奴婢听说,公爷与安平侯之子的冲突,是因侯家而起?”

“不错。”

“侯家已颓败,公爷却为了侯家而与安平侯结仇,您…权衡过利弊吗?”

李素深深看着她,笑得若有深意:“武姑娘,人活在世上,是否做每件事都必须先权衡利弊?佛祖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时,他权衡过利弊吗?”

武氏迟疑片刻,神情忽然浮上坚定,道:“佛祖有大法力,有不死身,所以他敢入地狱,不在乎利弊,只因有恃无恐,公爷,恕奴婢冒犯,您…不是佛。”

李素愣了一下,显然武氏今日的话锋有些犀利,于是笑着摇头道:“武姑娘,你可以对神佛没有敬畏心,但你不能只凭利弊得失去做人做事,这种人活到最后,哪怕能够长命百岁,可是…终归少了一丝人味儿,你说呢?”

武氏脸色一白,随即垂下头,轻声道:“奴婢听懂了,公爷是在责骂奴婢…”

李素长长叹息。

武氏美丽聪慧,可他却从来不敢生出将她收为侍妾的念头,这就是根本原因了。

她的无情冷酷,是刻入骨子里的,岁月沉淀越久,她会变得越冰冷,哪怕外表再艳丽,可她心中却没有情,她眼里的世情万物,只有“利弊”二字,这样的女人,无情的本性是无法改变的,就算收为侍妾后她能安分几年,一旦遇到对她更有利的人或事,她绝对会毫不犹豫地背叛自己,登上更高的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