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珍便自告奋勇,替母亲送丁娘子出来。

“丁婆婆如今躺着坐着起身,万不可起的太猛了,免得一下气血运行不畅,又头晕了。”

“余家小娘子…”丁娘子细细看了亦珍两眼,忽然有些明了地微笑,“不知道老身是做什么手艺的罢?”

亦珍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丁娘子身后的婆子诧异地瞪大了眼睛,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

反是丁娘子,见亦珍老实承认,不由得“哈哈”朗笑。

“真是个实诚孩子!”

亦珍微微涨红了脸颊。貌似她孤陋寡闻了啊…

丁娘子拉起亦珍等候,用满是老人斑的手轻轻拍了拍她年轻的手,“无妨,老身除了一点手艺,原也没什么本事,你不知道也很是寻常。你既叫老身一声婆婆,我很开心。婆婆等你的答复。”

说罢也不自揭身世,只朝亦珍和蔼一笑。

“婆婆路上走好。”亦珍将丁娘子送得二门上,目送汤婆婆引丁娘子主仆出了垂花门,到得门外,上了丁家的马车,慢慢驾离,这才返身回到正厅。

曹氏正在喝茶,见女儿返回来,轻轻将茶盏放在茶几上,瞪了她一眼,“还不将那日发生的事,向我再细细说一遍?”

亦珍自是不敢隐瞒,又将十五那日的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曹氏见她说得与丁娘子所说并无二致,这才伸手一捅女儿额角,“你这孩子,恁地胆大,也不怕救人不成,反害了丁娘子。到时可如何是好?”

亦珍皮着脸靠在曹氏肩上,“女儿也是见丁婆婆的样子,像几年有一次汤妈妈中暑时的情形,又想起娘也是给汤妈妈喝的红糖水,正好出门时娘亲给女儿在包袱里准备了一小罐红糖,这才斗胆照葫芦画瓢,相助丁婆婆的。”

“你啊…”曹氏生不起气来,“娘竟不知道自己生了个闷大胆。”

“娘别生女儿的气,女儿以后见人有难,视而不见就是了。”亦珍嘿嘿笑。

曹氏被惹得忍不住又瞪了女儿一眼,“如今竟愈发的皮了。”

两母女返回曹氏屋中,曹氏收起说笑面孔,认真问亦珍:“珍儿可想同丁娘子学手艺?”

“娘亲…”亦珍汗颜,“女儿惭愧,竟不知丁婆婆是做什么的。”

曹氏拄额。

她确实是将女儿拘得太紧了,弄得女儿如今对外头许多事都懵懂无知。

不过总算珍儿是个聪明灵醒的,现在教起来也犹未晚也。

曹氏拉女儿坐在自己身边,“珍儿可晓得元时的黄道婆其人?”

亦珍点点头,这她是知道的。据说黄道婆乃是松江府乌泥泾认识,自小被爹娘送给人家做童养媳。夫家不善,对她百般虐待。她实在受不了婆家的折磨,终于寻机逃出家门,辗转流落到海南岛崖州(今海口)。伊在崖州生活三十余年,向当地黎人学习纺织技艺,待她归乡时,更是将崖州黎人用的纺织工具千里迢迢带回乌泥泾,在日后逐步加以改进。后来她又将自己所学的错纱配色,综线挈花织法,广为传授给松江当地的妇人织娘们,使得松江府很快成为元时江南乃至全国的棉织之乡。

“那你可知如今有‘衣被天下’之美誉的松江,谁又是棉织一行的行首?”曹氏轻声问女儿。

亦珍的眼睛慢慢睁圆。母亲不会无故问她元时的黄道婆,莫非——

“不错。”曹氏证实女儿的猜测。“须知粗阔棉布可抵米三十石,而梭布极细者犹值银二两,正三品吏部侍郎的月俸,也不过是二两银子罢了。”

“好强…”。亦珍在心中说。

“这还只是寻常松江织女们所织的棉布,而丁娘子所织的布光洁细腻,亮滑如银,布质轻柔精软,向有‘细布光如银,掺如飞瀑悬’的美称,几乎尽数进贡至宫中…”曹氏说到此处,顿了顿,声音低下来,“她的这一手绝技,向来是传子传女不传媳的,至今也只得她至亲的几个人会罢了。因此布岁贡宫中,乃至民间丁娘子布一布难求,叫价至白金百两。如今她肯收你做徒弟,教你飞花布的绝技…”

便是娘有一日去了,也可以放心了…曹氏在心中默默说。

“娘亲能否容女儿仔细思量?”亦珍不想教母亲失望,只是她一时间也理不出头绪,做下决定来。

“好。娘不逼你,总要你喜欢才行。”又一拍亦珍的手,“走,娘与你一道到厨房去,看看汤炖得如何了。”

第三十四章 一片天空(3)

晚间,家中每人都喝到了亦珍熬的第一锅番茄冬瓜猪肋骨汤,汤鲜而浓,带着一点点的酸,白玉似的冬瓜漂浮其上,配上红色的番茄,颜色煞是好看。

连曹氏都忍不住夸奖,“甚佳。”

招娣头一次吃番茄,初时还觉得怪异,怎的汤上头还漂着红色的油珠子?可是喝了几口,便觉鲜美无比,顿时埋头将汤喝得啧啧有声,引得汤妈妈直笑。

招娣也不恼,“我还是第一次喝到这么好喝的汤呢。”

“那是你这丫头见识短。”汤妈妈给招娣添了碗汤,“以后你跟在小姐身边,少不得能吃着更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好东西。”

招娣遥想了一下汤妈妈描述的生活,随后笑了起来。听着仿佛很美好的样子。

汤妈妈摇摇头。

用过晚饭,亦珍扶着母亲在院子里散步。一天的暑热尚未全数散去,软底绣鞋踩在青石地面上,仍能感受到滚烫的余温。

曹氏透过院墙,望着天边的晚霞,温柔一叹,“此情此景,娘竟多少年不曾注意过了。”

她一个寡母,带着个幼女,千里迢迢自京城南下投亲,最后投亲不成,在此地定居下来,一住便是十年。十年间她要操持家务,教一家人吃饱穿暖,又要教养女儿长大,这中间的艰辛,说也说不完,也无从说起。哪里有闲情留意春花秋月夏雨冬雪?

如今她又如何舍得让女儿早早地步她的后尘,年华虚掷?

“珍儿…”曹氏在廊下站定,斟酌了片刻,才轻声问:“娘打算…请官媒上门来…”

亦珍闻言一愣。

怎的忽然就叫官媒上门来了?倏忽恍然,母亲这是想给自己寻婆家了罢?

只是,自己还未及笄,娘亲的身体又不是顶强健的。她若嫁了人,出嫁从夫,要想经常照顾娘,只怕不似现在这样方便自如了罢?自家也没有什么家业,能招个倒插门的女婿,陪自己一同孝敬母亲…

亦珍不舍得离开母亲。然而她也深知,母亲也不舍得她挑起一家人的担子。母亲想给她找个婆家,往后的人生好有个保障。

亦珍一个“不”字,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来。

只好微微垂了头,做羞涩状。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曹氏挽紧了女儿的手,缓缓在院中慢步兜圈子,“娘不想你盲婚哑嫁——”

“女儿但凭母亲做主。”亦珍轻轻道。

“傻孩子。”曹氏停下脚步,直视女儿的眼睛,“娘还能陪你一辈子不成?这成亲以后的日子,到底是要你自己过的。娘再舍不得你,也不能永远护着你。”

“娘亲…”亦珍听得眼泪几乎要落下来。

“娘不是那不通情理的。早前拘着你,是担心我们孤儿寡母的,太过张扬易遭人口舌。可是如今事关你的终身大事,娘不会独断专行,不问你的感受。”

亦珍如今身高已赶得上曹氏,这时微微将头靠在母亲肩上。有母若此,她这个做女儿的,又复何求?

待曹氏走得出了一身薄汗,亦珍扶母亲回到屋内,帮着汤妈妈给母亲擦身换衣,伺候母亲睡下,这才告退出来,回到自己屋里。

招娣一见小姐回房,赶紧去后头端了温热的水进来,服侍亦珍洗脸擦牙,绞了干净的帕子递给亦珍将脸擦干净。又转身处去筹擦身的热水。

亦珍趁空到梳妆台前自青花描月下芙蕖的扁圆瓷罐,取下上面的盖子,挑一点点洁净如霜的香脂在手心里,匀开了抹在脸上。

招娣筹了一铜盆擦身的热水回来,亦珍吩咐她自去洗漱,不必在跟前伺候。

即便过了这么久,亦珍仍不惯使唤招娣伺候自己擦身。

等亦珍擦好身,换了一身干净里衣中衣,招娣这才进来替亦珍换上洗脚用的木盆。

招娣自己不曾裹脚,刚进来伺候亦珍,见小姐也未裹脚,很是好奇过。

亦珍当时笑一笑,只说是自己怕疼,娘亲心软,见不得她吃苦,所以就没替她裹脚。

如今亦珍看着自己莹白纤细的一双天足,回想母亲从未向自己提起过裹足的事,心中软软一痛。母亲是真心疼爱她,不舍得叫她吃一点苦,希望她做个无忧无虑的小姐罢?若不是病得实在撑不下去了,母亲还会坚持宠着她罢?如今又想让她拜丁娘子为师,将来好有一技傍身。

母亲一切都为她考虑到了。

两主仆皆洗漱完毕,熄灯各自上了床。亦珍因有心事,无论如何也无法入睡,遂问睡在外间榻上的招娣,“将来有什么打算?”

将来啊…招娣沉默片刻,她是卖了死契进余家的,总要跟着小姐一辈子,除非小姐不要她了。“将来就跟着小姐呗,伺候小少爷,小小姐。”

亦珍愣一愣,她原以为招娣会说,攒够了银子赎身,然后找个好人家嫁了,安安稳稳地过和乐日子。谁知招娣竟想都未曾想过。

“我啊,想等母亲将身体养好了,然后…嫁一个能走南闯北,见识南北风光的豪爽男子,带上我们,去看遍塞北的粗犷,江南的迤逦。”亦珍的声音不疾不徐,带着种说不出的向往与怅惘,“去看皑皑白雪压枝头,看皎皎明月照春江,看四时风景轮转,看…光阴若水往复。”

便是不曾读过书的招娣听了,也不免心向往之。

隔了良久,亦珍轻叹一声,“睡罢,招娣。”

睡罢,醒来又是新的一天。

次日醒来,亦珍如常早起到厨房熬酸梅汤,做千层酥饼并心太软。

因正巧到了月底,亦珍出门前禀过母亲,让招娣今日收了摊以后便可以放假回家一趟,赶在明日晚间下钥前回来。

曹氏一向不是刻薄下人的主母,听女儿这样一说,当即便同意了,并叮嘱女儿:“额外支五百钱予招娣,叫她买些点心果子带回去。”

“是,女儿知道了。女儿替招娣谢谢母亲。”

等亦珍出了门,曹氏才问汤妈妈,“你看珍儿,这是打算接受,还是不接受丁娘子的建议?”

“小姐是个顶孝顺的,依奴婢看,定不会拂逆了夫人您去。”

曹氏摇摇头,“珍儿虽是我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生下来的,可是有时我这个做母亲的,也不是很看得懂她。这孩子看似柔和开朗,可是骨子里却又倔强好强,竟不知肖了谁?”

“可不是正正像夫人您么?”汤妈妈闻言笑起来,“夫人您少时不也是这个脾气?在老爷老夫人跟前,柔顺得绵羊似的,其实内里犟得几头牛也拉不回…”

汤妈妈倏然收了声,有些惴惴地觑了曹氏一眼。

反倒是曹氏,淡淡一笑,“你说得不错,我性子太犟,又识人不清。”

“夫人,奴婢说错话了,您别往心里去。”汤妈妈急得额上出了一层汗。

“你看看你,几十岁的人了…”曹氏拉起汤妈妈的手,“我当年要不是那么犟,但凡肯听父亲母亲一句劝,今时今日,也不必教你们跟着我吃苦受累。”

汤妈妈的眼泪再也忍不住,终于夺眶而出。

“夫人…奴婢…奴婢说错话了,您打也好、骂也好,都朝着奴婢来!千万别憋在心里头…”

曹氏轻轻一笑,拉了汤妈妈坐在自己身边,“都过了这么多年了,我还有什么想不穿的?如今只希望珍儿能嫁个好人家,不要重蹈我的覆辙罢了。”

见汤妈妈止不住眼泪往外流,又抽了自己的绢子给她抹眼泪,“正因为我当年错了,如今更不能教珍儿走我的老路。过几天官媒上门,等有了消息,还要请你和汤诚出去打听清楚些,再做决定不迟。”

汤妈妈抹干了眼泪,振作精神,拍着胸脯保证:“夫人放心,我和我家老头子一定不负夫人所托,保证打听得清清楚楚的。”

第三十五章 一片天空(4)

亦珍不知家中母亲向汤妈妈下达了侦查任务,自在谷阳桥下守着茶摊,等到过了午正,亦珍见酸梅汤已经快卖完了,便催招娣赶紧回去探望家人,“再不走,回去天就黑了。路上不安全。你早去早回。”

又从鸡公车上取过个用草绳扎着的油纸包来,“这是自家做的点心,你带回去。给你的钱你收收好,别教偷儿摸得去,能省则省。”

汤伯在一旁看得直噱。小姐年纪不大,想不到却是个如此仔细的。

亦珍又叫汤伯帮忙,央了个挑着空挑子准备出城回家的菜农,路上捎带着招娣一程。那菜农因与招娣是一个村里的,平时卖菜渴极了在茶摊上讨一碗水喝,汤伯又从来都很爽气地给他一碗,所以此时极痛快地答应下来。

招娣谢过亦珍汤伯,紧紧捏住了袖笼里亦珍给的一小块碎银子与自己平日攒下来的月钱,跟着菜农家去了。

亦珍继续守在茶摊里,眼光瞥见放在冰凉的井水瓮边上的一只竹筒。

她那日答应了方稚桐,留一份心太软给他,算是答谢他的回礼。哪知次日他却没有如约带着小厮出现,如此好几天过去,依然不见他的人影。

亦珍却言而有信,每天都替他留出一份,若是到收摊时候仍等不到他,便将留出来的一份带回家去,与招娣两人分食了。

亦珍想,今日怕是要统统便宜自己一人了。

不曾想,临近收摊前,方稚桐手掷绿伞,头戴骔巾,身穿一袭鱼肚白素紬道袍,脚着浄袜凉鞋,悠悠而来,身后跟着热得一头汗的小厮。

两人前后脚进了凉亭,奉墨是再不肯动一步了,只捱着栏杆,朝着亭外喊:“小娘子,来两碗酸梅汤!”

方稚桐只管收了伞,随手放在一身旁,便双手横搭在凉亭的阑干上,半侧着脸,望着亦珍。

她仿佛晒不黑似的,在毒日头下头,也只是脸颊晒得微微发红,额角鼻尖上有细细的汗珠,看着叫人心里头舒爽。

方稚桐微笑着亦珍端着两碗凉茶并一只竹筒进到凉亭内。

“公子来得不巧,茶摊的酸梅汤今日已经都卖完了。”亦珍将凉茶与盛心太软的竹筒一一放在亭内的石桌上,“这是两碗凉茶,并一色新做的点心,请公子品尝。”

说完微微垂着头,并不多看他一眼,就退了出去。

方稚桐心下好笑,见过了她那样生气勃勃的眼神,再观她这副进退有矩的样子,总像是知道了她不欲人知的秘密似的。

一转眼看见石桌上的竹筒,不由心间一动,坐过去,伸手揭开上头裹着一层细纱布的盖子,粗粗一看,是一筒子浸没在清澈汤水中的红枣,等看仔细了,才发现其中端倪。

竟是酿了馅儿在里头的。

方稚桐用亦珍附上的细竹签叉起一颗枣子吃进嘴里,果然外头绵甜,内里软糯,可不就是心太软么?随后便欢喜起来。

他那日不过是信口那么一说,不料她竟记在心上。他原也打算第二天就来的,可惜家里出了事。

姨母原本听了姨丈的话,觉着福建沿海,倭寇猖獗,已打算留在松江。哪知前两日收到跟在姨丈身边的亲信侍女的传书,说是姨丈在福建新收了房妾室,因夫人不在跟前,便处处以正头奶奶的身份自居。大人也不管束于她,竟还带着那新姨娘四处见客,全然不将夫人放在眼里云云。

姨母见信,这还了得?气得直嚷心窝子疼。先是在床上躺了两天,后又不知怎的,吵着要去福建。又不想山长水远的带着一大家子人上路,只哭哭啼啼地到母亲跟前来,将女儿贵娘托给母亲照顾。

“姐姐,妹妹如今还能信谁?我同他同甘共苦十几年,如今他发达了,便抛下我们母女,自己在任上逍遥快活,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姨母这话说得咬牙切齿,“万没有教外头的狐狸精越过我这主母去的道理!正室夫人还未喝过茶,算什么姨娘?哼!我倒要看看,她在我跟前,还能耍出什么花样来!”

姨母说着说着,便咬牙切齿起来。

母亲好一番劝说,才使姨母冷静下来。

“我这就回去收拾细软,连夜启程往闽地去。贵娘…就拜托姐姐多为照顾了。”

“妹妹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贵娘,就当是我自己的女儿一般。你到了福建,把一切都安顿好了,再来接贵娘过去。”

家里顿时便乱起来。

表妹不便一个人住在鲁夫人新置的大宅里,只能先借住在他家里。母亲专门叫人收拾出一处靠近她的院子,好方便照顾表妹。又把他叫去,令他务必要好好对待贵娘,免得贵娘一人住在方家,觉得寂寞。

方稚桐在心中嗤了一声:表妹寂寞与否,同我何干?

不过这话他只敢在肚皮里说说罢了。

随后几天,姨母匆忙收拾了物品,带了丫鬟婆子一众护卫,浩浩荡荡走水路往福建去了,表妹则带着丫鬟婆子奶母一行人住进他家。

祖母知晓此事,只在他去请安时,淡淡对他说,表妹来家中做客,他这个做表哥的,理应尽地主之谊。只是男女七岁不同席,不共食,是以也不可过于亲热了,倒让人觉得我们方家乃是商贾之家,不注重礼法,没的败坏了鲁小姐的闺誉。

这话并未当着母亲的面对他说,只私下里提点了他。

方稚桐晓得,祖母并不赞同母亲一心想与姨母家结亲的念头。方家如今富甲一方,再同鲁总兵结了姻亲,看似鲜花着锦、烈火油烹,可也树大招风,引人觊觎。

果然这几日总能在给母亲请安时遇见含羞带怯的表妹。

方稚桐今天总算寻了找谢停云温书的借口,这才带了奉墨出门,原以为亦珍早忘了那天的事,不料伊竟然还记得。这点心绵甜软糯,他吃在嘴里,甜在心里,嘴角不由得挂了一丝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