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一梦 作者:影照
月照梨花
月儿垂下来,桐花落了。
她趴在窗口,静静看着白色的的花瓣在风中旋转,然后飘到池塘上。
这样的场景有些寂寞,就好象小时候她踮着脚尖在青坡上打望,却发现所有的酢浆草都枯了一样。
哗啦——
客厅的大门响了,她跳起来,急慌慌地朝楼下跑去。
他正站在玄关门口换鞋,埋着头,看不请是什么表情,她望望墙角的古董挂钟,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不是叫你不要等门吗?”他抬起头看见眼前的纤弱身影,不由得微微皱起眉头。
“回家的时候若是见着有盏灯,心里总会觉得好受一点。”她淡淡的笑,径直走过去帮他脱下外套。
“唔。”他哼了一声,闭上眼静静靠在沙发上,“给我倒杯茶来。”
她把衣服挂好,然后倒了杯清水过来。
“洗过澡了?”她坐到他身边,安静地笑,“今天倒闻不见那些刺鼻的味道。”
“是你没品,不懂得欣赏高级香水的好。”他喝了一口水,随即脸色一沉,“怎么不是茶?我说我要的是茶!”
“太晚了,不要喝茶,你就暂时先喝些水润润喉咙吧。”她抱歉的劝道。
“你凭什么管我?!”他冷笑着把杯子往地上用力一倒,“贱货!”
水全洒了,地毯上多了一些黑色的斑点,无声无息在蔓延扩大。
她低了眉,轻轻叹了口气,终于还是转身去倒了杯新茶。
“以后不要这么晚回来,爸爸会生气。你也老大不小了,要为自己的将来打算打算。”她看着喝茶的他,还是忍不住喏喏开了口,“这戚氏继承人的位置…”
“想要是不是?”
他斜过来一眼,满脸都是尖酸的嘲讽,“可惜你这半途出家的戚小姐,连个象样的学位都没有!根本就是这屋子里的耻辱!垃圾!”
她的脸惨白,噤了声没再答话。
于是他满意地站起来,拿着杯子要往楼上走。
“莫生!”
她在背后叫住他,声音有微微的颤抖,“大后天…记得早点回家。”
怒火蹿起,他回过头正要开骂,却听见她轻轻说出下一句:
“大后天,我就要结婚了。”
她的声音飘渺,笑容幸福,就好象天外飞来的一样,在这空旷大厅里轻柔的绕。
“啪!”水杯从手中滑脱,掉到地上,碎了。
初夏的夜,一切正好,窗外桐花盛开如锦,屋子里有田野新茶的清香味道。
这样的世界,恍若一场梦,一个用尽所有力气才能醒来的,半生一梦。的
笛家弄慢
甄桐六岁那年,来到戚家。
她是被戚家老爷领养的,因为亲生父母在戚氏大楼的一场事故中双双身亡,戚老在舆论的压力下,被迫把她领回了家。
彼时的戚莫生五岁,正是粉雕玉琢,娇生惯养的小公子模样,平日里见着的同龄人不多,只当甄桐是过来玩的,对她很是友好。
“甄桐?可是桐花的桐?”莫生已经识字,便这样好奇问她。
“是,桐花的桐。”甄桐笑着回答。
然后她在戚家住了下来,以养女的身份,长辈佣人对她不过不失,不好不坏。
莫生倒是常常来找她,还叫人在她窗下种了几棵桐树。
“桐姐姐,”他笑着叫她,“我要等着它长高长大,然后在你窗前开花。”
她觉得很是欣慰,又很是感激,孩童的心灵总是最天真的,像雪一样的洁白无暇。
年少的时候,她过了段好日子,衣食无忧,在家受教。然后被送去念书,莫生读的是贵族学校,她则是平民女中。
莫生因此对着父母生了老大一场气,两个星期没有和他们说话。
但甄桐伤心过后,也就算了,她清楚自己不该有过多奢求。要在戚家活下去,只有安分最好。
莫生悄悄找她,问她是否怨恨,她笑着摇摇头。
不是不恨的,她知道,眼前这些人是间接害死她父母的凶手。可现今既然毫无依靠,再猛烈的恨也要压在心头。
甄桐不过是普通人家的寻常女子,活下去,永远最重要。
莫生见她一日比一日抑郁,只好常常寻了她去田间嬉戏。
他用手帕蒙住她的眼,给她闻植物,然后叫她猜猜是什么花。
“雏菊,风铃草,蒲公英…”她总是能猜对,因为幼年在乡野长大。
然后莫生便哈哈大笑,一口白牙,笑容爽朗:“桐姐姐,还有什么可以难倒你呢?”
她见莫生这样开心,自己也就终于散去了哀愁怨绪。
两人渐渐长大,她开始觉得少年莫生有了些风流公子的模样,家中电话常会有一些娇弱少女怯怯来问:“戚莫生在吗?今天约了他温书。”或是“他答应带我去打球的,怎么现在还没到?”
她感到有些失落,因为莫生不再只关心她一个人了,但她更清楚的知道,自己绝对无权过问,所以她只是如实向莫生传达着每一个电话,平静面带微笑。
然后莫生开始带着酒气归家,时间越来越晚,功课也越来越差,戚老常常气的对他死命打骂:“这小子学坏,完全堕落了!”
被打后的莫生,总是会来找她上药,她一边给他抹药水一边掉泪,啪嗒啪嗒。
“你哭什么呀?!”莫生慌了,翻过身就要给她擦泪,“又没打在你身上!”
“我气你怎么不知道珍惜自己!”她的眼鼻全红了,泪水糊作一团,“要是真伤着了怎么办?”
“我爸不会对我怎样的。”他得意一笑,满不在乎,“我可是他亲生的呀!”
话音刚落,俩人都立刻愣住了。
“…那你也要小心些。”甄桐终于挤出一个笑,“少挨打总是比较好。”
这样的话苍白无力,如同她脸色一样僵硬,莫生看了她一眼,拿着药懊恼地走了。
第二天她开始为莫生等门,因为她觉得这是告诉他自己没有受伤的最好办法——在他俩之间,言语解释,注定是脆弱无用的。
这日是周末,莫生回来的更晚,她趴在沙发上不知等了多久,终于昏昏睡去。醒来的时候已经凌晨四点,莫生正坐在对面的木椅上,沉着脸静静看她。
“回来了?”她迷迷糊糊爬起来,“怎么也不叫我一下?”
“谁叫你等门的?”莫生回过神来,似乎有些生气,“难道自己不知道去睡觉?”
她淡淡笑着,伸着懒腰踱到他背后,将手搭在他肩膀上轻声说:“我怕你还在误会呀。”
莫生的背一下僵直了,肌肉坚硬如磐石。
“我睡觉去了!”他忽然站起来,脸颊绯红地匆匆往楼上跑去。
甄桐依旧呆在原地,遥遥望着少年的背影。那只纤细的手,孤零零停在了半空中。
那年夏天桐树已经长到了窗口边,斜斜展着枝桠,夜里花正好,雪白芬芳一如新酿的蜜。
晚云烘日
甄桐十八岁的前夕,戚家出了一件大事——戚老爷子病倒了。
医生宣布他可能过不了冬,要戚家人先为后事打算。大家闻讯后纷纷哭闹乱作一团,惟有戚老不慌不忙,只说要重新再立遗嘱。待遗嘱修改完毕,律师宣布,甄桐在老先生逝世后,年满二十即可拿到戚氏五分之一的财产。
所有人呆住,不明白老先生为何突然如此溺爱这名平凡女子。戚夫人更是火冒三丈,认定甄桐耍了什么不寻常的手段,发誓要闹个天翻地覆。
甄桐无处可躲,百口莫辩,只有莫生终日伴在一旁,对她坚定地说:“无论出了什么事,我都相信你。”
甄桐泪盈满眶。
几日后戚老召开家族会议,当众揭开谜底——原来甄桐,是自幼被寄养在别家的戚氏私生女。
纵是老故事老桥段,当事人依旧震惊不已,戚夫人大哭一场,几近昏厥,直闹着要上吊。甄桐惶惶然望向莫生——他脸色暗沉,如同胸含千斤炸药。
她顿时看懂了他眼底隐含的话——百恨不如家仇,你我从此,是陌路了。
原来少年的诺言如此脆弱不堪一击,牵手长大的感情永远抵不过至亲的血缘关系。
那日后她不再是莫生的桐姐姐,而成了名不正言不顺的戚家小姐,前途叵测。
一个月后戚老病逝,甄桐的地狱生涯开始。
戚夫人已经气病,只当她是透明;莫生却变着花样来羞辱她,贱货杂种是常骂的,还喜欢使唤她做事,仿佛看她痛苦已是这世上最快乐的享受。
她给他倒水,他摔杯子;她给他盛饭,他把菜丢到她脸上;
最离谱的一次,他喝醉了跑到她房里闹,嘶吼着要叫她滚出戚家——因为她是天生灾星,克死了养父母,又跑来克死他爸。
精神上的羞辱,远比肉体上的折磨更加令人难以忍受。这次她终于没能再忍住,收拾好简单的行李,毅然离开了呆过十二年的戚家。
她走的那天,桐花已经开过又谢了,院子里满是青青的绿荫。
甄桐觉得这样很好,桐花毕竟不属于这里,灿烂过那么些日子,有回忆也就够了。
由于暂时无法拿到遗产,她没能念大学,只好在一家花店打工。
有时候闻到不同花香,她也会在瞬间想起,在童年田野间嬉戏的两个稚嫩孩子,女孩的多愁敏感,男孩的坦然微笑。
她明白自己不恨莫生,也根本不想去恨他。
莫生是她曾经年少的一个梦,只是如今,梦醒了。
静静过了一年,甄桐已经是十九岁了。
这年间,常常有个年轻男子三天两头往花店跑,老板娘取笑他是看人不看花,羞的甄桐脸蛋直烧。后来老板娘打听到那男子叫徐文定,是个正派有为的工程师,便劝甄桐把握机会牢牢抓住他:
“女子通常希望老公英俊多金,可真正的婚姻还是要找个老实可靠的,钱万万不能过多,过多就成害人的药了。”的
甄桐觉得这话很是在理,加上对徐生不无好感,半推半就下也就真成了他的女友。
她喜欢平淡的人生,靠在文定的怀里她觉得塌实安稳。
彼年的夏很凉爽,她可以一夜无梦,直到天亮。
丑奴儿令
来年的四月,甄桐满了二十岁,独自一人前戚家去领了遗产。
她没要股票和债券,只拿去存款和现金的一部分,总价值不足原来的三分之一。律师替她惋惜,她笑着解释说自己不是清高,只是不想再与戚家其它人有来往的机会罢了。
临走的时候,律师感叹道,如果戚公子也若她一般懂事就好了。
她心中一动,停下脚步细细询问,方知莫生在她走后脾气越发恶劣,终日花天酒地的糜烂人生,戚家简直无人能管的住他。
莫生不该是这样的,她知道,莫生骨子里不是坏胚子,只是也许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家变罢了。她很想去看看莫生,但想到生病在床的戚太太,终于还是收住了脚。
离开园子前,她悄悄踱到以前的房间楼下,看了看那几棵老桐树——整个戚园似乎只有他们没受影响,依旧生的挺拔健壮。
她抚摸着粗糙的树干,有些感慨,又有些想掉泪,她想起了那些曾经趴在窗口看桐花的无忧日子,想起了那个挨打后只找她上药的倔强少年。
如今,往事俱散风中矣。
她停留了一小会儿,然后掉转头走掉了。
但她还是忘记,转回头去看看自己过去的老房间——在那个熟悉的小窗口,有个寂寞的少年正倚在墙边,静静凝望她远去的背影。
白窗帘在风中飞舞,就像怒放的大片桐花飘落,逐渐模糊了少年的视线。那深些入膏肓的绝望与悲哀,或许从此再也没人,能够看清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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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戚夫人病逝,戚氏面临巨大危机,董事会纷纷对戚莫生的接任表示反对意见。忠心耿耿的律师偷偷找到甄桐,希望她能出面救莫生于危难中——
原来戚老早有先见之明,嘱托他暂时替甄桐代管所有的股票和不动产,以应紧急关头决策之需。
甄桐心软,不忍心将莫生弃之不顾,终于还是在股东大会上以第二股东的优势力保莫生留下。为了督促莫生专心工作,她又提上行李回到了久别的戚家。
刚开始的时候,莫生还和以前一样爱和她作对,甄桐只当他丧母之痛未消,完全不予计较。莫生晚归,她便执意等;莫生鬼混,她便亲自出去寻人;无论莫生做什么她都不发脾气——对于她而言,莫生已是这世上唯一的亲人,绝对不可轻言放弃。
莫生还小不懂事,等他成熟一点,自己便可以安心解脱了。
受了委屈后,她总这样安慰自己——等莫生成熟,只要他,肯成熟。
最后一次,她在地下酒吧里找到烂醉的莫生,他正在别人怂恿下尝试软性毒品。望着眼前双目痴呆意识模糊的莫生,她终于禁不住崩溃,泪洒当场。
没有叫喊,也没有哭出声,她只是狠狠咬着下唇,血都渗了出来。
她觉得自己真的是命苦,何必要拣这样一个麻烦摊子在身上?就让那不争气的家伙烂死在这里好了!
她立即转身回家,简单收拾了东西便要出门。
管家急了,一面打电话寻人一面拼命求她留下。
她只摇摇头,麻木不仁地说:“是你家少爷不肯听话,我无能为力了。”
正在拉扯间,莫生终于回来了。
他站在门口,用空荡荡的眼神望着甄桐手中的行李,呆呆问:“你…要走?”
她的眼泪又流出来,哽咽着回答:“是,我对你已绝望,再不想受折磨了!”
莫生的脸顿时一片惨白,如死人般失去了生色。
她有些不忍,咬牙硬起心肠决定出门。
就与莫生擦肩而过的时候,她觉察出他全身都在抽搐颤抖,然后是“咚”的一声,管家失声惊呼:“少爷——”
她回头一看,莫生已经昏倒在地上。
那晚她自然没走成,一直双眼不合地伴在床边照顾。莫生醒来后戾气全无,只像个小孩一样拉住她的手苦苦哀求:“姐姐,不要走!”
他已太多太多年没唤她过“姐姐”。怨气烟消云散,甄桐摸着他的额头,含泪轻声回答:“好,我不走,姐姐永远在这里陪你。”
莫生得到承诺,终于满意睡去,神态安详。
那日后莫生忽然脱胎换骨,振作起来认真打理家族生意,对甄桐也不若往日般冷漠无情,反倒常常缠着她一块儿吃饭看戏,姿态甚是友好。
甄桐终于感到欣慰。
只是莫生常常会突然问她一句话:“姐姐,你是否会永远留在我身边?”
甄桐咯咯地笑,拍拍他的脸回答:“当然,除非姐姐先你一步离开。”
莫生便紧紧握了她的手,不再答话。
莫生二十四岁的时候,甄桐决定和刚留学归来的徐文定订婚。
当她把文定介绍给莫生时,莫生的脸色是前所未有的青灰难看。“他配不上你,姐姐!”莫生这样对她说,神色难掩激动。
“我和他相识六年,早明白他是最合适的。”甄桐笑着看他,“金钱于我,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莫生闻言狠狠别过脸,望向徐文定的一双眼里全是刻骨的厌恶与仇恨。
文定忽然不寒而栗。
甄桐订婚后,莫生的态度又开始有些不好,时常醉酒归家,还带着满身香气。甄桐只当他是年少任性,文定却觉得他行为怪异,要未婚妻尽早搬出戚家。
这日他又晚归,衬衣上全是女子嫣红的唇印。甄桐过去扶他,本来还想开骂,却忽然瞧见他眼角全都是密密的泪。的
“姐姐!”他迷迷糊糊地抱住她叫,声音哀戚,“你答应过不离开我的,为何如今又要反悔?”
甄桐闻言呆住,怔怔立在原地。
桐花极盛过后,大多纷扬坠落,片片如同冬日飞雪。她渐渐开始觉得冷,有些刺入骨髓的,冰冷。虞美人影
第二日,甄桐收拾好行李,搬出了戚家。
临走前她留了纸条给莫生,说自己这趟出去只是旅行散心,很快就回来;又打电话给文定,说自己和朋友去外地随性游玩,并无详细联络地址。
然后她悄悄来到童年成长的乡下,当地春日正浓,满地芬芳。
她像小时候一样,躺在草坡里想事情,晒太阳。
风很轻,暖暖抚过脸庞,于是她睡着了,做了一个梦。
时光又回流到初入戚园的那天,莫生成了小孩的模样,站在紫藤花下静静望她,姿态天真单纯。她探出手想要抱他,却猛然发现他只是虚幻的影子,无论如何都触摸不到。
“莫生!莫生!”她叫起来,满脸的惊慌失措。
“姐姐,你怕吗?”小莫生凝视着她的无助,突然笑起来。
“怕,怕!”她哭泣着,泪眼模糊,“你不要消失,姐姐不能没有你!”
莫生得意极了,走过来扑到她怀里:“骗你的!我怎么会消失呢?
接着他忽然长大,用铁箍一样的手臂用力圈住她,贴着脸低低呐喊:“你不是答应过,要和我永远在一起吗?”的
梦惊醒,她惶然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的眼角已经全湿了。
然后她坐起来,怔怔望着草地发呆。
也不知过了这样歇了多久,忽然有一方手帕轻轻蒙住她的双眼。
她心中一动,怯怯唤了声:“莫生?”
那人没答话,只是拿过一束东西探到她鼻前。
她嗅了一下,咯咯笑起来:“飞燕草。”
那人换过一种。
“金娃娃。”她玩的开心,朝天仰着脸。
那人默不做声,再换一种。
“恩…毛地黄!”她把下巴枕在膝盖上,轻轻偏起脑袋。
一连猜了十几种,她再也忍不住,得意满满冲着空气说:“莫生,你永远都赢不了我的!”
对方闻言,死一般的寂静。
“莫生?”她有些诧异,伸了手想拉下罩住眼的手帕。
但手在半途被人截住了,有人贴上来,轻轻含住她的唇。
那是一个柔软潮湿的吻,辗转缠绵间,她似乎隐约听见了,压抑着痛苦的抽泣声。
这是一个梦,就当它是一个梦罢!
她没有反抗,只是静静呆在原地,闭上了眼睛。
那人吻了很久,终于放开了她,离去。
脚步声消失很久后,甄桐缓缓揭开了手帕。
阳光很刺眼,她有些恍惚,仿佛真的一场梦醒,然后她舔了舔嘴角,似乎有些淡淡的,苦涩泪痕。
三日后甄桐回到城里,文定向她提议结婚,她欣然答应。
回到戚园收拾行李的时候,莫生站在楼梯口静静看她,一言不发。
甄桐朝他笑笑,有些勉强的说:“回来再住段日子,恐怕以后也没什么机会了。”
莫生冷着一张脸,转身走开。
文定开始选结婚的日子,甄桐要求越快越好,虽然文定对她没由来的恐慌感到诧异,但还是答应尽早举行仪式,并且保持低调。
莫生依旧晚归,对甄桐态度恶劣。
然而甄桐已不再骂他,因为她觉得,其实莫生才是这世上,最最可怜的人。
婚期终于定下,文定办好了一切准备手续,只等甄桐对外公布,因为她说,她不要以戚家小姐的身份嫁出去,也不需要宴请太多的商场客人。
那晚莫生回来,甄桐亲口告诉他婚讯。
“啪!”
莫生的水杯顿时落在地上,碎成锋利的刀片,明晃晃的刺人。
望着遥遥远去的落寞背影,甄桐终于忍不住,含泪轻声说:“原谅我,莫生!”
婚礼举行的当日,戚园中的桐花前所未有齐齐绽放,连绵成一片雪白的云荫。
甄桐端坐在窗前,看着漫天纷扬的花落,心中不禁有些怅然——莫生早在两天前就去了外地公干,似乎有意避开这场婚礼。
命运弄人,她只希望,莫生能够早点醒过来。
门外有人在起哄:“新郎来了——”伴娘连忙慌慌张张地去拦门:“怎么会让你们这么容易就接到…”
她转过头,甜蜜地笑起来。
有片桐花飞了进来,无声缀在洁白如玉的丝袍上,像泪珠儿一样,悄悄融化了。
同一时间,有辆银灰色的跑车在蜿蜒的山路上疯狂行驶,司机握住方向盘的手青筋全凸,指关节泛白。
姐姐,等我!的
姐姐,不要嫁给他!!
姐姐,别忘记你的诺言!!!
撕心裂肺的呼吼在胸腔积淤,眼泪喷薄而出,像失了色的鲜血。
戚莫生整个人处在崩溃的癫狂状态,他已经什么都不顾,也什么都不管了,他只知道,自己一定要阻止这场婚礼!一定不能让甄桐离开他身边!
指针在公里处晃动,他一狠心,又加踩了油门。
窗外的景物飞逝,他血红的双眼已经渐渐模糊,视线不明,就在急转弯的那一刹那,他的手忽然脱离了方向盘——
“劈啪!”
灰蒙的天空中划过一道雪白的闪电,直直探入深谷,震耳欲隆。
不知过了多久,鲜红的血潺潺从脸上滑下,一直渗到断裂的车门外;戚莫生的整个身子蜷做一团,已经完全扭曲变形。但他并不觉得恐怖,也没有丝毫害怕,因为在这一片的血肉模糊中,他看到了穿着婚纱的甄桐,甜美的微笑,温暖怡人。
“姐姐,是你来接我了吗?”他喃喃说着,同时竭力探出手想触摸那道白色的影子,那个曾经的梦——
“轰!”
这一次的爆炸声,远比刚才的雷电更加惊心动魄,熊熊火光与翻滚的浓烟映红整个山谷,飞禽走兽的哀鸣响彻云霄。
所有的一切,真的都随风消逝了。
这时,在遥远的某个花园里,新娘正在甜甜地笑,祝福像鲜花一样漫天遍野降落到她身上,人们怀着满腔的喜悦和热情在高声地唱:
“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全文完)
粱山伯是一只飞蛾 作者:影照
结婚吧
周家三姐妹,老大老二俱已为他人妇,只有小妹我尚待字闺中,没能觅到如意郎君。
母亲生怕我成为大龄社会人士拖累她半生潇洒,于是常常张罗牌友给我介绍相亲对象。
找男友?好呀,完全没问题。
我对着母亲嫣然一笑:只要年薪过三十万,拥有百坪以上商品房,住宅区绿化面积达百分之三十,至少拥有一辆POLO,这等的级别,我便可以考虑考虑。
“啪!”母亲甩下相片,气呼呼走了。
临走前她骂我:“周结结,你以为你是谁?!林青霞张曼玉?我看你这辈子都别想嫁出去!”
家母比较脱离时代,她坚持认为男人最想娶的是韵味十足的老牌明星,即便她们年龄大多赶五超四。
不过怕什么,嫁不出去又怎样呢?
我周结结,早在二十三岁那年已经笃定,这一生,绝对要自己养自己。
结结去相亲
隔日大姐约我去吃茶,顺便开导我要对婚姻保持信心。
“前景是美好的…态度是乐观的…”大姐在电视台撰写九点挡新闻稿,语气一向严肃。
“…可惜道路是曲折的,反复是常有的…”我政治学的不赖,索性托了腮帮望着她媚笑。
“结结!”大姐迅速皱起了额头,“怎么就没个正经?结婚生子是人生大事,也是对父母尽孝的头等目标!”
“哎呀,等你和二姐一人撇腿一个,男女齐全,我妈憧憬的阿婆人生又会有什么不满意?”
喝了一口普洱,我微微蹙起双眉——
这家店的茶还真不是普通的难喝,妈的,早知道就点贵的人参乌龙好了。
“…你就是这样,仗着有我们顶就无法无天,都二十六了还不肯交一个男朋友,你真是要当姑婆直至终老吗?!我们对你简直是失望透顶,你不愧为周家的异类怪胎…”
大姐的两片薄唇开始在我跟前以光速上下翻飞,我竟看的有些陶醉了——如此高超舌功,不知能有几个女人和她吵架后不会口吐白沫直接晕死呢?啧啧,真厉害,都快五分钟了都没吞过一口唾沫,看来我们周家还真是藏龙卧虎之地…
“周结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
巫婆发怒了,一声断喝,我赶紧回了神:“在,在,在!”
“你——”大姐瞪圆双眼看我,深呼吸一口气,正准备展开下一轮的批判和攻击——
“结结?”
磁性悦耳的男中音传来,宛若天籁,我禁不住泪盈满眶——
娘啊,俺终于得救了!
来者是我的上司,公司决策级人物温明远,三十左右的黄金年华,著名钻石王老五一个。
“瘟生瘟生!”我噙着热泪激动地叫,“瘟生快来坐!”说着还立刻狗腿地拉开身边的椅子,满脸谄媚地望向他。的
于是温明远笑吟吟在我身边落座,姿态优雅。
唉,这厮一向迟钝,被我叫了整整三年“瘟生”都不知其真正含义,只当我是学港片,叫着亲热。
“大姐好!”他向老姐点头微笑——五百伏超强电力出马,巫婆立刻由金刚化为芭比,端庄妩媚:“温先生好,这么久没见,最近在忙些什么呢?”
“寻常事而已。”温明远客客气气回答道,“有结结帮我做事,工作其实并不忙,真要多谢你们周家的从小培养了。”
听听,听听!这家伙多会说话!
老姐的脸立刻笑开了,怒气烟消云散,整个人容光焕发。
“瘟生——”乘着老姐傻乐的当儿,我悄悄拉住温明远的衣袖低声说,“给我换一壶茶。”
他望望我的杯子,了然一笑,即刻招了手对服务生说:“麻烦,请给这桌换上人参乌龙。”
我满意极了,抛给他一个甜甜的媚眼——这瘟生不愧为新世纪好男人,居然还记得小小属下的口味。
吃完茶散伙,大姐去见爱郎,瘟生开车送我回家。
“啧啧,又换新的了?”我摸摸崭新的皮椅,再看看原木的仪表盘,心里顿时羡慕不已,“你这家伙也太有钱了呀,这次又是什么牌子?”
“XXXX。”他回答了一个名字,但我记不住,也没打算记住。
在周结结异常狭小的脑空间里,一向缺乏对汽车品牌的基本认识。打出生起到现在我就只记得三个牌子——NZ奔死,MW宝马,还有一个未来老公必开的“POLO”。
“这车多少钱?”我又问。
“XXXX。”他随口回答了一串数字,我只听清后面是个“万”字。
“瘟生你还真是了得啊!”虽然并不关心价格,但我知道此时此刻必须要表现出对上司卓越抢钱能力的钦佩与赞美,“真是男人中的男人!极品!”
这话估计够彪悍,瘟生扯扯嘴角,淡淡笑了。
过了一会儿。的
“结结,”他忽然叫我名字,语气温和,“你妈现在还逼你相亲吗?”
“逼呀!”我正拿着他最新款的百万像素手机玩自拍,骚首弄姿好不自在。
“那你妈都开了些什么条件?”他似乎不经意地问。
“男人,活的就成。”
我冲着镜头摆出一个“V”字。唉,这姿势嫩是嫩了点儿,不过好在全球通用,人人认识。
“那你呢?”他笑起来,继续追问。
我顿时放下手机,呆呆看向窗外。
隔了良久,我终于低声回答:
“男人,不变心就成。”
“结结…”温明远叹了口气,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骗你的!”我猛的抬起头哇哈哈大笑,“瘟生,你不是老江湖了吗,怎么还会上这幼稚的当?!”
这回温明远没答话,只是别过脸无奈苦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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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老妈又让我去相亲,这次的对象是个罗姓医生,据说文质彬彬风流倜傥一笑倾众生。
“结结,你要抓住机会!过了这村儿可就没这店儿了!”老妈语重心长,泪眼迷茫,“我可是托了好几个‘麻友’才让他答应见你一面的啊!”
靠!谁稀罕了?我翻翻白眼,死命地搓脚皮,姓罗的,你等着接招吧!老娘誓要成为一代美男终结者,不把你胃口倒光决不回来!
“周——结——结——,你可不要给我打什么鬼主意!”
知女莫若母,老妈立刻拆穿我的小伎俩,语气阴森犹如刚从地府爬出来。
“好啦好啦!”我挥挥手表示投降,也是,现如今社会女子形象这么重要,我可不想落什么把柄在人手上。
收拾光鲜正准备出门,忽然接到瘟生打来的电话。
“结结,现在有空过来看份合同么?”他的语气温和,态度恳切。
“没有!”我一边穿鞋一边匆匆地回答,“我现在正要去和人相亲呢,饭店都定好了!”
“…还是来看合同吧,你不是讨厌相亲吗?我正好给找你个借口,再涨你三倍的加班费。”他怔一下,开始在电话那端进行利诱。
“得得得,你还是赶紧找其他人吧!”我不耐烦地嚷嚷,“钱哪挣的完呀?这次的对象听我妈说是极品,绝不能放过!”
其实这时我心里的小算盘是,早早相亲完了赶去百盛血拼,顺便给自己买件花衣裳回来臭美一下。
“…”电话那端沉默了,然后是瘟生极不情愿的回答:“那好吧,祝你相亲愉快。”
愉快愉快当然愉快!
我“啪”地挂上电话,怀着对新衣服满腔的激情与憧憬,大摇大摆跨上了街。
大齐与瘟生
相亲很顺利,我和医生互看不对眼,三十分钟不到就彻底拜拜了。临走前医生握了握我的手,假惺惺说:“周小姐,日后有缘再见。”
靠,你直接说不喜欢我这型的不就得了,婉转什么呀?!
我翻个白眼,付了自己的帐单,拿起小包就冲出了大门。
百盛周末人多,我一个人在大楼里慢慢逛,顺便打量打量其他白领金领的各色高级行头。走到女装部的时候,前面一对情侣拦住了我的去路。
男的身形高大,女的娇小玲珑,他们相互亲密依偎紧紧拥抱,然后我听见女的撒娇说:“邵齐,这里怎么没有XXX牌子呀,就是我们住巴黎时常去的那个?”
她的声音不大,但吐字清楚足以让所有五米范围以内人士听见,柜台小姐们顿时向她投以内容复杂的仰视目光。
我也愣住了,双脚凝固在原地,被她刚喊出的那个名字瞬间石化。
…邵齐?原来,他已经回来了?!
我惨白着一张脸,转过身像梦游一样飘出了百盛大门。
街上依旧繁华热闹,我漫无目的继续乱晃,只是难掩容颜憔悴神态落魄,许多行人纷纷向我投以同情目光。
我觉得眼睛有些痛,鼻子开始酸,趁眼泪飙下来前我赶紧揉把脸骂自己没出息——三年了,都整整三年了!周结结你他妈还记挂个什么劲儿啊!
然后手机响了,是“鬼子进村”,温明远来电的专属铃声。
我“啪”一把接过电话,带着哭腔就叫了出来:“瘟生,我刚刚遇见大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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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疯狂迷恋过一个男人,在和他交往的四年间,我几乎耗尽了所有对爱的执着与憧憬——
他就是邵齐。
我和他是大学同学,同级不同系。
那时我在外语学院,自诩“玉蝴蝶”,因为肤白且能歌善舞。邵齐是建院的,学生会主席,外号“黑马王子”。大二的时候我在校文艺晚会上对他一见钟情,即刻展开猛烈攻势,终于在俩月内成功把他搞到了手。
还记得定关系那天,他打电话叫我去校门外的小饭馆吃饭。当时天寒地冻我抹着条红围巾就出了门。谁知到饭馆一看,所有的学生会要员都坐在跟前喝酒,我正犹豫要不要进门,邵齐忽然坐在里面冲着我猛声大喊:
“各位,这就是你们的嫂子了啊!”
哗哗哗,鼓掌声连绵一片,“嫂子”声此起彼伏,我顿时觉得倍儿有面子,飘飘飞上了天。然后就正式成为了邵齐的所有物。
不过后来他有抱怨我说:“你那天怎么穿那么土啊,害我没面子!”
我和大齐要死要活好了两年,终于毕业了。
那年他运气不好,研究生差三分没考上,直说要重考。我则在私企找了份翻译的工作,勉强可以糊口。我听了他的打算后说你要再考好啊,我照顾你!然后每天下了班我就满面风尘的扑到他的小房子里洗衣烧饭。
做这些事的时候,我心里一直是很快乐的。因为我坚信以大齐的本事肯定会有出头的那一天,到时候我就可以风光成为邵太然后享福。于是这一年间里我干了许多自己二十三年来从没干过的家务活,手都糙裂了壳。的
我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用百倍热情照顾他,然后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大齐忽然对我说,他要跟我分手。
原因非常的简单,他要出国了,去那个遥远美丽的法兰西。但同去的有另外一个遥远美丽的女孩,她爸是市委书记。
我的眼泪哗啦啦往外流,嘴皮被咬破了,渗出的全都是血。
“邵齐你他妈是个混蛋!”我拿起锅铲就随手朝他扔了过去,打中额头,流血了。
“结结你打吧,我真的对不起你。”他动都没动,满脸是隐忍的平静。
我腿一软,顺着灶台就滑到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周结结二十三岁那年,相恋四年的男友跟着高干子女跑了。从此,她不再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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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怵在街头发愣,过一会,瘟生就开着他那辆拉风的“XXXX”来接我了。
“怎么回事?你怎么见到他了?!”他推开车门急惶惶朝我跑来,大太阳下满头都是明晃晃的汗。
我憋憋嘴没说话,径直跨进了车门。
瘟生了解我的那段故事,因为就在刚进公司的那天,我喝醉酒揪着他骂了一整个晚上,同时还边哭边狠狠吐了他一身。后来他看向我的目光大多是带着怜惜的,估计因为觉着这女人实在倒霉到了家。
我坐在副驾驶席上,面无表情呆呆吹冷气,瘟生偷偷看我几眼,欲言又止。
这样静静过了一会儿,他终于鼓足勇气说:“结结,我给你讲个笑话好吗?”
我没吭声,于是他自顾自说起来:“…从前有个球迷去逛街,眼睛不好好看着路面。行人发现他前面有个少了盖的下水管道,慌忙提醒他:‘沟!沟!沟!’结果没想到他条件反射立马接唱:‘欧勒欧勒欧勒——’然后‘咚’地就摔进坑里了!”
我冷冷瞄他一眼,毫无反应。
“不好笑吗?”他愣了一下,表情窘迫。
“瘟生,你已经与时代脱节了!”我厌恶地拍拍他的肩,语重心长予以告戒。
“嘿嘿…”他尴尬笑两下,望着我语带哀怨喃喃道,“我本来就是老人,和你们年轻一代真是没有共同语言…”
天!几时见过如此孩子气的瘟生?!我立刻松了崩紧的脸皮,哈哈大笑起来。
“瘟生…你还真是搞笑…”我笑着,上气不接下气,然后眼泪就流了出来。
我边笑边落泪,水分源源不断,鼻子眼睛全都红做一团。
视线全模糊了,我什么都看不清也听不见,往日分手的惨痛一幕幕疯狂涌上,回忆的大门,终于被百盛的那个影子无情打开。
“瘟生,肩膀借我靠一下。”我垂着头,低声求他。
他叹了口气,伸出手将我揽入怀中。
于是我终于不再勉强,放声痛哭,泪雨滂沱。
“呜呜呜…”
瘟生的手臂收紧了,抚摸着我头发的大手,在歇斯底里的哭声中,轻轻颤抖。
野百合之春
当泪水流干眼睛红肿再也哭不下去的时候,我终于从瘟生怀里抬起了头。
他的高档衬衣胸前全湿了,皱巴巴难看的要死,于是我抹了抹他的领子抽搭着说:“对不起,干洗费我出好了。”
他叹口气说:“你还是先照照镜子吧,睫毛膏全花了。”
“什么?!”我尖叫一声赶紧去掏纸巾,嘴里不忘骂骂咧咧,“我用的可是超强防水型号啊,这他妈什么烂品质…”
这回我没骂下去,因为嘴巴立刻就给人堵上了,然后瘟生的舌头伸了进来,在我嘴巴里肆意溜达,到处探索。
在被他高超的接吻技巧迷昏前,我喃喃想——啧啧!这还真算的上是一个热情如火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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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瘟生搞定了,就凭他在车里的那个狂吻。
笑话,这么一个钻石王老五追我,我怎么可能不动心呢?更何况吻完之后那王老五深情地看着我说:“结结,你知不知道,我已经喜欢你好久了?”
好久?好久是多久?难道自从我吐他一身之后他就爱上我了?唉,早知周结结的呕吐魅力如此之大,说什么我也不要工作了,直接买张机票飞到华尔街,见一个吐一个。
母亲和姐姐对于我和瘟生拍拖的事自然是喜闻乐见,赞不绝口。
“我就知道他对你有意思!”母亲开始美孜孜夸赞起来,“不然怎么可能在日常交往中容忍你的任性和缺点呢?”的
我翻个白眼,老妈就是爱炫耀自己有什么看人本事,难道她忘了前段日子是谁逼着我去相亲吗?!
但算了,我也不用和她计较,目前的当要任务是好好发展和瘟生的感情——这厮也实在太迟钝了呀!我都跟他说要改口叫他“明远”,他死活不干,非说瘟生是我的专用称呼,听着够甜。我本来想给他一记爆栗子,最终还是下不了手。
唉,要把他打傻了,后半辈子倒霉的人可是我呀!
半个月后的某天,我从公司出来,接到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信上说:“结结,我回来了,能和你见一面么?”
落款是——邵齐。
我和邵齐约在一家“红尘往事”酒吧见面,我觉着他这人还比较会挑,这名字还真挺适合我俩的。
到准点儿的时候我踏进了酒吧,邵齐已经坐在里面等我了。
终于有了机会好好打量一下——他穿着黑衬衣,沉着一张够MAN的酷脸,浑身线条干净利落,气质不凡。
唔,好男人,看来当年我的眼光的确不错!
我先小小地自我陶醉了一下。
“结结…”邵齐开始叫我,目光炯炯。
“嗨,好久不见了呀!”我冲他一笑,走过去坐在旁边。
“你成熟了很多,更有女人味了。”他淡淡一笑,伸过手来要帮我倒酒。
“免了,谢谢!”我盖住杯口,摇摇头说,“我男朋友不喜欢我喝酒。”
“…啊,是吗?”他似乎有些失落,手里的酒瓶也微微滑了一下,“…你以前,不是挺能喝的吗?”的
“啊,我知道你说的是以前我每天都去校门外小饭馆喝酒的事。”我咯咯笑起来,“那是为了引起你注意,想要泡你嘛!谁叫你每天都和学生会的人一起在那儿吃消夜?”
“…结结…”他皱皱眉头,神情惆怅仿佛想起了陈年就事。
“啊,算了算了,不要提以前!”我赶紧挥了挥手,“说说你女朋友吧,现在过的怎么样?”
“很好啊,她很粘我。”他仰头喝了一口酒,嘴角隐隐有莫名苦笑。
“恭喜啊。”我也不知说些什么好,只有傻傻跟着笑。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有的没的一大堆。临走前邵齐似乎醉了,忽然拉住我的手喃喃问:“结结,你恨我吗?”
我望着神色憔悴的他,轻轻摇了摇头:“算了吧,我不恨你的,过去的都过去了。”
他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整个人仿佛苍老了十岁:“真的都过去了?”
我见他这呆呆的样子,心中不免有些伤感:“都过去了呀,现在我有了很好的男朋友,你也有很好的女朋友,大家何必纠缠于以往呢?”
“但你不再爱我了,是不是?”他凝视我,语气哽咽。“我好后悔,结结,真的好后悔…”他像小孩子一样哭闹起来。
“…大齐,你喝醉了。”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擦去他眼角的泪水。
我很清楚,明天清醒后的邵齐,绝对会回到他的现任女友身边;而对于今晚的周结结,他也还是一样还是会抛弃。的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回家吧,大齐。”我拍拍已经泣不成声的他,“好好回去睡一觉,醒来就没事了。”
我把烂醉如泥的邵齐送上了出租车,然后独自在夜风中闲逛起来。
坚强的面具卸下,我突然有些想哭。
我想起了这三年来自己无谓的执着,整天背在身上的苦情与伤害。我不是不在乎的,可所有的恨都在见到大齐的那一刹那烟消云散。
我相信他是真的爱过我,这就够了。从此我会把那段感情当作一个年少轻狂的回忆,而不再是精神与命运的枷锁。
毕竟,谁不是一面受伤,一面学会坚强?
我迈开了步子在大街上奔跑,长发飞扬,现在我只想见到瘟生,好想,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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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我和瘟生去扯了结婚证,因为我妈坚持要我在“寡年”前嫁出去,于是我就糊里糊涂的被她卖到温家了。的
这天我躺在床上看电视,瘟生在一边给我剥葡萄。我边吃边发表各种高论,瘟生只一个劲看着我宠溺地笑。
电视里忽然开始放粱祝的经典片段——“化蝶”,我想起了自己大学的花名,又开始哼哼唧唧说:“男人哪配叫什么蝴蝶啊?梁山伯充其量也就是一只飞蛾!”
“那我呢?是蝴蝶还是蛾?”瘟生笑吟吟往我嘴里塞了一颗葡萄,真够甜。
“你?”我斜他一眼,不屑道,“你也不过就是皇城根儿下的一只小苍蝇!”
他仰了头哈哈大笑起来,随即心存不轨大刺刺朝我趴来,还带着满脸奸笑:“可我是只娶了‘玉蝴蝶’的老辣苍蝇!”
唉,姐妹们,如果给外人听到曾经的钻石人物这么践踏自己,不知道会有多少人跌破脑袋?不过嘛,这夫妻间的事,本来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另一个愿挨。
您说呢?
(全文完)
咳咳,首先我先承认,这个故事很粗糙,情节也很老套,但照照实在是很想写一个这样的幸福故事出来,因为老被人说是“杀手”,“悲剧专业户”什么的。其实照照本人的生活是很开心的,没有什么太大的挫折。写这个典型的小言故事,无非是为了让众家美女小小甜蜜一下。哎,要是整天都“淡淡的忧伤”,我还要不要活了啊!(抓狂~~~~~~~)
白就白吧,我也想多多尝试一下不同路线呢!欢迎大家对照照的各种风格予以打击。
啊,还有,如果有谁受过感情的伤害,请不要放弃希望。
这文缺点多多,请包涵原谅,以后有机会再改,我目前纯粹是想多平些坑,因为这文结了以后会有段日子不写长篇了,抱歉抱歉!
飞花轻似梦
“哎,你娶我,好不好?”
她静静托腮望他,笑靥暖如春花。
“去去去,又开始捣乱了!”他挥手,不耐烦像在赶一只苍蝇,“冰箱里有吃的自己去拿,别再来烦我!”
“小气巴拉!”她瘪嘴,拿起沙发上的靠垫砸他。
“罗真!”他恼了,伸手一挡,靠垫立刻亲密吻上她的唇。
“你就不能安静一点吗?我还有一个程序要设计呢!”
他的声音里满是压抑的怒火。
“哼!”她张大鼻孔,却还是乖乖放下靠垫,转身走出了房门。
“真是个巫婆!”他小声嘀咕一句,转回头准备继续与那堆数据编码混战到底。
他与罗真是二十年损友,换句话说,就是俗称的青梅竹马。
一般许多人听到这个词,都会在第一时间内产生无责任遐想——啊,纯蠢的初恋,啊,年少的往事!
可惜,他与罗真永远没有这个可能。
罗真自小就是大院里的孩子王,整天剃着个刺猬头,穿着军装裤爬上爬下,掏鸟蛋捅蜂窝,简直无恶不作。如果敢作敢当也就算了,偏偏她又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小人,做完坏事后至少要推掉一半责任给他。
“张百会!是张百会叫我做的!”每次被逮住后,她都哑着公鸭嗓假惺惺哭,简直声如洪钟。
张父由于是军人出身,反应过于敏捷,往往还来不及听辩解,就已经结结实实给了儿子一个耳光。
“啪!”
“啪!”
“啪!”
张百会的童年,就是在这样一声声清脆的人肉打击乐中凄惨度过的。
“为什么你都不打她?”
在经历了第一百零一次飞来横祸后,他终于忍不住捂着腮帮子要求讨个说法。
“小样儿,人家罗真是女孩子,能打脸吗?”
张父冷笑,居高临下的昂头给他以彻底藐视:
“男子汉就是被冤枉了也要能沉的住气!你抱怨了,还算是个男人吗?”
于是他无语凝噎。
“一切都是拜罗真那个说谎的巫婆所赐,”他想,“总有一天我要以十倍的代价向她狠狠讨回来!”
抱着这样的执着信念,张百会同志终于勉强度过了他那苦大愁深的金色年华。
转眼,他以优异成绩考上了一所重点中学。凭着那张天生的俊脸,他本以为自己可以扬眉吐气好好风光上一把。
然而罗真永远阴魂不散。
和他升入同一所学校也就罢了,偏偏还继续将各种八婆本领发扬光大,使劲折磨他,虐待他,蹂躏他,大有不把他名声搞臭不罢休的势头。
“什么?你们喜欢那个张菜头?天哪!他是一个没有男人味的孬种!”
“张百会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告诉你,他小时候常常偷看邻居姐姐洗澡哦!”
“我跟你说,张百会好像有同性恋倾向…”
当最后那句话传到耳朵里后,张百会再也忍不住,拍案而起:“罗真,你也欺人太甚!”
气冲冲找到罪魁祸首谈判,要求她出面澄清,她却哈哈大笑起来:
“小菜头,我的澄清有谁会当真?难道你忘记了我是撒谎功力一等一的高手?”
是,她从小就撒谎惯了,想来要她说实话她反倒觉得别扭。
他想起父亲以前说过的话:“…罗真父母双亡,只有个奶奶在管她,所以习性不好,你要多让让她…”
好吧,我忍!的
他那时,就这样天真的想。
现在,他终于尝到纵容这个巫婆的苦果了——二十五年来从未成功交往过一个女朋友。
想他张百会堂堂八尺男儿(正宗一八零),当选过名牌大学经济学院院草(非官方数据统计),现在又是一名前途璀璨的高级IT工作人员(程序设计师),怎么就落的这么寒碜?
——问题显然不是出在他身上。
其实追他的女孩子大把大把的有,环肥燕瘦随他挑,当然他也很乐于挑——好色乃是热血男儿本性,不好才不正常呢!可惜那位大内一等一高手密探罗真小姐,永远会在他们小爱苗初燃时,以几句有意无意,似真非假的暗示击退纯洁少女。
于是——
“…原来你已经有女朋友了…”少女甲眼含雾气,黯然离去。
“…我知道自己比不上你曾经的女友,她永远是最好的…”少女乙泪珠悄然滑落,神色哀怨。
“…呜呜,我还是不愿意和死人争宠,只能祝你早日摆脱过去,未来幸福!”少女丙哭到昏天暗地,花容失色。临走前还不忘给他一个凄凉的祝福。
“罗——真——”
他愤怒了,间歇性休眠火山爆发了。
“你给我解释一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他以码大脚“砰”地揣开了罗真的“香闺门”。
“干吗?”
那无良匪徒顶着个乱糟糟的爆炸头,睡眼惺忪地从被窝里爬出来。
“你是猪吗?下午四点了还睡?”他也不回避,直接气势汹汹地叉起腰训话。
“啊——你管的着吗?”她肆无忌惮打个呵欠,懒洋洋随口应着:“昨天晚上赶稿子到凌晨呢!”
“又写那些谎话去骗钱了?”他的眉头迅速皱起,这巫婆现在为一家出版社工作,专门写些幼稚的童话,什么会说话的狗,会流泪的鱼,还有会伤心的花——
所以罗真天生就是吃骗子这碗饭的人,铁的事实终于再次得到认定。
“真是,一天不说谎你就会死么?”他没好气地开骂,顺便走过去一把掀开那厚厚软软的卡通棉被:
“还是kitty猫?恶心,老女人用什么粉红色!”
“你懂什么,这叫品位!”她“呼”地跳下床,冲他扮个鬼脸,“品位!你知不知道?”
“装嫩!”他失笑,却忽然觉得胃里有东西在翻腾,于是匆匆劝她:“赶快梳洗一下,一会儿上我家吃晚饭去!对了,你那鸡窝头,是时候去理理了!”
“这个头型有什么不好,王菲还梳过呢!叫‘一飞冲天’!”她哼哼叽叽,摇头摆尾得意跨进了浴室。
然后他开始叠被理铺,收拾她留下的一团烂摊子,
就和童年一模一样。
直到吃过晚饭安全送她回家,张百会才终于记起今天找她的真正目的。
唉,后悔莫及啊,他想。
闭关一个月后,张百会同志终于搞定了新程式。出关后的第一件事,当然是要找一群狐朋狗友好好庆祝一番。
第一个电话打给罗真,手机却迟迟没人接听。
“这巫婆在搞什么鬼?”他心里本想放弃,却还是于不知不觉间挪动步子来她家门口。
门铃机械地响了N次,声音凄厉,始终无人应答。
“张百会,你这是在发什么疯?”他终于不耐烦,开始咒骂起自己——巫婆估计是跑去和谁谁谁约会了,没准现在还流着哈喇子,腻的慌呢。
于是他失笑,准备掉头回家。
“你是来找罗小姐的?”
对里的防盗门忽然“吱呀”一声豁开了条细缝,一张僵尸脸冷不丁地探出来。
楼道里光线昏暗荒凉,映得那张老脸绿呼呼的,而且还面无表情。

张百会开始觉得脚底有一阵阴风拂过,脑海里立即应景回响起幽怨的哀乐。
“…啊,是。”他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硬着头皮回答。
“她住院啦,就在街道口的五院,你去看看吧,一个姑娘家也怪可怜的!”
僵尸说完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立刻关上了铁门。
“砰!”
四周又完全恢复了静谧,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张百会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是否有了毛病。
医院里。
“你怎么来了?”罗真看着他,满脸意外。
“我怎么不能来?”他笑,手里忙着给她剥橙子——打小她就爱吃橙,还曾经创下过一天吃掉十五只的辉煌记录,所以在来医院之前他特地跑去JUSIO买了一大堆。
“不是…”她顿了一下,也盈盈地笑:“你程式做好啦?”
“早搞定了。”他潇洒耸肩,顺便将撕好的一瓣橙递到她嘴边,动作再流畅自然不过。
“你什么病啊?”看着她吃下橙,他忽然开口问。
“肠胃炎。”她瘪瘪嘴,脸上写满苍白的痛苦,“好辛苦啊,快折磨死我了!”
“都叫你好好吃饭了!”眉宇间挤出个“川”字,他把薄嘴皮紧紧一抿:“以后可要赶紧给你找个老公管管!”
“切!哪有那么容易!”她的眼睛顿时闪闪发亮,充满了梦幻光彩:
“我的未来夫婿可是万里挑一的人才!有一天一定会驾着七彩流云的金边飞毯,手持阿拉丁神灯风风光光来迎娶我…”
“你就做你的春秋大梦吧!”他嗤之以鼻,“你当真以为自己活在童话世界里?”
她讪笑,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抬起脸俏皮地说:
“哎,那你娶我,好不好?”
他一怔,随即仰头疯狂大笑,活像听见了本世纪最幽默的笑话:
“我是吃饱了撑着才会娶你这个谎话连篇的巫婆!”
“哼!”她佯装发怒,“我有什么不好?聪明美丽活泼可爱善良温柔…”
“得了吧,你是要哪样哪样不齐!谁娶谁倒霉!”他早已笑到上气不接下气。
“那此生绝无可能?”
她还不死心,继续死缠烂打。
“绝无可能!”他斩钉截铁,咬牙切齿。
于是她淡淡一笑,也就不再说话。
罗真很快出院,张百会则鸿运当头,获得渴盼以久的新生——上司介绍了一位超级大美女给他。而且据说那位美女温柔贤淑恭顺良德,是万里挑一的人中之凤。
相亲回来,他果然是满意地不得了。为了保障以后革命工作的顺利开展,张百会立刻打电话给罗真下警告书:
“这回绝对不允许你再破坏了!”
电话那端静默一会儿,忽然轻声问:“你是真的喜欢她?”
“当然!”他毫不犹豫。
回想起美人儿的娇语浅笑,心脏又开始砰砰乱跳,他简直恨不得杀它个回马枪,立即冲回到公主裙下:
“我真的喜欢她极了。”他已经深深陶醉于甜美的梦幻里。
“好。”
这次罗真倒是回答的干净利落,不过始终是本性难移,依旧没忘记狠狠地敲榨上一把:“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他条件反射立刻绷紧脑弦,这个死巫婆又想搞什么花样?
“你要先答应娶我,好不好?”
她很小声地问,明显底气不足。
“…”
二话不说,他甩手就挂断电话。
这丫头脑子进水了,他想。
张百会如愿开始了和大美女的交往。而罗真虽然没有来捣蛋,却天天跑到他面前胡逛瞎晃,嘴里还念念有词道:
“菜头,你娶我吧!”——哀求。
“娶我吧娶我吧!”——强迫。
“我叫你娶我你听不到么?!”——终于,升级版到了愤怒。
“罗真,你想嫁人想疯了吗?”他也火大,转回头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我明明就在和别人交往呢,怎么能娶你!”
她呆一下,随即傻傻发笑:
“…哎呀,答应一下你又不会死,就算是骗骗人也好嘛!”
“好,我答应你。”他深呼吸一口气,神色平静异常。
罗真的眼睛里开始冒出点点星光,贼亮贼亮。
——“等下辈子吧!”
他风轻云淡浅浅一笑,满脸的奸诈邪恶盛放。
星火顿时熄灭,巫婆垂头丧气地耷拉下尾巴。
哈哈!这回仇可报得真爽!他得意的想。
张百会和美女经过两个月的甜蜜恋爱,终于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于是他开始考虑要给心上人买个戒指,以便对外宣告美人已经被彻底套牢了。
可惜在众多珠宝店里挑来选去,琳琅满目间他根本就不知道该买什么款式的才好。
灵机一动,他忽然就想起了一个人——巫婆罗真。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那家伙好歹也算是个女人,想来应该和美女有些共通品位才是。
一想到这里,他立刻就打电话过去向巫婆说明来意,最后还强烈要求她陪自己一起去选戒指。
“我不去。”罗真声音虽然有气无力,语气却是相当坚决。
“巫婆,你这点小忙都不肯帮?真是枉费我们二十年的友谊!”他咬牙,故意把“二十年”说的噌噌响。
“…不是不帮…”对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开了口:
“这样吧,周末我要去香港开编辑会议。到时候我直接在周大福那里挑一对给你,你看可好?”
“当然好。”他笑,连眉眼都找不见了。
哎,谁都知道香港买首饰便宜,现在有这个巫婆自愿作苦力,还会有什么不好?
一切都好,他想。
三天后罗真从香港飞回,直接就把一个红色天鹅绒盒子扔到他怀里。
仔细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对别致的白金情侣戒。
“你审美水准还挺高的嘛!”他大大惊喜,嘴里更是吐出了难得的赞美。
“哼!”她听见了,鼻子简直翘上了天,满脸不屑。
“其实我优点多的去了!只不过你还没有来得及发觉,不娶我将会是你一生最惨痛的损失…”她又开始滔滔不绝,得意忘形起来:
“…所以你将来一定会后悔的!”
这死三八!
他在心里暗暗的骂。
“我才不会后悔,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后悔!”他挑眉看她,索性也来个气焰嚣张。
“真的?”的
她盈盈笑,满脸调皮促狭。
“当然是真的!”
他立即义正严辞申明,神态慷慨激昂。
“那就好,那就好。”
她抿嘴浅浅一笑,轮廓于忽然间莫名柔和不少,似乎还含了几分楚楚可怜的决绝味道。
楚楚可怜?她?巫婆罗真?
我一定也疯了——他那时,极无奈地想。
那天之后,罗真忽然就从他的生命里消失了。
她不再来缠他,不再来闹事,甚至连电话也不肯主动打给他。
生活终于变的平静而安详——一如他以前的渴望。
但他并没有感到轻松快乐,反倒多了几分无可奈何的惆怅——他老是觉得自己弄丢了什么东西,生命似乎不完整了。
是什么呢?到底弄丢了什么呢?
只怕一时半会儿,他也找不出这答案了。
他开始喜欢望着手机屏幕怔怔出神。如果有来电,他就会激动地先看名字,然而答案总是令他失望。
每天晚上他都不敢关机,而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查看未接来电——然后,再继续接着失望。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这样失魂落魄的他终于引起了美人的强烈不满。
“你根本就不爱我!”她哭得满脸梨花,真正楚楚动人。
“我不爱你?”他不知所措地看着眼前娇客,神色一片茫然,“那我爱的是谁呢?”
“我怎么知道?”美人勃然大怒,“你不如回去问问你妈?究竟是谁害你整天茶不思饭不想的?”
说完,她拂袖绝尘而去,空留下满室芬芳。
张百会同志,终于就这样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失恋。
感觉不过如此,也没有要寻死觅活嘛,他想。
三日后他被派去外地出差。在当地的JUSIO里,他一眼就看到被堆得挤挤密密的新奇士橙。
油光水滑的皮,永远黄澄澄。
他忽然就想起孩童时期的那个刺猬头,那张熟悉而倔强的脸。
那时极爱吃橙的她,总是喜欢独霸天下。倘若他也想尝一点,必须要先好言好语讨好她。
其实讨好她也容易,不过是要他唤一声“小真。”
可是他偏不听,就是要叫她“巫婆”,而且一声比一声喊得大。看着她失望伤心的脸,他就觉得有说不出的痛快和开心,耳光便也没有白挨。
他原以为她会作一世巫婆。
但是他现在终于恍然大悟——其实她也不过是一只没有打蜡的橙,外表黯淡,内心酸涩。
但无论如何,都始终还是那一只最对他胃口的橙。
或许自己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便已经悄悄爱上了她。只是始终是太早,他还来不及察觉罢了。
男子汉敢作敢当,他当机立断决定回去找她告白。他相信,小真一定会在某处等他。她会微笑着接受他,然后两个人一起天长地久,白头到老。如果她依旧要做巫婆,他便去做那巫公,天天替她收拾残局。
他想小真等了一辈子,自己是时候回报她了。
只是他永远也不曾料到,等待的地点会是在这里——
医院冷清的太平间。
“其实她打小就有病,院子里的大人都知道…熬到如今也算不易了…”
母亲对着盖上白布的遗体,伤心抽泣着解释。
“也真是够可怜了,北京上海香港没有哪一家医院治的好,早就下诊断书叫她等死…”
父亲只是叹气,眼眶红红。
“为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他声音颤抖,脑子里嗡嗡作响,眼前似乎有金花乱舞,灵魂恍然出窍,简直连哭都哭不出来。
“是她要我们瞒住所有同龄人的。因为她不想活在别人的同情下。”张父纵是铮铮铁汉也忍不住要落下眼泪:
“她说她希望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自立自强,而且还要过的比别人精彩。”
他不再答话,只是掀开白布,痴痴盯着那张脸看。
当年父亲那明显的偏袒,还有她肆无忌惮的嚣张霸道,现在都不过是过眼云烟了。
“小真,小真!”他低低唤着,声音温柔轻缓,缠绵悱恻,“你醒来吧。你要什么呢?你到底要什么?要什么我都肯依你!醒来吧!”
但是她无动于衷,依旧紧闭双眼。
“你还要些什么呢?我已经叫你小真了,我已经后悔了,为什么你还是不肯醒来?”
这次倔强的人,终是换作了他。
他不依不饶继续着,一直唤到最后一句,他终于再也忍不住,眼泪潸然而下。
身边人早已哭做一团。然而他已然麻木毫无感觉,什么都看不见,也什么都听不到了。
他只是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
他的小真,永永远远都不会再答应他了!
于是他伸出食指,轻轻拂过她的眉毛,眼角,最后停在嘴唇。
她一生都在说谎,直到临死前都还在笑嘻嘻骗人。但是他知道,在她说过的那么多话里,有一句话一定是真的:
那个医院的午后,她在阳光里抬头向他微笑,满脸期盼地说:
“哎,那你娶我,好不好?”
可是他在糊里糊涂中错过了许多个回答的机会。
然后,她这一生,便再没有时间知道答案了。
他抬起头,茫然看向户外,眼底是一片绝望的无奈苍凉。
黑暗于无边无际中朝他漫漫压来,他恍惚间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那是罗真的影子。也许生生世世,他都将无法摆脱这个影子了。
于是他对着那道影子,喃喃地说:
“好啊,我答应你。”
冷风起,屋外飞花轻似梦,
花落梦醒,的
最终还是碎了一地。
肥花的爱
她有一个很不好听的外号,叫肥花。
但其实她并不肥,只是天生骨架偏大,长一点点肉就会显得丰满。
况且她也不丑,一张开麦拉脸,巴掌大,立体又俏丽,不知羡慕死多少人。
最漂亮是她的一双眼,大大的黑仁,宽宽的双眼皮,眼角微微一抹上翘,像极了可爱的精灵。
即使是白二,也曾忍不住夸她眼睛生的好。
“啧啧,估计当初在造你的时候,你爸妈就只干对了这一桩事儿。”
“去你的。”的
她眼珠子一转,嘴巴鼓起来,佯装生气。
但眼角泄漏了她的心事,弯弯的睫毛下是隐隐的笑意,红晕简直要从白瓷般的脸颊里冲出来了。
她喜欢白二,全世界都知道。
她对白二,是一见钟情的。
那时候还在念书,青春发育期,她和同学趴在走廊上发呆,忽然看到有个高个男生从走廊尽头的楼梯走出来。
也不怎么特别,穿着最普通的校服衬衣和裤子,就一双白色球鞋稍微惹眼,因为款式实在少见。
他挎着个斜包,双手插在裤兜里慢慢地走,有一点漫不经心,又有一点玩世不恭吊儿郎当。
她看的呆住,第一次知道原来还有人可以把学校制服穿的这么好看。
然后他注意到她的目光,冲她微微一笑,阳光下牙齿白森森的耀眼。
“小胖子,教导处怎么走啊?”
这是白二跟她说的第一句话。
后来白二跟她说,当时她瞪他瞪得眼珠子都快要脱眶了。
“原来你那么喜欢我啊?花痴!”他笑得无比邪恶。
从那天起,他就开始叫她“肥花”,意即“肥胖的花痴”。
不过其实白二也不是真叫白二,他只是姓白,家中么子,排行老二。
有次她无意中听到有人在电话里这么叫他,索性也就跟着这么叫了。
刚开始白二很不乐意,他说这么叫他的人只有他爸和他爸的战友,别人不许叫。但是她非常坚持,大声嚷嚷说:“凭什么你爸能叫,我就不能叫?”
白二笑笑,索性随了她。
后来白二这个名字,也就渐渐传开了。
毕业时白二去澳大利亚,她以为一别几年,哭的肝肠寸断自比孟姜。
后来在机场,她发现送他来的车排了长长一列,好些车牌前面都写了“军”字。并且大家对他出国一事似乎无动于衷,直招呼白二下个星期回来参加谁谁谁的生日会,日期距他离开国土不过十天。
她拉了人问白二的父亲怎么没来,那人不以为然道:“跟XXX去法国做访问了,别告我你不知道?”
她瞠目结舌,呆立半天。
即使再不了解时事,XXX的名字,她也常常在七点的那档新闻里听到的。
那时候,她才真正知道白二家的背景,远远不止有钱这么简单。
而她和白二的爸爸,也是真真不能比的。
留学期间白二常常回来,坐国际航班如同家常便饭。
她屡次心疼机票钱,但又不好指责白二,只好幻想自己可以变成一支波音,一边陪着白二飞,一边伸手赚那大把大把的钞票。
也就是在那段日子里,白二有了女朋友。
其实他的女友很多,也一直没有固定,不过无一例外都是窈窕纤细型,比如平面模特,又比如芭蕾演员。如果不是超级美女,那么至少也是千金小姐,锦衣玉食,从小习惯定制衣衫的生活。
大家都觉得肥花没有期望了,纷纷劝她放弃。
但她一点都不沮丧,反而还开始订立目标努力减肥,因为她心里有着坚定的信念——认为白二总有一天会喜欢上自己。
“你看,白二对我的态度也一点也没有改变嘛。”
当她把想法说给好友露西听的时候,还特地举了这么个事例以示强调。没想到露西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
“拜托,小姐!你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为他受的委屈还少啊,你还这么享受!”
她吓的瘪嘴,做小媳妇委屈状。
是,在大家看来,她是可怜的。
她总是骚扰白二,当年白二是被她烦的实在不行了,才勉强答应让她当自己的“普通朋友”。
白二跟一群人出去玩,她跟在白二后面,目光全程绕着他转。白二吃什么,喝什么,她都好好伺候,简直忙的顾不上自己,可白二还是觉得她没用。
白二要参加运动比赛,她放弃考试,第一时间赶去加油和帮忙。然后自己的科目挂掉,白二的庆功筵上独没有她。的
白二还喜欢损她,曾经当众嘲笑她胖,傻,蠢,根本不留丝毫情面。她却只是讪讪地笑,回家再偷偷抹泪。
白二,白二,在她的小天地里,除了白二,已经再也容不下第二人了。
可是她做了这么多,白二却从来没有领情,对她的态度始终如一。
——永远是那样恶劣而冰冷。
但肥花却来没有在意,或者根本来不及在意,因为她觉得只要白二肯跟她说话,便已经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我只是想单纯地喜欢一个人,这并没有错。
每每受了打击,肥花都这样对自己说。
单相思的爱情是卑微的,这个道理,她很早就懂得了。
没多久,白二学成归国,自己开了公司,做起业界新贵。
他开始忙,忙得顾不上恋爱,也顾不上和朋友聚会。肥花做为一个“普通朋友”,想见他更是难上加难。
她只好开始漫长的等待。
这期间也不是没有人追求肥花,虽然她不是什么大美女,但胜在自然清纯,没什么心机。可当别人知道她对白二莫名其妙的一腔执着后,又都纷纷打了退堂鼓。
为这事,露西不知道说过她多少次。
是了,那白二是优秀,是极品,可你肥花怎么就学不会聪明,掂掂自己斤两?家世背景无一相当,你怎么可能和他有未来?!更何况,像他这种人,身边莺莺燕燕一堆,最不屑就是你这种送上门的,你要追他也要扮扮清高,欲擒故纵换换战术啊!
欲擒故纵?
这下肥花真是有苦说不出,她也想过用这招,还真尝试过,两个月不给白二电话,不出席任何白二可能出现的场合,可她最后到底抗不住,想他声音想的要命,还是乖乖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结果白二在电话那头打着哈欠来了句:“我说肥花呀,你不是三天前就来找过我吗?怎么这么快就又开始烦啦?”的
她放下听筒,哭笑不得。
可是这样的日子没多久,肥花就连等待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白二终于有了固定的女友。
以前她也无数次幻想过,白二这匹烈马终有一天被她降服,然后洗心革面一心一意待她。如今等到这个梦想终于实现,主角却另换他人。
她见过那女孩,极美,像画里的仙子,气质也好,淡漠而飘忽,非常勾人。说白了,她肥花不过是邻家地里的一棵菠菜,人家却是天上的嫦娥,唯一上的了台面的正角儿。
周末大家去钱柜唱歌,白二破天荒叫了她。在一堆公子哥大小姐的簇拥下,不可一世的白二少,终于对外宣布,从此被佳人彻底套劳。
大家恭喜,拿白二以前的风流韵事开涮,白二开怀大笑,一脸的春风得意。
她呆呆坐在角落,不知所措。
大家闹完散场,白二送她回家。
一路上两人都沉默,白二不似往常般轻佻打诨,她也只是静静听歌,把玩手指。
深夜路上没什么人,车开的又快又稳。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白二忽然出声说:“小花,别等了。”
这话在车厢里显得那么刺耳,仿佛有只大锣在她耳边猛的一敲,震的她心里嗡嗡作响。
她咬了咬嘴,灯光下脸色苍白如雪。
他依旧不看她,修长的手指摆弄着方向盘,两眼定定望着前方。
“你明明知道,不值得。”
她没回答,径直按下车窗边的按钮,玻璃摇下,夜风“砰”地涌进来,长发被吹乱了。
良久,她回过头来,笑盈盈地说:“你刚刚说什么?”
那时候,车里放的是《siling》,RoStwr的老歌。
Imsiling,Imsiling,homginrossths.
nyouhrm,nyouhrm,thruthrknightrwy?
沙哑的嗓子在车里弥漫,漂泊,沧桑,孤独,挫折,但永不绝望。
多年的单恋,早已造就了她有一颗非同凡人的,坚韧的心。
后来发生的事情,庸俗如同小说。
白家老爷看不惯宝贝儿子的女友,硬要拆散两人。于是反抗,坚持,无休止的争吵,所有一切,更加印证了他们的情比金坚。
肥花觉得自己好像在看一出电视剧,虽然情节起伏跌宕麻烦不已,但她依然渴望自己能够成为女主角。
可是在这场戏里,她无足轻重,连个配角都不是。
露西已经开始计划结婚,并且给她介绍了未来老公的一大堆同事。
“我这是在救你脱离火坑。”每次相亲前她都这么叮咛。
肥花恍恍忽忽点头,答应。
喜欢白二这么多年,她已经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到底是这个人,还是她对这个人执着的感情。
也许时间到了,我终于要放弃。
她对自己喃喃自语。
可是一切,又在那个风雨的夜晚被动摇了。
她还记得当时白二落魄的样子,满身酒气,衣衫褴褛,斜斜倚在她家门口。
“嘿,灰花!”他叫她的名字,呵呵傻笑着,已然口齿不清。“你肥来啦?我…等你好久!”
她大骇,扶他进房,瘫倒在床上。
刚一沾枕头,白二就像个小孩子般呜呜痛哭起来。哭的那样伤心,令她的心都紧紧揪作了一团。
从他的哭诉里,她慢慢知道,原来那个仙女看上了别人,离开了他。
白二白少爷,生平第一次失恋了。
“你说我有什么不好?我有什么不好?!”哭到最后,白二已经神智不清,抓着她的衣领大声质问。
她苦笑,她怎么知道他有什么不好呢?如果他真的很不好,自己又何必苦苦追随那么多年?
于是只好安慰他:“你很好,什么都好,是她眼光不好。”
白二得了满意答复,终于沉沉睡去。
她却靠在床头发呆,一夜无眠,直到天亮。
后来很长一段日子,白二都窝在她那个平米租来的公寓房里。
他颓废了很多,不上班也不接电话,邋遢潦倒,全然没了世家子弟不可一世的样子。肥花见怪不怪,空了就给他做饭,偶尔帮他添置些内衣内裤的日常用品。
“我知道你都穿很高档,绣自己名字的那种,可外面实在买不到,你讲究些,也别嫌弃。”她将买回来的东西匆匆递给白二,有些脸红。
白二噗哧一笑:“你怎么知道我的内裤绣了名字?你看过?”
肥花心想说我倒是想看呢,可是你肯给我这个机会么?
然后讪讪去收拾屋子,心中有一丝小小的欢喜。
这么多天来,他是第一次笑。
她在心里悄悄舒了一口气。
第二天在卧房里叠衣服,她转头看见白二坐在客厅里看球,喝啤酒,吃零食,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忽然间她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和白二是一对老夫老妻,将要永远这样走下去。
可笑。
她赶紧摇摇头,甩掉这个荒谬的念头。
其实她也很想问问白二,为什么失恋了找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这个一直以来被他看不起的肥花?
但她始终是胆小,她怕问了这问题白二嫌她烦,扭头就走了。
没办法,白二是她的一道紧箍咒,一旦遇着跟他有关的事,她就立刻糊涂起来,患得患失。如今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她害怕惊醒。
哪怕只是一个梦,梦久一点也是好的。
她这么安慰自己。
晚上白二都是睡沙发,他坚持让肥花睡床,说什么也不肯换。
肥花知道他这是为她好,其实私底下白二对她一直不错,只是当着人的面才会给她难堪。就像两个人面对面的时候,他都叫她“小花”,在外面才叫她“肥花”,“小胖子”。
虽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她依然沉溺于这片刻的温柔,正因为有这片刻的温柔,她才有勇气在一次次的打击中站起来,继续执着的追求。
这天她给白二铺床,白二不知哪根筋不对,忽然定定望着她的眼睛问:“你恨我么?”
她吓一跳,赶紧摇头,摇得像个波浪鼓。
白二沉默半响,低低道:“也只有你才肯这么包容我…”
她不知道说什么,拿着枕头呆呆坐在沙发上。
喜欢他这么多年,究竟他还有什么是自己不知道的呢?口味,爱好,脾气,性格…她早已习惯了他的公子哥脾气,与其说是包容,不如说是熟悉,然后无奈的接受。
“你这么喜欢我,那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白二又问她,两眼咄咄逼人,直指她的心窝,“我父亲绝对不会接受你,即使这样你还想跟我在一起吗?”
她愣住。
和白二在一起?这是多么奢侈的念头啊!
这么些年过去,她早已不敢这样妄想。如今她不过是希望白二对她好一点,对她温和些,最好能喜欢她。
可是在一起?她对自己摇摇头。
怎么可能在一起呢?白家那么的有地位,她却不过是小城里来的普通丫头,工人家庭出身,姿色更是平庸。连仙女都过不了的白父审核,她肥花又怎么可能呢?
于是她垂了头,摸着枕套笑笑说:
“我喜欢的人,他姓白,有个厉害的爸爸,可这跟我喜欢他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喜欢他的时候,还以为他是个普通学生,什么都没有呢。”
客厅里一阵沉默。
良久,她听到有个人轻轻叹了口气,那叹息声是如此漫长,划过寂寞的夜晚,无声掠过她的心脏。
“我不过是想单纯地喜欢一个人,即使不能呆在他身边,偶尔能看看他,听听声音也好。”
她想起自己对露西说的话。那时候露西也这样叹了口气,然后心灰意冷,半年都再没给她介绍新男友。
她忽然觉得有几分莫名的悲凉。
第二天肥花醒来,发现白二已经走了。
她光着脚站在地板上发呆,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梦,这个梦曾经非常的美,非常的幸福,好像一个亮晶晶的肥皂泡。
回到公司上班,露西唧唧咂咂朝她扑过来八卦。
“你知道么?原来白二的女友是被陷害的,她根本没有移情别恋!白老头可真狠啊,连一个女孩子的清白都要破坏!”
她呆呆听着,什么也没回答。然后她走到茶水间,看到那里的烟灰缸,忽然想起早上家里那堆满满的烟头。
难怪他昨晚没有睡好。
她想。
我终于还是说错话,吓到他了。
她缓缓蹲下,把脸深埋进膝盖,有滴泪“吧哒”掉到了地上。
“我不过是想单纯地喜欢一个人,即使不能呆在他身边,偶尔能看看他,听听声音也好。”
只怕如今,这样的愿望也是奢求了。
平平淡淡过了两个月,肥花做了个决定,要送白二一份生日大礼。
为了这份大礼,她早已努力攒钱,准备了多年。
白二似乎已和女友和好,但他对肥花的态度,也同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客气了许多。
听到肥花约他生日出来,他不仅没有一口回绝,反倒犹豫起来。“那天有个生日会,我爸…要不你也一起去?”的
肥花温和拒绝了,她说:“你那些朋友,见了我也不自在,只是嫌我烦,我只要你宴会途中溜出来半小时就好。”的
白二犹豫着,终于还是答应了。
她放下听筒,轻轻吐了一口气。
不知道他接到这份礼物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
一定会,非常非常地欣喜吧。
一月底市,绵绵下了几天的大雪。
肥花站在别墅外的停车场里,手耳都冻的通红,只能不停地呵气取暖。
等了很久,白二终于气喘吁吁地从别墅里冲出来,他穿着精致合身的黑色礼服,好似真正的王子,肥花又看的呆了。
“你怎么不进去?”白二的话语里夹杂着来势汹汹的怒气,“站在外面多冷啊!你想冻死吗?”
她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笑笑,声音压的很低:“我没有邀请卡,警卫说这里不让外人进…”
白二一愣,气焰顿时降下来:“…对不起,我给忘了。”
很少见到他这懊恼的有趣样子,她忍不住开心起来:“算了,我也习惯了。”然后她打开手里的袋子,取出一个精美的盒子。
“拿去,这是专门送你的生日礼物。”
白二乐呵呵接过来,小心翼翼拆开包装纸——盒子里,静静躺了一支金色的蜡烛。
“哟,敢情你大小姐就是为了送我这根蜡烛,大雪天坐了三个小时车赶到这儿来?”
白二斜斜睨着她,眼神中充满了戏谑和调侃。
“哪儿呀。”她面不改色一本正经道,“这可是许愿蜡烛,点燃了再许个愿吹灭,就可以实现你一个多年来的愿望。”
白二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哎呀傻妞,都多大了你还信这个?”
肥花没有笑,她只是静静看着白二欢喜的脸,仔细留意着他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
有些伤感,又有些贪婪。
白二笑够了,终于还是顺了她的意,叫警卫拿来火柴将蜡烛点燃。
夜晚积雪的庭院,桔黄色的烛光格外温暖,白二安静闭了眼许愿,俊美的脸庞在烛光下放大,像希腊雕塑一样动人。
肥花看着他近乎完美的侧面,眼中似有热气要夺眶而出。
挺住,挺住,她捏紧手中的东西,深深吸了一口气。
白二终于睁开眼,“呼”地吹灭了蜡烛,笑嘻嘻望向还在发呆的她。
“我那个多年的愿望呢?实现了么?”他长而亮晶晶的眼里,满是小孩恶作剧般的得意和刁难。
“已经实现了啊。”她微笑着,将手里那张几早已准备好的薄纸片轻轻递过去。
白二看了看手里的东西,呆呆望向她,实在搞不懂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一张明天去加拿大的机票?这是干什么?”
她的笑容淡淡漾开来,一波又一波,温暖而透明。
“你的愿望实现了呀,我明天就要去加拿大,以后都不会再来烦你了,懂了吗?”
薄薄的纸片从白二的手里滑下来,雪花般,无声飘落到地上。
“你去那边做什么?”
过了良久,白二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莫名的恍惚,似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
“学语言,找工作,总之要做很多很多事。”她依旧保持着笑脸。
搞不好,还要在那边结婚,生小孩。
“去多久呢?”白二又问道。他已经不再望着她,转头凝视别墅里五颜六色的灯火。
“不知道,也许很快,也许一待就是好几年。”她垂下长长的睫毛。
也许,将永不回来。
“那么…一路顺风。”白二似乎还想说什么,可终究只说了这样一句话。
“嗯。”她认真点头。
“白二,白二!”
屋子里有个娇俏的女声忽然唤他的名字,声音划过夜空,打破了这怪异的气氛,“白二去哪儿啦?”
“快回去吧,他们都找你呢!”肥花回过神来赶快说,声音里夹着一丝紧张。“给他们看到就不好了!”
白二没回话,低着头,静静站在原地。
屋子里陆续有人走出,提着灯朝庭院这边走来。
“白二,白二!”他们大声唤着白二的名字。
肥花看看白二,他还是呆呆的,一动也不动。
于是她只好说:“我先走了啊,免得他们看到我了给你添麻烦。”
然后她慌里慌张从庭院的旁门溜了。
那天的场面,后来她每次想起都忍不住要笑出声。
连告别都这么不光彩,想来自己还真是如白二所说,无可救药的蠢呢。
很多很多天以后,我们的肥花坐在温哥华的露天咖啡厅里,向前来度蜜月的露西讲述当时的一切。
“好傻呀,是不是?”她讲完了,微笑着,眼底是永恒不变的温柔。
“…你倒是无聊。”露西想说什么,可眼底居然有薄薄的雾气,于是只好装样子骂骂她。
肥花抿了口咖啡,遥遥望向窗外,整个人笼罩在淡淡的甜美里。
什么是爱情呢?一定要两情相悦携手白头么?
可是肥花的爱情,至始至终都于白二无关,因为在她的恋爱故事里,除了单相思以外什么都没有。但她依然觉得幸福,甚至比自己这个新娘还要更幸福。
露西这么想着,心理不由地复杂起来,眼前佳人的脸也开始朦胧。
“我一定要给她介绍新的男朋友!”
于是露西酸着鼻子,暗暗下了决心。
喝完咖啡,肥花打开皮包准备付款。
有张白色的纸从夹层里掉出来了,露西帮她捡起来,无意中瞄到了上面的内容。
很精美的卡片,压着暗花,盖了金色的徽章,却没有签名。
“哎呀哎呀…”肥花有些不好意思地轻声叫出来,赶紧把卡片夺过去收好。
露西没有说话,拉开椅子默默站起来。
她看见那卡片上潦草写了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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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似乎有些眼熟,但却又那么的陌生。
她望着眼前面颊红红的肥花,张了张口,终于还是把心里的疑问咽了下去。
远处的维多利亚港湾,又有一艘船缓缓靠了岸。
也许在这个世界里,执着的人,终有一天会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
露西站在街边等车,海风轻柔拂过她的脸.
I’llwitingor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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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拨开被风吹乱的头发,淡淡笑了。
(全文完)
流花的庭院
隔壁人家的庭院里,有条清澈的小溪,夏末常有花瓣在水中起伏,挥霍生命中最后的一丝光景。
旋转啊,旋转!
那些娇嫩的家伙这样嚷嚷着,舞蹈着,在水中打出激情的圈儿。
旋转啊,旋转!
即使是消亡,我们也要优雅的死去。
旋转啊,旋转!
直至头晕目眩,天昏地暗。
在这华丽的庭院里,住着奇怪的少年阿森。
漆黑的发,漆黑的瞳,苍白的唇,永远穿一件宽大的袍子,静静靠着竹帘等人。
“在等谁呢?”一次我路过,好奇询问。
“魔鬼。”他面无表情,看也不看我一眼。
“那是什么?”我指着他身旁五颜六色的小片儿问。
“砒霜。”他顺手瞟一眼,拿起一包倒进嘴里。
“是药吧?“我瞪他,“你得了什么病啊,要吃这么多药?”
“Syphilis。”他缓慢而清楚地说,“一种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播疾病,可以侵犯皮肤、粘膜及其他多种组织器官。”
“…”我张大了嘴,呆呆望着他。
“也就是俗称的‘梅毒’——你可以去外边的电线杆子上找大夫的电话号码,然后要他们给你检查看看。”
眼前那原本冰冷的脸庞,终于在此刻绽放出恶毒的笑颜。
后来我知道,阿森等的不是魔鬼,而是私人医生;他得的也根本不是梅毒,是严重的先天性心脏衰竭。
母亲说,阿森是可怜的孩子,不能上学外出,根本没有朋友,每天只能面对一堆家庭教师和医生护士,所以脾气晦涩古怪。
“钱多又有什么用呢?”她感慨道,“总是会寂寞啊。”
于是我开始同情起这个娇弱的少年,像爱惜院子里的小狗一样爱护他,每天从芭蕾班回来的头件大事就是去找他玩。为了讨他欢心,我想尽一切办法在院子里喂鱼赏花放风筝,但他所唯一感兴趣的活动,只是倚在门边,朝蓝天发呆。
“你灵魂出窍吗?!”终于有天我忍无可忍,甩手将刚摘的蔷薇朝他扔去。
“啪!”花瓣在他的米白的袍子上碎开,于空中旋转而下,散落一地的纷扬。
他伏下身拾起花束,轻轻拍了拍灰,微笑朝我看来:“不要发脾气啊!”
风吹过,丝袍在嫣红的残屑中飞舞,到现在我依然记得,阿森那瘦削而颀长的身影,奇迹般变的透明起来。
他是空气啊!空气!
我仿佛听见了蔷薇最后的呐喊。
两天后我被老师叫去参加舞蹈比赛,由于训练实在辛苦,我一回家便倒头睡觉,完全忘记了其它事情。当然,我也没有找阿森玩。
“…他才不会在乎呢!”我模模糊糊地想,“他根本就是只喜欢发呆,我陪着也没用,只能跟着发霉腐烂…”
这样的心理暗示很有效用,我睡了整整一月的安稳觉,根本没想过阿森会变的怎么样。
直到某天母亲告诉我,隔壁家的那个可怜少年,每天下午都拖着孱弱的身子倚在大门边遥望街道,风吹不摇,雨打不动。
“…似乎是在等人,而且每次都要捱到晚上路灯熄灭才肯罢休,癖好还真是古怪。”母亲喃喃摇着头。
我顿时呆住。
你是在等我吗,阿森?
拔了腿朝隔壁的庭院跑去,远远的,我果真看见了那抹再熟悉不过的纤弱身影——宽袍,黑发,落寞苍白的脸。
单薄,愈发单薄,仿佛只淡淡一缕烟。
“阿森!”我叫他的名字,鼻子一酸,眼泪扑簌扑簌就掉了下来。
他别过脸,几乎是在看见我的同时,那双原本空洞的瞳孔在一瞬间放大,闪过了许多不知名的情绪。
“你来了?”他温和地笑,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和我平静地打着招呼。
“…对不起…”我埋着脸抽泣,拼了命地道歉,“…对不起…”
“我没生气啊,真的。”他低下头,把袍子的一角轻轻塞到我手里说:“擦擦眼泪吧,鼻涕都出来了。”
那天晚上,我牵着阿森的衣角逛遍了庭院里的每个角落,蚕丝柔软而冰冷,阿森的笑容微弱而单纯,一切都是这么虚无,仿佛随时会消失一般。
“是空气啊,空气!”
我想起了蔷薇的预言。
“阿森,你有什么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吗?”我小声问他,同时暗自抓紧了他的衣衫。
“有啊。”他站在溪边,静静端详着水中那起了褶的月亮,“我想像正常人一样,自由地跑跳,痛快地旋转。”
“这是很容易实现的愿望啊,我们要相信现代医学!”我使劲晃着他的手臂。
“恩。”他点点头,微微抿起嘴。
星星出来了,天神点着了灯。
那条流着花的小溪里,无声淌了两张孩子气的笑脸。
转眼已过五年,我考进一家芭蕾舞团,开始登台表演。
“跳舞是非常享受的事,美妙极了。”我在阿森面前炫耀,“全场的目光都聚焦在一小撮人身上,只剩下舞蹈跟音乐,简直像天堂一样!”
“是啊,是啊。”阿森微笑着,轻声附和,“我可以想象那场景,热烈而美丽——可惜我不能去看。”
他的脸色黯下来,瞳孔中的光没了。
在这漫长的五年里,他的病已经更加严重,根本无法长时间站立于户外。管家为了不让他觉得沉闷,特地把床挪到了卧室的窗户边。
黑木框,白窗帘,阿森常常靠在那儿,凝望院子里的风景。每每阳光透进来,总是映出他悲伤的侧脸。
寂寞啊,寂寞,他的眼睛这样诉说。
我忍不住去牵他的手,十指相扣,冰凉又温暖。
“喂,别放开。”他转过头来,低低地笑。
笑容像庭里的那条小溪,如此干净,安静带走了花与时间。
一个月后,阿森的爷爷为他安排了手术,主刀者是著名的心脏科权威,医学界泰斗人士。
“只有%的存活机率。”医生说,“但如果不做手术,有可能过不了今年秋季。”
阿森听到消息,平静地做了决定——远赴美国治病。
“我还有些想看的东西。”他对着我解释说,“比如风景。”
“可万一你回不来了呢?”我紧张地捏着他的衣角问,“那不是连院子里的落花也看不见了吗?”
他淡淡笑起来,眼神幽远,一直投向无边的天际。
“还有比那更宝贵的东西。”他说。
阿森动身去了美国,叮嘱如果没有康复就绝不联络我;我一边练舞,一边开始惶然的等待。
等啊等,等啊等。
花都落了,秋也过了,阿森还是半点消息也没有,庭院的大门紧闭,草地已经开始荒芜。
“但是没有葬礼,他一定还活着。”我对自己说,“也许只是忘了我。”
阿森,你是否忘记了我?
没关系啊,如果你还活着。
我在墙角边蹲下身,泪水不听话,在眼眶中滴溜溜打着转儿。
又过了些日子,我当上了团里的主跳,迎来第一场正式的大型公演——扮《天鹅湖》里的黑天鹅奥杰丽雅,在舞台上表演著名的周挥鞭转。
演出当天,我在后台独自做着深呼吸。
“…我想自由的跑跳,痛快的旋转。”
阿森的话在我脑海里静静闪现。
阿森,今晚我将连带你的份儿一起旋转,用自己的舞蹈生涯来赌一场戏,倘若失败,也许将再不能独自站立于舞台。
你会保佑我吗?
幕帘后我向观众席悄悄张望着,父亲,母亲,朋友,该来的都来了。
然后我猛的呆住,因为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黑眸,黑发,细白的肌肤,嘴角边挂着淡淡的流彩,
是他!
他回来了!
我紧紧抓幕布,努力不让自己发出任何的声音——狂喜已经呼啸而来,将我深深淹埋。
那天晚上的演出非常完美,我在舞台上成功表演了周的单脚挥鞭转。
旋转吧,旋转,像水中的蔷薇一般。
我尽情对自己说。
旋转吧,旋转!
直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谢了幕,我顾不得庆功,换了衣服直奔庭院。大门已经打开,阿森就站在溪边,朝着我静静微笑。
空气凝固了,水流变成了彩色,全世界都在大声欢呼。
想和他拥抱,想和他亲吻,这是唯一的念头!
可是我的双脚颤抖,迟迟不能迈出一步。
手机忽然响了,是母亲打来的。
“小初,”她只说了一句话,却让我的笑容在瞬间消失,“美国那边来了急电,说阿森刚刚停止呼吸了!”
“啪!”手机从掌中滑落,重重掉在泥土上。
如果母亲说的都是真的,那现在站在我面前的,到底是谁?
阿森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朝着我招着手,满脸都是重逢的欢悦,“快过来啊,小初,溪水里流着好多花呢!”
流花?
我深吸一口冷气,向后倒退一步。
“…你骗人!”我的声音尖利,微微发着颤,“现在是冬天,庭院里根本没有流花,你…你究竟是谁?!”
他的笑容僵硬了,眼神忧伤而深邃,像铁链般紧紧锁住了我的目光:“我是阿森啊!难道你都不记得了吗?”
“可是…可是…”我呆呆望他,言语迟疑而吞吐,“他们说,他们说你…”
“说我死了,对不对?”他的神色异常平静。
我别过脸,眼里满是密密的泪。
他不再说话,只是立刻伸出了右手,朝身后的荆棘狠狠插去。
“不要——”我失声叫喊,泪水喷涌。
可他的手已经轻轻松松穿过了灌木,没有痛楚,也没有声音,就像是虚无的影子。
“我是死了啊。”
他望着我,淡淡的笑。
“所以现在小初看到的,不过是一具灵魂而已。”
风又刮起来了,白袍,落叶,宽大的袖摆凌乱的发,孤单的少年站在原地。
花满庭香满溢,院子里到处是飘飞的回忆。
空气啊,空气。
我想起了蔷薇的叹息。
“你怕我吗?”他小声问。
我摇摇头,挂着泪,却毫不迟疑。
他笑了,笑容安宁,满意。
“我只是想再看看你。”他腼腆地说,“想看着你跳舞,想和你一起欣赏庭院里的风景。”
“…那你都看到了?”我泪眼迷茫地问,。
“恩,”他点点头,“你过的很好,我终于可以放心。”
我狠狠捂住嘴,拼命不让自己哭出声音,喉咙里全是低哑的嘶鸣。
“别哭啊。”他温暖地笑着,像以前一样朝我摊开了手,“来,牵住我的衣角。”
我哽咽着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朝他探去。
可是指尖在半空冻住。
我的手穿过了他的身体。
什么也没摸到,什么也没有。
除了这冰冷的空气。
“小初。”他安详地叫着我的名字,“要好好活着啊。”
然后他的身躯开始发光发亮,渐渐变的模糊而透明。
“阿森!”我惊慌起来,双手在空中徒劳的挥舞,想抓住他哪怕一丝痕迹。
“没用的。”他微笑地看着这一切,“没用。”
然后他深深凝望我的双眼,认真地说:
“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都,非常非常的在意你。”
话音刚落,他的影子像沙一样被风吹散开,无声隐匿于庭院。
我呆呆跌坐在草地上,独自对着空气痛哭,歇斯底里。
我也很在意你啊,阿森!一直都那么在意。
也许已经没人能比我更在意。
可是远在天堂里的你,又能否听见我心底的声音?
隔壁家的庭院已经荒芜,杂草丛生,瓦砾满地。惟有那条小溪安静流淌了许多年,带走了岁月和记忆。
虽然两鬓斑白视力退化,我依然还是坚持去看它,再听一会儿水流的声音。
怪婆婆!
人们都这样叫我。
但只有我清楚这里发生的故事,那样美丽的不可思议。
在很久很久的以前,有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他匆匆闯入我的生命,然后又像风一样,永远消失在这流花的庭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