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护士惊得本夹子都掉地上了,虽然说学医的人啥场面都见过,按理说没啥可怕的,可是,要不要这么灵异啊?

林菀回想着迷迷糊糊时的那种感觉,那个怀抱,那么温暖,那么让人心安,那么像她随即摇了摇头,自言自语说:“不可能是他,”然后问护士:“送我来的那个人长什么样?”

护士惊魂未定,结结巴巴说:“挺帅,挺威严,有点吓人。”

林菀皱起眉头,王潇从来都不吓人,他一向都是和和气气的,她不禁有些失望,随即又笑自己太痴傻,怎么可能是他呢。她忽然想起什么,抓起放在床头的包,拉开,掏出几张散乱的纸币,然后问:“是那个人缴的医药费吗?会不会留下名字?”

“我去护士站看看。”护士白着脸说完,就转身跑出去了,连地上的本夹子都忘了捡。

不到两分钟人就回来了,“缴费单上是你的名字。”

林菀无奈,看来是遇到活雷锋了,做好事不留名,然后看看一脸紧张的护士,有点好笑的安慰:“别多想了,应该就是个路过的好心人。”

护士表情稍微放松,迟疑了下说:“可是那个人,应该是认识你的,他看起来很紧张你,还坐这看你打点滴,后来好像有事要离开,就去护士站找人,让我们照看你,而且,他,他还握着你的手来着。”

林菀听到最后一句,没扎针的右手条件反射的一抖,然后下意识的在被单上蹭了两下,心头升起一丝厌恶。

“估计是你的神秘爱慕者吧?”护士想了想总结道,只有这样才说的过去。

林菀哼了声,爱慕者倒未必,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人有毛病,喜欢占人便宜,真讨厌,然后,那一点感激之情立马烟消云散了。

第13章 失眠

林菀挂了一晚上的点滴,第二天一早就出院了。虽然高烧退了,可她还是病怏怏的,这场巨变对她来说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她有种被命运击败的感觉,然后就轰然倒下了。

她打电话跟领导请了一周的病假,终日闷在家里,躺在床上或是流泪或是回忆,或是发呆。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没有开灯,分不清白天黑夜,饿得胃痛时就下床随便煮点面糊弄两口,然后继续回床上躺着。

她多希望自己能睡着,然后在梦里见到王潇,问问他在另一个世界是否安好,可是这个简单的愿望都无法实现。她整天整夜的失眠,到后来开始头疼,疼的她恨不得用锤子把自己砸晕了。

林菀的小家很小,不到五十平米的一室一厅,但是被她布置得很温馨,淡粉色的墙纸,碎花布艺沙发,天蓝色的窗帘,白色的家具,床头堆着各种动物布偶。书架上除了一排排书刊,还摆着许多别致的工艺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只矮墩墩的陶制花瓶,那是王潇亲手做的,当时她取笑说这个丑家伙用来腌咸菜还差不多,可是当他把一束火红的玫瑰插进去的时候,她发现还真挺像那么回事,和那些精雕细琢的水晶花瓶比起来,反倒多了几分淳朴可爱。

当然,在这不到五十平的空间里,也填充了许多属于王潇的东西,比如书架上的电脑杂志,厨房里和她同款不同色的马克杯,以及鞋架上的一双超大号软底拖鞋。

王潇特别喜欢窝在她这儿,看电影打游戏或者只是坐着闲聊,每次都要赖到很晚然后被她驱逐出境。还记得有一次,她送他到楼下时,他抱着她用近乎撒娇的语气说:“小饭碗,快点结婚吧,我要受不了了。”

她当时还傻乎乎的说:“快了呀,还有半年”

然后王潇嘟囔道:“太长了。”

她立即反驳:“这我还怕时间不够用呢,装修图我还没弄好呢。”

王潇无语,闷了会儿才低声问了句:“你就不想吗?”

她不明所以:“想什么?”

他挫败的叹气,摸着她的脑袋瓜苦笑着说:“菀菀,都怪我把你呵护得太好了,瞧你现在单纯的跟小白兔似的,我都怕等到了那一天我下不去手”

她终于听明白了,小脸顿时羞得通红,支支吾吾:“我们不是说好了吗?”

“是,说好了。”某人失笑。

回想起那一桩小插曲,林菀的眼睛一酸,泪水簌簌而下。二十来岁的男孩子,或者说男人,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她也不是一点不懂,就算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么?但是这件事上她有自己的坚持,或者是固执。她不希望让王潇的父母认为她轻浮,缺少教养,这在别人看来可能有点小题大做,但是她有心结。

看着王潇偶尔流露出些许郁闷,然后跑去球场挥汗如雨消耗能量,却从不对她有半分强迫之意,她就感到很抱歉,但是她想,反正就要结婚了,大不了以后好好补偿他呗。

王潇说她无欲无求,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那时候她还没完整看过射雕侠侣,不知道冰清玉洁的一心只念着过儿的小龙女后来遭人玷污白玉蒙尘,更不知道自己也许会在冥冥之中遵循了她的命运。

现在她真是后悔,后悔死了,为什么要那么执拗那么傻呢,如果早知道上天如此吝啬施以幸福,她一定在很早以前就把自己全部交付他。还有,她不要婚礼了,说什么婚礼对女人来说多么重要,如果草率了这辈子都会留有遗憾,那不过都是形式不过是催眠自己做给别人看的,他们只要去民政局交上几块钱拍张照领个红本本就够了。

可是现在,想什么都晚了。

为了营造睡觉氛围,屋子里漆黑一片,看不到那些温馨的摆设,只有无尽的寂寞。人在脆弱时候是最容易感到孤单的,可是她身边现在一个能依靠的人都没有。

最好的两个朋友一个在国外度蜜月,另一个在外地参加培训。她知道只要一个电话,她们就会义无反顾的跑回来陪伴她安慰她,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安慰的话她听了无数,谁也不能把她的王潇送回来。何况,她们都有自己的生活,她不能结婚了,总不能再破坏了朋友的蜜月,她还记得米兰制定旅行计划时的一脸甜蜜和心驰神往。还有思思,是个性格比她还要单纯的孩子,如果听了这事一定会哭红了眼睛然后飞回来与她抱头痛哭。不,这不是她需要的,或者是她需要,但她不能这样自私。

家人?抱歉,她林菀天生命孤没有亲人缘,三岁时她那位据说很美很风流的妈妈就抛下了她爸爸和她,跟一个香港富商走了。她爸爸深受打击从此性情大变,一门心思的研究如何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随着他一天天实现自己的愿望,也一步步从女儿身边走远。她彻底被爸爸忽视了,她很难过,无论怎么做都换不来他一丝注意。

后来她大一点才无意中得知,爸爸讨厌她,因为她长得越来越像那个女人了。自卑和怨毒已经刻到了这个男人的骨子里,无论他变得多么富有多么受人尊敬,只要一看到那张酷似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脸,被嫌弃被抛弃的记忆就会自动浮出,所以,他为了那脆弱的自尊心,宁愿不要这个女儿。

八岁那年,林菀被姥姥接回家,晦暗的人生才有了转机。和在爸爸身边的物质充足精神匮乏不同,姥姥给她更多的是心灵的慰藉,让她感受到了亲人的温暖。

开始的时候,姥姥为了照顾她的口味,甚至专门和邻居家从苏州嫁过来的小媳妇学做清淡细致的南方小菜。还戴着花镜给她缝制漂亮的新衣服,她的裙子上绣着栩栩如生的花朵和蝴蝶,让班里那些穿着漂亮公主裙的女同学都惊叹不已。姥姥有一双巧手,她很羡慕,姥姥拍着她的手背说,我们菀菀的手也巧得很,瞧瞧这小人儿画的多好看。她在学校美术比赛中得了奖,姥姥比她还要开心,逢人便提,于是街坊邻居都笑眯眯的叫她小画家。

姥姥宠她疼她,但是对她的管教却是一丝不苟,尤其是有了妈妈的前车之鉴,更是告诫她要自重自爱,一步都不能偏差,否则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她似懂非懂,只知道不要像邻居家姐姐那样和街头的小混混处对象。

姥姥常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活得久一点,多陪陪她的外孙女。可是她年纪太大了,操劳了一辈子身体也不好,后来的几年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姥姥撑着熬着,陪了林菀十年,在她高考前夕撒手人寰。老人家离去的时候眼睛是睁着的,她一定很遗憾,没看到外孙女考上大学,没看到她找到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子,没看到她幸福的穿上自己新手缝制的红色嫁衣人的愿望总是那么多,可是现实总是很苛刻。

那段时间,林菀觉得自己头顶上的天都塌了,姥姥的棺木下葬的时候,若不是大人们拦着她差一点就跟着跳下去。没有了姥姥的陪伴,她像一只迷途的小羊不知道如何走下去,然后她想起姥姥临终前的交待,好好活着。她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好好活着,于是她就努力回想姥姥说过的那些语重心长的话,然后一一照做。

不久后,她上了大学,读了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又结交了两个最好的朋友,活泼开朗的米兰和单纯可爱的丁思思。她们是一个寝室的,却来自不同的院系,米兰学营销,思思学计算机,她学的是工业设计,虽然专业不同性格也差很多,但她们却相处的极其融洽。平时三个女生一起吃饭逛街,叽叽喳喳的聊八卦或者偷偷瞄帅哥,或者为了一点小事而激烈争执,每天都过得热热闹闹的,林菀很欣慰,终于不再孤单了。

后来,她认识了王潇,这个帅气的大男孩有着阳光一样的个性,和阳光一样的温暖笑容,然后他就带着阳光一起融入她的生活,从此,她的世界都是大晴天。

然而,这一切美好都在那一场车祸后戛然而止。

林菀躺在床上回忆了好久,想着她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还有那些难忘的往事。她有时觉得,拥有回忆是幸福的,在孤独的时候拿来回味一下,也许就不那么孤单了。可有时候,回忆过后却是越发的空虚和茫然,那种曾经与现状的巨大反差让人极度不适应,更觉得此刻无依无靠备受煎熬。

她伸手从床头柜摸到手机,按了几下屏幕漆黑,这才想起已经没电好几天了,她懒得去找充电器,因为忽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倾诉的欲望了。虽然孤单寂寞的滋味不好受,但她现在只想独自承受这分分秒秒。

大概是潜意识里有种自虐的想法,因为王潇被埋在地下了,那里阴冷潮湿黑暗寂寞,她虽然还活着,但是不能让自己太舒坦,所以她要远离阳光温暖和人群。后来回忆那几天的经历时她感到奇怪,自己那么思念那么绝望为什么没有追随他而去呢?思来想去,除了骨子里隐藏的坚韧,大概是还有一丝不甘。

第14章 登门

又一波的头痛熬过去之后,林菀忍无可忍的爬下床,拉开窗帘,明亮的阳光倾洒进来,仁慈的铺满了整间卧室。她来到卫生间,被镜子里那个惨淡的女人吓了一跳,乱成一团的杂草,白到发青的脸庞,浓浓的黑眼圈,唯一正常的红唇此刻却显得很不正常。这样不行,她摇了摇头,拿起一根橡皮筋简单绾了个发髻披上外套然后奔下楼去。

在小区超市里,林菀轻而易举的吸引了众多目光,或怀疑或怜悯,任谁也无法把这个眼神空洞颓废憔悴的女子和昔日那个明眸善睐青春动人的女孩儿联系在一起。她推着购物车在一排排货物架之间游荡,心里一直纠结着一个问题,为什么?好好的我们变成这样,一个停留在阴暗的世界永远见不到阳光,一个变成阳光下的行尸走肉,而那些犯了错做了孽的人却光鲜亮丽理直气壮的活着。究竟是为什么?

林菀买了一堆速食品,无所谓营养,只图方便,还挑了两瓶红酒和一瓶白酒,回到家先冲了个热水澡,收拾妥当后穿着睡衣盘腿坐在沙发上,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红酒。她从不知道自己居然还有些酒量,喝了大半瓶红酒仍然头脑清醒,举着双手数了几遍,十根指头一根不少也不多。

于是她就着红酒的底子,又倒了半杯白酒,辛辣的酒水穿肠而过,刺激得她又是咳嗽又是流泪,胃里像是燃起一团火,可是那强烈的不适感却让她感觉很痛快,有种自虐的快感。

终于感到头晕目眩,很好,林菀放下酒杯,摇摇晃晃的走回卧室,抖着手从抽屉里取出一个蓝色绒布盒,小心翼翼的打开,一大一小两枚铂金指环在阳光下绽放柔和的光芒,交相辉映。

西方有一个传说,钩尾指,代表了生死不变的婚约,所以,他们买了这一对情侣尾戒。她取出那一枚大的,闭着眼睛轻轻亲吻,泪水汩汩流出,流过脸颊漫过嘴角最后浸入衣领,她坐在地板上一动不动,尽情的体味着思念的味道,原来是苦的。

良久之后,林菀才睁开眼,把那枚指环放回去,又定定的看了一会儿才把盒子收好,然后把窗帘再次拉得密不透光。屋子瞬间重回黑暗,她躺在床上,听着自己的呼吸,还有时钟走动的滴答声,一下一下,敲击着她薄弱的神经。她呢喃出声,王潇然后她有种置身于一个静寂的大坟场的错觉,黑暗,冰冷,他在那边是不是也有着同样的感受?

一阵熟悉的声音响起,熟睡中的林菀被吵醒,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辨认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门铃在响。好烦哪,都不让人睡个安生觉,她不想理睬,可是门铃不依不饶的响着,像催命一样,她只好不情愿的爬起来揉了揉乱发,趿拉着拖鞋一路摸索着走过去开门,猜想着大概是来查水表的。所以说,活着就是麻烦,你不想理人,却总有人跑来打扰你。

打开门,外面的光线照进来,林菀不适应的眯了眯眼,然后才渐渐看清门口屹立着的高大身影,真是活见鬼了。她第一个念头就是转身回厨房,摸菜刀,砍死他,可是她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力气,成功几率太小,倒是极有可能被对方夺了武器,恼羞成怒之下砍她几刀。

思及此,她哐当一声关了防盗门,眼不见为净。见她关上门,陈劲也不阻止,只是漫不经心隔着铁门问:“钱包也不要了么?”

林菀愣了一下,果然是那天在车上挣扎时掉出去了,想起那天的情景她就恨得磨牙,一眼都不想看到这个人。可是,她不能不要钱包,一堆银行补办很麻烦不说,那里面还有更重要的东西。想到这她打开门,伸出手语气不善的说:“东西留下,人可以滚了。”

陈劲却拨拉开她的手连同她的人,大摇大摆走进来,同时皱眉,怎么黑咕隆咚的跟古墓似的,倒是跟这女人的鬼样子很搭。

林菀追过来拦在他面前,凶巴巴的吼道:“谁让你进来了?滚出去。”说着伸手去推他,试图把他轰出去。

陈劲轻易地拉开她的手,好笑的说:“林菀,你能不能不这么幼稚?”说完大步走过去拉开窗帘,打开窗子,阳光和新鲜空气汹涌而入,林菀再次不适应的伸手捂住眼睛,然后忽然大喊:“站住,那是我的卧室。”

还是没能阻止他的脚步,什么人呢,一点常识都没有,林菀愤愤的追过去,冲着他大声嚷嚷:“你是变态吧?随便进人家房间。”

陈劲自顾自的开窗拉帘子,刹那间卧室也变得透亮,林菀营造了几日的古墓氛围荡然无存,只剩下一床被她蹂躏的乱七八糟的薄被。凌乱的床铺总是容易给人以遐想,男人的视线在那处顿了顿,这才回头正视跟在身后的林菀,目光从上到下扫了一遍,意味深长的重复了一句:“变态?”

林菀虽然穿着款式保守的两截式睡衣,但夏季的衣服毕竟单薄,而且里面没穿胸衣,她忙抬手掩住前胸,垂着眼睛冷冰冰的说:“我现在不想跟你吵架,把东西给我。”

陈劲充耳不闻,走到她近前,低头问:“多久没好好吃饭了?”

林菀翻了个白眼扭过头不理他,这人刚刚被驴踢过了吧?没事跑来装什么好人。

“喝酒了?”陈劲鼻翼微动,声音里带了些愠怒。

“对,喝了,关你什么事?”林菀迎上他的目光,理直气壮的顶嘴。

“借酒消愁?”陈劲冷哼,“没人告诉过你这是个没用的烂招么?”

林菀闻言冷笑:“没有人告诉我过我这个,倒是有很多人都说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最后四字无比清晰,咬牙切齿。

陈劲低头看着她挑衅的表情和闪亮的眼睛,竟只是笑了笑:“好啊,我们一起等着那一天吧,不过,照你现在这样,估计活不了那么久。”

说完长手一身,推着她往卫生间走,丝毫不觉得这个举动有多突兀,说出的话更像是熟人甚至亲近之人的口气:“去洗个脸,梳梳头,等会儿吃饭。”

林菀不配合的挣扎,陈劲忽然扳过她的身体,说:“你额头的伤”说着就要抬手去查看,林菀一把盖住脑门,愤愤的推开他,一头钻进卫生间,哗啦一下把玻璃门拉严。

陈劲看着磨砂玻璃后张牙舞爪的影子,摇摇头,打电话让秘书订餐送过来。

林菀在浴室里做了几件事,洗脸刷牙梳头发,同时在心里思考着陈劲的反常行为,按理说他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那种人,不可能只为了送个钱包亲自跑一趟,还摆出一副“关心”她的样子,一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想起他前几次有意无意的轻薄,顿时心中一凛。但是现在狼已入室,只能严阵以待,见招拆招。

做好心理建设之后,她跑回卧室穿戴整齐,再回到客厅时,西装革履的某人正大喇喇的坐在她的碎花沙发上,居然还皱着眉头挑剔的打量着房间四周,林菀顿时心生厌恶,噌噌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的伸出手,硬邦邦的说:“把钱包给我。”

陈劲却像是没听见她的话一般,只是盯着她的手出神,看得她发毛,不自觉的把手收了回来。正要再次开口,门铃突然响了,而面前坐着的男人忽然做了个好笑的动作,伸出右手食指竖在嘴巴前面,嘘了一声,然后在她疑惑的表情下,站起身朝门口走去。

林菀这才反应他是在喧宾夺主,忙疾步跟上去,门已被那家伙打开,原来是送外卖的。陈劲掏出皮夹抽出几张红票子,还豪爽的说不用找了,带着鸭舌帽的小伙子喜笑颜开的接了钱,连连道谢的离开了。

陈劲拎着一摞食盒刚一转身,就对上林菀写满鄙夷的脸,他无所谓的勾勾嘴角,说了句“吃饭”,见林菀堵在那里不动,就抬手作势拎她的后领子,林菀已经学乖了,往后躲了躲然后不太情愿的走到餐桌旁。

陈劲把食盒往桌上一放,就甩着手回沙发上坐着去了,见林菀站在那不动弹,好笑的问:“怎么,要我喂你吃?”

林菀扫了一眼食盒上印着的某酒店的logo,再看向对面的人,“先把钱包给我。”

陈劲嗤笑出声,“你怎么跟复读机似的,翻来覆去就这么一句,先吃饭,吃完了就给你。”

林菀咬了咬下唇,僵硬的坐下去,慢吞吞的拿过一个饭盒,陈劲见状促狭道:“放心,没毒。”

林菀刚要打开盒盖,他又补充了一句:“也没蒙汗药。”声音里带着明显的笑意,一副逗小孩的语气,她忍不住又瞪了他一眼。

不愧是大酒店的手艺,饭盒一打开,浓郁却不腻人的香味就窜了出来,颜色也鲜亮诱人。林菀饿了,一连吃了好几天的速食品,一看到肉,她那被虐待多日的胃就不争气的颤抖了一下。她咬咬牙,反正也送到嘴边了,不吃白不吃,气节什么的还是等有了力气再计较吧。大概是饿了太久手有点不好使,夹菜的时候掉了好几次,听到对面传来一声轻笑,她气得想掀桌子,挑了一块排骨把它当做是对面的人狠狠的咀嚼,并在心里诅咒,有朝一日他便如同此肉。

还好这期间有两个电话打进来,陈劲不得不走去阳台接听,否则被他一直虎视眈眈的看着,她非得消化不良不可。房间本就不大,即使隔了一段距离仍能听到只言片语,多数是对方在讲,像是在汇报工作,陈劲只是偶尔交代几句,不过也有发火的时候,比如突然吼出一两句“这个也问我,养你们当饭桶吗?”“办不成你就别回来了,找个地儿把自己埋了得了。”吓得林菀差点咬到筷子,心中大骂死变态暴力狂。

吃了个八分饱后,林菀抽出纸巾优雅的擦了擦嘴巴,再次伸出手,机械的说:“钱包给我。”

陈劲刚要开口,手机又响了,于是欠身说了声不好意思,又去阳台那边,林菀坐在原处头顶冒烟,这一次陈劲声音难得的和气:“放心吧一切有我别胡思乱想不说了,我还有事。”

她忽然想起他说过,我有我要保护的人,所以只能对别人冷血,多么自私无理的论调,被他保护的人幸运如同在天堂,可是他却把别人都推入了地狱。

陈劲回来,隔着餐桌低头看着她,语气严肃的说:“东西可以给你,但你先答应我两件事。”

林菀压下骂人的冲动,应承道:“你说。”

“按时吃饭,不再喝酒。”

林菀想冷笑,想反驳关你什么事,可是她还是忍下这毫无意义的口舌之争,点头答应。

陈劲对她的顺从明显不信,顿了顿继续:“别再让我看到这样的情况。”

林菀再次点头,心说不会的,我不会给你机会让你看到的。

不速之客终于走了。走之前还假模假式的抽出一张私人名片,和钱包一起放到桌子上,装模作样的说:“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打给我。”

林菀应付的点点头,心中冷漠的想,我需要你弟弟的命,你会给吗?我需要你还给我一个公道,你能给吗?我需要的你统统不能,你能给的那些我不屑一顾,所以,我不会再打给你,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你了。

可是,五分钟后,林菀就不得不找出充电器给手机充电,照着名片上的号码拨过去,气势汹汹的质问:“姓陈的,我的照片呢?”

那边倒是接的极快,像是在等着这一通电话似的,只是若无其事的语气让人抓狂:“哦,那两张照片啊,有一张我看着不顺眼扔了,另一张看着挺顺眼就留下了。”

“”林菀想吐血,这是什么逻辑,简直就是强盗,凭什么啊?

“你要是想要的话,可以来找我。”对方居然假惺惺的给出建议。

“你要是不怕做恶梦的话,就留着吧。”林菀咬着牙说完,啪的把手机扔到沙发上,手机弹起来两下然后掉到地上。

陈劲还开着车呢,被蓝牙耳机里那嘭的一声吓得一激灵,皱眉,随即失笑,吐出两字,暴躁。没有恼怒,只有玩味。

第15章 烦恼

陈劲最近有点烦,这年头人喜欢随大流,连麻烦也喜欢扎堆儿,刚摆平了弟弟那档子事儿,公司的业务又出了点差头儿。

其实按照他外公袁老将军的想法,自然是要把他丢到部队里去历练,他老人家一直认为这个外孙最像他,虽然是外姓人却继承了他骨子里的坚韧冷酷,最适合那种铁血人生。可是陈劲有自己的想法,他向来讨厌约束,去那种纪律森严的地方不是找罪受么,外面世界多好啊,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重要的是,外面的生活精彩纷呈五光十色,可比那望哪哪绿的军营强多了。

陈劲大学学的是通信工程,毕业后就创立了一个小公司,代理销售电信产品。他外公不懂得网络这新鲜玩意,在他眼里摸得着看得见的东西才是正经事儿,于是当即断言:“你那倒卖电网的小破公司两天半就得黄了,到时候给我老老实实的去部队。”

陈劲笑笑说好,心想那我就做给您瞧瞧,不蒸馒头也要争口气,何况,他是真的不想去部队啊

陈劲一鼓作气,小公司不但没倒闭,反而还茁壮成长起来了,其实主要是大环境好,互联网日益普及,当然了这还得归功于他的眼光好。一个小小的代销公司当然装不下他的野心,于是拿着赚来的钱又贷了点儿款,再一鼓作气,成立了至诚技术有限公司,开始自主研发生产通信设备。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公司业务蒸蒸日上,成为业界一匹黑马,势头锐不可当,已经威胁到南方那些九十年代初成立的老牌企业。

就在陈劲醉心于小试牛刀和开疆拓宇的同时,他周围的人也都都纷纷下海,但进入的却是另外一个朝阳产业——房地产,一个个仰仗着家里的关系在地产界玩得风生水起。

陈劲有理想,但他也是个极为现实的人,有钱不赚是傻瓜。再说他们家资源那么丰富,不利用一下岂不是太浪费了?老祖宗早就告诉我们,浪费是可耻的。正好发小向阳也跃跃欲试,于是俩人一拍即合。至诚变成了集团,旗下主营两大块,通信技术和房地产。

其实归根到底还是为了最初的梦想,通信技术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研发,笼络人才,建立研发中心,申请专利,房地产行业利润大,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几年下来,两部分业务在各自领域都取得了不俗的业绩,然而凡事皆有利弊,俗话说,树大招风,地产这边儿因为有金钟罩铁布衫自然是没什么大闪失,只是技术这一块因为行业的特殊性,时常会有些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比如这一次,就有人告他们侵权。

打官司的事儿从来没有真正的赢家,甭管谁对谁错,等那一套法律程序下来,黄花菜都凉了。陈劲对技术这块儿向来重视,亲自飞去深圳处理此事,和刁钻的对手周旋数日各自退让一步算是皆大欢喜,他这才得以松口气。下了飞机直接回自己独住的公寓,洗澡睡觉,正睡得云里雾里,忽闻门铃大作。

他气呼呼的起床光着脚走到门口,朝视频一看原来是自家老妈,其实也不奇怪,敢主动上门的女姓也只有这么一位。

袁莱女士是典型的婆婆妈妈性格,就是没事唠唠叨叨,有事哭哭啼啼,最大的爱好是给两个儿子物色好女孩儿,殊不知好女孩儿都不适合他们陈家的。很多像她这样出身的女人性格都偏强势,在事业上跟男人一争高下,可是袁女士很有觉悟,甘于做一名平凡琐碎的家庭主妇,整天围着锅台灶脑和丈夫儿子打转,也许正因有这样的母亲,才造就了一个强硬的儿子。

门打开,袁女士拎着一个保温桶走进来,细声细语的抱怨:“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就不能给我一把钥匙?”

“不成,这是我的私人空间。”陈劲打着哈欠走回卧室,仰面朝天的往床上一躺。

袁女士去厨房找了碗,盛了汤端过来,招呼儿子:“快起来,妈给你熬了老鸭莲藕汤,夏天得清补,这鸭肉我用姜水烫过了一点儿都不腥,还温着呢。”

袁家祖籍浙江,袁女士保留了南方女子温婉贤淑的特性,尤其擅长烹饪,可惜儿子大了整天不着家,老伴又常年在外,害得她的精湛厨艺得不到施展。

陈劲闭着眼睛,闻着淡淡的香味,郁闷的说:“您就不能晚一会儿再来么,我这都一礼拜没睡个囫囵觉儿困死了。”

直到他妈作势来掐他的腰,他才懒洋洋的坐起身,端起碗,开始喝汤。

袁女士坐在一边看着儿子,一脸的欣慰,嘴上却是发起牢骚:“谁让你不回家去睡?我这当妈的还得巴巴儿的上赶着来看你。”

“这也是我的家。”陈劲嚼着鸭肉,含混的反驳。

“谁说的,连个女人都没有还叫家?”

“这么说我还得找个女人来同居?”

“你这浑小子,你敢?要娶媳妇儿可得让你妈我给你把好关,现在的女孩儿”

“又来了。”

“不是妈爱唠叨,你们兄弟俩都不让人省心,一个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

“不是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么。”陈劲鼓着腮帮子插嘴。

“胡说什么呢?兔崽子,”袁女士佯怒,朝儿子裸露的后背拍了一巴掌,“那你好歹也找件衣服啊!三十多了也不结婚,别让人以为你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