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崇把首饰盒轻轻打开,静谧的空间里,几乎能听见链接盒子两面的弹簧,发出吱吱的响声。

是一条粉色的水晶项链。

粉色水晶被雕琢成一朵花的模样,如果不细细地看,根本很难发现,那是一朵栀子花形状的。

江崇出神地看着那串项链,甚至连眼角都带了些认真的成分。很久以后,他才慢慢地走到书桌前。也像江致那样,小心地打开书桌前的抽屉。

抽屉里摆放着十来个盒子,有绒球形状的,有方形盒状的,但无一例外都是首饰盒。他取了其中一枚椭圆形盒子,打开。

他也不知道怎么了,面对着这些摆放整齐的东西,突然觉得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挫败感。

盒子被打开,依旧是一条粉晶项链。泪滴形状的粉晶顶端,镶嵌着一颗碎钻作为点缀,看起来玲珑剔透。

江崇把每个盒子都打开了一遍,无一例外都是粉晶项链。这些项链就好像完整的鉴证了江崇的失败史一样,让他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受。

他并不是喜欢粉晶,只是有个人喜欢。

他记得,在她十二岁的时候,曾经趴在他的背上。以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跟他说:“江崇,过几天我要生日了,你有没有想好送我什么礼物呢?”

他虚长她几岁,但她还是喜欢连名带姓的叫他——江崇。对着江致的时候,她则像是一个乖巧的小妹妹,她会用甜腻的语调,将江致——阿致。江崇是嫉妒的,只是他不愿意说。

那时候的江崇已经懂得了爱情,她趴在他背上的时候,他耸了耸肩,有些尴尬地示意她下去。结果,她没有下去,反倒是一把搂住了江崇的脖子,说:“江崇,我喜欢项链。不要那种很俗气的金项链,我要镶着粉晶做吊坠的项链。”

她怕江崇不懂,还意犹未尽地解释道:“江崇,粉晶你知道吗?就是粉色的水晶,想你那么笨也不会知道,看我多好,还解释给你听。到时候,你可千万别忘了送我…”

他以为,她说了那么多的话,他应该会无所谓地忘记的,只是每一句都镂刻在他的心上。这么多年,他还记得她说她喜欢,很喜欢很喜欢。

因为江致,他从没送过她礼物。每次,他都会那样的敷衍她:“我哥送了,我就不送了。”

然而,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喜欢上了收集这样的粉晶项链。一条一条的摆放整齐,是他每年来不及送出去的生日礼物。

江崇和江致是孪生兄弟,别人说孪生兄弟是有心电感应的。江崇有时候就会自嘲地把这种心电感应,解读为喜欢上了同一个人。

从江致告诉他,他喜欢上易晚栀的时候,江崇就注定了是一个失败者,彻彻底底的失败者。

如果他们十岁的那年,没有发生那场车祸,江崇觉得,或许他还能在江致的面前,大方大胆地承认他喜欢易晚栀。

只可惜,没有如果。

江崇十岁的那年,为了捡一个足球,跑到了马路中央。突如其来的大卡车从坡上开下来,还没来得急踩下刹车,就直直地朝江崇那边冲去。

关键时刻,是江致突然冒了出来,狠狠地一把推开江崇。后来,江崇只是受了一些轻微的擦伤。而江致,却被大卡车撞飞,整整昏迷了一个月。醒来之后,江致左耳失聪。他却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笑着问父母:“阿崇没事吧?”

江致的左耳听力受损程度不大,凭借助听器仍能听到外界的声音。但自那时起,江崇就决定。只要是江致想要的,一定会不择手段地替他达到。

以致于,后来易晚栀站在他的面前的时候。他也只能,拱手相让。

他不是因为愧疚。

只是因为江致爱她,所以,他爱不了她。

作者有话要说:

Part 1:掌心的梦话(六)

翌日,江崇忙完工作回到家里。

欧式时钟叮咚地响了一下,江崇一愣,发现指针已经指向七点钟的方向了。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易晚栀应该是每晚七点钟都会去酒店做表演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居然鬼使神差地拿起了椅背上的外套。握了一把车钥匙,就走出了门。

江致正好也在同一时间进门,他好奇地问了一句:“阿崇,这么着急要去哪里?”

“没什么,有东西忘在了公司。”江崇敷衍了一句,头也不回地就跑了出去。

江致一头雾水。不过,他突然想到,今天把礼物送给易晚栀的时候,她居然想都没想就欣然接受了。江致觉得,是打从心里的高兴。或许,他跟易晚栀云开雾明的日子也不久了。

因此,看着江崇离去的背影的时候,也觉得是带着愉悦的。

丽景酒店设在不算繁华的西环那边,道路也算通畅。因而江崇到达的时候,也不过才八点的样子。

江崇找了一个离舞台最为偏僻的位子,独自坐下。身旁的服务生殷勤地问他需要点什么,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戳了戳菜单,然后随意点了几个。

江崇也被自己毫无头绪的心思,弄得有些烦躁。他并不是管不住自己的心,说好拱手相让,他也能做到。只是,他突然想起易晚栀昨天淋了雨,就没由来的不安。

他记得,易晚栀的身体并不算好。特别是在做了一次盲肠炎手术之后,抵抗力变得特别差。每逢淋了雨,她每一次都会柔弱地一病就是好几天。

那时候江崇总是喜欢装作嗤之以鼻的样子,然而,他总会忍不住给她偷偷倒一杯温开水。照着说明书上的医嘱,把要吃的药,一粒一粒整齐地摆放在盘子里。

易晚栀醒来的时候,总会用一种期待的目光,对江崇说:“江崇,你说,是不是你帮我弄的?你不要不承认。”

而江崇永远不会给予易晚栀应有的期待,他只会说:“易晚栀,你想太多了,是我哥给你准备的。”

“哦。”江崇能看见,易晚栀的心里眼里全都是失望。但他,不能给他希望。

易晚栀站在舞台中央卖力地演奏着,昨天的一身红色晚礼服被换下,改成了一套水清色的旗袍。她身后的钢琴伴奏也是同色系的旗袍,只是西洋乐器跟这身打扮结合起来,真是有些突兀。

《小夜曲》的旋律缠绵辗转,通过扩音器,回荡在整个酒店的大厅里。江崇握起手边的一杯咖啡,思绪又忍不住飘远。

那时候,易晚栀因为练琴,指腹上已经磨出了厚厚的老茧。厚实到,整个摸上去就像是石头一般硬。

易晚栀总喜欢趁着江致不在的时候捉弄江崇,或者,那种捉弄,该解读为撒娇的意思。练到一半,她总喜欢偷偷用琴弓戳一下江崇的脊梁骨,说:“江崇,我练地手指疼。”

江崇只会冷冷地回一句:“然后呢?”

她会满脸虔诚地蹲在江崇面前,说:“你帮我吹吹我就不疼了。”

这个时候,江崇总会一脸严肃地警告她:“易晚栀,你很无聊。”之后,转身离开。

从始至终,易晚栀在他身上都寻不到江致一般的温暖。只是越是冰冷,她就越想往他那边靠。

《小夜曲》演奏进入到尾声,易晚栀已经觉得自己有点脱力了。大概是因为昨天淋雨的关系,起床的时候喉咙就有些沙哑了。她也没去多管什么,她总觉得,什么东西撑着撑着也就过去了。

眼皮越来越重,易晚栀连揉弦的力气都快没有了。脑子里有些轰隆隆地声音,像是被灌进了海风,耳蜗里烦躁地难受。易晚栀也没办法停下来,她只能拼命撑着。她在心里默念着,等到演奏结束就好了。

易晚栀是个爱面子的人,就像那天被泼酒让她觉得很不高兴。而现在,如果在台上倒下,她一定会觉得更没面子了。所以,她宁愿扛着身体的不适,也不愿意走下台。

到后来的时候,易晚栀干脆闭上了眼皮。只是闭上眼皮的瞬间,她就无力地瘫倒了下去。小提琴触到了麦克风,碰撞的时候发出了刺耳的响声。通过扩音器,嘈杂地回荡在酒店里。

“哎哟,吵死了,什么声音啊?”

“吓死人了!”

有人捂住了耳朵,有人出声抱怨,却没有人注意到,易晚栀倒在了舞台上。小悦赶紧跑过去,推了推易晚栀,轻声问她:“晚栀,晚栀,你怎么了?”她的声音有些颤抖,听起来很害怕。

就在小悦不知所措时,突然从大厅里跑来了一个男人。小悦觉得,那个人看起来比她更着急,只差眉毛没有着火了。

江崇看到易晚栀有倒下的迹象的时候,就火急火燎地从座位旁边跑了出来。他以为他会来得及借住易晚栀的,结果,她还是整个人栽倒在了地上。

江崇跑过去的时候,也不知道她有没有摔伤。只是懊恼自己,没早一点走过去。

他什么都顾不上,直接抄手把易晚栀横抱在了怀里。触到她皮肤的时候,有微热的烫感,她应该是发烧了。江崇忽然又有些庆幸,幸好自己来了酒店。否则,她一个人倒在舞台上,他真的会心疼致死。

在他眼里,易晚栀应该还是以前那个,会趴在他背上任性妄为的易晚栀。而现在的她,却卑微到让他心酸。

江崇抱着她,直接朝门口跑去。身后,小悦还在吃力地叫喊:“先生,你要带晚栀去哪里!”

江崇这才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回过去解释道:“晚栀发烧了,我带她去看医生。”

他叫她晚栀的时候,怀里的易晚栀也好像感应到了什么,忍不住往江崇的怀里缩了一下。江崇知道,易晚栀是真的很难受,否则也不会做出这样的小动作。江崇的步伐更快了些,他打开车门,小心谨慎地把易晚栀安置到副驾驶座上。

易晚栀已经烧的有些发糊涂了,脑袋不自觉地垂向另一边,头发也有些糟乱。

江崇跨入驾驶座的时候,只听见易晚栀在沉静地低喃:“江崇…江崇,我难受…”

听到她叫他的时候,他没愣了一下,才握住她发烫的手指,温柔地说:“晚栀别怕,我在。”

情人最好的耳语,江崇只有敢在易晚栀昏沉的时候,才敢说。

江崇把易晚栀送到医院,看着医生给她挂上了吊水。他还不忘像以前一样,替易晚栀把药丸一粒粒地放在盒盖子里。江崇并不是一个细心的人,只是对于易晚栀,他没由来地想要用心。

临走出门前,江崇还翻开了易晚栀的手机。手机的表面已经有些掉漆了,还是他出国那时候的款式。他想,大约是她父亲入狱之后,易晚栀就再也没换过了。而江致这几年一直想方设法地接济易晚栀,这一点他也是知道的。她不愿意换,大概也是源于恋旧吧。

他翻了一下她的短信,最近联系人是一个叫赵千瑶的人。她大约是易晚栀的舍友,因为他们的短信间离不开宿舍两个字。

江崇拨通了那个赵千瑶的电话,电话那头有些嘈杂,听起来像是在酒吧之类的场所,江崇不由地皱眉。

对方比他先开口:“喂,晚栀,这个时间打我电话,你不是应该在上班吗?”

江崇冷了冷声音,说:“易晚栀昏倒了,我把她送到了康仁医院,可以麻烦你过来照顾她一下吗?”

听到男人的声音,赵千瑶愣了半晌,连连“哦”了好几声。她刚想问这个男人是谁,电话已经被嘟嘟地挂断了。

赵千瑶悻悻地挂断电话,脸上有些不耐烦。嘴里也不禁唠叨了几句:“生病了还去上班,现在病倒了还要别人陪,真是糟心。”

“千瑶,在说什么呢?”身旁一个打扮艳丽的女人问她。

“我先走一步了,还要去照顾一下我那个麻烦的舍友。”赵千瑶挥了挥手包,离开灯火荼靡的酒吧。

等赵千瑶到的时候,易晚栀依旧没醒。赵千瑶的心里有些烦躁,拿起手包里的一瓶指甲油,漫不经心地在病房里开始反反复复地涂抹。

易晚栀醒来的时候,赵千瑶的十个手指已经重新变换了一种色彩。

“晚栀,你醒了啊?”赵千瑶殷勤地凑上前去,给她递了一个枕头,靠在身后。

易晚栀抚了抚额,有些惊讶地问:“千瑶,你怎么在这里?”

“哦…”赵千瑶地尾音拖长了一会,继续说:“有个不认识的人,打电话给我说你晕倒了。我心里着急,就过来看你了。”

“有人打电话给你?”易晚栀皱着眉头问她。

“嗯,对啊。”赵千瑶回答的很敷衍。

易晚栀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一把抓住了赵千瑶的手臂,神情看起来有些紧张:“你有没有见到他?他是不是左侧眉心,有一颗小痣?”

“晚栀,你吓死我了。”赵千瑶抚着胸口,装出惊吓的样子。

易晚栀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当之处,道歉道:“对不起千瑶,吓到你了。”

“没事。”赵千瑶眼角弯了弯,说:“我没看见那个人,我到的时候他就走了。他左侧眉心有没有痣,我也不知道。”

易晚栀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失望。

赵千瑶从易晚栀的表情里读出了失落,而她却觉得异常地雀跃。其实,她看到了那个打给她电话的人。因为在她刚到易晚栀病房的时候,她就看到一个男人背靠在病房门口。

他是背对着她的,她也看不清他的长相。只是背影,与江致极为相似。赵千瑶也以为是他,正想上去打一声招呼的时候,那人却猛地回过头来。

看到他的长相的时候,赵千瑶眼里全都是惊讶。他跟江致完全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过他的眉心有一颗细小的小痣,而江致没有。赵千瑶是认识江致的,因为他经常会去易晚栀的宿舍找她。而易晚栀又时常不在,因此接待的人就变成了她。

“你好,你是赵千瑶吧?”他开口问她的时候,她更确信了他们不是同一个人。他的声音和江致完全不同,如果说江致的声音是温煦的,那他的声音就一定是沉郁的,沉郁到像是从单簧管里发出的声音。

“嗯。请问你是…”她故意拉长了音调,听起来婉转悠扬。

“那我先走了。”

他连姓名都没有告诉她,就直接转身离开了。临走前,赵千瑶还看见,他路过病房的时候,用一种极其温柔的眼神朝里面张望了一眼。

那种温暖的眼神,与他格格不入。

赵千瑶也是后来在涂指甲的时候才想起,斯南集团有两位继承人——江致和江崇。江致与江崇是孪生兄弟,江致负责国内斯南集团的事业,江崇则是在外国留学。她是不怎么关注财经类的新闻的,只是,这几天报道的沸沸扬扬地消息,大约都是江崇归国,接掌斯南集团的事业。

赵千瑶是嫉妒易晚栀的,所以才会在她问她的时候,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因为,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比易晚栀差。美貌,才能她都有,她不甘心屈居于人下,更不要说是易晚栀。

有江致那样出类拔萃的男人围绕在身边,已经足够让她讨厌的了。现在又多了一个天之骄子江崇,她真的是…有些记恨了。

她默默地在病床底下握紧了拳头,而面上,却还装着一副温和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Part 2:心,开始曲折(一)

易晚栀生病的事情,江致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月底的时候,易晚栀照例会去监狱看望父亲。她人生地不熟的,也没什么亲戚朋友,所以这些年也一直是江致陪着她去的。

江致一直旁敲侧击地向她表达着爱意,易晚栀曾经无数次地拒绝过。但江致就好像不能死心一般地,永远坚持不懈着。易晚栀很清楚自己的感情,所以即使江致对她再无微不至,她也一直狠着心拒绝。

易晚栀从没有告诉过江致,她爱的是江崇。因为,她不想让他们因为自己闹不开心。哪怕是有一点点的不开心,她也不要。

江崇很在乎他的哥哥,易晚栀知道。所以,不让江致有难堪,是易晚栀能做到的最好的爱。

易晚栀把探监的东西准备好的时候,江致已经站在宿舍楼下了。下楼的时候,江致一把抓住了她拎地有些吃力的袋子,握在自己手上。

她对江致莞尔一笑说:“阿致,你给我好了,这些东西不重,我自己拎着就好了。”

江致同样回她一脸温吞的笑,说:“还说不重呢,我看你的手指都勒地有些红了。”

易晚栀抬手看了看,还真的是勒出了一条条小印子。

江致把东西塞进后备箱里,一边还说:“我可不敢亏待你,要不待会易叔见了,还以为我一直趁他不在,苛待你来着。”

“怎么会,我爸才不会这么想呢。”易晚栀觑了他一眼。

江致走过去揉了揉易晚栀的发心,把她的头发弄得有些乱:“好了好了,跟你闹着玩呢。快上车把,这里离榕城挺远的,估计到那里的时候,也快要到中午了。”

“嗯。”

易晚栀跟着江致一同出发,一路上江致跟她有说有笑的,气氛也很轻松。江致说了些小时候的趣事,易晚栀也被逗得合不拢嘴。

笑的时候,头发一不小心从背后飘到了胸前,易晚栀心猿意马地把它撩回去。而这时,江致也正好回头,看到了易晚栀手背上的淤青。

“晚栀,手背上是怎么了?”江致还以为是那天轻薄易晚栀的酒鬼干的,连声音里都带了些不爽快的成分。

虽然当时知道江崇整垮吴氏企业的时候,江致觉得有些小题大做,甚至还带了些责备。毕竟吴氏企业也没犯什么大错,这样毁了也不是好事。不过看到易晚栀手背上的淤青的时候,就觉得江崇做的对了。

易晚栀用另一只手遮掩了一下,说:“没什么,就是前几天挂水的时候弄的?”

“挂水?”江致反问。

“嗯,前几天感冒了,一不小心就发烧了。没撑住,就去医院挂了水。”易晚栀特地轻描淡写地略过被人送进医院的那件事。因为,直觉让她觉得,那个把她送进医院的人是江崇。

“生病了怎么不告诉我?”字眼普通,只是莫名地暧昧。

易晚栀弯了弯唇角,尴尬地笑:“不过就是个小感冒,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想着你工作也很忙,就不惊动你了。”

“怎么手上看起来那么严重?”

易晚栀看了一眼手上已经由紫变黑的淤青,说:“只是看起来有些可怕而已,不痛也不痒。以前挂水的时候也发生过类似的状况,那时候我还以为自己得了绝症,还拉着江崇哭了好久呢。”易晚栀想到以前傻傻的自己,觉得有些好笑。而无意间提起的江崇的名字,让她突然有些怔楞。

江致显然没觉得什么不对的,继续说:“什么时候啊?那时候我怎么不在?”

“那时候我好像刚满十七岁。”

江致恍然大悟:“那时候我去国外做治疗了,怪不得没能参与呢。”

“是啊,后来江崇也跟你一起去了国外,就没再回来了。”

易晚栀把目光投向窗外,沿海公路两旁都是渺无人烟的大海,什么都看不见,只留下水天交界处蓝白相间的一块。

十七岁的时候,是易晚栀刚懂爱情的年纪。那时候江致不在,她就趁机使尽浑身解数接近江崇。不顾他的烦躁牵着他,不顾他的厌恶偷吻他,不顾他的冷漠陪伴他。她起初以为,她只是喜欢他陪着她。只是后来,一切都变了味道。

爱情的味道,是酸,是甜。十七岁那年,易晚栀初懂爱,却又被爱抛弃。

江致偏过头,望了一眼易晚栀,却只看见了她的后脑勺。她半撑着脑袋,眺望窗外的样子,真让江致有些迷恋。过了好久,江致才慢着声音开口。他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就随便绉了一句:“晚栀,阿崇回来之后,有没有跟他见过啊?”

易晚栀被问地愣了一下,她没有回头,继续看着窗外:“没有呢。那天在花园见过之后,就没看见过他。”嘴里吐出的水汽,在玻璃窗上氤氲了一块,看起来就像是被吹了一团的烟圈。

“是这样啊…他刚回国,接掌集团也不久,应该还是很忙的。”江致的音调拖地有些长:“那改天有空的话,一起聚一聚吧。”

她猛地回头,连目光都有些慌乱,看得江致不知所措。她赶忙拒绝说:“不用了!”

“哦,那好。”江致也不知道易晚栀是怎么了,只能岔开话题:“晚栀,在酒店的工作怎么样,累吗?需不需要我帮你换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