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放在维克脑袋上轻柔抚摸,他忽而转过脸,望向玻璃窗外灯火霓虹,魅影阑珊,许久才回过神,眼睛却是茫然的,透过我不知在望谁,很是深情模样,撩动春闺少女心。“我忘不了她,活着,死了,她都是秦暮川唯一的妻。”

如果我仍是夏青青,此刻一定感动哭泣,但经历过这一切,我摸一摸心口位置,竟只余下漠然。

“那没办法,你只能跟二奶三奶这么凑合着过了。”

“你替我担心?”

“当然不,你让我烦心。我希望自此一别永不再见。”

他挑眉,显然不会因此受挫,我还没那个能耐打击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秦暮川,“我走了,你在敢来找我,就是爱我爱得海枯石烂死去活来。”

“你倒是自信的很,这也能算威胁?”

“多谢夸奖,顺道借我一百块,打车回家。”

他牵起维克,与我一道走出速食餐厅,忽而在耳边感叹,“你不过长得与她相像罢了,骨子里仍不同。世间相似的人千千万,你也不过是个古怪的小丫头。我应该明白,世上没人能取代得了她。”他这番话更像是说给自己听,我已经不想去思量背后含义,我应当尽情享受新生活,而不是被过往旧事牵绊,举步不前。

到家,我与他相互道别,一如相识多年的老友,第二天他秘书将钱包交还给我,我道谢,心想一切到此结束未尝不可。

校篮球赛大幕开启,程未再带领九班同学罢课罢考,一定要把每一场篮球赛从开始看到结束,把语文老师逼得摔教案发誓再也不来九班上课,最坏心的当属霍老师,撂挑子卷袖子隔岸观火,任学生与各科老师闹个天翻地覆,最后再出来做和事佬调停,同学们除却念书,还应从小培养班级荣誉感,就让大家尽情地为九班欢呼吧!

于是一到第七节课,全班浩浩荡荡往外蹿,没过一星期,全年级不甘于压迫的同志们都开始自发闹事,跟随九班同学呼啦啦去篮球场,管他有没有自己班级的比赛,一个个喊得面红耳赤,散会了都像刚唱过《死了都要爱》,青筋爆裂脑淤血。

再来这世上永不缺花痴。我被程未再勒令,即便像我这样的老人,对谁都提不起兴趣,但程大人的每一场比赛必须到场,端茶递水擦汗收衣服,谁让袁野青青是程未再昭告天下的女朋友,我要不去,老程多丢人。他再三发誓如我不去,他一定打击报复到底。

其实我原本就要去,虽说我如此傲娇,但集体活动好歹也要参与一两回,总搞特殊化,最后一定被边缘化。重新感受一下激情燃烧的岁月未尝不可,但现下我被以小爱为首的加油团队吼得耳聋耳鸣头晕眼花,手里拎着两瓶运动饮料,怀里抱着充满程未再所谓男人味的校服外套,坐在第一排,傻逼一样,随时准备响应程老爷感召。

骚包程未再带领的骚包九班篮球队都是一群纨绔子弟,自然舍得烧钱,为这芝麻大点儿的比赛专程去找欧洲某牌置办队服,程大款的口吻是,“咱这队服,一看就高贵的人高贵的队伍,一班二班那群书呆子碰一下都赔不起!”

“哈,你干脆改名叫程高贵。”

“青青你少翻白眼,我可是你老公,老公哎!”

你不理他,他偏还要把脸凑过来,死缠烂打,“老婆——就要比赛了,给点爱的鼓励嘛。亲一下,亲一下,你看猴子他老婆多乖,亲了人一脸口水。哎哎哎别走啊——”

锦年一脸严肃地问:“你不会是真的害羞吧?”

然后我就真的傲娇了。

场上,程未再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博得满场喝彩,后援团的姑娘们尖叫声又刷新记录,何止刺破耳膜,简直要把你天灵盖都掀开。中场休息,人人都在商量对策鼓舞士气,他偏要跑过来,双手撑着膝盖,蹲在眼前,满头满脸汗,咧开嘴笑呵呵像一轮小太阳,照得人浑身暖洋洋,“老婆,怎么样,你老公我帅不帅?你是不是特得意特骄傲啊?”

我早已经放弃“滚,谁是你老婆”这类话,拿他没辙,水递给他,“嗯,你好好加油。”活像个爱说教的老夫子。

他浑然不介意,灌下一整瓶饮料,打个长嗝,“果然老婆给的水都比平常好喝。不如——亲一下!”

我不说话,他便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那等我赢了这场,一定要亲一下啊!偷偷地,不让人看见总可以?”

没等我扇他,下一节比赛已经开始,程未再与队友击掌致意,一改往日嬉皮笑脸模样,面容肃穆,专心致志投入比赛。小模样还挺迷人。无怪乎满场女生为止欢呼尖叫。

九班的比赛基本没有悬念,我坐得烦了,便去隔壁球场凑热闹。比赛的是一班对十一班,奇异的实验班对战艺术特长班。十一班穿着娘兮兮的改良式白衬衫,根本活动不开,而一班仍一溜穿着肥大且不透气的校服,略略显得寒酸。

然而人生总有意外,我竟在此遇见十七岁的秦暮川。

少年俊朗而细致的脸孔,纤细却并不纤弱的身体,以及绝不服输的神采。

如此相似却又如此遥远。

他球打得并不好,不如程未再,但胜在坚持,明显已经精疲力竭,但仍在满场跑动。

不知何时九班的比赛已经结束,大比分胜出,许多欢呼许多喝彩。

程未再满脸通红地溜达过来,一伸手箍住我,流氓一般架势,明明浑身汗臭,偏还要装作风流倜傥,脸贴过来,歪着头看我,汗都蹭我一身,“书呆子比赛有什么好看,一个个穷得篮球鞋都买不起。”

是了,那一位仍穿着回力鞋,虽然老旧,却十分干净,刷得红色的装饰斑驳掉落。

贫穷是耻辱,是罪恶,是永远洗不掉的下等人烙印。

“是,你最高贵。”

“那当然!好啦,不要看了,快点回家,路上记得找个黑灯瞎火的地方亲我啊!”这傻瓜越来越难沟通,连讽刺都听不明白,还给我乱用成语,什么叫黑灯瞎火,回家最多夕阳西下,他有那样大的能耐能跟姑奶奶耗到黑灯瞎火?

我指着少年秦暮川问是谁。

这厮奇奇怪怪地看我一眼,考量许久才答:“实验班的书呆子,叫关牧之,家里穷得响叮当。”不一会又收起鄙夷神色,开始大惊小怪,“老婆,你不会是看上这小子要红杏出墙吧?我想毛主席保证,关牧之会饿死你。”

“说这么多渴不渴,喝口水。”我将剩下的饮料塞给他,他咕咚咕咚喝完水就把关牧之的事情忘光,继续没完没了地表扬我。

我的意志力岌岌可危,再这样下去,迟早被他催眠。

回家路上,这小王八蛋索吻不成,真要搞霸王硬上弓,被我踹了宝贝疙瘩,坐在地上哭,孩子似的不肯起。我说好,明早上学我再来这儿接你。他便开始骂我冷血残酷不是女人。幼稚得可以。

意外中的意外是遇到孙茂,坐在我家小区门口的石阶上,人瘦了一圈,眼睛深深凹下去,很是憔悴。

他站起身来,布满血丝的眼睛望住我,最可怕是带着孝,我心中已了然,下意识往后退一步,怕他寻仇,杀我泄愤。

孙茂说:“我来这,并不是为了报仇。你放心,我没有忘记自己是警察。”、

我无话可说,也没有立场同情安慰。

他起来抖一抖身上的灰,勉强展露些许平和神色,“找个地方坐一坐,我有话要说。”

我原本并不情愿,但面对这样这一张灰败的毫无生气的面孔,谁能足够狠心拒绝。

孙茂点一杯黑咖啡,第一口大约是苦不堪言,苦得整张脸都皱成一团,久久不语。

我就这样等着,等他缓过神来,期间还从咖啡厅的落地窗里看见程未再拎着书包一脸愤懑地往回走,便忍不住想笑。

“我的女儿不过六岁,也没有了。”孙茂终于开口,轻描淡写几句话,描绘的却是极其残忍画面,“我在午夜十二点接到童童的电话,她哭着求饶,尔后被生生掐死,最后一句话是在喊‘爸爸,救救我’。”

话至此,他合起手掌遮住面庞,已然泣不成声。

“老父老母,怀孕的妻子,六岁的女儿,一夜之间都没了。秦暮川下手从不留情,你知道吗?他这是在报复。夏青青死的那一天,我们收到线报城东秦暮川的场子里查获麻古K粉类毒品共计二十五千克,虽不至于拿下秦暮川,但足够扣留他四十八小时。那天晚上他接过夏青青电话之后手机便被没收,我承认是我公报私仇,眼看他跪下来求我,只求播一个电话给莽三,而我只顾享受秦暮川落魄时刻,却忘了他是一头狼,等伤好了,回头就能一口咬死你的狼。”

“夏青青死了,他却要我全家陪葬。秦暮川就是个疯子,彻彻底底的疯子。我不会放过他,绝对不会!”

看着他歇斯底里模样,忽而想起一句老话,冤冤相报何时了,谁对谁错,谁又有资格评判。

必须硬起心肠,“我不会为你去做卧底,我有我的生活,我有我必须负责的人和事。对不起。”

孙茂正色道:“秦暮川所有交易记录原本都在夏青青手里,现在她死了,遗物究竟是被秦暮川夺回还是被夏知秋抢先一步尚未可知,而你是唯一能够同时接触他们的人——”

“孙警官你究竟想说什么?”

“我对比过你与夏青青的照片,不得不说,简直一般无二。”

“抱歉,我对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没有任何兴趣。”我起身欲走,孙茂将我拦住,“抓住秦暮川多少————”

我对我少的可怜的正义感道歉,未等他说完就跑开,我只是十六岁高中生,有权利自私自利。

然而说到底,夏青青最值钱的仍不过是那张光盘,真情假意,可怜透顶。

再去学校,程未再已经有新女朋友,来自隔壁艺校,漂亮的没话说。

余味阑珊

经过一系列比对分析,得出夏青青的基因无人能敌,堪堪一缕游魂竟也能折腾出天翻地覆变化。

手边是袁野青青个人相册,一张张飞扬笑脸青春无敌,显然与浴室雾气蒙蒙的镜子里那张春夏秋冬衰鬼脸相距甚远,叹气叹气再叹气,居然连死一回都摆脱不了这张令我深恶痛绝的脸,别说跟小年轻夏青青相似度直逼百分之九十,还连带往夏凝霜那靠,纤弱之意有过之而无不及,整个一加强版林妹妹,可叹林妹妹附带成了散打冠军,呼哈嘿!三两下把你拆骨剥皮,极端反差效果。

还有眼角下那一粒痣,衰鬼的标致,到哪都不放过我。

拐着弯去问袁妈,我将袁野青青的脸逆转成这幅鬼样子,她是否痛心疾首扼腕叹息,谁知她去上香,告慰先祖,我家青青终于长得像女人。

苍天啊,我想我一定是2012能够登上诺亚方舟的那类人,不然上帝为何在夏青青一号死后费尽心机地给我造一个夏青青二号寄居。

某自信心在此刻空前提高,我就是全世界六十亿人中最不可或缺的那一个。

关于夏青青与秦暮川的种种,我只想说,我为我的冷漠与无动于衷高声叫好。管他装腔作势或是色厉内荏,总有一天学会忘记。

第二场篮球赛开始,端茶送水之类之类的保姆工作已经轮不到我插手,我自然乐得清闲,但八卦又富有同情心九班同学们不这么看,作为被模范班对,我就这样被十一班拉丁舞后陈渺击败,着实丢了九班的脸,好吧,我承认我是被盯在九班的耻辱柱上,可是拜托同学们,能不能有一分钟不要用那种看离婚妇女的眼神围攻我?

我抱着锦年,快要被同学们不分青红皂白想泛滥就泛滥的同情心逼到窒息。

“我受不了,先撤。”把外套脱下来塞给锦年,我快要被这件衣服捂出一身痱子,真痛苦,太阳晒得人快要脱水,程未再那件运动衫仿佛能拧出水来,大懒人对运动员们的拼搏精神再次膜拜。“衣服帮忙带回去,放学了教室见。”

锦年鼻子里哼哼一声,周围空气便都要冷下来十度,“怎么?越看越伤心,干脆一走了之?”

“是啊是啊,再看下去我就要被气得血溅当场。亲爱的锦年,你忍心看着我去死?”

“少做梦了,我巴不得你立刻死。解决天下第一大麻烦。”

我被气得缺氧,去隔壁球场找新鲜空气,最清新莫过于关牧之,玲珑剔透妙不可言的小正太,外加品学兼优孝顺长辈,要问我怎么知道,有了江湖百晓生小爱同学坐镇,没有什么消息属于未可知。

一班同六班那群疯子打球,不输才怪。

关牧之有些狼狈,散场后,独自坐在休息区发愣,其实就在我旁边。而我在仔细观察陈渺的脸。

程未再趾高气昂地揽着陈渺在我眼前螃蟹似的横着走,唯恐你忽略他另结新欢的得瑟脸孔。然而经过多方比对分析,本人最终得出结论,大约程未再钟爱此类黛玉式长相,柳眉大眼殷桃唇,从前的杜莎莎,现在的陈渺,已经被我的强大基因扭曲了五官的袁野青青,无一不是如此。

小小年纪就如此这般大男子主义,诅咒他以后一定娶孙二娘母夜叉,呃——跟我似的。

“很难过?”

“什么?”

我猜不到关牧之一本正经的外表下,居然也有一颗沸腾的八婆的心。擦一擦汗,似乎是在解释前一句的突兀,“我同桌常常谈论你,不,你们。她主要迷恋程未再,顺带会谈起你,袁同学你曾经是全民公敌。”

“荣幸之至。”

“我看不见得。”关牧之笑起来真是好看,唯有唇角微微向上,弧度不多不少刚刚好,仿佛全天下的人,他对你最特别。外表是琉璃做的美正太,内心却是铁打的猥琐男,这类人就像哥斯拉一样残暴可怕。“你刚才就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皮太厚,对小风小浪全然不在乎。”说完转过脸来,认真对我笑,阳光灿烂得扎眼。

很好,说话也像秦暮川一样毒蛇讨人厌。

我仍傻呆呆发愣,他又出绝招,“你一连守了我两场比赛,实验班的篮球赛有什么意思,唯一一种可能就是袁同学你移情别恋喜欢上我。虽然我对你没什么兴趣,但能赢过程未再,我只能说,荣幸之至。”

难不成现在十七八岁的高中生都自恋自大自以为是到无以复加程度。懊丧,我算百炼成精,却仍敌不过这帮乳臭未干的臭小子。

仿佛一场世界性的厚脸皮比赛,比谁更无赖更不要脸。

“没错,我就是喜欢你,怎么样?交往吧。”我决定遵守比赛规则,说起不要脸,谁能赢过我?老子天下第一不要脸。

看吧,一句话撂倒,我身上出现返祖现象,竟然幼稚得扬下巴得瑟,还没得瑟两分钟,不知躲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偷听的程未再突然间蹿出个脑袋,对着我大喊,“青青,你这个水性杨花转眼间红杏出墙的女人!”活像个被人抛弃的怨妇,但麻烦搞搞清楚,我才是最可怜被始乱终弃的那一个。

关牧之此时却站起来,浅笑着说:“好,我没意见。放学后在教室里等我。”说完转身走,程未再那小老虎没来得及发威,恨恨地瞪我。

我耸耸肩,说恭喜,尔后再见。他气得面如重枣,原地喘气。

而放学时等到的并非关牧之。

我骑着自行车,夕阳西下时,江风扑面,分外凉爽。即便程未再不紧不慢地骑着车跟着,理直气壮控诉我一条又一条血淋淋罪状,我点一点头,“噢,我原来这样罪大恶极。”

“你笑什么?还笑!还敢笑!”他生气,车都起不稳,歪歪扭扭险些跌下去,虎头虎脑傻的可爱。我心情蓦地好起来,越发笑得畅快。

“大家找女朋友,不都为了接吻拥抱还有那什么。你倒好,亲都不给亲一下,哪有做人女朋友的自觉?那我干嘛非得死乞白赖跟着你。喜欢我程未再的人能塞满一条江,招招手就有人来。哼,你以为你是谁?要跟我上床还得排队。老子懒得喜欢你。”说了半天是我错,是我没让他为所欲为。

见我不说话,又绕到前头来,急着问:“哎,你不会真喜欢关牧之吧?他有哪点好?小白脸死穷鬼,你不能这么糟蹋自己呀。”

“嗯,多谢关心。”我承认,是我坏,最爱憋着程未再,欣赏他上窜下跳几欲抓狂模样。

他一赌气,骑出百米远,一会儿又绕回来,“要不这样,你让我亲一下,咱们就再在一起,行不行?”

我乐不可支,绞尽脑汁也找不出一个词来形容程未再。说他单纯,却又满脑子很黄很暴力思想,说他奸狡,全世界都笑了。

“这就不必了,祝你们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好,你行,袁野青青,真有你的!你行,你真他妈行!我——我——咱们走着瞧!等你跪下来求我我都不回去。”

挥挥手,一蹬脚踏车,“拜拜——”

晚风丝丝钻进校服里,将憋红了脸的程未再撑成一只既肥且宽的大胖子,唯剩那张脸,千般万般可爱,教人忍不住想去咬上一口。我是十足大变态,就爱看他气鼓鼓傻模样,愉悦身心。

挥别壮烈夕阳,踩着江畔温柔和煦的风,加速度奔回家接受袁妈蹂躏。

2012在眼前立一块碑,世间万物仿佛都在铆足了劲催促着自我毁灭。盛夏提早到来,青青夏日好似三伏天,全市烧成一口大蒸锅,一动不动也能流满身汗。只在入夜时凉爽些,于是乎,我又得到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日日傍晚陪袁妈散步,无非是回想过去,展望未来,谈一谈三姑六婆大小八卦,必修课是骂程未再,发了狠,能就此骂死了他。

周末开车上街,三人买一套亲子装,囚犯似的蓝白条纹polo衫,卡其色短裤,我拿小号,袁妈因为塞不进小号而哭丧着脸不情不愿买中号,袁爸最夸张,XXXL的T恤仿佛还包不住他老人家庞大将军肚。

我最近恶趣味得很,最爱时不时拍一拍袁爸圆鼓鼓大肚子,要么问几个月啦?要么问西瓜熟没熟?人越发幼稚,袁爸好脾气由得我闹,有时着急了也拍桌子嚷嚷着要减肥,总引来袁妈秋风寒霜一般的打击。

“青青啊,还好你聪明,往妈妈这边长,不然随了你爸,只怕这辈子都嫁不出去。”此乃袁妈惯用伎俩,打击旁人时,顺带着抬高自己,她是万年不老的妖精,摆弄着iPhone笑我土包。

这段时间,我几乎没有见到程未再醒着的时候。他开始进行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但凡回到座位,第一件事一定是往桌上一趴,脸朝下,也不怕把那洋鬼子似的高鼻梁摁进脑子里。

而小爱又有新的暗恋对象,是新来的政治老师,不过三十出头,很是潇洒,书生小姐之类美谈艳事颇多,但愿她懂分寸。

八卦记者接近疯狂,日日在秦暮川与夏凝霜爱巢——半山别墅蹲守,却只拍到苍白如纸的夏凝霜。报纸上写,婚礼订在本月二十二日,恍然间觉得这日期如此熟悉,却怎么也抓不住一闪而过的记忆,直到报道最后一行明明白白写二十二日是夏青青生日,暗示秦暮川此举别有深意。

能有什么深意?我与他的婚姻从未向外公布,少数人知道而已,爷爷将此视作家丑,恨不得捂死在怀里,又怎会让媒体知道。

似乎人人都忙碌,连程未再都忙着同陈渺卿卿我我谈恋爱,最无聊是想尽办法将我骗到现场,莫名其妙看他与陈渺在楼道里接吻,吻得昏天黑地气喘吁吁,一双眼睛还不老实,瞟来瞟去生怕我逃跑,他演不到全套多遗憾。

我选择从善如流,谁让我天生如此和善,乖乖作模范观众,足足看半小时,到最后角色转换,变作程未再与陈渺死了爹似的将我怒视,对月亮发誓,我绝对没杀他全家。

仍是我好心问:“结束否?报告,我能不能申请离场?”

程未再像一只随时要扑上来撕咬我的小土狗,龇着牙,横着眉,比窦娥怒气更深,叫嚣着要冲破天灵盖,呜呜,绕着脑门开出一列小火车,呃,原谅我想太多,天马行空,再回过头来关注程未再,一眨眼他已垂头丧气,说一句,“你根本就没有在乎过我吧。”听语调仿佛下一刻就要哭,急匆匆奔下楼去,也不顾他的新女朋友。

我扶着栏杆,默默看他疯跑而去的背影,心却不能再保持漠然。我看见从前那个满身热情的夏青青,用所有爱浇灌铁石心肠的秦暮川,最终得到的也不过是他淡漠的笑,清冷的毫不在乎的言语。也许我在秦暮川心中留下的,也是如此仓惶奔逃的背影而已。

仿佛一双手,反复揉着我的心,或苦或甜,想哭哭不出来的憋闷更让人难耐。我胆小如鼠,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是一颗掏空了的心,再没有力量爱,或者承受爱。

独自上下学,偶尔与程未再擦肩而过,他换女朋友的速度比做题更快,今天后座上的女生多半来自其他学校,面生得很,抹一脸精致的妆,从我跟前耀武扬威似的走过。

锦年说:“程未再就是人渣中的人渣。”

我居然反驳,“他其实只是脑子不清醒。”

锦年在我腰上拧一把,疼得我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你才是脑子不清醒的那一个。”

“是是是,我蠢得无药可救。”

是是是,我蠢得无药可救。——这句话送给夏青青。

期末考试结束,再风光一把,红榜上排第一,欺负小朋友令我略略有几分羞愧。关牧之说:“得意?普通班的试卷只能用弱智两个字形容。”我转过身装不认识。

程未再突然间消失,我有些犯贱的不适应。

二十一日夜,我在山顶余味阑珊遇见秦暮川,角落靠窗那一桌,老地方,旧位置,一样的咖啡,噢,物是人非事事休。

三年前,我在此准备好鲜花与钻戒,单膝跪地向他求婚。

我真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余味阑珊原本是我刚念完书,花钱花到自己都恶心,终日无所事事跟着邱安四处花天酒地。爷爷便自主自觉砸钱叫我去做做生意,于是原了小资装十三的终极梦想,投钱开开咖啡屋,我除了出钱,宣传店面,其他事情一概不负责。如今余味阑珊已经有十一家店,在临近城市零散分布,总算留下些产业,只不知道夏青青死后,余味阑珊留给谁,不,分给谁。

忘了介绍,邱安曾是我的未婚夫,订过婚,却未走到结婚那一日,可见订婚并没有太多存在的意义,无非多请亲朋好友吃喝一顿,提前体验收红包收到手软的快感。

说起邱安,有一个人不得不提——夏凝霜。我原以为这一生都摆脱不了这阴魂不散的好妹妹,谁知命都终结在她手上,窝囊。

显而易见的是,夏凝霜同我并非一母同胞。此剧情老套,我记不清她母亲究竟是舞女还是妓&女,也许身兼数职,谁有空去做考据。有爷爷坐镇,她母亲自然入不得夏家门庭,偷偷摸摸生下她,在外头藏到七岁。这世界真奇妙,爷爷年幼时也不过是路边见人便伸手要钱的乞丐叫花子,如今发迹了,倒端足贵族上等人的架子,见着谁都嫌弃,只差编个故事说自己是天神附体,并非凡胎。

父亲夏桑榆从来不是长情的人,在夏凝霜母亲身上例外,又怀上一胎,八个月时验出是男孩,挺着肚子上门来闹,爷爷倒也无所谓,至多认了孩子,决计不会让下贱人家出生的女人进门。可我母亲再坐不住,她出身钟鸣鼎食之家,自小见惯了这种场面,也懒得同夏桑榆去闹。但她的底线是,小辈之中只能有夏知秋这一个男丁,若有变故,便遇佛杀佛,遇父弑父。任谁也别想挡了夏知秋的道,更何况是红灯区出来的女人,容得她生一个下作女儿已经是天大的恩情,还想争?没了命,拿什么争。

后来的事情,都是临死前那一晚,夏凝霜手握针管,又哭又笑地向我控诉。我才知道,噢,到头来我才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愤之人,我有罪,罪孽深重,罄竹难书,他们都是正义的斗士,杀人放火皆有不得不做之原因,多么委屈。

夏凝霜说:“我眼睁睁看着母亲横死在眼前,肚子里还有未出世的弟弟。她临死前握着我的手,逼着我发誓,有生之年一定为她报仇。但你母亲——那老贱人早早走了,母债女偿,我也没有办法,姐姐,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我不得不要你的命!你不死,怎么能腾出位置来给我?暮川哥哥怎么好意思同我在一起?姐姐,你死了,大家都轻松。”

奇了怪,怎么不是夏知秋来偿,我忘了,他们早已经结成联盟,三大轴心国——夏知秋、夏凝霜与秦姗姗,或许包括秦暮川也未可知,目标是对付我,对付爷爷,对付夏家。仿佛天底下,供他们吃穿,任他们挥霍的夏家是此生第一仇敌,而我,我错就错在妈了个逼的装圣母,企图对所有人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