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不好听的,这样的便是白给人家大户倒马桶人家都不要,嫌弃的很,自己好端端的闺女怎么能跟着这么个丫头,但还没等开口斥责,另一边会察言观色的小二便硬是把牙一咬道:“行,就按这位姑娘说的,七两就七两,但是咱得事先说好了,这带回去了可不能再回来退换,您要愿意现在付了钱就可以带走了……”

这……柳氏没想到小二还真应下了,看那一脸的菜色,七两估计真是赔本了,说实话这样的价钱买一大一小她们是占了便宜的,就算小的脸上有疤也很合算,毕竟这么一个妇人在别地方少八两人家不卖,小的虽然看着又黄又瘦,但也是好胳膊好腿也能干活,带不出去在家做点杂活也是可以的。

再想到家里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的是,加上所剩不多的积蓄,柳氏再度犹豫了下,一时间晦气也就抛一边了,“娘。”沈荷香出声提醒着:“伙计正等着你付钱呢,而且咱还得早点回去,一院子的活等着干呢……”柳氏本就摇晃的心顿时便定了下来,罢了,看那娘俩也可怜,孩子估计也吃不饱饭,瘦得皮包骨,若自己不买下,恐怕也活不了多久,就当积德积福了。

柳氏想开便取了七两银子给了伙计,那本来低头的妇人顿时眼里含泪花,手按着自己的闺女一起跪在地上给柳氏嗑头,柳氏也是个嘴硬心软的,见这情景原本有一点不甘的心情,顿时便都抛了,急忙拉着人和孩子起来,心里已经在寻思着回去顺路买点棉布,给这两人做两套衣服,虽然是下人,但也不好穿得这么寒酸。

即买了两人,柳氏便没有再买那四十多岁的妇人,毕竟家里底子薄,既买了人便要管着人家穿衣吃饭,这些都需要钱,一家五六张嘴开销也不小,带着人准备往回走时,沈荷香轻瞥了一眼,透过面帽纱竟是意外看到一个人,二十来岁的年纪,胡子拉碴的,一时间她只觉得眼熟没认出是谁,待细看两眼沈荷香差点没笑出声。

这人她说起来还真认识,当初侯府在京城也有几十间铺子,基本都是大夫人在打点,但她一个妇人又有多大的精力管这些,所以全靠着当时的一个外放的小管事打理,还别说那管家还真是块经商的料子,年纪轻轻短短几年就将几十间店铺做得风声水起,财源大旺。

想起侯府当年如流水般的花销,便是沈荷香过惯了富贵日子,也觉得奢侈精致至极,其中大多数的钱皆是出自那几十间铺子的盈利,谁曾想这个当初趾高气扬的侯府大总管,也有如此落魄被卖成奴的时候啊,沈荷香在侯府失宠时,这人在用度上可是没少让人苛待她,虽然可能是大夫人暗地所授,但沈荷香还是将此人记个清楚。

第30章

回到的时候,沈父正在铺子里忙活着,之前房主走后有一些杂货柜子及凳子都留了下来,沈家若开胭脂正好用得上,见到妻子带回来两大一小还颇为吃惊,不过见到阿春的脸倒是没太吃惊,后买回来那个将来的侯府大管家徐能却是极有眼色的人,进屋撸了袖子便干,小时候他家便是开铺子的,这什么东西该怎么摆放比沈父还门熟。

沈父很满意,觉得这人买的好,柳氏也很满意,十二两银子总算不亏,沈荷香则笑意盈盈的打量着徐能,觉得将他买回来替自家做牛做马赚钱是对的,只有这样才能偿还他前世苛待自己的种种。

阿春的娘果真如那小二所说,收拾家里做活确是一把好手,不一会整个院子的杂物就收拾的干干净净,都没用柳氏沾手,就连那阿春小小年纪都帮着烧火做了一顿饭,听话的很,柳氏是越看越满意,觉得今儿个的钱花得值。

晚上沈荷香洗完了澡,阿春帮着捋干了她头发上的水,再用布巾轻轻的擦干了,小丫头又瘦又小但是干起活来却是小心冀冀的,极为心细的没扯断沈荷香一根头发,沈荷香觉得很满意,换了干净衣服边懒懒的躺在榻上边晾着黑亮的长发,眼睛却是打量着阿春。

显然来到沈家又吃了顿饱饭,她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害怕,脚步也轻快了许多,大概正是为晚上能与母亲睡在一个屋子里高兴,所以小小的个子干起活来也是飞快,舀完了水擦干净地上湿的地方,她又进屋按母亲吩咐给小姐铺好了床。

看着小小的个子穿着一身不合身的旧衣在她的床铺跑来跑去,气喘嘘嘘将床铺好,沈荷香眯了眯眼冲她招了招手:“阿春,你过来……”

阿春听到小姐唤她急忙跑了过来,柳氏让她以后跟着小姐时,她便觉得有些受宠若惊,虽然她长得小但也已经十岁了,知晓很多事,知道自己脸上的烫伤很吓人,因为看到她的人眼里都是恐慌和厌恶,所以她只在角落干点杂活,或者躲在娘亲身后,像她这样的人小姐怎么会让她近家伺候呢。

当时她悄悄看了眼小姐,小姐长得好好看,眼睛虽然看得她心里毛毛的,但是却没有别人看她时的厌恶感,晚上洗浴时也让她在边上伺候,没有将她赶出去。

沈荷香从梳妆台上取了一盒花露油:“来,给我揉揉手。”说完便教她将花露油倒一些手上,然后润湿自己的手开始在沈荷香手上捏捏按按,阿春虽小但聪明的很,一教就会,然后便坐在榻边的小凳上认真的给沈荷香揉起手来。

沈荷香却是不断的端量着她的脸,半响抬起一只手伸向她下巴然后往左面扭了扭,“别动!”说完便开始细看起阿春脸上的疤,这举动可把阿春吓坏了,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全身僵硬着坐在那里动也没动。

“烫伤有多久了?”沈荷香细看了半晌问道。

“半,半年多了……”阿春闻着小姐身上一阵阵清甜的茉莉花香,那沾了些许花露油的温软手指正触碰着自己的脸,还按了按那疤上的硬皮,一时间她紧张的说话都有些结巴起来,直到沈荷香看够了这才松了手,打发阿春出去了。

随即想了一会儿便懒洋洋的从榻上起身,汲了绣花鞋坐在梳妆桌前,取了一干脂膏开始细细的擦着脸和脖颈,屋里烧得暖暖的,便是衣服单薄些也不觉得凉,沈荷香擦好了手脚膝盖爱起皮的部位,这才拿了花油擦了擦玉白的耳朵,看着镜中不涂任何胭脂仍显得鲜嫩如花的美颜,心里自然是满意极了。

不枉费她日日喝那野刺玫泡的花茶水,又用花瓣费了工夫做了红润的着色口脂日日涂上两遍,胭脂固然颜色美丽,但洗掉之后便也失了颜色,但她精心用泉水做得这上色的口脂,多润上几年,就算以后不涂胭脂,唇瓣也会不点自红,不必担心像胭脂一般每日都会褪色了。

看过了镜中人,她将目光落在自己胸口,小心冀冀的用手微拢了拢,终于有些欣慰了,这牛乳这几年就算没白喝,此时胸前已经是发育,虽然不是什么峨眉险峰,却也生得玉雪红梅玲珑可爱,便是自己看着也觉得喜欢得紧,这半年来贴身用得都是最舒服最柔软的雪绸做的肚兜,带子也不敢系紧了生怕勒着了这小小的两团,伸手慢慢的揉了会,有了睡意这才起身向床铺走去。

第二日沈荷香便跟柳氏讨了半两银子,然后到香料铺买了些年久的兰草,又去了药铺称了三两样药材,不过都是一小撮的量,却花了四百多文之多,可见这药材之贵,寻常平民家是用不起的。

沈荷香将东西拿回家,然后用两滴泉液泡了一夜,第二日便开始装入小罐中隔水蒸煮,三蒸三煮后无论是兰草里的晶冻还是药材里的药汁都熬了出来,在反复淘过之后质地已是清澈粘稠,然后再加入些透明树脂和花露汁,最后做出了一盒,沈荷香叫它兰膏,里面散发着淡淡的兰花清香,颜色却不似其它膏脂那般好看,微微带着点浅黄,还有着淡淡的一股药味儿。

这才招来正在她房间擦桌子摆瓶瓶罐罐的阿春,她丢下手巾急忙怯怯的跑了过来,“早晚各一次,涂前将脸洗干净,就涂在你脸上烫伤的地方,尽量涂的均匀些,这瓶用完了再跟我说。”

小丫头捧着手里的瓷瓶,听着小姐的话有点愣,待半晌才反应过来,有点不明白,但隐隐觉得应该是对自己好的东西,晚上便拿给娘看,又把小姐的话说了一遍,阿春的娘绣兰搂着自己闺女便偷偷的哭了,日后做起活来也更是尽心尽力。

而实际上沈荷香不过是想试一试泉液的功效,她知道泉液有可以增加香味和提高药效的作用,但这药效究竟提高多少却是模糊的,所以见了阿春的脸她便想试试,虽然已经过去半年,那些疤痕已经成形,一般的去疤痕膏没什么作用了,但滴了泉液其中不知能否有些作用。

有了徐能和阿春娘绣兰,这铺子很快便收拾妥当,澡豆和一些胭脂膏也做出不少,因去年夏天干花束备得多,所以今年冬足够用了,除供给于掌柜的杂货铺,自己家的铺子也可以摆着卖一些,虽然与于掌柜有契纸约定,但也只是保证不给其它店铺供货,沈父自己卖是可以的。

如今与那于掌柜的约定时间也只剩下半年多,也是时候该张罗自己的铺子了,沈父选了个吉利的日子开了张,胭脂铺子自然是各种胭脂水粉,头油,干粉和胭脂粉是可以长期放置的,便多做了一些,其它的澡豆和胭脂膏便做得少一些,因是新店,里面的东西也不太多,所以进来的人很少,刚开的铺子便是如此,柳氏有些急得上火,但沈父却是清楚的,这做生意得一步步来,断不可能一口吃个胖子,好在对自家的东西有信心,倒不像是柳氏那般急。

沈父以前挑担子经常送货的那几家富户,知道他在京城开了铺子,名叫香宝斋,找到了地方每隔半个月都让丫鬟到香宝斋拿货,见有人买,有心想买胭脂水粉的便会进去看看,徐能也颇有点卖东西的经验,慢慢的生意竟好了起来,一个月虽没有多少,但十两八两银子还是赚得的。

再加上于掌柜那边赚的钱,才两个月的工夫柳氏手里便攒了点钱,虽不多但百两银子是有了,银钱既然不缺,家里的铺子也慢慢有了起色,柳氏就有了些想法,闺女荷香今年也满十三岁了,小时候那是没条件,粮都吃不上也就没念想了。

但现在不同,家里有铺子有收入,又住在京城,看到其它铺子家的闺女每日都去九华巷读女学,她便和沈父商量着出交些钱让荷香去学习,学不成什么诗词歌赋,至少学点妇德妇容,礼议姿容也是不错的,听说还有教绣花与抚琴的女师,只是要多加钱也能学,但一个月最少要交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家里还能承受,并且离铺子也不远,一路也安全的很,沈父想都没想便同意了,沈荷香听了娘说了此事后,本来想说不去,但想到什么目光微微一闪便笑着应了。

九华巷的女学不过收得都是些京城小门小户或者商人之女,交了钱就可以进没什么门槛,学得东西也浅薄些,像名门闺秀是不会去九华巷的,沈荷香前世对妇德妇容那些早已经熟得不能熟,不知抄了多少遍,现在要她重新学这东西自然是不感兴趣,她之所以答应的这般快,打得却是自己的小算盘,这女学里最多的是什么,自然是女子,而女子最在意的是什么,肯定是自己的容貌,胭脂水粉自然是最爱的。

沈荷香早便想做点什么攒些私房钱,母亲虽疼她,但也不可能纵容着喜欢什么便买什么,所以每每看到心仪东西又没有钱买的时候,攒私房钱的念头便越加强烈起来,正好这这个不错的机会,女人多的地方不愁赚不到钱,到时不必张口跟娘要,自己就可以买些喜欢的金银首饰。

想到此沈荷香伸手翻了翻自己放银子的荷包,里面只有些碎银还不到一两,干巴巴的躺在袋底,她轻轻抖落了两下越发的觉得此事可行起来。

第31章

燕京国有心从武将的男子都知道西北尉军的名头,那可是有名的铁血军,凡是尉军中所出的军士个个都极为不凡,便是任选一个带千人兵都强过一般军营的将领,正是这一点引得无数想出人投地一步登天的人进入其中,但想象总是美好的,也只有身在其中才会体会到那常人不能想象的痛苦折磨。

说尉军是铁血军当真一点不假,那些人是把石头当人使,把人当铁人使,把铁人当敌人使,不过才进去一年,当初的新兵蛋子现在已是个个脱胎换骨精龙活虎,任谁日日不管风吹日晒没黑没夜的锤炼,打得每日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块不发紫的地方,也得变个样,毕竟不想死就只能让自己骨头硬实。

所以,这一年的时间熬下来,当初万人里精挑细选的八百名士兵,如今却只剩下三百不到,尉军招收士兵非常苛刻,比挑牲畜还要严上三分,头发牙口除外,身体的高度与腰腿宽窄都有要求,有一样达不到条件也是要拒之门外的,当初一干精神气足的大小伙子,最后被像挑皇帝女人一般脱了衣服让人打量,个个都面有菜色。

直到后来才知道,头发牙口是身体的先天精气,缺了一点便不是从军的料,上战场时会因体力不足而最早被击杀,而丈量身体的高度及腰腿,则是要从中剔除部分韧性差爆发力弱的兵士,也就是说,按照黄金比例,最后挑出的必都是腰部韧性强,爆发力充足耐力上佳的体能士兵。

一个好的体格才能有条件在战场上坚持到最后,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一年多的时间,普通人无法坚持两个小时的铁血训练,这些人却熬过了三百多个日日夜夜,从这八百人中又剔除一部分娇生惯养,性情暴劣,负伤及重病的士兵,剩下的三百人无疑是新军中最顶尖的一部分。

十个黑衣人脸色肃杀的背手站在椅后,椅子上正坐着一个穿锦服的四十多岁男子,眼角微挑起竟是有些女态,看着手中的几张纸,中年男子变声的嗓子响了起来:“卫统领,此次奴家是奉了皇上的旨意,命我在你这儿挑些人单独训练三载,日后好近身保护皇上,我看你这里刚收了三百新兵,时间紧迫,我也不夺你所爱了,就这些新进的士兵里挑了上一次小试的前一百名出来,我直接带走罢。”

一句话就将卫统领忙活一年的成果给掳走大半,脸上那肉疼之色是掩也掩不住,但又能如何,皇上的旨意岂敢违抗,便是眼前这统领太监也不是好惹的,心狠手辣的很。

卫统领二话不说便让属下取来了上次小试的成绩,并将前一百名的名字用毛笔划圈标分出来,那锦服的男子看着纸张问道:“可都是身家清白之人?”身家清白是入军最重要的条件,每一个都经过尉军专门的人细查过,全部没问题才会收入军,如此细查之下是绝对不会混进其它外域奸细。

卫统领原本要回“是”,想到什么突然收回了口,指着一百名靠近十人中的两人道:“这二人身世稍有些瑕疵。”

“哦?”那锦衣男子有些兴趣起来,抬头看向卫统领,估计其眼神太过“兴趣盎然”,卫统领只得无视的硬着头皮道:“此二人未入军前曾到过香域以布料换取香料,来回一千二百里……”按说这种事可大可小,往大了说是通敌卖国,往小了说不过是无知小民贪恋黄白之物,倒也没什么大事。

卫统领原以为锦衣公公会剔除掉这两个人,岂知那锦衣公公却道:“如此说来,此二人不仅胆色过人,还能以区区以双腿之力跨越两国边界,躲过双方交战的混乱人马,一路又逃出了山贼和衙役之手,银还未被人抢了去,这非是头脑灵活计谋过人而不能为,好,这二人我便要了……”说完看了卫统领指得那二人名字:“简舒玄,谢清成?嗯……奴家且记下。”

卫统领搬石不成反被砸,更觉得肉疼了,原本他这里的人便请调的厉害,如今好不容易得了两个可造之材,结果还没等手捂热乎,又被人一锅端了,一时间他都有些万念俱灰之感,心中不由暗道,老子是为了啥?忙活一场都来坐着分老子割的肉,他待在军营也有十来年,外头见了慰军说它名头响亮,但谁也没有他清楚,这其实就是个车马营,人来人去一场空,每调走了人那失落感就跟养大了儿子跑了,拿刀割自己肉一样疼,谁能理解他的痛苦?

看到卫统领肉疼的眼珠子都蓝了,锦衣公公反而露出了一丝怪异残缺的笑容,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可是他最爱干的事儿,坐着欣赏了一会儿,这才将头一偏叫了身后黑衣人中其中一人道:“待会儿卫统领把人交给你,你要务必将人一一查探清楚,以免被人以次充好……”没说完便见屋里卫统领的人都露出了一脸忍不住想拔刀的表情,以次充好这种事儿简直侮辱尉军所有的军士。

那锦衣公公似就等着他们拔刀一般还故意停了停,结果这些人比他想象还能龟忍,他的眼神是失望的,语气便不由的冷了起来,对着身后的黑衣人语气更加冷森道:“给你们三年时间,三年之后我来领人,若有一人不过关,你们便自己切下人头跪下赎罪……”狠辣的模样不止黑衣人,便是卫统领都觉得浑身发冷。

简舒玄扛完三百斤铁藤,冲完水后背一片火辣,回到通铺却看到谢清成正从他旧衣里翻出了一个旧荷包,只锁了边,没有半点花样,简单的很,他翻来翻去,见到简舒玄走过来时还不由打趣道:“简兄,这荷包洗的都发白了还留着呢?”刚说了一半简舒玄便快走几步,伸手便将荷包不客气的一把夺过。

“喂喂简兄,何必呢,不就一村姑?而且你走时人家都有相好了,怎么你还想纠缠不清,这纠缠也得你在身边,离得这么远,说不定等你回去她都已经嫁人生子了……”见到简舒玄挑眉隐有怒气的模样,谢清成还想打趣两句,结果外面突然传来一声号角,两人脸色顿时大变,衣服一套二话不说便冲了出去,晚一步晚上说不定就要背三百五十斤的铁藤绕营十圈,那可是会要人命的……

但两人却不知道,这号角已不再是每日尉军操练的声音,而是死亡的奏鸣,在他们将要每日每夜渡过的三年内,前行每一步都要冒着一脚人间一脚地狱的万般险境,那个时候再回想起在尉军时怒骂的日子,却觉得美好的像是在游山玩水一样。

漫长的一年如同熬过了十年一般,这支百人精锐小队的人数已经极度的锐减到了原来的一半,而剩下的无一不是半死不活,每一个人都衣衫褴褛,浑身上下伤痕累累,这些全是冬日渡过千里江河,夏日穿过百里丛林中被途中的风雪荆棘所割烂。

当初从尉军军营离开,得知自己将来有可能成为禁卫军中的一员,每个人是抱着那样满腔的激情与热血,皇帝身边的御前禁卫,甚至掌管整个禁军的禁军统领,便在远方伸手可着的地方。

现实是残酷的,一年后剩下的人心中便只剩下了两个字,活着,刚刚穿过蛇虫鼠蚁遍布的丛林,在死伤十几人后,横在他们面前的便是那一眼望不到边的高山悬崖,所有人眼中都带了一丝绝望。

几个黑衣人一直跟在他们身后,就仿佛永远也不知疲倦一般,百人里也曾有人试图逃跑,但都被一剑击毙无一逃脱,见到这些人面如死灰,其中一个黑衣人收回了手里的坚韧绳索围在腰间,他抬头望着那高耸入云的山峰,似想到了什么一般沉凝了片刻,随即才出声道:“我知道你们很累,但是现在绝不能停下脚步,想想,你们已经爬过了九十九座山,趟过三十六条河,只要翻过眼前这座高山,便到了最终的目地的。

那里专门为你们建的一座营城,里面有两百名奴仆为你们接风洗尘,舒筋活骨,有来自山中热腾腾的极品温泉可消除疲倦,有近百道皇宫的食物等待你们去品尝,还有京城乃至皇宫最好的伤药为你们疗伤备用,只要翻过了眼前这座山,这一切你们便可以立即享受到,并且将来的每一日都会如此,直至你们离开营地的为止!”黑衣的话对他们来说无疑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因为旅途的劳累,路途中同伴惊恐万状的死亡之态,麻木的身体,这一番话似触动了他们体内某一机关,所剩不多对生命的渴望自眼中流露出来,光是那些简单不能再简单的描述便让他们的整个精神为之一振,这个时候他们渴望充足的食物,渴望着温热的水洗刷身体,渴望治身上一直流着血的伤,渴望安稳的环境休息。

剩下的已不足的五十人便开始纷纷爬起山,但是这山实在太陡了,虽然手中有黑衣人配的勾爪绳,但突出的石壁用力之下随时都会崩塌而下,不过才爬了十分之一,便已有两人惨叫着跌落下去,如此的高度再无生还的可能。

简舒玄半面身体已经赤,裸,身上后背伤痕累累,他没有看那高耸入云的山顶,而是将目光一直定在上方两米左右寻找判断着铁勾能够牢固勾住的悬崖峭壁,汗一滴滴从他额头发际滑落,身体皮肤已经被烈日烤的热烫,甚至胸前腰腹与山石不断磨砺中出现了伤口和血,但他却不敢停顿,仿佛一停下肌肉劳累的不住颤动的手臂便再也没有力气抬起,而腿也再没有向上攀登的力量。

不知过去多久,耳边伴随着无数声绝望不甘的惨叫声,甚至能听到人摔到石头上那种让人牙酸的骨裂声,无法去细想,也不敢回想,生怕不注意间手下一滑,那下一个摔下悬崖的人便成了自己,一次一次的寻找石壁的契合点,一次次的抛出手中的铁钩,麻木的如一只蜘蛛在缓慢前行,不知过了多久,烈阳落山石壁变凉。

再看向那前方却发现不知道何时他已经接近了顶峰,这一刻他终于感觉到了胸口似乎有东西在剧烈的跳动,体内仿佛又涌出一股力量,使他不顾一切的向上,但在下一刻却发现距离自己与峰顶的那最后一段山壁,光滑一片,没有任何可勾挂的地方,这不是最差的过程,却是最让人最绝望的结果,离成功只剩最后一步,却无法迈出双脚。

简舒玄一双眼睛已经血红,两条腿也已经到了极限,可以说他的身体任何一部分都已经到了极限,若是不能一口气登上去,等待他的便是万劫不复。

一次次不甘心的用力甩动,扣住石缝的手指鲜血淋漓,二十八次,二十九次,天无绝人之路,最后一次竟意外的不知勾住了哪里的边角,云雾无法去判断那处是否牢靠,但此时此刻只能用力抓住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因他的手臂已经沉重的没有力气哪怕再抛动一次,所以在这生死之间只能赌上一次。

一步登上云顶,一步万丈深渊,简舒玄的脸已经被不断掉落下来的尘石弄得面目全非,他费力的腾出一只手自胸口已被血浸湿的衣中,摸到了一只沾着半面血的破旧荷包,血淋淋的手将它紧紧的握在手里,他想到了自己家破人亡,想到亲戚的冷眼旁观,想到那个粉团般的女娃指着他,对他说的那些字字挖心的话,那一双眼晴竟突然迸出一丝黑亮幽深的光彩。

他不能死,父亲的遗愿,光宗耀祖责任,他还不能死,若死了那个贪恋虚荣的女子必定会嫁给有钱人家安心做妾,想到那张看着自己时不满娇憨的脸,简舒玄手里的荷包几乎要捏出血来,但那一刻,他本已面如死灰的脸上突然有了一丝神采,他在笑,虽然笑得很难看,但他必须要活着,他的手用力的拉紧了最后的一道绳索,扯动着僵硬的嘴角,他不会让那个女人如愿以偿,所以,他要活着,活着回去看她见到自己时那张惊慌失望的脸……

几个黑衣人冷眼旁观的看着这些人一个个摔下去,又有一些人浑身是血的爬了上来苟延残喘,此刻在他们看来,掉下去的未必是失败,爬上来的也不一定会成功,因为这山顶并不是此行的终点,反而是这场残酷训练的起点。

当然黑衣人之前对这些人所说的极致享受是绝对的真实,无半点虚言,甚至一个人有五名奴仆服侍,每人可单住一座别院,无数山珍海味源源不断的运送过来,甚至于女人,但伴随着他们也必然是非人地狱般的训练,还有那残酷的死亡战场……

黑衣人看着这些爬上来的人,眼里皆闪过一丝似有似无的怜悯,在这个时候能够死去的人反而是最好的解脱,因为所有活着的人所要面对的是两年生不如死的境地,甚至在最后一步与成功失之交臂。

因为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统领最后伸出那一只手的意思……

第32章

“小姐,这支白玉兰花钗可真好看……”碧烟惊叹的说道,碧烟是柳氏后来花了十八两银子给沈荷香买的一个随身丫头,沈家底子虽薄,但也不能让闺女自己一个人去女学,徒惹得人笑话不说,沈父和柳氏也担心的很,像一些有钱的富商,家中闺女出门便有三个四个丫头伺候,那倒是不必,但总是要有一个的。

柳氏这次换了一家,并且花足了钱挑了个体面的,只比沈荷香小一岁,长得小巧玲珑极为讨喜,人也机灵的很,并且卖之前还有专门的嬷嬷教导过,原本是要被大户人家挑中入府,这一个虽是那些丫头里挑剩下的几人之一,却也不是随意拉个棚子卖奴的集市丫头可比的。

沈荷香赞许的看了碧烟一眼,这被教导过的就是不一样,无论看东西的眼色和搭配衣服的手艺都不是农村丫头可比,不是那浅薄的见了金钗就移不开眼俗人,说起这个沈荷香便想到当年自己入侯府的情形,顿时脸上有些火辣辣,当初自己可不就是活脱脱的农村土包子,见了金银之物眼睛都移不开了,穿得衣服颠三倒四,直到后来慢慢被嘲笑多了,吃了苦头,眼界也开了,这才懂得那高门贵府的精细雅致。

沈荷香将目光重新落在了面前盒子里的玉钗上,玉质的颜色和水头都无可挑剔,便是那钗头的玉兰花也是雕得栩栩如生,甚至花蕊中还爬着一只可爱的一点沁黄的小蜜蜂,当真精巧的很,越看越让人喜欢。

那铺子的掌柜见着道:“小姐可真是好眼光,这只兰花钗是店里才到的新货,这玉质和雕工都没得说,料子也用得实,小姐可以拿起来看看,是否沉甸甸的压手,难得的是没有半点瑕疵……”

以沈荷香被贵门熏陶多年的“刁钻”眼光,这钗也是拿得出手的,看了一会儿,这才问道“掌柜,这一支需要多少银两?”

这铺子的掌柜听罢脸上带笑,因沈荷香不止一次在他这里买过玉饰,凡是她开口问起价钱那便是要买下的意思,于是忙道:“这兰花钗的样式独这一份,京城绝对找不出第二件来,小姐也是店里的常客了,我也不多要,便给个最低价,八十两如何?”

碧烟一听顿时在旁边咋舌,真是好贵啊,比金钗还要贵呢,沈荷香却是取了玉钗细看了看,这掌柜也算实在,这一支再过几年便是百两银子都买不下,八十两也确实是实在价了,于是也没有考虑多久,便让碧烟付了银票。

剩下的二十两她又挑了一对同色的白玉耳坠,戴在精巧的耳垂上,显得皮肤更加的莹白似雪,掌柜见沈荷香出手大方,也从来不磨价钱,自然是好感倍增,便赠送了一对珠花钗,虽然不值什么钱,但好在样式打得新颖。

离开了金镶玉铺,沈荷香便将其中一枝珠花钗赏给了碧烟,碧烟一手拎着小姐的书袋,一只手的接过盒子,笑嘻嘻的收下了,她便知道小姐得了这个肯定会赏给她的,因小姐的首饰这大半年来虽只有那十件八件,但每一件却都当别人的两三件呢,每一件都颇价值不菲,算一算簪钗就没有下于五十两银的,像这种便宜的珠钗小姐又怎么会戴呢。

但在碧烟看来虽然是赠送的,但一支少说也要三四百文呢,样式她看着也是京城最近流行的,当然如果不是小姐这次一次买了百两的头饰,那掌柜才不会这般赔本送。

碧烟觉得贵重的东西,在沈荷香看来总还算戴得出去,将来也不至于看了生厌放在角落蹭灰,毕竟现在她虽然不缺银钱,但是想要整匣整匣的贵重首饰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这般隔段时间攒上一支,因是精挑细选,虽少但无一不是精致大气好搭配衣服充场面的。

沈父在自家店铺忙活着,这段时间铺子的生意好了不少,家里又雇了一个伙计,趁不忙时,他便站在铺子门口老远便见自家闺女和碧烟有说有笑,正小步的往家走。

“老爷,你怎么又来了,我和小姐又不是不认得路,路上那么多人,还怕光天化日小姐被人抢走了么?”碧烟一开始被买进来还颇为害怕,听人说小门小户折腾下人最狠,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但待了半年她便胆大起来,因从进来就没见沈老爷发过火,夫人也是心善,从不苛待她们,虽做错事了也训斥,但最多也只是饿上一顿,平日吃食也没有区别待遇,主子吃啥她们吃啥,更别说家里是做胭脂生意的,活轻快还能偷偷的弄点花膏抹脸,小姐虽然有时候瞪她,却也没罚过,她的小日子过得还挺美的,此时打趣起老爷也不在话下。

沈父听罢老脸一红,顿时赶了没规距的碧烟,将闺女送进门,沈荷香进了铺子将头上轻巧的帷帽摘了下来放到沈父手里,冲沈父娇憨的一笑,“谢谢爹,刚才路过醉翁坊买了爹最爱喝的酒,碧烟待会放到铺子里,可别让娘知道哦。”

沈父听到闺女给自己买酒了,那心比蜜还甜,搓着手脸上全是笑容,酒瘾上来,见闺女去了院子,他便脚跟一转忍不住进了铺子,跟沈父打过招呼沈荷香回头便见徐能走了过来,见到她时忙恭敬的叫了一声:“小姐……”这一年多他比当初在人贩子那里看到胡子拉渣的模样顺眼多了,见到沈荷香徐能眼里闪过一丝惊艳,这沈老爷的闺女虽才年方十四,但却生得极好,哪像是一般的小门户商人之女,无论是穿着打扮与性情比那大户人家的小姐还要娇贵的多,而且看着娇滴滴,却赚得一手好钱,当真是让他刮目相看。

果不其然,沈荷香没有给他半点好脸,水汪汪的眼睛看他就跟透明的一般,徐能也有些二丈摸不到头,不知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他,甚至有一次他竟然发现小姐居然在背后狠狠瞪着他,可真是让人毛骨耸然,也不知自己是否是贱骨头,即使被如此对待还觉得心里雀跃的很,反而越发的主动上前打招呼,碰一鼻子灰而尤不自知。

闻着空气中残留的那股清新香甜的茉莉花香,徐能嗅了半天这才返回到铺子里,脑子里全是那葱绿的水烟兰花细纱裙的鲜嫩颜色,及那尖尖一角缀着小珍珠的绣鞋。

沈荷香对那徐能虽不至于找茬,但必定没有什么好脸色,不过想到日后他给自家做牛做马当苦力,便又觉得心情大好,进了院子便见到阿春正在舀着红蓝花汁,旁边碧烟则在叽叽喳喳说着话,说的自然是小姐在学堂上的事儿,又有多少人找小姐买玉肌膏呢,还有她刚拿到手的珠花,掌柜送了一对,小姐说她俩一人一支,阿春洗干净手拿到珠花真是高兴坏了,左看右看的,到底是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见着花啊蝶啊都美得不行。

两人见到小姐进院,碧烟立即讨好道:“小姐,浴桶里的水已经备好了,我都试过了,正温着呢。”沈荷香似笑未笑的瞥了她一眼,这丫头倒是鬼精得很,惯会往自己身上揽功劳,才这么大会工夫她就已经备好了?真当她是傻小姐呢,随即目光看向因干活脸蛋红扑扑的阿春。

那一边脸上吓人的烫疤已经淡了几分,与原来的皮肤颜色相近,虽然仍有些凸凹不平影响容貌,但是至少一打眼不会吓到人,近看也不会让人脸色大变,旧疤尚且如此,新疤的效果就更好了,这一点她已经在几个脸上有痘疤的女学学生脸上试过,无一不完美,且替她赚了不少银子,名头几乎打响了半个女学,现在九华巷女学里的女子哪个不知道她手里的玉肌膏好用,十两银子都难求一瓶。

“小姐,这是我刚做好的两瓶玉肌膏……”阿春把手擦干净便取来了两只瓷瓶,沈荷香伸手接了过来打开盖子看了看,兰花香气清雅,几乎将药味儿都盖住了,整个膏脂曾淡黄色,特别像那粘稠的蜜,沈荷香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笑容,她觉得当初买下阿春实在是赚到了,不过是想找人试试药,却误打误撞之下发现了阿春有做胭脂的天赋。

沈荷香只稍微指点几句,她便能调出比预想香味更雅,颜色更清亮的膏脂,,这样的人可是可遇而不可求,沈荷香顿时眼波流动的看着阿春,就跟看着一块金子般,口中却是柔声道:“我买了些点心和酥心糕,一会儿你和碧烟分着吃了罢。”

沈荷香前脚刚走,碧烟便凑到阿春耳边嫉妒的道:“小姐对你可真好,特意买的酥心糕,给我只买了黄蜜糕,那奉糕铺可真黑,就几方糕要了六百钱呢,不过闻着就是香,比门口那刘嫂子卖的好吃多了……”

在浴桶里泡了一会儿,洗去了一身汗意后,沈荷香迈出浴桶,简单的套了亵衣亵裤坐在榻上开始按部就班的在身体各个地方抹擦揉着各种膏脂,此时妆台上放着的大大小小的瓶子与当年比,哪一样都不可同日而语,因每一瓶都是为自己量身订做,挑得最好的材质,最新鲜的花朵,最贵的香料,亲手将材料泡了五滴以上的泉液,又经阿春的巧手细心熬煮磨制,每一瓶膏脂都可以说是最温和最舒服也是最昂贵的。

擦得差不多,碧烟也偷吃完点心,急忙上来给小姐梳头发,一推门便见小姐正坐在梳妆台前,身后披着乌黑长发,上身只着了件嫩粉的肚兜,粉色的带子松松的系在那不盈一握,细细腰肢处,并露出了一片赛雪的细腻美背,便是女子看了都要移不开视线了,若是小姐的未来夫婿看到岂不是要把眼珠子挂到小姐身上,而下,身更是只穿了一件短绸裤,正坐在榻上对着镜子往脸上轻轻的反复按着。

“哎呀小姐,外面怎么不多套件衣裳,虽然是没什么人上来,但是这总归不合规矩……”这燕京国的女子虽可开放一些,但是却也不能随意的穿着,即使在自己的房间也要穿戴整齐,头发都不能随随便便的披着,不止柳氏在说,便是碧烟见了也是脸红的很,不断的数落着。

沈荷香也不过是刚洗浴完,身子觉得清爽,擦完膏子怕弄到干净衣物上,这才先这样片刻,此时听着话也是不进耳朵的,声音懒懒的道:“好了好了,那么多话,一会穿上就是了,过来给我梳头……”

碧烟听罢,这才将话又咽了回去,向那坐美人走去,那一头黑亮缎子般的长发,人坐在那里都快垂到地上了,还有那全身娇嫩的肌肤,近看细得连个毛孔都找不到,以前给小姐擦背,细嫩的就像刚蒸好的鲜乳糕一般,害得她都不敢用半分力,碧烟拿过桌上的犀角梳开始一下下,轻轻的梳理着小姐的发丝,边梳眼睛边看向小姐前面,脸上羡慕得半死。

也不知小姐那儿是怎么长的,明明小姐只比自己大一岁,但那胸前就像揣了两只小兔子,拿一件东西,伸了下手臂,轻轻一动都觉得一对兔子随时都会蹦蹦跳跳从粉色的肚兜里弹出来一般,丰得那叫一个柔美,而自己的摸一把就跟摸到两个四季豆似的,平得跟花石板一样,什么时候她也能长得小姐那般大小就满足了。

梳好了头发,按着小姐所说的将头发随意的挽了一个松松的髻,然后打开了梳妆台的那只妆奁匣子,从中取了一支小姐平日最喜欢的淡紫色玉簪花,斜斜的插在发间,既随意又不失淡雅,单这一支簪子便花了百多两,她都替小姐肉痛了,不过买得多了,肉疼也变得麻木了,反正小姐花出去还能再赚回来,不用她去操心这些。

又戴上了两枚晶透的紫髓滴耳坠,沈荷香这才放下润手的脂膏问道:“对面那家杂货铺可是兑出去了?”

“还没有呢小姐,那家不过只有咱铺子一半的地儿,屁股都挪不开呢,居然还想要四百两银子,傻子才会去买呢。

“嗯,等几天再找人去压压价,三百两差不多就买下吧。”说完又道:“我那儿还有多少银子?”

“只剩二百多两了……”碧烟翻了翻妆奁匣子,苦着脸道,小姐虽然赚的多,但花得也很快,那一柜子满满的绸纱衣服可全是钱呢,便是小姐的一双缀着珍珠的绣鞋也要二十两银子呢。

沈荷香目光落到桌上那两瓶冰肌膏上,不由的笑了笑道:“担心什么,明日银子自然会送上门来……”这么大只羔羊此时不宰更待何时?

这般想,心里却在不断盘算着,她可是用了半年时间才总算磨得娘亲松了口,答应她先买间铺子学着经营,经营好了日后还可当做嫁妆,她等这一天可等得很久了,只等用三百两买下对面的杂货铺,再好好重新装置一番,财源广进呢。

最好弄得精美雅致,再雇两个伙计买个丫头,让阿春和丫头去后堂磨制膏脂,每天只做几盒,出来的东西全部高价卖着,待有了名气之后,就不愁没有钱赚了,到时也不用再像她现在这般四处打秋风,惹得人注意。

第33章

“沈荷香,我让你做的玉肌膏呢?”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带着三个丫鬟走了过来,语气颇有些居高临下傲气的模样,此时女学绣室里,十几个女子正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绣着女师教授的花样。

沈荷香则是自己家旁边绸缎铺的女儿唐雨嘉坐在一起,边说着话边懒懒的绣着一幅海裳花的图案,听到有人点自己的名,便抬起头,顺便将那走到自己面前居高临下的少女从上到下看了个遍。

燕京国的人注重仪容美态,极度的崇尚白肤红唇,所以女子无一不以肤白而自荣,从眼前这个女子身上便可见其一二,首先映入眼中的便是那张不知盖了几层白粉的脸,厚得已经黏不住,说话间似还往下掉着粉末,如此便罢了,偏还画了鲜红如血的嘴唇,若晚上出来活脱脱能吓死人,看了不禁让人心里发怵。

更不提头上插的金银之物,多达十多支真真是让人晃花了眼,还有那腰间挂着不知塞了多少种香料的香囊,冲鼻至极,直闻得人头疼不已。

原本是平日不愿理踩的人,沈荷香却一反往日的懒散,见到此女竟是精神一振,脸上还带了几分笑意,放下了手里忙活的绣件,很意外的让身后站着看她绣花的碧烟去搬了把凳子过来,热情的招呼了这位京城最大的粮商之女吕玉珍吕二小姐。

吕玉珍是个爱炫耀的主儿,长得又不错,家中有钱吃的用的自然不是小门小户的女子可比,因着这里的都是些小商贩的女儿,在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所以她一向眼向上看,从不将这些人放在眼里。

并且眼前这个沈荷香容貌出众,她一来女学就抢了自己的风头,更是眼中钉肉中刺,但奈何自己有求于她,那玉肌膏的好用她已听闻多日,早就想买来两瓶试试,因别人不知,她日日盖着脸的白粉下的皮肤实际粗糙的很,摸起来明显的坑坑洼洼,用过很多贵的面脂香膏都不管用。

所以见到那个肉铺的王绣花脸上的痘都好了,便有些急不可耐,几次打发丫环找沈荷香订玉肌膏,但沈荷香每次都称材料不足而屡屡受阻,这次她竟然一反往日高兴了说两句,不高兴便爱理不理的样子,倒是让吕玉珍心下狐疑了起来。

目光不由苛刻的打量了沈荷香半,如含了春水的流盼眼眸带着让人移不开视线的笑意,白嫩的双手如春荑一般,因动作丝衫还微微滑下一些,露出了小半截如凝脂般又白又细腻的腕臂,说话间那不点而朱的唇,齿若含贝,这越看越让玉珍嫉妒异常,恨不得把这身皮撕下来披自己身上。

沈荷香知那吕玉珍正在拿眼睛深“挖”她,但却仍我行我素并不在意,反而让碧烟将早上带出来的手提木盒拿到桌上,目无旁人的打开盖子,从中取出一件精美的木匣,这粮户的女儿娇惯成性,生来眼高过顶,所有容貌不错的女子都会受到她的敌视,眼中钉肉中刺也不为过,这等偏执的性子连沈荷香都甘拜下风。

但换而言之,这样的人也是好利用的很,她吊了吕粮户的女儿这么久的胃口,可全等着这一天,若事成了日后买铺子装置铺面便不用再见愁了。

碧烟打开匣子,沈荷香带着笑容的看了吕玉珍一眼,然后从中取出两只画着仕女梳妆的瓷瓶放到桌上道:“这是昨日刚做出的两瓶玉肌膏,里面又多添了些名贵的香料,用着效果会更好,但是价钱也会贵些,不过这点钱吕小姐也不会放在眼里的。”

吕玉珍家里有钱便最喜欢炫富,别人羡慕她巴结她,她才高兴,沈荷香这般抬着一说,她果然便有些飘飘然,“多少银子?香菊给她!”

沈荷香微微笑着,身后的碧烟极长眼色的道:“小姐说了玉肌膏是订做了,共做了七日,一瓶便要上五十两都不多,所以两瓶就给我们一百两吧……”

一说完周围的女子都倒抽了口气,虽然大家都是商人之女,但是家里条件也是都不一样,十两二十两银子拿出来尚且容易,但一下子百两,可真没有这般财大气粗,便是连吕玉珍都一时瞪眼看着沈荷香,把你怎么敢要出口的几个字写在了脸上。

沈荷香眼睛轻轻一转,马上便将她的脸色收入眼底,顿时二话不说回头对碧烟道:“看来吕二小姐不需要了,把玉肌膏收起来留给别人吧。”

刚说完便见吕玉珍直了脖子忙道:“等等……”这沈荷香轻易不拿出东西,拿出东西来无一不好,像玉肌膏,润肤花露和籽香粉,都有人抢,头几次她让丫环来碰了钉子,现在好不容易拿出了两瓶来,她怎么可能不要,不要的话下次岂不是更拿不到了,今年她已经十四岁了,明年就要及笄找婆家,所以她需要玉肌膏,只要能像沈荷香一样,别说是百两银子,便是五百两与她的脸比也不算什么。

等到中午回家时,碧烟兴奋异常,因为此时木匣里放着三百两银票,她可真是佩服自家的小姐,几句话不仅卖了两瓶玉肌膏赚了百两,便是早上带来的一些花露和胭脂香粉都半瓶不剩的卖给了那吕二小姐,一次赚了三百两银子,这下买铺子有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