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她只觉得自己这个丫鬟长相讨喜,与孟浩明情投意合,所以,给撮合着。现在,看这个情况,却似乎是自己都有些天真和幻想了。

倘若孟浩明是个有家底有家世为背靠的,大可不必借女人娘家来撑腰。可是,孟浩明不是。这注定了,孟浩明如果娶了春梅,很难说如果未来仕途上有些什么艰难阻碍,可能需要另借他人的机会。

女人的心,海底针。男人的心,是海底的石头。

李敏都可以感觉到一股寒气直飙心底里去了。

咳嗽的声音,从纱帐里面传了出来。外面的婆子丫鬟听见以后,收声的收声,收拾表情,进来询问主子:“少奶奶,您醒了?”

“什么时辰来着?”

出门在外没有打更,只有一块西洋怀表,这块怀表平常在春梅兜里放着。春梅拿出来,给李敏看。

是晚上七八点。

是吃饭的时间了。外面真有人喊着开饭啰。

尚姑姑现在是管李敏厨房的人了,赶紧带着李嬷嬷等,出去外面给女主子张罗晚饭。

李敏瞧自己这里,只剩下春梅一个人了,低声问:“孟旗主今晚和你说了什么?”

都把李敏当亲人看了,春梅坦白地说:“说回去后请王爷王妃做主,要抬轿子娶我回去。”

李敏眼睛一扫,看见了她袖管里藏着的那个银镯子,肯定是孟浩明送的。因为这个丫头她知道,根本平常舍不得戴这些贵重的东西,主子赐的值钱的,都被换成银票寄回老家接济去了。

“你喜欢他吗?”

春梅老实地点头:“很多人都喜欢他。”

孟浩明是少有的那种做人做的好,男女老少对其都口碑皆佳的那种。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李敏想,这人是比八爷更八面玲珑,深懂如何操控舆情。

这是这个男人的天分,否则,单靠这个男人贫瘠的出身,要升到现今这个身份地步不容易。

不能说孟浩明是坏。只能说,人家是个实际的男人。

男人远比女人来的实际,这点,李敏却是很早在现代有所体会的了。所以,穿来那会儿,被朱璃抛弃,她觉得不痛不痒。

“以前——”李敏轻声说起,“本妃的事儿,你应该都听说过了。如果说三爷当年,不爱本妃,爱着三小姐,所以对本妃未嫁先休,倒不如说,三爷知道,娶了本妃的话,毫无用处。三小姐背后,有夫人疼爱着,有大姐疼爱着,都是有利可图。本妃当年为一个病秧子,娶了本妃,三爷能图什么呢?”

春梅听着她这话一愣,接着脸色都沉了下来,说:“王妃的话,奴婢都记在心里。”

“本妃和你说几句实际的。他是王爷的人。王爷要替他着想。你是本妃的人,本妃要替你着想。固然,或许你会怨恨我的话,很难听。本妃说的这些话,你听着是对你有利,你就听进去。你听着觉得没利,大可把本妃的话当成耳边风。”

“奴婢都知道,少奶奶是为奴婢好。”

“那本妃就直话直说了。刚才,紫叶和你说的话,我都听见了。本来,我是觉得,你们俩在一块儿挺好的,男情女愿,可是,结了婚以后,和结婚前是两码事儿。你只要想想,到至今,夫人对王爷是不是纳妾的事儿都不依不挠,人情世故即使如此,怕是谁也逃不过这个劫数。”

春梅都知道,朱隶不纳妾,都是因为李敏有这个本事让老公不可能纳妾。她春梅呢?她春梅能保证孟浩明不再娶其她女子吗?回想起来,他可不像朱隶,从来没有对她说过娶了她以后绝对不纳妾这话。

说到底,她也没有这个本事,能说服他到不纳妾。因此,就此需要考虑了。是不是能忍受婚后,与其她女子共事一夫。如果能,那就不用说了,像李敏的话说的那样,他人的话当耳边风就是了。一心一意爱他,侍奉他,不要有妒忌心。因为女人在这个社会就是如此的地位。

换作以前,她可能真如此认命了。可是跟了李敏以后,看到了李敏,看到了念夏,她的心思,早不就是像普通女子那样只停留在可以嫁个有钱有势的男人的理想上了。

她想要的,是一个平等对待她,苦点没有关系,没有荣华富贵没有关系,两个人一辈子,不要有他人打扰,平静过日子。这样的人家,夫妻,不能说没有,大多数老百姓的家里,都是如此的。纳妾这种事儿,只有大富大贵的人家能纳得起。所以,她是要荣华富贵,享受表面上的奢华,自个儿在小院子里添伤口,心灵变得孤独寂寞多猜疑,还是说,夫妻双双把田耕的平淡幸福?

要抵御住诱惑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像她手腕上他送的银镯子,单这个重量来说,少说也是她老家一家十口人一个月的口粮了。

“日子苦一点,不是什么人都熬得住。心里苦点,也不是什么都能熬得住。”李敏说。

春梅点头:“奴婢知道,少奶奶是宁愿日子苦点,也绝对不让自己心里受委屈了。”

话点到即止。现在只能看这个丫头自己怎么选择了。

春梅走出去给她打水。刚走出帐篷,见门口伫立了个人影,直接把她吓了一跳。

公孙良生的手把她差点要摔跤的身子轻轻地扶了下手臂,说:“小心路面滑冰。”

春梅忙退后半步行过礼:“奴婢见过公孙先生。”

“去吧。”公孙点头。

春梅疾步向前走,好像对于他什么时候站在这儿的,完全不知所然,没有什么疑问。也是,她和孟浩明的事儿,到底是不关系他人什么事儿。公孙良生是朱隶的军师,与这种事更是无关。

公孙良生却是看着她快走的背影,想到刚才在帐篷外面自己无意中听见的话,悄悄拧了拧眉头,继而有些想摇头叹笑的意味。

书生的脑袋,肯定是不比武将的脑袋。

公孙良生从刚才她们两人的对话中,闻到的信息,远比春梅来的多。想李敏这样的女主子,可真算是天下少有的了,能为奴婢的一生谋划到了这个地步。要说孟浩明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但是确实如李敏尖锐地已经嗅到的那样,很多人是在做孟浩明的工作了,魏香香的八字,都送到孟浩明的媒婆手里和孟浩明开始合了。

孟浩明拒绝不拒绝魏府,是男人,恐怕都很难拒绝这样一门送上门的好亲事。魏香香怎能和喜鹊比?

正因为如此,孟浩明做了一件愚蠢至极的事情反而引起了李敏的恼怒。那就是,为了尽享其人之美,孟浩明怕手指尖的鱼儿溜了,竟然赶紧先找上了春梅,把定情礼物都送了,希望就此能圈住春梅的心。到时候,春梅只要坚定地喜欢他爱他,他再娶魏香香,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可到底孟浩明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春梅不是其他人的丫鬟,是李敏的丫鬟,注定不会被孟浩明这样摆弄。

“公孙先生来了。”李敏听见脚步声,即抬起眼,看见了走进来的人。

公孙良生冲她拱了手,说:“臣奉从王爷的命令,来和王妃说些事。”

“坐吧,公孙先生。”李敏道。

彼此都已经很熟悉了,不需要客气。对于这位她老公身边最红的红人,于她老公是良师益友的书生,李敏和其他人一样都是略带敬意的。但是,刚才,在帐篷外面,这个书生俨然有意偷听了她和春梅说的话。

防人之心不可无。李敏心里头叹口气,说:“外面天寒地冻的,先生刚在外头那样站着不冷吗?”

公孙良生怔了一下,没有想到她不仅察觉到了,而且明显不满。

“臣,臣刚才,是以为不太合适进来打扰。毕竟王妃是在训诫奴才。”

“公孙先生认为本妃刚才是在训诫奴才?”

公孙良生脑门上要冒汗了,干脆承认道:“请王妃放心,王妃刚才与他人说的话,公孙一定带进棺材里面,谁都不会说的。”

“先生究竟愿意不愿意为本妃保守秘密都好。实际上,明人不做暗事。公孙先生,莫非认为,本妃刚才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吗?”

公孙良生苦笑不已:“王妃,臣知错了。”

“本妃只是觉得,连公孙先生这样的读书人,明事理,崇仰道德,结果,合着他人,是欲欺负起一个弱女子,实在是让人不禁嘘叹这个世事残酷。”

“王妃,臣必须有一话阐明。这个事儿,臣可绝对没有插手过!”

也就是说,出这个馊主意的人,是魏府的人了。魏府为自己女儿打算,叫做自私自利也好,都无可指摘。要说,这事儿能成,都是一个人愿打一个人愿挨,要说,都还是中间那个男人的错。

“王爷不一定赞成此事。”公孙说。

李敏知道自己老公性情,可是,她老公,总也得为自己下属的未来谋划。平心而论,若做了魏府的女婿,可只比娶一个春梅强多了。毕竟,升官这条仕途路,不是说护国公一个人说的算的。朱隶想给孟浩明升官,总得有种种理由和机会。

机会不是白给的。不是说每次都能给孟浩明的。但是,有个强大的岳丈像魏老在撑腰,一切完全不同。

公孙良生这会儿瞅了瞅她的脸,说:“臣胆敢和王妃冒昧一句,王妃莫非是因为魏府小姐为了王爷进宫一事,以为这事儿到了今日这个地步,心里有了些感慨之意。倘若王妃真是这么想的话,臣想说,这点仁善之心,大可不必有。”

李敏听见对方这话,抬眼不禁瞥了对方一眼。只见这张书生脸干干净净的,斯斯文文的,说出来的话却无疑都是残酷至极的。难怪许某人整天说最毒是书生。

“公孙先生的谏言,本妃也认为如此。太仁慈点心,是泛滥,无益于众人。不过是令所有人都痛苦罢了。对于顽疾,大夫要做的事很简单,快刀斩乱麻,把病根挖除掉,哪怕手术是痛苦而残酷的。”

公孙良生听她这话也是哑口,想他这个书生毒,恐怕都没有她这个大夫毒。

“公孙先生来找本妃,带了王爷什么话?”李敏问。

“王爷让臣来转告王妃,希望王妃明日启程回北燕了。这回的回程,由臣亲自护送王妃回去,足以保证万无一失。”

看来,她老公和猫爹是达成了一致的协议,想做什么事了,所以赶着让她走人。对于这点,本来高贞应该是不会那么急想赶她走的。只能说,高卑国内的国事,似乎不是那样尽如人意。

李敏侧耳聆听,好像远山里传来的雷声,说:“那个是打炮的声音吗?”

这样的声音,只有军人听的出来。否则,像尚姑姑,春梅等这些丫鬟婆子,怎么听老半天都听不出个所以然。

在这个年代,土炮是发明了。但是,不是说,所有地方都能见到大炮。一般的老百姓,没有到过战场的,怎么知道大炮这东西是什么样子的,更别说一听就听得出来是炮响。

公孙良生对此,对李敏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地说:“臣不知道王妃是从何人口里得知的?”

“没有,本妃自己揣测的。”李敏说。

话到此处,似乎是没有什么可以互相隐瞒的地方了。

公孙良生对她坦白了实话:“刚才那些大炮声,是高卑谋反的逆贼逃到了百罗,抢夺了那里的大炮,对于城内固守的国王军队,进行了炮击。攻击已经是一日一夜过去了。高卑的紫阳城,怕会紧接失守。国王的大部队,以急行军的方式向百罗增援,但是,只怕来不及。等逆贼攻占了紫阳,把那里作为根据地,给东胡人打开国门,到时候,高卑的国土岌岌可危。而高卑与北燕接壤。紫阳的失守,对两国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紫阳这个地方,易守难攻不说,而且是占据了高地,一旦被逆贼掌握到手里,联盟东胡,高卑的人想抢回这个地方,怕是不容易了。

李敏是曾想到逃脱的闻家余孽必然没有那么快投降,可是没有想到,这个叛党,似乎比起被斩首的闻良辅,更有智慧。

至此,高贞对此已经有些预料了。在于闻良辅的儿子闻习元,善于文略。

“国王和王爷,是不是有了对策?”李敏问。

“对策是有。但是,前方战场腥风血雨的,王妃您身怀六甲,实在是不适合继续留在这里了。”

她的老公,她的爹,都要带着人去打仗了,而她却要在这个节骨眼上充当缩头乌龟。怎么想怎么心头不舒服。

“如果本妃认为,本妃这样回去并不妥当呢?”

想必,他也知道,她不是容易劝服的人,所以,和她猫爹一块,让公孙良生这样三寸不烂之舌的,到她这里做工作。

公孙良生果然是谋略家,游说家,说:“王妃如果有更合适的理由留下,公孙当然会把王妃的说法回禀给国王和王爷。但是,国王和王爷,都是必须以王妃和孩子的安危为先。”

她倘若担心他们然后想留下陪他们,显而易见这个理由是行不通的。

李敏略微沉思,倒也不假思索,道:“本妃是有十足的理由认为,本妃如果现在回去的话,恐怕正好中了敌人的陷阱。”

公孙一愣,问:“陷阱?”

“是。国王和王爷有所不知的,敌人,可远远不止高卑国内的叛贼以及虎视眈眈的东胡人。本妃一路到高卑来,京师里的某位大人物,心里面可是一直纠结着。在兴州失火的那一晚,这人的人,打算了趁火打劫。要不是本妃的人救驾及时,本妃这也就再也见不到王爷了。”

“皇上的人——”公孙拧起的眉头,似乎表明有听说过这个事。

确实,万历爷是他们要防范的对象。可是,万历爷的手伸不到这么长。

“要说大明皇宫里的皇上,是个什么样的人,想必王爷更清楚不过了。本妃只是实话实说。万历爷的手,早就伸得那么长了。否则,这人怎么都能轻而易举潜进高卑来。或许,万历爷的大军没有办法明目张胆地进军,可到底,大明过境上设立的衙门,都是万历爷的人。”

军权在护国公手里,可是,官衙都是大明中央设立的,不能说没有万历爷的眼线。

李敏又道:“公孙先生可否知情,万历爷把三爷派来的目的?”

对于朱璃的此行,众人早有众多猜测,无疑猜的都是朱璃心怀皇帝的歹意,恐怕是针对她李敏。究竟怎么动手,如何动手,却也是不知所云。毕竟朱璃和朱璃带的人,都太少了,想和他们护国公的人动手,需要仔细掂量。

公孙良生慎重地表态:“王妃是不是有了想法?”

“本妃想的是,三爷本人,哪怕不愿意,都难逃变为皇上的一颗棋子。只要想想,三爷身边那点屈指可数的人手。”

一句话可以说是让人恍然大悟。话说,万历爷这人,都喜欢把人当棋子,无论是把自己后宫的老婆,或是自己的儿子,都不当成人一样的对待。大皇子被皇帝用计所伤的心灵,现在依旧在燕都城内舔着伤口。

三爷不是没有完全察觉,只是,只怕身不由己。

也是,如果她回去,回去路上,稍有半点差池,让皇帝的人,拿着想找三爷的借口,却把她绑走了,不经过北燕,绕道到东胡去,哪怕不带回大明,把她送给东胡人,都足够让护国公和高卑国皇室暴跳如雷。皇帝只管坐收渔翁之利。

最好是让她到东胡以后受尽折磨被弄死了,连孩子一起死。

李敏似乎不用想,都能猜到此刻万历爷心头对她的那股恨之入骨。只要想到兴州城内上回来袭的那群人,比起以往,更是非要她死不可的那种意志。

万历爷恨她,因为她坏了皇帝太多好事了,一次一次的坏,到现在,几乎一发不可收拾。

她此行高卑,可谓是战果累累,给万历爷带来了史上最可怕的敌人。国王醒了,而且与护国公结成亲家了,大明的京师,宛如风雨之中的蜡烛。

李敏这些话,被公孙传到了高卑国国王、护国公议事的帐篷里。

夜晚的烛火,照着这些手握权柄的男人的脸。一张张面孔,有着深,有着沉,犹如海底,犹如深渊。

高贞负手踱了两步。女儿在兴州遇刺的事儿,他确实不知情。现在听这样一说,那个大明的老皇帝,对他女儿真是心怀不死。

恐怕他女儿,已经变成现阶段老皇帝最恨的那个目标了。

“万历爷这个人——”高贞与女婿说,“朕以前没有会过面,但是,听先帝提过多次。先帝在把帝位传给朕时,说过多遍,说,万历爷这人心里很黑暗。相比而下,统治北燕的护国公,心里却是比较明亮的一个人。”

朱隶和万历爷打交道固然已久,但毕竟不是高贞那个年代,对以前的万历爷并不怎么熟悉。对于高贞这些话,是倾全力听取。

为什么说万历爷心里黑暗?那得说到,高贞说:“万历爷继承皇位的时候,据说是把兄弟姐妹全杀了。当然,如今,还有个恭亲王在世。杀和自己争夺皇位的兄弟,这个是无奈之举,本来也是无可厚非。可是,后来,先帝和朕说过这其中的秘密,说,万历爷把最小的兄弟先杀,你知道万历爷为什么这么做吗?”

朱隶浓眉紧锁:“因为年轻。”

历史会证明,万历爷心里黑暗固然黑暗,但是,抉择是对的。年轻人,永远到了某一天,绝对可以战胜老人。所以,万历爷最怕年轻人。好比他宁愿扶持无能的太子,也绝对不扶持那个才华横溢的八儿子八爷。

“这样的一个人,朕反正是难以想象的,而且,也绝对不想和这样的人见面,否则,会觉得可悲至极。”高贞到底是个比较浪漫的人,侃侃而谈道理之中,不乏一些感伤,“你试想他,九五之尊,坐在那把万人之上无人之下的龙椅上,在他的眼里,他身边对他再好不过的人,都是可疑的,带着谋害之心的坏人。这样的人,恐怕是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敌人没有爱。多么残酷,多么孤独,多么可悲。他手里掌握着最大的权势,最终却注定了孤独而死。一个帝王做到这一步,等于作茧自缚。”

高贞的声音,在帐篷内,像是低吟的诗歌,回荡着,清晰,又很让人惊醒。

所有人都在静默地聆听,包括他的三个孩子。

“朕因此对皇太子说过,千万不要学大明京师的那个人,要做到不孤独,最少,要把心交出去一点,宁愿自己吃亏一些,偶尔适当的宽容,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换回来你想要的他人的真心对待,而不是谋谋相见何时了。”高贞说到这儿,顿步之后,看着女婿,“如今,这话朕一样送给你,隶王,千万不要被你心里的那把龙椅绑住了你。那只是个东西,应该为你所用,而不是它来用你。”

果然是,一个和万历爷完全不一样的君王。哪怕常年卧病在床不能处理朝政,这么多年来,在百姓和百官的心里面,从来没有消失过。是他们景仰的国王,充满智慧的明君。

公孙良生等大明人都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当高贞的话一完,帐篷内的高卑人无疑都是士气高涨了起来。

高贞是个,能统治人心的君王,而不是只会享用权力的君王。

什么时候,能做到父亲如此呢?

高治的心头突然划过这样的一个念头。这是前所未有的。以前,他对这个爹,似乎只有怨气。

心间的悸动难以抚平,见身旁无论自己同母的二胞弟,或是异母的三弟弟,脸上那副神情都因为国王一番话不一样了。高治嘴角一扬,穿过帐幕走到外面,任迎面的冷风刮着他的脸以及下巴上新长出来的青茬。

连日的带兵,让他辛劳了不少。可是,这个心里,却是从来没有过的充实,踏实。

前面,一支马队过来了,是一支数十人的小马队。

有人喊着:“虞世子回来了!”

高治眺目看着,长图高兴地跑过去给虞世南牵马。虞世南的脸上,才真正像被刀子刮的,本来极好的世子爷皮肤几日内被北风几乎给摧毁了。

这几天,虞世南一直没日没夜的带着人寻找朱琪的蛛丝马迹。直到找到了紫阳,惊闻闻家军劫持了大炮攻城,这不才慌慌张张回到国王大本营这里想着报信。

纵身飞下马以后,虞世南大步朝高治走过来,走到半路,似乎感觉到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回头一看,见到一个在军营里急闪而过的人影,不是清惠又能是谁。

虞世南感觉心头压着的那块大石头更沉了。人,是他们丢的,总说不过去。

“你找人找到了紫阳?”高治问他。

“是。”

“感觉人在紫阳吗?”

【234】平安符

紫阳

天空的颜色宛如深紫的一颗宝钻,紫阳之所以叫做紫阳,正因为这个地方经常有宛如天庭的光线射下来,多彩斑斓,当然,这是古代人并不知道这种现象叫做极光。

闻良辅的儿子率领闻家旧部,在半夜子时攻进了紫阳城内。同时,为在紫阳城通西南道路的要道上,敞开了大门,于是,那些等候在那里的东胡大军长驱而入,进到了高卑的国土里。

紫阳城内的百姓哭声一片,有些宁死不屈的文人志士直接骂闻习元为东胡人的狗奴,连身为高卑人的资格都没有!闻习元让士兵们挖了大坑,在深夜里当场把这些人活埋了。当时全城百姓都看着,老幼妇孺的目光里露出了世界末日一样的惊恐。

话说,那闻家人,在以前,为了高卑的国事,曾经都是兢兢业业,像闻良辅自己说的那样,为了高卑国的百姓安康,闻良辅自己都带过大部队与东胡人在战场上血拼过。可以说,在老百姓的心里,这闻家人本来是很有声望的一个家族。

可是,现在完全不一样了。百姓们亲眼见证了闻家人的残暴,无耻。

哪怕为了谋权,也不该与狼为伍,连自己祖宗是什么人都给忘了。

马维在听说闻家人于前方战线上的情况传回来以后,似乎才恍然大悟,为何自己主子上回在那些偷袭李敏的人动手时先把那些人杀了。

朱璃这么做,其实不在于这些人说的话可不可信,这些人究竟是不是皇帝的人。而只是因为,朱璃料定了,这些人八成打不赢李敏的人。如果这些人一旦被抓,再有这些人明显的大明服饰和部分人员的东胡人特征,很容易变成了大明皇帝勾结东胡人的罪证。

一旦这种事儿传出去,对于皇帝的帝位来说,绝对是个群雄突起,对皇帝进行讨伐的最好的借口。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倘若皇帝都和东胡人勾结了,国内大部分具有民族情结的老百姓怎么可以忍受。

朱璃冒死也要这么做,只是笃定了自己回去交差的话,万历爷都没有办法拿他怎样,因为大义在他手里握着。

太阳在山坳的东边露出了鱼肚白。军营里烧了一夜的篝火,袅袅青烟是云绕在山间,仿佛挥之不去。若不是有远处不时传来的战报,一切看起来是那样的宁静和安详,仿佛大家都是出来度假而已。

高贞在清晨步出帐外散步,呼吸一天最新的那口空气,遥望这片似曾相识的山中美景,仿佛魂魄都能被山里的女神勾走了。

给自己的战马亲自喂草的高治,可以听见一道低吟的男声朗诵着一首可能即兴而作的情诗。男子的声音犹如天籁,那么的美,唱作诗来,像那最能迷惑女子的吟游诗人一般,充满绯色的靡光,听着的人,都不禁面臊耳红。

高治不由牙齿间咬了下,放眼整个军营里,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作情诗的男人,能有谁?

紧随高贞的诗句,有个帐篷,一夜的萎靡放荡声音,响了一宿以后,早上因着这萎靡的诗句,再次激荡了起来。

高治为此皱了下眉头,转头看过去,果然见着自己那国王爹,是走到朱璃的帐篷外面了。

低声的,高贞喊了句:“掀开。”

两个驻守在帐篷外的士兵似乎略显迟疑,同时听从了指令掀开了帐篷。外头的冷风忽的冲进了帐篷内。伴随射入帐篷内部的阳光,里面的狼藉被外面的人看的一清二楚。

两个女子,一高一胖,正是高贞送给朱璃的那两人,被五花大绑在了床上。她们的嘴巴被布条塞住,不时发出低声的呻吟,身上的衣裙早因为药物的缘故被她们自己磨蹭到几乎都脱落了,露出大片的不可目睹的场景。

高贞冷静的眸子扫视了圈帐篷内,里面早没有了朱璃的影子。

昨晚负责营地哨岗的值星军官跑过来,喘着气说:“三爷的人,都没有走,好像只走了三爷那个随身侍卫马维。”

在这个节骨眼上,大明使臣只身带着贴身侍卫跑了。不像朱璃硬朗的作风。朱璃再怎样,都不可能这样灰溜溜夹着尾巴跑人。更有可能的是,马维看着自己主子受罪实在看不下去了,生怕自己主子被高贞活活折磨死,私自做了决定把朱璃背着跑了。

“是个聪明的奴才啊。”高贞叹。

要说这个马维,对朱璃那副忠心耿耿实在没的说的。

一队小骑兵马上被派了出去,去寻找这对主仆逃亡的身影。

李敏在帐篷内单独吃早饭的时候,听见自己老公穿过帷幔走了进来。

“王爷。”春梅、紫叶一块行着屈膝礼。

朱隶的目光像是在春梅那儿扫了下之后,说:“去吧,本王和王妃说会儿话。”

丫鬟婆子都退了出去。

李敏咬了一口高卑军队里常带的那种军粮玉米饼,天气冷,这些饼咬起来肯定是硬邦邦的,都能咬断牙那种。

朱隶看着,心口都快疼起来了,说她:“她们没有去厨房给你找点粥喝吗?”

“喝什么粥?这个天气,吃粥根本不抵用,一会儿就饿。难道,她们能整天给我做粥吗?王爷,我知道你心疼。可是,现在这个状况,根本不是在府里享福的时候。敏儿很清楚,这会儿享受清福,到时候,怕是见到棺材都掉不出眼泪。”

她这几句话句句都是要点,切中命害,倘若让闻家和东胡人得逞了,高卑国改旗易帜的话,北燕首当其冲,两面受敌,只怕他们夫妇俩,都不用有好日子过了。

跟了这样一个天生为王者的男人,一方面,或许可以登峰造极,享尽荣华富贵,可另一方面,不可避免的,一生中充满了杀戮,成败,以及败落的话最可怕的结局。

当然,她和他贪图的其实都不是富贵,只不过都是被人逼出来的。不对敌人冷酷,敌人难道会放过他们?不可能。

日子苦的话,其实她都不怕的。她以前都生活过很苦的日子。没得吃,上山挖野菜的日子都有过。

听她这样说的有情有理,朱隶肯定不会再说她,坐下来后,帮她把玉米饼掰成一块块的小块,泡在煮开的马奶里,让它们稍微软一点容易进食。

两个人安静的,没有任何声音,对于他们来说,这样安静的相处像是第一次,倒更像是老夫老妻似的了。李敏不禁想,哪天,这男人变成了老太爷了,她变成了老太太,一块儿坐在院子里掰土豆什么的,可能这一生,都没有什么遗憾了。

刚好,他貌似一样是这样想的,说:“等哪天,天下太平,世态平稳,百姓安康乐业。我们带着孩子,找个世外桃源,日子不见得会比现在差。”

“你挑水,我织布吗?”李敏想起那个天仙配的词句。

“挑水那种重活肯定我来做了,你只要张罗好几顿饭。”

看来,这个男人对于穿什么无所谓,对于吃什么,却是看得比什么都重。

整个吃货,贪吃鬼。李敏都不由地伸出指头想点下他鼻子,说:“你怎么这么爱吃?”

“民以食为天。你不也是很讲究吃的。我看你做的菜,样样都讲究,色香味俱全,要营养,要健康。”

听听他的这些口头禅,哪一句不是学她李大夫的。

有人说,夫妻做长久了,相处的时间越长,互相影响之下,夫妻越来越像,叫做潜移默化,夫妻相。长相不说,但是,性格上,做事情上,必定会受到彼此影响的。

其实,真要较真的话,可能他们俩之间的那点事儿,根本都不及她猫爹与任何一个女人之间的一点浪漫。与他在一块儿,基本上风花雪月是没有的。他肩头的担子,太重了。比起她猫爹,还要重。

所以,他主动说要找个世外桃源和她一块过日子,她只要想一想,都觉得这好像是遥不可及的一个梦,伸手一抓全是泡沫。

“再说吧。”李敏嘴角轻轻地溢出一声说。

朱隶深幽的眸子在她平静的侧颜上望了望,微张的嘴,只是张了下也就闭上了。

男人的想法和女人不同。对于他这种男人来说,多说不如多做。花言巧语的事,他其实是最不屑的。不能做到的事情,不要轻易给人承诺。君子一言,是为九鼎。

见他那边没有声音,他是什么性情的一个人,她能不了解吗?只知道他既然出了这句话,八成拼了命都会帮她做到。她不想给他压力,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只有一个,大家都平平安安的,千万不要再有其它事儿了。

“王爷还有其他事儿吗?”

他来找她,肯定不是来和她说什么种田织布的事。

“你爹,国王,说了,说你可以留下来。”

李敏听这话就瞥他那边:“你呢?你不同意?”

“我想听听,你究竟想做什么。”

不愧是她选中的男人,比她爹更了解她。她说给公孙那些话,一部分是她不能这样回北燕的理由,是没有错。另一部分,有些理由,她不好直接说。毕竟,这是个男权社会,女人说话做事,太要强,不懂得迂回,不懂得婉转,不懂得做好人情公关与手段,不要说古代,在现代,照样只是给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王爷。”李敏道,“妾身这不是不说,只是不太好说。像上次妾身打算弄个大药庄,如果不是王爷正好相中了妾身的计划打算,妾身肯定是不会声张的。女子在社会上要做什么事儿都好,哪怕是才华横溢,都是寸步维艰的。”

听她这话,貌似在此之前已经受过不少苦头。李敏是在现代承受过不少这方面的苦头了,比如说一个医院招人,情愿要优先用男的,也不想用女的。因为女的要结婚生孩子,照顾家庭,这些都是会分散女人在工作中的注意力,对于用人单位就是麻烦。女性在职业圈里被歧视,社会发展多少年都一样。

李敏这也不是说,对女性的身份自卑,只是,现实如此,凭一己之力岂能逆天,那种什么穿越过来以后可以为所欲为的情节,是不可信的。人,是万能的,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像她现在,先把话说在前头了,等于先做好人情公关了。好吧,她这是先向自己的男人撒撒娇,哭诉自己做点事都是这样艰难的。

朱隶果然是,把她的腰一搂,说:“本王知道王妃辛苦,王妃为了本王,为了北燕,都是付出了比别人都要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