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事大全睡前故事上一章:北魏洛阳城南的居民与居住环境
- 故事大全睡前故事下一章:最后的139步
一个星期后,我在约翰家翻杂志,他则坐在沙发上玩游戏。我瞥了电视一眼,看到他玩的是玩家视角的射击游戏,玩家从枪管上方往前看,走过一条条走廊,把坏人轰成两半,溅出虚拟的红血。我一直都不太喜欢这种游戏。
“药罐还在你家吗?”约翰故作随意地说,两个大拇指用力地敲着控制盘,“你说你后来去罗伯特的拖车,找到药罐了吧?”
“对啊。”
“里面还有‘酱油’吗?”
“没有。里面本来有两颗——就这样算好了——但我都吃掉了。”
“哦。”
约翰在屏幕上射死了某种恶魔鬼怪。怪物身上掉出一个小盒子,屏幕上显示“你获得了一盒霰弹枪子弹”。
过了一阵子我才想通约翰的意思,并感到惊讶又恶心——如果“酱油”还有,他居然他妈的想再吃一次。
之后我就开始躲约翰。
但约翰实在很难躲,他总是夹着游戏机到我家,打电话邀我打篮球,或一直问我是不是在躲他。清洁工的工作他没做多久就被解雇了,他问我能不能让他回沃利出租店工作,我答应了。于是,后来不管怎样,我每天都得见到他,而每次他只要提到有点鬼怪的事,我就学珍妮弗转移话题。
有一天我们去塔可钟墨西哥餐厅,我、约翰和珍妮弗这桌过去两桌坐着一位老太太,她没有吃东西,只是坐在那里,双手握着大腿上的钱包。
四个大学兄弟会的男生走进来,直接在老太太的桌子边坐下,仿佛她不存在,其中一个男生直接坐在她身上,穿过她的身体。他津津有味地吃着巨无霸墨西哥卷饼,而老太太的手肘从头到尾都穿透他的身体。最后她从他体内站起来,优雅地穿过——真的直接穿过——其中一道玻璃门出去。
我们都直直地看着她,连珍妮弗也不例外。我们目瞪口呆地盯着她,无法假装什么也没看见。她就像大家避而不谈的话题、电梯里放的响屁,否认事实反而会显得更滑稽。我们吃完饭,走出餐厅上车,接着珍妮弗把脸埋进手里哭了起来。约翰一脸满意,让我很想揍他一拳,但他还算好自为之,没有多说什么。
我当下就决定我可以撑过去,如果真有需要,我可以一辈子忽略这些奇怪的事情。
我当然错了。
那年暑假,约翰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消息:隔壁州一名女子宣称她的地毯上有块不断出现的污渍,她用蒸气清洗机把地毯洗得干干净净,但一个礼拜后,污渍又出现了。他们换了另一块地毯,污渍再次出现。他们有录像带和各种佐证资料。
约翰告诉我这件事,我随便把他打发掉,后来他把我灌醉,又告诉了我一次,我突然觉得很有趣。我们打电话给这名女子,告诉她我们是拥有清洗地毯新技术的专家,问她能不能让我们过去看看。就因为一时醉晕产生的好奇心,我们花了整个周六,开了七个小时的车,去看这块神奇的地毯污渍。
我们才开上她家的车道,就听见屋里传来尖叫声。我们用力敲门,一个六岁小女孩来应门,手里拿着小孩用的鸭嘴杯。我们走进屋子,看到她的父母在看某个颁奖典礼节目,而客厅中央躺着一名惊声尖叫的男子,一股鲜血从他胯下流出,沾到下方的地毯上。小女孩的妈妈是一位亲切的微胖中年妇女,她指着尖叫的男子,说:“就是这块污渍。”
我们告诉她我们得到车上拿些用具,便开车离开,到当地的图书馆做研究——严格来说是约翰在做研究,我缩在椅子上睡觉——我们找到几年前的报道,一名男子的老二被自制的捕鼹鼠弹簧夹钳住,害他失血过多而亡。
隔天我们回到那栋房子,请屋主一家离开,然后试着跟流血的男子说话。
我们告诉他这不是他的房子了,他太太把房子卖掉,而他已经死了,却还在弄脏别人家的地毯。他不理我们,只是一直惨叫,在地上扭来扭去,抓着他的胯下。不过我们纠缠他快一个小时后,他就消失了,不知道跑去了哪里,从此地毯上再也没有出现过污渍。
这一家人实在太感动了,以至于把这件事告诉给所有他们认识的人;他们也知道我们不是用什么神奇的清洁剂解决问题的。
事后我们接到几十通电话和电子邮件,请我们去看看他们的状况。我们觉得其中只有一件值得一看,因为他提到了“影子人”。然而结果是一场闹剧,只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愈来愈严重的大学生而已。其实接下来三个月内我们接到的案子当中,只有一起是真的闹鬼事件,那就是弗兰克·坎波和他长蜘蛛的车。我们只是告诉他,他没有发疯,他看到的恐怖异象都是真的,然后就把他治好了。他听完之后似乎感到莫名的安慰,毕竟他是律师。
其他的案子都不是真的,都是一些孤独的老太太,还有不愿默默无闻、宁可装疯也想出名的人。
然而,约翰和我却真的会看到怪东西。哦,没错,这时候我们只是走在路上,过我们的生活,就会看到东西。
我们似乎找到了诀窍,懂得怎样转动眼睛就能看见,就像刻意注意挡风玻璃上的泥巴,而不是外面的马路。
有天早上我醒来,看见四双大眼睛从床单上盯着我瞧,离我只有几十厘米——四名小矮人站在我床边,睁着比一般人大三倍的眼睛;我眨眨眼,他们就不见了。我没有告诉珍妮弗。这些事情我都没有告诉她,我告诉自己只要适应了就好,人生就是这样,要不断适应。
结果那年秋天,一切又开始见鬼了。
第九章 德国香肠堡的预言
麦当劳叔叔的眼睛吓了我一跳。
那天我肚子饿,很想吃德国香肠堡,于是去不具名小镇四家麦当劳分店的其中一家(如果你觉得麦当劳卖德国香肠堡很怪,那你显然不是美国中西部人)。我瞄了窗户上的卡通小丑商标一眼,然后尖叫出声。
我叫得很小声,而且一点也不娘,但还是吓坏了站在人行道上的一个小女孩,害她也尖叫起来。
我实在没忍住。这张塑料静电标志贴在玻璃内侧,卡通图案几乎占满了整个玻璃窗:一团火红的头发,六号红鞋,黄色西装,还有,呃……
我伸出手,摸了一下玻璃。
我心想,这张图画得真好,好真实。
其他深夜来访的客人从我身边走过,偷偷地快速瞥了我一眼,看着我这一头乱发、留着胡茬儿的疯子。然而,我很肯定他们看见的图案和我看见的不一样。
他们看到开心的小丑张开手臂,一脚歪斜四十五度,脚上吧嗒作响的小丑鞋踢向空中,又红又白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欢迎付钱的客人来到他的汉堡工厂。我记得之前来过麦当劳几百次,每次都看到这张图。
然而,当下我却看到一名小丑站在那里,肚子裂开参差不齐的伤口,仿佛被很钝的美工刀划开。他在——我要怎么含蓄地描述才好?在这张上色传神的卡通作品中,麦当劳叔叔用戴着白手套的双手将自己的肠子塞进嘴巴。
巨细靡遗。没错,画得非常非常巨细靡遗。
可是,真正吓到我的是小丑的眼睛。他传神的卡通双眼因为快要抓狂的恐惧而颤动,眼泪沿着脸庞滴下,汗珠点缀着他的额头。那双眼睛直直地看着我,仿佛在向我求情,尖叫着要我结束他的苦难。透过这双眼睛,我不只看到一个人在吃自己的内脏,而是一个人在被迫吃自己的内脏。
而且只有我看得到。
我闭上眼睛,又睁开看了一次,他还在那儿,不像一闪而过的海市蜃楼或眼角看到的模糊影子,而是大剌剌地攀在玻璃上,真实到塑料片的边缘还从玻璃上稍稍脱落。
我转过身,试着整理思绪、集中精神,然后又转回去看着图案。短短一秒之后,我看到了正常的商标,跟平时一样,看到开心的大企业小丑,可是图案接着又糊成恶心的版本,这次还多了一行字。
原本的“麦当劳——我就喜欢”标语不见了,换上了一串奇怪的红色文字。
麦王劳——烂午餐臭女人。
一般人这时候大概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但是我脑中质疑自我理智的部位早已因为使用过度而钝化。我走回车上,开车绕了小镇好几个小时,完全没了食欲。
标语里竟然他妈的有我的姓。麦王劳。搞什么鬼。
它们会直接在你脑中作祟。
有人试着从另一侧和我对话。我想到飘浮的黑色身影和烟蒂般的双眼,以及黑暗中的一只蓝眼睛,觉得好想吐。
我绕着小镇转的速度终于慢下来,最后停在约翰的公寓前。我告诉他麦王劳的事,暗自希望他会说“太诡异了吧”,然后拿出众多游戏机上的两只游戏杆。然而他却说:“起来。”
我站起身,发现我坐在三个叠在一起的纸箱上,他打开其中一个,露出满满一整箱的精装书。
“等一下,这堆是什么?”
“马尔科尼博士的书。”
“你有一百五十本?”
“哦,对了,你不记得了。在赌城的时候,我们正要从后门离开,马尔科尼突然说我们应该看看他的书。当时你一副‘老头去死吧’的样子,我则说‘当然好’,然后抓了一台手推车,推了一整摞出来。我倒着把书推到门边,一路上都冷冷地瞪着他,想看那个混账敢不敢阻止我。”
“为什么?”
“阿卫,这些书本来就免费。总之他在书里面说……”约翰翻了几页,“就在最开头的地方,我现在找不到——可能是另一本书——总之他说你读《圣经》的时候,恶魔会透过页面看着你。”
“什么?你是说他的《圣经》被附身了吗?老天,他铁定是史上最烂的牧师。”
“不是。他说当人碰到任何超自然生物,比方说上帝、恶魔或天使,我们通常认为它们就像某种无意识的自然力量,譬如飓风或地震;然而如果它们是真的,就会有自我思考的能力。它们知道你的名字。所以就算你只是在书上读到恶魔,它马上就知道有人读到它,而且它可能必须要对付你。我想你在赌城做的事,比读到撒旦的名字严重得太多了。”
“‘我’做的事?那‘我们’呢?当时我们都在场啊。”
“没错,可是事后我就剪了头发,它们可能觉得我是另外一个人。”
我闭起眼睛,倒在约翰的沙发床上。我说:“那只怪物——假发怪,它还会出现吗?”
“没有,我好几个月没看到它了。不过大概三个礼拜前,我在吃炸热狗,假发怪突然出现,抢走我的热狗后又消失了,之后我再也没看到它。”
“不准再闹了,好吗?游戏结束,我们不要再追查这些东西了。约翰,它们已经在我的脑袋里扎营,我们玩得太过火了。”
约翰嘴上说“好吧”,但他的眼睛在说,你怎么觉得你这么容易就能脱身?
“我们叫比萨吧。”
比萨尝起来像臭掉的蛋,但只有我吃到这个味道,约翰吃起来很正常。接下来一个礼拜,我吃的每一餐闻起来都像甲醛或颜料稀释液。我认为是它们在搞鬼,故意整我,乱按我脑袋里的按钮;等它们玩累了,又跑去胡搞我其他的感官——我开始在快要入睡的时候听到自己的名字,仿佛有人在我耳边十五厘米远的地方一遍又一遍地说话。
莫莉变得愈来愈焦躁,它会对着黑暗怒吼,晚上无时无刻在我们床边徘徊,好像在巡逻一样。有一天它很早就把我吵醒,用湿鼻子压着我的手肘。我开门让它出去,它快速跑过马路,没有回头。
不久之后,它们——不管“它们”到底是谁——又出了新招,改朝收音机下手。我听到整首歌的歌词被改得乱七八糟,活泼轻快的节奏搭配的却是有关监狱强暴或乱伦的歌词。有一次我在热闹的购物中心听到喇叭在强力播放改版的《通往天国的阶梯》(当然只有我听到),我的名字贯穿了整首歌,歌词列出所有我的慢性罪恶和缺陷,这首歌点出了我——王大卫——应该下地狱的种种原因。我承认我有点受到打击,虽然这个版本的歌词几乎没有押韵——毕竟哪个词能和自慰押韵?
我慢慢了解到影子人的幽默感和十四岁小孩一样差劲。
这时珍妮弗和我开始出现问题。我觉得我们交往的过程根本就是一连串的问题。她知道事情不对劲,主要是因为家里突然常常播放八十年代的摇滚抒情歌,她一直追问,最后我终于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
她点点头,说她了解,然后出门去她朋友安伯家,假装去帮她照顾刚出生的小孩。不过她好像顺便把所有的衣服都带走了,当天晚上也没有回来。我沮丧地坐在家里,心想接下来每天我都要回到寂静的家,甚至没有莫莉陪我。
几个星期后的晚上,我从出租店开车回家,脑子里不断盘旋着一个想法:我要去杂货店买一块派,然后坐下来一口气吃完。
收音机播着经过超异能改编的八十年代歌曲,演唱乐队的歌声听起来像杜兰杜兰。这首歌原本的副歌歌词里有“非洲”这个词,改编版则将歌词扭曲成某种针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和谩骂。我试着关上耳朵,将注意力放在脑中的目标上。对了,是托托乐队的歌。
我的手机叫了起来。
我一如往常吓了一跳,发现我居然没关机。我在外套里翻找一阵,拿出轻快乱叫的手机,来电显示是约翰的号码。我按下通话键,说:
“不要。”
“太好了,你开机了。我叔叔刚打电话给我,请我们过去看一个案子,当一下顾问。”
“你叔叔?那个脱衣舞者?我们要去当什么‘顾问’?”
“不是,是德雷克叔叔,当警察的那个。他碰到一件怪事,希望我们过去看一下。犯罪现场在西二十三街八十八号,大卖场旁边。”
我顿了一下。警察要找我们?他们是抓到鬼要我们看吗?当我们是神探史酷比?
“我不去。我们不是已经讲好了?我现在要回家吃派。”
“我觉得他们找到莫莉了。”
“什么?”
莫莉?怎么,它又偷车了吗?
“过来接我,几分钟后见。”
“约翰,我不要去,我——”
电话已经挂断了。
我咒骂一声,搓搓额头,收音机用完美的八十年代和声唱着偏执的歌词。
把他们全——赶——回——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