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等了两个时辰之后,军士回来,却说未见到荀尚,他到营中时被嫖姚校尉荀凯拦下。荀凯让军士带回了口信道,大军正与鲜卑人对垒石燕城,后方守将应安分守己,不得扰乱军心。
“好个骠姚校尉!”桓瓖冷笑,“若返得雒阳,勿教我看见这蠢竖!”
沈冲神色凝重,道:“现下已入夜,如此看来,只能靠我等将关城收住。”
公子没说话,皱着眉,似在深思。
是夜,关城中寂寥无声,一如往日。
军中无甚消遣,人定之后,军士大多入睡,只留少许人夜巡守城。
天空没有月光,无人看管的角落里,夜色阴森。破庙里有些窸窸窣窣的动静,如田鼠啃噬。未几,一处坟茔间的新土翻开,人影络绎蹿上地面。
关城的街面上寂静冷清,唯有城头火光绰约,在风中明灭。
无论城头或城门,皆无人把守,只有几个酒罐,东歪西斜地倒在地上。
鲜卑人悄无声息地沿街边靠近,迅速分作两队。一队冲上城头,一队冲到城门,将古旧的门扇打开。
城外的鲜卑人源源涌入,径自奔往守军营地。可冲进了屋舍和营帐中才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再想退到街上,门口却被拒马和门板堵得严严实实,出去不得。城门前的鲜卑人自知中计,还来不及回头,突然,城门发出砰然巨响,猛然阖上。
一时间,箭矢如雨点般落下。有的带了火,将洒过油的营帐和屋舍点燃。大火乘着夜风,肆虐而起。冲进营房的鲜卑人登时被烧得鬼哭狼嚎,而猬集在城中的亦躲避无门,惨叫地大片倒下。城头上,埋伏在暗处的军士也突然掩杀出来,将刚刚登上去的叛军砍得七零八落。鲜卑人里显然有不少老兵,最初的混乱过后,知晓偷袭已是不成,且避且退,想从原路返回。然而已经来不及,才往破庙的方向跑几步,又是一阵箭雨迎面而来,将他们挡了回去。
约摸一刻之后,箭矢用尽,拒马搬开,等候已久的军士从四面八方冲杀过来。
鲜卑人已被射伤无数,杀戮全然倒向一边。一个时辰后,将官来报,入城的鲜卑人已全部清除。
身穿全副铠甲的公子听罢,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
因得有风,营房的熊熊大火蹿上半空,烧得十分彻底,军士费了好大气力才浇灭。夜风中弥漫着浓重的焦糊味,夹杂着血腥,地上狼藉一片。公子和沈冲从城头走下来时,军士们正踩着泥泞的血水,给还没断气的鲜卑人补刀。□□声和惨叫声渐渐消失,火光中,只剩下军士们的欢笑声。
“幸好我等早有防备,否则火再烧大些,关城不保。”桓瓖用巾帕捂着口鼻道。
公子问督军的将官:“今夜共歼敌多少?”
“算上俘获的活口,足有三千人!”将官兴奋地说。
公子颔首,正待再说话,脚上被什么绊了一下。
他低头看去,面色微微变了变。
那是半具残躯,已经没有了头,许是被城上的落石砸中,血肉被凝结的血块糊得焦黑,在夜色中几乎看不见。
沈冲也走过来看,火光中,他的唇色似微微发白。
将官忙令军士清理开去。
“不知这些人是否前锋,若后续还有大军,我等须即刻备战守城。”沈冲转头对公子道。
公子摇头,道:“遮胡关易守难攻,只消将关城占据,便是断了大军后路。若不曾发现地道,叛军夺城守城,三千人足矣。秃发磐要对付大军,必不会分兵过多。”
“元初计策甚好,果然奏效!”桓瓖笑道,又转过头来对我说,“霓生,此番你乃是首功,回头莫忘了向逸之领赏!”
我笑笑,看向沈冲,却见他已经朝别处走开。
再看向公子,只见没说话,盯着不远处。循着望去,军士正在清扫战场,火光中,横七竖八的尸首更显狰狞,一具一具堆在大车上,如小山一般。
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目光,公子转过头,若无其事。
军士们抓获了一些俘虏,审问过后,果然如公子所言。秃发磐领着两万兵马,依托石燕城,已布下大阵等待荀尚。攻打之机就在今夜,只待寅时一到,秃发磐即刻趁夜围攻荀尚。
“两万兵马。”沈冲道,“秃发磐好生大胆,就算他势均力敌,两万便想围歼?”
“此地狭长,秃发磐趁夜偷袭,一旦引至混乱,则可分割围歼。”公子道,“且若遮胡关得手,将军突围回撤,便又要落入伏兵之手。”
“须火速将此事报知将军。”沈冲道。
公子正要开口,一阵风夹着远处的焦糊味刮来,他突然面色变了变,走到边上,呕吐起来。
我一惊,忙走过去将他扶住:“公子如何?”
公子说不出话,只吐得又凶了些。
“不必担忧。”桓瓖在一旁悠然道,“死人再看多些,他自会痊愈。”说罢,他看向沈冲,道,“你方才吐了多少?”
沈冲未理会,只令人取来纸笔,要给荀尚写信。
“不可……”公子煞白着脸,喘口气,回头对沈冲道,“石燕城距此不过三十余里,快马也须一个时辰。且方才火光冲天,只怕秃发磐已有所惊动,为防将军察觉,提前动手。”
沈冲一愣:“你的意思……”
公子将擦嘴的巾帕扔掉,目光灼灼:“留二百军士守城,其余人等,随我去寻秃发磐。”
众人皆惊。
我更是不出话来。
我费心至此,立功什么的倒是其次,首要之重乃是保住我等几个的性命。所以,帮助公子收住遮胡关,我以为便可万事大吉。至于荀尚那边如何,我并无所谓。反正秃发磐设下的死局已破,就算他仍要去攻打荀尚,只要荀尚不是太蠢,断不会全军覆没。而不管他是胜是负,公子都已立了大功,高枕无忧。
没想到,公子比我胃口更大。竟真的想去效仿霍骠姚。
“公子切不可去!”我急道。
公子道:“为何?”
我说:“公子从未去过战场。”
公子不以为然:“霍骠姚初次击匈奴时,也未上过战场。”
我反驳:“那是霍骠姚,万一公子……”
公子打断道:“你与军士卜问凶吉时,曾说其象乃应在主将,逆则为祸,顺则为福。霓生,你卜的卦,也不作数么?”
我哑口无言。
他居然还去打听了我说过什么鬼话,实教人气结。
*****
遮胡关内的全胜,令军士杀红了眼,群情振奋。
公子号令下去,竟是响应踊跃,不久,即有千余军士,公子让人丛中筛选,挑了八百人。
当然,这也有我算卦的功劳,实教人心中不快。
唐安亦在出征军士之中,他看到我,凑过来笑嘻嘻问道:“霓生,他们都让我来问问,你说的那顺则为福,功利加身,可就是应在今夜?”
我说:“此乃天机,说破不灵。”
唐安忙打一下嘴,念道:“尊神莫怪尊神莫怪。”说罢,赔笑走开。
我本以为以沈冲性情沉稳些,必也跟我一样主张据守不出,没想到,他也主张去偷袭秃发磐。
“元初所言有理。”沈冲道,“秃发磐一路设下这般圈套,必是以为遮胡关十拿九稳。我等趁夜突袭,必可攻其不备。”
我说:“可我等才八百人,鲜卑人两万众,何以得胜?”
“八百?”这时,公子忽而道,“谁说我等只有八百?”
他目光灼灼,踌躇满志。我看着他,愣了愣。
公子和沈冲最终没有听我的。
商议之后,三人决定留下桓瓖守城,公子与沈冲率兵偷袭。
一个人都没杀过的贵公子,一个国子学助教,要去偷袭一个身经百战的首领,我觉得他们是中了邪。但经过方才的守城之战,包括沈冲在内,所有人都如赌场里的疯子一般,两眼放光,拦也拦不住。
本地军士中,不乏会说鲜卑语的边民,也有熟知石燕城地界的向导。将官从鲜卑俘虏口中问出了秃发磐所在。石燕城乃是诱饵,他不在城中,而是亲自领兵,隐匿在石燕海附近的苇海里。
“霓生,你见过战场么?”准备出发时,公子突然问我。
我说:“公子何有此问?”
公子道:“方才城下那般杀戮场面,你似不曾怕过。”
我笑笑:“公子也在此,我有甚好怕?”
公子看上去很是受用,却又问:“还有一事,你怎知那地道?”
我未料他会突然问起这个,道:“自是算卦所知,公子不是亲眼所见?”
公子狐疑看我:“果真?”
我神色委屈:“公子不信我?那在公子看来,我却是如何得知?”
公子回答不上,少顷,索性不再纠结,却道:“既是如此,你不若再卜一卦,看看今日胜算如何。”
我了然。公子虽固执己见,但其实仍不免心虚。
“公子已胸有韬略,何必再问卦?”我促狭道。
公子毫无异色:“既然出师,自当有庙算。”
我叹气:“算是可算,然我今日已算过一次大事,气数用尽,只怕再算不准。”
公子愕然:“还有这般说法?”
我说:“此乃天数,我亦无法。”
“如此……”公子颔首,片刻,忽又看向我,“霓生,在你看来,我此番计策如何?”
我哂了哂:“公子为何问我?”
公子眨眨眼:“你平日计策最多,只有你可助我。”
这话甚对我胃口,不想公子也有这般嘴甜的时候,我胸中的那点骨气瞬间全无。
我说:“公子计策甚好,只是还有些便利之法。”
公子眼睛一亮:“何法?”
我说:“公子若想听,出征时须带上我。”
公子为难道:“可你是女子……”
我毫不相让:“公子既嫌弃我,便无良策。”
公子看着我,目光不定。
奔袭(上)
来袭击遮胡关的鲜卑人足有两千,只剩下几十俘虏。
这令我颇为遗憾,早知公子还有如此打算,我会想一个流血少些的计策。因为军士下手太重,以致死尸上的衣服大多染了大块血渍,就连活口的衣服也脏污不堪,要找出像样的衣服着实不易。
幸好,突袭是在夜里,用黑炭掩盖一下血渍,看不出来。且鲜卑人穿衣不讲究,将袍子穿得胡乱些,再戴一顶鲜卑尖帽,夜里可以假乱真。众人都按鲜卑人打扮整饬了一番,在右臂缠上白色布条,以示区分。未过多久,兵马已集结齐备。火光中人影交错,蓄势待发。
沈冲知晓此计之后,未多言语,挑了一身皮袍便套上。而公子则艰难过了,当我拿着一身刚从鲜卑人身上扒下的皮袍和皮帽递给公子的时候,他露出嫌恶的神色。
“非穿不可么?”他问。
“公子走在前锋,须得打扮像些。否则被人一眼认出来,岂非前功尽弃。”我边说边给他套上,指指不远处,“你看表公子,早已穿上去备马了。”
公子瞥一眼那边,不再多言,由我摆布。
他其实并不太赞同假装鲜卑人的做法,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此法利大于弊。八百人要偷袭十数倍于己的敌众,耍些心眼乃是必要之举。
鲜卑人的衣服着实粗糙,与公子平日所用全然泥云之别,可待我给他系好腰带戴上帽子以后再端详,我仍是一愣。
许是日夜相对,我浑然不觉公子的身量已经比少时宽大了许多,这般宽大的皮袍穿在身上,不仅毫无累赘邋遢,反而有一种粗犷不羁的英武之气。
看着他,我觉得公子当真生得好,就算披条破麻袋也是倾国倾城。
这时,我突然想起一事,秃发磐那老贼,传闻喜好独特,荤素不忌……
“不妥么?”公子发现了我的愣神,问道。
“脸太白。”我说着,抓来一点草灰,抹在他脸上。
公子:“……”
*****
荀尚的大军就驻扎在石燕城前,秃发磐劫营之前,军士大多还在睡梦之中。
鲜卑人从侧后呼啸而来,将点了火的箭矢射向营中,营帐登时燃起熊熊大火。
荀尚从酣睡中惊醒,遇袭的通报从四处传来。他惊慌失措,急忙船上衣服走出营帐。
只见大火蔓延,浓烟滚滚,到处是惊惶失措的军士,挣脱了缰绳的马匹在营内冲撞,混乱不堪。
大军驻扎之时,以粮车辎重为拒马围布四周。
秃发磐颇有耐心,如同围猎一般,只教手下往营中放火,将猎物逼出。
荀尚果然中计,见营中处处火光肆虐,令集结兵马,撤开拒马,朝外面突围。可兵马刚出了营中,就遭到了鲜卑人左右夹击,军士虽奋战,但鲜卑人有备而来,穿插截杀,将突围的大军冲击溃散。
秃发磐亲自领兵,直奔中心而去,欲直取荀尚。可正当追击之际,突然闻得身后一阵喧嚣。
隆隆的蹄声由远及近,上万匹马突然冲入鲜卑人之中。那些都是鲜卑人留作预备的战马。鲜卑人长于奔袭,出征时必备马换乘。这些战马被人从藏身之处用烟火驱赶出来,惊慌失措,有的身上绑了火把,有的缰绳被连到了一起,嘶叫着,将人马撞开、绊倒,瞬间将鲜卑人阵脚冲乱。
秃发磐大惊,正不知出了何事,另一边乱象又起。
许多人正围剿荀尚兵马,突然被背后刀剑迎面砍倒。
雒阳来的五百骑卒,乃是宿卫京师的精兵。以这五百人为主力,偷袭者趁鲜卑人未及分辨之时,左冲右突,所过之处,无不人仰马翻。
这自是后来军士们吹牛时,我从他们嘴里听到的。
当时,我骑着马紧跟在公子身边,眼观四方。
其实跟公子比起来,我更担心沈冲。
公子平日习武甚为扎实,又有几个身手高超的护卫贴身保护,虽是头一遭上阵,但寻常人很难伤到他。而沈冲则不一样,他的武术毕竟不是强项,让他上阵打杀实在为难。而冲入敌阵之后,面对四面纠缠,侍卫一旦顾此失彼,他则危险更甚。
所以,起初议事时,公子想让沈冲也留在遮胡关。但沈冲并不愿意,说须得有人去向荀尚告知意图,若换了别人,只怕又要生枝节。
此事乃是确实,公子只得同意。
果然,正当混战之时,我看到沈冲旁边一个军士被刺倒落马,一骑朝他直冲过去。我忙策马,举起手中的弩,将那人射下。
沈冲正要举刀迎击,突然见对方倒下,神色有一瞬错愕。
“霓生!”
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吼,我未几回神,一阵醒热之气突然迎面而来。
却见一个鲜卑人在我侧后,胸口被刀尖贯穿,瞪着眼睛倒了下去,露出后面的公子。
“到我后面去!”公子喝道,说罢,策马奔向前方。那声音中气十足,仿佛一头初次尝到血的幼兽,兴奋而不容违抗。
我只得将弩收起,乖乖地躲到他身后。
夜风中弥漫着血腥的气味,公子的袍子上的血色隐约可见,他却愈战愈勇,接连砍翻几骑,与众骑卒一道,将鲜卑人的阵形冲散。
鲜卑人腹背受敌,不得不分兵对付偷袭者。然而过了好一阵才发现,对方竟和他们一样装束,夜色之中,分不清是敌是友。
此时,荀尚的兵马也已经回过神来。
有人大喊:“得秃发磐首级者,赏钱十万!”
桓瓖这败家子,我说赏金一万足矣,他非说十万方有气势。
十万钱,那足够买下一个小地主家的全部家当。这些不识人间疾苦的贵胄,挥霍起来当真毫无人性。
溃逃的军士知道来了援军,又得此号令,登时士气大振。趁着鲜卑人攻势缓下的间隙,重新集结,转守为攻。局面在混战中渐渐扭转,鲜卑人为了围歼,将战线拉得过长,此时反被各自为战的军士冲开,变得破碎。
初得手之后,公子与沈冲兵分两路。公子继续趁夜袭扰,沈冲则去与荀尚会师。
“霓生,你跟随逸之!”公子对我道。说罢,领着士卒,朝纵深之处冲去。
沈冲策马过来,对我道:“莫担心他,跟着我便是。”
他鲜卑衣袍上有些脏,染了大片的血迹,不知道是原本有的,还是方才拼杀时留下的。所幸他未受伤,黯淡的光照中,可见双眸熠熠。
我答应一声,乖乖跟着。
心底有些遗憾。如果此时我等不在这乱七八糟的战场上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像一块糖稀一样黏在沈冲身边,哪里也不去。
公子虽搅乱了秃发磐的局,但天亮在即,鲜卑人不会一直被糊弄下去。荀尚的兵马经过先前的劫营,已伤了元气,而公子只带了八百人,就算合兵一处,想退回遮胡关也须得与鲜卑人恶战一场。
这般风险实在太大,我须另外打算。
公子起初想找到秃发磐,将他斩首。可惜战场那么大,他就算知道秃发磐在何处,那般大队人马,也须得经过重重厮杀。相比之下,孤身一人则容易得多。
于是,在沈冲终于与荀尚大军会师之时,我趁着无人注意,在混乱之中不着痕迹地脱离,往北而去。
鲜卑人不像中原那样,喜欢给统帅配个大旗,好在混战时告知所有人上将首级在此。不过,仍有迹可循。比如,他们都喜欢高瞻远瞩,停留在高处。再比如,他们传令靠发号,而吹号角的人,一般就在主帅身边。
不过当下,这些都用不着。
秃发磐是个多疑而惜命的人,这使得他能在诸侯混战之时崛起于西北,在秦王的围剿下残存至今。夜色未褪,秃发磐一时弄不清偷袭者的人数和来历,自是坐不住。此地四处旷野,无险要可藏,秃发磐要安稳,只有躲进石燕城。
我挑着隐蔽无人的地方往石燕城走,正策马奔驰,突然,一个鲜卑人出现在我面前。他奔过来朝我嚷着,一身酒气,似乎在问我是何人,为何独自来此。借着黯淡的光照,我仔细辨认他的模样,是个百夫长。四周除了他并无旁人,大概是把守附近要道的守军头目,撇了手下来找个偏僻的去处解酒瘾。
他和我差不多年纪,看打扮,当是出身不错,兴许也同公子与沈冲一样,是个初入行伍就得了高位的贵胄。
这样的人,钱大约不管用。我对着他笑笑,从马背上拿起一个酒囊,朝他摇了摇。
果然,他神色动了动,贴近前来,一把从我手中将酒囊拿过去。他打开塞子,闻了闻,登时露出满意之色。
就在他仰头灌下的时候,我突然上前,用手臂圈在他的脖子上,将他扑倒。
那人猝不及防,被我带着摔落在地上,压在身下。他显然不曾学过如何拆这等杀招,挣扎着想喊,却是徒劳。我的手臂死死箍在喉咙上,他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使劲力气,另一只手将他的头一掰,只听颈骨折断的声音传来,他即刻瘫软了下来。
太久不曾做过这等事,竟手生了许多。
我大口喘着粗气,歇了好一会,看看四周无人,将他拖进附近的高草丛里,再把马匹也藏好。
夜色里,死尸张着嘴,最后的神色满是愕然。这百夫长生得还算清秀,乔装成他的模样并不难。我先把他的衣服扒了,全换在身上。从腰包里取出一只小瓷盒,打开,里面一格一格,全是各色油彩。
可惜这活计也因得多年不做而有些手生,又兼夜里看不清楚,只能将眉眼装成个大概。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破绽不容易被发现。
他的腰上还有一只腰牌,我顺道也挂在身上。
我望了望天色,事不宜迟。未几,跨上了百夫长的马,咤一声,继续往前。
奔袭(下)
前方有混战,石燕城自也不会太平静。虽有人把守,但兵马进进出出,络绎不绝。
这般紧张的时候,从那百夫长尸首上取来的腰牌便十分好用。我把脸弄得脏些,凡有拦路,一边把腰牌亮出来,一边用先前跟向导学的几句鲜卑话,骂骂咧咧地径自往前冲。想来那百夫长确实不是常人,一路无人敢栏。
秃发磐的兵马确实已撒了出去,所剩无几,这城池乃为诱敌只用,守城的人并不多,里面的民人也已经逃光,街上门扉紧闭。入城未多时,我闻得窗城门那边一阵吵嚷之声,望去,果然见一队兵马疾疾入城而来,看周围人行礼的架势,正中那身着铠甲骑在马上的肥硕男子,便是秃发磐无疑。
秃发磐五十多岁,鹰目方面,比我想象中精神些。他神色阴郁而急躁,显然因战事不畅大为恼火。
他一边走一边大声斥责左右,入城后,直往宫殿而去。
在这般荒凉之地的小城里,所谓宫殿,其实不过是做得好些的房子,与淮南乡间富户的院子差不多大。所以,自然也不会有多么复杂的防备。
我在外头转了转,循着一处稍矮的墙,翻入墙内。
这是一处后院,寂静无人。我循着墙根潜行,未多久,只听前方人声骤然热闹,从隐蔽处瞥去,正是前堂。
可惜秃发磐这贼人着实怕死,连接后院之处也布了卫兵,我这身装束恐怕难以混入。
忽然,我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似乎有人摔了杯子,接着,怒骂声起,夹杂着女人孩童的啼哭之声。未几,一个鲜卑女人抱着幼儿,从堂后快步走,朝后院跑去。
我心里有些遗憾。若是有人摔杯为号,临阵谋反就好了,可省去许多事。